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问题研究成果

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问题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问题研究项目是资本、技术、劳动力、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聚集之处,是生产要素相互作用的复合载体,是经济工作的基础和民生工程的关键。鉴于此,赣州市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必须大力发展项目投资融资,通过实施一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带动赣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问题研究成果

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问题研究

项目是资本、技术、劳动力、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聚集之处,是生产要素相互作用的复合载体,是经济工作的基础和民生工程的关键。特别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投融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投入产出水平高,对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优化产业结构,集聚生产要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赣州市作为一个欠发达地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充分利用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项目投资融资,对于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和弯道超越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的重要性

(一)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赣州市的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发展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34.77亿元,比2000年增长2.14倍,年均增长9.9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73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59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03亿元。三次产业比例为20.7∶43.0∶36.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9390.51元,比2000年增长2.76倍,年均增长13.52%。财政总收入突破100亿元,成为江西省第二个财政总收入过百亿的设区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6.0亿元,比2007年增长35.2%。其中,城镇投资346.36亿元,同比增长42.5%。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赣州市外贸进出口总额为127851万美元,其中出口总额9731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3000万美元。城市化进程加快,特大城市构建开局良好。全市城市化率达到37.3%,比2007年提高2.1个百分点。新增城市建成面积13.5平方公里,县城以上城市新增人口16万人。

从表1可以看出,2008年,赣州市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处于较前列。国内生产总值(GDP)、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在全省十一个设区市中均位列第二位,仅次于南昌市。

表1 2008年赣州市与江西省及各设区市主要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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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西统计信息网。

在经济持续向好的同时,赣州市各项社会事业也协调发展,民生保障水平迅速提高。2008年,全市分别争取到国家、省级科技项目28项和80项,申请专利346件,授权178件。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稳步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9.80%和95.55%,高中毛入学率提高4.8%。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2%。省下达的81项民生工程指标全面完成。全年投入民生资金超过50亿元,增长90.1%。国家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纵深推进,新增城镇就业12.8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9.27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安置率达到100%。

(二)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的重要性

1.开展项目投资融资是实现赣州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前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的竞争越来越集中地体现为项目的竞争。“发展靠项目,科学发展更要靠项目”已成为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识。特别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投资融资,投融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投入产出水平高,在产业中所占比重大,对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优化产业结构,集聚生产要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江西省近年来通过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实现经济较快发展就是最好的例证。赣州地处江西南部,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近年来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十一个设区市中仅次于南昌市,均处于第二位。但是,从人均GDP来看,2008年,赣州市的人均GDP远低于全省14727.62元的平均水平,也不及周边设区市吉安(人均10571元)和抚州市(人均12484元);另外,赣州市的人均财政收入、人均消费品零售总额、城市化水平、人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在全省也排在较后位置。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民生领域的保障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鉴于此,赣州市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必须大力发展项目投资融资,通过实施一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带动赣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国家为了实现保增长、促就业的政策目标,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背景下,赣州市开展经济社会项目投资融资,对于消除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实现弯道超越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2.开展项目融资是破解赣州市发展资金难题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随着赣州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对发展的瓶颈作用日益显现,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赣州,长期以来紧张的财政资金和狭窄的投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地区快速发展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如何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如何利用好外资和民间资本,形成多方合力共促赣州发展的良好局面,是赣州市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并于80年代后蓬勃发展的项目融资方式,被国内外经验证明对于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充分运用项目投融资这一重要模式,可以拓宽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投融资渠道,以缓解地区建设资金的不足。

3.开展项目投资融资是优化赣州市经济结构的重大举措

项目是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社会资源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项目投融资,可以积极引导资金投入到赣州市重点发展的钨、稀土、氟盐化工三大优势产业集群上来,进一步做大做强这三个优势产业;也可以通过项目投融资,聚集各方资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赣州市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实现工业结构升级。通过开展项目投融资,整合名牌,整合资本,上一批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可以提升赣州市的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开展项目投融资,可以聚集各方资金,大力发展赣州市具有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现代物流业和旅游业大项目,提高现代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4.开展项目投资融资是促进赣州市社会事业进步的必然选择

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通对开展项目投资融资,可以选择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等职业教育能力工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沼气工程、群众体育健身工程等民生工程进行建设,以此提高赣州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赣州市近年来选择了峰山体育公园及配套项目、赣州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赣州市博物馆·城展馆、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等一批社会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这对于促进和谐赣州的建设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现状与问题

(一)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现状

根据2008年、2009年赣州市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主要用于交通能源、工业、农林水、城建、商贸、社会事业领域的基础设施、厂房、设备、管道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因此,分析赣州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对了解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很有帮助。

1.新世纪以来赣州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新世纪以来,赣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迅速,年均增速达26.1%,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近年来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

表2 2000—2008年赣州市固定资产投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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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0—2007年数据来源于《2008赣州统计年鉴》,2008年数据来源于赣州市统计公报。

从表2可以看到,2001—2008年,赣州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高达75%以上。为了了解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资金来源情况,我们有必要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的角度进行分析,因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上。

2.赣州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了解到,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资金很大一部分是投资于城镇固定资产。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和自筹资金。

表3 赣州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及所占比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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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金来源数据来自于2007年、2008年江西统计年鉴,比例数据由原始数据计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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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06、2007年赣州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所占比例2007年

从表3、图1可以看到,2006—2007年,在赣州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家预算内资金所占比例和利用外资的资金比例有所下降;而国内贷款比例和自筹资金比例有所上升,分别增长1.7%、1.78%。随着赣州市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将越来越倚重于自筹资金和国内贷款。

3.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主体

按照经济类型分,项目投资主体可以分为国有和非国有。非国有主要包括股份制、集体、个体、联营、外商、港澳台商等。

表4 赣州市国有资金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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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08赣州统计年鉴》。

2000—2007年(除2003年外),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国有资金的投资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如表4),其中2005年高达71.38%,超出国有投资近42个百分点。在非国有投资中,个体私营投资占整个投资的比重不断上升,股份制投资、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也不断壮大。结合赣州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看(表3),赣州市项目投资主体呈多元化发展。

4.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领域

根据2008年、2009年赣州市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主要集中于交通、能源、工业、农林水、城建、商贸、社会事业领域。

表5 2008—2009年赣州市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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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看,2008—2009年,占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比重较大的是交通领域和工业领域。其中,2008年交通领域、工业领域项目资金比重分别为48.85%、20.61%;2009年交通领域、工业领域项目资金比重分别为48.38%、27.25%(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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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08—2009年赣州市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资金所占比例

5.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融资渠道

从赣州市城市基础建设资金结构看,项目融资渠道比较狭窄,主要是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含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返还的直接投入,然后就是金融机构贷款等,部分项目仍能争取国债等资金,资本、证券市场、民间获得的资金相对较少。

(1)财政收入

2008年,赣州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00.1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5.47亿元,分别增长34.4%和42.5%。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2%,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5.2%。

(2)金融机构

近几年,赣州市区域内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基本呈增长态势(见表6),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赣州市经济社会项目的发展。但是,贷款余额远少于存款余额。因此,金融机构有大量充裕资金可用来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表6 2000—2007年赣州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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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08赣州统计年鉴》。

(3)其他融资渠道

赣州市其他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招商引资、争取上级投入、争取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或政府贷款等途径获取资金支持。

(二)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存在的问题

1.投资总量仍显不足

赣州市人口、面积分别约占江西省的1/5和1/4,但是从2007年和2008年的情况来看,赣州市投资占江西全省的比例尚不足1/10,而且投资增幅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以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为例,2007、2008年,江西省投资总额分别为3146.41亿、4546.43亿,赣州市同期的投资总额为267.98亿、372.86亿,在各设区市中分别位列第4、第5位,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8.52%、8.20%。从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上来看,2008年,江西省的投资增幅为44.5%,而赣州市的投资增幅只有39.1%,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4个百分点。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上来看,赣州市同样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08年,全省平均水平为46.1%,赣州市为42.5%)。投资总量不足,不仅使赣州市经济发展水平上不去,而且社会事业进步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2.金融支持项目投资的力度弱

以占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绝大部分比例的城镇固定资产为例,金融支持投资增长力度弱的现象显而易见。2006年、2007年,赣州市信贷资金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为12.47亿元、19.99亿元,仅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5.99%和7.69%。另外,长期以来,赣州市的信贷结构都为存差,且逐年呈扩大趋势。2005年存差为272.07亿元,2006年扩大到340.61亿元,2007年达到367.15亿元。上述情况,一方面表明信贷支持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的力度明显偏弱,另一方面反映赣州市金融机构还有大量信贷资金未找到可贷项目,信贷支持投资增长的潜力很大。

3.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狭窄

赣州市民间投资的渠道狭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建筑和房地产等领域,而对于能源、交通、通讯、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民间资本较少介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市场准入制约。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对民间投资并无明显的歧视性规定,江西省和赣州市也提出了许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但是由于行业垄断、观念滞后等原因,民间投资仍受到极大限制。在一些垄断和半垄断行业,如电力铁路、公路、通信和市场设施等,存在严重的部门保护主义,极大地限制了民间投资的生存空间。二是投资平台制约。由于BOT、TOT等项目融资方式没有延伸到内资领域,民间资本参与大型基础设施、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缺少必要的投资平台,使得赣州市的民间资本难以大规模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资源开发等重大投资项目之中。三是融资制约。民营企业融资难是我国的普遍现象,赣州市也不例外。近年来,虽然政府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困难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推出了不少举措,但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的解决。融资渠道不畅,也使赣州市民间资本难以进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基础产业项目等方面的投资,而只能局限于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建筑、房地产等投资领域。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包打天下”的局面不复存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已经展开,但是市场化的投资主体地位没有有效形成,投资主体仍由政府指定,“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市场化原则难以落实。在融资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出面获取的内债(主要是银行贷款和地方债券)和外债等。由于投资管理呈封闭运行状态,使外界参与投资出现瓶颈效应,抑制了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公平竞争的渠道,阻碍了政府财政以外的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随着赣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明显加快,而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增长潜力有限,继续由政府担保向银行贷款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也日益沉重,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又未完全打开,这使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5.新型的项目融资方式没有广泛采用

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融资的手段较为传统,融资方式以政府财政资金、地方债券、商业银行贷款、国际信贷、土地批租融资、企业自筹等为主。BOT、TOT、ABS等项目融资、金融租赁、投资基金信托融资、证券化融资以及所有权证等创新型融资模式运用较少,融资方式有待创新。目前,赣州市采用BOT项目融资方式的仅有章江新区中央生态园。

三、赣州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投资融资模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项目建设资金规模的日益加大,赣州对项目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迫切需要多种投融资模式以解决项目融资困难问题。当前,国内外有多种项目投融资模式,并成功进行运作,在解决项目融资困难方面取得很好的效果,赣州市可学习和借鉴。

(一)可供选择的投资模式

1.政府投资模式

这种投资模式是由政府投资、政府运作,主要包括政府财政直接投资和政府债务融资,政府经营包括政府公共部门和国有公司对项目的经营管理。根据政府投资的方式,政府投资模式可分为: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政府经营的模式和政府债务融资为主、政府经营的模式。世界很多大城市市政投融资和经营运作,特别是在建设初期,一般都采用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政府经营的模式。

我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大部分基础设施项目都采用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政府经营的模式,即全部由政府投资,经营上由国有企业(实际是公共部门)垄断经营,依靠政府财政补贴来达到盈亏平衡。这种投资模式的主要优点是: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筹措到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可靠性大,操作成本低,运营后财务费用少。但也有很大的缺点,就是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限制,投资能力不足,往往导致无法满足项目发展的资金需要。

为克服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政府经营模式中政府财力不足对项目发展的制约,以政府债务融资为主、政府经营的投资模式逐渐兴起。这种模式主要是由政府财政投入部分资金,其余资金则依托政府提供信用担保,由经营企业以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目前国内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有很多采用政府债务融资为主、政府经营的投融资模式,国际上也不乏类似的案例。政府债务融资为主、政府经营的投融资模式优点是筹措资金操作简便,资金充足、到位快,可以大大缓解基础设施项目对地方财政的压力。

2.市场化投资模式

市场化投资是指企业以获取赢利为目的,依据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市场化投资模式又可分为政府投资下的市场化运作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下的市场化运作。

政府投资下的市场化运作。该模式就是由政府出资进行项目建设,在项目建成后,通过经营业绩协议、管理合同、租赁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私人部门参与项目的运营管理。这种运作模式通过在项目运营中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极大程度上提高了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该模式在很多国家都被采用,如日本地铁采用上下分离方式实现运营企业独立核算,即将路网项目建设和运营分离开,用公共资金负担轨道项目中投资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而把运营分离出来,确保运营部分的核算,实现经营责任的明确化和效率化。这一模式的主要优点是通过对项目建设的市场化运作,可以减少政府对项目运营资金的占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项目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但是由于项目运营的低盈利性,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私人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必须通过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来推动。

投资主体多元化下的市场化运作。该模式最主要的运作方式之一是对现有的项目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或组建股份公司,通过存量或增量发行股份吸收社会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运营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政府调控下的市场化运作。

这一模式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一是通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经营运作的市场化,可以充分改善项目投资和经营的效率;二是政府部门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过程中,通过出售部分股份收回资金,从而一定程度上充实了政府部门继续投资的资金实力;三是随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市场化运作环境也将逐步改善,从而推动其他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但是,由于社会资金的进入,对短期利益的过分追求,容易导致企业目标与政府目标矛盾的出现,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来保证。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这一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香港。香港地铁在2000年10月发行股票上市,政府向公众直接出售23%的股权,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国内也有很多城市在基础设施领域已开始了这种运作,如上海在20世纪90年代成功地将南浦、杨浦两座大桥和打浦路隧道的专营权作价24亿元转让给香港中信泰富集团,为后来徐浦大桥的建设筹足了资金。市场化投资尽管有很大的优点,但也存在诸多缺点,主要有:一是融资速度慢,融资量越大操作程序越复杂;二是企业信用融资受企业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确定;项目融资往往都是针对大型建设项目,需要政府大量的政策支持才能保证有足够多的稳定现金流,形成相应的融资能力;三是可靠性相对较差,操作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个融资计划失败。

(二)可供选择的融资模式

1. BOT

BOT(Built Operate Transfer)是一种“建设—经营—移交”的融资模式,是政府或有关公共部门作为招标人为项目(主要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融资基础,由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建设项目,并在规定时期内经营项目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最后根据协议将项目归还给政府或有关公共部门。

BOT项目融资模式具有多种优势:一是投资者多以竞标的方式获得BOT项目,透明度较高,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以有效地防止“豆腐渣”工程,提高基础设施质量。二是BOT项目风险由项目公司大部分或全部承担,然后再由项目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契约安排将风险转嫁出去。三是项目有限追索。贷款的偿还以项目自身的经济收入为基础,即以项目公司的未来资产和收益作为偿还的保证,不需要政府和境内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但BOT项目融资模式也存在很多劣势,如BOT项目融资方式的实施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程序较为复杂,参与方众多、协调难度较大,等等,这些会给项目环境、项目建设、项目经营等带来很大的风险。

从BOT项目融资模式的特点和要求看,在选择项目时要注意技术比较成熟、投资回报率比较稳定的项目,而且BOT项目融资方式具有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灵活多样的结构形式、复杂严密的协议约定,使得BOT项目融资方式适合资金规模大、风险高的中长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可运用于发电厂、煤矿、天然气田、桥梁、高速公路、港口、机场、通讯系统、供水工程、污水处理等。我国首次运用BOT项目融资方式吸引外资的试点工作是广西来宾电厂。除此之外,湖南长沙电厂项目、成都水厂项目、广东广深高速公路、广州地铁二号线、浙江临海市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都是以BOT项目融资模式实施的,江西九江的老鹳塘、鹤问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以及信华集团的城市休闲中心(泳池)项目也是以BOT方式实施的。

2. TOT

TOT(Transfer Operate 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把已经投产运营的基础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移交给民间投资人,通过在约定期限的经营,民间投资人收回全部投资和合理回报,待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政府再将项目收回的一种融资模式。

TOT项目融资模式有诸多优势:一是TOT项目融资方式只是涉及已建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的转让,不存在产权股权的让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了政府对公共基础的控制权。二是风险较小,项目引资成功率高。三是项目成本和项目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四是受体制因素制约少,方便外资和国内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国企投资。同样,TOT项目融资模式也存在劣势,主要是TOT项目融资方式存在环境风险(如东道国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国际金融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等。

TOT融资模式起初主要是面对国外投资者,但实际上并不排除我国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基金组织等参与投资。目前TOT主要用在除了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有线通信、公共交通外,更多地用在了公路建设、节水工程、环保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深圳市龙岗区污水处理厂就是通过TOT方式成功运作的例证之一。

3. PPP

PPP(Pubic 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一种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的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是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相互平等的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它将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各自的优势充分结合起来,既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又提高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是解决政府投资公共产品缺陷和财政资金紧缺状况的有效方式。

PPP项目融资模式的优点:一是PPP可以节省政府投资,提高项目公共服务质量;二是PPP可以保证融资顺利进行,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三是PPP可以使私人企业参与项目前期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四是PPP可以使私人企业获得一定利益,吸引私人资本投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五是PPP可以应用的范围极为广泛。

迄今为止,PPP方式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应用范围从道路、桥梁、隧道、港口、轨道、供水、供电等传统公共基础设施拓展到大型信息技术系统的提供、监狱的建造和运营、学校医院的建设和运营甚至到航天、国防更为广阔的领域。北京地铁四号线的建设和运营采取了PPP模式,即由民间资本与政府合作成立特许经营公司,参与地铁四号线的建设和运营。

4. ABS

ABS(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是资产支持的证券化之意,具体来说,它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其本质就是资产证券化。其运行过程为:按照规范化的证券市场运行方式,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首先对发行债券主体进行信用评级,信用等级越高,其债券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就越高,债券利率就越低,从而使债券筹集资金的成本较低。

ABS项目融资方式的优势有:一是原始权益人的股东结构不会改变,不收购股权,不会出现控制权等敏感问题;二是由于ABS项目融资方式割断了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的风险和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的风险,使其清偿债券本息的资金仅与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加之在国际高档级证券市场发行债券且由众多的投资者购买,从而分散了投资风险;三是由于ABS项目融资方式是通过发行高档投资及债券募集资金,这种负债避免了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的限制;四是作为证券化项目融资方式的ABS,债券的信用风险得到了SPC(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信用担保,是高档投资级证券,并且还能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变现能力强、投资风险小,因而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易于债券的发行和推销。ABS项目融资方式的劣势主要表现在实施过程中会存在风险,如建造风险、经营风险、货币风险、政治风险等。

ABS项目融资方式由于能够以较低的资金成本筹集到期限较长、规模较大的项目建设资金,因此对于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基础设施项目来说是一种理想的融资方式,其适用于交通、电信、电力、供水、排污、环保等领域的基本建设、维护、更新改造以及扩建项目。20世纪90年代初,海南省三亚市在房地产开发的浪潮中通过ABS项目融资模式,以三亚市丹州小区大约53.6公顷土地为发行标的物,发行三亚地产投资券,所筹资金用于该片土地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及供电、供水、排水”等,发行总金额为2亿元,使得筹资开发资金的目的顺利实现。(www.daowen.com)

5. PFI

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即民间主动融资,它不同于传统的由政府负责提供公共项目产出的方式,而是一种促进私营部门有机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全新的公共项目产出方式。政府通过购买私营部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给予私营部门以收费特许权,或与私营部门以合伙方式共同营运等方式来实现公共物品产出中的资源配置最优化。

在PFI模式中,政府选择并启动合适的项目,私营企业和私有机构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开发、融资、建造和经营,并通过向政府或公众提供服务或产品来获取付费,以回收成本和实现利润;在整个过程中政府仅需要进行项目的启动、保障和监管,在财政开支大幅降低的情况下,利用私营部门及其资金就可实现社会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产出。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私营部门和政府机构结成高效率的伙伴关系,各自发挥其最擅长之处,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从而实现了价值的最大化。PFI模式可有效地筹集资金和转移公共部门的风险,是政府对公共项目投融资和建设管理方式的重要的制度创新。

PFI项目主要应用于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如教育、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以及公路、监狱、医院大楼等。

6.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是由出租方按照承租方要求出资购买设备等资产供承租方使用,资金来源为出租方的自有资金和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所购资产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租赁期满后,根据租赁协议的约定,或退还设备或作价由承租方买下。主要形式有卖方租赁、杠杆租赁、第三方租赁等三种融资方式,这里主要介绍杠杆租赁融资方式。

杠杆租赁融资方式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属设备,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所构成。出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在租赁期内,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承租方按合同规定选择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

对于缺乏资金的企业来说,杠杆租赁融资方式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一是租金支付安排灵活,承租用户可以通过延期支付、递增或递减支付,安排自己的资金,确定支付款项;二是全部费用在租期内以租金方式支付,减少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大量资金的筹资负担;三是承租方可以在税前支付租金,并且不承担折旧,可使承租人降低经营成本;四是以融资租赁项目融资方式取得的资产一般不作为公司债务进入总负债,只是将租金作为公司的经营费用进入成本,因此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杠杆租赁融资方式也存在劣势,与直接购买设备方式比较,杠杆租赁融资方式支付的租金包括设备价格、租赁公司为购买设备的借款利息及投资收益,因此,总价高于直接购买。

杠杆租赁融资方式常用于以实物资产为基础的项目,如,大型设备、成套设备、轮船、建筑机械和电信设备等通用性、易于移动的设备,大型发电厂也可采用融资租赁项目融资方式。特大型项目,由一家租赁公司无法承担整个项目的融资租赁时,可以由几家租赁公司分别购置资产出租,或者由几家出租人合伙经营,共同占有资产向承租方出租。

四、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融资需求预测

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资金主要集中于交通、能源、工业、农林水、城建、商贸、社会事业领域的基础设施,厂房、设备、管道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从历年赣州市经济社会重大项目发展情况看,重大项目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差距较小,其增长存在一定的规律性。比如,2008年赣州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406亿元,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资金额为415亿元。重大项目投资金额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十分接近,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重大项目资金额一般是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5倍。

(一)测算方法和步骤

根据历年赣州市经济社会重大项目投资金额增长规律,参考重大项目投资金额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之间存在的相关关系,我们拟对项目融资需求预测采取两种测算方法:一是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预测进行推导;二是采用年增长率的方法进行测算。测算步骤如下:

(1)根据历年赣州市GDP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建立两者之间的回归模型;

(2)根据赣州市规划预设的年均GDP增长率,测算“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GDP数据;

(3)利用回归模型,测算赣州市“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额;

(4)测算项目融资需求。

(二)回归模型

ln(固定资产投资)=-3.761+1.439× ln(GDP)

上式中,ln表示自然对数函数。

回归统计检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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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归统计检验结果中,Prob是检验GDP的系数是否通过检验,其值为0.0000<0.05,说明GDP的系数通过检验。F统计量是对整个模型进行检验,Prob(F - statistic)=0.000000<0.05,说明我们所得到的模型较好地反映了固定资产投资与GDP的关系。R - Square是决定系数,其值为0.9497,而Adjusted R -square是调整后的决定系数,其值为0.9465,接近于1,这说明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

(三)GDP测算

以2007年GDP为基数年,其值为701.97亿元(以当年价格计算)。考虑到赣州市整体经济仍然比较落后,在规划期间仍要实施赶超战略,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结合赣州市发展历史状况和现有经济发展形势,加上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预期,设定2009—2020年年均GDP增量为12%。

表7 2009—2020年GDP测算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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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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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投资测算

根据GDP测算结果,代入上述回归模型,得出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具体数据如下图表所示。

表8 2009—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测算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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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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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GDP及固定资产投资

(五)项目融资需求测算

方法一:根据前面总结出的重大项目资金额一般是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5倍的结果,我们对项目融资需求进行测算(见表9)。

表9 2009—2020年项目融资测算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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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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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预测进行推导得到的预测结果,下面采用年增长率的方法进行测算。

方法二:参照《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发展目标,并结合赣州市实际发展情况,我们假设项目融资年均增长率为16%,预测结果如表10。

表10 2009—2020年项目融资测算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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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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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根据表9、表10,我们可以看到,方法一的测算结果:2009年项目融资金额将达到421.66亿元;方法二的测算结果:2009年项目融资金额将达到481.4亿元。这两个预测结果虽然与赣州市委常委会确定的2009年重点工程投资计划有一定的出入(2009年赣州市重点工程投资计划达878亿元,这主要是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采取了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发展的政策,相当一部分中期重点工程投资计划都提前实施,因此,2009年重点工程投资计划较2008年有大幅度提高),但是如果按照一般规律性,根据方法一,到2015年,项目融资资金将达到1121.85亿元;到2020年,项目融资资金将达到2547.74亿元;根据方法二,到2015年,项目融资资金将达到1172.88亿元;到2020年,项目融资资金将达到2463.45亿元。

五、加快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入资金效率

要在各层次的金融支持中形成一个总体规划和沟通机制。目前,中央财政和银行金融,以及各地对赣州市进行的资金支持是相互独立的,条块分割,这不利于对地区总体发展和建设项目进行系统规划,各支持主体间也缺乏协调机制,因此,要由一个权威部门进行协调规划,提高资金支持效率。

要优化投入结构,将有限的支持资金用在最有潜力、与经济发展最密切的项目上,例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镇县级公路、电网和通讯网,以及能就地产生较大扩散效应的工农业项目。

要提高投入资金效率,包括使用效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防止资金使用周期拉长,经济和社会效益下滑。特别是对那些贷款性的金融支持项目,要以投入效率为依据进行定期考核,防止不良贷款的形成。

(二)全面界定各类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选择最优项目投资方式

必须合理界定各类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明确政府非经营性投资的主要领域以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非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和重大高新项目为主,主要集中在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农村水利、民政、口岸、公共安全及公共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体系建设、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

政府准经营性投资的主要领域为各种原因造成有经营收入但不足以回收成本,必须由政府出资建设或补贴的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准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主要集中在准经营性的城市轨道交通、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准经营性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领域。政府在准经营性项目领域通过投入启动资金或定额补助等方式,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实现政府投资放大效应。随着价格或服务收费逐步到位,政府减少或取消上述投资补偿,并逐步退出社会资本有投资意愿的上述领域。

政府经营性投资的主要领域,是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为目的,仅限于社会需要但现阶段社会资本不愿或无力投资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和需要政府支持的高新技术项目、支柱产业项目等领域。

社会资本投资的主要领域,为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所有领域都要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和内部外资的界限,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全面放开收费公路、供热、供气、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使更多社会资本成为新的投资主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市场化。

对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行“代建制”。通过“代建制”使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使用单位相分离,由具有相应资质、专业化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实施,从机制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经常出现的超投资、超规模的现象,加强投资预算控制。代建单位由计划、财政、建设部门会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建成后,由使用单位运营管理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运营主体。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责任人,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全面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对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准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和债务偿还。政府招标选择项目法人或授权属投资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各类专业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这些投资主体可单独或与其他社会投资者共同组建项目法人。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无论新建、扩建和改建,均由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三)创新投融资管理体制和机制

必须建立高效、透明、公平、低成本的政府投资管理运营机制。强化政府的规划和市场监管职能,增强制订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透明度和可靠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法对企业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等进行管理,对参与城市建设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一视同仁,实现政府由直接管理经营者向市场监管者的转变。

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对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立项前要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设资质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建设管理制度,建立政府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健全项目稽查和审计监督机制,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建立重大项目稽查制度。在市、县两级组建重大项目稽查机构,负责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的全过程(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手续、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质量以及竣工验收等)进行稽查。

进一步完善和坚持科学的决策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四)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培育新型投融资和运营主体

赣州市应在现有赣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赣州市国有控股公司等融资平台的基础上,围绕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生态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融资平台建设,培育新型投融资和运营主体,为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市政府既可以与开发银行合作建立融资平台,也可以与商业银行合作建立融资平台。目前,应重点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城市建设融资平台、中小企业打捆融资平台、重大项目融资平台、企业融资平台、融资担保平台。

首先,做强做大城市建设融资平台。从有利于竞争、分业发展考虑,在现有市投资公司的基础上,在电力、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及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科技开发等方面重组市属国有独资投资公司。对重组的市属国有独资投资公司,通过划拨存量国有资产,增加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承担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立合理有效的补偿机制等方式,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和融资能力。鼓励公司通过兼并等方式实现自身膨胀,做强公司实力,承担政府下达的投融资任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针对承担的项目,分别组建多元化投资的项目公司,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可以组建诸如城建投资公司之类的机构作为城市建设融资平台的借款主体,一方面政府授权其对其存量资产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以公司的存量资产为依托,并将其拥有的公共产品收费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质押给银行,向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进行项目融资,为城镇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城镇化进程。

其次,建立中小企业打捆融资平台。由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中小企业单独融资比较困难。相对于单独融资而言,中小企业打捆融资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可规避个别企业的违约风险。在政府组织协调和增信条件下,建立起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与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合作,通过中小企业打捆融资来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围绕大企业形成产业聚集,增强产业竞争。其流程为:①组织增信。政府组织成立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开展组织增信;信用协会利用企业交纳的入会费和年费建立偿债基金,开展互保或联保;担保公司提供担保。②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必须加入信用协会,中小企业向信用协会提出贷款申请,信用协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通过的贷款申请报送政府指定借款人。③贷款发放。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对指定借款机构进行批发放贷;指定借款机构根据三方协议将款项交由代理经办银行;代理经办银行负责办理对项目企业的贷款发放、结算、管理和收回等业务,并对贷款资金进行监管。

第三,建设重大项目融资平台。加快交通、能源、电力、通信等行业重大项目的整合,力求将行业部门安排的市域建设资金与开发银行贷款相结合,采取统借统还的方式,重点支持行业规划的市域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建设龙头企业融资平台。通过重点扶持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的方式,以龙头企业的信用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作为平台,引导开发性金融支持龙头企业,进而支持农产品加工和“万村千乡”流通等项目,解决农民的产品销售问题,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第五,建设融资担保平台。市政府组织或引导企业建立支持农村发展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通过争取开发银行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扶持,来间接引入开发性金融对当地的支持。融资担保公司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担保公司的成立和不断完善,在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同时,加大开发银行金融支持赣州发展的途径和力度。

第六,鼓励社会资本成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新主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对于短期效益不明显、中长期效益较稳定、投资规模大、其他社会资本全面介入有困难的重点项目,采取投资与运营适当分离、专项资金补助及其他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积极探索社会事业投资和运行新方式。实行教育投资多元化,调动社会各方面投资教育的积极性。文化领域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国有单位,原则上应在2010年底前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可以推向市场的公立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力争在2010年底以前取得重要突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机构、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影剧院和其他大型公共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降低管理成本。

(五)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融资投资渠道

必须改革重大项目投资方式。一是要改变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依赖政府直接投资,依赖财政投入,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局面。要成立项目公司,明确投资主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逐步过渡到有偿投入、有偿使用、有偿服务,走产业化发展的路子。二是要充分发挥现有市属投资类公司的投融资作用。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通过跨行业、跨部门的调整、整合,促进投资类企业优化、重组、使之做大做强。对具备条件的国有投资公司,要以现有资本为主体,利用其融资手段,吸收其他社会法人、机构资本。

广泛采用新型融资方式。充分利用出让特许经营权方式进行融资,对新建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形式,引入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对经营性、准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中由政府投资形成的经营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出让、转让,即通过“转让—运营—移交”(TOT)的形式,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利用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质押进行融资。抓紧制定出台《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质押办法》,政府可授权投资者以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积极探索采用融资租赁、信托基金及资产证券化等国际通行的融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发挥股票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加赣州市企业上市数量,根据A股、B股、H股、N股、创业板市场的不同特点,预选上市公司,强化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督导,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积极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鼓励经济效益好和还款有保证的企业(项目)到境内外发行企业债券,积极推动成长型有上市潜力的公司发行可转股债券。加快发展各类投资基金,进一步吸引更多的证券投资基金落户赣州市,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争取进行组建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积极支持各类资本创办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投资基金。

继续运用好间接融资,引导增加银行贷款。利用银企洽谈会等方式,加强银企合作,扩大信贷规模,提高商业银行对企业扩大授信范围,增加授信额度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进一步利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两大政策性银行的信贷资金。充分利用国际贷款和资助。

加快赣州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步伐,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保险、融资租赁公司来赣州设立分支机构,建立面向江西省南部地区、辐射周边三省边界地区的结算中心和清算中心,形成跨区域的票据中心,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加快金融安全区建设。

(六)继续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采取BOT、外商信贷投资、外资投资公司等形式,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不断扩大境外融资窗口,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到境外融资;选择具有一定经营资质、技术水平、经济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的外国投资者,利用外资改组赣州市国有企业。

进一步扩大对内招商引资。积极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争取国家部委在资金、项目上对赣州市予以倾斜,力争中央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赣州市;针对全国500家大企业,逐一研究制定招商措施;做好沿海发达地区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沿海地区发展互动,形成优势互补,不断扩大经济规模,提高城市竞争力。

(七)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用活各类社会资金

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集合资金进行专业股权投资,也称企业投资基金,类似于国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是促进社会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进入江西省开展股权投资的境外基金也很活跃。如法国NBP亚洲基金等对江西赛维LDK公司进行投资,并在美国纽约交易所成功上市。

赣州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首先要培植壮大一批创业投资企业,支持现有投资公司增资扩股,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下,鼓励各类非国有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开展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按照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并备案,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解决好创业投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其次是设立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母基金”方式,参股设立新的创业投资机构,或与境内外已经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联合投向本市的创业企业,形成“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达到投资放大效应。建议从赣州实际出发,整合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性资金,或由财政拨付2亿元,作为首期投入,设立引导基金。之后,根据经济发展和引导基金运行效果,再逐步扩大规模。

第三是设立具有赣州特色的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本质上是利用基金运作模式,服务特定政策目标,基金规模较大(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股权投资基金。2007年,天津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成功设立以后,全国掀起了一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热潮。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战略,应加快设立“赣州市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稀缺资源、交通能源、环境保护项目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项目,为赣州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支撑。

(八)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

国家开发银行是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其贷款具有期限长、额度大等特点,并有独特软贷款品种。近年来,赣州市坚持把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与政府的组织优势结合起来,高起点、高标准地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强力推进,不断深化开发性金融合作,为经济社会重大项目拓展了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截至2008年底,开发银行已累计向赣州市30个项目发放贷款20亿元,为支持赣州市基础设施、教育、旅游和土地收储作出了重要贡献。经过政银双方的共同努力,实现了互利共赢,也为双方下一步合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同时也要看到,跟周边地区相比,赣州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工作还有待加强,利用开发银行贷款的总体规模还较小,潜力有待挖掘。应充分利用开发银行贷款额度大、期限长、利率优惠的政策优势,尽快做大做强全市重大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平台、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担保平台、公路建设融资担保平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外贸出口创汇融资担保平台等五大市级平台,引导开发性金融进入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重大项目合作,充分利用开发银行贷款,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扶持一批后劲大的项目做大做强,加快一批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在教育、医疗卫生、低收入家庭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的合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九)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支持赣州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

赣州市的经济社会建设,离不开金融支持。金融支持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环境,包括安全有效的金融制度环境、可靠的信用环境和良好的金融机构经营环境。

必须进一步优化体制环境,打造和谐的金融生态,构建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形成政府、银行、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和谐发展、互帮互助的局面,各个经济主体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政府和银行是核心,地方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金融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改善金融业的微观生存环境,促进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建立畅通、对称、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通报全市重大经济决策,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问题;适时向银行推介优良项目和较好成长性的企业,为银行安全快捷授信提供条件。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银行监管机构,负责具体的金融支持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提高其金融支持水平。

必须建立统一的社会诚信体系以及有效的金融支持激励与约束体系。建设以依法行政和取信于民、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信用系统;建设以信用征信、信用评估、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系统;建设以数据收集、使用和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建设以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服务系统,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塑造诚信良好形象,努力把赣州市成为全国最佳信用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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