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自然到文明:人类学中的文化研究

从自然到文明:人类学中的文化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研究了人所采用的工具之后,我们将转过来探讨人用来维持自己生存和进行防卫的技术手段。对人来说、获得每天的食物是第一需要。澳大利亚的猎人捕捉小袋鼠也是这样。例如,澳大利亚人显然是为了打猎而驯养他们本地产的野犬。直到欧洲品种的狗分送到全世界以前,狗在原始部落中并非普遍闻名。鹰猎成为中世纪蒙古皇帝的娱乐,这使它获得了高度的发展。

从自然到文明:人类学中的文化研究


  在研究了人所采用的工具之后,我们将转过来探讨人用来维持自己生存和进行防卫的技术手段。对人来说、获得每天的食物是第一需要。在热带森林里,蒙昧人很容易生活,他们吃自然赐予的食物,例如,像安达曼群岛上的居民们那样,他们采集水果蜂蜜,在浓密的丛林里猎取野猪,在河岸上捉鳖和捕鱼。巴西的许多森林中的部落,虽然也从事一点农业,但主要是靠自然给予的食物生活。原始人最后也没有遭受贫乏,因为在他们周围有许多野兽在繁殖着,河里的鱼繁衍成群,同时,森林给予他们丰富的根茎、球茎、南瓜椰子、豆角以及许多其他果实。他们采集野蜜、鸟蛋、腐朽树木中的幼虫,也不嫌弃昆虫,甚至吃蚂蚁。掘土棒是这些原始采集者们的主要工具之一。
  在果实较少的地方,蒙昧人的生活,只有到了禽兽和鱼多的时候,才能过得好些。当缺乏这些的时候,生活就变成为了寻求食物而不断奔波。例如,澳大利亚人沿着荒野游荡,寻找可食的根茎和昆虫。落矶山中的低级部落,采集松果和浆果,捉蛇和用带铁梃子的木棍把蜥蜴从洞中拖出来。火地岛的居民沿着令人败兴的、凄凉的河岸游荡,以食软体动物为生,以致在许多世纪中,贝壳和鱼骨以及其他垃圾在这里形成了一排排长长的堤岸,比这里的水所达到的任何水平都高。
  这类贝壳堆,或“贝丘”,是这类部落过去的藏身处所,全世界的河岸上到处可见。例如,在丹麦的河岸上就发现了它们,考古学家在其中翻寻,寻找生活于石器时期的原始西欧人的遗留物。这种人的生活有些像火地岛居民的生活。
  在人类文化的整个水平上,从没有其他生存手段的蒙昧人开始,直到已经开化的部族为止,都有狩猎和捕鱼;不过在这种已经开化的部族那里,禽兽和鱼只是从农村定期得到的粮谷和肉类的一种补充。仔细观察一下猎人和渔夫的手段,我们就会看到,它们大部分都来源于较原始的文化阶段。
  巴西森林中的土著居民们,他们全部生活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跟踪寻找禽兽,他们机敏地完成这一工作;而这种机敏会引起旁观者的惊讶。作为猎人的博托库多人,活动在丛林周围,了解每一种鸟兽的习惯和特征。浆果和外壳的残余向他们表明:什么动物曾在这个地方吃食过。他们知道,到怎样的高度,经过的犰狳就会把叶子混合起来,于是就可以把它的足迹跟蛇或栖在陆地的龟的足迹区别开来,从而顺着它那鳞甲在泥泞中留下的爪痕追踪到它的洞穴。这种蒙昧人的嗅觉也是如此灵敏,往往在他们跟踪寻找野兽时靠这种嗅觉的帮助。
  他们善于隐藏在树后模仿鸟叫和野兽叫,以便把它们引诱到他那用致命毒药浸过的箭的射程之内。他们甚至学会了翻动鳄鱼带来放置在河岸树叶下的粗糙的蛋,使它们彼此互相磨擦,来引诱鳄鱼。如果有只被他们枪杀的蹲在某种大树枝干上的猿猴,仍然由尾巴挂在那里,他们就会顺着悬挂生长的蔓生植物爬上去取它。没有一个白人能够攀缘这种蔓生植物。最后,他们满载禽兽和有用的野产品,如供做吊床用的棕桐树内皮或准备做饮料的浆果,顺着太阳和高低不平的土地,顺着放直的树枝,穿过浓密的森林,去寻找通向他那茅屋的归途。
  在澳大利亚,土著猎人长时间躺在埋伏地点,以靠近水源的树丛做有效的掩护,直到袋鼠来这里饮水。他们能整日整日地跟踪追逐袋鼠;在不大的火堆旁过夜,以便在黎明时重新开始追逐。他们一直在风中追随,力求不被发觉,等待时机,最后终于得以靠近袋鼠,投出他那很少失误的投枪。土著人一起追捕时,他们用枯树干在两边安装棚篱,像长长的两翼一样,中间口子通向某种陷讲,然后就把袋鼠赶到那里面去。他们还布置大围捕,围绕着半英里大小生有树丛的地区呼喊,叮叮当当地敲击武器,把所有的野兽都赶到圆周中央,于是他们缩小包围,并使用投枪和棍棒。澳大利亚人在捕鸟时也表现了类似的机智。土著人在水下游泳,通过芦苇管来呼吸,或者用水草盖在头上游泳,以便潜入野鸭群中,然后把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拖入水中,掖入自己的腰带里。
  在这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猎取野鸭的普通形式的著名方法。这种方法在世界上彼此相距十分遥远的地区都可以见到,旅行家们很难猜测:这种方法的想法,是由一个部落向另一个部落传播开来的呢,还是多次由不同的部落和部族完全单独萌生的。在尼罗河上也可以看到这种方法。在那里,一个看来无害的南瓜在水禽中间漂游,它里面却隐藏着一个游泳的埃及人的头。澳大利亚的猎人捕捉小袋鼠也是这样。他把带羽毛的鹰皮拴在一根像钓鱼竿般的长木棍上,一边发出相应的叫声,一边让它摆来摆去,直到把动物吸引到猎人便于拿枪刺它的树丛中来。
  在印第安部落“犬肋骨”(dogrib)中间施用的猎取北方鹿的方法,是以伪装捕兽最完善的方法之一。两个猎人伪装鹿,前一个一手拿鹿头,一手拿一捆树枝。他照活鹿所做的那样,使鹿角同树枝磨擦。两个猎人一起用脚的动作模仿鹿的前后脚。他们就用这种方法进入到鹿群中间,并且杀死最优良的鹿。英国的捕鸟者直到不久前,还习惯于藏在靠轮子移动的木马后面。著名的英国俗语——“以谁来作掩护马”(即藏在谁的背后)中仍然记着这件事。这个俗语现在还常常被人们使用,但人们却已不了解它本来的意义了。
  带狗打猎起源极早,在开化的部落中也常常见到。例如,澳大利亚人显然是为了打猎而驯养他们本地产的野犬。大多数北美印第安人也有自己当地的猎犬。直到欧洲品种的狗分送到全世界以前,狗在原始部落中并非普遍闻名。例如,纽芬兰岛上的土著显然从前就没有狗。
  猪豹或“齐塔”(cheetah)是最大、最凶猛的动物,人利用它凶暴的天性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印度和波斯,人们用铁笼子把它运到田野里,然后放到上等野兽面前。叫它扑向猎物时,猎人就用一块带血的肉去引诱它,并给它一条动物的腿作为它在这次攻击中应得的一份。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已经听到关于猛禽的说法。人们训练猛禽到空中去杀死飞禽,或把飞禽驱入网内,以及用爪抓住兔子。鹰猎成为中世纪蒙古皇帝的娱乐,这使它获得了高度的发展。在蒙古,按照马可·波罗的记述,伟大的汗坐在两只象驮着的轿子里,轿上悬挂着金线织的锦缎,覆盖着狮子皮;他来到旷野里消遣,观看他的成千上万饲鹰者嗾鹰扑向野鸡和灰鹤的场景。
  鹰猎从东方也传遍了欧洲。在古代的英国人中,鹰猎也十分闻名。如有必要象征性地描写中世纪的话,除了那种骑在马上、臂上架着带遮头的鹰的骑士和太太的形象,未必能够再选出更具有特征意义的形象了。现在,鹰猎在欧洲几乎是灭绝了,但是在今日,旅行家可以在它初次出现的亚洲某些地区,在波斯或与之邻近的地方更好地去研究它。但是,在这里,跟由狩猎而引起精神上的激动、愉快比较起来,获得营养品就起着完全第二位的作用。这一点,特别显现于像下面这种情况:骑在马上去猎取类似鹿那样的捷足动物。国王猎取鹿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宫廷仪式,参加的有骑兵队和穿着华美礼服的高官显贵。诚然,这类嬉乐在现代欧洲已经趋于衰落,但是,迄今仍在宫廷担任管理捉鹿的猎犬和世袭饲鹰头职务的贵族,就可证明这些嬉乐往日在英国宫廷生活中所起的那种作用。
  由于用火器来代替弓和枪,现代猎人屠杀禽兽的能力大大地增强了。从猎取水牛的美洲土著猎人中,可以很好地观察使用步枪的影响。从前他们冲进水牛群,对这些动物进行了轻率的屠杀;现在,在白人及其来复枪的帮助下,对动物就进行了更加疯狂的杀戮,以致旅行冢们常常在整里整里的地方,发现仅仅只为皮和牙齿而遭杀害的水牛的腐烂尸体,嗅到它们的腐臭气昧。
  在文明世界,就像禽兽的储存量一样,为了维持人的生存而对禽兽的需要性大大减少了。这也像因为屠杀禽兽那样,是因为农业兴盛起来了。但是,猎人生活从最古的时候起,对人来说就是坚毅和勇敢精神的学校。在这种生活里,成功乃至狩猎过程本身,都给人一种最紧张的愉快。因此,狩猎是在它的实际利益已经减少以后人为地保持下来的。在已经开化的国家里,在狩猎按其困难性和危险性来说,都十分接近野蛮人生活条件的地方,可以研究狩猎的最高形式,可以研究在苏格兰如何猎取野乌鸡,在澳大利亚如何猎取野猪。至于谈到射击那些例如像后院任何一只母鸡那样的,用粮食喂养得如此驯顺的野鸡,那是狩猎的最可怜的方式。
  现在我们转过来谈谈用罗网陷阱捕捉禽兽的方法。在澳大利亚可以看到这种方法之一种极有兴味的最简单形式。在那里,土著人躺在岩石上,手里拿着一条鱼假装熟睡,直到大鹰或乌鸦来叼住这块诱饵不放。自然.它们就落入了饥饿人的手中,他就把它们捉住并且吃掉。原始的猎人们很容易想到借助狼阱来捕捉野兽。狼阱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普通的陷阱,其深浅以掉进去的笨重动物一下子蹦不上来为度。蒙昧期的猎人们挖掘这类陷阱,并用枯树枝或草皮把它覆盖住,就像非洲的布须曼人,为了捕捉河马或大象所做的那样。在软毛兽繁殖的地方,猎人们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安置狼阱。最聪明的是用木板盖住陷阱,只要动物一踏上这块木板,它就会翻动。不只是狼阱,就是其他一般形式的捕捉器,所根据的也是这个原理。只要动物一踩中机关,捕捉器就砰地一声关闭,就拉紧绕在它身上的活套,或把标枪投到它身上。所有这些方法,在未开化世界都是非常闻名的。
  借助拉紧握在手中或固定在棍端的活套捕捉鸟兽的技术,到处流传。最熟练地用套索捕捉的例子,想必就是墨西哥的骑马牧童坐在马上抛掷套索。但是,应当指出,它不是美洲土著人的发明。它是由西班牙人连同它的名字一起带来的,它的名字不是别的,正是经过改造的拉丁词,意思是绳。为了用套绳来捕兽,就必须把它放在野兽经过的窄路上,以便野兽能够把头伸到它里面去。例如,北美的印第安人就是这样做的。但是,也可以把套绳固定在某种使之向后弯曲的树枝上,当动物碰到它时,它就伸直开来,于是就捉住了这个动物。或者像马来半岛上的蒙昧人所做的,把带有韧性竹竿的枪安置在隘路上,把竹竿弯成弓形,当动物使竹竿放松时,枪就刺进了它。我们已经提到过这样的假设:这类捕捉装置首先导致弓箭的发明。在像西伯利亚这样的地方,就是把真正的弓和箭安装成捕兽设施。这种设施用现代化的方法加以改善就成了弹簧枪。
  罗网——这是一种可以称为历史的工具,因此,它在世界上的几乎一切社会中都很闻名。澳大利亚的土著用罗网捕捉禽兽,就像亚述人或英国的禁区狩猎者那样,比起他们来,在用罗网捕捉野鸟的技术方面一点也不差。为了熟悉这种技术发展的顶点,就应该研究一下古代埃及墓碑上所描绘的狩猎场面,一在那上面可以看到会闭的马尾套,里面捉住了成打的雁。甚至描绘着死人的灵魂在阴曹地府也沉浸在这种得意的欢乐之中。
  在多种多样的捕鱼方法中,最容易的,是人碰上时机,这在原始部落中是极为普通的。每天水落的时候,在河的桥墩旁,在低岸上,在内地水灾后的小河附近,在小水塘里,留下了大量的鱼。遇到这类时机,蒙昧人就有足够的智慧来帮助其天性。火地人就是在低水水平面的岸上设立栏栅,然而在南非,当洪水泛滥时,在江河的广大浅岸上则用石头堆积的墙分隔开来。由此可见,我们的鱼梁和鱼俱并不是文明中的新事物。同样,毒杀和麻醉鱼的方法也不是文明人的发明,因为在南美热带森林部落中间可以看到它的全部光辉,他们为这个目的采集了大约二十种不同的植物。不过,这种方法在原始部落中能如此闻名,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时常有这种情况:在这里,大戟属或别的属有毒品种的树枝或果实落到某一森林的池塘里,常使水中含上素质,这类情况很容易使任何一个看到的蒙昧人受到启示。
  还有一种蒙昧人采用的方法,就是用搭钩搭鱼,或用枪扎鱼。这种枪的边刃上有小齿或芒刺,为了增强效力,常常把枪的尖端分成若干带齿的小角。有人这样描写从事捕鱼的澳大利亚人:他横卧在树皮制的小划子上,把枪头放进水中,准备一声不响地刺穿进水去。更加精彩的是,他能在水下睁着眼睛,这样,不只水面的波纹不会妨碍他察看,光的折射也不会干扰他瞄准。由于光的折射,处在水面上的人要投准水下的某种物体,那是多么困难。蒙昧人也知道,黑夜降临之后,鱼就向亮处游去,于是就在火把的亮光下用搭钩搭捕鲑鱼,这种方法在苏格兰或挪威用得较少,但在整个美丽如画的温哥华岛上的印第安人中间,却都可以看到。许多原始部落以惊人的敏捷性用弓来射鱼,这可以看作是用搭钩搭捕鱼的变种。
  钓鱼钩这种器材.并不是所有蒙昧部落都知道,但是有一些蒙昧部落知道。澳大利亚人用贝壳制成钓钩,也有的把大鹰的爪绑在木棍上用来捕鱼。和现代欧洲的钓鱼者相类似,古代埃及人坐在江河或池塘旁边,借助木棍和钓竿用青铜制的钓钩来捕鱼。希腊人利用人造的蝇虫来钓鱼,如果不用约竿,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用钓丝。一般地说,有趣极了,现代的钓鱼者在其方法方面,跟最原始人和古代人的方法相去不远:蒙昧人那种带有三四个锯齿状小角的捕鱼枪,和我们海员今天在用的称作搭鱼钓杆极为相似。只不过我们是用铁而不是用木头或鱼齿做头儿。美洲的捕鲸业者所使用的带索的鱼叉,也是这样。这种鱼叉带有一个装得不牢固的头儿,当穿入鲸鱼身上时,头儿就与柄脱离了,它只靠一根长绳和漂浮的木柄连结着。这种工具是从阿留申群岛人的带索鱼叉模仿来的,区别只在于它的头儿是铜制的而不是骨制的。我们现代的捕鱼者大规模地从事捕鱼,他们用轮船曳网,席卷整个海湾,但是,他们一面用网捕鱼,一面仍采用搭钩搭鱼和钓鱼这种最简单的方法,和我们上面谈到的那些民族中见到的方法非常相似。
  因此,人甚至当他像低级动物那样以采集野果和捉禽兽、捕鱼虾为生的时候,在其较为发达的智慧的指导下,已使用了获取这些食物的较为复杂的方法。过渡到下一个高级阶段的时候,他便开始为自己储备食物。
  不能认为农业是一种十分艰巨的或非凡的发明。即使是最粗野的蒙昧人,当他熟悉了他所采集到的可食植物的性能以后,也应该清楚地知道,种籽或根,要是种在适当地点的土壤中,就必定会生长。因此,假如有如此之多的部落只限于采集自然给予的东西,而自己什么也不种植,那么,这并不能充分说明他们愚昧,而是说明了他们游牧的生活方式,说明风土恶劣,或者说明简直是懒惰。就连文化非常低的人,如果他们成年生活在一个地方,土壤和气候又都很良好,他们大部分人都会开始种植东西,例如像巴西的印第安人所做的那样,他们在自己的茅屋周围开垦了一块不大的林地,以便种上玉蜀黍、香蕉和草棉一类的植物。
  认真研究一下世界上用来作食物的植物,我们就会发现,它们之中,只有像椰子果或木菠萝这样不多的一些植物,是在野生的状态中繁殖的。它们之中的大多数,都在农业的影响下改变着形态。也有另一种情况,有可能找到某些处于野生状态的植物,但可证明,它是已经由人多少改良过的,像马铃薯就是这样,它被发现时是在智利的峭壁上野生的。只是,许多人工栽培的植物的起源,已经被遗忘了,并且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故事。这类植物就有属于那些通过耕种成为粮谷的可食用的禾本科植物,如小麦,大麦,裸麦,这些植物在现时人们的经济生活中起着十分巨大的作用。这些禾本科植物由野生祖先变成为种植植物,显然早在有史时期到临之前,这也就是把农业的开端推移到还要古远的时期。
  埃及和巴比伦连同它们的政府和部队、教堂和宫殿,证明农业的最初萌芽大概有多古远。要知道,只有在许多世纪农业的基础卜,才能形成这些人口众多的古代国家。植物,它们只要在某个地方一次受到培植,那就为自己在现世界开辟了从一个部族到另一个部族的道路。例如,美洲的欧洲侵略者们把玉米或玉蜀黍带进了欧洲。玉蜀黍从太古时代起就在整个美洲种植了,而现在,成为供给意大利农民每天午餐的玉米饭或粥。玉蜀黍现在也在日本培植,直至南非,它在南非是殖民的每天食物。
  如果注意到原始部落如何耕地,那就可以知道关于发明农业工具的许多事情。类似澳大利亚人一样的流浪的蒙昧人,随身带着尖头的木棍,用来挖掘可食用的根,如图43中所描绘的。如果注意到植根和挖根过程之间的近似性,那么就可以较有把握地推测,开始耕地的部落,能够用先前只挖根的那些同样的木棍来耕地。实际上,作为简陋的农业工具的那些削尖了的木桩,也像在欧洲一样,在美洲也被发现。用形如宽头的枪矛、剑或桨那样带平刃的工具来挖掘,是一种改进。现代的铁锹就是这种形式。
  最重要的工具——锄头,来自镐或斧。新喀里多尼亚人的木镐是用来作武器和种植薯蓣的工具,而非洲的铁刃斧,是装在狼牙棒上,要变成锄头,只要把刃横装就行了。奇怪的是,只能想象的那种最简陋的锄,是欧洲的。它甚至比北美印第安人妇女用来掘地种玉米的锄头还要简陋,它是用糜鹿的肩胛骨固定在木棍上构成的。这就是在图43中描绘的瑞典锄头。它是一根简单的粉枞木桩,下端有一个削尖了的突出的杈。在古代瑞典,就是用这个奇异的工具来耕地;一两代前,它在森林里的农民部落中还能够看到。
  瑞典的传说使我们了解到农业是如何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开始使用木锄是较为困难的。人们在地上拖曳它,用这种方法深耕出沟痕来。后来,工具就由两部分组成,上面有农夫的把手,和供拉这个原始犁的人用的杆或辕。以后,犁头镶上了铁头,最后,用双牛或双马代替人拉犁。
  显然,锄头就是这样在到此之前的上千年中转化为犁。图44描绘的就是古代埃及的农业。在犁后面走的,是用一张奇怪的锄打碎土块的劳作者。那锄有个长长的弯木刃,用绳子缚在把手上。我们如果看看犁本身,就会发现,它是用同样的锄头构成,也是用绳子缚着。只是在这里,它是较为沉重的,并且装有两个供农夫用的把手,以便农夫能够驾御它,并把它紧压在地上,同时,由两头牛把它拖向前进。尼罗河流域曾是农业高度发展的最早区域之一,看了这里所引用的图画,我们几乎有权想象:这一伟大发明出生时我们在场,目睹了犁是如何产生的。给它装上沉重的金属犁头,赋予它以这样的形式,能使它像一把连续的梳子把草土块翻卷起来;把铧固定在前面,以便翻起前列的剖面;把所有的工具都装置在轮子上:所有这些改进,在罗马奴隶时期就已经闻名了。在现代,农夫已经不必跟着把手走了,而汽犁获得了比牛或马更加强大的动力。然而任何人,只要他看一看这一工具发展的较早阶段,就能够在最完善的现代犁中,认出拖曳在地上的原始的锄。
  甚至现时还作为遗留而存在着一种野蛮时代的耕种荒地的方法。显然,这种方法告诉我们,人,当他开始确立对当时只是到处采集野生根茎、干果和浆果的原始森林的控制权力时,是如何耕种的。这种原始的方法还是由哥伦布发现的。他在西印度群岛登陆以后,看到土著们正在清理某些地区,把灌木丛削除并就地烧掉。用这类简单的方法,不仅消灭森林,而且把烧剩的灰用作田地的肥料。迄今为止,这种现象在印度山区部落中间仍然还可以看到。这些部落在这一小块土地上耕种若干年后,就转移到一块新的土地上。在瑞典,用火烧耕种土地的方法,不但作为一种非常古老的地方性的方法保留在传说中,而且直到现代,在偏僻的地方依然存在。这告诉我们,早期的部落,当它们移居欧洲时,它们的简陋农业也便随身带来。
  看到现代的英国农场,我们不应当认为它是一下子完善起来的。现代农场经济的农业,在它的后面有一部漫长而完整的转变史。它发展的最重要阶段之一,就是多年以前这一时期,欧洲的大部分都首次以农村公社的方式来进行耕种。移民的部族占据一片空旷的土地,在这一部族的茅屋周围,拥有广阔的田野,这个部族像个大家庭一样,从一开始就共同清理和耕种这块土地。后来,经过多少年之后,把可耕地重新划分为家庭管理区段的习俗形式,但是全部农村田地仍然继续由整个公社来耕种。公社在这时还是袭用农村族长所确定的那种方式来工作。甚至在俄国,这种体制的遗迹经过了封建时代,在现时地主和佃农的时代,仍然还保留着。在许多英国伯爵的封地里,迄今依然可以看到大公社田的分界。这些公社田按长分为三段,每段横着又分成若干区,由各个家庭耕种。这三段田按照旧的三区轮种体制进行耕种:一段田休耕,同时,其他两段田种两种庄稼。
  现在我们转到研究驯养动物的历史。驯养人所容易接近的动物,像鹦鹉和猴子,现在的原始林间民族仍在进行。他们在这类养驯的宠儿身上获得了特殊的乐趣。文化最落后的部落,为了看家和狩猎也饲养着狗。但是,人只有达到较高文化水平之后,才开始为了用作食物的目的而饲养和繁殖动物。在遥远的北方,在北方鹿的故乡,可以很好地按迹探求从狩猎生活向游牧生活的过渡。爱斯基摩人只是猎取北方鹿,然而西伯利亚的部落,就已经不只是猎取鹿,而且也驯养鹿。例如,通古斯人就住在自己的畜群旁边,他们牧养畜群不只是为了奶和肉,也为了用畜皮做衣服和帐篷,用筋做绳子,用骨和角做工具,在从一地向另一地转移的时候,鹿也就成了驾车和驮物的工具。这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最简单的游牧生活的标本,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再对众所周知的较发达的游牧部落作详细的描述,这些部落带着自己的帐篷,在中央亚细亚草原或阿拉伯沙漠从一地向另一地转移,为自己的牛和羊、骆驼和马寻找牧场。
  在流浪的狩猎生活和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两者虽都是从一地向另一地转移,但是它们的境遇极不相同。狩猎者过着设备极为简陋、极不舒适的生活,并且有时还遭受到饥饿生活的全部痛苦。对于逐水草而居的牧人来说,狩猎仅仅是生活的补充手段。他的畜群保障着他来日的生活。他有珍贵的牲畜,可以向城市居民换取武器和布匹。在他们的队伍中,有自己的铁匠,而他们的妇女则纺毛线,织毛布。把农业和畜牧业结合在一起,就像上面刚提到过的我们祖先在古代欧洲农村公社所经历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生活就达到了安乐和舒适的更高阶段。在这里,在农村村边耕种过的田野附近,夏天在小丘上和属于公社的森林里,都放牧牲畜。森林里也有猎人猎取禽兽,同时,在靠近家门的地方还有公共的草地作为牧场;在冬季,把畜群赶进天幕下的畜栏里,有干草做保障。在像英国这样人口如此稠密的国家里,古代游牧生活的最后遗迹,从夏季停止驱赶畜群进山那个时候起,就消失了。
  担心食物之外,保卫自己避免危险,是人的最重要的要求。蒙昧人不得不击退扑向他们的猛兽,他们也纵犬追捕并消灭它们。但是,他们最危险的敌人,还是那种具有和他们相同的动物形态的生物。战争在最低级的文化水平上就已经开始了。人借助对付猛兽的狼牙棒、枪矛和弓来反对人。皮特- 里弗斯将军指出,人在战时是带着怎样的规律性,采用了从低级动物那里学会的方法,如他的武装模仿动物的角、爪、牙齿和尾针,直到包括尾针的毒。人还用模仿动物的皮和鳞的甲胄,来保护自己,而他的战争方法,像设伏兵和设立哨兵,首领在前面率部队进攻,发出威武的喊声进行战斗,也全是从鸟兽那里学来的。
  上面我们已经研究了进攻性武器的最主要类别。给箭涂上毒药以加强其杀伤力,这在全世界的原始部落中都是常见的。例如,布须曼人把蛇毒和大戟汁混合在一起,而南美的蒙昧人,用长期斋戒来准备一种神秘的行动,在秘密的森林深处煮一种使人麻痹的毒箭。在那秘密的地方,对那个可怕的过程,妇女连一眼也不许观看。毒箭也闻名于古代社会,正如谈到奥德修斯的那几行诗所证明的。奥德修斯到厄皮尔去,是为了寻找涂他那青铜箭头的杀人毒药。
  战士的甲胄如何起源于动物的天然铠甲,这是不言而喻的。动物的皮本身就可以用作甲胄。例如,在博物馆中就可看到用加里曼丹岛的熊皮制成的甲胄或用埃及的鳄鱼皮制作的胸甲。骑兵胸甲和销甲的名称本身证明,它们起初是由皮制成的。苏门答腊的布吉人(bugis)制作胸甲,是把食蚁兽退鳞时所甩掉的小鳞片缀在树皮上,再把它们像甲片般一个叠一个地安放上,如同动物本身那样。萨尔马特人也用同样方法模仿动物的自然装备,他们把切割下来的马掌片叠放得像松果的鳞片一样,缝合在一起。采用金属以后,在上述这类技术的基础上就产生了希腊人模仿鱼鳞和蛇鳞的鳞甲,其实他们的锁子甲是一种金属制的网状服。中世纪战士的甲胄仍然跟它的古代形式相近,全身从脚到头都用铁鳞服,由锁于甲(亦即环状的网)或那种仿效蟹和龙虾的彼此联结的铁片覆盖起来。装饰我们城堡大厅的最晚期的甲胄,就是这样。火药应用之后,甲胄就开始不用了:除了钢盔以外,所有其余留作武器的,供展览的要比供实际应用的多。
  盾牌同样如此,在某些时期它曾是军人甲胄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可是从步枪时代来临之后,它就完全被弃置于一旁。按照现代关于盾牌的概念,它有点像一个大屏障,后面可以掩蔽战士,不过,最初目的显然并非如此。原始的盾牌大概只是用来抵挡打击,像澳大利亚的狭窄的回击棒那样使用。这种回击棒中间手拿的地方,宽度仅四英寸,然而土著能以惊人的灵活性用它打掉枪矛、苏格兰高地居民的不大的圆形皮盾,是一种比其他更长期地保留在开化的欧洲继续使用的眉,这种后同样作为防御性武器而被熟练地运用,可以用它打落梭镖,挡回枪矛或剑的攻击。不难看出,这类回击的盾牌跟那种早期的战争方式是有联系的。那个时候,战斗只是白刃战,而每一个战士必须自己防护自己。但是,当战斗要由靠拢的队伍进行的时候,就要用大盾牌来掩蔽了。古代埃及军人就用它们——像墙一样——掩蔽自己;希腊或罗马的突击队在它们的掩护下,得以不顾雨点般向他们降落的石头和枪矛,爬到要塞墙的最跟前。
  蒙昧人和野蛮人有出其不意地进攻敌人的习惯,他们力图将他杀死,就像杀死野兽一样,特别当刻骨的个人仇恨或血族复仇支配了他们的时候。但是,即使是原始部落,也能把这类杀人行为跟正常的战争十分清楚地区分开来。从事这种正常的战争,与其说是为了互相屠杀,不如说是为了获得强有力地解决双方争端的胜利。例如,澳大利亚的土著们早就不是单纯的杀人。他们之中某个部落给另一个部落送去一束捆在抢头上的鸵鸟羽毛,就表示要在第二天开战。到规定的时间,双方便以战斗的方式相遇。战士们的身体,为了造成可怕的模样,涂上了彩色花纹。他们在空中挥舞着枪矛和狼牙棒,并使武器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大声责骂,侮辱敌人。每一个战士都有一个自己的对手,因此,战斗实际上成为一系列的决斗。战斗结束时,双方枪矛乱刺,有的避开了,有的以惊人的灵活性击落了对方抢矛,直到最后,或许杀死了一个人,通常,战斗也就此结来。
  在巴西的博托库多人中,由于一个部落到另一部落的土地上去猎取野猪而发生的争端,可能会决定在粗木柱上进行一次郑重的决斗,战士们站在粗木柱上用沉重的木桩彼此成双地互相痛打,同时妇女们也互相殴斗,揪住对方的头发,彼此抓脸,直到某一方让步为止。但如果在这种小殴斗时,打架的一方拿起自己的弓箭,那么,打架就可能变成真正的战斗。当事情发展到正式战争时,博托库多人把本部族的战士列成队去反对敌人;放箭,然后喊叫着互相扑去,极为残酷地厮杀,虐杀男人、妇女和儿童。他们出动去把安居的邻人村在抢劫一空。敌人如处在某地附近森林中,博托库多人就在周围地里插上尽可能多的尖锐裂片,好像设下一座脚蒺藜阵,以便毁伤敌人的脚,然后埋伏在倒树后面或用树枝伪装隐藏起来,就用箭射击敌人。他们把战斗中杀死的人带回,在庆祝胜利的宴会上把这些死人煮熟并吃掉。在那种祝捷宴上,在野蛮的醉舞时候,他们的好战热情燃烧到疯狂程度。
  这类狂舞和好战的歌曲,是一切蒙昧人和那些甚至较有文化的部族所特有的,其目的在于鼓起和支持战斗的勇敢精神。原始部落也借助战利品,例如,将敌人的头晒干,把它悬挂起来装饰自己的小茅屋,或用敌人的头颅骨做成大杯,以保持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和战斗的自豪。北美的战争富有生动的细节,这些细节常常被写进我们的书中。人们全都熟悉那些在召开隆重的战争会议时带着号简参加的壮士,他们通过送一束用响尾蛇皮包着的箭,或者把血红的战斧插到战标上来表示宣战。我们全都读过关于印第安战士宴会的故事,在宴会上他们要吃作为忠诚象征的狗;读过关于排成一条线穿过森林的战斗部队(我们的“印第安队”的说法就是从这里来的)的故事,关于出其不意地袭击敌人阵营或村庄的故事,关于挂着从战败者头上割下的带皮头发的胜利者的野蛮舞蹈的故事,关于折磨捆在柱子上的俘虏的故事:当时甚至让孩子们放箭射杀这些敌人,而这些敌人一声也不哼地忍受着痛苦,他们在这临死前的痛苦时刻,为自己的坚贞不屈而自豪,并对自己的敌人大加嘲骂。印第安人的战术是:“偷袭如狐狸,进攻如猛虎,逃遁如飞鸟。”但在两个部落战h则,也可以看到公开的战斗:站着监视一对对战士之间的决斗或者共同混战一场。
  开化部族的战争跟蒙昧部落的战争的区别在于:开化部族的战争具有优良的武器装备,战士们受过正规战斗的训练。如果仔细看一下哪怕是在喇叭声下列队齐步前进的古埃及部队的描绘,特别是如果注意一下带着枪和盾的难以调动的步兵的枪兵密集方阵,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正规部队对蒙昧人杂乱的战斗队的优势。由万人组成的这类埃及方阵是非常坚固的,甚至常胜的波斯人也不能将它攻破,即使是在败北的队伍中,仍然会在盾牌的掩护下继续抵挡敌人的攻击,直到塞鲁士允许以尊敬的态度接受他们的投降为止。
  埃及的部队是由不同的兵团组成的,而这些兵团又分成若干在军官统率下的较小的部分。在战斗的时候,难以调动的静止的枪兵密集方阵占据于战斗队形的中心。在枪兵密集方阵中布置有弓箭兵和轻装步兵,他们成散兵线行动或成展开的队形行动。同样也有投石手分队,而显贵的战士们乘着战车闯进敌军的中心。亚述的战争画证明:亚述人的军事艺术同埃及人的军事艺术处在同一个水平之上。
  希腊把军事艺术提到了非常高的阶段,而希腊文学告诉我们它的全部发展史。从《伊利昂纪》开始,描写表明:那里比起埃及来,战争和军队一开始处于较野蛮的状态之中。纪律松弛,指挥不善,希腊和特洛伊战士之间的决斗,像在蒙昧人中的那样,是在有监督队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是,转入希腊史的最后一个时期时,我们就看到,希腊人不仅已经学会了古代文明所能教给他们的东西,而且还用他们的天才影响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他们那装备有各类武器的兵团(弓箭兵、战车兵、骑兵和枪兵方阵)服从于纪律,并按古代埃及人和亚述人的方式建立战斗序列。但是在古代,战斗仅是对对阵双方两列队伍的力量的检验。军事历史家泽诺丰描写了底比斯(thebes)人的领袖埃帕米昂德的军事艺术的变化。在洛伊克特拉( leuktra)城下,因为比斯巴达人的兵力弱,他便率领由五十行组成的纵队的士兵,攻击敌人由三十行组成的右翼,将它击溃;他用这种方法使敌人全线崩溃,获得了这次战斗的胜利。在曼其尼亚城下,这种作战方法运用得更加得心应手。他将自己的部队列成楔形,把较弱的队伍放置在沿着向后散开的斜线上,为的是让这些队伍在冲破敌人的阵线以后,再进入战斗。巧妙的调度成为战斗本身一样重要的战术,开始沿着这条道路发展起来了。
  我们已经使读者的注意力转向埃及和亚述的军事舞台。如果他看过某种现代军队的战斗演习以后,再看看这种两三千年前所进行的战斗描写,他就会发现,新的作战方式实质上建基于古代方式之上。
  假如把古代的较简陋的构筑防御工事和进行围攻的方法同现代的比较一下,必然也会得出几乎相同的结论。处在堪察加人(kamchatkans)和北美印第安人水平之上的部落,善于借助堆积和围以栅栏的方法来加固自己的村寨。在古代的埃及和亚述以及邻近它们的国家里,城寨的坚固的高墙,由弓箭兵和投石兵保卫;要进攻的话,就得由突击队带着云梯来攻击。至于古代的围攻,我们可以在荷马史诗中看到它的有趣的范例。在荷马史诗里,希腊人在特洛伊城下布置了一座营垒。但是,显然没有关于全面围攻特洛伊城情况的任何介绍,利用坑道和壕堑进击的介绍更少。后来,希腊人和罗马人在围攻中采用了较高的技术,他们已经有了跟古代那种沉重而构造精巧的破城槌类似的军用机械。当时这些机械性质上跟巨大的弩弓相似,像弩炮那样。这些机械导致发明取代它们的现时的火炮。(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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