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强化党的宗旨意识为儿童健康成长服务服务,就是为集体或别人工作。少先队要坚定不移地将党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工作实践中,切切实实

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强化党的宗旨意识为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服务,就是为集体或别人工作。少先队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少先队的服务就是要服务大局,服务素质教育,服务少年儿童。少先队的工作离不开服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服务涵盖了少先队的一切工作,它旨在通过服务于社会实践来培养和造就“四有”新人。

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是少先队基本职能的核心和重点。切实把全体少年儿童广泛组织起来,提高关心和服务少年儿童、维护和代表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并以此为基础,增强少先队对少年儿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对少年儿童的切实有效的教育引导,使广大少年儿童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因此,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是新形势下向少年儿童工作者或少先队辅导员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推动少先队事业在21世纪发展的一个新命题。

一、新时期强调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其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少先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广大少年儿童成长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少先队组织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

(一)服务于少年儿童是少先队工作贯彻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

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核心思想,是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多层次概念,是中国共产党立党和中国共青团立团和中国少先队立队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倡导一切工作都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为人民服务,这突出地体现了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唯物史观,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把人民视为“上帝”,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张。为人民服务不但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在自己工作中应遵循的宗旨,也是全国人民修身立德的基本行为准则。1996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把为人民服务确定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再一次阐明了为人民服务的深刻时代意义。

少先队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是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的重点项目,是一项跨地区,少先队员之间、辅导员之间、少先队工作者与社会工作者之间的共创活动;是一项情系祖国建设,加强民族团结,开创21世纪青少年教育新局面的奠基工程;是青少年组织的一项规模最大、影响最深、最受欢迎的主导性教育活动;也是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的好形式。

少先队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是队组织服务于少年儿童的实际行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地把“手拉手”互助活动作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工作项目,向全国作了部署和要求。江泽民同志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凋,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解决温饱问题,是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开展“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活动正是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的实际行动,也是深化“手拉手”互助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是少先队工作贯彻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

(二)服务于少年儿童是广大少年儿童成长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代少年儿童处在一个迅速变化的时代,新思想、新科技、新需求不断出现,使人目不暇接,而少年儿童正处在接受知识、接受教育、接受训练的最佳成长时期。少年儿童成长需要交友,需要健康的、正常的属于他们儿童世界的人际交往与帮助。现在城市里的孩子大多住在一个个单元楼里,在学校紧张的学习生活之后,回到家里需要朋辈之间的接触和思想感情上的交流。他们渴望友谊,希望了解自己居住的城市之外的世界,需要了解祖国各地的同龄人。而长期生活在边远地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也存在着这种需求,他们中的很多人祖祖辈辈生活在山村里,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他们信息不灵,而要求交友的愿望却不低,对了解山乡以外世界的渴望十分强烈。这使少先队组织和辅导员为孩子们的成长需求提供服务有了可行性。几年来,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中开展了“手拉手”互助活动,满足了孩子们成长交友的需要。它以城市为主导,以少先队员为主体,以辅导员为纽带,以少年儿童报刊为桥梁,书信为媒介,本着自愿、简便、易行、有效的原则,把城市和农村、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健康和残疾的各族少年儿童紧密地联系起来,互助互学,共受教益。它“拉”出了千万颗无私奉献的爱心,“拉”回了百分之二的失学率,“拉”成了山区少年儿童渴望的友谊馆,“拉”长了各族少年儿童友谊之路,“拉”起了一座救助贫困的友爱之桥。因此,我们说少先队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是服务于少年儿成长发展的客观要求,它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热切关注,已成为少先队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影响最深,也最受欢迎的一项培养21世纪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础性工程。

(三)服务于少年儿童是少先队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

少先队的性质在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章程中明确规定为:“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少先队作为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服务育人”是它的本质属性。把少年儿童组织起来,这也是教育的需要,适应少年儿童的要求,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如少先队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从活动交往双方的个体来说,这是一种奉献与受助的关系;而对于一个组织行为来说,则是一种组织对组织成员的服务行为。

“服务”历来为世界各国多种少年儿童组织的重要宗旨。而这些少年儿童组织的服务作用往往具有包含性和概括性的特点;联系是为少年儿童组织成员提供表达意愿和参与社会的服务,教育是少年儿童成员所需要的特殊服务,先锋作用则是一种开发少年儿童潜能和先进性的高级服务。因此,服务作用是少年儿童组织最为基本的作用。没有这种服务作用,也就谈不上少年儿童组织的联系作用。如“手拉手”互助活动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服务也是教育,是最实际、最生动、最有效的教育。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于那些经济欠发达乃至贫困地区来说,多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服务(包括物质服务)是最重要的。教育离不开物化的服务内容、服务手段。

因此,服务于少年儿童是少先队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少先队要坚定不移地将党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工作实践中,切切实实把少年儿童代表好、维护好、服务好、教育好、引导好。

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少年儿童工作者或少先队辅导员应做些理性思考,特别是在具体工作中如何满足每个队员个体成长的需求;少先队组织能为队员提供哪些服务,或者说提供怎样的服务,才能真正体现队组织的宗旨、特色和优势;如何通过满足少年儿童不同层次的需求,个性化地服务不同的孩子和每一个孩子不同成长时期的需求等。需要少年儿童工作者或少先队辅导员去把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条件,深入了解和关心当代少年儿童的发展状况,必须保护和尊重少年儿童的尊严与人格,把握新时期少先队的根本任务,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一)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主要条件

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主要条件,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内部(家庭)和外部(社会)环境。环境是指围绕在人们周围的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气候、地理等条件属于自然环境,家庭、邻里、亲朋、学校以及风俗习惯等属于社会环境。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和物质条件的综合体。

少年儿童的成长离不开环境,良好的环境会对少年儿童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为了少年儿童的幸福和健康成长,我们要尽力为少年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家庭是少年儿童生活的必要环境

少年儿童接触最多的环境是家庭。家庭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少年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那么,怎样才算是有良好的家庭环境呢?我们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物质环境,二是精神环境。

所谓物质环境,是指家庭生活所需的吃、穿、用、住等。在家庭中除了要有家具、炊具、电器等生活必需品外,还应从有益于少年儿童的教育着眼进行一些投资。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少年儿童布置一个安静整洁的生活空间,使其身心舒畅;为孩子添置一些有利于其智力发展的设备等等。总之,应尽力为少年儿童的生存与发展创造一定的物质条件。

毫无疑问,物质条件的优越,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少成功者都得益于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但是,对人的身心影响最大的还是精神环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发现:一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家境贫寒,但由于其父母的教育尽心尽力,方法得当,因而能在艰苦中磨炼成才。与此相反,有些生活在优裕物质环境中的孩子却并不努力,以致长大后一事无成。如此看来,良好的家庭精神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要有良好的家庭精神环境,首先,在家庭中就要有两个共同奋斗目标;其次,要有和谐的家庭气氛;再次,要有一种奋发自强的精神力量;第四,在家庭中要有民主的行为作风;第五,要有高尚的审美情趣。

2.社会是少先队教育的重要力量

青少年思想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少先队校外教育队伍的迅速发展已经证明:社会不仅是少先队员的迅速成长的广阔课堂,也是提供少先队教育的重要力量。

少年儿童虽然生活在千家万户,但跟社会各方面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天天接受着家庭和社会的各种影响,他们的思想状况往往被社会风气所左右,带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可见,社会环境对少年儿童的影响极大。培养教育少年儿童是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工作高度重视,全社会对少年儿童工作大力支持,已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1)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对少年儿童无比关怀,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为当代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和坚实基础。尤其是在中国少先队建队60周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向广大少年儿童提出了争当“四好少年”的要求。寄托了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当代少年儿童的殷切期望和深情嘱托。

(2)有老干部的热心关怀。现在有一大批离退休老干部自愿发挥余热,抽出时间具体关怀少年儿童工作。从河南安阳开始创建的“关心下一代协会”,已经在全国各地建立。各地都有许多热爱下一代、久经考验、卓有声望的老同志为少先队奔走、呼喊,亲自对队员们谆谆教导,把革命火炬传给下一代。这是建队以来,中国少年儿童革命运动史上所没有的。

(3)有志愿者的无私奉献。20世纪80年代中期,民政部号召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天津和平区新兴街就是早期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的典型。90年代初,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这样社区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是目前我们国内最大的两支志愿者队伍。由于志愿者的各种活动强化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这对改善社会风气、确立敬业精神起了积极作用。

(4)少先队领导机构的改革与健全。在共青团受党委托加强对少先队领导的同时,从中央到省、市、县都建立起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领导少先队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有关方面同志都参加了少工委的领导,便于协同作战,共同支持少先队工作。这是少先队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也是实现少先队工作社会化的重大举措和标志。

(5)校外活动基地逐步建立。全国各地积极建立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地,如少年宫、少年科技站、少儿图书馆、儿童公园、活动中心、街道活动站、社区服务点等,为队员们走出学校、接触社会建立了新的据点,开辟了新的渠道,增添了新的教育力量。

(6)宣传、文化、出版部门的关注。现在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宣传文化媒介普遍增加了少儿教育内容,开设了少儿节目或专栏。这对于丰富少年儿童的精神食粮,陶冶他们的情操,扩大他们的眼界十分有利。

总之,社会各部门,各行各业都通过不同的形式为少年儿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这对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深入了解和关心当代少年儿童的发展状况

要服务于少年儿童,首先要深入了解当代少年儿童的思想现状、价值取向和文化需求,研究和把握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规律。(www.daowen.com)

1.当代少年儿童发展中具有五大优势和四大问题

当代少年儿童的发展状况如何,根据全国少工委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蓝皮书》的研究表明,当代少年儿童发展中具有五大优势和四大问题,令人喜忧参半。五大优势:一是注重个人发展,追求自我完善;二是平等意识增强,富有宽容精神;三是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较强的社会参与意识;四是喜欢具有探索性和操作性的学习方法;五是乐于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并在活动中提高了综合素质。四大问题:一是部分城市少年儿童很少参加家务劳动;二是半数以上学习超时,睡眠不足;三是少年儿童闲暇时间过少;四是在少先队组织及其活动中,少年儿童还没有获得更多主动参与机会。

2.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是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和新命题

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是新形势下向教育工作者或辅导员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推动少先队事业在21世纪发展的一个新命题。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为少年儿童服务的意识和少先队为少年儿童服务的指导思想,一切从全体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一切从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出发,满腔热忱、全心全意为少年儿童服务;其次,要从根本上转变少先队多年形成的一些痼疾,如形式主义、包办代替、行政命令式等,代之以现代社会组织运作及工作的科学方法;第三,要加强对少年儿童实际状况,特别是对他们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采取对策,努力使少先队组织的活动符合他们的需求,使少先队工作决策、计划、方法真正为少年儿童所喜欢、所接受;第四,在少先队整体改革中,要研究少年儿童参与队组织建设、队工作决策的份额问题,使少先队有越来越多的事务真正由少年儿童自己来决定。

(三)必须保护和尊重少年儿童的尊严与人格

要服务于少年儿童,必须保护和尊重少年儿童的尊严与人格。少年儿童是一个独立的、有人格尊严的人,而不是成人的附庸;但它是一个未成年人,各方面不成熟,需要成年人给予帮助、培养、教育的人。无论他多么弱小、稚嫩,他都具有与成年人一样的独立的人格。社会中的所有成年人,都必须尊重少年儿童,并负有保护少年儿童权利的责任。

1.目前存在着一些不尊重少年儿童的侵权行为的现象

目前在一些成年人中,视少年儿童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不懂少年儿童也是公民,错误地认为谈不上什么人格尊重,享有什么权利问题。有些家长对保护少年儿童什么以及怎样保护少年儿童还缺乏明确的认识,对待子女的问题上,则认为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对子女可以为所欲为,不受法律约束,别人无权干涉。有些学校的老师或辅导员不尊重队员的尊严和人格,出现了一些不尊重少年儿童的人格,污辱少年儿童的侵权行为的现象:

(1)对少年儿童的歧视。对少年儿重的歧视具体表现在:一是对社会出身、家长职业的歧视;在城市的学校里,农村孩子比城市孩子更容易受到歧视。二是对少年儿童的容貌、形体的歧视:有的老师或辅导员喜欢并偏爱漂亮的孩子或聪明会办事的孩子。如搞队活动时,安排护旗手、主持人、大会发言者等等常由漂亮的队员担任。三是对所谓不听老师或辅导员话的队员的歧视:好动、有个性的孩子,老师或辅导员不喜欢往往被冷落。四是对学习成绩较差的队员的歧视:在相当多的学校,在教师或辅导员中,学习成绩好坏是衡量队员好坏的主要标准。低分队员比高分队员难得到老师或辅导员的鼓励。成年人对少年儿童的歧视现象往往不以为然,然而少年儿童则生活在这种被他们视为“不公平”、“老师或辅导员尽偏向”的环境中,严重挫伤了他们的自尊心。

(2)不尊重少年儿童的隐私。有的家长、教师认为少年儿童没有隐私可言。例如1996年全国大中城市中小学生调查表明,超过30%的家长经常检查孩子的日记和通信。有的家长偷看孩子的日记后,还去批评孩子或采取其他不当做法(如交给老师或辅导员),因而导致少年儿童被迫自杀或离家出走。关于少年儿童的个人“隐私”,联合国通过的《儿童公约》和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3)对少年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任何一个少年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都免不了犯错误,这自然需要家长和教师的帮助、教育。但所有的帮助和教育都应该在保护少年儿童的尊严,尊重少年儿童人格的环境中进行。有的家长、教师或辅导员甚至认为对少年儿童帮助时,羞辱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这种现象比较多,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活动时也有所反映。如有些老师或辅导员随意摘掉队员的红领巾,停止他参加队活动等。少先队作为全体少年儿童的组织,只有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关注少年儿童成长的现实需求,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工作和活动,才能真正为党赢得少年儿童。因此,老师或辅导员必须保护和尊重少年儿童的尊严与人格,不能厚此薄彼。

2.从维护儿童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尊重儿童自主的重要性

制定所有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都应是服务于儿童,为儿童的权利保障提供法律依据的。儿童是权利的主体。在我们国家,儿童一出生,就应享有《公约》、《未保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无论他多么弱小、雅嫩,他都具有与成年人一样的独立的人格。社会中的所有成年人,都必须尊重儿童,并负有保护儿童权利的责任。儿童权利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是一种理念。那就是儿童作为人无异于成人,儿童和成人彼此平等,具有相同的价值,因为法律赋予了儿童基本的人权——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因此,社会中的所有成年人要从维护儿童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尊重儿童自主的重要性。

(四)把握少先队的根本任务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少先队工作者或辅导员要牢牢把握新时期少先队的根本任务,更好地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把握党的要求、反映时代特点与满足少年儿童的成长需求、尊重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相结合,是履行少先队根本任务的基本要求。

1.要突出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和全面发展

少先队的根本任务,体现在教育目标上要突出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和全面发展。少先队作为全体少年儿童的组织,只有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关注少年儿童成长的现实需要,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工作和活动,才能真正为党赢得少年儿童。少先队工作者或辅导员要研究和把握少年儿童的认知、意识、信念、情感形成的一般规律。因此,在设计工作和载体时,还要考虑少年儿童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规律,体现丰富多彩,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我们要研究如何在工作设计、工作内容、工作组织、工作安排上力求实效。应当根据不同阶段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如在方法手段上,小学阶段要体现生动性、趣味性,动手动脑,丰富情感体验的特点;初中阶段要体现知识性、可参与性,开阔视野,促进思考的特点。

2.要推进少先队分层教育和一体化模式

履行少先队的根本任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结合不同群体的思想实际及其所在社会组织的根本任务和功能,针对不同领域少年儿童思想意识的关键点,探索不同的工作途径和方法,提高教育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团队组织要积极构建团队一体化分层教育体系,按照“系统规划、有效衔接、分层实施”的要求,研究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每一个层级的任务,在总体上把握好内在的整体一致性,使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思想教育的内容以及队员的党、团、队组织意识实现有效衔接。要根据中小学生们的生理、心理、行为特征和规律,注重探索有效的教育方式,灌输培养他们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引导他们有爱心,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科学意识和劳动意识。

三、努力构建少先队服务的运行机制,为少年儿童的成长和成才服务

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必须努力构建少先队服务的运行机制,以服务活动为载体,以少年儿童学习、生活的基本需求为切入口,以贴近、参与少年儿童的基本需求,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以及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实践活动相结合为主要途径,运用多种多样方式,依托服务体系,实现少先队服务的大目标。

(一)少先队服务的途径要以“贴近”和“参与”相结合

“贴近”,从宏观而言,指少先队服务要贴近社会生活的实际,贴近少年儿童的基本需求;从微观而言,少先队组织要寻找本校队员的需要以及社区少年儿童急需解决和帮助的具体小事,作为服务的基本内容。贴近和自主联系紧密,队员对他们不理解的事物是没有主动性、积极性可言的。如果自主是我们所要追求的目的,那么贴近就是一种手段。要达到我们多年期盼的让队员做活动的真正主人,必须从贴近少年儿童实际做起。“贴近”,就是主动出击,精心组织,争取支持,办出成效。

“参与”,就是善于发现少先队服务的需求点,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少先队要发挥组织的优势和少年儿童人力资源优势,可以在诸多方面参与服务:如直接进入特殊群体,提供精神帮助和物质支持;直接参与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等。

(二)少先队服务要以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

少先队活动的特点是教育性。运用队组织的力量,对少先队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影响的活动,寓教于乐,它是队活动的灵魂。少先队要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要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把服务少年儿童作为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教育引导,把热情服务与耐心教育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服务激发少年儿童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教育过程由单向变为双向。要根据少年儿童成长发展问题日益社会化的现实特征,不断完善社会化教育服务手段,创新少先队的工作资源社会化配置方式,努力形成以社区青少年服务机构为龙头,以少年社团为延伸,以从事少年儿童管理服务、权益服务、发展服务、参与服务等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使少先队的服务与教育落到实处。

(三)少先队服务要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实践活动相结合

少先队工作者或辅导员引导少先队员学习文化知识的主要方式便是实践。要让他们到社会中去学习,到大自然中去感受,在实践中去体验、思考、理解,逐步成熟和提高。因此,少先队的服务要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实践活动相结合。

少先队要积极带领队员参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实践服务活动。首先,要做到主动服务。要积极开展“希望工程”、“手拉手”互助活动,为贫困地区失学儿童渴望受教育的基本需求服务;为少年儿童成长方面的需求服务。其次,要不断延伸服务。为少年儿童成长服务永无止境,这就需要少先队工作者或辅导员为少年儿童服务必须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不能“搞过算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服务内容也需要扩充,增加项目,向深度和广度伸展,否则就满足不了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娱乐、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其三,要注重规范服务。少先队必须规范服务行为,注重服务质量。如“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活动,就是以“手拉手”互助活动为基本主体,以辅导员为纽带,以“互助服务,助人为乐”为核心思想,以贫困地区小伙伴为基本对象,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开展互助互学、奉献爱心、共同进步的优秀服务活动。通过解决贫困地区小伙伴实实在在的问题,能够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少先队员自身的综合素质,使少先队员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

(四)少先队服务要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相结合

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是少先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当代少年儿童群体状况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具有多样性的需求。少先队要倾听少年儿童的心声,关注少年儿童的烦恼,反映少年儿童的诉求。少先队要转变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深化“手拉手”、“平安自护”、“青少年维权”等活动,既要关注少年儿童的品德行为、生活和学习,更要关注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千方百计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尤其是要特别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让广大少年儿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少先队组织的温暖,体会到党的关怀,不断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源头。相当一部分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时,才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从源头抓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少先队组织要通过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活动;同时,少先队组织要依托社区建设多功能的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如兴办“青少年维权岗”、“新世纪书屋”、“社区网络俱乐部”、“知心家庭学校”等服务阵地,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为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把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少先队组织要密切关注网络对少年儿童的影响,积极开展“网络文明行动”,推进少先队工作进网络,开发和提供有益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教育资源。少先队要积极运用感情、信任、友谊因素和情感、艺术、时尚元素,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作用,充分借助电视少儿频道、广播、报刊等传媒,创作和推广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音乐、动漫、游戏、影视、视频等时尚文化作品,借助社会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创新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形式和载体。

(五)少先队服务要与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相结合

少年儿童的成长受社会影响很大,一定程度上少年儿童的问题是社会问题的反映。少先队组织是有崇高理想和组织目的的政治组织。个体成员的政治化背景,必然离不开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背景。个体成员接受组织的价值观形成共同规范的过程,更与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要求少先队组织把少年儿童放在一个广阔的社会环境当中,来思考他们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少先队服务要与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相结合。

由于少先队组织是社会性的组织,所以它具有跨越学校和社会两个空间、课堂和课余两个时间的优势;由于少先队是党的事业的预备队,所以它具有党政重视和社会广泛支持的优势。把少年儿童放在社会大背景中,并通过营造和优化社会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大环境,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并在教育过程中争取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利用社会的资源,形成社会联动,为少年儿童的成长和成才服务。

综上所述,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少先队组织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少年儿童的状况,根据他们学习、生活、健康、权益等方面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少先队组织要从具体的服务项目抓起,推动服务少年儿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为提高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素质服务,为少年儿童成长、成才服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