何为正义?它是一种价值观,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认为人类最美最基本的德行就是公正: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智慧。[1]古罗马的法学家乌尔比安(Domitius Ulpianus)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2]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 ls)提出了当代社会正义理论,即公平的正义的理论。在这个理论中,核心的概念是平等的自由。他认为,正义就是对自由、平等、财富、权力等基本的善的公平分配。[3]法学词典诠释:正义是合理、公正的意思,在法学上是对法的一种价值判断。剥削阶级法学家从历史唯心主义观点出发,大多把正义视作法的基础,认为法不能脱离正义。但对正义有不同的解释。如神学法律说把正义归结为符合神的意志,符合神意即为正义;自然法律说把正义归结为人的理性,其内容包括个人自由、平等、人权等的保障,合乎人的理性即为正义;分析法学和规范主义法学把正义归结为合法,不问法律好恶,合法即为正义;社会法学则强调正义应包括“社会公共利益”;等等。上述种种正义的说法都是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而提供的理论根据。[4]
现代社会中,社会正义就是公平、合理和公正。它是法源之一,更是法的价值追求与最终归宿。
社会正义的现代意义在于: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正义要求保证社会成员的权利、分配、效率和规则的公平。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出现了各种利益的冲突,就需要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各种不同的冲突利益在社会的分配,达到一种恰当的分配份额。这些原则就是社会正义的原则,他们提供了一种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分配权利与义务的办法,确定了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这些正义原则指出在人们中间哪一些相似和差异是与决定权力和义务有关的,利益要怎样划分才是适当的。具体来说,在权利的划分上,它要求应承认并保证社会成员具有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平等地享有政治权利与自由权、社会权以及获得权利救济权,消除与生俱来的“天资”与“能力”的差别等不公正因素的影响。在分配的划分上,它要求社会保障公平,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保障体系,为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效率的划分上,它要求合理地优化配置与使用社会资源,让社会成员努力拓展自由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能力,为社会高效率地创造财富。在规则的划分上,它要求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并且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www.daowen.com)
(二)社会正义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进入近代社会,国家与社会逐渐分离,社会成员也在渴望建立一个能限制政府权力,以确保人类和平与自由、和谐与进步的社会。然而,要达到这一理想社会目标,则需要实现社会正义,才能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包括处在社会边缘的人,将自己视为一个真实的主体,能够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安居乐业。
(三)培养和促进新时代社会正义感的形成,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一旦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形成并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不仅能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使他们懂得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国家保护什么,反对什么。而且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促使人们能够见义勇为,对社会上的违法行为能深恶痛绝,勇于挺身而出,敢于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支持司法机关严惩违法者,保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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