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与演变:地方政府合作研究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与演变:地方政府合作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与演变一、上海经济区的设立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横向经济联系,打破经济发展中的条块分割,国家决定选择若干区域开展区域规划的试点工作,上海经济区即是其中之一,并且是综合经济协作区。2007年5月15日,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座谈会在上海召开。200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与演变:地方政府合作研究

第一节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与演变

一、上海经济区的设立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横向经济联系,打破经济发展中的条块分割,国家决定选择若干区域开展区域规划的试点工作,上海经济区即是其中之一,并且是综合经济协作区。1982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成立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和山西能源基地规划办公室的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1983年3月22日,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正式成立。上海经济区起初以上海为中心,包括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等10个市。1984年12月16日,国务院批准,上海经济区的范围由上海市及江浙两省九个市扩大为四省一市,即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四个省全部和上海市。到1986年7月,福建也成为上海经济区的一部分,成为五省一市。据1985年统计,上海经济区共有省辖市40个,地区31个,县342个,全区总面积63.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6%,总人口为2278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1.8%。[1]

当时设立上海经济区的目的在于,通过经济区规划的协调打破条块分割,克服因行政体制束缚所造成的行政壁垒、流通不畅的问题,以及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等弊端,实现政企合理分工,实现整个区域的发展。上海经济区以“统一规划,择优发展,经济联合,建制不变”和“利益均沾,荣誉共享”为区域发展方针。统一规划,就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打破地区和部门的界限,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对区域内的各行业作出统一的、全面的、有重点的、有步骤的发展规划;择优发展,就是从经济区内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优势的行业和部门出发,进行重点规划,使其得到优先发展;经济联合,就是协调区域内部各行业和企业之间的产供销关系,从提高经济效益出发,按行业、按产品联合起来,发挥经济联合的优势;建制不变,就是指经济区内的省、市及下属部门、企业都不改变有来的行政隶属关系。[2]

上海经济区的常设领导机构为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它是国务院的派出机构,由国家计委代管,主要任务是进行区域规划和区域协调。时任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提出,经济区的任务关键是抓好区域规划,跨省市、分行业的经济区规划。规划办公室就是要在条条和块块的规划基础上,通过协调,制定统一的区域规划。这个规划不仅包括基本建设,也要包括技术改造。要打破地区、部门的界限,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划,都要统一于这个区域规划,不能各搞各的。但建制并不变。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的任务,就是要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地方之间的关系和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根据区域规划,该列入各省、市计划的要列入地方计划,该列入部门计划的要列入各部门的计划。国家计委有最后的决定权。内联外挤,只要有了统一的区域规划,就好办了。[3]可见,做好区域规划是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的中心任务。但在1988年6月,在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过程中,国家计委撤销了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

除在上海设立规划办公室外,国务院各部委均设有3—4人的规划小组,各省(市)各设有2人的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或本省的规划、联合与协调及与规划办公室的联系工作。

1985年,上海经济区建立了省市长会议制度。省市长会议由上海市市长、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省长和规划办主要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在各省轮流主持召开。省市长会议实行民主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决议并共同遵照执行。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负责为省市长会议准备议案和监督检查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另外,上海经济区还建立了银行、统计、轻工、纺织、机械仪表等多个跨省市、跨部门的行业联席会议制度,由各地有关行业的主要领导参加。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行业的重点发展规划,推动经济联合,组织技术交流,总结经验,互通信息等。

在国家推动和制度及组织保障下,上海经济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上海经济区发展战略纲要》、《经济区城镇布局规划纲要》、《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设计任务书》等区域规划和区域问题治理方案。据不完全统计,1985年,上海经济区四省一市签订的经济技术协作项目已超过了16000项。其中安徽、江西比上年增长四倍多,江苏、浙江增长两倍左右,上海增长一倍多。四省一市从全国各地引进的资金近30亿元。[4]

上海经济区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仍然占主导地位时,对打破条块分割、优化资源区域配置,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探索,促进了长江三角洲的融合。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省市长会议等合作制度与机制,体现了从权力整合尤其是规划权整合与协调的角度来解决地区和部门分割问题。总之,上海经济区的设立及其建立的各种制度为以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合作发展奠定了基础,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遗产

二、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重启、扩大与发展(www.daowen.com)

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被撤销意味着国家层面积极支持的消失,上海经济区不再是国家区域规划。但该区域地方政府间的自发合作却逐渐兴起。

1992年,由最初的上海、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等10个城市,再加上舟山、扬州、南京、镇江共14个市的经济协作办公室发起组织,成立长三角14城市协作办主任联席会,上海为常务主席方,定期协调长三角城市间经济合作的重大事宜,至1996年共召开了五次会议。1997年,上述14城市的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泰州市共15个城市在扬州召开会议,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组成新的经济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章程》,并确定了其后两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即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旅游市场和产品的联手开发和长三角商业联合发展。至此,长三角经济圈再次启动。2003年,浙江台州成为第16个成员城市。2004年开始,协调会改为年会。

2007年5月15日,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座谈会在上海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参加,十几个中央部委和江浙沪的一把手悉数出席。在这次会议上,长三角的范围开始从16个市扩展到两省一市。200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更进一步明确指出:“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2010年3月26日,第十次协调会会议正式吸收合肥盐城、马鞍山、金华、淮安、衢州为会员城市。2013年4月13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三次市长联席会议召开,正式吸收徐州、芜湖、滁州淮南、丽水、温州、宿迁、连云港等8座城市成为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会员城市扩容至30个。至此,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全境以及安徽省的合肥、芜湖等5地市。

从竞争优势上看,由于长三角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和沿江经济带的结合地区,可谓是集中了两大经济带的共同优势,是水运、航空铁路、公路交通的枢纽,交通优势十分明显;区域内高校、科研机构云集,人力资源丰富;由于改革开放较早,上海、南京、杭州、苏州、无锡、宁波等城市组成的特大型城市群经过30年的发展,该区域已处于向工业化中后期发展的阶段。与国内其他经济发达地区比较,长江三角洲地区最突出的特点是制造业体系完整,技术力量雄厚,综合配套能力好,劳动生产率高,产品竞争能力强。[5]该地区是我国重要的钢铁、汽车化工、电力、机械制造业基地,已形成以上海为龙头,南京、杭州为次中心的产业分布格局和具备互补性的产业基础。另外,高新技术产业也迅速崛起,形成了多个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服务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在三次产业分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

庞大的城市群和良好的经济基础使得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的经济活力,并且在现阶段,该区域的中心城市上海已呈现明显的扩散效应,这使得区域内经济联系不断增强,相互间竞争与合作活动非常活跃。

三、泛长三角的初步提出

2008年初,胡锦涛在视察安徽时指出:“安徽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在此,他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泛长三角”和“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与合作”问题。尽管“泛长三角”的范围还没有明确,但安徽、江西都在积极争取加盟其中,尤其是安徽省更是表达了加入泛长三角的强烈意愿。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安徽的代表、委员建议国家尽快将“泛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分工确立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具体提出要在国家发改委已经编制的“长三角发展规划”中增加“泛长三角”章节;将“构建长三角经济圈”纳入即将出台的“加快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区域发展的指导意见”当中;在“泛长三角”的产业布局交通设施对接上,通过政策引导来合理布局;由国家重要部门牵头,将“泛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及周边省市集合在一起,探讨合作的切入点。

安徽如此积极地要成为长三角或泛长三角的一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地方政府合作在破除行政区划壁垒中的重要作用,加入合作组织的地方与不加入合作组织的地方在接受上海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方面的机会存在巨大不同。“就拿南京来说,尽管南京都市圈包含了安徽部分城市,但出于行政区域的考虑,南京已逐渐成为一块挡板,阻止了长三角产业向安徽的转移,使上海的辐射路径在此转了一个弯,偏向了苏北。”[6]这无疑也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了地方政府合作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即没有参与区域合作的地方政府与参与区域合作的地方政府在获得区域资源配置中的机会是不均等的,参与区域合作的地方政府获得了区域资源配置的优先权。地方政府及其相互合作在区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可见一斑。

虽然泛长三角的建立尚需时日,但安徽与长三角地方的双边合作却在不断深化。如安徽省与浙江省,从2002年到2005年,在不断增强的经济联系的推动下,两省党政代表团多次互访,分别在合肥与杭州举办了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活动。2002年两省政府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省经济技术合作的协议》,两省经协办签订了《关于建立浙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联合协调会议制度的协议》。2005年,两省政府又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技术战略合作的协议》,及能源、交通、农业、旅游、科技五个专项协议。两省协议从建立经济技术战略合作关系,全面加强农业、工业、交通、科教、旅游合作,进一步扩大能源合作,推进城市合作,拓展劳务服务和经贸合作,建立无障碍旅游区,建立合作与交流的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全面的经济技术合作框架。此外,两省政府还签署了《关于建立皖浙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机制的协议》,分别成立了联络组、能源组、农业组、交通组、旅游组、科技组、中小企业组等七个工作小组,建立了皖浙两省间合作工作的长效机制。“2008年,浙江在安徽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达到2370个,比2006年和2007年分别多出1123个和527个;投资额分别是2006年和2007年的1.99倍和1.35倍;实际到位资金719.8亿元,分别比2006年和2007年增长202%和79%。安徽和浙江之间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高效合作机制,两省经济合作日趋深化。2009年一季度,浙商在皖投资保持较强的增长势头,同比增长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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