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楠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100872)
环境史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自出现伊始,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参见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与方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它不仅拓宽了传统史学研究的领域,提供了一种审视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全新视角,同时也开创了一种新的史学研究范式。尽管不同学者对环境史的定义和研究内容有不同理解,但无论哪一种看法,都跳出了传统史学以“政治史”或“民族—国家史”为研究核心的束缚。正如唐纳德·沃斯特所言,“当世界卷入一个更加全球化的视角之中时……历史学家们对他们自己失去了信心,这就是他们认为过去的历史是被掌有国家权力的伟人所彻底控制和组织的。于是他们开始重新`自下而上'地重视历史”。(D.Worster,“Doing Environmental History”, in D.Worster ed.,The Endsof Earth:Perspectives on ModernEnvironmental Histo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289)环境史研究也因此蓬勃地开展起来。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环境史学家们不得不面对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从研究的角度看,由于环境史学发展的日益成熟,并继政治史、经济史和社会文化史之后成为西方历史编纂学的第四大类型,客观上对环境史研究中概念、范式和范围的界定提出了更加细化和深入的要求。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不同层面对人类与自然的互动关系做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已成为大势所趋。虽然前辈学者已对此学科的概念、范畴和方法做出了一些界定,并取得了开创性的成果,但环境史研究中的现有概念和单位仍存在着较为模糊和泛化的缺陷。为更好地满足学科发展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地深化。从实践的角度看,虽然环境史研究过程中提出了不少有益于环境史学发展的理论构想,促进了大众对于环境问题的认识和对自身行为的反思,但在对现实环境问题的解决方面却收效甚微。
既然环境史研究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和接受,那么环境史应如何进一步完善其研究范式、深化其研究内容、明确其研究单位呢?历史研究与解决现实社会问题之间的矛盾应如何克服呢?笔者认为,在环境史研究中引入分层研究的方式,即将人类社会中的不同群体分别予以讨论,对不同发展阶段中不同群体对于环境的态度、影响加以具体分析,探索各群体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彼此之间产生的联系和冲突,不但是对现有研究方法的补充,也可能有助于对现实环境问题的解决。这是因为,一方面,环境史探讨的主题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而人类社会本身存在着阶层身份、地位和影响力的差别,这就导致不同阶层关注环境问题的角度和深度的不同,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程度有异,面对同样的环境问题的耐受性和反应也有差别,而即使是同一阶层中不同人群之间对于环境的态度亦有差异,所以有必要在学术探究过程中加以区别对待。另一方面,造成环境史研究对现实问题影响有限、各种环保运动面临重重阻力的一个深层原因,是由于不同社会群体面对环境问题时其价值观、世界观和思维角度的不同。每个群体都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自身特定的视角来审视环境问题,所以很难将不同群体的力量整合为一股合力,推动环境保护运动的开展和对环境问题的深入思考。对此,包茂宏先生曾谈到,“即使是环境史学家和环境政策制定者、环境行动者也很难说同一种语言,因为后者总是从现实需要和群众心理出发,用道德诉求和煽情的方式来唤起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激情,几乎不可能像历史学家那样对环境问题进行冷静、全面、系统的思考和认识。”(包茂宏:前引文)侯文蕙先生也曾谈到,作为环保运动内部冲突的突出代表之一,“环境正义”运动就对“主流环保组织”提出过尖锐的批评,希望彼此之间建立基于“平等、充分尊重、充分利益和公正基础上”的关系。(侯文蕙:《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环境保护运动和环境保护主义》,《世界历史》2001年第6期)而主流环保组织所关心的“远离社区的荒野和森林”与环境正义者们“更为关心的是保证公众健康的条件”显然大相径庭。由此可见,不同社会群体对环境问题关注的角度和内容的确不同,采用分层的方式研究环境史,不失为环境史学探索中的一条新途径。
关于环境史分层研究的构想,主要基于以下诸种原因。
首先是受到美国环境史学新的发展潮流的启发,即环境史研究日益与社会史相结合的趋势,而新社会史中“自下而上”和注重普通人生活的方法和社会学中阶层划分研究法,原本在环境史研究中早有体现,如以“草根”方法研究地区史和生物区域主义的出现。在此基础上,笔者大胆假设,环境史研究是否也可以借鉴诸如社会史研究的范式,而分为“精英的”环境史与“大众的”环境史?这种假设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从国际层面讲,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所关注的环境问题不同,研究的重点也存在差异。如非洲环境史研究中所涉及的环境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环境冲突和环境难民等内容,就体现出不同于发达国家环境史研究的鲜明特色。(包茂宏:《非洲史研究的新视野——环境史》,《史学理论研究》,2002年第1期)同时,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仍奉行环境霸权主义政策,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环境歧视,从而造成国际范围内的许多环境危机迟迟得不到解决。从国家层面看,精英阶层与大众阶层之间和各阶层自身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由于占有社会资源的份额不同、社会影响力的差异和谋生手段的不同等,因而在利用环境资源的方式上会产生彼此之间的合作与冲突。比如,国家管理者常常徘徊于短期的经济发展目标和为长远计而采取环境保护政策(这可能需要暂时牺牲一部分眼前利益)的两难困境中;一般的企业主可能更倾向于目前的既得利益,从而将环境问题放在次要地位考虑;而同属于精英阶层的专家学者,如环境史学家和其他一些有识之士,则是对环境问题关注较早、认识较深入的群体,也是推进环保运动的先行者。同样地,如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大众阶层无疑是这场运动的主力军。大众阶层是对环境的变化感受最深的群体,也是受环境恶化影响最大的群体。因此,他们对环境的关注程度理应最深。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工业化的普及,为了满足现实生存的基本需要,他们又不得不容忍甚至支持并亲自参与对环境资源的过度掠夺和破坏。这与前面提到的国家管理者的两难抉择相似。笔者认为,只有将决策者与民众的力量结合起来,辅之以专家学者的理论指导,才能较为有效地解决目前存在的困境。这一目标的达成,有赖于我们对不同阶层与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进一步深入。
其次是基于环境史研究内容的思考。唐纳德·沃斯特提出,环境史研究应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自然在历史上是如何组织和发挥作用的;二是社会经济领域是如何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即生产工具、劳动、社会关系、生产方式等与环境的关系;三是人类是如何通过感知、神话、法律、伦理以及其他意义上的结构形态与自然界对话的”。(D.Worster,“Doing Environmental History”,in D.Worster ed.,The Ends of Earth:Perspectives on Modern Environmental History,p.293)可以想见,无论是从社会经济领域还是社会结构形态层面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都不应忽视这两个领域的复杂性。不同的社会群体在社会经济领域发挥的作用不同,在社会结构形态中所处的位置也有差别,因此就有必要分别具体地加以探讨。此外,克罗农认为“环境史下设三个研究范围:一是探讨某一特定地区的特别的和正在变化的生态系统内人类社会的活动;二是探讨不同文化中有关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三是对环境政治与政策的研究”。可见他也主张在环境史研究中进行分类讨论。同样地,卡罗林·麦茜特也认为,“环境史是给人们提供一个审视历史的地球之眼,探讨在时间长河中人类与自然互动的多种方式”。(转引自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与方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以上各位专家的论断,都从不同侧面反映出对环境史的研究存在着不同视角,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日益凌驾于地球其他物种之上,并在与自然环境的互动中逐渐处于支配和征服的优势地位。而在人类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精英群体和大众群体因在社会中的地位、影响力、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改造作用也各不相同。有些作用反映出优势群体的意志和利益,同时使弱势群体遭受损失,正如罗伯特·艾尔斯所指出的,“有证据表明,经济增长和自由贸易的利益如今仅被全球人口中的一小部分分享,而经济结构的失灵正使工业化国家中的大多数人日益陷入困境,而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对环境承载能力的极限带来严峻的挑战”。(罗伯特·艾尔斯:《转折点——增长范式的终结》,戴星翼、黄文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159页)而有些作用又是由不同阶层共同作用所产生的影响,如新科技的发明和应用基本是由社会精英阶层首先发起和推动的,为数众多的平民作为新技术的受益者进一步推动了这些新生事物的传播,使其有可能在更广的范围内对环境产生作用。我们不应忽视其中的联系与区别。
产生分层研究想法的第三个动因是由于受到了经济学的博弈论中某些观点的启发。笔者最近读到耶鲁大学教授奈尔伯夫和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迪克西特合著的《策略思维》一书,书中对博弈论中广为人知的“囚徒困境”现象做了精辟的分析。(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巴里·J.奈尔伯夫:《策略思维——商界、政界及日常生活中的策略竞争》,王尔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5~98页)简而言之,“囚徒困境”可以理解为参加博弈的双方或多方在没有充分沟通、或即使沟通也未达成真正共识时,各方都倾向于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结果,但这样选择的结果最终使各方都不能达成理想的目标。实际上,各方一致希望看到的结果出现在各方都选择各自相对比较糟糕的策略的时候,即当各方都倾向于谋求各自私利的时候,就会导致一个糟糕的结果。我们从这一现象可以得到一些启发。如果参与各方存在共同利益的话,通过有效的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能够达到各自期望的最佳结果的契合点,进而达成合作似乎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笔者认为,环境史研究可循着这一思路进行。因为只有合作才能推动环境史研究国际化和本土化的结合,这要求各国学者在研究过程中一方面加强沟通,寻求彼此之间的互补性,另一方面致力于本土化探讨,正确对待各国环境历史和环境问题的差异。
在环境史研究中引入分层研究的方法,不仅具有普遍意义上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而且对中国环境史研究的开展和中国现实发展道路的选择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分层研究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将“环境”与“历史”联系起来,以体现环境史区别于其他类型的环境研究的历史学科特点。历史学探讨的主题是人类产生以来的活动(human affairs),同样,环境史也并非单纯地强调自然环境的变迁以及对人类产生的影响,而是着眼于人类与自然的互动关系,即不仅探讨历史上自然环境与人类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活动间的辩证关系,而且着眼于分析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影响乃至这种影响对人类的反作用。这必然涉及到对历史上不同时代、地域社会的价值取向、制度模式甚至民众心理的分析。此时若仍从整个人类社会的角度观照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容易陷入笼而统之的概说;而采用分层研究的方法对上述社会现象进行综合分析,在历史长河中审视不同人群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把握社会发展与环境问题的来龙去脉,就有利于发挥历史学科不可替代的综合优势。(www.daowen.com)
从界定研究单位的层面讲,如同传统史学或以民族国家、或以文明形态作为研究单位一样,环境史研究也存在着诸如跨学科、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研究范式和以典型个案为主的研究单位。环境史的分层研究不仅是对于原有研究方法的一种补充,而且具有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研究单位的功能。
第二,分层研究的方法有助于将环境史研究中的不同层面联系起来加以分析,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探讨。虽然不同的环境史学者对于此学科所考察的对象有着自己的认识,但总体看来,研究内容包括大家所一致公认的几个层面,如各个历史时期自然所发挥的作用、社会经济领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人类对于环境的意识等。如果对这些问题进行分层考察,就有可能在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发现一些新问题,得出一些新结论。比如,在关于人类对环境意识的研究中引入分层方法,就会发现,不同群体由于地位和切身利益的不同,面对同样的环境问题所持的态度其实大相径庭。事实上,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平民阶层对于自身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珍惜呵护和对于自然环境自发保护的态度,与国家统治阶层对资源的铺张浪费就形成了极大反差。以往的环境史研究因缘于对现实环境问题的关注而将阐述重点集中在人类活动对自然所产生的破坏性影响上,而对人类活动之于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方面探究不足。分层研究有助于厘清人类社会的不同阶层在与自然的互动中所处的地位、所受的影响、所采取的行动和所持态度的异同,在明晰环境问题的现状的同时,进一步探究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的社会历史原因,从而对这一互动过程做出更为全面客观的分析。
第三,就中国的环境史研究来说,由于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研究较为分散的现象,范式的建立和范围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成熟,其本身所受到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也还不够,这就要求中国的环境史从业者一方面有选择地借鉴国外同行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始终以国际性视野关注环境史领域的前沿问题,另一方面又必须立足于本土化方向,在探讨环境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充分地吸收我们的传统思想文化中对于自然的保护态度和中国传统史学中有关人地关系的研究成果。实际上,中国传统哲学中蕴涵着丰富的环境保护思想。孔子就曾宣扬“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糜卵”;汉代董仲舒将“仁”这一道德范畴从人扩展到鸟兽鱼虫,提出“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的观点。在实践方面,早在夏朝制定的古训中就有“早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的规定。而从帝舜时期一直延续到清代的虞衡制度(管理山林川泽的工作)更体现出中国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悠久传统。同时,在中国民间也一直流行着“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人”的观念,甚至筑土地庙专门供奉掌管土地的神。(国际儒学联合会:《儒学现代性探索》,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第196~199页)因此,我们只有充分吸收传统文化的精华,努力做到既揭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性影响,又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面,并明确树立起中国本土化的问题意识,才有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涵盖全面的中国环境史学派。而分层研究的模式无疑会将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从实践角度看,分层研究的方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前所述,国际社会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力和地位存在巨大差距,发达国家早在殖民扩张时期就已极大地改变了世界环境的面貌,现今仍在全球资源的开发和分配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却只能在现有可供利用资源的基础上沿着通往发达国家的道路前进。同时,在一国范围内也存在着资源在社会不同阶层之间分配不均的现象。这些都会对环境的开发和保护产生重大的影响。要解决人类社会所面临的诸多环境问题,进而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将社会各个群体的力量加以整合,彼此之间达成共识,共同努力。从目前的形势来讲,这种合作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环境问题本身已经超越国界、种族、阶层和文化,与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同时现实的环境状况已经不允许各方无休止地争论下去了,因为在争论的同时环境可能会一天天地恶化下去,等到人们真正达成共识时恐怕已经不可收拾了。而在环境史研究中分层进行考察,将有助于更好地促成这种合作。
此外,由于我国也处于工业化后发国家的行列,既受到发达国家环境霸权主义的危害,自身又正沿着工业化、现代化道路向前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环境方面的问题。中国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对于环境的态度和自然资源的利用方式也将对世界产生重大影响。要实现在前进过程中吸取曾在发达国家出现的环境教训,探索出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最终走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需要充分调动全国各个阶层的力量。特别是在目前国内精英阶层和大众阶层的整体环境意识均亟待提高的情势下,对环境问题的分层研究就愈发凸显出其现实意义。考虑到在当前社会中关注并深入思考现实问题并予以理性分析的工作并非所有普通大众都能做到,历史工作者作为知识分子群体中一员,更有责任与义务充当精英阶层与大众阶层之间沟通的桥梁,通过对国际和本土环境史的深入研究,争取既能为决策者制定环境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又能像西方一些“公共知识分子”那样站在大众的立场上说话,关注他们所面临的环境问题。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本文已被收入《环境史学与环境问题》,梅雪芹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
【责任编辑 池 豫】
石楠(1980—),男,河南郑州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2003级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世界近现代史。
【收稿日期】 20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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