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本文确实多于裴注
崔曙庭
长期以来,史学界都袭用宋代晁公武的说法,认为《三国志》裴松之注文多于陈寿本文数倍。这个说法其实是错误的。1983年12月和1985年年10月,王廷洽同志两次发表文章,把他统计的结果公之于世,认定陈寿本文多于裴氏注文,纠正了传统的错误结论。虽然有了王氏的正确统计,史学界似乎并未完全接受这一可靠的结论,在王文发表以后,不少文章在论述这个问题时,仍采用了传统的错误说法。有鉴于此,我觉得有必要把我统计的情况予以发表,再一次确认王氏统计的数字的绝对正确性,使传统的错误说法彻底纠正过来。下面从三个方面论述这个问题。
一 注文多于本文说,以讹传讹,长期得不到纠正
据现有的文献资料记载,最早提出裴松之注文多于《三国志》本文的,是南宋时期的学者晁公武。晁氏在他所著的《郡斋读书志》卷二中说:“《三国志》六十五卷,晋陈寿撰。魏四纪,二十六列传;蜀十五列传;吴二十列传。宋文帝嫌其略,命裴松之补注,博采群说,分入书中,其多过本书数倍。”《郡斋读书志》是宋代有名的目录学著作,对后世影响比较大。宋末元初马端临撰《文献通考》时,就全采晁氏介绍《三国志》的文字,为其《经籍考》中《三国志》的内容。于是认为裴注“多过本书数倍”这样一种错误的说法从晁公武提了出来,又经马端临所同意和采用,因而就确定下来,长达七八百年,广为流布,似乎已成不刊之论。
晁公武的错误说法是不是前有所承,现在还没有资料来证明这个问题,我们只能说是他首先作俑。根据我们统计的情况来看,晁公武是没有从全书来统计本文和注文字数的。那么他的那个错误的结论是怎样得出来的呢?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作为一个目录学家,在他介绍众多的著作中,不可能对每一部书都进行认真详细地阅读,然后作出可靠的评论。一般往往是先读序跋,然后再抽读其中一二卷书,于是便动手做评介了。就《三国志》而言,如果只看前面的《魏书》几个《纪》,而不去全面地阅读后面各文,是可以作出注文多于本文数倍的结论的。《武帝纪》、《文帝纪》、《明帝纪》都是注文多于本文。特别是《文帝纪》,本文是3544字,而注文是15593字,注文比本文多三倍有余,在《三国志》六十五卷书中,是注文与本文比较,比例数字最大的一篇。《武帝纪》、《明帝纪》注文比本文多不到一倍。以偏概全,如果仅就《文帝纪》而论,裴注为本文数倍之说,是可以这样说的。晁公武的结论可能就是这样得出来的。但是作为统计《三国志》本文与注文的字数比例,就不能用以偏概全这种办法。六十五卷中,只有十八卷是注文多于本文,而四十七卷是本文多于注文的。注文多于本文三倍以上仅《文帝纪》一篇,而本文多于注文三倍以上的却有六篇,其中有本文多于注文七倍、八倍的。因而全书总的统计,也是本文多于注文,而不是注文为本文的数倍。
晁公武提出《三国志》注文多于本文数倍说以后,又为《文献通考》所采用,这样就广泛流布开了,一直未引起怀疑。到清朝乾隆初年校刊《三国志》时,李龙官等人在校后语中,又进一步具体化,把“数倍”变为“三倍”。今殿本《三国志》后附有其文,语云:“而裴松之注,更三倍于正文。”李龙官等人的“三倍”说,肯定也没有对全书做认真的统计,只是沿袭晁公武的“数倍”说而已。他可能是觉得“数倍”之称太笼统,因而改成“三倍”。这样一来,《三国志》注文比本文多的说法,就有了“数倍”和“三倍”两种提法,虽然都是错误的。解放前两部有名的工具书: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辞源》和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都是采用数倍说。近年来,二书又先后做了较大的修改,再行出版,但仍保留了数倍说。解放后出版的一些介绍《三国志》的著作中,采用数倍说的作者是比较多的。其中影响比较大的如1955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要籍介绍》,1959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标点本《三国志》的出版说明,196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历史文选》,都是采用数倍说的。
采用三倍说的文章和著作,近年来也是很常见的,不过其中又有两种不同的提法。李龙官等人最先提出裴注“三倍于正文”,含义本来是很清楚的,即是说注文是正文的三倍。假设正文为二十万字,则注文为六十万字。但也有不少作者,把“三倍于正文”错误地理解为比正文多三倍。按照这种提法,如果正文是二十万字的话,那么注文就当是八十万字了。这样一来,三倍说中就有“为三倍”和“多三倍”两种提法。“为三倍”说有的又写作“将及三倍”、“多出两倍”、“超过正文近两倍”等几种不同的提法,但意思是一样的,即注文为正文的三倍。1963年杨翼骧先生在《历史教学》第二期,发表了《裴松之与三国志注》一文,文中对李龙官等人的“三倍”说做了较具体的论证。他说:“我们现在统计,陈寿本文约二十万字左右,而裴氏注文约五十四万字左右。以将及三倍的篇幅为《三国志》作注,可以说基本上弥补了陈寿记载简略的缺陷了。”杨先生的这一论证及提法,还见于1983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大辞典·史学史》卷和1985年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史学家评传》中他所撰写的《裴松之》一文中。杨先生这一论断,还为1980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典文学名著题解》、1985年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史学发展史》和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历史文选》等书所采用。杨先生的统计数字,显然是为了证明李龙官等人所提出的注文为本文之三倍说的。然而“本文约二十万字左右”和“注文约五十四万字左右”虽然在具体数字前面加了“约”,后面又加了“左右”,以表示不甚精确,但大数目“二十万”和“五十四万”是肯定了的。这两个数字不知杨翼骧先生是用什么方法求得的,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多三倍说也作“超出正文三倍”、“较原文多出三倍”、“比原书增多三倍”等不同提法,但实质都是说注文比本文多三倍。持这一说的作者,最早见于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廿四史简介》一书中,作者在介绍《三国志》时说:“(裴松之)注文条目也相当多,文字总数超出正文三倍。”同年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二十四史提要》,198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同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及选读》以及1986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学者百人传》等,都采用了多三倍的说法。可见“多三倍”说和“为三倍”说一样,也是流行比较广泛的一种说法。
总之,数倍说也好,三倍说也好,都是错误的说法,而这种错误的说法广为流传,以讹传讹,长期得不到纠正。现在既已有了精确的统计数字,可以确切地证明自宋以来传统的说法是错误的,彻底纠正这一错误,就势在必然了。
二 本文多于注文,新的统计数字的绝对可靠性(www.daowen.com)
《三国志》本文是多少,裴松之注文是多少,经过王廷洽同志和我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根据不同版本的《三国志》,细致而全面的统计,两人得出的结果一样,都是:陈寿正文为三十六万余字,袭松之注文为三十二万余字,正文比注文多四万余字。这一统计数字是经过全面细致地统计得来的,是绝对可靠的,误差只有几百字,不到千分之二。上文所说的什么“数倍”说、“三倍”说,都是错误的,应该彻底否定它,以恢复其本来的面目。
近年来我在撰写有关介绍《三国志》的文章时,由于受传统说法的影响,也是采用数倍说或三倍说的。但是,当我看到各书的不同提法,也感到有问题,不知确切的数字,到底是多少。但是所怀疑的仅仅是注文比本文多若干的问题,还没有想到本文会比注文多。王廷洽同志的文章发表以后,当时我并未读到,只是听到有的同志说,有人经过统计,说是《三国志》本文比注文多。这样,我才间接了解到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进展。1988年年底,编撰完了《三国志辞典》以后,就想接着把《三国志》本文和注文的数量情况,做一番详细的统计,以求得出一个确切的数字,以澄清过去存在的疑问。
如何进行统计,用什么版本的《三国志》为好,我是经过一番认真的考虑的。如果用标点本或殿本《三国志》做统计,本文和注文字体既不一致,排版也参差不齐,那就只有一字一字去数,才能得到确切的统计数字。几十万字的一部书,要统计完,该要花多少时间。于是我想到清代同治年间,金陵书局不是用聚珍版排印出版过一种大字本《三国志》吗,该书所用字,本文和注文一样大,只是注文低一格排而已。借来该书一看,感到用这个本子统计本文和注文是非常方便的,不必一字一字去数,就能得出确切的数字。该书每面十行,每行二十字。如果全是正文,则每面为二百字,全是注文,则为一百九十字。如果有正文和注文交互的或缺行缺字,统计起来也不十分费力。用这个本子,一天可以统计五六卷书,不到两个星期,六十五卷的《三国志》,本文和注文的具体数字,就全部出来了。
我的统计数出来以后,这时候就很想找在我之前已做了这一工作的王廷洽同志的文章读一读,以核对一下二者的异同,看统计数字是否准确。经过资料室同志的帮助,王廷洽同志的两篇专门论述《三国志》本文和裴注的文章都找到了。一篇于1983年12月,发表在《上海师院学报》第四期,题目是《应正确认识三国志裴注的价值》;一篇于1985年10月,发表在东北师大《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第三期,题目是《略谈三国志与裴注的数量问题》。两篇文章谈的都是一个问题,即《三国志》本文多于裴注,否定传统之说注文多于本文的结论。作者在其第二篇文章中,还列举了《魏》、《蜀》、《吴》三书各卷中本文和注文的具体字数,以便使读者可以充分相信,他统计的数字不是笼统而言,乃是在全面细致的统计基础上得出来的,是十分可靠的。据作者在文章中介绍,他是根据中华书局出版的标点本《三国志》统计的,本文和注文都是经过一字一字数计,才得出每卷的字数和总的字数的。在这个过程中,作者所花的工夫之大,是可以想见的。现在将王、崔二人的统计数字,列表于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王崔二人用不同的版本和方法统计出来的数字,是如此地接近,这决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客观对象本身的真实反映。可以肯定地说,这个统计数字,是完全可以相信的,误差很小。《三国志》本文三十六万余字,裴注三十二万余字,这个数字是绝对可靠的。从统计表上的数字说明,对本文的统计,二人的相差数为670字,这个数字与三十六万多字的总数相比,还不到千分之二,误差是很小的。特别是对裴注的统计数字,总数仅有六字之差,差不多达到了完全一致的地步。
通过对《三国志》本文和注文的详细统计,再来看看过去流传的数倍说或三倍说,就会感到那是多么的不经。从六十五卷的《三国志》来看,其中只有十八卷是注文多于本文的,而有四十七卷,是本文多于注文。注文多于本文的十八卷书中,注文为本文四倍以上的仅一卷,那就是《魏书·文帝纪》,三倍以上的有一卷,二倍以上的有三卷,其余则多为略多于本文或一倍左右。而那四十七卷本文多于注文的各篇中,有本文为注文九倍的,那就是《吴书·王楼贺韦华传》,本文为是6838字,而注文仅752字。其他八倍、六倍、五倍、四倍、三倍者,为数还不少。从这个大的趋势看,注文也决不会多过本文,更不用说几倍了。从《魏》、《蜀》、《吴》三书的统计情况来看,也是本文应多于注文的。《魏书》的注文字数虽略多于本文,而《蜀》、《吴》二书,均是本文多于注文的。如十五卷《蜀书》,仅有一卷是注文多于本文不到一倍,其余十四卷都是本文多于注文。二十卷《吴书》,只有三卷是注文多于本文,其余十七卷都是本文多于注文。从新的统计情况可以看出,从《三国志》各卷统计也好,从《魏》、《蜀》、《吴》三书分别统计也好,都得不出注文比本文多,甚至多出三倍或数倍。把本来是本文略多于注文的事实,说成是本文反少于注文,不是略微少,而是成倍的少。这种对事实的颠倒情况,的确应该把它切实纠正过来。
三 传统的说法,并非都是可靠的,切忌盲目崇信
通过统计《三国志》本文和注文的字数,纠正了一个在史学界长期流传的错误问题,使我深深感到对许多史学领域存在的问题,哪怕是众口相传,并无异议的事,也不能盲目崇信,最好是先好好想一想,检验一番,最后才下结论。如《三国志》裴注多于本文这样一个错误说法,流传了七八百年,使绝大多数人深信不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从个人的体验来说,就是怀疑精神少了一些,盲目地崇信前人的传统说法,以致如此。当然我所说的怀疑精神,也不是说对任何问题都抱着怀疑的态度,认为什么都不可信,那就陷入“怀疑一切”的谬误境地。我所说的怀疑精神,就是说要疑其所当疑,而不是不加分辨地怀疑一切。如说《三国志》注文多于本文,有数倍说、三倍说等,可见各家本来就没有弄清楚实际情况,只是估量之说,是很不可靠的,这就值得怀疑。何况这是一个统计数字的问题,只要稍稍下点工夫,动手去实践一番,问题就可以解决。但是许多人却不愿去做这种笨事情,只是依据前人现成的说法,因而造成以讹传讹,不可或止。在史学领域这种袭用前人说法致误的,并不少见。例如在评价《旧唐书》的史料价值时,就引用司马光在修《资治通鉴》时是如何重视《旧唐书》,甚至说其唐代史料乃悉据《旧唐书》,而于《新唐书》一无所取。这个结论显然是错误的。最早提出这个看法的是明文徵明,他在为《旧唐书》作序时讲过这样的话,清王鸣盛在其《十七史商榷》中,袭用其说,而在《通鉴取旧书》条下,加以认定和发挥。198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要籍介绍》中,李宗邺先生又沿用王鸣盛之说,作为对《旧唐书》的评价。因而这个结论就成了以讹传讹了。司马光修《通鉴》之取材,并非“悉据旧书”,而是择善而从的。我曾就黄巢起义事,核校了《通鉴》的引书问题,发现它取材既有《旧唐书》,也有《新唐书》,对某些史事,引《新唐书》的材料,比《旧唐书》还更多一些。当然除新旧《唐书》外,还有其他一些史籍材料。司马光认为哪种材料可靠,就取哪种,他是择善而从,并不是偏取某一部书的。
某种错误的说法在社会上长久地广为流传以后,形成一种习惯势力,要想彻底纠正它,颇为不易。《三国志》注文多于本文说的情况,即是如此。虽然1983年和1985年王廷洽同志两次发表文章,用切实可靠的材料证明,《三国志》不是注文多于本文,而是本文多于注文,但是从1985年以后发表的文章和著作中,不少作者仍沿用错误的旧说,还是认为注文多于本文。例如1986年6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学者百人传》和同年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的《中国古代历史文选》,就仍采用注文为原书的三倍说。而到1988年,这种沿袭旧说的错误,仍未得到纠正。如1988年1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要籍介绍及选读》和1988年3月由巴蜀书社出版的《三国志导读》二书,仍采用了三倍说。这并不是说以上作者不相信王廷洽同志统计的数字,有意坚持传统的错误的说法,而是由于传统的错误给人的印象太深了,在不少人的头脑里只有传统的说法,对其他有关这个问题新的统计,不甚关心。或者根本没有接触到王文,因而也就不了解尚有不同的说法。或者是认为这个问题早已解决了,也就不必去关心它了。总之是一仍旧贯,未作更正。可见为了纠正这个传统的错误,还是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论证的。
(原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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