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华
范晔撰《后汉书》,记事载言之外,尚作序、论、赞凡二百余篇。这二百余篇、三万多字的东西,可以说是范晔史学思想的集中反映。本文就此,略谈三题如次。
一 《后汉书》的序
一部二十四史大都有序,序多放在表、志、类传之前,说明著述的旨意,可谓一种通例。然而刘知幾以为:“《史》、《汉》于表、志、杂传立序,颇为得体,爰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炫文彩。后来所作,他皆若斯。于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1〕这分明是说范晔作序,有失体例,并且给后来修史造成不良影响。对于这一评价,在此不能不首先予以辨白。
《后汉书》的《皇后纪》和孝子、处士,党锢、循吏、酷吏、宦者、儒林、独行、方术、逸民、列女、东夷、西羌、西域诸传均作序〔2〕,共十五篇。其中篇幅较长的如《党锢传》序,有一千七百多字,《西域传》序有一千五百字;篇幅较短的如酷吏、独行两传序,各有二百多字,《列女传》序仅一百零九字。可见范晔作序,不拘篇幅,并非惟繁缛是尚。
序作为一种史书体例,是由司马迁首先采用的。范晔沿袭这一体例,却有其独到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他比司马迁、班固更注重历史人物的分类,因而也更注重对人物的群体述评。党锢、宦者、独行、逸民、列女等传,都是以类相从,编排人物;东夷、西羌、西域三传,则把周边各部族或政权分类编排,既可视为专传,又可看作类传。这些类传的编撰,固然是东汉历史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但为什么要这样编排,这样编排的旨意何在?若不加解释,则读者不明,所以范晔在上述类传卷首,都加以总的说明。刘知几无视此意,而责备“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3〕,确实不公。相反,《后汉书》类传加序,并非可有可无,实属必要。
至于范晔作序是不是“遗弃史才,矜炫文彩”呢?我们分析一下《后汉书》十五篇序所揭示的内容,即不言自喻。
大体说来,《后汉书》序的用意有三:一是概述事物的渊源流变,如《独行传》序从“中世”(三代以后)说起,《党锢传》序从春秋说起,《酷吏传》序从战国说起,《西域传》序从汉武说起,《儒林传》序从新莽说起,孝子、处士、循吏三传序从光武说起,对于有关问题,都做了概括说明。特别是《皇后纪》序,叙述后妃之制,上起夏殷,下迄东汉,不仅说明了后妃之制的发展演变情形,而且揭示了后妃、后族对历朝政治的重大作用。这篇短短七八百字的序文,内容如此丰富,非但说是《后汉书》序中的佳作,即便同《史》《汉》名序相比,也毫不逊色。另如《党锢传》序,“说两汉风俗之变,上下四百年间,了如指掌”〔4〕。王鸣盛精确的论断,就说出了范晔作序的用意所在。
其二,指出立类的标准。类传不同于本传、合传,既然以类相从,就要有一个立类标准。范晔根据华峤所作而撰《皇后纪》,虽题名为纪,其实也是类传。入传者不只是皇后,还包括贵人、美人诸皇妃,即所谓“同居正号者,并列于篇;其以私恩追尊,非当时所奉者,则随它事附出;亲属别事各依列传,其余无所见,则系之此纪”〔5〕,另外在卷末又附记皇女。孝子、处士两传为说明何为孝子、处士,特在序中列出两位典型人物,以为立类的标准。党锢之祸前后,天下名士共相标榜,于是有所谓“三君”、“八俊”、“八顾”、“八及”、“八厨”之称,范晔以为“凡党事始自甘陵、汝南,成于李膺、张俭,海内涂炭,二十余年,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三君、八俊等三十五人,其名迹存者,并载乎篇”〔6〕。这说明《党锢传》所要记载的,就是那些在党锢事件中表现不凡者。至于《列女传》序,范晔说得更清楚,“但搜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专在一操而已”〔7〕。这就是说,传记妇女不局限于宣扬贞操,而是以选载那些才高行秀者为主旨。由此可知,确定立类标准,是范晔作序的又一个基本意图。
其三,说明序论的依据。立类标准不能代替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而如何评价同类人物,范晔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儒家经典。如《孝子传》序引孔子说:“夫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以为论孝子的依据。《处士传》序引《易》语:“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孔子称“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也”,以为论处士的依据。《独行传》序引孔子说:“与其不得中庸,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以为论独行的依据。《逸民传》序引《易》语:“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以为论逸民的依据。可见,范晔援引儒家经典,尤其是孔子语录为序论的依据,实以儒家学说为其修史的指导思想。不独序言如此,论、赞发论也是如此,这在下面还要谈到。
二 《后汉书》的论
论为正史纪传所必备的体例,是史家评议历史的表达方式。《后汉书》有论一百一十一篇,凡一万五千八百余言。这是范晔史论的主要部分。在《狱中与诸甥侄书》中,范晔写道:“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8〕本人自许如此,可是后来洪迈却说:“晔所著序论,了无可取,列传如邓禹、窦融、马援、班超、郭泰诸篇者,盖亦有数也,人苦不自知,可发千载一笑。”〔9〕对此,我们作何评判?还是先看一看范晔论的“精意深旨”吧。
首先,根据所谓“天”“命”,解释东汉王朝的兴亡,可说是一条“精意深旨”。就《光武帝纪》论而言,范晔似乎是承认帝王受命之说,“王者受命,信有符乎?不然,何以能乘时龙而御天哉”〔10〕,同时,他论定隗嚣、公孙述等割据者最终破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违背天命,“若嚣命会符运,敌非天力,虽坐论西伯,岂多嗤乎”?而公孙述“及其谢臣属,审废兴之命,与夫泥首衔玉者异日谈也”〔11〕。直到和帝以后,朝政败坏,国势日衰,虽有一批志士仁人挺身而出,终不能改变其衰亡的结局。范晔认为,这也是“天”“命”所致。至于献帝被废为山阳公,他更直接道出其原由:“天厌汉德久矣,山阳其何诛焉!”〔12〕这就是说,东汉王朝的灭亡并非献帝个人所致,而是封建王朝长期演变的必然结果。
那么所谓“天”“命”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呢?用范晔的话来说,“天命符验,可得而见,未可得而言也”〔13〕,不过“天”“命”跟民意、人事是有相通之处的,“民所怨者,天所去也;民所思者,天所与也。举大事必当下顺民心,上合天意,功乃可成”〔14〕。这是他引用所谓“知命”者的话。同时考察过一些具体史实之后,他又进一步认识到,“夫能得众心,则百世不忘矣。观更始之际,刘氏之遗恩余烈,英雄岂能抗之哉!然则知高祖、孝文之宽仁,结于人心深矣。刘氏之再受命,盖以此乎”!〔15〕由此可知,范晔所谓“天”“命”虽然受汉代谶纬之学与五德始终说的影响,但说到底,是指历史所趋、民心所向的社会政治形势。
范晔认为社会政治形势导致东汉王朝的兴亡,同时也承认英雄人物对历史进程的重大影响。在他看来,永、元之际,朝廷倾而未颠,就在于袁安、任隗诸大臣“能挟幼主之断,剿奸回之偪。不然,国家危矣”〔16〕。“桓、灵之世,若陈藩之徒,咸能树立风声,抗论惛俗……功虽不终,然其信义足以携持民心。汉世乱而不亡,百余年间,数公之力也”〔17〕。这说明范晔历史评论中,包涵着深厚的英雄史观。
其次,运用儒家道德,评论历史人物的是非,又可说是一条“精意深旨”。范晔评论人物,同上述序论相一致,也是从儒家经典找根据。《后汉书》诸论援引《易》、《诗》、《论语》、《孟子》、《左传》凡二三十条语录,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从而展开人物评沦。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鼓吹仁义,范晔认为,“夫称仁人者,其道弘矣!立言践行,将以定去就之概,正天下之风,使生以理全,死与义合也”〔18〕。同时以此为准则,对于李固、荀彧等能够“杀身成仁”者,和班超、耿恭等“义重于生”者,都大加颂扬。相反,对于苟且偷生如胡广、赵戒之流,则视之“犹粪土也”。(二)崇向忠信,范晔指出:“忠信笃敬,蛮貊行焉者,诚以德之感物厚矣。”〔19〕他盛称箕子治理朝鲜,能广施忠信,“若箕子之省简文条而用信义,其后圣贤作法之原矣”〔20〕!他夸赞来歙为“天下信士”,“专使乎二国之间,能独以信称者,良其诚心在乎使两义惧安,而己不私其功也”〔21〕。这里,他不仅以忠信为衡量人们言行的重要标准,而且把它视为圣贤理政的根本。(三)表彰气节,范晔批评班固“论议常排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则轻仁义,贱守节愈矣”〔22〕,因而他本人作论,确如王鸣盛所说,“贵德义,抑势利,进处士,黜奸雄。宰相多无述,而特表逸民;公卿不见采,而惟尊独行”〔23〕。他称赞卢植有“贞良之节”〔24〕,王允含“忠义之诚”〔25〕,孔融“高志直情,其足以动义概而忤雄心”〔26〕。这里所宣扬的气节,即为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以“忠义”为核心内容的品行节操,这不过是儒家道德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再次,总括东汉一代,评议为政得失,也可说是一条“精意深旨”。范晔认为,诸子所论为政的基本原则,“大略归乎宁固根柢,革易时敝也”〔27〕。东汉前期,经过长期战乱,民生凋敝,国势不安,为政应当“宁固根柢”,因而范晔赞扬光武帝“能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虽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28〕;称赞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日晏坐朝,幽枉必达。内外无幸曲之私,在上无矜大之色。断狱得情,号居前代十二”〔29〕;褒誉章帝为“长者”,“事从宽厚”,“割裂名都,以崇建周亲;平徭简赋,而人赖其庆”〔30〕。然而,东汉王朝自和帝以后,由于外戚宦官明争暗斗,朝政日益腐败;由于豪强势力恶性膨胀,社会矛盾不断加深。政治上要求“革易时敝”,而当政者荒淫无能,致使各种社会敝病愈加沉重,所以,范晔批评安帝掌政,“令自房帷,威不逮远,始失根统,归成陵敝”〔31〕;谴责顺帝当朝,不能借群臣之力,改革敞政,“何其怓僻之多与”〔32〕?讥刺桓帝在位时,“五邪嗣虐,流衍四方。自非忠贤力争,屡折奸锋,虽愿依斟流彘,亦不可得也”〔33〕。最后把灵帝跟秦二世列为同类,相提并论,并指出“赵高谲二世,指鹿为马,而赵忠、张让亦给灵帝不得登高临观,故知亡敝者同其致矣”〔34〕。以上是范晔对东汉最高统治者为政得失的评价。
至于东汉后期操纵国家机器的外戚、宦官两股政治势力,在范晔笔下也被揭露得淋漓尽致。范晔认为,“自古丧大业,绝宗禋者,其所渐有由矣。三代以嬖色取祸,嬴氏以奢虐致灾,西京自外戚失祚,东都缘阉尹倾国”〔35〕。这里把宦官视为东汉王朝衰亡的根由,固然有失片面,不够妥切,但他对宦者何以参政及其结局的论述,却也合情合理。《宦者传》论,从宦者自身的生理条件谈起,谈到他们的人生观念,谈到他们能够参政的原因,谈到他们的不同类型,谈到他们对东汉政治的影响,可以说是千百年来关于宦者的一段情辟论述。
论及外戚执政,范晔则有褒有贬。只因为东汉外戚大都出自世家大族,加上门阀观念和谱学对他的影响,《后汉书)不把外戚放在类传之列,而用家传的形式记述之。这足以表明他对汉外戚的偏护。至于外戚终遭诛灭的原因,他归结出四条:“恩非己结,而权已先之;情疏礼重,而枉性图之;来宠方授,地既害之;隙开势谢,谗亦胜之”〔36〕。这充分显现出范晔那深邃的历史洞察力。
复次,通过具体实例,揭露人情世态,还可说是一条“精意深言”。范晔谈起帝、妃之情时说:“当其接床第,承恩色,虽险情赘行,莫不德焉。及至移意爱,析嬿私,虽惠心妍状,愈献丑焉。爱升,则天下不足容其高;欢坠,故九服无所逃其命”〔37〕。谈到方伯之情时说:“夫地广则骄尊之心生,财衍则僭奢之情用,固亦恒人必至之期也。”〔38〕谈到士人之情时说:“怀禄以图存者,仕子之恒情;审能而就列者,出身之常体。”〔39〕又说:“夫贵者负势而骄人,才士负能而遗行,其大略然也。”〔40〕诸如此类,在《后汉书》不少传论里,都得到广泛的论述。
同时受道术和佛教的影响,对待人生问题,范晔接纳了因果报应观念。《袁安传》论说:大凡多阴谋者,其后必废;有阴德者,当封及子孙。袁氏子孙兴旺,形成“四世五公”的世家大族,就因为安能“引义雅正”,“其仁心足以覃乎后昆”。《杨震传》论说:“信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杨氏世代参政,形成“四世三公”的世家大族,就因为震辅佐朝政,“怀王臣之节,识所任之体矣。遂累叶载德,继踵宰相”。还有《章帝八王传》论也说:“传称吴子夷昧甚德而度,有吴国者必其子孙。章帝长者,事从敦厚,继祀汉室,咸其苗裔,古人之言信哉!”这显然是把章帝宽厚仁爱视为其后代能够相继继承汉室正统的基本原因。
最后,再来看一看《循吏传》以下诸论。范晔自认为诸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这是不是有些自夸呢?通过反复比较,我们觉得,《后汉书》末尾十来篇论,尤其是西羌、西域、南匈奴各传之论,认识深刻,分析得当,行文工整,语言精炼,称得上诸论中最精彩的篇章。譬如《西羌传》论,先论羌患的起源,继尔逐次谈到羌患的原因、范围及其危害,谈到汉王朝征伐的结局,以及平息羌患的意义,最后总论汉代对羌政策的得失。尽管范晔论羌有为东汉统治者辩护和维护封建王朝利益的用心,但此论以其犀锐的目光,独到的见解,仍不失为有关东汉羌族问题的不朽史论。这说明范晔自许其论为“天下之奇作”,是不无根据的。
另外,尚须说明一点,范晔的史论不仅在内容上有其突出之处,即使在形式上也显得不同以前。《后汉书》纪传九十卷,其中孝子、循吏、文苑、独行、列女五传没有论;《皇后纪》和邓寇、桓丁两传各有三篇论;《隗嚣公孙述传》以下二十卷各有论两篇;其余六十二卷各有论一篇。可见,范晔作论,不像司马迁、班固那样,几乎每一纪传都作“太史公曰”或“赞”一篇,而是有论则发,无论则缺,不求勉强发论;而每卷内作几篇论,则视具体情况而定。这就使论在运用上较为灵活。所有这些论,或作群体总论,或作数人合论,或作个人专论,如此等等;显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至于每篇论的长短安排,不拘篇幅,较短者如灵、献两帝纪论,只有四十余字;较长者如西羌、南匈奴两传论,字数多达七百以上。又,论在各纪传的位置,有的在卷末,有的在篇中,各视其便,不求众篇一律。
三 《后汉书》的赞
魏晋以前修史,本不作赞。赞作为纪传体史书的一种体例,是由范晔首创的。刘知幾在《史通·论赞》中说:“马迁自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范晔改彼述名,呼之以赞。”分析这段话,如果把司马迁《自序》、班固《叙传》视为《后汉书》赞的来源,那是正确的;如果把这三者当作同一回事,认为赞是司迁创立的,而班固、范晔不过对此加以修改完善,这就不妥切了。《太史公自序》前半部分记述司马迁的家世、生平,后半部分先分述各篇的著作本意,再总论全书的编撰宗旨,可说是《史记》一书的总序。班固撰《叙传》,其用意与格式,跟司马迁完全相同,只是谦改“作”为“述”,“述”以四言成文,《叙传》也可说是《汉书》通篇的总序。直到范晔修《后汉书》,由于没能最后完稿,尚未撰出总序,而纪传每卷之后,均作一赞,赞为四言韵语,自此成为一种史书体例。
《后汉书》赞九十篇,三千二百六十四字,这是范晔自视很高的一部分内容。他在《狱中与诸甥侄书》里写道:“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含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41〕对此,后来研究史学史者往往不求甚解,因而我们有必要加以认真的考察。
范晔修赞,沿用《春秋》笔法,一字一句皆作褒贬。譬如《光武帝纪》赞开头就说:“炎正中微,大盗移国。”这里把王莽代汉视为篡取正统,“大盗”即指王莽。又如《顺帝纪》赞说:“孝顺初立,时髦允集。匪砥匪革,终沦嬖习。保阿传上,后家世及。冲夭未识,质弑以聪。陵折在运,天绪三终。”这分明是谴责顺帝不能任用时贤,改革前非,而沉溺于私嬖近习,外戚宦官由此得势。言外之意,东汉王朝的衰落就是从此开始的。再如《隗嚣公孙述传》赞说:“公孙习吏,隗王得士。汉命已还,二隅方跱。天数有违,江山难恃。”这显然是宣扬汉室受命,不可抗拒,而隗嚣、公孙述违背“天数”,终归要被汉室统一。由此可见,《后汉书》赞或直言,或隐喻,字里行间反映出范晔对历史人物、事件的一些具体看法。
一般认为赞用以概括纪传全文,其实不然,在范晔笔下,赞也是一种评议历史的表达方式。像上述十几篇类传,以及朱祐、王充、张衡诸传赞,都是从理性的高度来表达自己对某些问题的总认识。其中,所谓“救朴虽文,矫迟必疾,举端自理,滞隅则失”〔42〕;“政畏张急,理善亨鲜。推忠以及,众瘼自蠲”〔43〕,“去杀由仁,济宽非虐。末暴虽胜;崇本或略”〔44〕等等,都不失为颇有见地的政治观点。由此看来,赞对于各纪传论可说是一种补充或申论。
不仅如此,赞也用以总评人物。譬如评马援,则说:“伏波好功。爰自冀、陇。南静骆越,西屠烧种。祖年已流,壮情方勇。”〔45〕评班彪父子,则说:“二班怀文,裁成帝坟。比良迁、董(司马迁、董狐),兼丽卿、云(司马相如、扬雄)。彪识皇命,固迷世纷。”〔46〕评董卓,则说:“董卓滔天,干逆三才。方夏崩溃,皇京烟埃。无礼虽及,余祲遂广。矢廷王辂,兵魏象。区服倾回,人神波荡。”〔47〕诸如此类表明,赞的另一种用途,就是以最精炼的语言对传记人物作出最简要的评价。
当然,赞还具有点明传记人物生平要领的功能。譬如对郭伋、杜诗、孔奋、张堪等人的赞语说:“伋牧朔藩,信立童昏。诗守南楚,民作谣言。奋驰单乘,堪驾毁辕,(廉)范得其朋,(王)堂任良肱。二苏劲烈,羊(续)贾(琮)廉能。季宁(即陆康)拒策,城陨冲棚。”〔48〕如此点明人物生平要领,是《后汉书》赞的用意之一,但通观全书,这并不是范晔修赞的首要意图。
无论总评传记人物,还是点明共生平要领,范晔都很注意揭示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如赞梁商父子,则说:“商恨善柔,冀遂贪乱。”〔49〕赞袁绍、刘表则说:“绍姿弘雅,表亦长者。”〔50〕赞袁术、吕布则说:“术既叨贪,布亦翻覆”。〔51〕像这样的赞语,在《后汉书》中占有相当大的分量。
正因为《后汉书》赞具备这些功用和特点,所以,这种体例一经创立,便得到一些史家的推崇和采用。萧子显、李百药撰南、北齐书,唐修《晋书》,都采用了这一体例。特别值得提起的是,《隋志》著录《后汉书赞论》四卷、《汉书赞》十八卷,均注为范晔所撰,可见在初唐之前,已有人把范晔所撰论、赞两部分内容,集成两种书,单本传世。这自然是由于推崇《后汉书》论、赞的缘故。至于刘知幾对《后汉书》赞的两点批评,认为“各附本事,书于卷末,篇目相离,断绝失次”,“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52〕。那只能是一家之言而已。
从以上三题可以看出,《后汉书》序,只是类传才有,全都放在卷首,或概述事物的渊流,或指出立类的标准,或说明序论的依据,由此提示书法义例。论,有总论、合论、专论之分,大都置于评论对象之后,或依据所谓“天”“命”解释东汉王朝的兴亡,或运用儒家道德评论历史人物的是非,或总括东汉一代,评议为政得失,或通过具体实例,揭示人情世态,这是范晔史论的主要部分。至于赞,则是以精练的韵语来表述的,或寄寓褒贬之意,或总结历史经验,或总评传记人物,在范晔笔下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
范晔史学思想的基本内容,就是通过上述三种史论形式反映出来的。总而言之,在历史观方面,他既认为“天”“命”对社会的变革起决定作用,也承认英雄人物对历史的进程有重大影响,不过所谓“天”“命”指的是历史所趋、民心所向的社会政治形势。在政治方面,他向往“仁政”,反对暴政,因而对东汉前期的“宽厚”安民政策,表示赞成;对后期由外戚、宦官把持的黑暗政局,予以揭露和抨击;同时对那些敢于跟恶势力做斗争的仁人志士,也大加颂扬。在道德观方面,他作为封建传统道德的拥护者,尽管有个别超脱之处,但终究还在宣扬“仁”、“德”、“孝悌”、“忠贞”、“信义”那套儒家行为规范,并把它作为评价历史人物的重要理论根据。在人物评价方面,他能够遵循历史事实,对每一类或每一个传记人物,进行具体的分析,指出其社会地位和作用,这同其他封建史家相比较,可以称得上“立论持平,褒贬允当”〔53〕。所有这些表明,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范晔应该占据一席重要地位。
(原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
注 释
〔1〕 《史通·序例》。
〔2〕 孝子、处士两传即《刘赵淳于江刘周赵传》、《周黄徐姜申屠传》,兹缘其传记人物的特征而改称。
〔3〕 《史通·序例》。
〔4〕 《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八。
〔5〕 《后汉书·皇后纪》,以下只注篇名。
〔6〕 《党锢传》。
〔7〕 《列女传》。
〔8〕 《宋书·范晔传》。
〔9〕 《容斋随笔》卷十五。(www.daowen.com)
〔10〕 《光武帝纪》。
〔11〕 《隗嚣公孙述传》。
〔12〕 《献帝纪》。
〔13〕 《刘焉袁术吕布传》。
〔14〕 《李王邓来传》。
〔15〕 《王刘张李彭卢传》。
〔16〕 《朱乐何传》。
〔17〕 《陈王传》。
〔18〕 《李杜传》。
〔19〕 《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传》。
〔20〕 《东夷传》。
〔21〕 《李王邓来传》。
〔22〕 《班彪传》。
〔23〕 《十七史商榷》卷六十一。
〔24〕 《吴延史卢赵传》。
〔25〕 《陈王传》。
〔26〕 《郑孔荀传》。
〔27〕 《王充王符仲长统传》。
〔28〕 《隗嚣公孙述传》。
〔29〕 《明帝纪》。
〔30〕 《章帝纪》。
〔31〕 《安帝纪》。
〔32〕 《顺帝纪》。
〔33〕 《桓帝纪》。
〔34〕 《灵帝纪》。
〔35〕 《宦者传》。
〔36〕 《邓寇传》。
〔37〕 《皇后纪》。
〔38〕 《刘焉袁术吕布传》。
〔39〕 《邓张徐张胡传》。
〔40〕 《马援传》。
〔41〕 《宋书·范晔传》。
〔42〕 《王充王符仲长统传》。
〔43〕 《循吏传》。
〔44〕 《酷吏传》。
〔45〕 《马援传》。
〔46〕 《班彪传》。
〔47〕 《董卓传》。
〔48〕 《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传》。
〔49〕 《梁统传》。
〔50〕 《袁绍刘表传》。
〔51〕 《刘焉袁术吕布传》。
〔52〕 《史通·许赞》。
〔53〕 《廿二史札记》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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