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相关理论
(一)人力资本投资理论
人力资本概念最早萌芽于威廉·配第,他在分析生产要素创造劳动价值过程中,提出“人的技艺”是除土地、物力资本和劳动之外的第四个特别重要的要素。“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Adams Smith)则明确提出人力资本概念,认为“工人增进的熟练程度,可和便利劳动、节省劳动的机器和工具同样看作社会上的资本”(《国富论》,1776)。之后,大卫·李嘉图提出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他认为在土地和其他资源一定的情况下,资本的积累和劳动投入的增加可能导致生产要素边际报酬递减;因此,为了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不仅需要资本的不断积累和劳动投入的持续增加,技术进步也是不可缺少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更指出人力资本投资的长期性和家庭在从事这种投资中的作用,认为“所有资本中最有价值的是对人类本身的投资”(《经济学原理》,1890)。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经济学界关于人力资本开发投资的研究达到高潮,代表人物是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明塞尔、西奥多·舒尔茨和加里·贝克尔。明塞尔认为个体收入的差别在于其接受正规教育、在职培训和工作中经验积累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并将受教育年限视作衡量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标准(《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收入分配》,1957)。明塞尔还运用人力资本投资方法研究收入分配,建立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模型,提出人力资本获利函数;认为在生命周期的每一刻劳动者都在做人力资本投资的选择。人力资本收益率模型,又被称为明塞尔模型,该模型用参加培训或受教育的年限表示人力资本的投资量,提出进行较多人力资本投资者,年轻时只能获得较低的收益,但到年老时,则会获得较大的回报收益;该模型还显示,人力资本投资量越大者,其年收入越高,工作经验对个体收入亦有直接影响。舒尔茨则在对美国农业经济的研究中,关注到了人力资本的开发投资问题,进而提出人力资本开发理论体系:(1)提出广义资本概念,认为资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生产资料所体现的物质资本;二是凝结在劳动者身上的,由劳动者数量和质量所体现的人力资本。两者共同构成国民财富。(2)认为增加的人力资本存量,对劳动生产率提高和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构成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经济现代化的一个共同内容是,耕地的经济重要性在下降,而人力资本,即知识和技能的经济重要性在上升”[1]。因此,舒尔茨强调在生产或工作中通过学习新技术知识,增加工人的人力资本存量。(3)提出要依据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以劳动力价格浮动为尺度,对教育投资进行市场调节。(4)认为劳动能力、知识和技能的形成不是天然的,是需要投资的;人力资本包括用以形成和完善劳动力的各种投资,人力资本投资标准是“收益大于成本”[2]。贝克尔对明塞尔的人力资本投资理论进行了补充和扩展,认为除了必要的教育和在职培训之外,人力资本投资还包括医疗保健、劳动力流动甚至向境外移民等方面的投资,其中教育是最重要的投资形式;投资收益率是决定人力资本投资量最重要的因素,基于人力资本投资的较长时效性,人力资本投资中既要关注短期收益,又要考虑长期收益;合理行为的追求,将使投资边际收益率基本等同于资金机会成本(《人力资本》,1964)。
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新经济增长论充分肯定人力资本投资,并把它作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代表人物有罗默和卢卡斯。罗默建立了“知识推动模型”,他认为特殊的知识和专业化的人力资本不仅能自身形成递增的收益,而且使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也产生递增的收益,从而整个经济规模是递增的,并保持经济的长期增长(《外部因素、收益递增和无限增长条件下的动态竞争均衡》,1986)。卢卡斯则提出“人力资本积累增长模型”,他把人力资本作为独立的因素纳入经济增长模型,将舒尔茨的人力资本与索洛的技术进步概念相结合,具体化为“专业化的人力资本”;强调智力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他认为,人力资本的生产比物质资本的生产更重要;拥有大量人力资本的国家会取得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人力资本低下是欠发达国家增长速度较慢的原因所在。
(二)公共产品供给理论
公共经济学理论将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大类。萨缪尔森的研究认为纯公共产品是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减少的产品,公共产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凡是可以由个别消费者所占有和享用,具有敌对性、排他性和可分割性的产品就是私人产品;处于两者之间的中间状态则为准公共产品,或者叫混合产品。[3]布坎南从物品共同拥有视角,对物品的集体供给方式进行研究,认为“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能够涵盖萨缪尔森的纯私人物品到纯公共物品的所有情况,他将“俱乐部”定义为“一种消费、所有权——会员之间的制度安排”。[4]
一般来说,纯粹的公共产品由政府来生产和提供,私人产品由市场来生产和提供,而混合产品则由政府和市场共同生产和提供。如教育是具有部分非竞争性和部分非排他性的混合产品,既可以实现竞争性和排他性,又存在一定外部效应。尤其相对于高等教育,义务教育产生的正外部效应更大,所以政府在义务教育的生产与提供上承担更大的责任。我国正在逐步推行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从社会产品属性角度看,与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医疗保健、社会保障等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因此,市场机制难以发挥资源配置作用,依靠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自身进行家庭开发投资亦不现实,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中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切实增加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存量,适应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
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和非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两大类。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是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和公共性运输工具、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等;非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则是指基础教育、自来水安装、医疗卫生、文化娱乐设施、社会福利和行政服务等;农村准公共产品供给如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实践中,政府公共产品的供给涉及两个层面:首先,公共产品的生产资金来源如何,是来自税收还是收费;前者由公共提供,后者由市场提供。通常情况下,公共产品是公共所供给的,由政府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私人产品则由市场提供,消费者通过付费方式取得。其次,公共产品的生产方式如何,是公共生产还是私人生产。公共生产是政府生产资料所有者进行的生产,其组织形式是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私人生产是私人生产资料所有者进行的生产,其组织形式是私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等。[5]
政府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者和公共权力的拥有者,从管理职能上看,其行为应代表整个社会利益,体现政府的公正性和社会性。但是政府并非无差别行为主体,且处于经济社会活动之中。在我国政府体系中,有中央政府、省、市、县、乡(镇)级政府,各级政府在管理范围和追求目标上都存在差异,因此不同目标模式下,各级政府在权限上相互控制、资源分配上相互竞争的行为极为常见,有时甚至产生行为冲突,这是一定程度上政府博弈行为的现实反映。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上也是如此。中央政府作为上级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领域的控制是宏观的、间接的,期待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由于管辖范围太大、地域太广,中央政府难以对地方政府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做出合乎实际的具体指导。然而,地方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也存在相对利益,再加上其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望,在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对利益最大化的领域投资,很少去考虑比较成本和比较利益,如都市产业结构的雷同和重复建设,对企业的有效保护等,而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所形成的社会效益则关注不足。
(三)公共政策理论
公共政策是在特定情境中,政府公共权威部门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在公众广泛参与下,所制定的实现公共利益的行动方案或行为准则,其表现形式有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国家领导人的口头或书面指示、政府专项规划、行动计划与相关策略等。公共政策是政府履行职能、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政府维护公众利益的主要手段。公共政策通过制约、导向、调控和分配等功能,实现对社会价值的权威分配;公共政策方案的选择和实施需要遵循“优先满足主导群体利益、损益补偿和多数人满意”原则,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都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普遍利益。按涉及领域和内容的不同,公共政策可分为国防政策、外交政策、经济政策、教育政策和医疗卫生政策等;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就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政策。
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政策问题取向的公共性。政府作为国家或社会的代理机构,在解决公共问题、行使公共权力和承担公共责任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共利益的实现为首要原则,而不能侵犯私权,或为少数人甚至政府谋取私利;还要求政府决策能有效约束和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包括政府在公共领域内的秩序化的活动。(2)政策目标取向的公共性。政府的决策应既立足当代人的利益需求,又确保未来人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能实现代内和代际的发展,才是政策公共利益的根本体现。显然,公共政策的利益主体必须反映“公共”原则,而公共政策的实现目标则必须体现“公平”要求。公平是指公共政策实施后,政策目标团体、所分配社会资源、所享受效益、所负担成本的公平分配;政府实现公平主要靠成本投入,来最大限度提高社会平均效益,扩大覆盖人群的得益面与得益程度。公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它有助于强化政府的合法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使公共政策更具“有效性”。公共政策往往面临不同的方案和选择,而营造公平环境、维护社会公正是政府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不可忽视的原则,本质上来看公共政策就是要体现社会公正。当前,社会公正主要通过政府服务得以实现,在此过程中需要政府改变以往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形象,去关注政府行政行为的产出、服务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具体公共政策中注意凸显价值观念,保证机会均等、促进广泛参与,使政策主体能争取正当权益、扩展生存空间。
政策环境是制约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实施效率和结果的外在因素的总和,主要有经济环境、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科技环境等。公共政策效率会因政策环境的变迁而发生改变,因此公共政策的形成策略和行动方案要适应不同的政策环境,比如政策的实施背景、实施时间和实施区域等。从常态来看,公共政策的实施效率通常会经历从公共政策酝酿期—公共政策适宜期—公共政策改革期[6]这样一个变迁过程。由此,政府出台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相关公共政策时,既要考虑到公共性原则,又要关注到公平和公正要求,还要遵循公共政策的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同时,政府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公共政策制定,要随政策环境变化而进行不断的完善。
二、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客体包括所有户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或非农业生产的现实和潜在的农村女性劳动力。作为农业经济增长的最活跃生产要素,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存量小、素质低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制约因素。由此,加大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使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知识技能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中得以提升,并随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能继续接受再教育、再培训和再锻炼,适应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经营素质、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身体素质的要求,有助于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目标。
人力资源既属于劳动者个体,又对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具有形式的多样性和利益的多极性,亦使得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从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实践来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主体既有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家庭和个人,企事业单位,也有各种社会团体和各类社会组织,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政府、企业(或社会组织)和家庭。政府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核心投资主体,它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是有组织、有计划和有步骤的,主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社会政策、舆论引导和行政行为来进行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投入,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塑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提供财力、物力支持。企业(或社会组织)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投资主体,企业的开发投资行为体现的是企业经济利益导向和当下市场的产品需求,因此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发投资主要是对在该企业或某组织体系中就业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进行在岗培训和技能培训,以此提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职业技能,实现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家庭则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投资主体,家庭或个人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行为通常是自发或无意识的,是对农村女性自身或下一代人力资源在智力或体力等基本生存和发展能力上的投入,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政府、企业或社会之后续开发的前提。因此,政府、企业和家庭是沿海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三大投资主体,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行为特征、价值取向、投资动因和开发内容上三者存在明显差异。如从行为特征看,政府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呈宏观性、政策性、战略性和全局性;企业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呈技能性、收益性、现实性和阶段性;家庭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则呈基础性、个体性和非计划性。
(一)政府
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政府应担任“守夜人”(抵御外来侵略,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安全)、“慈善家”(为社会提供困难救济和福利保障)和“经济警察”(纳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三种角色。因此,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天然具有维护政治稳定、国家安全、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职能,政府行为的起点和终点都是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看,政府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和授权,政府获得权力的同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作为责任政府,政府及其公共行政人员的政治、经济、法律和行政行为必须体现责任政府的要求,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追求农村人力资源公共利益最大化而承担起提升和投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责任。教育,尤其是基础义务教育,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特性。由此,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提供教育资源、公平的教育机会和均等的教育条件既是政府的义务,也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成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主要承担者。
1.中央政府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主体
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中,它既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主体,又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本收益主体,不存在政府纠结于投资主体和收益主体是否对称的问题。因此,众多发达国家,中央政府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最核心投资者。
从宏观视角来看,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进行投资,可以实现农村人力资源的性别平衡流动、增加农户收入、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安定和谐以及减少社会问题。从微观视角来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既关乎农村妇女的生育意愿又直接影响农村下一代人力资源的素质。相关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女性的婚姻生育观念和行为倾向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妇女受教育程度越高,结婚年龄就越大,生育性别偏好就越不显著,所期望的子女数量也相对减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还承担着生产、哺育、教育下一代的社会角色,母亲的知识层次、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等都会潜移默化地对其子女的知识认知、性情养成、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产生直接影响,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直接影响农村下一代人力资源素质的优劣。加大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对提升中国人口整体素质有重要现实意义。而因为怀孕、分娩、哺乳等生理原因增加的就业成本,不仅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个体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和整个人类的问题。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承担和维系着人类存续的责任,这是人类社会繁衍和延续不可或缺的生理基础;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为此付出的代价和损失,政府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分担和补偿。在此方面,中国政府做得还远远不够,尤其在降低农村妇女就业成本的制度建设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许多方面更存在较大差距。[7]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政府与市场都追求效用的最大化,只是政府效用追求和效用表达的方式与市场中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存有一定差异。由于政府追求目标的多元,政府效用很难用明确的经济目标来反映,这样财政支出就被视作是政府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主要方式。因此,从政府效用最大化目标实现的方式来探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政府主体行为,更有说服力。现实中,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会受到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家庭或个人资源供给条件的影响,使得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很难最大限度地得到开发,这对农村妇女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都造成巨大损失,而中央政府投资则可一定程度改变这种状况。当前,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偏低、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如果仅仅依靠家庭或市场的推动来提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职业技能素质,那将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也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投入需求的良性循环。此外,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还会产生与一般人力资本投资一样的正外部性特征。即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收益不仅体现为农户家庭收入增加、农业劳动生产率和企业利润的提高、政府经济实力的增强,还会反映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能力提升、农业现代化进程加速、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增加和农村社会的进步上等。因此,中央政府理应加大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力度,并成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最主要投资主体。
2.地方政府是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主体
从公共产品理论视角来看,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社会保障等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按照受益范围,公共产品可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两大类,前者一般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使整体国民受益;后者则地方政府是公共物品提供的核心部门,其受益对象是本地所有居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会直接增加农村妇女的人力资源存量,而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存量的增加是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地方政府是政府体系中的直接受益者。由此,地方政府应该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投资者。(www.daowen.com)
以沿海发达地区为例。自2004年以来,浙江省各市、县、乡(镇)地方政府按照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通知》要求,把农民培训工作看成是新农村建设民心工程,紧紧围绕“培育新农民建设新农村”和“把广大农民改造培育成为适应分工分业需要和全面发展的新型农民”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为改善浙江省农村面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奠定了基础。具体以苍南县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为个案进行分析。
苍南地处浙江省南部,是一个山海并利、劳动力资源丰富、二元结构特征明显的县,是“温州模式”发源地之一,既拥有像龙港、灵溪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强镇,也有相当数量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渔区乡镇。苍南县总人口124万,农村人口有112万,占全县总人口90.6%,其中农村劳动力人口约有66.24万,欠发达乡镇共25个,其中省级欠发达乡镇12个,市级欠发达乡镇13个。由于温州地区民营机制较灵活,就业空间广,以及苍南农民自主择业及创业能力较强,许多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创收。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苍南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由农村等欠发达地区向城市转移的趋势已经形成,给农民培训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与难题。苍南县农村劳动力存在人群情况复杂,人口基数大、流动性强、学历偏低、培训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
于此,2004年开始,苍南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精神,把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列为县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全面启动“十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成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农民创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实施、监管等工作。全县各乡镇开展大发动、大培训、大输出,掀起了十万名农民素质工程的高潮。2006年,苍南县农培办从苍南实际出发,采取以市场为导向,走委托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之路,以招标形式选择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高、社会影响力广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逐步形成了由“计划指标”向“计划与市场相统筹”的多元化培训格局和运转灵活的转移培训体系。培训专业由县农培办打包交由各基地负责培训,基地则按照有关农培政策进行培训,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联系安排就业完成任务。此举,不但有力提升了培训质量,同时提升了培训基地的品牌档次。2008年,苍南县在全面发动培训的基础上,重视提高培训质量,进入到创特色品牌阶段,打造出了“印刷制版”“缝纫车工”“幼儿教师”“电工”“厨师”“会计”“美容”等7个市场化优势培训品牌;还创造性地构建了以“苍南农培”为窗口的学籍动态管理系统和学员档案管理系统网站,有效优化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环境和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实现培训学员管理、培训机构管理、培训证书管理的电子化,形成省(市)—县—乡镇(培训机构)三级联网的培训信息管理监测体系。
至2010年,苍南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4.109万人,其中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占70%,转移就业率连续4年超85%;苍南县欠发达地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从2002年的4123元增加到2009年7799元。通过培训,提高了苍南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切实掌握一门技术,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见表5-1)。
表5-1 苍南县农村劳动力培训投资与运行情况
资料来源:苍南县农民创业培训指导中心资料。
说明:2008年资金使用情况:共支出380.2万元,其中省财政114万元、市财政45.2万元、县财政190万元、浙财农字(2005)233号文件余留30万元、浙财农(2007)311村干部培训1万元。
在中央政府、浙江省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要求下,苍南县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农村劳动力现状、存在问题和市场需要,进行了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培训、实施与监管。表面来看,苍南县政府对农村人力资源进行的开发投资只是在提供一种准公共产品,受益的是作为投资客体的农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六年多来,通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输出,苍南县农村人力资源存量增大,农民人均收入大幅度提升,形成培训—输出—就业三位一体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创造一系列如“印刷制版”“缝纫车工”“幼儿教师”“电工”“厨师”“会计”“美容”“会计”“经纪人”等九大优势培训品牌,为苍南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地方政府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最大受益者,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地方政府理应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进行投资。
地方政府作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主体,若专门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将使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整体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得到提高,也使职业技能提升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在获取更高收入动力驱使下,有了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可能。当然,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专项培训后离开所在地,从短期来看地方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似乎损失了优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没有能直接获得投入成本的收益补偿。然而,从长远来看,经过地方政府开发投资转移到城市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会给地方政府带来“智力回流”和“资本回流”。一方面,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将在城市所获得的报酬源源不断地寄回家乡;另一方面,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会因婚姻、家庭或其他原因返回家乡,从而可能会将其在城市所积累的工作经验、熟练技能、思想观念和经营意识,用于经营特色农业、农家乐、创办三产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这既为农村村庄带来强大经济收益,也为当地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就业创造了许多岗位。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与收入的正相关效应,也一定程度上会促使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去主动参加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组织的各种形式免费教育或技能培训,甚至有的可能自己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但是,“资本回流”和“智力回流”的具体时间周期非常难测量,而且事实上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回流与否、回流率到底有多少也是难以明确的。此外,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成效,与工业项目相比,其效果是相对迟缓和间接的。而政府行政体系中,行政官员的在任是有期限的,“有限的时间需要显著的政绩”,这种由任期制带来的缺陷使得地方政府官员有明显的行政偏好,往往热衷于投资“见效快、短期有大收益”的项目。这直接导致地方政府官员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在实际中的忽视,再加上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的有限,因此地方政府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动机和物质支持上有所欠缺。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中,出现苍南县在农村劳动力培训过程中的“积极性低、资金不足、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时也是极其自然的。
(二)企业(或社会组织)
调查显示,社会投资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进行常规疾病和妇科病检查的,有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进行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宣传的,有提供健康养生讲座的,有建设休闲健身项目的,还有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提供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就业转移信息和岗位的等,投资主体通常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技术学院等农技科研单位,社团、协会、基金会等民间组织,村委会、农村社区以及个人等。其中,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具有投资过程、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的同一性,尤其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具有明显区域产业特征,效果好,收益高。
企业不仅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者,也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直接需求者。企业投资行为遵循的基本准则是经济利益最大化。与其他社会投资相比,企业的开发投资范围要窄得多,主要集中在所聘雇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上。一般而言,企业所组织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更符合企业的现实需求,如在技能培训中可以根据需要什么技能类型人才就进行什么技能类型人才的培育。当然,企业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也存在一定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被培训者。一方面,企业员工经过培训,随着生产技术的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为所在企业组织创造更多的利润;另一方面,技术成熟、工作经验丰富的企业员工一旦脱离该企业则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若企业员工转移到企业的竞争对手所在企业就业,更增加了竞争对手的实力,该企业受到进一步经济损失。正因为如此,企业除了组织新晋员工进行基本素质培训外,往往更愿意就本企业的特殊技术工种进行培训;而一般性或通用型职业技术培训则大多会委托给社会上的教育培训机构来承担。对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农村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的调研反映了这一点。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千年古县城——慈城,集团占地面积40余万平方米,是以铜冶炼加工为主的中国500强企业,2006年主营业收入223.8亿元,位列第174位。金田集团有近5000个农村人力资源,文化知识少、技术水平差,又缺少培训。金田铜业集团领导看到了人才和技术对企业成长的重要性,于2006年开始与慈城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进行深度合作,结合校企实际,摸索出一套“企业下单、专家谋单、学校谱单、员工点单”的四单式培训方式。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金田集团相继向学校下了行政管理本科班、行政管理专科、企业管理中专班三类学历教育订单,及员工素质提升、车工培训、员工电脑培训、金属压力加工、班组长管理、中级钳工、高级营销员、高级钳工、中级维修电工等技能培训订单。具体数据见表5-2。
表5-2 金田铜业集团2006—2008年农村人力资源培训情况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后的知识技能由劳动者个体所拥有,而且劳动者是否继续就职于企业取决于其自身意愿,企业为避免培训后被培训者流失可能带来的损失,一般会在培训前与被培训者签订某种固定期限服务协议,规定若在期限内离开企业则被培训者必须给企业进行赔偿。对于劳动者个体而言,这种补偿费用就形成了人力资源的迁移和流动的成本。[8]还有一些企业根据产品生产特点,采取在农村家庭来料加工的方式,建立培训基地,通过送培训缝纫技术和缝纫机给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既解决了企业生产的不足,又解决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就业和增收问题。企业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起积极作用;同时,企业给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提供的就业岗位也是其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企业对就职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职业技能的需求会鼓励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培训,形成农村社会重视人力资源职业技能的良性循环,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发展。
(三)家庭(或个人)
由于劳动者个体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直接受益者,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家庭或个人都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最主要投资主体,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投资中占据重要地位。家庭或个人进行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最直接目的就是要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获得较高的工资收益,提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水准,即家庭投资的原则并非效用和利益的最大化。从现实来看,家庭或个人可以从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中获得经济收益,如就业机会、收入和职位升迁,以及非经济收益,如社会地位的提升、婚姻市场的优势和心理的满足等。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家庭或个人投资常常受到家庭或个体收入水平影响和市场或社会环境的制约。因此,家庭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实际投入水平既取决于家庭或个人的收入水平,也取决于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情况。
1.家庭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成本收益分析
从理论上来看,家庭或个人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进行投资是一种合情合理的经济行为。但现实中,农业科学技术尚未广泛应用与推广,教育培训和医疗健康等投入带来的经济收益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肩负着照顾家庭、抚养小孩、赡养长者的重任,大部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选择依照就近原则,在乡镇、县或市从事非农业劳动,走出省就业的比例不到20%。同时,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生理上的一些特征,如孕育下一代、感情脆弱、心理承受和适应能力差等,也制约了家庭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此外,劳动力市场的“城乡二元分割”和“男女就业领域差异”引发了制度性和结构性分层,这使得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与男性相比就业领域小、就业层次低、就业收益差;与城市女性相比,不仅不能享受到相同的劳动待遇,在生育保障、儿童教育等方面也受到不公平对待,属于城市的“过客”。以上现实降低了家庭作为理性“经济人”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预期收益,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收益小于投资成本。
从沿海发达地区现实来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意愿不强,投资动力不足。有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思想守旧,宁愿在家受穷也不愿出门务工,更不愿参加培训;有的则年龄偏大,认为年龄太大工作找起来难而不愿参加培训;有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由于文化素质不高,认为参加培训不一定能学到技能,也不愿意参加培训;还有的因参加培训花费时间较多,或通过培训看不到转移就业的希望,影响眼前挣钱,也不愿意参加培训。同时,虽然农村取消了农业税之后农民负担有所减轻,但医疗、养老、子女教育仍然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较为忧虑的问题,对自己考虑则相对较少,这影响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家庭投资。综上,无论是在家庭经济投资能力,还是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投资动力上,家庭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中有明显缺陷。
2.家庭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零和博弈
在二人有限零和博弈过程中,博弈双方所依据的损益值矩阵大部分都是基于局中人的事先判断。由于个人认知水平的限制、信息不完全、系统的结构性和随机性波动等因素影响,人们无法事先对其博弈结果值作出精确的判断。从事后博弈结果来看,尽管实际的博弈结果值在事后是清楚的。然而,由于各种随机因素和非随机因素的现实影响,这种博弈即使在纯策略意义下,在下一次被完全重复,其实际博弈结果所表现的各局中人的损益值未必与上一次完全一致。[9]
家庭对农村女性和男性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与零和博弈过程相类似。与城市相比,农村在教育条件、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都存在较大差距,在农户家庭教育支出有限情况下,家庭选择范围小。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家庭在农村教育资源分配上有明显的男性偏好,这深化了教育资源在农村的性别差异,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机会少。沿海发达地区的访谈也显示,虽然农村家庭对女孩和男孩接受教育的期望具有同一性,即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希望能获得尽可能高的学历;但对男孩最高学历的上限明显要高于对女孩的期望。同时,受传统性别观念影响,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在经济上被认为是“婆家的劳动力”,女孩受再多教育,受益的只是婆家,不承担自己父母的养老。而这个责任通常由男孩来承担,所以农村家庭会因为对女孩教育投资的不划算而选择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忽视或放弃。显然,从家庭视角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主体与受益者是相分离的,投资主体是家庭中的父母,受益者则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生身父母的责任,但事实上在农村女儿责任较小,有的地方甚至默认女儿可以不承担这部分责任。正因如此,导致了家庭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投资的性别差异,造成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整体文化素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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