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芒 徐欣欣 林学翔
【摘 要】文章利用2011年“安徽省返乡农民工再就业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结果发现个人特质因素、流动因素、能力素质因素及家庭因素的不同方面都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有重要影响。实证结果显示,男性相对于女性、主动返乡者相对于被动返乡者返乡后更容易就业;45岁以下的青壮年返乡后就业的概率较大;受教育程度越高、返乡后接受过有针对性培训的农民工就业的概率更大;外出务工期间具有个体经营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后更容易就业;基于发展型目的外出务工人员由于他们有更高的需求,返乡后就业概率较小;家庭规模较小、生活水平较好的农民工返乡后更容易就业。
【关键词】返乡农民工 再就业 安徽省
【作 者】马 芒 安徽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徐欣欣 安徽大学人口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林学翔 安徽大学人口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伴随着城乡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民工回流现象。作为中国社会一个特殊的群体,返乡农民工一直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学者们从不同视角探讨农民工返乡的原因。陈明等(2009)研究认为,户籍制度约束农民工在城市的权益,使农民工不能从心理上融入城市;社会保障缺乏,农民工在城市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企业对农民工的用工制度不规范,使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工在城市的经济适应性较低,对金融风暴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小;农民工的职业能力较低,与其能力相匹配的就业空间较小;政府调整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务农等是其返乡的主要原因。张辉金、萧洪恩(2006)认为,农民工回流受到政府政策、自身观念取向和素质因素的影响。也有学者就农民工返乡对农村社会和就业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指出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影响(马红梅、金彦平,2009)。
关于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研究,国内学者主要集中在创业与一般性再就业两个方面。自主创业是农民工实现再就业的一种重要途径。然而,大部分外出农民工从事的是低端劳动,技术含量和劳动收入低,只有小部分农民工从事高端的具有技术含量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和经验、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回乡后选择创业。这部分农民工只占回乡农民工的极少部分,另外创业也受到当地政策及创业环境等其他因素的影响,给创业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大多数农民工无论是主动返乡还是被迫返乡,为了生存和发展,选择除创业外的再就业是必然的理性选择。而对于大多数返乡农民工一般意义上的就业情况,学者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了研究,但大部分研究是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基本情况的简单统计描述,及其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定性分析,缺乏基于实证意义上的定量分析,尤其忽略了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因此,本文以安徽省返乡农民工为研究对象,立足于安徽省返乡农民工的调查数据,探讨影响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因素,并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对象返乡农民工,指的是被调查对象在自己户籍隶属的市(县、镇、乡)以外城镇打工,近期返回所隶属的市(县、镇、乡)内创业、打工或务农。如一个合肥籍或宿州籍的农民工,以前在上海或广州创业或打工,现在已在合肥(包括所辖的县、镇、乡)或宿州(包括所辖的县、镇、乡)创业或打工,我们定义为返乡农民工。本研究数据来源于2011年安徽大学人口研究所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宿州市的返乡农民工进行的问卷调查。这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570份。其中,合肥、巢湖、宿州三地的调查对象人数分别为285人、142人和143人,所占比例分别为50%、24.6%和25.4%。女性235人,占41.2%;男性335人,占58.8%。年龄在18~25岁的116人,占20.4%;26~45岁的364人,占63.9%;46岁及以上的90人,占15.7%。未婚或无配偶的有123人,占21.6%,已婚或有配偶的有447人,占78.4%。文化程度分别为:未上过学25人,占4.4%;小学98人,占17.2%;初中311人,占54.6%;高中72人,占12.6%;中专或技校26人,占4.6%;大专及以上38人,占6.6%。
(二)变量设置
本研究中的因变量是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状况,在问卷中通过“您现在有工作吗?”题项来获得被调查返乡农民工现在是否有工作的状况(有工作为1,没有工作为0)。自变量的选取综合考虑返乡农民工的个人特质和从调查问卷的实际情况出发,选取4组因素:(1)个人特征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2)流动因素,包括第一次外出打工的原因、找到第一份工作的途径、返乡前的工作角色、返乡年份和返乡后不再外出的原因。(3)能力素质因素,包括返乡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在外务工期间是否学习其他技术、外出务工期间是否参加过培训、返乡后是否参加过培训。(4)家庭因素及对政策的了解情况,包括家庭的人口规模、生活水平,家庭中是否有人在政府部门工作、亲戚朋友是否有在政府部门工作和是否了解扶持返乡农民工的相关政策。
(三)分析方法
本文通过SPSS18.0统计软件首先进行单因素分析,通过交叉表分析和卡方检验,寻找可能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有影响的变量;然后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进一步检验分析这些变量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影响及各自的影响程度。
(一)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在所调查的570位返乡农民工中,有466人现在有工作,占总体的81.8%。具体的职业分布如下:非技术工人包括普通工人、杂工105人,占22.5%;技术工人或熟练工人包括电镀工、管件工、车工、泥工、工艺工等130人,占27.9%;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包括秘书、办事员29人,占6.2%;服务行业人员(如司机、厨师、服务员、门卫、理发员、售货员、个体经营者、保姆等)145人,占31.1%;管理者(如厂长、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等)28人,占6.0%;农民、渔民18人,占3.9%;其他职业的11人,占2.4%;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只有18人,占3.9%。
交叉表分析和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不同的个人特征、流动经历、能力素质因素、家庭因素及对相关政策是否了解的返乡农民工,其再就业状况存在差异(见表1)。(1)从个人特质因素方面看,性别、年龄与是否有工作存在着显著相关关系,86.6%的男性和74.9%的女性有工作,男性有工作的比例高出女性11.7个百分点;各年龄组的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状况存在显著差别,26~45岁组有工作的比例比其他年龄组都要高。(2)从流动因素看,返乡前不同的工作角色和返乡后有不再出去原因的返乡农民工与其他人员再就业状况有显著差别。返乡前是个体经营者的农民工,返乡后有工作的比例达90.3%。(3)从能力素质因素上看,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与是否有工作有显著关系。(4)从家庭因素和对政策的了解情况看,家庭规模、生活水平和对政策是否了解与返乡农民工是否有工作存在着显著相关关系,家庭规模越小的人,其就业的比例越高;生活水平越好的人,其就业比例越高;不了解政策的返乡农民工,有87.7%有工作,而了解政策的人,有80%的有工作。此外,其他因素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二)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影响因素分析
Logistic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返乡农民工的个人特质因素、流动因素、能力素质因素及家庭因素的不同方面都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有重要影响。
表1 不同特征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状况及其差异
注:****表示p<0.001,***表示p<0.01,**表示p<0.05。
1.个人特征因素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的影响
在个人特征因素方面,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性别与年龄结构成为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显著性影响因素,婚姻状况不构成影响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影响因素。相对于女性来说,男性的就业状况要好得多,男性就业的发生比为女性的2.4倍。相对于46岁以上的返乡农民工,26~45岁组和18~25岁组的就业机会要多,其中26~45岁组的返乡农民工有工作的发生比是46岁及以上农民工的4.2倍,18~25岁组返乡农民工有工作的发生比是46岁及以上年龄组的3.3倍。46岁及以上的农民工由于身体和年龄上的原因,使得他们在再就业的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而26~45岁组和18~25岁组的农民工大部分处于年轻力壮、精力充沛的时期,而且他们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在外出务工期间又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使得他们在返乡后能够顺利地找到工作。
表2 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的Logistic回归结果(N=570)
(www.daowen.com)
注:-2LL的值为442.472;Nagelkerke R Square的值为0.260;预测准确率为83.3%。
分析结果表明,返乡农民工性别、年龄特征是影响其就业的基础性因素。不同性别的农民工受心理、生理、文化背景、社会角色、职业需求的影响,在创业与就业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职业选择方面,女性相对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的地位。原因可能是,在就业过程中女性首先从生理上就处于弱势地位;其次女性要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其就业的机会相对男性较少;再次可能是工作或职业的限制,即女性自身文化素质、一些行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要弱于男性,限制了女性对就业领域的选择。而不同年龄组返乡农民工在就业方面的差距,说明中青年组在劳动力市场由于其精力、体力、文化、技能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为他们再就业提供了就业能力方面的准备。在承认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存在性别、年龄差异的同时,如何因人制宜,取长补短,为不同性别、年龄的返乡农民工提供一个公平、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和发挥他们自身优势的就业岗位是政府和社会应大力关注和尽力解决的民生问题。
2.流动因素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的影响
从表2可以看出,在流动因素中,返乡农民工第一次打工的原因、返乡前的工作角色、返乡不再外出的原因和返乡年份都对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状况有显著影响,只有外出找到第一份工作的途径没有显著影响。从表1可以看出,第一次打工的原因和返乡年份与返乡农民工是否有工作并没有统计学上的差异。但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那些当初打工是为了提升个人能力、学习经验、锻炼等,即发展型的农民工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基于发展型原因出去打工的人相对于其他类型出去打工的农民工而言,这些农民工返乡后就业的可能性要小。这是因为不同类型返乡农民工的外出动机和返乡后的生产需求不同。当初基于生存原因外出务工的人,旨在实现快速致富,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其对工作的要求不高,因而比较容易就业。而发展型外出务工者经过一定时期的磨炼与锻炼,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树立了一定的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先进理念之后,选择返乡创业是为了实现由温饱向小康乃至富裕转变,满足其自我实现的需求。这部分人选择创业的可能性比较大,或者对工作的要求比较高。从这次调查的结果来看,绝大多数返乡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所占比例高达76.2%,由于欠缺创业需要的相关管理知识,通常导致其创业过程艰难和不稳定。
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返乡年份为2008~2011年的达到10%的显著性水平,并且系数为负。从这次调查结果的统计来看,1990~2007年返乡的人数为152人,2008~2011年返乡的人数为411人,1990年以前的只有7人。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返乡农民工都是在受到金融危机影响之后返乡的,且这部分农民工相对于1990~2007年返乡农民工来说,再就业的可能性要小。由于中国沿海地区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外向型企业出现了减产、停产,甚至倒闭,对农民工需求大幅度下降,经济不景气导致大批农民工被辞退而返回家乡寻求就业岗位,但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返乡后很难在短时间内顺利地找到工作。
农民工在返乡前的工作角色对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状况有显著影响,并且系数为正。那些农民工在返乡前的最后一份工作角色是个体经营者的人相对那些没有固定工作的人而言,他们在返乡后的再就业的可能性要大,就业的发生比是后者的4倍。原因是个体经营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也是在创业,在外务工期间相比其他靠普通工资性收入的农民工积累资金要多得多,在经营中也形成一定的创业经验和人脉关系,回乡后创业的可能性更大,有了技术、经验、资金和人脉,再加上政府相关优惠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政策的大力支持,这些农民工返乡创业成功的可能性更大,就业也会比较容易。返乡不再外出的原因达到10%的显著水平,并具有正向的影响。与被迫返乡的人相比,主动返乡的人就业的可能性更大,其就业发生比是被迫返乡的1.6倍。说明这些主动回乡的人回乡的目的明确。
3.能力素质因素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的影响
本研究显示,农民工返乡后是否参加过培训对其再就业有显著正向影响,返乡后参加过培训的人相对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人来说,其就业的发生比是后者的2.4倍。说明当地政府在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作为农民工的就业能力素质,在返乡再就业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具有一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外出就业经验的农民工,他们创业意识强、就业信心足,能够较快寻求到新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农民工返乡后通过引导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可以很快获得和适应新的就业岗位。可见,受教育程度和返乡后是否参加培训直接制约着农民工收入水平、空间流动、城市融入、维权能力,进而影响着他们返乡再就业的能力。
4.家庭因素和政策了解程度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的影响
从表2可以看出,家庭人口规模和生活水平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有显著影响。而家庭中是否有人在政府部门和亲戚朋友中是否有人在政府部门对其再就业没有显著影响。在家庭规模中,只有家庭人口数在8人及以上有显著负向影响,这说明,来自大家庭的返乡农民工其再就业的可能性要小。而人口规模小的家庭对其就业有正向的影响,但是在回归结果中并未达到显著性水平。生活水平有显著正向影响,生活水平富裕的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发生比是不富裕的返乡农民工的4倍,生活水平一般的返乡农民工其就业的发生比是不富裕的返乡农民工的2.4倍。是否了解政策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影响显著为正,了解政策的人相对于不了解的人,其就业的发生比是后者的近3倍。
家庭人口规模和生活水平构成返乡农民工成长的生活环境。特定的成长环境对其人格禀赋、精力体能、文化素养、人脉资源、职业兴趣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继而影响到他们对返乡再就业的抉择,较好的家庭环境和生活水平也为他们的成功就业创造了条件。“理性选择理论”认为,理性行动者趋向于采取最优策略,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收益。返乡农民工作为理性人,在家庭人口规模较小和生活水平较好的环境中,便于轻装上阵,理性地在外出打工和留守家乡务农的选择之中寻求外出就业,也易于获得就业岗位。而家庭人口过多不利于农民工外出就业可能的解释是,目前在农村地区,大家庭中有更多需要照顾的老人或小孩,这会占用劳动者就业的时间,使得他们的外出就业的机会变少,成本加大。研究还表明,由于生活水平好的家庭,其经济条件较好,他们在就业过程中拥有一定的物质支持,使他们掌握了更多的就业信息及相关的社会资源,显然相对于生活水平不富裕的家庭,其就业的可能更大。了解政策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正向影响,是因为了解政策的返乡农民工可以掌握更多就业信息和渠道,利用相关的政策所带来的优惠,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本文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个人特质因素、流动因素、能力素质因素及家庭因素的不同方面都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状况有影响。男性农民工相对于女性农民工,主动返乡者相对于被动返乡者,其返乡后更容易就业;45岁以下的青壮年返乡后就业的概率较大;受教育程度越高、返乡后接受过有针对性的培训的农民工其就业的概率更大;外出务工期间具有个体经营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后更容易就业;农民工外出务工原因对其返乡后就业的影响表现为,基于发展型目的外出务工的人由于其有更高的需求,返乡后就业概率较小;生活水平较好的农民工返乡后更容易就业;对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的了解也提高了返乡农民工就业的概率。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得到一些政策启示。
第一,以政府为主体、用人单位及个人为辅助的教育培训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和农民工参与的创业培训教育体系,推动各类普通高校、技术院校、职业院校免费为农民工开设创业指导课程,开展创业观念教育和创业技术培训,尤其要注重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技能的培训教育,为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提供技术能力上的保证;二是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并以优惠政策和资金投入鼓励有关社会组织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三是应加强引导与宣传,提高返乡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意识,让他们明白加大自身人力资源的投入,有利于更好地创业、就业,而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另外,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外出务工期间的技能培训对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帮助并不大,而农民工返乡后参加的培训对其再就业有积极作用。可见,在今后一段时间应该有针对性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技能的培训。
第二,政府要大力扶持有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创业,以服务支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本文的研究显示,当初基于发展型目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与他们返乡后就业状况呈显著的负相关,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这部分农民工对自身有更高的需求,往往有着创业的意愿,但由于自身素质的有限及缺乏一定的指引和支持,使他们返乡后整体再就业状况不够稳定。因此,政府要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就业信息、资金贷款、创业基地、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创业服务。
第三,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公共政策的认知力度,利用当地的报纸、电台、广播、网络、公共宣传板来公布信息,开展更有效率,更通俗的宣传,加深返乡农民工对公共政策,尤其是一些惠农政策的理解,为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提供政策上的支持。
参考文献:
1.陈明等(2009):《金融危机下农民工返乡原因实证分析》,《广东农业科学》,第8期。
2.张辉金、萧洪恩(2006):《农民工回流现象的深层思考》,《农村经济》,第8期。
3.马红梅、金彦平(2009):《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农民工回流问题研究》,《农业经济》,第3期。
(责任编辑:朱 萍)
*本文系2011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安徽返乡农民工素质与再就业问题研究”(项目批号2011sk687zd)的研究成果;受安徽大学“211”工程“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口经济研究”学术创新团队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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