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动与双赢
(一)明晰浙台海洋经济互动与双赢的理念
浙台两地依托海洋经济合作交流,有助于浙江拓宽“海陆联动”的战略内涵,推动两岸海洋经济集成创新。另一方面,浙台两地依托海洋经济合作交流,有助于构建具有浙台特色的对话合作机制,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受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启发,浙台两地海洋经济的合作联动,也可以服务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互动与双赢的理念建构,首先要有开放性的全局性观念、双向服务观念以及促进“双赢”的思路。台湾的发展离不开大陆各兄弟省市包括浙江省的支持。因此,要着眼于扬两岸之长,补两岸之短,积极宣传引导两岸海洋企业拓展更大的空间领域,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流动,寻找浙台两地海洋经济的招商引资线索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台办”的协调作用:一是搭建“平台”。借助大型商贸活动的机会,有准备有目标地为海洋经济互动双赢搭建招商引资、拓展市场的“平台”。二是提供依托。对台办事处可以为两岸海洋经济拓展市场提供助力,包括克服区域性的障碍,市场准入方面的上层攻关,提供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势态和专业市场调研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帮助企业寻求解决难题的办法,协调、疏通关系;有时也要在协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做些工作,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尽量挽回经济损失。这种依托,不仅是硬件服务,更主要的是软件服务。三是咨询、策划。为了使两岸海洋经济互动双赢取得实效,办事处可以发挥咨询、策划的作用。
(二)找准浙台海洋经济互动双赢的切入点
只有找准切入点,才能进一步扩大浙台两地海洋经济互动双赢的成果。海洋经济是两地经贸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是两岸沿海地区经济联系合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扩大浙台两地海洋经济的互动双赢,应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发挥对台机构以及政府民间驻外机构的宣传职能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海洋意识,进一步扩大海洋经济在浙台两地沿海经济区的影响。一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同时,还必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到浙台两地沿海地区采访,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让海内外客商进一步了解海洋、认识海洋、投资海洋。二是应深入企业进行宣传。近几年来,浙江沿海经济发展迅猛,深入这些知名企业宣传海洋,推介海洋不仅扩大了海洋在这些企业中的影响,还为两地企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人缘基础。三是以海洋为载体,加大对海洋经济如滨海旅游的宣传。充分发挥海洋经济的世界知名品牌效应,更进一步地向海内外客商,尤其是向台湾地区客商推介海洋、宣传海洋,与台湾各个涉海行业协会联络,有计划地组织重点涉海行业协会的台商到大陆观光旅游、商务考察。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充分展示浙江改革开放的新形象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进展。
(三)明确浙台海洋经济互动双赢的重心点
只有找准重心点,才能更好地为浙台两地海洋经贸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对接两地区,融入全球化”是发展两地海洋经济的重要战略,无论是哪方面的对接,归根到底还是产业对接,加大对台资的吸引和利用,加大与台湾经贸交流与合作应是浙台两地海洋经济工作尤其是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之一。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两地海洋经济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是发展浙台两地海洋经济的一个工作重心。发展两地海洋经济,一是要明确目标。近年来,随着浙江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外资的涌入和民营企业的崛起,使浙江的经济总量迅速膨胀,大批规模企业逐渐成形、成熟,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500强企业纷纷入驻浙江,使浙江企业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随着浙江一批中心城市的重新定位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升级,许多企业开始将产业链外移或外延。浙江与台湾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居地之一。随着两岸关系的逐渐平稳发展,台商到大陆置业的数量不断增长,作为沿海城市的优势明显凸现,我们应将这些企业作为联系的目标、工作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供浙台涉海企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加强两地海洋经济的互动发展。然后,再辐射到其他省市。
另一方面,浙江要依托海洋产业优势进行招商。海洋优势产业是推进经贸合作,进行招商引资的“强劲磁场”,应发扬优势,突出沿海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的特色,走特色招商之路。当前,台湾农业投资商正在向大陆扩张,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于承接台商海洋产业方面的资金、技术的转移和外延就能产生积极的作用。
(四)摸清浙台海洋经济互动双赢的结合点
只有找准结合点,才能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政府驻外机构接触面广,信息量大、活动空间宽。应积极发挥这些优势,统筹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一是传递信息。重点了解浙台两地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情况,及时反馈,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二是要加强与两地有影响、有实力的海洋企业家和知名人士的联系。通过有效的联谊活动,积极吸引他们回家乡投资办实业。(45)
二、集聚与发展
出于最大限度发挥海洋资源优势,提高海洋经济要素配置效率的要求,以及从浙江海洋资源特别是作为核心优势的港湾资源有限并且布局固定性的实际出发,推进海洋经济的区域集聚发展,是浙江未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必然应采取的空间布局战略。将空间战略的眼光从浙江本身、长三角地区扩大到台湾地区乃至全国和全球,是浙江未来建设的一个趋势。
(一)浙台海洋经济区域集聚发展的理论依据
所谓海洋经济的集聚发展,最核心的问题是通过生产要素向最适宜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区块集中,以空间布局的合理集聚来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进程。这一集聚发展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
1.海洋资源特别是作为战略核心资源的港口资源稀缺及分布固化
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认为,一个区域经济发展取决于要素禀赋等静态优势,也取决于产业竞争环境等动态优势。而产业集群推动的集聚发展,则成为提升区域国际竞争力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46)因此,考虑集聚发展问题,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浙江海洋经济资源十分丰富,其中作为战略核心资源的港口资源在全国各沿海省份中具有明显的优势,而且这种核心资源客观上具有稀缺性和分布固化性。这就要依照资源优势,以核心资源的所在区域和形成核心资源优势的产业链为重点来配置生产要素和实施空间布局,这是使生产要素向发展海洋经济的区域集聚问题的要旨所在。
2.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城镇化的互动进程
按照区域发展理论,区域集聚发展有三条主线,即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与城市的集聚发展,三者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从世界及中国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是城市化的先导,而城市化是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的内核。
3.按照产业链协作与有机联系的要求,建设共享性基础设施的导向
形成产业链是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而政府在出台产业政策、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好相应的基础设施系统等方面,对推进产业链的形成和经济发展,有其特定的职能作用。结合集聚经济发展的需要,核心问题是建好该区域支柱产业及其产业链运作所需要的共享性基础设施。就海洋经济而言,关键性的问题是要建好港口、交通及物流的相关设施。(www.daowen.com)
(二)浙台海洋经济区域集聚发展的战略举措
1.以整合要素资源,发展大港口、大产业、大项目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着力点,促进增长方式转变,构筑港口经济、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有效支撑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政策扶持的功效,积极优化经济结构布局,推进要素资源整合与集聚。重点要抓好岸线利用、港口产业、临港工业与现代物流业联动发展的专项规划与实施,通过港口开发、建设和功能扩展,培育和扩展港口产业、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复合型产业链。要处理好市、县间的规划衔接与协调,特别是在涉及重大战略举措和利益关系的规划上,要考虑到拉动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岸线资源利用上达到双方互利共赢;专门性规划作出的空间布局谋划,要使市、县二级的发展战略在实施上处于最佳或较佳的结合点上。加快发展二、三产业,调整海岛型产业结构,推进海洋经济的快速全面发展。要把吸引核心型、大规模企业进入港口、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作为港口与临港产业走在前列并以此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举措,使核心型、大规模企业在海洋区域内的投入和产业项目切实起到带动二、三产业发展的作用。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和扩展发展空间,着力做好吸引投资、合作项目和引进企业的招商工作,为建设海洋经济区提供更大的发展平台。要努力扩大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切实扩大招商引资领域,要以海洋资源开发、海洋产业培育和临港产业发展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为招商引资的重点。要放开基础设施的投资限制,对那些能形成市场营运能力的基础设施项目,要鼓励多元投资、多方参与。
2.以改善要素制约为着力点,增强和完善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构筑推动海洋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要素支撑体系
扎实抓好水、电、土地(围垦)及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的制定和相关重点项目的实施,通过增加短缺要素供给和提高利用效率来缓解和改变海洋经济的区域性要素制约。合理预期今后发展对要素供求情况的需求,加快海洋经济区域电力输变电工程、从陆域引水工程(或海水淡化工程的比选)的立项及实施。要继续把围垦海涂作为增加土地后备资源特别是发展二、三产业用地的有效途径。改善要素制约既要开源又要节流,重点是鼓励支持低水耗、低能耗、无污染的节约型、清洁型行业及科技含量高的新兴行业的发展。政府要出台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政策措施,譬如城市化中土地的高效利用、工业园区推广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鼓励用山坡地和海涂作为经济建设用地。同时,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发展海洋经济的导向,对引进产业、项目及企业出台产业支持目录,并制定相应产业政策。
3.顺应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国内区域经济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趋势,准确定位,协调与区域内其他省份尤其是与上海的关系,在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求得发展
具体来说,在引进台资与海洋产业承接上,预防重复建设与产业雷同。在人力资本深化上,力求与浙江海洋产业结构特色相适应。通过区域合作打造长三角地区国际制造中心,加快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机制一体化的步伐。浙江应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其他省市的沟通协调,积极向中央争取条件,在两岸共同市场拟建背景下,率先建立由长三角各区域与台湾投资参加的、利益共享的自由贸易区,为涉海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提供良好的关税条件和一体化制度保障。
4.吸引台湾现代海洋服务业,完善集群功能,促进浙江海洋产业集群的内涵式发展
集群式的轻型加工业要求现代服务业的配套发展。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中(通常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产业集群可以通过提高生产率、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形成区域品牌优势、提升区域竞争力来完善集群功能。现代经济发展实践同时表明,由于具有广泛的关联效应,服务业对于提高整体经济绩效和生产率至关重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主体已经从原来的制造业转换到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增长远远超出服务业的平均增长。浙江制造业产业集群虽已形成一定规模,但在一定意义上只是加工业在空间上的聚集,功能集聚远未实现,尤其是为产业集聚提供支撑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因此,引进台湾资金和承接台湾海洋产业关键是要引导浙江海洋产业向内涵式集群发展,即强化集群内的生产服务功能。同时,强化海洋产业集群的研发体系建设,加强海洋产业集群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海洋产业集群内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海洋产业集群的信息体系建设。
三、分工与合作
(一)浙台海洋经济阶梯形垂直分工的基本特征
阶梯性传递是指发达国家向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转移资本和技术,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又向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转移资本和技术的国际分工格局,它引起了资本与技术构成的垂直分工。随着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从而推动生产要素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以寻求最佳的资源配置。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和影响下,世界性的产业结构正在不断进行调整,促进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并形成三个不同层次的国际分工格局。处于第一层次的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它们在高科技方面的领先地位,逐步建立起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同时把某些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力密集相结合的产业大量向劳动力成本较低而劳力素质较好的国家和地区转移。处于第二层次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包括亚洲“四小龙”,由于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实力,一方面紧随发达国家,致力于发展某些高技术产业,另一方面则把已成为夕阳工业的部分劳力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劳力成本更加低的国家和地区。
从资本技术构成的差异及由此表现出产业结构类型和贸易类型的不同进行考察,亚太地区产业分工表现为:日、韩等发达国家处于分工格局中的第一阶梯;亚洲“四小龙”等构成第二阶梯;东盟等准新型工业国家属于第三阶梯。不同分工的阶梯之间,以贸易和投资为主要形式,表现为经济互补的阶梯性传递。第一阶梯主要输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第二阶梯主要输出资本、劳动密集型产品;第三阶梯则向第一、第二阶梯输出劳动密集型初级产品。从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及由此表现出来的产业结构类型和贸易结构类型来看,基本上可以归属于第三阶梯。因而浙台两地海洋产业分工属于由第二向第三阶梯垂直传递的类型。
浙台两地海洋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导致了两地间产品比较优势的存在,从而使双方的海洋产业互补与合作获得利益的内在冲动。这种利益是通过不同分工形态的要素交换实现的。目前浙台两地海洋产业结构及工资水平仍有较大差异,使得双方的出口结构或具有国际比较利益的产品不尽相同。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适应岛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台湾海洋产业结构开始从过去的以劳力密集型产业为主向以技术及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变。在这过程中,大陆成为台湾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最主要基地。这种分工方式的改变产生了相互之间阶梯性的交换关系,形成了浙台两地海洋产业互补的层次性。浙台两地海洋产业分工合作因生产层次的不同,主要表现为传统劳力密集型海洋产品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海洋产品的垂直分工格局。
(二)浙台海洋经济由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转换
浙台两地海洋产业分工与合作存在着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目前两岸海洋经济均处在产业调整阶段,台湾正致力于从劳力密集型海洋产业升级为资本技术密集型海洋产业,浙江也正在积极进行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例如大力发展海洋高科技产业,由此,两岸处在相似的调整转换阶段。浙江一方面大力吸收台湾地区转移出来的劳力密集型海洋产业,另一方面又积极利用自身科技、人才、市场的优势,吸收台湾产业资金,运用台湾发达的国际营销网络,发展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劳力密集相结合的海洋产业。浙台两地海洋产业合作水平分工模式则逐渐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除了上、下游间的生产合作外,由于浙台两地明显的工资差异,同一类海洋产品也常分别由两地共同生产。台湾厂商为了提供客户更多的选择及低廉的价格,分别在两地生产同属一类但品质或生产特性不同的海洋产品。有些台商在大陆投资设厂,生产与母厂基本相同或略有差异的海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满足客户各种不同的需求,从而形成海洋产品水平分工的特征。
由于海洋经济结构的差异,两地海洋产业分工不彻底、不完全的特征,使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交叉共存。台湾海洋产业结构虽然工业化程度较高,但是技术密集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浙江海洋产业结构中还存在着大量的传统产业,但在一些部门内的某些技术又具有世界水准,部分行业的发展水平接近或相当于台湾,甚至领先于台湾。从近年两地出口结构变化情况看,几乎所有海洋高科技产业类别均出现“大陆成长,台湾衰退”的现象。
(三)浙台海洋经济分工与合作的多元化的特征
由于边际成本递增、规模经济效益、需求偏好相似等因素的相互作用,浙台两地海洋经济的分工合作呈现多元化形式。1992年以来,台湾与大陆海洋产业分工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宽,除生产型领域外,还扩大了海洋旅游业、海洋物流业、海洋服务业、海洋高新技术、海洋能源开发等领域。台商在浙江的投资层次由原来的第二产业的一般海洋加工工业向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深加工工业发展。台商投资的技术含量也不断攀升,从传统的劳动型产业逐渐延展到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
随着台商投资大陆深度和广度的加深,台资向浙江海洋产业投资的类型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态势,除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继续拓展外,海洋资源地开发型、海洋环境利用型、海洋技术合作型、海洋市场占领型等投资形态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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