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友朋对胡适思想的影响

友朋对胡适思想的影响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较于家庭、教育,“朋友”同样是胡适个人发展与思想形成的重要因素。1914年11月1日,胡、韦二人谈及“容忍”。

友朋对胡适思想的影响

三、友朋的影响

温源宁教授曾于1934年在《中国评论周报》(The China Critic Weekly)的“亲切写真”(Intimate Portraits)专栏陆续发表二十余篇文章,以“素描”的方式、“春秋”的笔法,对当时文化界名人诸如胡适、丁文江、徐志摩等“评头论足”。由于同这些人物多有直接交往,因而相当了解,兼之观察敏锐,所以他写得颇为传神。钱钟书先生曾誉之为“那支生龙活虎的笔”。温氏刻画胡适,开篇即是:“在少数人眼中,胡适博士不是老练的敌手,就是很好的朋友。在大多数人眼中,他是老大哥。大家都认为他和蔼可亲,招人喜欢,甚至他的死敌也这样看。”[114]这一观察颇为准确。由于具有“磁性人格”(magnetic personality)这一先天禀赋,以及后天的修养[115],胡适一生交游广阔,1920年代就开始流传一句《世说新语》式的佳话——“我的朋友胡适之”。

论语》有云:“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胡适一生颇多益友,1917年6月1日,离美归国前夕,回顾交友之益,他曾写下一首满怀感恩的《朋友篇》[116]

粗饭尚可饱,破衣未为丑。人生无好友,如身无足手。吾生所交游,益我皆最厚。少年恨污浊,反与污浊偶。自视六尺躯,不值一杯酒。倘非良友力,吾醉死已久。从此谢诸友,立身重抖擞。去国今七年,此意未敢负。新交遍天下,难细数谁某。所最敬爱者,乃亦有八九。学理互分剖,过失赖弹纠。清夜每自思,此身非吾有。一半属父母,一半属朋友。便即此一念,足鞭策吾后。今当重归来,为国效奔走。

相较于家庭、教育,“朋友”同样是胡适个人发展与思想形成的重要因素。譬如:留美期间,他正是在与梅光迪(字觐庄)、任鸿隽(字叔永)等人的讨论中,萌生了文学革命的主张。有鉴于此,美国华裔教授李又宁曾选取胡适交游的视角,邀请大陆、美国、中国台湾三地学者共同参与,主编了5册《胡适与他的朋友》论文集。具体到言论自由方面,胡适亦多得朋友之助。限于篇幅,以下选择三人进行重点阐述:他们或是影响了胡适言论自由理念的形成,或在言论实践中给予胡适以有力支持,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一)韦莲司:思想的“启发者”

1914年6月8日,留美已经4年的胡适“第一次访女生宿舍”。[117]大约是在该年夏天,他认识了康乃尔大学一位地质学教授的次女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自此,两人保持了近半个世纪真挚热烈的情谊,周质平先生认为苏东坡江城子》中的名句“不思量,自难忘”一语道尽了胡、韦50年的深情与相思。[118]订交以来直至胡适归国,二人书信往来非常密切,平均每周一封,话题非常广泛,涵盖哲学、伦理、宗教艺术政治理想、社会风俗等等。1917年5月3日,胡适将他写给韦莲司的百余封信函借回重读,在次日日记中叹道:“乃如读小说书,竟不肯放手。此中大率皆一九一五与一九一六两年之书为多,而尤以一九一五年之书为最要。吾此两年中之思想感情之变迁多具于此百余书中,他处决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119]

就胡适言论自由思想的形成而言,“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120]的韦莲司对胡适影响甚深,可谓是其思想的“启发者”。1914年12月17日致韦氏的信中,胡适明言:“在我们的交往之中,我一直是个受益者。你的谈话总是刺激我认真的思考。‘刺激’(stimulate)这个字或许不恰当,在此应该说是‘启发’(inspire)。”因为在讨论中,问题会引发他去“思考一个从未严肃思考过的问题”;或者他对某个问题“原本只有一种极模糊而不确切的概念”,提问则促使他去做“有系统的思考”,将思想“梳理得合乎逻辑,不前后矛盾,而又能清晰的界定”,并通过清楚明白的语言将之表达出来。[121]1915年2月14日,他又在日记中写道:“与女士谈论最有益,以其能启发人之思想也。”[122]在与韦莲司充满智性的对话中,他的不少理念愈来愈明。

其一,“一致”的伦理原则。据1914年10月26日日记记载,韦莲司曾问胡适:“人生伦理繁复难尽,有一言以蔽之者乎?”他的答复则是:“此不易言。无已,其惟‘一致’乎(Consistency)?一致者,言与行一致,今与昔一致,对人与对己一致是也。”并且在他看来,孔子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密尔所言的“自由以勿侵他人之自由为界”,皆是“一致”之义。[123]1915年2月18日,胡适以“一致”作为自己今后道德修养的目标,即:“表里一致——不自欺;言行一致——不欺人;对己与接物一致——恕。”在此后的言论实践之中,胡适力行“一致”的准则,强调不能以任何借口提倡有违自己良心或学术信仰的观点,这是“敬慎无所苟”理念的必然要求。因而在民族文化可否自责的问题上,他会批评陶希圣的“两面标准”。

其二,“容忍与自由”观点。1914年11月1日,胡、韦二人谈及“容忍”。韦莲司问道:“若吾人所持见解与家人父母所持见解扞格不入,则吾人当容忍迁就以求相安乎?抑将各行其是,虽至于决裂破坏而弗恤乎?”胡适认为这是“人生第一重要问题”;当日讨论之后,他意犹未尽,次日又在信中进一步阐述。在他看来,东方人的看法可用“为人的容忍”(altruistic toleration)来解释,即:容忍是“出于体恤爱我者之心理”;西方人的观点则是“不容调护迁就”,即:“吾所谓是,则是之,则笃行而力行之,不可为人屈”。胡适表示:在家庭之事上,他将采取东方人“容忍迁就”的态度;在社会国家政治上,他则采取西方人“各行其是”的立场。[124]“容忍”是胡适一生多所关注的政治哲学问题;韦莲司的提问让他首次对“容忍”发表意见。不过,此时他将个人家庭与社会国家截然区分的观点并不成熟,有论者即对此提出质疑。[125]笔者亦有同感——私领域与公领域岂能如此泾渭分明?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虽然由于感念母亲深恩,他在个人婚姻问题上“容忍迁就”;不过在其他家庭事务上,胡适更多是“容忍”而不“迁就”,欣赏乃至支持子女为求人格独立而“抗议”。1914年胡适写《易卜生主义》英文初稿时,对娜拉已表同情;1919年撰写的独幕话剧《终身大事》中,女主角田亚梅甚至违背父母之命而出走。

11月5日,韦莲司在复信中,分别引用法国人刚多赛(Condorcet)以及英国人毛莱(John Morley)的名言,印证胡适的见解。胡适阅后,认为其言“透澈”,抄录于日记之中。[126]他非常赞赏刚多赛“用好的方法做好的事”(doing good in a good way)这一观点,因为:进步不只是破坏,也不只是妥协;而是以最少的摩擦成就最大的善。对此,他感叹道:“真理终究是没有国界的。在真理的国度,既没有东方,也没有西方。我无知而又心胸狭隘的称做‘东方’的见解,是刚多赛早就说过的话。”毛莱的文章也深深吸引了胡适,他认为其所著的《论妥协》(On Compromise)是一本“思想深湛而风格高尚的好书”。[127]1931年在英文自传《我的信仰》(What I Believe)中,胡适还提及韦莲司介绍他读《论妥协》,此后该书“一直做了左右我生命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并且强调毛莱曾教他:“一种主义,如果健全的话,是代表一种较大的便宜的。为了一时似是而非的便宜而将其放弃,乃是为小善而牺牲大善。”[128]

其三,不应“轻受”新思想。1915年5月8日日记记载,胡适以《天演论》为例,向韦莲司说明“吾国士夫不拒新思想”:达尔文《物种起源》问世以来,西方的守旧者争相驳斥,历半世纪而未衰;但是“及其东来,乃风靡吾国,无有拒力”,“天择”、“竞存”等名词还成为风行一时的口头禅。韦莲司当即表示异议,认为这未必是中国士夫的长处——“西方人士不肯人云亦云,而必经几许试验证据辩难,而后成为定论。东方人士习于崇奉宗匠之言,苟其动听,便成圭臬。”因此,“西方之不轻受新思想也,未必是其短处;东方之轻受之也,未必是其长处也。”[129]

此论确有见识,近百年后重读其言,“轻受”一词还是形象道出了1840年以来中国知识界的一个主要通病——一味趋新。韦莲司本人在思想的接受方面就很注重独立思考。当时曾有人认为胡适“大病”在于“好立异以为高”,胡适认为真正的“立异”不是“强为高奇之言,骇俗之言,以表自异”;而是“不苟同流俗,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非吾心所谓是,虽斧斤在颈,不谓之是。行吾心所安,虽举世非之而不顾”。他对此种立异“窃有慕焉”;并引用韦莲司“若有意为狂,其狂亦不足取”的观点作支持。[130]《独立评论》时期,胡适阐释“独立”含义,其中重要一点就是“时髦不能引诱”,亦即:对于时兴的主张、理论,不应“轻受”;而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研究之后,再决定是否接受。

其四,女性应“自由独立”。韦莲司对流俗颇有反抗精神,“最洒脱不羁,不屑事服饰之细”。当时欧美妇女习于打扮,日新月异、争奇斗巧。出身富家的她却是所穿之服“数年不易”;所戴草冠敝损,依然“戴之如故”;发长不易修饰,索性自剪其发,“仅留两三寸许”,每为行人侧目。[131]同时,她又很有见识,被认为是“思想不凡,真能超然尘表”。[132]所以胡适曾用“狂狷”(eccentricity)一词形容她。《论语·子路》对“狂狷”的解释为——“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在他眼中,韦莲司正是一位富有进取心、不同于流俗、追求自由独立的杰出女子。与韦莲司的交往,让胡适领悟到:女子教育的最高目的不是在于“为国人造良妻贤母以为家庭教育之预备”,而是“造成一种能自由独立之女子”,因为“国有能自由独立之女子,然后可以增进其国人之道德,高尚其人格”。[133]此后,胡适提倡“健全的个人主义”时,尤其强调女子应有“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做一个充分“自立”的人。

对于韦莲司的启发思想之功,胡适一直心存感激。1927年1 月14日,他在信中安慰叹惜年华渐逝的韦莲司——“我总是把你想成一个永远激励启发她朋友思考的年轻的克利福德(Clifford)。”1939年5月17日,胡适又赠给她一部新出版的《胡适留学日记》,表示:“在许多日记中,我信手写下在我经验的成长和主张的成熟上,我所对你的感激。”[134]

此外,值得强调的是:胡适选定专攻哲学,以免“求博而不务精”,亦得韦莲司之助。1915年5月28日,韦莲司坦言胡适旁骛太多,并且约定“此后各专心致志于吾二人所择之事业,以全力赴之”。次日,胡适致信韦氏,表示非常感激她直率而诚恳的劝告——“吾早就需要一位‘舵手’(steersman),他能指明方向,使吾沿着正确之航线前进。然而,迄今为止,除足下之外,还没有人能给予吾如此之援助,而这正是吾所极需的。”[135]

(二)丁文江:“很难得的益友”

1955年秋,在纽约狭小的寓所内,胡适尽力搜罗海外能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决心要实践“二十年前许下的私愿”——为一位朋友写传记。因为“二十年的天翻地覆大变动,更使我追念这一个最有光彩又最有能力的好人;这一个天生的能办事,能领导人,能训练人才,能建立学术的大人物”[136]。他原本只准备写两三万字,不料感怀故友,竟写成了一篇十万字的长传,于次年3月12日方才完稿。

这位能让胡适费心作传的人是丁文江(1887—1936),字在君,江苏泰兴人,1902年秋东渡日本,不过未进正式学校,与反清的留学生多有接触,过着“谈革命,写文章”的生活。后受吴稚晖的影响,1904年前往英国,几经波折,于1911年从格拉斯哥(Glasgow)大学毕业,获得动物学和地质学双学士文凭。回国后不畏艰苦、筚路蓝缕,成为我国地质事业的奠基人之一;还曾涉及政治(任孙传芳治下淞沪商埠总办约8个月)和实业(任北票煤矿公司总经理约5年)。1936年1月5日,病逝于湖南考察途中,时年49岁。约在1920年3月,经由北大教授陶孟和介绍,丁、胡二人结识。不久,胡适即视丁文江为“一个人生很难得的‘益友’”[137]

丁文江逝世之后,傅斯年撰文纪念,表示:“我以为在君确是新时代最良善最有用的中国人之代表;他是欧化中国过程中产生的最高的菁华;他是用科学知识作燃料的大马力机器;他是抹杀主观,为学术为社会为国家服务者,为公众之进步及幸福服务者。”[138]胡适认为这都是“最确切的评论”;并且指出虽同为知识分子,但丁文江“是一个有干才的人,绝不像我们书生放下笔杆就无事可办”。[139]的确,因性格禀赋及所受训练,丁文江是一个富有行动力的学者,温源宁曾传神评述:“丁博士喜好实打实,使他产生了对幻想家和预言家的一些反感。这种反感是实干家所特有的,而丁博士是彻头彻尾的实干家。他是中国今日拥有的最伟大的实干家之一。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他有错误认识,以为他是个学者。他一点也不像学者那么优柔寡断,三心二意。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做什么就想什么。看自己应该走的路,他跟罗盘一样准确无误。”[140]

丁、胡订交以来,政治兴趣浓厚、同时强调实干的丁文江,为胡适增添了行动因子,促使其积极投身议政实践。《努力周报》与《独立评论》的创与办皆与他甚有关联。

《努力周报》其实是丁文江“最热心发起的”。胡适回忆:“在君是最早提倡的人。他向来主张,我们有职业而不靠政治吃饭的朋友应该组织一个小团体,研究政治,讨论政治,作为公开的批评政治或提倡政治革新的准备”。于是,1921年6月1日,“努力社”(Endeavor Society)正式成立,信条之一便是:“我们应当尽我们的能力——或单独的,或互助的——谋中国政治的改善与社会的进步。”7月8日,“努力社”聚会,“大家都赞成有一个小周报”[141]。其实这也是丁文江首倡,他还提议该刊应该经济独立。

丁文江不仅有发起之功,他所持的“少数人的责任”观点影响了胡适,是其“忍不住谈政治”的重要动因之一;并且《努力周报》的立场亦是这一观点的体现。无怪学者格里德认为:“《努力周报》与其说是胡适的事业,不如说是丁的事业。”[142]在《新青年》时期,胡适曾主张“二十年不干政治,二十年不谈政治”。对此,丁文江很不以为然——“你的主张是一种妄想:你们的文学革命,思想改革,文化建设,都禁不起腐败政治的摧残。良好的政治是一切和平的社会改善的必要条件。”在与朋友的谈话中,他还常说:“不要上胡适之的当,说改良政治要先从思想文艺下手!”在丁文江看来,当时中国政治的混乱,“不是因为国民程度幼稚,不是因为政客官僚腐败,不是因为武人军阀专横——是因为‘少数人’没有责任心而且没有负责任的能力……只要有几个人有百折不回的决心,拔山蹈海的勇气,不但有知识而且有能力,不但有道德而且要做事业,风气一开,精神就要一变……只要有少数里面的少数,优秀里面的优秀,不肯束手待毙,天下事不怕没有办法的……最可怕的是有知识有道德的人不肯向政治上去努力。”[143]

对黑暗的政局、无力的舆论界本已不满的胡适,在丁文江这一主张的激励下,更是不能放弃自己“言论的冲动”。他所撰写的发刊辞《努力歌》中,也渗透了丁文江“极力提倡的思想”。《努力周报》第二期所刊登的纲领性文件——《我们的政治主张》,亦体现了丁文江的观点:该文主张应将“好政府”作为当时改革中国政治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第一步便是国中自命“好人”的人们出来批评、干预、改革政治。

《努力周报》出版期间,丁文江相当活跃,常以“宗淹”为笔名发表文章,以示崇敬倡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理念的范仲淹。除了力倡“好人政治”以外,他还触发了“科学与人生观”的讨论,这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一次意义深远的大论战。

1923年10月,曹锟贿选成为总统之后,胡适意识到政治已无法再谈下去,于是决定《努力周报》自动停刊。丁文江并未参与这一决策过程,对此“很不赞成”;同时对于复刊期望甚高,在 1924年1月13日的信中,他还表示:“我在一年半之中替《努力》做了一百二十三栏,恰合十万字。照此计算,每两个月可以替《新努力》做一篇文章。请你早点把稿纸寄来,可以早点着手。”[144]不过最终复刊未果,直到1930年代,《独立评论》创刊,丁、胡二人方才再度联手议政。

创办《独立评论》最初是由蒋廷黻提议,有办刊经验的胡适、丁文江、陶孟和皆持反对态度。一周后,蒋氏再提此事,他人仍不赞成,丁文江的态度却出现关键转变。对此,晚年蒋廷黻回忆——“出我意料的,丁文江倡议:为了测量一下我们的热诚,不妨先来筹募办刊物的经费。‘办刊物很容易’,他说,‘但能继续维持下去是困难的,除非我们能够共同负责。否则,整个重担就会落到编辑一个人的肩上。’他提议我们每人每月捐助收入的百分之五。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上的支持,我们可以放弃这个计划,把捐款发还,如果有人来支持,我们就可以详细计划出版问题。”[145]如同《努力周报》时期,丁文江坚持刊物须在经济上独立的思路,主张应从筹措经费入手。他还介绍浙江兴业银行经理竹垚生加入,请其兼任会计,负责捐款、保管及财务上的事务。

《独立评论》创刊之后,丁文江自认是“最出力的投稿人”。此言不虚,1935年12月8日病倒之前,他共发表了文章64篇,包括:24篇“时论”、21篇“漫游散记”、19篇“苏俄旅行记”。学者陈仪深因将丁氏5次对“通信”的答复统计在内,得出的数额为69篇。据其统计,丁文江所撰文章数量仅次于胡适(123篇),在23位主要撰稿人中位列第二,多于蒋廷黻(56)、陈衡哲(49)、吴景超(48)、陈之迈(46)、任鸿隽(41)、傅斯年(40)、翁文灏(39)等等。[146]

这一时期,他的文章覆盖了时局的所有重要方面,行文很能体现《独立评论》“引言”中所强调的独立精神;并且在逻辑上形成一个相对严密的系统。即使是颇遭诟病的“新式独裁论”亦有其内在逻辑,当年激烈反对此论的胡适指出:“在二十多年后,我们回头细读他的政论文字——最好是把他晚年的几篇政论放在一块读下去——我们方才能够认识他的爱国苦心,他的科学态度,他的细密思考。”[147]此外,他还肯下研究功夫:离英归国之后,仍对英国思潮保有持续的兴趣[148];自1927年起,就密切关注日本国情;对苏俄的历史、政治、经济亦很有心得[149]。勤勉且富识见的丁文江,堪称《独立评论》的柱石。因而,蒋廷黻对他的评价很高:“在未办《独立评论》前,我对丁文江没有深切的认识。但经过《独立评论》在一起共事后,我开始尊敬他、爱戴他……在《独立评论》同寅中,他对国际形势知道的最透彻。他不仅多才多艺,而且实事求是。”[150]

除了上述事功方面的影响,就胡适言论自由的理念而言,还有一事值得提及。胡适向来主张谨防“正义的火气”,认为“自由的真基础,是对于对方主张的容忍与敬意”,强调论争双方应该力避偏激、不能疾言厉色。考察屡次论争中他的表现,基本堪称言行合一;但是亦有失察之时。

譬如:1921年,梁漱溟的成名作《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出版,引起当时中国学术界的震动。胡适在1923年4月1日《读书杂志》上发表书评时,曾用“闭眼的拢统话”、“荒谬不通”等词。虽然自言“毫无恶意”,但用此类用语,确如梁氏所谓“语近刻薄,颇失雅度”。[151]丁文江虽“完全同意”胡适的观点,但也明确指出:“不过你文章中有‘荒谬’、‘不通’的字样,似乎不太好。写信、说话不要紧,正式发表的东西,不可以有如此谩骂的口声。”[152]挚友的直言劝告,使得胡适此后更加注重平心静气地立论。鲁迅晚年曾对胡适屡有批评,胡适对此自然不会愉快;但是1936年12月,读到女作家苏雪林攻击鲁迅的信函时,他非常不满于苏氏流于谩骂的“恶腔调”,指出:“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153]

(三)傅斯年:“诤友与保护者”

胡适曾连用十几个“最”形容一位朋友的卓越:“人间一个最稀有的天才。他的记忆力最强,理解力也最强。他能做最细密的绣花针工夫,他又有最大胆的大刀阔斧本领。他是最能做学问的学人,同时他又是最能办事、最有组织才干的天生领袖人物。他的情感是最有热力,往往带有爆炸性的;同时,他又是最温柔、最富于理智、最有条理的一个可爱可亲的人。”[154]

这位友人便是傅斯年(1896—1950),字孟真,山东聊城人,近代中国学术史上的著名人物——“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创始人;曾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等职。不仅学术事业卓有成就,他在参政议政中亦写下动人篇章——五四运动的北大学生领袖;抗战爆发后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长达9年,期间热心关注内政、积极提出议案、认真行使质询权[155];还勇于批评政治积弊,两次上书弹劾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并最终将其“炮轰”下台;1947年1月3日在《观察》上发表《论豪门资本之必须铲除》,2月15日又在《世纪评论》上发表《这个样子的宋子文非走不可》,雄文一出朝野震动,强大舆论压力下,继任行政院院长的宋子文亦黯然下台。[156]

虽然相交遍天下,但在胡适心目中,傅斯年和丁文江两位“最可爱,最有光彩”。1950年12月20日,听闻傅氏猝逝,胡适即在日记中哀叹:“这是中国最大的一个损失!孟真天才最高,能做学问,又能治事,能组织……国中今日何处能得这样一个天才最高的人!”除了惋惜天夺英才之外,胡适如此伤怀,还因二人关系极为密切——“他对我始终最忠实,最爱护。”[157]因此,次日在致傅夫人俞大彩的唁电中,胡适悲痛地表示:“傅孟真的去世使中国失去了一位最有天才的爱国者,我自己则失去了最好的朋友、诤友与保护者(critic&defender)。”[158]

1951年1月6日,他又致信俞大彩,感念傅斯年对他的情谊:“孟真待我实在太好了!他的学业根基比我深厚,读的中国古书比我多得多,但他写信给我总自称‘学生’,三十年如一日。我们见面时,也常‘抬杠子’,也常辩论,但若有人攻击我,孟真一定挺身出来替我辩护。他常说:你们不配骂适之先生!意思是说,止有他自己配骂我。我也常说这话,他并不否认!可怜我现在真是失掉我的best critic and defender了。”[159]

纵观他们的交往历程,总体而言,傅斯年确是胡适的保护者、支持者及诤谏者。学者王汎森还曾将二者思想之间的交涉痕迹作一勾勒,指出在古史观、文学观及哲学观三个方面,傅斯年皆对胡适有所影响。[160]考察胡适言论自由思想的理念与实践,傅斯年亦有其重要作用——既在实践中予以支持,又在理念上加诸影响。

其一,他追随《新青年》并且创办《新潮》杂志。五四运动之前数月,傅斯年等一批“年轻但是却相当成熟,而对传统学术又颇有训练”的北大学生,组织“新潮社”并出版《新潮》杂志。胡适晚年谈及“中国文艺复兴的四重意义”时,对此刊物赞赏有加:“这份《新潮》月刊表现得甚为突出,编写皆佳。互比之下,我们教授所办的《新青年》的编排和内容,实在相形见绌。”[161]

此语或有过誉之嫌,但《新潮》的确优秀。它于1919年1月1日问世,编辑部由傅斯年、罗家伦、杨振声3人组成;傅斯年担任主任编辑,直到1919年底他赴欧留学。其时,“新文化运动”方兴未艾,《新潮》以勇猛之姿脱颖而出,激起了强烈波澜。旧式文人纷纷责难,斥其“非圣乱经,洪水猛兽,邪说横行”[162];蔡元培、李大钊、陈独秀、鲁迅等皆予以支持,胡适更是担任《新潮》的顾问;青年学子则争相传阅,“已经翻阅得破破碎碎了,还是邮寄来,邮寄去”[163];所以“销路很广,在南方的乡间都可以看到”[164];创刊号重印到第3版,销售13000余册;1919年10月,全国《新潮》的代卖点已达40余处,发行上的成绩可谓惊人。

《新潮》内容激进、形式新颖,进一步扩大了“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它是继《新青年》之后,“在这个时代中公开主张文学革命的第二个刊物”[165],在青年学生中影响不下于甚至超越了《新青年》。时为浙江第一师范的学生施存统曾致信编辑部,表示:“就是‘文学革命’一块招牌,也是有了贵志才竖得稳固的(因为《新青年》虽早已在那里鼓吹,注意的人还不多)……大概看过《新青年》和《新潮》的人,没有一个不被感动;对于诸位,极其信仰,学白话文的也有三分之一。”[166]对于新小说和新诗歌的创作,《新潮》也“做出了比《新青年》更多的贡献”[167]。此外,美国知名汉学家舒衡哲(Vesa Schwarez)女士还注意到:《新潮》在“伦理革命”中不是简单地攻击旧有传统缺乏个人自主性,而是探究不愿对自己命运负责的原因,发现了鲁迅、吴虞等未曾注意到的问题:服从所带来的心理上的平静和安全感。[168]

作为《新潮》的首脑人物,傅斯年撰写了《万恶之源》、《人生问题之发端》等颇有震撼力的文章。他还积极响应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等文中的主张,并且自身甚有创见,这对“文学革命”不无推波助澜之功。譬如:在《新潮》第1卷第1号上发表《怎样做白话文》,具体探讨白话文的写作方法:一是“留心说话”;二是“直用西洋文法”。在第1卷第5号上发表《白话文学与心理改革》,指出只有改革文学“内心的思想”,才是文学革命最重要的任务。正因如此,1952年12月20日,在纪念其逝世两周年的演讲中,胡适才会指出:学生时代,傅斯年就是“最能了解当时新思潮新文化运动的人”。[169]

其二,他是《独立评论》的发起人及主要撰稿人。“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国难当头之际,在北京大学召开的时势讨论会上,傅斯年首先提出“书生何以报国”的问题,成为众人思考的中心。之后,他与胡适、蒋廷黻、丁文江等创办《独立评论》;并在该刊发表文章40篇,在23位主要撰稿人中名列第八。[170]此外,据蒋廷黻回忆,“《独立评论》的同寅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傅斯年。他也和其他人一样,为《独立评论》花了许多时间撰稿。他有丰富的历史知识,一旦他撰写一篇稿子,就好像是集合了四千年的历史经验似的。他把文章重要内容摘出来登在前面,此举成为出版界的创举。令许多朋友吃惊的是,他的文章不仅能引起读者知识上的共鸣,而且也能引起他们心灵上的共鸣。能够引发最深的情感,也能使某些人感到最大的嫌恶。”[171]

傅斯年是一位民族感强烈的学者,他在《独立评论》上相继发表了《日寇与热河平津》、《“不懂得日本的情形”》、《“九一八”一年了》、《“中日亲善”》、《“中日亲善”(续)》、《北方人民与国难》、《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北局危害》等文。其中,《溥逆窃号与外部态度》一文,针对当时国民政府外交部就“满洲国”问题发的一个宣言而写,由于言辞激越,导致第91号《独立评论》被南京邮电检查员“扣留了一百三十九包”。在对日问题上,傅斯年的态度坚决、独立,不惜因观点分歧而向素来敬重的胡适抗议。

1933年6月4日,胡适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保全华北的重要》一文,指出其时形势不容乐观——“整个中日的问题此时无法解决”、“华北的危机目前必须应付”;基于“为国家减轻损失”、“平津与华北是不可抛弃的”、“避免战事的扩大而不可收拾”等理由,他主张“暂时谋局部的华北停战”。[172]此文引发傅、胡之间的一场风波。6月13日,胡适曾在日记中详细记载——“孟真为我最近的文字(保全华北),大生气,写了一封信来,说他要脱离《独立评论》。但他希望主张的不同不至于影响到私交。其实他当时不曾见我的原文,只见了日本新联社发出的‘摘要’,其中有一段是原文没有的,又是最容易使人生气的!(说‘中日亲善不至于被冯玉祥破坏了的’!!)今天孟真说,他见了我的原文,他的气平多了。”是日经过一番长谈,傅斯年的误会才“全消了”。[173]虽然误会消除,但是此后整整八个月,傅斯年都未为《独立评论》撰文,有论者将之视为傅斯年的“抗议”,指出:作为亲信弟子和朋友,傅斯年力主抗战的姿态,“无疑会对胡适的思想产生很多的震动”。[174]

《新潮》和《独立评论》之外,傅斯年还参与创办《自由中国》。胡适曾推荐他拟定该刊宗旨,提醒雷震“请不要忘了傅孟真是作文章的大好手”。[175]在创刊号上,他撰有影响甚大的《自由与平等》一文。

傅斯年不仅在实践中积极追随、支持胡适,而且敢当诤友、勇于直言,在理念上影响胡适。胡适坚守议政而不从政的底线,即其所谓“不放弃言论的冲动”却“打定主意不做官”[176];同时他虽自期能够“讲学复议政”,不过更注重于“讲学”,即其所谓“哲学是我的职业,文学是我的娱乐,政治只是我的一种忍不住的新努力”[177]。这一理念的形成及贯彻,不单是胡适个人自觉的结果,很大程度还因受到傅斯年等人的影响。

1917年1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首倡文学革命,名噪一时;是年4月,写成《诸子不出于王官论》,专为驳章炳麟而作,开始向国学界最高权威挑战;同年9月,开始执教北京大学,时为最年轻的教授;1919年2月,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出版,5月初便印行了第二版。由于对“通俗文化”和“上层文化”两个领域皆有触动与冲击,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归国不到两年便一跃为新学术、新思想的领军人物。按照余英时的说法:如此“暴得大名”,在中国近代史上,除梁启超外再无第二人。[178]傅斯年是当时北大国学程度最高而且具有领导力量的学生,本为旧派教授黄侃的高足,他为胡适的新观点与新方法所吸引,转而师事胡适;他的支持,对于稳固胡适在学生中的地位很有裨益。主编《新潮》近一年后,傅斯年前往欧洲留学。旅欧期间,他第一封致胡适的信中,就直言规劝胡适“名成之下”要预防“社会止住自己的进化”。

傅斯年在信中诚恳地指出:“先生现在在中国知识界的地位已高,因此事件必多,分神的地方不免。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可免而又可凭以施行所期的现象,但从将来的大成上看,不免反为魔障……为个人计,古来成学业的,都是期于白首,而不隐于才华;为社会计,此时北大正应有讲学之风气,而不宜止于批评之风气……先生自提倡白话文以来,事业之成就,自别人看之实在可惊,然若自己觉得可惊则人之天性,本来是以成就而自喜,以自喜而忽于未来之大业。所以兴致高与思想深每每为敌。人性最宜于因迫而进,而惯怠于实至名归之时。”他明确表示对胡适学术上的期望很高,强调:“愿先生终成老师,造一种学术上之大风气,不盼望先生现在就于中国偶像界中备一席。”[179]

傅斯年的这一态度,无疑影响了胡适介入政治的限度。《每周评论》被禁之时,虽然他的政论才做到“导言”,但是此后两年零八个月,胡适都处于观望状态中。直到丁文江的热情与行动力促使《努力周报》问世,他方才谈政治。期间,他还老实承认“精神不能贯注在政治上”,表示:“我家中政治的书比其余的书,只成一与五千的比例;我七天之中,至多只能费一天在《努力周报》上;我做一段二百字的短评,远不如做一万字‘李觏学说’的便利愉快。”因此,“我最希望国内爱谈政治又能谈政治的学者来霸占这个周报。以后我七天之中,分出一天来替他们编辑整理,其余六天仍旧去研究我的哲学与文学,那就是我的幸福了。”[180]

傅斯年在政治方面的价值取向是参政而不从政。譬如:他能为《自由中国》撰写富有锋芒的政论,却拒绝领导“自由中国运动”。[181]因此,除了力劝胡适出任战时驻美国大使以外,他亦反对胡适从政,认为:学人保持独立,议政方有力量,才可监督政府。1946年7月5日,胡适回到已阔别9年的中国,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是年11月,胡适出席了为中共和民盟所抵制的“制宪国大”。虽然他对外表示绝不组党,不过蒋介石仍想借重——拟请他担任国府委员兼考试院院长。主要由于傅斯年的“打岔”,蒋氏最终“图谋”未成。

1947年1月15日,蒋介石约见傅斯年,要他代为说项,劝说胡适就任。他当即反复力陈此举不宜,不过蒋氏并不放松,他只得答应将写信通知胡适。2月3日,时任外交部部长的王世杰去探望傅斯年,询问此事进展,希望他“受人之托,不要从中打岔”。2月4日,他才致信胡适提及此事。信中,傅斯年虽表示“自由主义者各自决定其办法与命运”,但仍直接道出6点意见,其中明言“政府今日尚无真正开明、改变作风的象征,一切恐为美国压力,装饰一下子”;强调“我们是要奋斗的,惟其如此,应永久在野,盖一入政府,无法奋斗也”;主张“与其入政府,不如组党;与其组党,不如办报”;并且认为“办报亦须三思,有实力而后可”。2月6日,胡适复信表示不愿加入政府,因为这样做“结果是毁了我三十年养成的独立地位,而完全不能有所作为。结果是连我们说公平话的地位也取消了。——用一句通行的话,‘成了政府的尾巴’!”[182]

胡适拒绝之后,蒋介石并未放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83],动员胡适出任国府委员。3月22日,收到蒋介石于3月5日写的亲笔信后,胡适的立场有所动摇。傅斯年对此异常不快,先去一短电责备[184];3月28日又写长信,表示“忽接二十三日书,万分惊愕,不料先生竟如此想也”。他犀利地指出蒋氏信中所言是“欺人之说”,“借重先生,全为大粪堆上插一朵花”;同时细加剖析:“此公表面之诚恳,与内心之上海派决不相同。我八九年经历,知之深矣。此公只了解压力,不懂任何其他。今之表面,美国之压力也。我们若欲于政治有所贡献,必须也用压力,即把我们的意见consolidated,articulated[加强并明确表示出来],而成一种压力。一入政府,没人再听我们的一句话,先生是经验主义者,偏无此八年经验,故把我们政府看得太好,这不是玩的。”傅斯年很不满于胡适的摇摆不定,言辞颇为激烈:“此事全在先生一颗不动摇之心,我代辞多少次了,是无用的,尤其是先生那样客气之下。我们又不是一个政党,谁也替谁保不了,只在自己而已。”[185]傅斯年的反对,坚定了胡适拒绝的立场。他几度去电申述不能受命,兼之王世杰、朱家骅等的大力斡旋,蒋介石终于让步,4月19日致电表示“此次尊重兄意,不克延致,殊为耿耿”[186]

【注释】

[1]《胡适杂忆》,第3页

[2]《口述自传》,《文集1》,第177至179页。

[3]此方面成果主要有沈卫威:《胡适对徽州文化的继承与超越》、《新儒学伦理与徽州文化精神——胡适的文化背景论》、颜非:《胡适与徽州文化》、唐力行:《胡适:徽州历史上的第三个文化伟人——试析胡适与徽州文化》、陆发春:《论胡适思想中的徽州因素》等等。

[4]《口述自传》,《文集1》,第58页。

[5]《口述自传》,《文集1》,第185至193页。进一步阅读可参见胡明:《胡适传论》(上),第21至38页。

[6]罗志田教授对此有细致分析,见罗志田:《再造文明的尝试》,北京:中华书局, 2006年版,第33页。

[7]胡适在《四十自述》中回忆:
  我十一岁的时候,二哥和三哥都在家,有一天我母亲向他们说道:“穈今年十一岁了。你老子叫他念书。你们看看他念书念得出吗?”二哥不曾开口,三哥冷笑道:“哼,念书!”二哥始终没有说什么。我母亲忍气坐了一会,回到房里才敢掉眼泪。她不敢得罪他们,因为一家的财政权全在二哥的手里,我若出门求学是要靠他供给学费的。所以她只能掉眼泪,终不敢哭。但父亲的遗嘱终究是父亲的遗嘱,我是应该念书的。况且我小时候很聪明,四乡的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是能够念书的。《文集1》,第45页。

[8]该书全文如下:
  为人之道,在率其性。子臣弟友,循理之正;谨乎庸言,勉乎庸行;以学为人,以期作圣。
  凡为人子,以孝为职,善体亲心,能竭其力;守身为大,辱亲是戚,战战兢兢,渊冰日惕。
  凡为人臣,夙夜靖共,敬事后食,尽瘁鞠躬;罔怙宠利,而居成功,小心翼翼,纯乎其中。
  曰兄曰弟,如手如足,痛痒相关,亲爱易笃;有恩则和,有让则睦,宜各勉之,毋乖骨肉。
  夫妇定位,室家之成,诗嘉静好,易卜利贞;闺门有礼,寡妻以刑,是谓教化,自家而行。
  朋友之交,惟道与义,劝善归过,不相党比。直谅多闻,藉资砥砺,以辅吾仁,以益吾智。
  凡此五者,人之伦常。居以教民,谓之宪章;父以教子,谓之义方。宜共率由,罔或愆忘。
  五常之中,不幸有变,名分攸关,不容稍紊。义之所在,身可以殉。求仁得仁,无所尤怨。
  古之学者,察于人伦,因亲及亲,九族克敦;因爱推爱,万物同仁。能尽其性,斯为圣人。
  经籍所载,师汝所述,为人之道,非有他术:穷理致知,返躬践实,黾勉于学,守道勿失。
  沈寂:《胡适与汪孟邹》,载李又宁编:《胡适与他的朋友》(第一集),纽约:天外出版社,第348至349页。

[9]《四十自述》,《文集1》,第46页。

[10]罗志田:《再造文明的尝试》,第32页。

[11]《我的信仰》,《文集1》,第7至9页。

[12]《四十自述》,第57至58页。

[13]《书信集》(上),第507页。

[14]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第6页。

[15]《四十自述》,《文集1》,第56页。

[16]《我的信仰》,《文集1》,第5页。

[17]《四十自述》,第44页至45页。

[18]《日记1》,第293页。

[19]《四十自述》,《文集1》,第54至55页:
  我母亲二十三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家中财政本不宽裕,全靠二哥在上海经营调度。大哥从小便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便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便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便拿出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定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中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大厅的两排椅子上满满的都是灯笼和债主。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一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做好做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20]《四十自述》,《文集1》,第49页。

[21]李敖:《胡适评传》,第391页。

[22]唐德刚:《胡适杂忆》,第15至16页。

[23]《日记3》,第676页。

[24]此诗刊登于1918年12月22日《每周评论》,全诗如下:
  往日归来,才望见竹竿尖,才望见吾村,便心头狂跳。/遥知前面,老亲望我,含泪相迎:“来了?好呀!”/——更无别话,说尽心头欢喜悲酸无限情。/偷回首,揩干眼泪,招呼茶饭,款待归人。/今朝——/依旧竹竿尖,依旧溪桥,/只少了我的心头狂跳!/何消说一世的深恩未报!何消说十年来的家庭梦想,都一一云散烟销!/只今日到家时,更何处能寻他那一声“好呀,来了!”/《文集9》,第134页。

[25]《四十自述》,《文集1》,第65页、第101页。

[26]《日记1》,第267至268页。

[27]《我的信仰》,《文集1》,第5页。

[28]《先母行述》,《文集2》,第599页。

[29]1960年3月16日,谈到母亲为何短寿,胡适写道:“我在大家庭里看见母亲受的气——我写《四十行述》时是很客气的,还有许多都没有写出来。”见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谈话录》,第51页。

[30]《四十自述》,《文集1》,第55至56页。

[31]《四十自述》,第56页。

[32]《先母行述》,《文集2》,第602页。

[33]《文集2》,第532页。

[34]《四十自述》,第60页、第73至74页。

[35]胡适曾在《中国文化里的自由传统》(1949)、《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个看法》(1954)等文中,热心为民主、自由在中国历史上“寻根”。对此举的评价,可参见周质平:《胡适对民主的阐释》,载周质平:《胡适与中国现代思潮》,第235至241页。

[36]《四十自述》,《文集1》,第46至49页。

[37]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第39页。

[38]罗志田:《再造文明的尝试》,第32页。

[39]胡伟希:《胡适与中国文化》,《齐鲁学刊》2002年第3期,第111至117页。

[40]《我的信仰》,《文集1》,第8页。

[41]《日记2》,第347页。

[42]《我的信仰》,《文集1》,第8页。

[43]《四十自述》,《文集1》,第49至52页。

[44]《四十自述》,《文集1》,第53页。

[45]参见熊月之、张敏:《上海通史》卷六之《晚清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第129至167页。

[46]参见熊月之、袁燮铭:《上海通史》卷三之《晚清政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第162至186页。

[47]邵建:《思想的胎孕:沪学时代的胡适》,《社会科学家》2007年6月(上),第124至137页。

[48]李敖:《胡适评传》,第336页。

[49]本小节相关资料,除标注外,均见《四十自述》,《文集1》,第65至68页。

[50]陆发春:《转型时期的教育变革与新型知识分子的塑造》,《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4年第3期,第82至83页。

[51]以英文为例,胡适阅读英文《国民读本》之时,已能通顺地翻译精彩之处——“所论法律之公例六条,甚切当”:“凡人对于法律皆平等”、“凡人为他人证其有罪之前,皆当以无辜待之”、“同一罪名不能经二次之裁判”、“公堂皆洞开任人观审”、“凡人不能裁制关切己身之讼事”、“法律不能以一人私之”。见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大学馆藏胡适未刊书信日记》,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28页。

[52]《胡适传论》(上),第138页。

[53]胡适成名后,此文曾刊于1924年6月16日澄衷学堂《智识》,署名“胡洪骍”。《文集9》,第409至410页。

[54]《北京大学馆藏胡适未刊书信日记》,第11页、第39页。

[55]《我的信仰》,《文集1》,第11页。

[56]《日记1》,第294页。

[57]《北京大学馆藏胡适未刊书信日记》,第3至57页。

[58]〔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第638页。

[59]本小节相关资料,除标注外,均见《四十自述》,《文集1》,第69至75页。

[60]《中国公学校史》,《文集11》,第148至149页。

[61]《回忆中国公学》,《文集12》,第526页。

[62]《回忆中国公学》,《文集12》,第526页。

[63]《回忆中国公学》,《文集12》,第527页。

[64]参见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1),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67至772页。

[65]《日记2》,第64页。

[66]李敖:《胡适评传》,第338至339页。

[67]〔美〕阿列克斯·英克尔斯等著:《从传统人到现代人——六个发展中国家的个人变化》(顾昕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5至30页、第220页。(www.daowen.com)

[68]罗志田:《再造文明的尝试》,第52页。

[69]《新闻记者的修养》,《文集12》,第628至632页。

[70]详见1999年版《上海外事志》(上编)的第五章第四节“俄兵杀死周生有案”,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网页:http://www.shtong.gov.cn/node2/node2245/node69969/node69978/node70055/node70168/userobject1ai69826.html

[71]《四十自述》,《文集1》,第68页。

[72]本小节相关资料,除标注外,均见《十七年的回顾》,《文集11》,第313至317页。

[73]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见余英时:《重寻胡适的历程》,第174页。

[74]〔美〕H.S.康马杰:《美国精神》(杨静予等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第63页。

[75]对于为何“放弃农科、转习哲学”,胡适有过详细说明,见《自传》,《文集1》,第210至214页。

[76]《非留学篇》,《文集9》,第666页。

[77]《日记1》,第63页。2006年9月,由万卷出版公司引进的《五尺丛书》英文原版已在国内上市。

[78]《日记1》,第75页。

[79]《日记1》,第223页;《日记2》,第34页、第61页、第158页。

[80]《日记2》,第14至15页。

[81]《日记1》,第223页。

[82]《口述自传》,《文集1》,第263页。

[83]此语见1936年7月20日胡适为留学日记出版撰写的“自序”。

[84]罗志田:《胡适对杜威的影响》,《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第117至124页。

[85]《我的歧路》,《文集3》,第361页,第365至366页。

[86]《日记1》,第203页、第228至230页。

[87]《日记1》,第271页。

[88]《文学篇——别叔永、杏佛、觐庄》,《文集9》,第115页。

[89]《非留学篇》,《文集9》,第667页。

[90]《日记2》,第507页。

[91]《口述自传》,《文集1》,第205至210页。

[92]《口述自传》,《文集1》,第225至228页。

[93]《日记1》,第179页、第181页、第183页、第185页、第188页、第191页。

[94]《日记1》,第242至244页,第311至312页。

[95]《日记1》,第501至504页,该信全文见《胡适全集》第40卷,第1至2页;《日记2》,第210至212页。

[96]《日记1》,第184页。

[97]《日记2》,第53页、第69至77页、第80至81页、第123至126页。
  当时在中日交涉中,胡适对不少留学生“或发急电,或作长函,或痛哭而陈词,或慷慨而自杀”的行为颇不以为然,认为只是“徒乱心绪,何补实际”之举,表示“吾辈远去祖国,爱莫能助,当以镇静处之,庶不失大国国民风度耳”。因此,他不作“骇人之壮语”,但求“能驳斥一二不堪入耳之舆论”,以图“执笔报国”。此外,当日北美留学生界主张对日作战,《中国学生月报》上亦有“对日本立刻开战”的口号,胡适认为这是极不负责之言论,相继写下两封招致一片声讨的“致留学界公函”,乃至被称之为“亲日博士”。在此纷争之中,向来欣赏歌德的“镇静功夫”、认为救国之道在于“执事者各司其事”的胡适,将冷静与理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当然,这并不意味他不爱国——亦会因远东消息极恶而烦闷得“竟夕不寐”;只是不愿做在他看来无济于事的高调爱国状。

[98]《口述自传》,《文集1》,第228页。另见《日记6》,第428页。

[99]〔美〕亨利·罗伯特:《罗伯特议事规则》(袁天鹏、孙涤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译者导读”第3页。

[100]《口述自传》,《文集1》,第229页。

[101]《口述自传》,《文集1》,第106页、第110页。

[102]周明之先生对此有过颇为详细而深刻的分析,见周明之:《胡适与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选择》,第41至54页。

[103]《日记1》,第204页。

[104]《日记1》,第319页、第372页、第494至496页、第497页。

[105]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第259至260页。

[106]《日记6》,第580页。

[107]《书信集》(中),第681页。

[108]《书信集》(上),第374页。

[109]《日记1》,第526页。此信原为英文。

[110]周策纵:《弃园文粹》,第33页。

[111]《日记2》,第188至191页。

[112]《口述自传》,《文集1》,第203页。

[113]唐德刚先生便不认同此观点,如他认为摩门教所谓的“信仰自由”(freedom of faith)实质上是一种“愚昧自由”(freedom of ignorance)。《口述自传》,《文集1》,第217至219页。不过,学者袁伟时在与摩门教徒交谈后撰文,其中引述一位教徒的话:“多妻是人们对摩门教最大的误解。150年前,有一个派系分了出去,称‘基本’教堂(The Fundamental Church of the Latter Day Saints)。是他们实行多妻制,造成误解。”此文还指出该教有三点与众不同之处:特别重视家庭、特别重视教育、特别重视奉献精神和制度。文末还表示“不论对摩门教或其他宗教,我都有许多盲点有待今后不断学习”。参见袁伟时:《与摩门教徒的一次愉快交谈》,《南方周末》2008年4月17日,第25版。

[114]温源宁:《胡适博士》,见《我的朋友胡适之》,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115]《胡适杂忆》,第154至155页。

[116]《日记2》,第591至592页。

[117]《日记1》,第293至295页。

[118]江勇振博士对胡、韦的交往有过详细研究,见江勇振:《星星·月亮·太阳——胡适的情感世界》,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

[119]《日记2》,第585页。

[120]此语出自胡适1914年10月20日日记。《日记1》,第504至505页。

[121]周质平:《不思量自难忘——胡适给韦莲司的信》,第12页。

[122]《日记2》,第56页。

[123]《日记1》,第511至512页。

[124]《日记1》,第515至516页。胡适11月2日致韦莲司的信,见《不思量自难忘——胡适给韦莲司的信》,第1至3页。日记与书信稍有出入,可参照阅读。

[125]邵建:《瞧,这人——日记、书信、年谱中的胡适(1891—1927)》,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109页。

[126]《日记1》,第519至521页。

[127]《不思量自难忘——胡适给韦莲司的信》,第4页、第11页。

[128]《文集1》,第17页。

[129]《日记2》,第128页。

[130]《日记2》,第121页。

[131]《日记1》,第504页;《日记2》,第128页。

[132]《日记2》,第32页。

[133]《日记2》,第299至300页。

[134]周质平:《不思量自难忘——胡适给韦莲司的信》,第162页、第240页。

[135]《日记2》,第158至159页。此函又见《胡适给韦莲司的信》,第63页。两处文字略有差异。

[136]《丁文江的传记》,《文集7》,第401至402页。

[137]《丁文江的传记》,《文集7》,第440页。

[138]傅斯年:《我所认识的丁文江先生》,《独立评论》第188号,1936年2月16日。

[139]《丁在君这个人》,《文集7》,第596页、第600页。

[140]温源宁:《丁文江博士》,见《我的朋友胡适之》,第44至45页。

[141]《日记3》,第363页。

[142]〔美〕格里德:《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第159页。

[143]《丁文江的传记》,《文集7》,第444至445页。

[144]《书信选》(上),第228至229页。

[145]蒋廷黻:《蒋廷黻回忆录》,第145页。

[146]陈仪深:《〈独立评论〉的民主思想》,第12页。

[147]《丁文江的传记》,《文集7》,第526页。

[148]他曾吩咐一个英国出版商:举凡威尔斯(H.G.Wells)、罗素(Bertrand Russell)、凯恩斯(J.M.Keynes)的著作,一出版即请寄来。傅斯年:《丁文江一个人物的几片光彩》,《独立评论》第189号,1936年2月23日。

[149]1930年9月9日致胡适的信中,他还向胡适介绍关于苏俄的著作。《书信选》(中),第19至20页。

[150]蒋廷黻:《蒋廷黻回忆录》,第146页。

[151]《读梁漱溟先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文集3》,第197至198页。

[152]《书信选》(上),第192页。

[153]《书信集》(中),第710页。

[154]《〈傅孟真先生遗著〉序》,《文集8》,第546至547页。

[155]王凤青:《论抗战时期的傅斯年》,《绵阳师范学院院报》2007年第4期,第123 至126页。

[156]对于傅斯年“炮轰”孔、宋的情形,胡适日记中曾有侧记。1947年2月15日,“今日报纸(《世界》、《益世》)大登傅孟真昨天在参政会攻击孔祥熙、宋子文的话。《世界日报》的标题为《傅斯年要革命!》。”《日记7》,第640页。

[157]《日记8》,第85页。

[158]《日记8》,第86页。

[159]《书信集》(下),第1200页。

[160]王汎森:《傅斯年对胡适文史观点的影响》,见李又宁主编:《胡适与他的朋友》(第五集),纽约:天外出版社,1999年版,第135至166页。

[161]胡适:《胡适口述自传》,《文集1》,第340至341页。

[162]傅斯年:《新潮之回顾与前瞻》,《新潮》第2卷第1号。

[163]李小峰:《新潮社始末》,见《五四运动回忆录(续)》,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00页。

[164]顾颉刚:《回忆新潮社》,见《五四时期的社团》,北京: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25页。

[165]罗家伦:《回忆〈新潮〉和五四运动》,见《五四运动回忆录(续)》,第185页

[166]《施存统的来信》,《新潮》第2卷第2号。

[167]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3),第31页。

[168]〔美〕舒衡哲:《中国的启蒙运动——知识分子与五四遗产》(刘京建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第126至128页。

[169]《年谱7》,第2280页。

[170]陈仪深:《〈独立评论〉的民主思想》,第12页。

[171]蒋廷黻:《蒋廷黻回忆录》,第146页。

[172]《文集11》,第345至350页。

[173]《日记6》,第216至218页。胡适在谈话中强调三点:“(1)凡出于公心的主张,朋友应相容忍,相谅解。(2)凡立一说,我们岂能因为此说或被外国人翻译去而就不发表吗?我们只应对症下药,而不应太顾虑到外国人如何重视(?)我们的方子。我们的责任是对我们自己人说真话:岂可因为怕外国人听见就不敢说真话?(3)《独立》诚有太和平之处,你们何不多说不和平的话,使《独立》稍稍减轻其太和平的色彩?”

[174]吕景琳、朱宗震:《傅斯年——胡适的学生与诤友》,见李又宁主编:《胡适与他的朋友》(第四集),纽约:天外出版社,1997年版,第244页。

[175]《万山不许一溪奔——胡适雷震来往书信选集》,第2页。

[176]《日记3》,第552页。

[177]《我的歧路》,《文集3》,第336页。

[178]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见余英时:《重寻胡适的历程》,第163页。

[179]《书信选》(上),第106页。

[180]《我的歧路》,《文集3》,第366页。

[181]《万山不许一溪奔——胡适雷震来往书信选集》,第8页。

[182]《书信选》(下),第168至170页、第173至174页。

[183]2月21日,王世杰受命飞赴北京,是夜长谈,劝胡适再考虑;次日又细谈,当天晚上胡适写信表示“决不敢就”。3月5日,蒋介石亲自致信胡适,言辞恳切,要他“体谅时局之艰难”,同意担任国府委员。3月13日,他又邀见胡适,表示“如果国家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绝不会勉强你”;胡适如释重负,以为“放学了!”其实不然,3月17日,王世杰又奉命来谈,仍要胡适“参加国民政府委员会,作无党无派一个代表”;胡适再三申说不可之意——“国府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关,应以全力赴之,不宜兼任”。3月18日,蒋介石再次约谈,“坚说国府委员不是官”,要求胡适慎重考虑。此一过程见《日记7》,第641至642 页,第647至650页。蒋介石的亲笔信见《书信选》(下),第179至180页。

[184]此电未署日期,不过笔者推测应在长信之前发出。

[185]《书信选》(下),第189至192页。

[186]《书信选》(下),第1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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