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台两地在海洋渔业中的合作交流
由于浙台两地渔民在相近海域捕捞,两岸渔业的民间往来一直不断,尤其是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浙台两地有组织、有规模的交流频度逐渐加大,层次不断提升。如果将其作一个人为的划分,浙台两地渔业交流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36)。
(一)浙台两地海洋渔业合作交流的启动期
浙台两地海洋渔业有组织的民间交往始于20世纪80年代。通过民间渠道促进浙台两地海洋渔业的交流与合作,是两地渔业交流的一大特色。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81年,中国水产学会第二届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出了《致台湾水产界同仁信》,表达了大陆水产界与台湾同仁沟通与合作的愿望,得到了台湾水产界的积极响应。1988年,中国水产学会首次邀请20余名台湾水产专家及企业代表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全国畜牧水产饲料学术讨论及展览会,开启了两岸渔业界包括浙江与台湾两地的海洋渔业的合作交流之先河,使浙台两地海洋渔业交往的愿望变成了现实。之后,中国水产学会于1989年邀请6家台湾水产企业及部分水产科技人员参加了在武汉举行的展览会和学术讨论会。通过这两次规模较大的交流活动,使浙江与台湾两地的渔业界互相之间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为日后两地的加强交流与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浙台两地海洋渔业合作交流的发展期
台湾水产界对与浙江渔业界的交流与合作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和加强交流的愿望。1990年,中国水产学会(大陆)于1990年邀请以“中国水产协会”(台湾地区)理事长曲铭先生为团长的“台湾大陆水产业考察团”到大陆考察访问,这次访问也包括浙江水产界。通过考察与交流,双方增进了了解,增加了信任,增强了两岸渔业合作的信心。考察结束时中国水产学会(大陆)常务副理事长钱志林(农业部水产司副司长)与“中国水产协会”(台湾地区)理事长、台湾大陆水产考察团团长曲铭先生签署了《共同意向书》,就两岸在渔业劳务、远洋渔业、渔业纠纷与管理、渔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水产贸易、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和渔船修造等八个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达成了共识。这是海峡两岸在阻隔40多年后,台湾与大陆渔业界形成的第一个书面文件,为两岸渔业界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开拓了更广阔的领域,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肯定。此后,两岸渔业交流一直比较活跃,双方几乎每年都组团进行互访,中国水产学会(大陆)多次邀请台湾地区有关学者专家到大陆考察访问、参加研讨会,并于1997年、2003年与“中国水产协会”(台湾地区)共同在台北举办研讨会,中国渔船渔机行业协会(大陆)、中国渔业协会远洋渔业分会亦组团赴台进行交流访问。其中,浙江省组织的渔业团也多次赴台考察访问,领域涉及渔业科技、养殖技术、苗种生产、病害防治、水产品加工与流通、远洋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管理等领域。
(三)浙台两地海洋渔业合作交流的活跃期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浙台两地渔业交流的层次不断提升,由科研、学术、技术、企业层面的交流上升到渔业行政管理层面的交流。2001年,台湾农业委员会渔业署新任署长胡兴华先生以“中国水产协会”(台湾地区)会长的身份率台湾渔业考察团赴浙江参观访问,就浙台两地渔业生产和管理情况、海上渔业救助、渔事纠纷的协调与处理、渔业资源的管理与利用、水产养殖技术交流与苗种交换以及对台输出渔业劳务等问题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交换了意见。2003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随大陆渔业考察团赴台湾交流访问,对台湾的渔会组织、渔港建设与管理、水产养殖业、水产品市场营销等进行了重点考察。双方认为应在浙台两地渔工输台、渔业资源管理、查处电鱼炸鱼等非法捕鱼活动、海难救助、健康养殖合理用药、远洋渔业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2009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和台湾宜兰县牵手联谊,在渔业方面签订了合作协议。玉环县和宜兰县隔海相望,两地渔民语言相通,习俗相近,两地渔民在同一海域生产作息,互相往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合作开展之后,两地的渔民将合作开发远洋渔业、海水养殖和水产品深加工业,共同开发海产品市场。台州玉环县设立了台湾渔业合作基地,全方位为台湾渔船提供专用码头,修造渔船和渔需物资供给,培养和储备一批适应台轮需要的技术渔工,重整玉环大麦屿口岸对台渔工劳务市场,并为台湾投资者来玉环投资渔业提供优惠政策。此外,两地在合作协议中互相承诺,对发生在各方海域内的渔船安全事故,合作双方都将无条件提供援救。
2009年11月8日,由海峡两岸10个民间团体联合举办的两岸农渔水利合作交流会全体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贾庆林同志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出席会议并致词。两岸农渔水利界代表和专家学者围绕两岸自然灾害预防及灾后重建合作、两岸农业技术及产业合作、两岸渔业合作发展趋势及两岸水利合作愿景、两岸气候的合作契机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达成广泛共识。贾庆林指出,促进两岸农渔业加强交流合作,是全面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多年来,在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下,两岸农渔业交流合作取得长足发展,为双方进一步密切交流、深化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当前,大陆正致力于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战略性的宏伟工程。台湾也在积极打造精致农业,推动农村再生、海岸新生。两岸共同面临着深化渔业合作、加强台湾海峡渔业资源养护等重要课题。两岸农渔业互补优势明显,合作潜力巨大。两岸全面双向直接“三通”的实现,进一步为两岸农渔业加强交流合作提供了良好条件。两岸农渔业发挥各自优势,扩大交流合作,必将有利于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和双方优势的整合,有利于提高两岸农渔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增进两岸农民和渔民的福祉,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两岸就防治水灾、水资源配置和管理、河海整治、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开展交流合作,前景十分广阔。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致词中表示,坚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是两岸未来寻求建立和平架构的重要前提,更是维持台海和平的不二法门。两岸不仅要和平,更要进一步合作。两岸应构建“合作机制”,让两岸人民不但可以“共患难”,更能“共富贵”,最终形成“共同体”,不但在现实上唇齿相依,更要在情感上休戚与共。大陆心系台湾,台湾关心大陆,这种兄弟之情、同胞之爱,才是两岸分不开、离不了的根本联结。同时,两岸应取长补短,结合技术、人力与资金,通力合作,迎头赶上,形成值得中华民族自豪的绿色能源产业。(37)(www.daowen.com)
在浙江宁波举办的此次两岸农渔水利合作交流会上,由亲民党副主席张昭雄在会上宣读了《两岸农渔水利合作交流会共同倡议》(38):(1)积极拓展和丰富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渠道与方式。两岸应充分利用大陆的土地资源、市场潜力与台湾的农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经验,优势互补,促进两岸新型农业的发展。鼓励两岸业界合作发展农业生物科技产业。推动建立两岸农业合作的常态性协商机制。共同弘扬中华民族的农业文化。(2)推动两岸农渔村、农渔民交流,繁荣农渔村经济。加强两岸休闲农业、休闲渔业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岸农渔民福祉。(3)促进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并完善销售协调机制和建立稳定通道。拓宽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展销和加工渠道,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良性发展。加强两岸农产品生产及流通领域行业组织的直接沟通与对口合作,推动两岸就农产品通关、检验检疫等技术性议题进行协商并尽早取得共识。继续支持大陆相关机构组织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并在台湾农产品滞销时启动两岸协调机制,维护台湾农产品市场的稳定。继续研拟直接嘉惠台湾农民的政策举措。(4)支持建立两岸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积极推进两岸在农产品检验检疫方面的合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两岸动植物疫情疫病的传播扩散,确保两岸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5)促进两岸农业领域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两岸依法加强保护各自注册的对方企业在农业科技方面的商标及专利。加强对台资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6)积极促进在浙江、湖南、四川和黑龙江省设立新的台湾农民创业园。亲民党方面将率先与浙江省有关方面合作,共同积极推动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7)推动两岸渔业资源合作,促进台湾海峡渔场资源永续发展。促请两岸有关方面尽快协商建立台湾海峡资源养护机制,共同养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鼓励两岸渔业界在台湾海峡共同举办渔业资源增殖活动。研拟在适当时机,检讨增加进口台湾渔产品零关税项目。推动合作发展远洋渔业,共创两岸渔业经济荣景。(8)确保两岸渔业船员劳务合作规范、有序、良性发展。推动建立两岸渔业劳务合作对口磋商、突发事件处理及定期通报等管理机制,保障两岸渔业船员正当权益。(9)加强合作,为两岸渔民海上安全作业创造良好条件。建立两岸渔业信息交换和渔业作业安全机制。继续加强两岸在海难救助方面的合作。创造条件,相互为对方渔船提供补给。建立两岸渔事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公正、合理地解决两岸渔船海上作业纠纷,保障两岸渔民合法权益。(10)支持推动两岸水利事业交流合作。鼓励开展考察、研讨和交流,积极探索两岸水利交流与合作的途径,促进两岸在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技术、灌区管理和保护农业生态系统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11)促进两岸共同节能减排,合作发展绿色能源产业。鼓励两岸专家学者展开学术交流,促进节能减排科研成果的开发与利用,推动建立两岸绿色能源产业促进平台,协助两岸产业界共同拓展两岸及全球市场。(12)加强两岸在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防范、救援、重建等领域的合作。共同促进两岸本着人道善意、自愿互助、相互尊重、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强在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防御、紧急救援及灾后卫生应急等方面的业务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两岸共同的救难标志、气象资讯研究交流及救灾互助平台,增强两岸共同防御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两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0年6月,在浙江省省长吕祖善访台期间,浙江水产学会与台湾水产学会在台北签署了《海洋与渔业学术交流与合作意向书》,确定了浙台水产学会合作举办学术论坛,共同研讨、交流海洋与渔业科技研究成果的意向。9月28日,借2010年浙江省渔业博览会召开之机,由浙江省水产学会与台湾水产学会共同举办的“现代渔业科技论坛”在绍兴柯桥隆重举行。论坛围绕“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就渔业科技发展、渔业生物学研究、渔业资源养护与捕捞技术、渔业资源增养殖、水产食品安全管理以及两岸渔业经济合作等问题展开学术讨论。这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将对增进浙台两地渔业科研工作者的交往,加强两岸在渔业经济、渔业科技、渔业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推进浙江与台湾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年,在绍兴柯桥举行的浙江省渔业博览会上,台湾渔会组织渔民来浙推介台湾的优质水产品。(39)近年来,浙台两地一系列的交流合作活动,为两地渔业的进一步发展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0年7月,台湾“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的女儿宋镇迈率台湾聚利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欣跃等一行8人到舟山,就舟台渔业合作事宜进行了为期2天的考察交流。此间,重点洽谈了“海峡两岸远洋渔业合作基地”项目,并实地考察了舟山市规划中的远洋渔发展基地钓浪湾围垦工程和定海西码头渔港。“海峡两岸远洋渔业合作基地”项目由浙江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舟山震洋发展有限公司和台湾聚利顺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定位为“一个中心、四大基地”,即两岸“远洋水产品集散中心、远洋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远洋渔业技术交流推广基地、远洋渔业劳务基地、远洋渔业补给基地”。项目核心为两岸远洋水产品集散中心,目标是集聚台湾远洋水产品及舟山本地远洋渔船渔获物,并进而吸引全国各地的远洋渔获物在集散中心交易,逐步建设成为全国性的远洋渔业产品的集散中心和价格中心。项目预计陆上用地面积3000~4000亩、水域面积100公顷,港区岸线2~3千米。时任舟山市副市长刘宏明专题就“海峡两岸远洋渔业合作基地”项目主持召开了座谈会,舟山市发改委、市海洋与渔洋局、市台办、市外经贸局、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舟山市政府对“海峡两岸远洋渔业合作基地”有意落户舟山表示了欢迎,认为该项目对整合舟台两地渔业资源,致力提升两地远洋渔业的质量与效能,打造舟山全国一流的现代化渔业基地具有重要作用。(40)
二、浙台两地在海洋旅游业中的合作交流
跨海旅游的合作交流方面,2008年6月,海协会与海基会签订《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浙江省被确定为首批开放的省份之一。(41)7月18日,浙江省居民赴台游正式实施,标志着浙台两地交流与人员往来步入新的阶段,具有重要意义。赴台游开放以来,浙江省涉台部门和旅游部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现了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目标,得到两岸同胞的普遍认可,书写了浙台两地交流的多项纪录。2009年7月8日,“海洋拉拉”轮搭载318位台州各界人士,从台州港大麦屿港驶向台湾宜兰苏澳港,标志着浙江与台湾之间的两岸海运直航正式起航。2009年8月31日,宁波与台湾开通两岸直航定期航班,使浙江省成为两岸定期航班数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对台空港。
浙江省居民赴台旅游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市场兴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截至2009年8月31日,全省已组织赴台旅游团3487个,赴台旅游的浙江居民达99446人次,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总数的1/5。同时,台湾同胞到浙江旅游的人数也逐年增长,2008年达到91万人次。台湾已成为浙江旅游业界重要的客源市场。二是齐心协力,两岸合作机制逐步完善。随着浙江省居民赴台旅游市场的发展,各级涉台、旅游部门通过完善机制,营造安全、有序的赴台旅游环境,引导浙江居民赴台旅游;台湾观光部门也积极响应,举办各种培训班,建立认证购物店和购物纠纷处理机制,为大陆游客提供良好的购物消费环境。三是项目丰富,赴台旅游充满活力。随着浙台两地直航和海上客运直航的开通,浙江居民赴台旅游空中可以选择飞机从杭州或宁波直航台湾本岛,陆地可乘坐火车从厦门通过“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地区直接往来”渠道进入台湾,海上则可从玉环乘坐海运客轮直航台湾基隆。除了便捷的交通,丰富的旅游项目也吸引了广大游客。在环岛游为主的常规项目外,浙江省各级组团社设计开辟了蜜月婚纱之旅、医学美容之旅等特色主题游项目。四是密切协作,两岸业界互动初显成效。赴台旅游以来,两岸业界密切互动,金门、南投、苗栗、宜兰等县先后派出旅游推荐小组来浙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浙江居民推荐台湾旅游资源;浙江省各地组团社也前往台湾进行旅游推广活动,开展旅游互动。杭州天目山与台湾阿里山缔结为姐妹山,普陀山风景区与台湾“旅行公会”结为友好合作关系,省旅游协会与台湾多个旅行社团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两岸业界资源共享、市场互动的格局初步形成。(42)2010年,浙江旅游协会与台湾“观光协会”等签订系列协议,两地着力提升“三通”水平,在信息交流、服务对接、宣传营销等方面深化合作。台州、基隆签署友好港协议,开通海上定期客运航班。通过健全“客货并举、多点直航”的交通体系,为浙台人员往来交流架起更便捷的通道。(43)
三、浙台两地在海洋教育业中的合作交流
近年来,浙台两地海洋教育事业合作交流也不断推进。例如,2010年,为进一步加强两岸海洋类高校之间的合作交流,促进两岸海洋教育、海洋科技与海洋事业的发展,浙台两地姐妹高校浙江海洋学院与台湾海洋大学于2010年达成了5项实质性合作交流内容。其一,决定每年举办两岸海洋类高校校长论坛,由参与的海洋类高校轮流筹办。其二,构建浙江海洋学院与台湾海洋大学水产生物、海洋文化领域的交流合作平台,筹建两岸海洋文化研究中心和海峡两岸水产生物研究中心。其三,自2010年起,双方每年选派3到5名教师赴对方进行讲学或合作研究,时间控制在2个月内,具体事宜由双方职能部门进一步联系落实。其四,自2010年起,双方每年选派5名学生赴对方学校学习,学习时间暂定为1年,双方互相承认学分,具体选派方法以及费用解决方案按对等原则由双方职能部门具体商定落实。其五,2010年5月在舟山市由浙江海洋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台湾海洋大学联合主办国际海洋头足类渔业学术大会,大会筹备工作由浙江海洋学院负责。(44)这些海洋教育事业方面的合作进展为浙台两地海洋经济的发展、合作交流的深层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智力基础。
除了上述领域,近年来浙台两地在海洋产业对接协作、海洋科技联合攻关、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浙商台商贸易往来等方面还有许多实践进展,尤其在海洋科技、农林水利、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渔业等领域合作势头良好,两地的经济合作凸显出鲜明的“海洋特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