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的因素
1891年12月17日,胡适生于上海;但依籍贯,他是安徽绩溪人。绩溪旧属徽州府,胡适对于“徽州人”这一地域身份极为看重。对此,唐德刚先生曾评论:“胡先生是安徽人,哥大出身,北大成名。因而他对这三重背景都存有极深厚的温情主义,而且老而弥笃。”[1]胡适的口述自传首句便为“我是安徽徽州人”;并且还专设一节论“徽州人”。[2]1960年在撰写《〈詹天佑先生年谱〉序》时,行文之中他以“绩溪后辈”自居,落款则为“绩溪胡适”,这在其大量的序跋文章中极为少见。因此,目前已有不少论者从“徽州文化”角度研究胡适。[3]
的确,徽州故里的生活经历、徽州地域文化的浸润,对胡适影响甚深——这些活跃的徽州因子或隐或显于他的生活方式以及讲学议政之中。胡适曾为绩溪旅台同乡会题字“努力做徽骆驼”。此语亦是他用以自勉的座右铭。何谓“徽骆驼”?通常可作二解:其一,用来比喻徽州人为正义奋斗、宁死不屈之性格。其二,则是对驰骋中国商界数百年的徽州商人的誉称,旨在赞扬历代徽商历尽艰苦、冒险创业的精神。这两种解释皆含有坚韧、顽强之意。笔者认为:终其一生,无论实践抑或理念,争取言论自由方面,胡适始终是只“徽骆驼”。
胡适出生之时,父亲已经年届50,母亲则才年方18;他是大家庭中的幼子,6位异母兄姊都年长甚多。胡适一生,从其自己所言“做人的训练”直到终生职业道路的选择,诸多方面都存有父母影响的烙印。因而在胡适言论自由思想的形成理路中,家庭因素值得关注。
(一)父亲——“我是我父亲的儿子”
胡适年幼失怙,但受父亲影响甚深,他曾写道:
我父亲死得太早,我离开他时,还只是三岁小孩,所以我完全不曾受着他的思想的直接影响。他留给我的,大概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遗传,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一方面是他留下了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4]
其实父亲的影响比胡适所述更为深远。胡适父亲名胡传(1841—1895),原名守珊;字铁花,又字守三;号钝夫。家中历代以经营茶叶贸易为生,胡传自幼学习经商、料理店务;不过由于十分聪颖,为首开家族读书风气的伯父所赏识——“有这样资质的青年子侄,实在不应该在一个小茶叶店里埋没”。于是胡传便被家中长辈特地选出,让他专心读书、参加科举考试。1865年,胡传不负族望成为秀才,但此后数次都未能如愿通过“乡试”考中举人。因而决定继续进修,1868年春前往上海,在当时大儒刘熙载主持的“龙门书院”求学。其间,他刻苦研读经史,注重躬行实践;讨论切磋,收获甚多,并且养成了对中国地理的研究兴趣。3年的书院生活与胡传后来事业前途关系甚大;他也深深眷念这段读书生活,不仅在年谱与日记中详细记录学习生活,还保留了所有的读书笔录与札记心得。1881年,胡传借钱离开家乡,远游北京以图发展。到北京后仅凭两份荐书,旅行42天到边疆重镇宁古塔。他以其独闯关东的坚忍毅力、丰富的边疆地理知识,获钦差吴大澄的知遇,自此开始脱颖而出、逐步踏上仕途,最后居然官至台湾的知州兼统领。[5]商家子弟胡传通过个人不懈奋斗挣来的“士大夫”身份,以及在此过程中拓展的社会关系网络,为胡适日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作为一个职业读书人,在正途不通的状况下,胡传勇于独辟蹊径的作为,亦对胡适影响甚深——不喜追随他人而好主动开拓。[6]
1895年7月,胡传病逝,其时胡适方才三岁零八个月。父子二人真正相处时间虽然不足两年,但是父亲对儿子的影响力不可低估。这在教育方面尤为突出。
其一,他的遗嘱让胡适求学之路得以顺畅。胡传辞世之前,写给妻子的遗嘱中称胡适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写给胡适的遗嘱也勉励他努力上进读书。1930年,胡适表示:“这寥寥几句话在我的一生中有重大的影响。”[7]父亲遗嘱的威力以及自己的禀赋才性,终让他在接受九年传统教育之后,能于1904年前往上海接受现代教育。若非如此,胡适的人生轨迹应该将有重大变动。
其二,为胡适编撰高起点的启蒙教材。胡传注重对儿子的教育,公务繁忙仍坚持教胡适认字,并且认真讲解每个字的意思。不满4岁的胡适正式进入私塾读书时,由于已经识得千余字,直接跨越一般儿童该念的《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神童诗》,所读的第一本书是父亲自己编撰、亲笔抄写的《学为人诗》,该书是胡传毕生阅历的结晶,讲“做人的道理”[8]。第二本书亦是胡传自编之书——“略述哲理”的《原学》。
这两部书虽然都是四言韵文,但是当时私塾先生“讲不了”,胡适因此也“懂不了”[9];不过熟读成诵之后潜移默化的力量不容忽视。如罗志田教授曾分析《学为人诗》,指出胡传总结的“率性”与“作圣”的道理,影响了胡适的一生:既“重自然的发展”又以“人伦准则约束之”,这虽是典型的儒家观念,但与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的见解其实也颇相近。观察胡适一生,正是在“率其性”和谨勉以学为人之间游移,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真孔子的态度,虽不能至但始终向着“作圣”的方向努力。[10]
此外,胡传虽然不曾受过近世自然科学的洗礼,但他崇奉程颢、程颐和朱熹,信仰宋儒理学;因而不言“怪力乱神”,对当时盛行的迷信以及流行的宗教,皆毫不犹豫地予以怀疑与批判。胡适曾回忆道:“我父亲是一个经学家,也是一个严守朱熹(1130—1200)的新儒教理学的人。他对于释道两教强烈反对。我还记得见我叔父家(那是我的开蒙学堂)的门上有一张日光晒淡了的字条,写着‘僧道无缘’几个字。我后来才得知这是我父亲所遗理学家规例的一部。”
父亲逝世后,成长环境中的女眷个个深信神佛,幼年胡适深受熏陶——“生长在拜偶像的环境,习于诸神凶恶丑怪的面孔,和天堂地狱的民间传说”。不过,11岁时胡适在《小学》中读到司马光的家训——“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锉烧舂磨,亦无所施”,精神受到震动;继而在《资治通鉴》中读到范缜“神灭论”的见解更是心悦,从此成为无神论者。
胡适的宗教生活何以发生这一“特异的激变”?父亲的遗传非常重要,胡适曾有解释:“范缜的比喻,引起了我幼稚的幻想,使我摆脱了恶梦似的因果绝对论。这是以偶然论来对定命论,而我以十一岁的儿童就取了偶然论而叛离了运命。我在那个儿童时代是没有牵强附会的推理的,仅仅是脾性的迎拒罢了。我是我父亲的儿子,司马光和范缜又得了我的心。”[11]
程朱理学还极力提倡“格物致穷理”,教人“即物而穷其理”;胡适认为“这就是近世科学的态度”。胡传编撰的启蒙教材《学为人诗》和《原学》,都贯穿了“程朱一系格物穷理的治学态度”。[12]胡传所保存的龙门书院求学时的“日程”与“日记”,卷端皆用红字印有宋儒的语录,如张载的“为学要不疑处有疑,才是进步”,甚至成为胡适一生的治学格言。他曾说个人信仰是“做学问要于不疑处有疑,待人要于有疑处不疑”[13]。可见,胡适严谨的治学态度、严肃的怀疑精神,无疑承接了胡传笃信宋儒理学的遗风。
诚如胡适所言“我是我父亲的儿子”,父子二人不仅有生命上的延续,更有精神上的传承。胡颂平的一段感想可资佐证,他曾任晚年胡适的秘书,1959年1月9日晚读胡传的年谱——《钝夫年谱》之后,叹道:“只觉得太老师铁花先生那种坚苦卓绝的志行,那种求真负责决不苟且的精神,和他的内行之笃,天性之厚的种种行谊,一口气读完,已是清晨两点多了。读后感到先生那种弘毅的德性,好像是太老师的缩影,真是‘其来有自’。”[14]
(二)母亲——“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www.daowen.com)
1930年,胡适撰写自传文章之时,满怀温情与感激地写道: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深刻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15]
胡适母亲名冯顺弟(1873—1918),她是家中长女,品格纯良端方,深得父母钟爱,家贫而懂事早。胡适的外祖父耕种田地,兼做裁缝,最大的愿望是重建“太平天国”运动中被焚的祖屋,因而坚持每天早晚各担三担石头用来建房。父亲的这份专注与虔诚影响冯顺弟至深;同时她也暗恨是女儿身,无力减轻父亲负担,促他实现梦想。1889年,已经两度丧妻的胡传遣人上门提亲,父母本不同意年仅17岁的女儿,嫁给已经48岁的男子。不过冯顺弟本人愿嫁,“为的半是英雄崇拜的意识,但大半却是想望帮助劳苦的父亲的孝思”;因为“嫁与中年丧偶、兼有成年儿女的人做填房,送给女家的聘金财礼比一般婚媾却要重得多”。[16]这种注重实际的态度对胡适影响甚深。
1890年,冯顺弟随夫来到上海,胡传“每日在百忙之中教她读书认字”。后来胡传教胡适认字时,冯顺弟在旁做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得了七百多字。”绩溪乡下庄稼人的女儿识字之后,眼界自然不同往日目不识丁之时,这对胡适的成长自然很有裨益。
好景不长,1895年胡传逝世,自此23岁的冯顺弟,守着年幼的胡适,又过了漫长的23年——“这二十三年的生活真是十分苦痛的生活,只因为还有我这一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这一点希望居然使她挣扎着活了二十三年。”[17]
1914年6月8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吾母为妇人中之豪杰,二十二岁而寡,为后母。吾三兄皆长矣,吾母以一人撑拒艰难,其困苦非有笔墨所能尽者……”[18]的确,穷家难当,后母难为。胡适曾言:“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19]尽管遭遇诸多苦楚,冯顺弟一身兼慈母与严父的双重角色,矢志不渝地培养胡适读书上进。
其一,为胡适筹措优厚的学金。冯顺弟望子念书心切,胡适不满4岁即入私塾。对于家用她向来节省,对于儿子的学金却出手异常大方。别的家长每年只送两块银元的学金,她第一年就送了常人的3倍——6块;而且逐年增加,最后一年增至12块。“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对于“两元”阶级的学生,先生自然不肯耐心教书,每天只教他们念死书、背死书。读书无趣味,自然会逃学,于是先生责罚,他们更加厌学,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对于胡适,先生受其母之嘱托特意为他“讲书”——“每读一字,须讲一字的意思;每读一句,须讲一句的意思”。
因此,胡适不感觉读书苦;并且喜读书中所记古人的嘉言懿行。“增加学金的大恩惠”不止如此——一位念过《四书》的同学,竟然不懂家信中“父亲大人膝下”是何意,这让胡适意识到:“我才明白我是一个受特别待遇的人……我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父亲母亲为我讲方字,两位先生为我讲书。念古文而不讲解,等于念‘揭谛揭谛,波罗揭谛’,全无用处。”[20]
其二,予胡适以“做人的训练”。40岁时胡适回忆:9年的家乡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冯顺弟几乎每天施以“晨训”——“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这一蕴含责任与期待的“晨训”仪式,让胡适铭记终生。此外,她的家教也很有特点——“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眠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这种颇能体现中国传统中“反求诸己”倾向的教育方式,对胡适养成“爱惜羽毛”的性格甚有影响。李敖曾有评价:“这种方式的教育或许有一个大好处,就是它可以培养小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不会在别人面前丢面子——膝被迫跪或肉被人拧。”[21]李宗仁晚年曾认为“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对此,唐德刚表示认同:这是“对胡先生很恰当的评语。胡先生在盛名之下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爱惜羽毛就必然畏首畏尾”。[22]胡适的确“爱惜羽毛”,不过这并非唐氏所言的“畏首畏尾”,而是自尊自爱的一种体现;唯有如此,知识分子在衰朽政治环境之中,才能有道义的力量与言说的空间。1922年5月27日,胡适就在日记中写道:“我们若不爱惜羽毛,今天还有我们说话的余地么?”[23]
其三,力主胡适离乡继续求学。胡适11岁时,私塾老师已经自觉无力教导,冯顺弟于是提出如何进一步读书的问题,胡适的二哥三哥并未立即回应。不过,她仍为此继续努力争取,1904年春毅然决定让年仅12岁有零的胡适远去上海求学。冯顺弟的这一举措意义非凡,充分体现了她的胸襟与眼光。对此,胡适写道:“她只有我一个人,只因为爱我太深,望我太切,所以她硬起心肠,送我向远地去求学。临别的时候,她装出很高兴的样子,不曾掉一滴眼泪。我就这样出门去了,向那不可知的人海里,去寻求我自己的教育和生活——孤零零的一个小孩子,所有的防身之具只是一个慈母的爱,一点点用功的习惯,和一点点怀疑的倾向。”寡母幼儿本来相依为命,此次分别之后,14年中胡适只回家三次,相处时间还不满6个月。对此,胡适深怀愧疚,在母亲逝世后写下令人恻然的《奔丧到家》一诗。[24]
上海求学后期——1909年中国新公学解散之后,胡适过了一段放浪形骸的堕落生活。一次因醉酒殴打巡警而被关一夜,次日看到脸上的伤痕和浑身的泥湿,胡适写道:“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想起‘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诗句,心里百分懊悔,觉得对不住我的慈母——我那在家乡时时刻刻悬念着我,期望着我的慈母!我没有掉一滴眼泪,但是我已经过了一次精神上的大转机。”于是,胡适开始积极准备官费留美考试。[25]留美期间,虽然家境更为凋敝,日子已困窘得必须典当首饰方能过年,但冯顺弟依然借贷为儿子购买所需的《古今图书集成》一部,无怪胡适感激道:“吾母遭此窘状,犹处处为儿子设想如此。”[26]
胡适一贯强调“容忍”,晚年更是表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他的“容忍”观其实深受母亲影响。胡适曾言“我母最大的禀赋是容忍”。[27]1918年在《先母行述》中,他沉痛地写道:“先母内持家政,外应门户,凡十余年。以少年做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其困苦艰难非有外人所能喻者。先母一一处之以至诚至公,子妇间有过失,皆容忍曲喻之;至不能忍,则闭户饮泣自责;子妇奉茶引过,始已。”[28]1930年在《四十自述》中,他更是详细描写大家庭中的妯娌间的矛盾[29],强调母亲“事事格外容忍”;实在不能忍时,方才以自己的方式表示反对。[30]耳濡目染之下,这种既重“容忍”同时又不失“抗议”的理念,成为后来胡适争取言论自由时一个突出的特点。此外,冯顺弟虽然待人仁慈温和,但是“很有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31],这在胡适身上也有鲜明体现。
1918年11月23日,含辛茹苦的冯顺弟溘然辞世,享年不过46岁。其时胡适归国不久,尚未能好好奉养母亲,对此非常自责——“生未能养,病未能侍,毕世劬劳未能丝毫分任,生死永诀乃亦未能一面。平生惨痛,何以如此!”同时,胡适认为母亲一生行实,“虽纤细琐屑不出于家庭闾里之间,而其至性至诚,有宜永存而不朽者……”[32]这种感受是胡适酝酿并提出“社会不朽论”的直接动机之一。在集中阐述这一观点的《不朽》一文的“跋”中,胡适就表示:“这篇文章的主意是民国七年年底当我的母亲丧事里想到的。”[33]
除了父母双亲的影响外,二哥胡觉的作用亦不可小觑。胡传死后,他实际上担负起家长的重任。掌握家中财权的他,不仅在家中境况并不宽裕之时同意并扶持胡适继续读书;同时,受过新式教育的他,在胡适实际求学过程中亦有不可忽视的牵引之功。譬如:胡适在私塾能自学时,建议他读《资治通鉴》,这是胡适“研读中国史的第一步”,不久他就动手编写一部《历代帝王年号歌诀》,可算是他“整理国故的破土工作”。胡适在澄衷学堂时,胡觉劝他读朱熹的《近思录》,这是胡适“读理学书的第一部”。[34]此外,胡觉还能“容忍”胡适沪上求学时期频频换校——6年间辗转4所学校而未获得一张毕业证书。1910年胡适准备赴美留学,亦有赖于二哥的张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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