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沿海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沿海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新农村建设需要“善经营”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重健康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身体素质发展目标。“重健康”要求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

沿海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第三节 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障碍性因素分析[14]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一个全面的战略目标,又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全面推进农村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其中,尤其要让农民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是人类社会最具活力的资源,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利用和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用先进的科技知识武装农业、武装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合理有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千千万万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成为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完成的必然选择。

一、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15]

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是农村女性总人口中具有创造物质、精神和文化财富能力,能够从事智力和体力劳动的女性人口的总称,它是农村女性劳动者数量与质量的统一。从数量上来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是现实和潜在女性劳动力的人数;而在质量上,则是农村女性劳动力体质、智能和思想等素质的反映。人力资源理论认为,人力资源质量远比人力资源数量重要。

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七大报告又明确指出:“亿万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很明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新时期党和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村人力资源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已成为新农村建设对新型农民素质的现实衡量指标,这也必然成为建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不可忽视的要素。从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基本素质的现状调查来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在文化程度、技术能力和经营能力方面存有不足,身体健康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方面也不容乐观。因此,除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三大素质外,重健康、明法制、优品格也应该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的重要组成要素。从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经营素质来看,仅有敏锐的商机意识、经营理念对农村女性就业创业是不够的,必须提高到一定的层次,由此将“会经营”改为“善经营”。至此,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重健康、明法制、优品格六大要素,构成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的理想模型。显然,劳动者的身体是人力资源的物质载体,因此理想模型六大素质中“重健康”是前提和基础;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人力资源的明确要求,“有文化、懂技术和善经营”便成为理想模型六大素质中的三大核心素质;此外,从新农村建设的“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视角来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明法制、优品格”两素质亦不可缺少。从本质上来说,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是从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经营素质、身体素质、法律素质、思想素质等六维度出发,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发展提出的理想目标。总体而言,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重健康、明法制和优品格六要素的综合,是一个系统和整体,符合新农村建设需求的理想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必须具备这六大特征,理性素质模型六素质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反之,便偏离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的价值和意义,同时也反映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发展的“局部”或“残缺”(见图3-22)。

有文化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文化素质发展目标。文化素质主要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受教育程度、文化水平以及对社会的认知和接受能力等。文化素质是衡量人力资源素质的重要指标,由此既可了解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所接受的学历教育,也可把握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所掌握的各种文化知识和由此达到的程度和水平。我国农村人力资源虽然数量丰富但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成为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的瓶颈。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文化”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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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2 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

懂技术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科技素质发展目标。科技素质主要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科技素养,能对科学技术有正确态度和认知,理解、接受新技术并主动应用到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科技素质直接影响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的关键因素。然而,我国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运作模式,客观上使得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对农业科技知识关注甚少,亦缺乏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所需要的素养。这一现实既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也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又好又快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需要“懂技术”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

善经营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经营素质发展目标。经营素质主要指的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和实施各种经济行为的素养和能力。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需要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具有敏锐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国际竞争观念,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经营销售水平,以及理性的消费观念。如此,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才能有更好的经济活动能力。因此,新农村建设需要“善经营”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

重健康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身体素质发展目标。身体素质主要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对社会生活的心理适应情况,它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基础,它包括农村妇女的生命质量、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生育调节和卫生保健环境等。相关资料显示,农村妇女健康状况总体呈良性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妇女多种疾病发生率特别是恶性肿瘤发病率的攀升、婚前生殖健康、精神心理疾病等。“重健康”要求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一方面,通过了解和掌握基本医疗保健知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当面对心理和精神压力时,能通过自我减压或心理辅导,保持心态的平和心情的愉悦。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身体素质的高低,既影响其劳动能力的高低,更影响人力资源其他素质的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需要“重健康”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

明法制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发展目标。从法律素质来看,主要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对我国现行法律的认识、理解、法律意识的形成,以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保护自己的能力等;从政治素质来看,主要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对国家方针政策的了解程度、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能力和民主政治素养的提升等。具体而言,“明法制”就是要通过提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法律政治认知和素养,让农村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活动中能以国家政策为行动导向、依照相关法律规范确定自身行为模式,积极参与到村庄民主政治生活中;并且,当其利益遭受侵害时能运用法律来进行应对和解决问题。提高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法律政治素质,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更是推动农村妇女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新农村建设需要“明法制”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

优品格是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思想道德素质发展目标。思想道德素质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在现实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体现和反映,它是劳动者个体理性化思想的较高境界。自然,高尚的道德伦理、优良的品格修养和文明的生活风尚,这无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内容和题中之义。实现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优品格”,就是要在把握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现实思想观念基础上,针对“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传统性别观念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附带而来的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等复杂多元理念的负面影响,引导农村妇女建立起适应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自信乐观、公平民主、诚信友爱等新观念和新意识,摒弃和远离封建迷信、消极保守、依赖退缩、自私冷漠和愚昧落后,成为文明风尚、和谐村庄与先进女性文化的缔造者,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妇女自身生活品质的提升提供精神动力和理性支持。因此,新农村建设需要“优品格”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

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重健康、明法制和优品格六要素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的整体要求。开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必须关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六要素的整体发展。唯有如此,才能全面提升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质量,才能拥有数量庞大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才能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提供动力与源泉。

二、DEMATEL法及其研究步骤

DEMATEL(Decision Making Trial and Evalution Laboratory)法,译作实验室法,源于1973年日内瓦研究中心Battelle协会,当时DEMATEL法主要用于研究世界性难题,如种族、饥饿、环保和能源问题等。DEMATEL法是一种在充分利用专家知识与经验基础上,运用图论理论,通过构造矩阵工具来进行系统因素分析的方法。DEMATEL法对处理系统要素关系不确定的复杂社会问题,优势显著。通过DEMATEL法构造的直接影响矩阵和综合影响矩阵,可分析系统要素间的相互影响程度,了解系统要素彼此间的因果关系和影响强度,国内外应用广泛。

DEMATEL法研究基本步骤如下:

1.针对所研究问题,采用系统诊断的方法,确定系统影响因素,具体可设为Q1,Q2,Q3,…,Qn-1,Qn

2.分析各要素之间直接关系的有无以及关系的强弱度来构造有向图,并用射线上的数字表明因素之间关系的强弱,其中强=3,中=2,弱=1(见图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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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3 因素关系强弱度有向图

3.将有向图表述的内容转换成矩阵形式,称为直接影响矩阵,记为Xd

直接影响矩阵中的元素值直接反映系统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强弱。如果某因素与另一个因素有直接影响关系,则相应的第i行第j列元素值为1;如果没有直接影响关系,则相应的元素值为0。

4.求综合影响矩阵T,分析各因素之间的间接影响关系。

求综合影响矩阵之前,先将直接影响矩阵正规化,将Xd转换为X,计算公式为:img46;接下来,将直接影响矩阵转换为综合影响矩阵,运算公式为:T=X(I-X)-1=tij。具体运算程序见图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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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4 综合影响矩阵运算步骤

5.考察综合影响矩阵T中的因素tij,计算每个因素的影响度、被影响度,以及原因度和中心度。tij表示因素i对因素j所带来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程度,或因素j从因素i受到的综合影响程度。

T的每行因素之和为该行对应因素对所有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值,称为影响度;T的每列因素之和为该列对应因素受其他各因素的综合影响值,称为被影响度。影响度与被影响度之和称为该因素的中心度,表示该因素在系统中的位置及所起作用的大小;影响度与被影响度之差称为该因素的原因度。原因度大于0表示该因素对其他因素影响大,称为原因要素;原因度小于0表示该因素受其他因素影响大,称为结果要素。

三、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影响因素提取与分析

系统论视角来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该系统中各要素并非孤立地存在,各要素处在某个位置,起到特定作用。同时,该系统与内外部环境在投入、产出和信息反馈中产生密切联系,因此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必然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找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障碍性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相关资料和数据,通过系统分析和诊断,提取直接或间接影响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利用与开发的内外部环境要素,分为四大类共16个因素。

(一)农村妇女内部环境因素(5个)

1.农村妇女人口数量(F1)

2.农村妇女人均纯收入(F2)

3.农村妇女知识技术能力(F3)

4.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意愿与需求(F4)

5.农村妇女健康状况(F5)

(二)外部经济环境因素(4个)

1.地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F6)

2.市场经济发育水平(F7)

3.农业现代化水平(F8)

4.城乡收入差距(F9)

(三)外部社会环境因素(4个)

1.户籍制度(F10)

2.社会保障制度(F11)

3.就业制度与劳动力市场(F12)

4.传统性别角色(F13)

(四)外部教育环境因素(3个)

1.政府对教育科技的投入规模(F14)

2.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模式(F15)

3.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水平(F16)

(五)应用DEMATEL法分析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影响因素

首先,根据提取的四大类内外部环境要素,建立起由16个因素构成的直接影响矩阵,一般称为Xd。直接影响矩阵Xd是四大环境要素中16个因素相互之间的两两判断分析而建立的,表征的是16个不同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的量化关系(见表3-20)。

表3-20 直接影响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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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直接影响矩阵Xd,可以看到各行因素对各列其他因素所有可能的直接影响关系。如某因素Fi对因素Fj有直接影响关系,则相应的第i行第j列元素值为1;如因素之间没有直接影响关系,则相应的元素值为0。如表3-20,农村妇女知识技术能力(F3)直接影响农村妇女的人均纯收入(F2)和农业现代化水平(F8),对市场经济的发育水平(F8)则没有直接影响,所以矩阵第3行第2列、第8列的元素值皆为1,而第7列元素值则为0。

接着,根据运算公式:T=X(I-X)-1将直接影响矩阵转换为综合影响矩阵,其中X=Xd各行元素之和并取最大值/Xd各元素除以该最大值(见表3-21)。

最后,针对综合影响矩阵的数据计算出16个因素相互之间的综合影响度、被影响度、原因度和中心度。综合影响矩阵中的各行之和(sl),为各行因素的综合影响度,每列之和(sc)则表示该列因素的被影响度。行和与列和之差(rd)为该因素的原因度,表示该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因果逻辑关系程度。原因度大于0表示该因素对其他因素影响大,称为原因要素;原因度小于0表示该因素受其他因素影响大,称为结果要素。行和与列和之和(md)为该因素的中心度,表示该因素在系统中的重要程度(见表3-22)。(www.daowen.com)

针对表3-21、表3-22中的16个因素的行和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各行行和对应的该因素对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度。因素F14(政府对教育科技的投入规模)对应的综合影响度为1.6323,位于16个因素中的首位;因素F13(传统性别角色)和F12(就业制度与劳动力市场)对应的综合影响度分别为1.5591和1.4996。因此,政府对教育科技的投入规模、传统性别角色,以及就业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三因素对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具有重要影响。

原因度数据表明,因素F14(政府对教育科技的投入规模)、因素F13(传统性别角色)、因素F10(户籍制度)、因素F11(社会保障制度)、因素F12(就业制度与劳动力市场)、因素F5(农村妇女健康状况)等对应的原因度大于0,表示这些因素对其他因素的逻辑影响程度较高,属于原因因素。从中心度数据来看,在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系统中,重要程度较高的因素主要有:F14(政府对教育科技的投入规模)、F12(就业制度与劳动力市场)、F3(农村妇女知识技术能力)、F4(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意愿与需求)、F10(户籍制度)、F11(社会保障制度)、F5(农村妇女健康状况)、F13(传统性别角色)和F16(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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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2 综合影响度、被影响度、原因度和中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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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障碍性因素的内外部环境分析

基于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现状调查资料,以及DEMATEL法对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结果,发现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诸多障碍性因素。从外部环境视角来看,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受到外部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教育环境因素的综合影响,主要障碍因素有:政府教育培训的投入规模、现行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以及传统性别角色等;从内部环境视角来看,影响最显著的主要有农村妇女思想观念、知识技能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因素。

(一)从外部环境视角分析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障碍性因素

1.政府教育培训投入障碍

与自然资源开发相较而言,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资金明显短缺。国家统计年鉴历年数据表明,对人力资源开发产生直接影响的科教文卫事业的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仍然较小。尤其在农村,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不多,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主要是由县、乡财政筹措和负担的。这种教育投资体制对基础教育的发展不利,造成了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教育投资的不足,影响了基础教育的提高和发展速度,间接制约了“新型农民”的成长。虽然沿海发达地区,如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在教育培训投入份额和比例上略高于中西部地区,但总量依旧不高,更无法和国外人力资源开发投入的资金规模相比,自然其结果可想而知。

新农村建设需要切实提高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则有赖于教育培训资金的投入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政府对教育培训的投入是提高农村妇女素质的基础,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首要物质前提。目前,我国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虽然数量丰富,但技能素质偏低、思维方式较为保守。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就是农村女性整体文化程度不高。文化程度不高,客观上使得广大农村妇女缺乏新农村建设所需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农村妇女群体只能从事传统农业,参与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层次和领域的女性比例很低。受文化水平所限,农业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成效缓慢,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进程亦明显受制约。而另外一些农村剩余女性劳动力,即便流动到城市,也只能选择城市中收入低、苦、脏、累、差的行业和工种。

2.现行户籍制度障碍

我国当前实施的是城乡二元户籍结构,这种制度直接导致农民丧失了获得与城市户籍人口相对应的教育、就业、医疗等诸多国民待遇。户籍制度是农民在社会阶层上的不平等划分。总体来看,户籍制度的存在,一方面使得政府在城乡之间教育投入上产生巨大差别,造成农村人才教育基础十分薄弱,制约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另一方面影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虽然城市偏向政策的许多条款和内容都正在进行改革,但只要户籍制度存在,就存在政策周而复始的可能。

户籍制度对劳动力流动的明显阻碍作用,使之成为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农村妇女劳动力得不到在城市永久居住的认可,她们的迁移只能是暂时性或流动。另外,农村妇女劳动力在就业政策、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供给方面的歧视性对待,亦根源于城乡分割户籍制度的影响。如从就业现实来看,来到城市的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普遍从事的是非正规就业,就业层次低、收入水平不高、劳动强度较大,难以在城市长期稳定地工作。因此,现实中农村女性得不到与城市女性相同的待遇,她们始终处在城市边缘,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户籍制度使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面临一系列制约因素,如与城市女性相比发展机会的缺失、事实上男女在劳动中分工的不同、承担社会角色的差异,掌握社会资源的差距等,成为制约农村妇女发展的主要原因。

3.社会保障制度障碍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予以保障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它通过确立机会均等、效率优先的稳定机制和调节机制,保障社会安定,使社会成员具有安全感并拥有发展的机会。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首先,农村的社会保障尚未普及。从养老的视角来看,由于农村缺乏相应的养老保障制度,老人的赡养主要依靠儿子,这使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难以改变,女孩因此被看轻并受到歧视。此外,父母认为男孩读书能光耀门楣,女孩则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受再多教育,将来受益的是婆家,因而家庭内部缺乏对女孩教育投资的动力。农村这种生育观念的形成以及人力资源投资的性别偏好,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有紧密联系。

其次,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未被纳入城市劳动保障体系。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社会保障权利、休息和休假权利经常受到侵害。虽然《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是在私营企业中,没有为农村来的女职工办理养老、生育、疾病、伤残、失业等社会保险的比例较高。此外,农村女性劳动力也难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和休假待遇。许多企业一般都采取计件工资,这模糊了正常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时间的界限。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使得为城市发展作出贡献的农村妇女得不到平等的合法待遇,不少农村女性劳动力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低、就业风险高,这极大侵害了农村女性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发展。

4.就业制度与劳动力市场障碍

人力资源流动是指人力资源寻求与生产资料更合理的配置,而在不同的工作岗位、职业以及不同的就业区域之间的迁移或流动。它包括岗位、职业、企业、地区、国际之间的流动。[16]劳动力流动本身是一个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投资过程。我国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迁移主要是以收入预期为基础,在劳动力迁移过程中不仅增加了收入,还增加了工作经验,提高了专业管理技能,获得了相关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这些本质上是人力资源投资和积累的过程,会使人力资源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变得更具活力和效率。

现有劳动力市场没有起到促进农村妇女就业的作用。劳动力市场是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场所,然而目前专门为农村妇女服务的劳动力中介组织还没有设立,因此由劳动力中介组织所提供的包括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当前提供的就业服务方式、手段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择业需求;真正通过各级中介服务组织找到工作的也不多,这对我国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的正常流动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同时,农村妇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现阶段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国家就业形势严峻,“让妇女回家”的声音一度高涨。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化,出现了所谓“性别职业”,性别行业的出现使市场对性别的选择模式化、社会化,使很多有才能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很难进入“男性领域”就业并得到发展。目前城乡隔离、性别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阻碍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流动,也影响了农村女性的社会流动。因此,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取消农村女性劳动力在城乡和性别间流动的显性和隐性规定,打破就业的城乡壁垒和性别壁垒,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市流动创造条件和环境,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上来,这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农村妇女发展的现实需求。

5.传统性别角色障碍

在封建制度下,由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历史等综合因素影响,形成了“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高女低、男主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等男女两性差别认知和角色规范,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几乎不享有政治、经济和教育等方面的权利,社会地位低下。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妇女社会地位得到极大提升,男女平等思想有了法律保障。但在现实中,传统性别角色依旧发挥巨大影响,并成为农村妇女发展的阻力。传统性别角色中,按性别的差异进行社会分工,使男女两性在社会公共领域和家庭私域从事各自不同的活动,承担各自不同的责任。这种劳动性别分工将两性劳动赋予了不同的价值,它是一种将男性置于更多机会和更具优势岗位的社会机制。这一机制导致了等级化的劳动性别分工,它使社会大众相信男性劳动力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推动者,而女性劳动力只是辅助性的,从而直接导致了农村女性劳动力在公域和私域的双重负重与弱势。同时,妇女特殊的生育职能使她们的劳动力供给会出现中断,妨碍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积累和职业发展。

传统性别角色还制约了农村妇女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发展。传统性别角色是社会大众对男女两性的性别定位和角色期待,是内化于大众脑海中的性别观念和规范。从农村妇女视角来看,当这种性别角色定位影响到农村妇女自身时,会在不自觉中制约农村妇女的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农村妇女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正如波伏娃所述:“她的地位也同样一直在经历着表面变化,而这种地位决定了女人的所谓特性:她沉迷于内在性,她乖张,她世故和小心眼,她对事实或精确度缺乏判断力。她没有道德意识,她是可鄙的功利主义者,她虚伪、做作、贪图私利等等。所有这些都有真理的成分存在。但是我们唯一必须提到的是,这里所说的各种行为,没有一种是雌性荷尔蒙或女性大脑的先天结构强加给女人的,它们是由她的处境如模子一般塑造出来的。”[17]当前,农村还留有许多传统性别角色的“影子”,如在居住方式上沿袭着父系家庭制度和“从夫居”传统,户主一般是以父亲或丈夫为主的男性,妇女在家庭中的从属性和辅助性角色;在发展资源和空间上的匮乏和狭小;在家庭性别关系上需求与权利表达重视程度的差异等。同时,由于传统性别角色,农村妇女的活动更多地被局限在家庭内,缺少与外界接触;她们的闲暇时间大多被家务劳动所占据。这客观上使得农村妇女缺乏与外界接触的机会,缺乏相应的社会关系网络,也无暇顾及自己的需求、为未来做打算或是学习新的技能,更谈不上主动参加各类科技文化培训。传统性别角色中塑造的“男外女内”社会结构导致农村妇女利益的边缘化。

6.农村妇女权益保护障碍

农村妇女经济和社会地位平等权利的实现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程度的载体和指标,同时它与国家宏观政治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紧密相连。从民主政治权利视角来看,如果新农村建设中决策实体缺乏足够农村妇女的代表性,决策体系和政策体系将缺乏性别意识的支撑,会直接影响农村妇女群体作为社会成员对农村经济社会进步和发展需求的表达,抑制社会资源支配权限的实现,从而导致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局限与制约。从法律制度上来看,虽然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条例”“母婴保健法”等为主体的妇女合法权益法律体系,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和健康等方面的权利在法律上已受到保护,但事实上的法律效应与文本上的法律条款尚存有较大距离。尤其在土地经济权益上,农村妇女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劳动力和土地是农业经济发展的两大基本要素,农村妇女劳动力要素和土地物质生产要素的有效结合、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发挥效益,这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直接影响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生成、利用与开发。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主要是指农村妇女因性别、婚嫁或婚变而导致土地承包权和相关经济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类别上可分为出嫁女、招婿女、农嫁非、离婚女、丧偶女以及性别歧视几种。如出嫁女,有的村庄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农村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仍保留在娘家,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有的村庄制定“妇女出嫁时可以带走土地”的地方法规,但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妇女出嫁后不能回娘家争地,否则就会受到村民舆论的批评,认为是不道德的。因此,出嫁女实际上很难在娘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土地权利。招婿女,民间又称为倒插门,指丈夫到女家落户,按法律规定男方可以在女方落户分田。但多数村庄却根据“从夫居”风俗,只允许无子户中的一个女儿招婿、落户和分田,其余女儿的土地承包权被强行收回,上门女婿当然得不到土地;有的村庄规定只有招婿妇女和1个子女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的土地权益,其丈夫和其他子女不能享有村民待遇;有的村庄规定入赘丈夫及其妻子获得少量耕地,或分给一些次等土地。农嫁非,是指农村女孩嫁给城镇男子,娘家所在村要强行取消其户籍和土地承包权;或户口不迁走,但其本人与其子女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也不能参加土地及其相关利益分配,或只能分到一半。

(二)从内部环境视角分析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障碍性因素

以上影响因素都是由于外部条件直接产生或者由外部条件间接产生的。不可忽视的是,影响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还有来自农村妇女自身的一些因素。

1.农村妇女思想观念障碍

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现状的调查与定量分析表明,农村妇女自身的思想观念是影响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内部环境影响因素。农村妇女的思想意识,影响和决定其社会经济行为,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妇女的思想素质虽有了较大提升和改善,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农村妇女学习意识、自我开发意识薄弱。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生产规模狭小、思想守旧、居住分散而又封闭落后的局面,从而养成了农村墨守成规、安于现状、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农村妇女群体这一思想亦有存在,自我学习、自我开发意识匮乏。调查显示,农村妇女主动接受培训的人数不多;如果有免费培训的机会,她们也一般会先考虑让自己的丈夫或是儿子参加。农村妇女学习意识和自我开发意识明显不足,这也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科技素质偏低的主要原因。其次,受传统性别分工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把家庭当成是生活的核心,认为其主要职责是照顾孩子和丈夫。有一部分农村妇女甚至以牺牲自我发展为代价,退回到家庭,成为家庭主妇,来确保家庭的稳定与和睦。这一部分农村妇女很少有要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或接受培训的想法。访谈表明,家庭主妇型农村妇女家务之余有了闲暇,其最主要的休闲方式是和村里的隔壁邻居、亲戚或朋友打打麻将。第三,农村妇女的依赖思想明显,个体发展的独立进取精神缺乏。受“男主女从”“男外女内”“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传统观念影响,农村妇女对家庭中的男性有明显的依赖思想,缺乏个体发展的独立和进取精神。这直接影响了农村妇女能否主动参与到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并导致农村妇女的自主意识和竞争意识比农村男性薄弱。农村妇女内化的依赖观念、弱者意识始终把自己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从属地位,因此也谈不上个体发展的独立、进取、开拓与创新。座谈显示,农村妇女在思想认知中普遍以“守家”“助家”为经济社会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判断,如即便外出就业也更倾向于就近就业。第四,农村妇女法律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淡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在农村经济社会活动中农村妇女已经有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意识。但是,大多数农村妇女法律意识薄弱,如对相关法律掌握得不深不透,缺乏正确指导自己行为的法律准则,不学法、不用法、不守法的情况仍然存在。此外,有些农村妇女对于女性的基本政治权利了解不多,因此对国家大事不关心、不过问,也较少积极主动参与到村庄的政治活动中。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意识较男性淡薄,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氛围不浓。

2.农村妇女知识技能障碍

美国社会学家A.英格尔斯在其著作《人的现代化》中指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否则,高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和有效管理都不会得以实现,即使经济已经开始起飞,也不会持续长久。”知识技能水平是衡量农村妇女人力资源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的重要指标,会直接影响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存量,因此农村妇女的知识技能水平对农村经济提升和农村妇女发展具有关键性影响。

调查表明,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受教育程度和科技素质较低,整体状况不佳。这一状况源于以下三方面原因:首先,从受教育权利来看,在教育资源分配体系中农村女性居于绝对的弱势地位。由于社会和历史的原因,女性在受教育方面还没有完全实现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其中农村妇女是最缺少受教育机会和获取教育资源的群体。农村中存在明显的男女两性受教育权利差距,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表明农村女童在校率除了低于城市相应年龄的女童外,与农村男童在校率的差距也大于城市的男女差距。其次,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农村妇女各教育层次男女比例存在明显差距。随着教育制度的完善,男女两性受教育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由于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男女两性受教育程度依然存在差距,其中在城市男女两性受教育程度差距较小、接近持平,而农村男性在各教育层次比例中受教育水平则具显著优势。最后,当前缺乏专门针对农村妇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部门与项目,因此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在结构上和管理模式上都与新农村建设的人才需求现实不相适应。

3.农村妇女健康状况障碍

农村妇女健康状况既反映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反映农村女性社会地位。农村妇女健康素质是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其他素质的基础,农村妇女的健康素质不仅对自身产生影响,也对子女、家庭产生直接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妇幼保健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农村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妇女健康的内涵突破了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扩展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因此,衡量妇女健康的标准不再是单一地看妇女在生理上是否有病,而是被扩展到妇女的身体、心理和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女性在身体健康状况上总体呈良性发展态势,在生命质量、生殖健康、生育调节、卫生保健环境等方面有明显改善,如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升并持续高于男性,上海两性差值达4.44岁;[18]妇女病患病率下降,治疗率大幅提高等。

但与此同时,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也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妇女多种疾病发生率特别是恶性肿瘤发病率的攀升、婚前生殖健康、精神心理疾病等问题凸显。第一,农村妇女多种身体疾病发生率与患病率高于男性。上海疾控中心研究数据表明,观察人群的年患病率为28.48%,男性患病率为27.37%,女性为29.54%;新发病人的年发病率为7.22%,男性为7.24%,女性为8.16%。[19]第二,癌症特别是乳腺癌等妇科恶性肿瘤发病率持续上升。就乳腺病的发病原因来看,有生理发育、膳食结构、生育、遗传以及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此外,农村妇女的心理精神压力、工作和家庭生活中的负面事件等社会心理因素也是乳腺癌高发的原因之一。第三,精神心理健康水平低于男性。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资料显示,女性神经病患者患病率高于男性,城乡皆为此状况;常见的心理问题都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如就业不顺、躯体疾病、子女教育、夫妻关系紧张等,且求助女性以25~40岁年龄段者居多。第四,农村妇女对自身健康的忽视。从对身体健康的主观评价上来看,只有46.29%的农村妇女认为自己身体很好,还有47.90%的农村妇女身体一般,接近6%的农村妇女身体较差、经常生病。访谈显示,身体一般的农村妇女绝大部分很少上医院,有什么不舒服的征兆也只是自己买点药吃吃就好;除非特别严重或者痛苦才会到附近的卫生院或城市里的大医院就诊。这侧面反映了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对自身身体健康存在忽视的危险,农村妇女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不够。

【注释】

[1]《2011年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zj.stats.gov.cn/art/2012/2/7/art_541_49051.html。

[2]《2011年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hzstats.gov.cn/web/ShowNews.aspx?id=hJG3ZeP7co8。

[3]《2011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nbstats.gov.cnread20120201/27016.aspx。

[4]孔祥智主编:《中国“三农”前景报告2009》,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

[5]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二: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结构调整成效明显》,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sywcj/t20110309_402709278.htm.2011-03-09。

[6]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二: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结构调整成效明显》,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sywcj/t20110309_402709278.htm.2011-03-09。

[7]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二: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结构调整成效明显》,http://www.stats.gov.cntjfxztfx/sywcj/t20110309_402709278.htm.2011-03-09。

[8]浙江省政府咨询委:《浙江省“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上)》,http://www.raresd.com/brownew.asp?n_ID=8803.2010-06-30。

[9]《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公布。

[10]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2011-04-28。

[11]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2_402463937.htm,国家统计局综合司:《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2008-02-22。

[12]中国农民素质课题研究课题组:《中国新型农民素质评估与开发(2005—2006)》,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年版,第97—101页。

[13]李澜:《潜藏的力量——西部地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14]本文的部分内容以《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影响因素分析》为题,已发表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年第1期。

[15]本文的部分内容以《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理想模型——基于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素质的分析》为题,已发表在《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16]杨蓉:《人力资源经济学》,中国物资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

[17]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页。

[18]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社会科学院编:《上海女性发展60年》,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18页。

[19]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社会科学院编:《上海女性发展60年》,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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