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体育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体育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陕西城市建设面临着健康平稳的金融运行环境、较为充足的金融供给环境和较为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将大大地促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创新。

体育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第三节 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

一、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的环境

宏观经济环境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2020年中国经济增长前景分析预测,按照基准情景,“十二五”期间经济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年均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8%左右。当然,未来5~15年,经济社会面临的挑战仍然相当严峻,这些挑战主要包括金融和财政风险隐患较大、农业基础薄弱、固定资产投资非理性增长、能源供应紧张、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加大、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等。

体育基础设施需求环境

联合国开发署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一般占GDP的3%~5%,如果处在城市化加速阶段,基础设施投资所占GDP的比重还应适度提高。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期,即使按理论值的中间值计算,未来五年体育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总额也将快速增长。

到202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左右,城市化率每年将提高12个百分点,在未来的十多年中,至少有2亿多人口进入城市(平均每年至少要有1400万农业人口转移进入城市),由此将带来巨大的基础设施需求。

制度环境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我国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已经基本形成,并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作出了新的基本判断:确认了“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宣告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明确提出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方针,即:“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明确要求“要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金融环境

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这将为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其中有两点值得重点关注: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将逐步到位。通过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着力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并建立相关监测与考评机制,使商业银行真正成为现代金融企业。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体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和定位、非银行金融机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也将进一步得到推进。

二是资本市场将得到大发展。通过改革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将以扩大直接融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建立有利于各类企业筹集资金、满足多种投资需求和富有效率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产品创新机制,形成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并举、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产品结构

在上述宏观经济背景、市场需求、制度环境和金融环境下,可以预见,在未来5~10年间:一是我国城市化建设将处于一个稳定增长时期。同时考虑到我国城市化仍处于较低水平,而这一较低水平是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政策下形成的,据此估计,在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打破的制度背景下,城市化建设水平将明显高于经济增长水平,由此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二是陕西城市建设面临着健康平稳的金融运行环境、较为充足的金融供给环境和较为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将大大地促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创新。三是市场化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将为陕西体育基础设施领域体制改革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尤其是社会资本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渗透将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较大的发展。

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多元化

从政府与市场博弈关系的分析

政府和市场复合模式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博弈关系,这种博弈的结果是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动态均衡。过去,由于缺少对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提供方式的充分认识,要么全部由政府大包大揽,过分强调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社会效益与福利属性;要么又走到另一个极端,将本属于政府的公共责任推向市场,搞绝对市场化。政府与市场共生的复合模式正好处于两者之间,找到了一个恰当的结合点,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在这种复合模式中,关键是要找准政府与市场各自的定位。体育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是体现公平、环境效益的项目,项目不能通过向消费者收费来获得现金流入,市场调节难以起作用,属于市场失效的领域。因此,非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主体应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准经营性项目也一般附带有部分公益性,属市场失效或低效的范畴,单靠市场来提供也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需要政府对其中一些项目进行部分投资。经营性项目是能够获取利润的项目,从经济角度看,应是市场能够起作用的领域,在一般情况下,应由市场来提供。

实现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是政府与市场共生复合模式的最突出优势,它是形成适应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特点的产权制度、自我激励机制、自我规制机制的基础。过去公共产品没有市场化时的风险全部由政府承担,现在市场化后也不能全部由企业承担。

三、主体多元化的实施思路与实现途径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政府和市场在体育基础设施领域各自的定位,即对于非经营性项目领域、部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强或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准经营性项目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自然垄断性经营性项目,应由政府作为投融资主体来进行投资,而部分竞争性准经营性项目、竞争性经营性项目和一般自然垄断性经营性项目应由市场中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作为投融资主体来进行投资经营。其中,准经营性项目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提高可经营性,以吸引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进行投资经营。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正确定位,能够较好地实现基础设施领域的整体效率,有效兼顾公平—效率原则。

主体多元化的实现途径主要有:

(1)打破垄断、引进竞争、开放市场。

打破垄断、引进竞争、开放市场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在计划经济时代,一直把体育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作为公益性、福利性事业,体育基础设施采取了由国家投资、国家经营的国营模式。即使进入改革开放年代,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一直被当做政府的公共职能,理由是体育基础设施业是具有公共品性质的自然垄断性行业,依此推论:既然是公共品,就应该由政府投入,既然是自然垄断性行业,就应该垄断经营。这些“理论”导致了实际操怍中整个产业的政府垄断经营模式。这种垄断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性垄断,而不是基于自然垄断的经济性垄断。(www.daowen.com)

(2)兼顾投资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在体育基础设施机构开放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要在动态中兼顾投资人、经营公司和公众消费者的利益。投资人包括政府和非国有的境内外各种主体。政府必须站在改善体育基础设施产业整体投资环境的立场,而不是站在仅仅保证政府投资最大回报的立场。政府只有保护所有投资人的利益和公众消费者的利益,才能保护自己作为部分投资人的利益。如果对消费者损害的程度高于外迁的转移成本,那么就会对消费者形成排挤效应。导致部分居民、企业和产业选择迁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前期体育基础设施投资效益就会急剧下降,体育设施维持和发展就会面临困难。政府出面规制对直接利益的过度追求,权衡各方面相关人的利益关系,吸引体育基础设施相关人来共同建设,是体育设施维持和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设计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兼顾各方面相关人的利益,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吸引力,而不是排斥力。

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多元化

拓展体育基础设施资产资本化融资渠道。资产资本化是一种发掘和实现体育基础上设施资产价值的过程,是指把体育基础设施拥有的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及闲置的存量资产,通过流动、组合、租赁、转让等多种资本经营方式进行优化配置和有效运作,转化为可以增值的活化资本,使其保值、增值和盈利,形成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再投资的循环资本。由此可见,实现资产资本化,就是强化体育基础设施发展的造血功能,为投融资渠道的畅通,吸纳社会民间资金铺平道路,因而,资产资本化是拓宽体育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的关键。开辟延伸融资渠道。诸如:拍卖、转让体育基础设施及依附其上的商业网点、公厕路灯、报刊亭的开发权、使用权、经营权。

优化信贷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开发性金融

我国信贷融资渠道主要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两种,开发银行在实践中发展出来的开发性金融具有多种商业银行信贷不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发展开发性金融应成为未来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现实选择。

开发性金融是适应社会信用制度落后和市场失灵,为促进区域基本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金融形式,它通常为政府拥有。赋权经营,具有国家信用,用建设制度和开发市场的办法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

开发性金融具有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无法替代的优势。一是它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前者是各类商业性金融不具备的特点,后者是政策性金融不具备的。从现实看,政策性金融容易产生不良贷款,引发道德风险。而开发性金融以市场业绩为支柱,保证了资产的运行效率和安全。二是开发性金融以类似创业投资的形式扶持区域经济发展,这又是商业性金融不具备的功能。在运行中,开发性金融不直接进入已经高度成熟的商业化领域,而是从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进入的不成熟的市场做起。通过建立制度、培育市场,起到创造市场、引导投资,促进地方发展的作用。三是开发性金融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和信用优势,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控制信用风险。四是开发性金融以地方政府信用为依托,通过投资地方政府信用,推动项目建设。

体育基础设施具有多元化的物品性质,既有不能市场化的纯公共品,又有可以市场化的私人物品。更多的是具有混合性质的准公共物品。在这种多元化的物品体系中,单纯的国有化和市场化无法解决供给问题,这为开发性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开发性金融可以凭借其优势,以项目打捆方式对各类体育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大量投资,实现城市政府的建设目标。

通过培育机构投资者拓宽集合融资渠道

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信托基金、养老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及保险公司,也可包括各种私人捐款的基金会、社会慈善机构甚至大公司大集团等。机构投资者由于具备“融资、投资、运营、监管”的多重复合功能,因而可以改变以往政府主导、政资不分、所有者缺位的传统投资模式,促进体育基础设施融资、投资、运营、监管的市场化运作,并通过专业化管理,提高资本配置和运用效率。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已有的经验看,在体育基础设施领域,可重点发展以下几种机构投资者:

(1)体育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是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领域,其组织形式有公司形式与信托形式两种。在陕西,私募的体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可以通过资金信托计划这种形式部分实现。在当前的法律条件下,公募性质的体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暂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创新,一是要加快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体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实践。二是积极探索体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有效募集方式。三是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为主,以增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四是优先发展中外合资基金。国外的投资机构投资理念和方法都比较成熟,发展中外合资基金有利于引进国外资本与先进的投资技术。

(2)信托基金。目前我国的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形势为信托机构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一方面,社会闲置资金大量存在,巨量的社会资金因缺少可选择的投资渠道和项目难以充分有效地运用;另一方面,银行信贷资金不得用于股权融资,而项目融资一般要求20%~35%的自有资本金,这样限制了银行信贷资金和项目融资方式在大型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运用。信托公司融资以集合资金信托的方式可以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并在项目公司资本金的构造上具有独特作用。信托融资还能够以受益权信托、财产信托等方式对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在融资成本和风险规避方面都具有优势。因此,信托融资在体育基础设施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通过加速发展债券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债券融资具有资金成本较低、保证控制权、财务杠杆作用、改善资本结构等优点,是各国资本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一般都远远大于股票市场规模。如在美国,尽管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但多数美国公司仍通过发行债券,而不是通过发行股票来融资,这种情况使得美国债券市场规模超过股票市场规模,其债券市场余额为股票市场市值的两倍多。而在国际金融市场,由于债券收益稳定且有多种类型可供选择,也深受投资者的喜爱。

但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融资结构却存在严重失衡,主要表现在债券融资规模与债券市场规模偏小。在债券市场上,公司债券所占比重极低。国外的公司债券市场一般规模较大,有的甚至超过国债规模。因此,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体育基础设施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既可以满足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又可以帮助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五、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式多元化

在投融资模式创新中,方式创新是最为丰富的。一方面,投融资各方具有不同的投资和融资偏好,为方式创新提供了多样化需求动力。另一方面,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多样化方式创新创造了条件。如果说投融资主体和渠道的创新主要表现为投融资模式在制度上的变革,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投融资方式的创新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金融技术上的革新。不过,由于制度规避和制度改进也是投融资方式创新的原始动力之一,因此,在一些创新型投融资方式中,制度变革才是创新的本质。这样,投融资方式创新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

(一)项目融资方式

过去二十几年来,项目融资在很多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由于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于经济发展需要而言还严重滞后,需要大规模利用社会资金,而项目融资方式由于具有显著的优点受到各方面的关注。

(二)资产证券化方式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产品和高效的制度安排,成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最具生命力的金融创新产品之一。美国信托专家斯科特曾有一句名言:“信托业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其实,将这一溢美之词用于资产证券化上也不为过。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运用范围扩展到公路、机场、电力、运输等非金融部门,这些部门将未来较为稳定持续的现金流作为担保和偿还债务的来源,利用证券化来变现未来现金流,达到融资和扩大生产的目的。今天,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交易规模已经远远超过股票市场,成为仅次于联邦政府债券的第二大证券市场。资产证券化方式在其他西方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也有广泛的运用。

资产证券化方式对被证券化的资产的要求是资产能产生固定的或者循环的现金收入流。我国的经营性体育基础设施项目的共同特点是:①由于消费者对体育基础设施的消费数量或次数是比较稳定的,不会有较大的波动,消费价格受政府管制.也不会有较大的波动,因此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的收益十分稳定。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受到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支持,能够充分利用政府信用,增强资产信用,因此风险较低。因此,类似上述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是很适合采取证券化融资的较容易被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所接受以体育基础设施收费为支撑发行的债券其发行也是稳定可靠的。此外,由于资产证券化仅仅转让了未来现金流,并未真正转让原始权益,能在有效保护国家对体育基础设施所有权的基础上解决资金问题。因此,既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将那些已经建成,有稳定收入流的项目的资产价值迅速变现,又可以在新建项目中利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吸引国内外资本进行投资建设。

当然,尽管资产证券化在国外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仅仅只有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没有扩展到其他领域,人们对资产证券化的了解还很少,因此在引入资产证券化的时候,应注重对系统风险的管理。此外,作为一种特殊的固定收益证券,资产证券化又具有一些特有的风险,如提前偿付风险、失效及等级下降风险、金融管理风险、意外事故风险、制度风险等,需要在实践中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但也正是如此,由于体育基础设施项目较之其他投资项目有更稳定的收益特性和信用水平,完全可以在银行信贷资产试点成功后在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推广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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