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体育公共产品的内涵与分类-体育产业发展中投融资研究

体育公共产品的内涵与分类-体育产业发展中投融资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该定义下公共产品的范围也是有限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基本上属于纯公共产品;第三类属于准公共产品。目前,我国城市的体育公共产品种类繁多,基本涵盖以上内容。根据公共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可以将体育公共产品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

体育公共产品的内涵与分类-体育产业发展中投融资研究

第三节 体育公共产品的内涵与分类

一、体育公共产品内涵的界定

(一)公共产品的概念界定

公共产品也被称之为公共物品、公共品等,顾名思义就是具有公共性的产品。

追溯到1739年,苏格兰人、著名的哲学家休谟(D·Humc)就已经给公共产品下了一个定义:公共产品不会对任何人产生突出的利益,但对整个社会来讲则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公共产品的生产必须通过联合行动来实现。这一定义只是对公共产品的一个泛泛的界定。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则将其限定为“对于一个大社会当然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质来说,是由个人或少数人办理,那所得利润决不能偿其所费。”该定义下公共产品的范围也是有限的。

公共产品的较为正规严格的定义是保罗·A·萨缪尔森给出的:纯粹的公共产品指的是这样的物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根据定义,公共产品必须由集团里的所有成员均等的消费。如果集体中的任何一名成员可得到这物品的一个单位,那么,其他成员每人也可得到一个单位。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萨缪尔森只是从消费的角度来描述公共产品,然而一个完整的公共产品的定义应从消费与供给两个方面同时给出说明。很显然,这个定义中并没有包含生产者的任何信息。尽管如此,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个概念还是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共产品与市场机制、公共产品与公共支出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公共产品的基本理论。

我国青年经济学者雷晓康博士在重新审视公共产品特性的基础上对公共产品做了一个全新的定义:他认为,“公共产品是指设计使用者数量大于1的物品,这个1可以理解为一个消费者、一个家庭或一个组织等。”很显然,这个定义,不仅包括了消费的特征,而且融进了生产的信息,有利于全面深刻理解公共产品。

(二)公共产品的特点

(1)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

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指当公共产品是被提供出来后,就不能拒绝其他人的消费,或者说由于排除其他人消费的成本过高而不可能排他。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也说明了公共产品的消费具有非拒绝性,一个人不可能拒绝使用某种已经被提供出来的公共产品。

(2)公共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ry)

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于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于该公共产品的消费,即公共产品的数量一定的情况下,公共产品多分配给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www.daowen.com)

二、体育公共产品的分类

(一)公共产品的分类

按照公共产品的作用范围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程度,可将公共产品做以下分类:

(1)按是否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可分为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同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就是纯公共产品;只满足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的产品就是准公共产品。

(2)按公共产品使用者的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地方性公共产品可细分为城市公共产品和农村公共产品。详见下图:

(3)按公共产品产生外部性情况,分为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与具有负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当一种公共产品被生产出来时,包括生产者在内的经济主体会因此得益,这类公共产品就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相反,当一种公共产品被生产出来时,其他经济主体因此受害,则称这类公共产品为具有负外部性的公共产品。

(二)农村公共产品及其分类

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城市公共产品而言的,是指为满足农村公共需要,在农村范围内消费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和服务,它同样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特征。农村公共产品除了具备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基本特征外,又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全局性政策性强,公共产品产生效益的外部性强;二是成本聚集性,即初期投入大,呈高度聚集状态,成本回收期长甚至低回报或无直接回报;三是多样性,参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下,从事不同产业和不同工种的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不同。公共产品的性质决定了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规则下,利用市场机制将难以实现公共产品的充分供给,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

按照公共产品对农村社会经济所起的的作用,农村公共产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可持续发展类公共产品。如大江大河的治理、污染防治、治理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防护林建设、生态保护、民兵、计划生育、社会福利基础教育等;第二类是农村经济发展类公共产品。如道路、水利设施、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平台建设、行政服务、治安等;第三类是农村社会基础设施类公共产品。如饮水、文化体育设施、广播电视电力、通讯、卫生防疫等。第一类和第二类基本上属于纯公共产品;第三类属于准公共产品。

(三)体育公共产品及其分类

体育公共产品也是公共产品的一种,它同样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体育公共产品主要包括:体育科研院所、体育设施、体育场馆、体育传播媒体、体育锻炼健身咨询与指导等等。目前,我国城市的体育公共产品种类繁多,基本涵盖以上内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各类用于开展农民全民健身活动的公共体育设施等实物型农村公共体育产品和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提供的体育服务、有关农村体育的政策、法规等非实物型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等。是用于满足农村体育公共需要的物品,由于历史和经济原因,目前,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尤为缺乏,广大农村地区只有一些简单、简陋的体育设施,农村居民不能享受现代体育设施、体育健身指导等。

根据公共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可以将体育公共产品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若同时具备两个特性就是纯公共产品,如体育传播媒体等;若只具备其中一个特征则为准公共产品,如体育场馆、体育设施等。当然,从公共产品的消费空间范围看,可以将公共产品划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所谓全国性公共产品是指消费者不分区域范围的公共产品,从属这类的公共产品包括:体育科研院所、体育传播媒体等。地方性公共产品是指消费受区域限制的公共产品,包括健身指导与咨询、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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