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的功效
蔡元培先生曾盛赞胡适“旧学邃密,新知深沉”;金岳霖则认为胡适“旧学不过乾嘉,新学止于赫胥黎”。虽然二人评语相距甚远,但都认同一点:胡适对中国的“旧学”和西洋的“新知”均有涉猎。此种知识背景使得胡适在主张言论自由时,既积极承接英美自由主义思想的道统,又注重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汲取资源[35]。因而,在胡适言论自由思想的形成理路中,教育的功效值得重视。以下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梳理。
(一)上庄九年——问学的“根本”
除了父亲胡传编撰的《学为人诗》、《原学》之外,在家乡的私塾中,胡适还先后读了《律诗六钞》、《孝经》、《幼学琼林》、《小学》(朱熹编撰,江永集注)、《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皆用朱熹注本,连注文读)、《诗经》(朱熹集传,注文读一部分)、《书经》、《易经》(朱熹《本义》本)、《礼记》、《纲鉴易知录》、《御批通鉴辑览》和《资治通鉴》。此外,《三字经》等书,胡适虽不曾读,但因听惯同学的高声诵读,亦能背诵一部分;其中,五七言的《神童诗》更是近乎全文背诵。[36]
虽然1960年胡适曾述:“我在家乡时,十三经还没有读完,《周礼》也未读到,就到上海去了。所以对小学的功夫不深。”[37]不过就上述所列的书目而言,一个12周岁的少年能够打下如此国学基础,当时亦属难能可贵。罗志田教授曾就此指出:“在西潮入侵中国许多口岸地方,传统的教育方式已大大式微。胡适在绩溪上庄得以接受这种略带特殊待遇的传统教育,在塑造特定身份认同之时也奠定了那时已较难得一点的‘国学’基础。”[38]这种高于众多同时代少年人的旧学基础,在此后胡适求学的历程中对其大有裨益;亦深刻地影响了他治学的路径和思想的取向。有论者即认为:采用精神分析方法,可知在胡适思想中,始终存在一种“中国文化情结”。[39]
扎实厚重的“正学”之外,还有趣味盎然的“杂学”。1900年,九岁的胡适在其四叔家,偶然发现一本“两头都被老鼠咬坏,书面也扯破了”的《水浒传》,开篇便已是“李逵打死殷天赐”那回。1930年,胡适回忆:“但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忽然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读完这一残本《水浒传》之后,胡适一发不可收拾,通过各种渠道费心搜罗,“像老饕一般读尽了本村邻村所知的小说”[40]。待其离开家乡之时,已经读了包括弹词、传奇、笔记小说在内的三十多部书,其中既有《红楼梦》、《儒林外史》等第一流的作品,亦有《薛丁山征西》、《粉妆楼》之类“最无意义的小说”。
这一阅读经历,点燃了胡适对“引车卖浆”之流作品的毕生热情,“后来之文学观念未必非小说之功”[41];更使他在“不知不觉中得了不少的白话散文的训练,而十几年后于我很有用处”,譬如:从中悟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等著名观念。他曾夫子自道:此类白话小说“给了我一件文艺的工具,若干年后,使我能在中国开始众所称为‘文艺复兴’的运动”。[42]
此外,“看小说还有一桩绝大的好处,就是帮助我把文字弄通顺了”;而《周颂》、《周易》、《尚书》等艰深古奥的经典,“是不能帮助我作通顺文字的”。十二三岁之时,胡适“已能对本家姊妹讲说《聊斋》故事了”,此种训练对胡适很有益处,因为“这样的讲书,逼我把古文的故事翻译成绩溪土话,使我更了解古文的道理。所以我到十四岁来上海作古文时,就能做很像样的文字了”[43]。
忆及故乡上庄的受教经历,胡适曾道:“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虽然“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不过“读书写字”却是问学的“根本”,胡适此后的学问文章有赖于此。[44]
(二)上海六年——成了“新人物”
1904年春,胡适前往上海求学,6年之中换了4个学校——梅溪学堂、澄衷学堂、中国公学和中国新公学,他自言这是其“一生的第二个阶段”。在19世纪中叶以后一再转换的上层思想面貌之中,上海往往处于引领风潮的地位。1868年成立的江南制造局翻译馆和1887年创立的广学会,使上海成为清末引介西学的中心。[45]1896年维新派成立“强学会”、发行“强学报”,使上海成为另一波激进思潮的重镇。[46]沪上读书时期,少年胡适接触众多绩溪乡下前所未见的新事物,逐渐成了个“新人物”。对于胡适的成长,这一时期非常值得关注,有论者即形象地将此称之为“思想的胎孕”[47]。
1.梅溪学堂的经历(1904—1905)
胡适先入梅溪学堂,这是其父生平最佩服的一个朋友张焕纶所创办,他的二哥三哥都曾在此就读。梅溪学堂的课程很不完备,只有国文、算学、英文三班,以国文程度作为分班的标准。初到上海之时,胡适“全不懂上海话”,拜见张先生时,穿着极为土气,“完全像个乡下人。许多小学生围拢来看我这个乡下人”。更因不会讲上海话,又不曾“开笔”做文章,胡适故被暂时编在第5 班,“差不多是最低的一班”。低级班的国文教材《蒙学读本》,对“读了许多古书”的胡适而言,“自然毫不费力”,他得以专攻英文算学。
入学第42天,胡适自言“我的机会终于来了”。那天教国文的先生随口将《易经·系辞传》中的“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说成引自《左传》,其时“已勉强能说几句上海话”的胡适,上前低声驳正他的错误。先生“脸红”之后,询问得知胡适已经读过《易经》、《诗经》、《书经》、《礼记》,于是出题“孝弟说”让其作文。胡适“勉强写了一百多字”,先生看后说道“侬跟我来”,径直将他带进第二班的教室——“我才知道我一天之中升了四班,居然可做第二班的学生了”。在家乡私塾中打下的国文底子,终让胡适在一度“沦落”之后扬眉吐气。
欢喜未毕,愁云已至。当时第二班正在上作文课,共有两道题目,其一是“论题”——“原日本之所由强”;其二是“经义题”——“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胡适既不知“经义”如何做,又连日本在何方亦不很清楚。他无从下手,心里颇怪先生“太卤莽”,“不应该把我升得这么高,这么快”。此时他的三哥病危,二哥尚在汉口未归,于是唤他回去。胡适得此机会,“抄了题目,逃出课堂”,方才解困。丧事之后,胡适向其时家中最谙新学的二哥请教“原日本之所由强”应该参考哪些书。二哥捡出一大篮类似《明治维新三十年史》、壬寅《新民丛报汇编》等“新书”让胡适读。费了几天,胡适“才勉强凑了一篇论说交进去”。不久,他也学会做“经义”,还于几个月之后升入头班。
1904年,13岁的胡适从读古书和旧小说到接触梁启超等新派人物的著述,李敖认为这是“他一生中重要的转捩”[48]。诚哉斯言,胡适曾自述深受梁启超著述的影响——“这时代是梁先生的文章最有势力的时代,他虽不曾明白提倡种族革命,却在一般少年人的脑海里种下了不少革命种子”。此外,胡适还接触到直接鼓吹革命的《革命军》等书籍。他曾回忆:“有一天,王言君借来一本邹容的《革命军》,我们几个人传观,都很受感动。借来的书是要还人的,所以我们到了晚上,等舍监查夜过去之后,偷偷起来点着蜡烛,轮流抄了一本《革命军》。”
该年年底,梅溪学堂推荐胡适等4名优等生前去上海道衙门考试。其中一人除外,胡适等三人拒绝去应考,因为“这一年之中,我们都经过了思想上的一种激烈变动,都自命为‘新人物’了”。如其所言,正在传抄《革命军》的少年怎肯投到官厅考试呢?于是,他们毅然选择离开学校。[49]
2.澄衷学堂的经历(1905—1906)
1905年初,因二哥的私人关系,胡适进入更加有名的私立学校——澄衷学堂。该校一共有十二班,其时未有规定严格的学制,只是将课堂分东西两排,最高一班称之为东一斋,第二班为西一斋,以下直到西六斋——“用现在的名称来分,可算前六班为中学,其余六班为小学”。澄衷管理严格、考试认真,并且“学校办事人真能注意到每个学生的功课和品行”,以学生的能力作为升班标准。胡适初入之时,因英文、算学的程度太低,胡适被编在东三斋(第五班)。后因考试成绩常居首位,“一年升了4班”——1905年下半年便升入东二斋(第三班);1906年更升入西一斋(第二班)。
相较梅溪学堂,澄衷的学科“比较完全多了”——“国文、英文、算学之外,还有物理、化学、博物、图画诸科”。2000年夏发现的胡适“澄衷学堂日记”中存有一份课表:1906年上半年西一斋的42个课时中,英文15课时,占35.7%;算术6课时,占14%;物理2课时,占4.7%;历史5课时,占11.9%;图画2课时,占4.7%;体操3课时,占7.1%;伦理1课时,占2.3%;作文2课时,占4.7%;读文2课时,占4.7%;唱歌1课时,占2.3%。有论者将之与严格按清廷规定行事的1908年安徽省中学堂课程表相比,指出:无疑这是一个西化倾向明显的课时安排,虽不能与教会兴办学校相提并论,却与旧式学堂已有较大区别。[50]因而,胡适在澄衷学堂虽只待了一年半,不过收获甚大——“英文和算学的基础都是在这里打下的”之外[51],更体现于社科新知的汲取与自治能力的培养。
澄衷学堂的教师积极引导学生接触社会新思潮。其中,国文教员杨千里对胡适“影响最大”,他很鼓励胡适,在其作文稿本上题了“言论自由”四个字。胡明先生对此曾有评价:“这四个字没想到后来竟几乎成了胡适终身为之奋斗的理想目标,并几乎又成了中国思想发展史上‘胡适’这个名字的象征,这四个字像火炬一样照彻了胡适几十年间前进的路和站着的姿态。”[52]
杨千里将吴汝纶删节的《天演论》作为学生读本,胡适自言“这是我第一次读《天演论》,高兴的很”。杨千里还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试申其义”为作文题。他极为欣赏胡适的习作,认为“富于思考力,善为演绎文,故能推阐无遗”;并“赏制钱两百,以示奖励”。[53]《天演论》译自赫胥黎的Evolution and Ethics(《进化论与伦理学》),当时风行全国,“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成为最富时代感召力的词汇,“胡适”这一名字亦是源自于此。虽然当时读书的人,“很少能了解赫胥黎在科学史和思想史上的意义,他们能了解的只是那‘优胜劣败’的公式在国际政治上的意义”。刚刚14岁的胡适或许亦不能真正理解《天演论》,但思想受其影响则是不可否认之事。此外,胡时在课余还读了严复所译的《群己权界论》,此书译自密尔的《论自由》,后来成为胡适言论自由思想的重要资源。
相较而言,胡适受梁启超影响更大,因为“严先生的文字太古雅”;而“梁先生的文章,明白晓畅之中,带着浓挚的热情,使读的人不能不跟着他走,不能不跟着他想”。除了课余阅读,梁启超的著述还成为胡适的国文教材。1906年3月31日日记中,胡适记道:杨千里根据国文程度,将西一斋的学生分为三组:甲组胡适等4人“读饮冰室文”;乙组10人“读粹化新编”;丙组8人“读春风馆国文教科书”。5月31日,他又记道:“今日上课适杨师有喉病,故国文科无工课,看《新民丛报》之《责任心与名誉心之利害》篇,心大感动不自已。”[54]
1931年,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表示:“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现在追想起来,有两点最分明。第一是他的《新民说》,第二是他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胡适指出:梁启超在1902至1903年间的文字“主张最激烈,态度最鲜明,感人的力量也最深”,“我们在那个时代读这样的文字,没有一个人不受他的震荡感动的”。梁启超在《新民说·论进步》中还明白提出了“破坏亦破坏,不破坏亦破坏”的革命口号,虽然梁氏自己后来放弃这一主张,但是“许多青年人却冲上前去,不肯缩回来了”。在胡适看来,《新民说》最大贡献在于指出了“中国民族缺乏西洋民族的许多美德”,即:指出“我们所最缺乏而最须采补的是公德,是国家思想,是进取冒险,是权利思想,是自由,是自治,是进步,是自尊,是合群,是生利的能力,是毅力,是义务思想,是尚武,是私德,是政治能力”。的确,《新民说》的中心旨在厘定现代国民的人格理想,文中对理想人格所作的实质定义,掺杂许多西方价值标准,已非儒家圣贤君子观念所能限定。梁氏以他那支“笔锋常带情感”的健笔写来,自然直指人心、传诵一时。对此,胡适评道:“其中如《论毅力》等篇,我在二十五年后重读,还感觉到他的魔力。何况在我十几岁最容易受感动的时期呢?”
《新民说》诸篇为胡适“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他“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从梁启超的通俗文字中,胡适自述“渐略得知霍布士(Hobbes)、笛卡尔(Descartes)、卢梭(Rousseau)、边沁(Bentham)、康德(Kant)、达尔文(Darwin)等诸泰西思想家”[55]。
梁启超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亦为胡适“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他“知道《四书》《五经》之外中国还有学术思想”。梁氏将中国学术思想分为七个时代,胡适认为:当时这是“第一次用历史眼光整理中国旧学术思想,第一次给我们一个‘学术史’的见解。所以我最爱读这篇文章。”不过,梁氏的这部著作残缺不全,“中间缺了三个最要紧的部分”。胡适“眼巴巴的望了几年”之后,失望之余忽发野心——“我将来若能替梁任公先生补作这几章缺了的中国思想史,岂不是很光荣的事业?”虽不敢告诉人,他“却真打定主意做这件事了”,开始留心读周秦诸子的书,“这一点野心”终成胡适后来“做《中国哲学史》的种子”。
习得社会人文及自然科学新知以外,求学澄衷时期,胡适的参与意识得以形成、自治能力得以培养。这实为其日后积极进行言论活动之先声。
胡适自幼“久处妇人社会”,因而内向拘谨,乃至离乡赴沪之时仍“见人辄面红耳赤,一揖之外而不敢出一言,有问则答一二言而已”。直到入澄衷后,“始稍得朋友之乐”;在澄衷的第二年,则“已敢结会演说”,他自言这是“投身社会之始”。[56]
据胡适《学界用丙午年自治日记》所记,在1906年上半年五个多月中,他发起或参与“阅书会”、“自治会”、“集益会”、“理化研究会”,“讲书会”、“算术研究会”、“运动会”、“学艺会”等多种学生自治性组织。对此,澄衷校方及教师积极予以襄助。譬如:3月18日,胡适“与余君及赵君敬承等议,拟发起一阅书社,赞者颇多”。3月20日,阅书社章程通过后,即获总教习白振民赞成,“允以故算学三斋地假为社所并允以本校藏书相助”。3月23 日,西一斋“集益会”开第五次常会,杨千里和算术教员郁耀卿应邀演讲。杨氏强调“一会之成立与否,在众会员程度之高下,不仅在一二职员”。郁氏则述演说之道,告诫学生“不得肆口谩骂”,胡适认为这“尤为切中当今新党少年之弊”。5月23日,白振民为学生组织的“运动会”捐四洋元的经费。6月10日,学生理化研究会开比赛会,与校外同类组织“比较一切,是日堂董校长俱诣会,给奖鼓励甚盛也”。
在积极组织参与之中,胡适的议事、演说诸能力皆得以提高。诸如:4月8日,“自治会开第四次常会,予宣告会事已,复提议‘每人各备一册,半以记己过,并以规人过’一事,蒙会众赞成,遂实行。是日全斋同学相继演说,极一时之盛云。”4月28日,胡适为西四斋的学弟们所开的讲书会,演说“友爱之真义”等。4月29 日,胡适于本斋自治会第五次集会上,演说“释治字之义”等,并于演说之后以18票的绝对优势当选为自治会会长。5月31日,自治会又开会,胡适演说“慎独”和“交际之要素”。[57]
托克维尔游历北美大陆之时观察到美国人热衷结社,曾敏锐地指出:“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之下,才能使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焕然一新,才能开阔自己的胸怀,才能发挥自己的才智”;而“结社”则“能够创造这种作用”。[58]的确,澄衷这段初级层次的“结社”经历,让胡适在任事之中得以自我完善,有利于其成长为一个关怀社会的新型知识分子。
担任西一斋班长的胡适,因一位同学被开除之事向学校当局抗议,被“悬牌责备”、“记大过一次”后,于是“颇感不平”地离开澄衷,转考进其时新办不久的中国公学。[59]
3.中国公学的经历(1906—1909)
1905年11月2日,日本文部省徇清廷要求,颁布《关于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则》,严格限定中国留日学生入学资格,力谋加强对当时人数日益增多、革命倾向日趋强烈的中国留学生的管束。规则颁布之后,顿时群情激奋,一场轰轰烈烈的斗争随之掀起。12月8日,《警世钟》、《猛回头》的作者——湖南人陈天华,投海自杀,勉励国人努力救国。一时人心大为震动,于是大批学生回国。
归国之后,他们“主张在国内办一个公立的大学”。12月中旬,经十三省代表的全体会决议,定名为“中国公学”。1906年春正式开学,其时反对取缔规则的风潮逐渐松懈,许多官费学生回日本复学;而“上海那时还是个眼界很小的商埠”,社会视“洋装剪发”自办学校的少年人为“怪物”,政府官吏则“疑心他们是革命党”。因而捐助很少,学校难以为继,开学不足月半便陷入绝境。公学的总干事姚弘业激于义愤,于3月12日投江自杀,在遗书中表示“我之死,为中国公学死也”。遗书发表之后,唤起社会舆论的关注与同情,赞助的人稍多,公学方才能立住脚。
胡适当时也是“读了姚烈士的遗书大受感动的一个小孩子”,后在《竞业旬报》上还作了一篇长文《姚烈士传略》,从16期连载至26期。胡适投考中国公学之时,国文题为《言志》,他的考卷大受总教习马君武的赏识。
在中国近代教育史及革命史上,中国公学较为特殊。如同1929年胡适撰写校史时的总结:当日中国公学,第一“可算是全国人的公共学校”;第二“是革命运动机关”;第三其组织“是一种民主国的政体”。[60]不过该校的“英文数学都很浅,我在甲班很不费气力”。在澄衷时,胡适对于算学最感兴趣,常常在宿舍熄灯之后,偷点蜡烛演算习题。在中国公学里,他则由作诗而开始走上“文学史学的路”,这决定了其“一生的命运”。因此,相较澄衷学堂,就读中国公学时期,胡适在学问方面的增益虽不突出;但是参与意识则得到进一步较为充分的发展。
由留日学生创办的中国公学,富有浓厚革命气息。教职员和同学之中,有不少的革命党人,包括当时革命的中坚分子;在校看东京出版的同盟会机关刊物《民报》是最方便的,放暑假年假时,许多同学还将《民报》缝在枕头中带回内地去传阅;学校的寄宿舍常常是革命党的旅馆;有时班上少了一两个同学,后来才知是干革命或搞暗杀去了。校中同学们都年长甚多,年纪不相上下的只有数人,因此胡适的心理加速成熟——“我从小本来就没有过小孩子的生活,现在天天和这班年长的人在一块,更觉得自己不是个小孩子了”。
胡适在与革命关联甚深的中国公学待了三年多,虽然“始终没有人强迫我剪辫,也没有人劝我加入同盟会”,但是浸润于此,胡适难免不受影响。1952年12月23日,在台北中国公学校友会欢迎会上的演讲中,他即指出:“我当时年纪很轻,是同学们中的‘子供’(注:日语小孩之意),还留着一条辫子,不够革命,同学们认为我年岁小,也不强求我革命,大家都鼓励我做学问,但我却时常为学校的刊物写文章;同时,也多少为革命尽点微劳。”[61]这份刊物便是《竞业旬报》,为胡适输出思想和学识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如前所述成为其“重要出发点”。
中国公学成立之时,由于创办之人都有革命思想,便拟在该校施行一种民主政治的制度,胡适将之称做“民主制度在教育上的试验”[62]。当时全校的组织分为“执行”与“评议”两部。执行部的职员,包括教务、庶务、斋务干事,有一定的任期,皆由评议部推举并对其负责。评议部则由班长和室长组成,有弹劾和监督职员之权。评议会开会时,往往有激烈的辩论,有时直到点名熄灯方才散会。对此,胡适指出:“这种训练是有益的。我年纪太小,第一年不够资格当评议员,有时在门外听听他们的辩论,不禁感觉我们在澄衷学堂的自治会真是儿戏。”所以,他曾感叹:“我是做惯班长的人,到这里才感觉自己是个小孩子。”
不过,这种“共和制度”仅实行9个月之后就修改了——1906年冬,“学生主体的制度”被变更为“董事会主体的制度”。在董事会制与监督制之下,学生自治的民主政体逐渐瓦解。由三位干事修改的校章中,评议部被取消。这激起广大同学的不满,认为此举非法。为此,全体同学组织了一个类似于今日学生会的“校友会”,争执一年多后方才议定新校章,可是监督与诸干事对此均不承认。因而酿成了实则是“一个宪法问题”的风潮,分裂出“中国新公学”。
风潮爆发之初,胡适因是新生,又请了长时间病假,故未参与争执;风潮正激烈时,却成为一个重要角色,“被推举大会书记,许多记录和宣言都是我做的”。虽未被校方列入开除名单,却坚决选择了退学。在中国新公学中,胡适担任低年级各班的英文教员,直到1909年冬中国新公学解散。对此,胡适写道:“以学问论,我那时怎配教英文?但我是个肯负责的人,肯下苦功去预备功课,所以这一年之中还不曾有受窘的时候。”苦撑一年多后,新老公学相互妥协复合,胡适却怀着“应有天涯感,无忘城下盟”的心情拒绝回校。
后来忆及这段“为了争取教育制度的民主化”[63]的历史,胡适颇怀感情地写道:“这一年的经验,为一个理想而奋斗,为一个团体而牺牲,为共同生命而合作,这些都在我们一百六十多人的精神上留下磨不灭的影子。”的确,他积极参与了争取民主政体的斗争,并最终经受住考验、坚持了自己的信仰。这种强于常人的参与意识,奋力争取权利的经历,对于胡适成长为真正的“新人物”而言不可或缺。
4.《时报》的“好影响”(1904—1910)
沪上求学时期,学校教育之外,还有一份报纸影响胡适甚深——在中国新闻史上颇有分量的《时报》。该报1904年6月12日问世于上海,实际创办人是狄楚青。在当时全国大型日报中,《时报》以锐意进行报刊业务革新见称。[64]其时日俄战争初起,全国的人心大震动,《时报》不但应时而生,而且它的“内容与方法也确然能够打破上海报界的许多老习惯,能够开辟许多新法门,能够引起许多新兴趣”。因此,创刊不久即“成了中国智识阶级的一个宠儿”。当时进入梅溪学堂不足两月的胡适,“求知的欲望正盛,又颇有一点文学的兴趣”,于是对《时报》的感情格外好。该报成为其居住上海期间“不可分离的伴侣”——“几乎没有一天不看《时报》”。留美之后,胡适仍不时阅读《时报》,如:1911年2月2日“读《时报》十数纸”。[65]
当日何以如此“爱恋《时报》”? 1921年,胡适撰文指出应有两大原因:其一,“《时报》的短评在当日是一种创体,做的人也聚精会神的大胆说话,故能引起许多人的注意,故能在读者脑筋里发生有力的影响。”1904年初创之际,对于当时的“周生有案”、“大闹会审公堂案”等几件大案子,《时报》都有“很明决的主张”,“每日不但有‘冷’的时评,有时还有几个人的签名短评,同时登出”。这种短评词句“简短”、口吻“冷隽明利”,几乎“逐句分段”的格式也使人一目了然,契合了当日读者的需要。其二,“《时报》在当日确能引起一般少年人的文学兴趣”。《时报》专门开辟一种文学附张,出世以后每日登载“冷”或“笑”译著的小说,有时每日还有两种主笔冷血先生的白话小说,在当时译界中确要算很好的译笔。这些白话小说进一步刺激了胡适文学兴趣的提高。《时报》还有《平等阁诗话》一栏,精选现代诗人进行介绍。胡适“关于现代中国诗的知识差不多都是先从这部诗话里引起的”。
胡适曾言:他是“同《时报》做了六年好朋友的人”,在从14岁至19岁“一个人最重要最容易感化的时期”中“受了《时报》的许多好影响”。“好影响”体现于何处?李敖曾有总结:除了强调《时报》刊登白话小说对于日后胡适发起“文学革命”有大影响外,他还注意到胡适“当时把《时报》上的许多小说诗话笔记长篇的专著都剪下来分粘成小册子”的行为,指出这“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好习惯,一个有益处的训练”。[66]其实,“好影响”远不止于此。笔者认为:从“人的现代化”角度探讨这一问题更有意义。(www.daowen.com)
何谓“人的现代化”?美国著名学者英格尔斯(Alex Inkeles)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过程进行大量实地考察和个案分析,认为“现代人”具有12条基本特征:乐于接受新经验、准备接受社会的变革、意见的成长、对信息的测量、时间性、效能感、计划性、可依赖性或信任感、重视专门技术并承认以此作为分配报酬的正当基础、教育与职业的志愿、了解并尊重别人的尊严的品质、了解生产及过程。这12条基本特征,可概括为4个主要项目,即:现代人是一个见闻广博的、积极参与的公民;现代人有明显的个人效能感;现代人能独立于传统权威,有高度的自主性;现代人乐意接受新经验以及新的观念。大众传媒则与“人的现代化”很有关联。如勒纳(L.Lerner)在《传统社会的消逝》一书中注意到:即使在“目不识丁”的农民当中,凡处在大众传播媒介之下的人现代化程度比不处于其下的人高。英格尔斯亦认为:接触大众传播媒介与个人现代性之间有一种相当规则而且很强的关系,并且明确强调“大众传播媒介在形成个人的现代性方面是一个真正独立的力量”。[67]
当日《时报》是“带有典范转移性质的新事物”[68],有助于胡适成长为一个“现代人”。以深深吸引胡适的小说为例,《时报》主张兼具“有味”与“有益”的小说,方才称得上“开通风气之小说”。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时报》译介了不少“味”、“益”兼备的佳作:凡尔纳的科幻作品《八十天环游地球》(当时译名《环球旅行记》,载1905年12月);雨果的《悲惨世界》(译名《逃犯》,载1907年8月);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译名《海姆兰脱》,载1910年4至5 月);侦探题材的《火里罪人》(载1904年12月至1905年11月)等。这些对于胡适学识的增进大有裨益,甚至影响到他的思维方式,如:提倡新闻记者要多看侦探小说。1959年12月8日,胡适在世界新闻学校演讲中指出:侦探小说是用科学的方法去求证事实真相,是“提倡科学精神的”。新闻记者应该具有为人“辩冤白谤”的精神,多读良好的侦探小说,是“学习使用科学方法的最好训练”,有助于培养为人“辩冤白谤”的修养与能力。[69]
当日,《时报》除《论说》外,另辟《时评》栏,明快锐利、时效性强,一日数篇,分版设置:陈景韩(署名“冷血”或“冷”)负责《时评一》,主评国内大事;包天笑负责《时评二》,主评各埠要闻;雷继兴负责《时评三》,主评本埠要闻。当时国内,如此紧密配合时事刊发评论,《时报》当属首创。
前述胡适因拒绝接受上海道的考试而离开梅溪学堂,这与《时报》的时评有直接关联。1904年12月15日,俄国水兵酒后无故砍杀寓沪宁波人周生有[70],《时报》“天天用简短沉痛的时评替周生有喊冤,攻击上海官厅”,而“少年人初读这种短评,没有一个不受刺激的”。此案的判决很让人失望,胡适与同学王言、郑璋三人“都恨极了上海道袁海观”,于是联合写了一封匿名长信去痛骂他,故他们后来不愿去应考。[71]在此事中,胡适的公民意识开始萌发,以不服从的姿态抗议威权,意义显著。
此外,《时报》曾被胡适誉之为当日“报界的先锋”,该报不因循守旧的革新精神激励了胡适,对其日后的言论实践不无影响。[72]
(三)留美七年——西潮的“洗礼”
1910年7月,胡适在北京考取第二批庚子赔款留学美国的官费生,于8月16日由上海赴美;直到1917年6月9日,才由纽约启程归国。此段留学生活,对胡适的影响非常深远,余英时先生精辟地指出:这是胡适“一生思想和志业的定型时期”。[73]的确,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近代资本主义向现代资本主义转型的阶段,在政治、经济、社会诸多方面均发生了巨大变革,史称“进步时代”。这是美国历史上一个具有关键意义的转折时期。有学者称19世纪90年代是美国历史的分水岭,一边是“农业美国”,一边则是“现代美国”。[74]胡适留美七年,可谓恰逢其时,真正接受了西潮的“洗礼”。
1910年9月,胡适入读康奈尔大学农学院;1912年春,放弃农科,转入该校文理学院。[75]1914年6月,获文学学士学位,随即进入该校研究院学习;到了翌年9月,又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研究部,师从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胡适对将来归国之后的志业有着清醒认识,在《非留学篇》一文中,他就指出:“吾国今日所处,为旧文明与新文明过渡之时代”,而过渡时代人物的“天职”是“为神州造一新旧泯合之新文明”。在相距如汪洋大海的中西新旧文明之间,留学是“过渡之舟楫”;留学生是“篙师”、“舵工”,应该“载宝而返”,方能“以他人之所长,补我所不足”。[76]因此,在美期间,胡适往往以“觇国者”自许,将观风问政与求学受教并举;同时还积极参与言论实践以求“笔墨报国”。这直接影响到其言论自由思想,即:主要理念已然成型。
1.智识增进
沪上求学,胡适只是初窥西学;留美之后,与其方有亲密接触。如:1911年1月30日,订购的《五尺丛书》送到,胡适感觉“极满意”。[77]《五尺丛书》(Five Foot Shelf)又名《哈佛丛书》(Harvard Classic),由哈佛大学第二任校长查尔斯·爱略特(Charles W.Eilot)任主编,于1909年问世。该书共有50卷,囊括了人类有史以来至19世纪最优秀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文献。第3卷中即有《米尔顿论出版自由与教育》,直接阅读原典,对于胡适形成自己的言论自由理念,应该有所裨益。是年3月8日、9日,胡适又连读两份经典美国政治哲学文本——《独立宣言》和《葛底斯堡演说》,深受震撼。关于前者,他如是写道:“昨日读美国独立檄文,细细读之,觉一字一句皆扪之有核,且处处为民请命,义正词严,真千古至文。”对于后者,他亦评之为“此亦罕文也”。[78]
应该如何处理学问“博”与“精”之间的关系,是胡适留美期间需要抉择的一个问题。对其言论自由思想的形成而言,这亦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初来美国,他所关注的论题多且杂。1914年1月25日,他自省近来读书“多所涉猎而不专精,泛滥无方而无所专治,所得皆皮毛也”。1915年初,胡适体察:学问应既“博”且“精”,自己却因涉猎过杂以致“博”而不“精”。2月3日他在日记中表示“学问之道两面而已:一曰广大(博),一曰高深(精),两者须相辅而行。务精者每失之隘,务博者每失之浅,其失一也。余失之浅者也。不可不以高深矫正之”。随后在2月18日的日记中,拟定读书计划——“读书以哲学为中坚,而以政治、宗教、文学、科学辅焉。主客既明,轻重自别。毋反客为主,须擒贼擒王。”5月28日,他自我检讨“吾生平大过,在于求博而不务精”——虽然“周知博览”是为他日做“国人之导师”进行预备;但是精力有限不能“万知而万能”。于是决心“自今而往,当屏绝万事,专治哲学,中西兼治”。[79]话虽如此,胡适此后并未只向“专精”一途前进。幸是如此,否则若只是个“专家”,又岂能引领新文化运动?在不少问题上,相较于纯粹的“学力”,“识见”往往显得更重要。
1915年1月27日,胡适曾与友人论“舆论家(Journalist or Publicist)之重要”,就认为舆论家应该“(一)须能文,须有能抒意又能动人之笔力。(二)须深知吾国史事时势。(三)须深知世界史事时势。至少须知何处可以得此种知识,须能用参考书。(四)须具远识。(五)须具公心,不以私见夺真理。(六)须具决心毅力,不为利害所移。”[80]由于不囿于某一专门学科,胡适博通多行且能融会贯通,因而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甚有“远识”。今日观其理念,学理层面虽已经被超越,识见层面则仍价值很高。
留美期间,胡适接触诸多不同理论,逐渐形成自己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就其言论自由思想的形成而言,除了前文所述的个人主义之外,实验主义与乐观主义皆是至关重要的影响因子。
1914年1月25日,胡适列出自己近来所关心之问题——“泰西之考据学”、“致用哲学”、“天赋人权学说之沿革”。[81]此处“致用哲学”,即是指美国哲学中的“实用主义”,后又称“实验主义”。此时胡适尚在康奈尔求学,当时该校哲学系基本上被“新唯心主义”(New Idealism)学派所占据。“新唯心主义”又称“客观唯心论”(Objective Idealism),是19世纪末英国思想家葛里茵(Thomas Hill Green)从黑格尔哲学中流变而来。康大哲学系经常以杜威为他们重要的批评对象,这反而引起胡适的关注。他自述道:“在聆听这些批杜的讨论和为参加康大批杜的讨论而潜心阅读些杜派之书以后,我对杜威和杜派哲学渐渐地发生了兴趣,因而,我尽可能多读实验主义的书籍。”[82]
1915年暑假,胡适发愤对实验主义进行一番系统的阅读与研究之后,决定转学哥伦比亚师从杜威。从此以后,实验主义对胡适而言,“成了我的生活和思想的一个向导,成了我自己的哲学基础”[83]。胡适虽曾多次强调杜威思想对己的影响,但对于胡适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了解和掌握了杜威的实验主义,至今学界仍存争议。笔者认同罗志田教授的观点——他结合自由主义进行考察,指出:胡适整合出的“杜威方法”恐怕是中西文化汇合的产物。虽然汇合的东西总有所改变,但是综观胡适一生,他不但在哲学方法上把握了杜威思想的基本精神,更像杜威一样希望把哲学从“哲学家的问题”中解放出来,使它变作“一般人的问题”;其主张用“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改造社会”,正是杜威思路的最深切体会和运用。[84]
的确,胡适积极参与言论实践,很大程度上只是应用实验主义。在“忍不住谈政治”的《努力周报》时期,与其观点分歧的梅光迪,称赞胡适谈政治“不趋极端,不涉妄想,大可有功于社会,较之谈白话文与实验主义胜万万矣”。对此,胡适表示此言差矣,因为“我谈政治只是实行我的实验主义”;只是希望在政论界提倡一种“注重事实,尊崇验证”的方法,以及“多研究问题,少谈主义”的政论态度。[85]此外,由于信奉实验主义,胡适注重事实与证据、轻形而上的思辨,基本是在经验的层面上言说、在材料的层面上展开。因而他的言论自由思想,往往以“常识”的形态呈现,缺乏一种学理上的深邃开拓。这一点曾颇遭诟病。其实能够始终明确主张常识也非易事;何况今日视做常识的理念,置诸当时则未必是常识。
沪上求学后期,胡适的家事“败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中国新公学解散之后,自己又是“前途茫茫,毫无把握”。忧愁烦闷之际,“又遇着一班浪漫的朋友”,于是一度沉沦。悲观之念日盛,如偶见日出而霜犹未消,便赋诗云“日淡霜浓无奈何!”来美之后,胡适日渐积极。“进步时代”的美国勃发向上、富有朝气,胡适置身于此,逐步走向乐观主义。
1913年10月9日,针对有志之士自杀一事,他在日记中写道:“余年来以为今日急务为一种乐观之哲学,以希望为主脑,以为但有一息之尚存,则终有一毫希望在……”当时美国有一名为《生命》的谐报,其宣言为“生命所在,希望存焉”(Where is Life, there is Hope),胡适赞同此言,并进一步指出“希望所在,生命存焉”。可见,“希望”是其乐观主义的核心所在。1914年1月,胡适所居的绮色佳小城,“此间忽大风,寒不可当。风卷积雪,扑面如割”,天气如此恶劣,胡适作了一首《久雪后大风寒甚作歌》,与沪上赋诗的感伤格调大为不同,最后三句为——“明朝日出寒云开,风雨于我何有哉!待看冬尽春归来!”一哀一乐,对照鲜明。胡适表示:该诗“以乐观主义作结,盖近年来之心理如是。吾与友朋书,每以‘乐观’相勉,自信去国数年所得,惟此一大观念犹足数耳”[86]。
英国19世纪大诗人卜郎吟(Robert Browning,今译为勃朗宁)“终身持乐观主义”,胡适甚爱其诗,1914年5月还以《论英诗人卜郎吟之乐观主义》(A Defense of Browning’s Optimism)一文,获得康奈尔大学“卜郎吟奖赏征文”比赛奖金(Hiram Corson Browning Prize)。胡适以异国人身份获此殊荣,“校中人诧为创见,报章至著为评论”,《纽约先驱报》(The New York Herald)亦有关注。[87]
留美期间养成的乐观主义信念,持久地影响了胡适,使其成为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the incurable optimist)。此后,无论是不合时宜抑或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艰难时世中,胡适在理念上对民主自由始终保持顽强信心;更为可贵的是,他在言论实践中能够“沉而再升,败而再战”。即使在已成为各方势力“靶子”的风烛晚年,胡适依然相信威权阻挡不住自由,因而最喜吟诵顾炎武的两句诗——“远路不须愁日暮,老年终自望河清”。
2.政治训练
1912年,转攻哲学之后,胡适便以“讲学复议政”自期,主张“学以济时艰,要与时相应”。[88]1914年,他更明确表示“留学生不独有求学之责,亦有观风问政之责”[89]。因此留美期间,对于政治参与,胡适始终兴趣浓厚——“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自附于吾所以为近是之一派,与之同其得失喜惧。”胡适如此热衷他乡事务,甚至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业,不少中国留学生颇不以为然——“人或嗤之,以为稚气”。胡适则辩护道:“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认为此社会之一分子,决不能知其中人士之观察点,即有所见及,终皮毛耳。若自认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业利害,认为吾之事业利害,则观察之点既同,观察之结果自更亲切矣。且此种阅历,可养成一种留心公益事业之习惯,今人身居一地,乃视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关,则其人他日回国,岂遽尔便能热心于其一乡一邑之利害得失乎?”[90]日后这一观点亦为胡适所坚持,他提倡将“学问上的研究”与“实地的考察”相结合,强调这是“敬慎无所苟”理念的具体要求。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1月,中华民国正式诞生。为时不过数月,时局天翻地覆。1912年也是美国大选之年,民主党候选人是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1856—1924),共和党则一分为二——当权的威廉·霍华德·塔夫脱(William Howard Taft,1857—1930)总统领导着保守派;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1858—1919)则领导自共和党分裂出的进步党,该党是当时美国的第三大党。三党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因而连外国学生都兴奋得不得了”。这一年康奈尔大学政治系新聘了山姆·奥兹(Samuel P.Orth)教授,主讲“美国政府与政党”专题。胡适认为他是“生平所遇到的最好的教授之一”。他的讲课方式别出心裁,要求学生订阅三份报纸——分别支持威尔逊、塔夫脱、罗斯福的《纽约时报》、《纽约先驱报》、《纽约晚报》。细读大选消息并作摘要,在此基础上写出读书报告,算是课务作业;比较研究美国联邦48州的违法乱纪的竞选事迹,算是期终作业。他进而提出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要求——“看三份报,注视大选的经过。同时认定一个候选人作为自己支持的对象。”此外,他还要求学生参与绮色佳城一带举行的每一个政治集会。公民政治是需要实践的,这种在参与中学习的方式,有利于培养公民意识。
胡适选择进步党党魁罗斯福作为支持对象,并参加多次政治集会。其中两次对胡适影响甚深。其一是罗斯福被刺之后的那次集会,康大多位教授参与,大会主席却是康大的一位校工。胡适深为震撼,叹道:“这种由一位工友所主持的大会的民主精神,实在令我神往之至。”其二则是由胡适的业师克雷敦(J.E.Creighton)教授代表民主党、康大法学院长亥斯(Alfred Hayes)教授代表进步党所开展的辩论会。教授直接参加国家大政之事,给胡适的印象“实在太深了”。他在晚年表示:“由这些集会引起我的兴趣也一直影响了我以后一生的生活。”
此外,1915年10月,纽约爆发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大游行,胡适在观看时发现“此邦哲学界第一人”杜威也参与之并发表演说,他又大受震动,吃惊之余叹道:“二十世纪之学者不当如是耶!”晚年忆及此事,他表示杜威“还直接参与此一群众运动”,给他的影响“至为深刻”。1916年又逢大选,胡适此时对威尔逊有着极深信仰。为了获取确实的消息,他曾清晨“步行六条街”去购《纽约时报》,待读到“威尔逊可能险胜”的报道之后,方“为之一快”去吃早餐。[91]
这些阅历对胡适的政治观有决定性影响:一是其后对政治始终采取“不感兴趣的兴趣”(disinterested-interest),认为这是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二是重视下层民众的“民主精神”开始渗入他那自小养成的颇为浓厚的“士大夫意识”之中。由此不难理解日后他为何积极参与言论实践,以及提出并坚持“民治幼稚论”。
倾情投入两次大选之外,胡适还信仰世界主义、和平主义与国际主义,并自觉通过其他多种途径加强对自己的政治训练。
其一,训练公开讲演的能力。在康奈尔求学时期,胡适的讲演区域“相当辽阔”——东至波士顿,西至俄亥俄州的哥伦比亚城。他对公开讲演乐此不疲,并且这一兴趣“历四五十年而不衰”。为了充分准备讲演,胡适经常荒时废业,乃至1915年被校方停止奖学金。不过,胡适自言“从无懊悔之意”,因为公开讲演对其大有裨益——“强迫我对一个讲题作有系统的和合乎逻辑的构想,然后再作有系统的又合乎逻辑和文化气味的陈述”[92]。
其二,参与和组织各种活动。胡适曾先后担任爱国会主笔、赔款学生会中文书记、康奈尔世界学生会会长、世界大同会宪法部干事、《学生英文月报》主笔等职务。1912年他还发起“政治研究会”,在其日记中有详细记载:11月7日,“夜中读书,忽思发起一‘政治研究会’,使吾国学生得研究世界政治。”11月11日,“以前日所念及之‘政治研究会’质之同人,多赞成者,已得十人。”11 月16日,“午有政治研究会第一次组织会,会于予室。会员凡十人。议决每二周会一次,每会讨论一题,每题须二会员轮次预备演说一篇,所余时间为讨论之用。每会轮会员一人为主席。会期为星期六下午二时。第一次题为《美国议会》,予与过君探先分任之。”11月23日,“中国学生政治研究会会于余室。”12月7日,“下午,政治研究会第二会会于予所,所论为英法德国会制度。”[93]
其三,亲身感受议会辩论。1913年,胡适在华盛顿逗留期间,“每得暇辄至国会旁听,尤数至众议院”。1914年2月4日、7 月2日,胡适两次去绮色佳城公民议会旁听,并在日记中对其过程做了翔实的纪录。他强调此等会议切实而有趣味,真可增长知识,“觇国者万不可交臂失之”。[94]
其四,投书报刊阐明立场。除了担任学生报刊主笔外,胡适还数次投书美国报刊,进行道义援助或是为祖国作辩护。
1914年9月,两名黑人女生寄居康奈尔大学赛姬院(女子宿舍),但是同院的白人女生不屑与其同住,于是联名上书校长,欲使她们搬出。校长如是调停:让她们移居楼下别开一室,不与白人女生共浴室及会客室。其实这一措施实质就是南方的“种族隔离政策”(segregation)。27日,胡适“最痛恶种族恶感”,于是遂作不平之鸣,当即作书与本校日报(Cornell Daily Sun)。1915年7 月26日,该报又刊社论,评“纽约有妇女侵入强作宣传妇女参政之演说”。因为“其论甚刻薄”,文中所渗透的保守精神令人震惊,于是胡适撰文反驳,指出:这一批妇女参政主义者之所以如此强烈要求诉诸公众,部分原因即是“由于一些自称‘明理’之报纸对此妄加指责,无端批评”。[95]
1912年11月19日,他在日记中记载:“有J.O.P.Bland[布兰德]者来自伦敦,曾在吾国海关执事甚久,今来美到处游说,诋毁吾国吾民甚至,读之甚愤。下午,作一书寄《纽约时报》登之。”[96]1915年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中,《新共和》周报(The New Republic)于2月6日刊登一署名“支那之友”的来信,其论非常荒谬,如言“中国共和已完全失败,中国人不适于自治,日本之干涉,可使中国有良政府,中国之福,列强之福……”24日,《外观报》(The Outlook)发表社论《日本与中国》,其大部分论据又源自上述来信。对此,胡适大为不满,于2月11日、3月1日相继投书《新共和》、《外观报》进行严厉驳斥,并产生了一定影响。他的来信在《新共和》刊登后,《雪城标准邮报》(Syracuse Post Standard)引作社论;《绮色佳晚报》(The Ithaca Journal)亦转载了他的投书。5月4日,他又投书《绮色佳每日新闻》(The Daily News),抗议一位W.E.格里斯菲德(W.E.Griffis)博士的谬论——“让日本掌握中国之命运,这是解决中日两国间争端的最明智之选择”;因为此人“曾居日本,著书甚多,甚负时名,其言不无影响”。[97]
在诸种“青年时期的政治训练”之中,胡适学习议会程序的经历尤值一提。1913年10月8日,胡适首次主持学生会议,“是夜世界会有议事会,余主席,此为生平第一次主议事席,始觉议院法之不易。余虽尝研究此道,然终不如实地练习之有效,此一夜之阅历,胜读议院法三月矣。”此处“议院法”是指“罗氏议事规程”(Robert’s Rules Order),当时几乎所有美国学生会的章程中都明文规定:各种会议的议事程序要以其为准则。
晚年忆及此事,胡适强调:“由于参加乃至主持这些会议,以及学习使用‘罗氏议事规程’,使我逐渐了解民主议会议事程序的精义,这也是我当学生时参加学生活动的一大收获……那一时做主席的经验,实远胜于对‘罗氏议事规程’做几个小时的研读。”在实践中学习的确让胡适受益匪浅。多年以后,南京考试院考铨委员会召开有关高普考的会议,他担任会议主席,有些人特地来观摩他们的开会程序。胡适对议会程序的熟稔以及主持的“老练程度”,更让一位“民元老国会的议员”惊叹不已,询问他从何处学得这套本领。[98]
胡适反复提及的“罗氏议事规程”,现在通译为“罗伯特议事规则”,其创始人是美国的亨利·马丁·罗伯特(Henry Martyn Robert,1873—1923)将军。《罗伯特议事规则》从1876年推出第1版以来,经过不断修订和改进,2000年已出至第10版,是一本享有盛名的对社团和会议进行有效率的民主化运营的操作手册。第10版的中文译者称:该规则的实质是“在竞争环境中为公正平衡和正当维护各参与方的利益而设计的精妙程序”。[99]
民主的真义是审慎的“多数决”——通过自由和充分的辩论形成一个知情的多数意见,在此过程中必须保证少数意见充分表达的权利。因此,缺乏适当的议事规则,民主决策将难以实现。孙中山先生就认为“集会者,是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于1917年撰成《民权初步》(原名《会议通则》),专教国人如何开会议事;他视“此书为教吾国人行民权第一步之方法”。该书即以《罗伯特议事规则》和美国沙德(Harriette Lucy Shattuck,1850—1937)女士的书为蓝本。虽然胡适对孙中山的不少观点颇不认同,但对其重视、强调使用议会程序,则“实有由衷的敬佩”——民主议会程序确是民权政治的“初步”。胡适本人正是在学习掌握议会程序时,加深了对民主政治和公民参与的了解。[100]
3.宗教熏陶
留美期间,胡适接触到不同种族与信仰的人士,深受熏陶。因而,智识增进和政治训练之外,宗教亦是影响其言论自由思想形成的重要因素。
自称11岁就成为“无神论者”的胡适,一度对基督教非常倾心;甚至在1911年6月18日夜听完布道后,当场起立自愿入教。随后在21日致好友许怡荪的信中,宣布成为“耶氏之徒矣”[101]。从1911年6月至12月,胡适选修康福(William Wistar Comfort)教授的圣经课。此外,他通读《圣经》、阅读约翰·班扬(John Bunyan)的《天路历程》等宗教作品、去教堂观弥撒礼。但是,他的宗教热情很快降温,自1912年10月起,他就开始对基督教的教义与实践产生怀疑、进而挑战,逐渐淡出而脱离教会。[102]
不过直到晚年,胡适仍然表示“实在甚为珍惜”青年时代这段接触宗教的经验。他强调康福教授的教导让他“能更深入的了解和爱好圣经的真义”。胡适喜欢读《圣经》——“对新约中的《四福音书》中至少有三篇我甚为欣赏;我也欢喜《使徒行传》和圣保罗一部分的书信。我一直欣赏圣经里所启发的知识。”[103]并且对于《圣经》,胡适颇有心得。如:1914年7月5日,读《旧约·鹭斯传》(The Book of Ruth),感叹:“今人罕读《旧约》,坐令几许瑰宝埋没不显,真可惜也。”7月12日,他欣赏并摘录《旧约·以斯拉(Ezra)书》第十章第四节。10月5日,“读《新约》,有两节大佳”,并且反问自己“素所未留意,何也”,看来阅读《新约》不止一遍。在此日日记中,还有另一则记录:他在大学礼拜堂听讲经,牧师引用《路加福音》中一节,印证耶稣容忍异己之教的精神;胡适则认为引用《马太福音》更为恰当。[104]1962年1月29日,胡适还将一本白话的《新旧约全书》送给基督徒汪克夫,并在扉页题词——“《旧约》是犹太民族的宝典,《新约》是基督教徒的圣经,我盼望他能读《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第四福音是后来才出现的)。我盼望他至少能细读耶稣‘山上教训’(《马太》第五、六、七章):那是世间最可宝贵的文字。”[105]
虽自言最终仍是个“未经感化的异端”,但基督教还是影响了胡适。1936年1月7日,曾劝胡适勿办《独立评论》的周作人,以“朋旧凋丧,青年无理解”为由,再度劝告胡适停止在议政上的努力:“鄙意对于国事、社会、学生诸方面我们现在可以不谈或少管……还不如专门讲学论学。”[106]对此周氏“汔可小休”的建议,胡适委婉拒绝:“私心总觉得我们休假之时太多,紧张之时太少。”这一积极参与言论实践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即因深受《圣经》强调“事功”精神的影响——“少年时初次读《新约》,见耶稣在山上看见人多,叹息道:‘收成是很多的,可惜工作的人太少了!’我读此语,不觉泪流满面。至今时时不能忘此一段经验。”[107]1926年,在试图调解鲁迅、周作人以及陈源的矛盾之时,胡适亦引用此语,苦心孤诣地表示:“国内只有这些些可以作工的人,大家努力‘有一分热,发一分光’,还怕干不了千万分之一的工作——我们岂可自己相猜疑,相残害,减损我们自己的光和热吗?”[108]
胡适为争取言论自由而奋斗毕生,这与他对耶稣的景仰不无联系。在他眼中,耶稣不是神秘的“上帝之子”,而是一个为传播信念而不屈不挠的“人”。1914年11月,在与美国人杰克逊(Henry E.Jackson)讨论其所著的《十字架真诠》一书时,胡适致信表示:“吾或许可算是一个一尊派(Unitarian)的信徒,虽然吾从未表明过吾之宗教。耶稣如果不是作为上帝之子,而是作为一个人,那么吾将更爱他,更敬佩他。作为上帝之子,耶稣的行为就没有什么卓越之处了。设若一个人像耶稣那样作为,那么从过去以及从将来来看,他都是卓绝超群的。”[109]
胡适所言的“一尊派”,素来主张宗教自由、容忍异端;同时, 因16、17世纪时,该派也被教会当做异端对待,因而又较富于抗议精神。胡适与绮色佳市“一尊派”教堂牧师亥叟(C.W.Heizer)是忘年之交。亥叟为人好义任侠,上述胡适为两名黑人女生作不平之鸣一事,即是由他主导。“一尊派”外,胡氏还与主张“不争”的“教友会”(Society of Friends)信徒多有接触。周策纵先生曾指出:“不争”实际上则是要坚持一种“道义的抗拒”(Ethical Resistance),可说是一种具有容忍精神的抗议主义。[110]胡适在言论自由方面形成既强调容忍又不失抗议的信念,应与接触这些教派颇有关联。
此外,胡适对摩门教(Mormonism)的认识亦值得一提。这是基督教很不寻常的一个支派,本名“后圣派”(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该教因曾允许“一夫多妻”而成为众矢之的,虽然1890年教长就宣布革除这一习俗,但是胡适在美期间,该教声誉依然不佳——“此邦之人,今犹疾视此教,实此制之遗垢”;并且“此邦之人,攻击此派最深,吠影吠声,变本加厉”。大多数人眼中,摩门教等同于“多妻制”,摩门教徒皆是多妻者。胡适不仅未附和这一“愚昧”看法;还认为其教义有可称道之处——“其制度尤合近世趋势”;进而阐释摩门教为何能于19世纪勃兴。[111]晚年他还指出通过实地寻访研究、接触摩门教徒,“改变了他像一般人所共有的对摩门教派很肤浅的见解”。[112]胡适观点的正确与否或许存疑[113];但是他这一不人云亦云、不囿于成见的研究态度值得激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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