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宋人说话家数考辨-近古文学研究成果

宋人说话家数考辨-近古文学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说话艺术的研究中,关于宋人说话的家数,始终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扰和挠头的问题,于此可谓言人人殊、聚讼纷纭、歧见丛出。为了便于分析解决问题,这里还得从有关说话家数的原始记载说起。说话家数标志着宋人说话艺术的成熟,反映了其作为一种伎艺的具体繁盛状况,进一步作出明确的探讨,意义匪浅。在我看来,要解决宋人说话家数问题,首当其冲要澄清两个问题:“说话”一词,包含“说”、“话”两项内容,这一点并无异议。

宋人说话家数考辨-近古文学研究成果

说话作为一门伎艺,历史悠久;其发展壮大,蔚成大观,则在宋代。宋朝都市经济的繁荣,为说话业的勃兴,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及市场基础。而由于说话业在说唱艺术流变史上以及在白话短篇小说发生阶段,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关于说话艺术的研究,理所当然地成为文学史乃至文艺史研究中一个不容轻忽又十分热门的课题。

在说话艺术的研究中,关于宋人说话的家数,始终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扰和挠头的问题,于此可谓言人人殊、聚讼纷纭、歧见丛出。诸多前辈名家如王国维鲁迅、胡怀琛、孙楷第、谭正璧、赵景深、陈汝衡、李啸仓、严敦易、胡士莹等,在他们的有关论著中,先后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发表了各自独到的意见。这一方面表明该问题的重要,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此问题本身的复杂性。

在诸家互有出入的分类划分中,却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内容:恪守四家之说,绝不越其畛域;都包括了小说、讲史两家,在另外两家的指认上,才出现了各各不同的说法。综合各家说法,被列入说话家数者,计约有:1.小说(银字儿),2.讲史书(说史),3.说经,4.说参请,5.合生,6.说经诨经,7.商谜(说诨话?),8.说铁骑儿,9.说诨话。

形成歧见纷出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对原始材料的不同理解。为了便于分析解决问题,这里还得从有关说话家数的原始记载说起。

最早涉及到说话家数的,当推成书于南宋高宗绍兴十七年丁卯(1147)的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该书卷五《京瓦伎艺》条谈到北宋京都开封的瓦肆中伎艺,开列出讲史、小说、诸宫调、商谜、合生、说诨话等伎艺门类并其艺人名(1)。而最早明确提到说话有四家的,则是成书于南宋理宗端平二年乙未(1235)的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其《瓦舍众伎》条云:

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搏刀赶捧(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商谜旧用鼓板吹【贺圣朝】,聚人猜诗谜、字谜、戾谜、社谜,本是隐语,有道谜(来客念隐语说谜,又名打谜),正猜(来客索猜),下套(商者以物类相似者讥之,人名对智),贴套(贴智思索),走智(改物类以困猜者),横下(许旁人猜),问因(商者喝问句头),调爽(假作难猜,以定其智)。(2)

其后,有宋遗民钱塘吴自牧作于“甲戌岁中秋日”的《梦粱录》。该书卷二十《小说讲经史》条亦承耐得翁说,重提“说话四家”,云:

说话者谓之“舌辨(辩)”,虽有四家数,各有门庭。且小说名“银字儿”,如胭粉、灵怪、传奇、公案,扑刀捍(杆)棒发发踪泰之事,有谭淡(谈)子、翁三郎、雍燕、王保义、陈良甫、陈郎妇枣儿、余二郎等,谈论古今,如水之流。谈(说)经者谓演说佛书,说参讲(请)者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有宝庵、管庵、喜然和尚等,又有说诨经者戴忻庵。讲史书者谓讲说通鉴、汉唐历代史书文传,兴废争战之事,有戴书生、周进士、张小娘子、宋小娘子、丘机山、徐宣教;又有王六大夫,元系御前供话,为幕士请给,讲诸史俱通,于咸淳年间,敷演《复华篇》及《中兴名将传》,听者纷纷,盖讲得字真不俗,记问渊源甚广耳。但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讲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捏合。(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也。商谜者,先用鼓儿贺之,然后聚人猜诗谜、字谜、戾谜、社谜,本是隐语,有道谜……走智、正猜……下套……贴套……横下……问因……调爽……杭之猜谜者,且言之一二,如有归和尚及马定斋,记问博洽,名传久矣。(3)

所谓“说话家数”问题,所依据的主要材料,也即如上所举。其他,抄本《说郛》卷三收《古杭梦游录》虽也载及“说话有四家”,无非是《都城纪胜》的删略抄录,就文献意义而言,并没有太大的价值。

从以上引录资料看,最先提出“说话四家”的《都城纪胜》,于“一者小说”后,并未进一步列出二者、三者、四者为何,继之却是“说公案”、“说铁骑儿”、“说经”、“说参请”、“讲史书”诸项,又开列“合生”、“商谜”两家于其后,如果说它们都与“说小说”分庭抗礼,那么说话就不止为四家,而应是八家。承袭其说的《梦粱录》,或许已经意识到耐得翁在表述上的混乱,其“小说讲经史”,实际上也就是以小说、讲经、讲史三家立目;它虽也称说话有四家,却干脆略去其“一者”,并在开列各家后,列举其艺人名号。然而,依照这种体例看,吴自牧列出的说话家数仍然不是四家,仅有小说、说经说参请说诨经、讲史书三家,如果再添上未列艺人名号的合生、商谜,则是五家。正由于两条资料在表述上缺乏周密的逻辑性,记载上比较随意,甚至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加之刊印舛讹,致使后世研究者因不同的解读,在对“四家”究竟包括了哪四家的具体指认上,有了各执一词的看法。

说话家数标志着宋人说话艺术的成熟,反映了其作为一种伎艺的具体繁盛状况,进一步作出明确的探讨,意义匪浅。在我看来,要解决宋人说话家数问题,首当其冲要澄清两个问题:

“说话”一词,包含“说”、“话”两项内容,这一点并无异议。但“话”,却非如人们惯常理解的那样为“故事”,而应该是“脚本”(这里所谓“话本”,是就宋人称法而言,明以后“话本”的蕴涵,已与宋人有了差别,因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不赘)。这在资料中可以得到具体证明。《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中说:“弄悬丝傀儡、仗头傀儡、水傀儡、肉傀儡。凡傀儡,敷演烟粉灵怪故事、铁骑公案之类。其话本或如杂剧,或如崖词,大抵多虚少实,如巨灵神朱姬大仙之类是也。影戏,凡影戏乃京师人初以素纸雕镞,后用彩色装皮为之,其话本与讲史书者颇同,大抵真假相半,公忠者雕以正貌,奸邪者与之丑貌,盖亦寓褒贬于市俗之眼戏也。”又《梦粱录》卷二十《百戏伎艺》中说:“凡傀儡,敷演烟粉、灵怪、铁骑、公案、史书历代君臣将相故事话本,或讲史,或作杂剧,或如崖词。”不同的伎艺都有人为其编写话本,《都城纪胜·瓦舍众伎》说:“教坊大使,在京师时,有孟角球,曾撰杂剧本子;又有葛守成撰四十大曲词。……诸宫调本京师孔三传编撰。”就连净发社梳剃行,也有专门的话本,如现存于续印《永乐大典》卷一四一二五的《净发须知》(4),卷下即标明“大元新话”。话本分上、中、下三卷,字数达一万三千四百馀言。上引《梦粱录》云“故事话本”,亦可证“话本”非“故事”之谓。瓦舍众伎虽各有话本,但利用的形式却有不同,如杂剧、傀儡等诉诸表演,据话本演出;说话则为诉诸于口舌,用嘴讲说,“试开戛玉敲金口,说与东西南北人”,“讲论只凭三寸舌,秤评天下浅和深”(5),正如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第三章《宋之小说杂戏》中说:“小说但以口演,傀儡影戏,则为其形象矣。”

“说话”与其他伎艺的第一个区别,也即它的主要表征之一,正在于“说”,说、谈、讲、论、言,皆此义也。不仅散说,也包括唱曲。前者主要指讲史平话,后者则有谓之银字儿的“说小说”等等。而说话,意即讲说话本,据脚本说唱敷演;更直白点讲,便是说书,如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序》中云“按南宋供奉局,有说话人,如今说书之流”,以及孙楷第《说话考》中说:“宋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吴自牧《梦粱录》,记当时伎艺有‘说话’。以故事敷演说唱,即后来之‘说书’。曰‘说话’,曰‘说书’,古今名称不同,其事一也。”(6)说话与其他伎艺第二个区别,则是艺人们以说话为谋生手段,非同消息、说药等科,虽也演说,其目的在梳剃、卖药,说唱乃为了招揽顾客,利于宣传。

对所谓的“说话四家”,研究者也每生疑窦;甚至对有否四家,也提出过质疑,如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四章《说话的家数》中指出:“总观以上诸说,四家之内意见一致的是小说、讲史和说经三家,其馀的如说参请、说诨经、说公案、说铁骑儿、说诨话等都有问题。究竟哪些算做一家,哪些算做另一家,恐怕在当时就没有一定的说法,或同时有几种说法。但耐得翁提出四家之说,必然有他的现实根据。”(7)胡先生虽然接受了四家之说,但对于小说、讲史、说经以外的第四家,却不那么坚信,而认为当时恐怕“就没有一定的说法”。而萧相恺先生《宋元小说史》则坚定地认为:“其实,‘说话有四家’之说,不过是耐得翁、吴自牧的一己看法,是他们对当时‘说话’的粗略分类,耐得翁的记载含混不清,反映他自己对所谓‘四家’之说尚在犹豫之中,并非不遵循不可的科学法则。”基于此,萧先生提出说话三家说(8)。程毅中先生《宋元小说研究》也提出近似看法:“说话有四家可能只是耐得翁的一家之言,未必是当时公认的说法。”但程先生最后又采取了折中的态度,他认为:“如果一定要找出第四家的话,那么合生一家还是比较有资格的。”这样,在小说、说经、讲史之外,程毅中先生补足了第四家合生一科(9)

如上所述,最早涉及到说话家数的,是孟元老编著的《东京梦华录》,该书卷五《京瓦伎艺》条说:

崇、观以来,在京瓦肆伎艺:……孙宽、孙十五、曾无党、高恕、李孝详,讲史;李慥、杨中立、张十一、徐明、赵世亨、贾九,小说;……孔三传、耍秀才,诸宫调;毛详、霍伯丑,商谜;吴八儿,合生;张山人,说诨话;……外入孙三,神鬼;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

《梦华录》成书较《都城纪胜》早八十八年,孟元老虽未曾提出说话四家,但他已经明确标出讲史、小说、商谜、合生、说诨话、说三分、讲五代史,这分明指的就是说话家数;并且,就这里所开列,已经超出四家。而八十八年后,到灌圃耐得翁,说话业益趋繁盛,在《都城纪胜》对说话的著录中,不仅含括了《梦华录》中提及的小说、讲史、合生、商谜,更多出说经、说参请诸项,暂不论其著录是否完备,仅此罗列,所谓“四家”说就已经难以包容。

原耐得翁所谓“说话四家”的初衷,或者不过是要举出说话业中之荦荦大端,并非谓说话仅只四家;而其“一者小说”之“一者”,亦非序数的“第一”之义,当意指“其中之一”。至于其后吴自牧《梦粱录》所谓的说话四家数,显系步趋并误解了耐得翁的原意,自然不足为据。正因为说话家数并无定说,所以不仅《梦华录》未标明其具体准确的数字,在谈及或著录说话艺术的《西湖老人繁胜录》、周密《武林旧事》、罗烨《新编醉翁谈录》等文献中,也均无说话仅只四家的说法。

窃以为,研究界关于说话家数的约十种看法,都存在其合理的方面。而所以会出现这诸多的指认,正说明说话不止四家,而是多家存在。在他们颇见分歧的分类立目中,事实上,不少科目本身,正是说话艺术中卓然独立的一枝,也即独立的家数。

根据以上我们对“说话”一词的理解,结合文献记载及著录,我认为“说话”在小说(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说铁骑儿)、讲史、说经说参请说诨经三家以外,另有如下一些家数:

1.说三分。见于《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说话各家,说三分与讲史分列,“说三分”艺人霍四究也不在讲史艺人名录,这说明“说三分”已经能够与讲史分庭抗礼,独成一家。(www.daowen.com)

2.说五代史。艺人尹常卖,见于《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该书《元宵》条在歌舞百戏中也有“尹常卖,五代史”,说同上。

3.合生。《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单列“吴八儿,合生”;又该书《六月六日崔府君生日二十四日神保观神生日》列“合笙”一科;《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于“说话有四家……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后,接“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西湖老人繁胜录·瓦市》列“勾栏合生,双秀才”;《武林旧事·诸色伎艺人》列“合笙:双秀才”。

4.商谜。《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列“毛详、霍伯丑,商谜”;又《六月六日崔府君生日二十四日神保观神生日》条百戏中列“商谜”一科;《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于合生后列“商谜”;《西湖老人繁胜录·瓦市》列“背商谜,胡六郎”(10);《梦粱录·小说讲经史》列“商谜”一科;《武林旧事·诸色伎艺人》列“商谜”及艺人名号共十三家。

5.说诨话。《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列“张山人,说诨话”;又《六月六日崔府君生日二十四日神保观神生日》条列“说诨话”一科;《西湖老人繁胜录·瓦市》列“谈诨话,蛮张四郎”;《武林旧事·诸色伎艺人》列“说诨话”及艺人“蛮张四郎”。

6.诸宫调。《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列“孔三传、耍秀才,诸宫调”;《都城纪胜·瓦舍众伎》载“诸宫调本京师孔三传编撰,传奇、灵怪,入曲说唱”;《西湖老人繁胜录》列“说唱诸宫调,高郎妇、黄淑卿”;《梦粱录·妓乐》载:“说唱诸宫调,昨汴京有孔三传编成传奇灵怪,入曲说唱。今杭城有女流熊保保及后辈女童皆效此,说唱亦精。”《武林旧事·诸色伎艺人》列“诸宫调”并其艺人名号四家。诸宫调以历史、灵怪、传奇故事为题材,叙事说唱,在勾栏演出,应当为说书又一家。

7.唱赚、覆赚。《都城纪胜·瓦舍众伎》载:“唱赚在京师日,有缠令、缠达……中兴后,张五牛大夫因听动鼓板中,又有四片《太平令》,或赚鼓板,遂撰为赚。赚者,误赚之义也,令人正堪美听,不觉已至尾声,是不宜为片序也。今又有覆赚,又且变花前月下之情及铁骑之类。”《西湖老人繁胜录·瓦市》列“唱赚,濮三郎、扇李二郎、郭四郎”;《梦粱录·妓乐》也载“唱赚在京时,只有缠令、缠达。有引子、尾声为缠令。引子后只有两腔迎互循环,间有缠达。绍兴年间,有张五牛大夫,因听动鼓板中有《太平令》,或赚鼓板,即今拍板大节扬处是也,遂撰为赚。赚者,误赚之之义也,正堪美听中,不觉已至尾声,是不宜为片序也。又有覆赚,其中变花前月下之情及铁骑之类。今杭城老成能唱赚者,如窦四官人、离七官人、周行(竹)窗、东西两陈九郎、包都事、香沈二郎、雕花杨一郎、招六郎、沈妈妈等。”《武林旧事·诸色伎艺人》列“唱赚”及其艺人名号二十二家。

8.弹唱因缘。《武林旧事·诸色伎艺人》列“弹唱因缘”并艺人名号十一家。

此外,如叙事鼓子词等,亦宋代民间说书形式,恐怕也应该算作宋人说话家族中的独立成员之一。

总之,对宋人说话家数的探讨,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既不能为了强调宋代说话业的繁盛,不符合实际地夸大其辞;也不可因旧籍中有那么一两句随意性的记载,为前人所遮蔽,捆绑住我们的手脚。看来,要真实地还原宋人说话家数的原貌,还得从耐得翁那含糊其辞不负责任的“说话四家”中挣脱出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看清楚那些事实上分明存在着的说话门类,从而对说话艺术作出更科学、更精确的判断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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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史部》本。

(2) 南宋·耐得翁《都城纪胜》,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史部》本。

(3) 南宋·吴自牧《梦粱录》,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史部》本。

(4) 邓子勉《〈净发须知〉、净发社及其他》,《中国典籍与文化》1998年第2期。

(5) 南宋末·罗烨《新编醉翁谈录》卷一《舌耕叙引》,《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26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

(6) 孙楷第《沧州集》卷一,中华书局1965年版。

(7) 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0年版。

(8) 萧相恺《宋元小说史》上编第二章第三节《“说话”的家数体制及其对后世小说的影响》,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9) 程毅中《宋元小说研究》第八章第二节《南宋金元说话的昌盛》,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10) 南宋·西湖老人《西湖老人繁胜录》,涵芬楼辑涵芬楼秘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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