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类型
合同解除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关键词
合同解除类型关键词
协议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未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通过协商使合同效力消灭的双方法律行为。
约定解除,是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协议解除
《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本身是通过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把原来的合同废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是采取合同的形式,因此它要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协议解除应当符合下列构成要件:第一,在合同主体上,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第二,从合同内容看,协议解除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从主观上看,协议解除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第四,从形式上看,协议解除应当采取适当的形式。
由于协议解除合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是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双方当事人以一个新的协议解除原合同,因此协议解除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过程,最终达成一个解除合同的协议。
●约定解除
我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同条款称为解约条款。
约定解除权在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要件:第一,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就。第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第三,约定解除的内容以及行使方式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全部符合,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才能产生消灭合同的效果。
解除权对于权利人来说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因此解除权人对解除权的行使可以自主选择。解除权人决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需要依照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实施解除行为,才能实现合同解除。约定解除权的行使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相同。(www.daowen.com)
●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由包括客观原因引起的解除和违约引起的解除:
(1)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解除。
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通常指天灾人祸类的事实,例如重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或者突发的社会事件(如战争)。
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对合同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只有在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才能解除合同。所谓“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所追求的目标和基本利益不能实现。如出卖货物是希望获得价金,支付价金是希望获得货物,如果上述目的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可能实现,则应认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违约解除。
我国《合同法》就违约解除事由作了以下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①预期违约。当事人的预期违约须是重大违约,另一方才有权解除合同。具体本条规定来看,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为重大违约。当事人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无论是明示的预期违约还是默示的预期违约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都将致使合同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因此对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解除权对于权利人来说是权利,而非义务,因此解除权人对解除权的行使可以自主选择。解除权人决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需要依照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实施解除行为,才能实现合同解除。《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应当采用通知的方式通知对方。
根据《合同法》第96条第1款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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