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范蔚宗年谱及张述祖研究

范蔚宗年谱及张述祖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范蔚宗年谱张述祖先生姓范氏,名晔,字蔚宗,籍宋顺阳郡顺阳县,今河南省之内乡县也〔1〕。其义精审,为世所重。时桓玄辅晋,使御史中丞祖台之,奏父泰居丧无礼,坐废徙丹徒。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奏父泰元兴三年议殷祠事谬,诏泰白衣领职。父泰时为东阳太守,预发千人,开仓给廪,宋高祖嘉之,进号振武将军。王韶之撰《晋安帝阳秋》,叙事讫此年。为彭城王义康冠军参军,随府转右军参军。是年议建国学,以父泰领国子祭酒。

范蔚宗年谱及张述祖研究

范蔚宗年谱

张述祖

先生姓范氏,名晔,字蔚宗,籍宋顺阳郡顺阳县,今河南省之内乡县也〔1〕。高祖晷,字彦长,少游学清河,因家焉,官至晋雍州刺史,加左将军。二子广、雅(雅本亦作稚),雅少知名,辟大将军掾,早卒。子汪,字玄平,六岁过江,依外家新野庾氏,晚年,屏居吴郡,官至晋安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进爵武兴县侯,二子康、宁,宁字武子,官至晋豫章太守,以经术名于时,既免官,家于丹阳。子泰,字伯伦,即先生父也〔2〕,生先生时,年已四十四矣。

先生有兄三:昂早卒,暠官宜都太守,晏侍中光禄大夫;弟广渊,为宋世祖抚军谘议参军,领记室〔3〕;姐一,适左卫将军谢述;妹一,不知所归〔4〕

先生幼出继从伯弘之,袭封武兴县五等侯〔5〕

晋安帝隆安二年戊戌(西历398),先生生〔6〕

先生为父泰庶出〔7〕。母如厕产之,额为砖所伤,故小字曰砖。〔8〕

祖父宁,太元中官豫章太守,免官后家居,勤经学,终年不辍,此时已六十。〔9〕

父泰官中书侍郎〔10〕

当时史家,徐广年四十七〔11〕,裴松之二十七〔12〕,何承天二十九〔13〕,王韶之十九〔14〕

日后与先生共事者,何尚之年十七〔15〕,庾炳之十一〔16〕,沈演之二岁〔17〕

隆安三年已亥(399),二岁。

隆安四年庚子(400),三岁。

隆安五年辛丑(401),四岁。

祖父宁卒,享年六十有三〔18〕。初宁以《春秋》三传,《左氏》有服、杜之注,《公羊》有何、严之训,释《穀梁》者,虽近十家,皆肤浅末学,不经师匠,辞理典据,既无可观,又引《左氏》、《公羊》以解此传,文义违反,斯害也已,乃商略名例,敷陈疑滞,博示诸儒同异之说,成《春秋穀梁传集解》二十卷〔19〕。其义精审,为世所重。〔20〕

父泰以忧去职,袭阳遂乡侯。〔21〕

夏五月,孙恩寇吴国,内史袁山松(本亦作袁崧)死之〔22〕。山松少有才名,著《汉书》百篇。〔23〕

元兴元年壬寅(402),五岁。

元兴二年癸卯(403),六岁。

时桓玄辅晋,使御史中丞祖台之,奏父泰居丧无礼,坐废徙丹徒。〔24〕

元兴三年甲辰(404),七岁。

四月,国子博士司马休之,为冠军将军,荆州刺史〔25〕,除父泰长史,南郡太守,又除长沙相,散骑常侍,并不拜。入为黄门郎,御史中丞;参议殷祠。〔26〕

义熙元年乙巳(405),八岁。

义熙二年丙午(406),九岁。

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奏父泰元兴三年议殷祠事谬,诏泰白衣领职。旋出守东阳。〔27〕

义熙三年丁未(407),十岁。

义熙四年戊申(408),十一岁。

义熙五年己酉(409),十二岁。

宋高祖第四子彭城王义康生。〔28〕

义熙六年庚戌(410),十三岁。

二月,广州刺史卢循反,逼京师〔29〕。父泰时为东阳太守,预发千人,开仓给廪,宋高祖嘉之,进号振武将军。〔30〕

义熙七年辛亥(411),十四岁。

父泰迁侍中,寻转度支尚书。〔31〕

徐湛之生。〔32〕

义熙八年壬子(412),十五岁。

义熙九年癸丑(413),十六岁。

王韶之撰《晋安帝阳秋》,叙事讫此年。〔33〕

义熙十年甲寅(414),十七岁。

州辟主簿,不就。〔34〕

义熙十一年乙卯(415),十八岁。

父泰为大司马左长史,右卫将军,加散骑常侍。〔35〕

东莞臧荣绪生。荣绪后括东西晋为一书,纪录志传百一十卷。〔36〕

义熙十二年丙辰(416),十九岁。

父泰为尚书常侍兼司空〔37〕

鲁国人孔熙先生。〔38〕

徐广成《晋纪》四十六卷,表上之。〔39〕

义熙十三年丁巳(417),二十岁。

父泰随宋高祖大军洛阳〔40〕

义熙十四年戊午(418),二十一岁。

六月,宋高祖晋号相国,辟先生为掾。〔41〕

父泰随宋高祖还彭城,共登城,以足疾特命乘舆。六月,泰与右仆射袁湛授宋公九锡。〔42〕

恭帝元熙元年己未(419),二十二岁。

父泰迁护军将军,旋以公事免。〔43〕

宋武帝永初元年庚申(420),二十三岁。

为彭城王义康冠军参军,随府转右军参军。〔44〕

父泰为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45〕

永初二年辛酉(421),二十四岁。

是年议建国学,以父泰领国子祭酒。〔46〕

永初三年壬戌(422),二十五岁。

废帝景平元年癸亥(423),二十六岁。

父泰加位特进。〔47〕

文帝元嘉元年甲子(424),二十七岁。

入补尚书外兵郎。〔48〕

父泰致仕,解国子祭酒。〔49〕

何尚之为中书侍郎,迁临川内史。〔50〕

元嘉二年乙丑(425),二十八岁。

父泰轻舟游东阳,任心行止,不关朝廷,有司奏劾之,太祖不问也。〔51〕

徐广卒,年七十四〔52〕。徐湛之除著作佐郎,员外散骑侍郎,并不就。〔53〕

元嘉三年丙寅(426),二十九岁。

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寻召为秘书丞。〔54〕

长子蔼生。〔55〕

父泰进位侍中,左光禄大夫,国子祭酒,领江下王师,特进如故。上以泰先朝旧臣,恩礼甚重,以有脚疾,起居艰难,宴见之日,特听乘舆到坐。〔56〕

五月乙未,檀道济为征南大将军。〔57〕

元嘉四年丁卯(427),三十岁。

先生《狱中与诸甥侄书》云:“吾少懒学问,晚成人,年三十许,政始有向耳。自尔以来,转为心化。”〔58〕

太祖命谢灵运撰《晋书》,粗立条流,书竟不就。〔59〕

田园诗人陶潜卒,年六十三。〔60〕

元嘉五年戊辰(428),三十一岁。

秋八月壬戌,父泰卒〔61〕,年七十四,追赠车骑将军,侍中特进,王师如故,谥曰宣侯。泰博览典籍,好为文章,奖掖后生,孜孜无倦;性好酒,不拘小节,通率任心,虽在公言,不异私室;然拙于为政。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集传于世。暮年事佛甚虔,于宅西立祗洹精舍〔62〕,以高僧释慧义为主持。〔63〕

先生以忧去职。〔64〕

元嘉六年己巳(429),三十二岁。

正月癸五,彭城王义康为司徒,录尚书事,领平北将军,徐州刺史〔65〕。徐湛之为太子洗马,转国子博士。〔66〕

裴松之注《三国志》成,表上之,上善之曰:“此为不朽矣。”〔67〕同年,北魏崔浩集诸文人撰成《国书》三十卷。〔68〕

元嘉七年庚午(430),三十三岁。

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69〕

十一月壬辰,上命道济北伐魏。〔70〕

元嘉八年辛未(431),三十四岁。

道济率军北上〔71〕,先生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乃行〔72〕

元嘉九年壬申(432),三十五岁。

军还,命先生为司徒从事中郎。顷之,迁尚书吏部郎〔73〕,三表诏答〔74〕。其年冬,彭城王太妃薨〔75〕,将葬,祖夕,僚故并集东府。先生弟广渊时为司徒祭酒,其日在值,先生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宿广渊处,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为乐。义康大怒,左迁先生为宣城太守〔76〕

先是“汉记残缺,至晋无成。泰始中,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元光武,终于孝献……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又散骑常侍华峤,删定《东观记》为《汉后书》,帝纪十二,皇后纪二,典十,列传七十,谱三,总九十七篇,其十典竟不成而卒。自斯已往,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而遭晋室东迁,三惟一存”〔77〕。及先生出守宣城,官清事约,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78〕。”窥其志趣,盖欲上继班氏,追踪马迁,故《狱中书》云:“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博赡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79〕

其书原定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80〕,盖取与班书相应。《叙例》一卷〔81〕,详载笔削大法,其书别行,久已亡佚。其见于诸书征引者,仅一二条耳。

(一)《隋书·魏澹传》云:“范晔云:‘《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之拟作,所以为短;纪传者,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述之。’”〔82〕

(二)《后汉书·光武纪上》章怀注云:“例曰:‘多所诛杀曰屠。’”〔83〕

(三)《光武纪上》注又云:“臣贤案范晔《序例》云:‘帝纪略依《春秋》,唯孛彗日食地震书,余悉备于志。’”〔84〕

(四)《安帝纪》注云:“《序例》曰:‘凡瑞应自和帝以上,政事多美,近于有实,故书见于某处;自安帝以下,王道衰缺,容或虚饰,故书某处上言也。’”〔85〕

刘知幾曰:“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86〕收《自序》曰:“其史三十五例”〔87〕,今皆不可见。上所举者,虽寥寥数则,想亦读者之所乐闻也。

此外,其书独创之处,尚有数端:

(一)《后纪》马、班二史,虽纪高后,然皆名曰帝纪,其以后纪为称者,正史之中,首见于此。刘知幾尝非之曰:“案范晔《汉书》,记后妃六宫,其实传也,而谓之纪……其未达纪传之情乎?”〔88〕自兹以降,学者如晁公武、陈振孙、洪迈、孔欧孟、章宗源等,辄拾刘氏唾余,以诋先生〔89〕。实则后妃立纪,前盖有之矣。《晋书》载华峤之著《后汉》也,以为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传》,以继末编,非其义也,故易为《皇后纪》,以次《帝纪》〔90〕;又《史记·外戚世家索隐》曰:“《外戚》纪后妃也……王隐则谓之纪,而在列传之首。”〔91〕是则先生所为,乃因华、王之旧,非妄作矣。且其所以因之者,亦有说焉。义门何氏曰:“东京皇后,窦、邓、阎、梁、窦、何,临朝者六,其间殇帝、北乡侯、冲帝、质帝,皆未尝亲政,邓后既立安帝,复临朝者十六年,遂终身称制。作《皇后纪》为得其实,虽然人所不必效,然范氏自合史家之变,未可议也。”〔92〕其说是矣。

(二)《党锢列传》东京党锢之祸,绵亘二十余年,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卒致朝野崩离,纪纲荡然,为害岂不巨哉!班书萧望之、刘向、周堪等传,专记西京党事,先生乃援其意,而成此篇焉。

(三)《宦者列传》《史》、《汉》有《佞幸传》,盖为宦者列传之所仿也。先生《宦者传论》曰:“西京自外戚失祚,东都缘阉尹倾国。”〔93〕其影响之巨大既如此,传之宜也。

(四)《文苑传》章实斋有言曰:“东京以还,文胜篇富,史臣不能概见于纪传,则汇次为《文苑》之篇。”〔94〕此盖先生传《文苑》之旨也;然又从而难之曰:“文人行业无多,但著官阶贯系,略如《文选人名之注,试榜履历之书,本为丽藻篇名,转觉风华消索。则知一代文章之盛,史文不可得而尽也。”〔95〕平心论之,章氏此说亦未为允。无论文章收入传中,史帙之繁冗何似,即能任其繁冗,先生亦必不为也。盖先生生当刘宋之世,非际汉季,其时文集风行,俨然已成大国,史册但记其人之行事已足,何必耕耘他人之田,而废己业者乎?

(五)《方术传》何义门氏曰:“方术立传,所以讥切时主,崇信小数,此史家之主文谲谏也;从马之《日者》、《龟策》,及《汉书》之《眭宏两夏侯京翼李传》,变而通之。”〔96〕夫主文谲谏,岂尽先生立方术之旨耶?近人刘咸炘云:“史所以书,一时之事,岂可以作一时之谏书。东汉谶纬学盛,经生多请术数,而民间alt祥禁忌之俗亦多,巫祝形法方士神仙之说,后世所行者,皆自东汉而盛,故此传不得不立。”〔97〕其说允矣。

(六)《独行传》独行者,盖谓绝激之行,为人所不能为者,非仅限于节义也,惠栋云:“汉选士有独行科,依其名为立传。”〔98〕刘咸炘曰:“按《独行》一传,沿用班书,《杨朱胡梅云传》,班《赞》目诸人为狂狷,此叙以狂狷发端,是其明证。”〔99〕

(七)《逸民传》汉室经新莽之乱,士节尽矣,故东京一代,崇之惟恐不力,草上之风必偃,一时殆为风气。顾亭林氏曰:“新莽居摄,颂德献符者,遍于天下,光武有见于此,故尊重节义,敦厉名实,所举用者,莫非经明行修之人,而风俗为之一变。至其末造,朝政昏浊,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100〕此先生所以传《独行》、《逸民》也。

(八)《列女传》何义门氏曰:“《列女》之作,本于子政;断自中兴以后,上继刘书,又于本书为合。”〔101〕

(九)论赞《史记》曰太史公,《汉书》曰赞,先生则名之曰论,实一物也,各附于篇末。《史记》马迁《自序》传后,又历写诸篇,各叙其意,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先生又改之曰赞,亦一物也,而马、班则统为一篇,先生则散附论后,是其异也。刘知幾尝非之曰:“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苟撰史若斯,难以议夫简要者矣。”〔102〕王先谦辨之曰:“第范见刑时,书未大成,以赞继论,原未必范意如此。”〔103〕其说近是。先生《自叙》尚未及作,一待撰成,安知不与赞合为一篇,同于班氏者耶?

先生《后汉书·班固传论》曰:“彪、固讥迁,以为是非颇谬于圣人,然其议论,常排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则轻仁义贱守节愈矣。”〔104〕王鸣盛氏云:“此虽华峤之辞,而蔚宗取之,故蔚宗遂力矫班氏之失,如《党锢》、《独行》、《逸民》等传,正所以表死节褒正直,而叙杀身成仁之为美也。而诸列传中,亦往往见重仁义贵守节之意,善读书者当自知之”;又曰:“李延寿为益二语云:‘于屈伸荣辱之际,未尝不致意焉。’此稍见蔚宗作史本趣。”〔105〕

刘知幾云,先生著书,广集学徒,然此辈学徒,今已无考。章怀注引《宋书·谢俨传》云:“范晔所撰十志,一皆托俨搜撰。”〔106〕班固传赞》:“二班怀文,裁成帝坟。”注亦谓:“沈约《宋书》:‘初谢俨作此赞云:裁成典坟,以示范晔’,晔改为帝坟。”〔107〕谢俨者,殆亦先生所集之学徒欤?今《宋书·俨传》亡,其名仅一见于《王景文传》〔108〕,不关宏旨,故不能详考也。

是年,彭城王义康改领扬州刺史〔109〕

元嘉十年癸酉(433),三十六岁。

孔熙先父默之,时为广州刺史,以赃货下廷尉,彭城王义康保持之,得免。〔110〕

长沙王义欣进号镇军将军。〔111〕

谢灵运弃市广州,年四十九。〔112〕

元嘉十一年甲戌(434),三十七岁。

元嘉十二年乙亥(435),三十八岁。

沈演之以司徒左司掾兼散骑常侍,巡行东诸郡水灾〔113〕

何尚之迁侍中。〔114〕

元嘉十三年丙子(436),三十九岁。

檀道济诛〔115〕。何尚之出为丹阳尹。〔116〕

元嘉十四年丁丑(437),四十岁。

据本传云,先生守宣城数年,何时去职,则无明文,要之,必在十六年前。自九年初到郡,至是已五年,按之传文,似无大谬。任中,著《后汉书》外,余无所知,惟《宋书·杨运长传》谓:“初为宣城郡吏,太守范晔解吏名。”〔117〕去郡后,迁长沙王义欣镇军长史,加宁朔将军。〔118〕

元嘉十五年戊寅(438),四十一岁。

元嘉十六己卯(439),四十二岁。

嫡母随兄暠在宜都太守任,亡,报之以疾。先生不时奔赴,及行,又携妓妾自随,为御史中丞刘损所奏,太祖爱其才,不罪也。〔119〕

彭城王义康进位大将军,领司徒,余如故。〔120〕

何承天除著作郎,撰国史。〔121〕

是年,上命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处士雷次宗立儒学,称为四学。〔122〕江左风俗,于斯为美。后言政化,称元嘉焉。〔123〕

元嘉十七年庚辰(440),四十三岁。

为始兴王濬后军长卿,领下邳太守。十二月,濬由豫州刺史改为扬州,未亲政事,悉委之先生〔124〕。时沈约父璞为濬主簿,以先生性疏,太祖乃诏璞曰:“神畿之政,既不易理,濬以弱年临州,万物皆属耳目。赏罚得失,特宜详审。范晔性疏,必多不问,卿腹心所寄,当密以在意,彼虽行事,其实委卿也。”〔125〕璞每有所怀,辄以密启,及至施行,必从中出,先生以为圣明留察故深,更恭慎从事。

十月戊辰,司徒彭城王义康,与上嫌隙既成,上诛前丹阳尹刘湛,改授义康江州刺史,出镇豫章〔126〕。时孔熙先为散骑常侍,以义康曾保持其父,乃密怀报效;徐湛之向为义康所爱,虽为舅甥,恩过子弟,与刘湛等颇相附协,及刘湛得罪,事连湛之,得免,迁太子詹事;先生甥谢综,官司徒主簿,亦为义康所狎,至此,改为大将军记室参军,随镇豫章。〔127〕

沈演之为右卫将军〔128〕。庾炳之为尚书吏部郎,与演之俱参机密〔129〕。何尚之迁吏部尚书〔130〕。徐湛之为太子詹事〔131〕

元嘉十八年辛巳(441),四十四岁。

庾炳之、徐湛之俱加侍中。〔132〕

沈约生〔133〕。约后以文名,然其论文大旨,多与先生暗合。《南齐书·陆厥传》云:“厥与约书曰:‘范詹事(即先生)自叙:性别宫商,识清浊,特能适轻重,济艰难。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斯处,纵有会此者,不必从根本中来。沈尚书亦云:自灵均以来,此秘未睹,或暗与理合,匪由思至。张蔡曹王,曾无先觉,潘陆颜谢,去之弥远。大旨钧使宫羽相变,低昂舛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辞既美矣,理又善焉。但观历代众贤,似不都暗此处,而云此秘未睹,近于诬乎!案范云:不从根本中来,尚书云:匪由思至,斯可谓惴情谬于玄黄,alt句差其音律也。范又云:时有会此者,尚书云:或暗与理合,则美咏清讴,有辞章调韵者,虽有差谬,亦有会合。’”〔134〕钟嵘《诗品》亦云:“齐有王元长者,尝谓余云:‘宫商与二仪俱生,自古词人不知之,惟颜宪子乃云律吕音调,而其实大谬;惟见范晔、谢庄颇识之耳。尝欲进知音论,未就。’王元长创其首,谢朓、沈约扬其波。”〔135〕

先生又长于书。《南齐书·王僧虔传》云:“其论书曰:‘……范晔与萧思话,同师羊欣,后小叛,既失故步,为复小有意耳。”〔136〕先生亦自评曰:“吾书虽小小有意,笔势不快。”〔137〕

先生亦擅音乐。自云:“吾于音乐,听功不及自挥,但所精非雅声为可恨。然至于一绝处,亦复何异耶?其中体趣,言之不尽,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而来,虽少许处,而旨态无极。亦尝以授人,士庶中未有一毫似者,此永不传矣。”〔138〕尤精琵琶,能为新声,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先生伪若不晓,终不肯为上弹。上尝宴饮欢适,谓先生曰:“我欲歌,卿可弹。”乃奉旨。上歌既毕,先生弦亦止〔139〕

元嘉十九年壬午(442),四十五岁。

是年初,先生由后军长史迁左卫将军〔140〕,与右卫将军沈演之,对掌禁旅,同参机密〔141〕。而庾炳之、何尚之、徐湛之等,亦皆居要职,与先生日夕共事。

此诸人中,先生盖为卓出,故每恃才傲物,攻讪朝士〔142〕。尝撰《和香方》,其叙云:“麝本多忌,过分必害;沈实易和,盈斤无伤。灵藿虚燥,詹唐黏湿;甘松苏合、安息郁金、alt多和罗之属,并被珍于外国,无取于中土。又枣膏昏钝,甲煎浅俗,非惟无助于馨烈,乃当弥增于尤疾也。”其中所言,悉比类朝士,麝本多忌,比庾炳之,灵藿虚燥,比何尚之,詹唐黏湿,比沈演之,枣膏昏钝,比羊玄保,甲煎浅俗,比徐湛之,甘松苏合,比慧琳道人,沈实易和,以自比〔143〕。是故同僚多不能容,而倾陷之谋作矣。

孔熙先兼奉圣亭侯。〔144〕

元嘉二十年癸未(443),四十六岁。

沈演之迁侍中,右卫将军如故。〔145〕

元嘉二十一年甲申(444),四十七岁。

二月庚寅,诏曰:“总司戎政,翼赞本朝,惟允之举,匪贤莫授。侍中领右卫将军演之,清业贞审,器思沈济;左卫将军晔,才应通敏,理怀清要;并美彰出内,诚亮在公,能克懋厥猷,树绩所莅,演之可中领军,晔可太子詹事。”〔146〕

时二人并为上所知,每被见多同,先生若先至,必待演之俱入,演之先至,尝独被引〔147〕

二月,何尚之为中书令,五月,兼中护军〔148〕。徐湛之为丹阳尹〔149〕

初,彭城王义康出镇豫章,久不得意。其党孔熙先、徐湛之、仲承祖、胡遵、许耀、法略等,及先生甥谢综,密谋奉义康起事。先生略闻孔熙先说此,乃上言曰:“臣历观前史二汉故事,诸蕃王政以alt诅幸灾,便正大逆之罚;况义康奸心衅迹,彰著遐迩,而至今无恙,臣窃惑焉。且大梗常存,将重阶乱,骨肉之际,人所难言。臣受恩深重,故冒犯披露。”上不纳〔150〕。熙先素不为先生所重,故轻其小儿语,不以经意〔151〕

元嘉二十二年乙酉(445),四十八岁。

七月,徐湛之为中书令。〔152〕

九月,孔熙先等欲起事,未成。〔153〕

十一月,徐湛之上表,发其事,而言先生为首逆。诏曰:“……晔素无行检,少负瑕衅,但以才艺可施,故收其所长,频加荣爵,遂参清显,而险利之性,有过溪壑,不识恩遇,犹怀怨愤。每存容养,冀能悛革,不谓同恶相济,狂悖至此。便可收掩,依法穷诘。”既收,上遣使问之曰:“以卿粗有文翰,故相任擢,名爵期怀,于例非少,亦知卿意难厌满,正是无理怨望,驱扇朋党而已,云何乃有异谋?”先生仓卒对曰:“今宗室磐石,蕃岳张踌,设使窃发侥幸,方镇便来讨伐,几何而不诛夷;且臣位任过重,一阶两级,自然必至,如何以灭族易此?古人云:‘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夫不为。’臣虽泥下,朝廷许其粗有所及,以理而察,臣不容有此。”又具陈本末曰:“久欲上闻,逆谋未著,又冀其事消弭,故推迁至今。负国罪重,分甘诛戮。”其夜,上使何尚之视之,先生语尚之曰:“外人传庾尚书(即炳之)见憎,计与之无恶。谋逆之事,闻孔熙先说此,轻其小儿,不以经意。今忽受责,方觉为罪。君方以道佐世,使天下无冤,弟就死之后,望君照此心也。”〔154〕

明日,仗送先生付廷尉。狱中与综及熙先异处,乃称疾求移考堂,欲近综等,许之。与综等果得隔壁,遥问综曰:“始被收时,疑谁所告?”综云不知。先生曰:“乃是徐童。”童,徐湛之小名仙童也。在狱为诗曰:“祸福本无兆,性命归有极。必至定前期,谁能延一息。在生已可知,来缘恒无识。好五共一丘,何足异枉直。岂论东陵上,宁辨首山侧!虽无嵇生琴,庶同夏侯色。寄言生存子,此路行复即。”〔155〕

先生与徐湛之书云:“当相讼地下。”又语人寄语何仆射(即尚之):“天下决无佛鬼,若有灵,自当相报。”〔156〕

入狱后二旬,诏弃市。先生子蔼、遥、及弟广渊,叔蒌〔157〕,皆诛;兄弟子父已亡者,徙广州。蔼子鲁连,吴兴昭公主外孙,请全性命,亦得远徙,世祖即位始还〔158〕

自是以后,学者每以叛逆目先生,至清,始有辨其冤者。其中以王鸣盛之《十七史商榷》为最早〔159〕,次有陈澧之《申范》〔160〕,及傅维森之《缺斋遗稿》〔161〕,所论略同。兹仅摘其大意,列示于后:

(一)蔚宗壮即仕宋,于晋非有禾黍之感。

(二)其作《后汉书》,特表气节,心胸已可概见。

(三)文帝欲闻琵琶,而蔚宗不肯弹,其耿介如此。

此由其性情气度推之,必不反也。

(四)蔚宗入掌机密,为文帝所爱,君臣甚洽。

(五)义康以饮食小过,出蔚宗为宣城守,蔚宗怨之必甚。

此由其交谊言之,必不附义康反也。

(六)《宋书》本传言:熙先说蔚宗以国家不与婚姻。当日江左门户高于蔚宗而不得为婚者多矣。且其孙为吴兴昭公主外孙,是已联姻帝室矣。

(七)本传言:蔚宗与沈演之诏见,演之尝独被引,以此为怨。然此小事,虽偏心之人,亦未必遂怨,即小怨亦何至谋反?

此就本传所举之理由驳之,谓其必不反也。

(八)本传言:熙先欲弑帝迎义康立之。此真妄想,事之必不能成,下愚亦知,蔚宗岂肯共谋?

(九)本传言:衡阳王义季等出镇,上于武帐冈祖道,蔚宗等期以其日为乱。区区文士,欲作寿寂之、姜产之伎俩,是何言与?

此由其举事之性质言之,蔚宗必不为也。

(十)本传言:熙先说蔚宗,蔚宗终乃默然不答。

其不从显然,反谓其谋逆之意遂定。

(十一)本传言:蔚宗上言,义康奸衅已成,将成乱阶。反谓其欲探时旨。

(十二)本传所载,谋逆事皆熙先主持,而反以蔚宗为首。

(十三)《南史》言:檄文及《与徐湛之书》皆孔熙先所作。而《宋书》谓出蔚宗手。此由传文推知蔚宗之必为所诬无疑矣。

(十四)本传言:蔚宗尝叙《和香方》,一时朝贵,咸加刺讥。

(十五)徐湛之表言:蔚宗攻伐朝士。

(十六)蔚宗自言:其位任过重,一阶两级,自然必至。此蔚宗所以取诬之道也。

(十七)蔚宗语何尚之曰:外人传庾尚书见憎,计与之无恶。

(十八)《何尚之传》言:尚之察蔚宗意趣异常,白太祖宜出为广州。

(十九)《沈演之传》云:晔怀逆谋,演之觉其有异,言之太祖。

(二十)本传载:徐湛之初次上言,仅称蔚宗怨望讥谤,不言谋反,二次上言则有之。

此证蔚宗、湛之,本无仇隙,而相诬者,乃庾、何、沈所使也。

(二十一)蔚宗性轻躁不谨,与妄人孔熙先往还。

(二十二)闻孔熙先、谢综谋反,不以上闻,而言彭城王义康衅迹彰著,请正大逆之罚,宋文帝不纳。何尚之等遂诬害,以为贼首而诛之。

此当为蔚宗被陷之实情也。

三氏之辨,大都中情合理,然其非难沈约〔162〕,以为立意侮辱先生,则事属可疑。赵瓯北言,约书多取徐爰旧本而增删之者也,爰书之前,又有苏宝生之作,已及元嘉诸臣〔163〕。则先生传不出约手明矣,安可谓意存诋毁耶?且检《宋书》诸传,未见有一及先生之冤者,《臧质传》载柳元景檄曰:“孔范之变,显于逆辞”〔164〕,《谢景仁传》云:“综……与舅范晔谋反伏诛”〔165〕,《竟陵王传》云:“义康袭轨于后……祸成范谢”〔166〕,《谢庄传》云:“选曹枢要,历代斯重,人经此职,便成贵涂,己心外议,咸不自限,故范晔、鲁爽,举兵灭门”〔167〕。诸如此类,皆以先生谋逆为实事。若谓此皆沈约所改,何其一无遗误,而于区区《晔传》,又何以忽而诋诬忽而雪冤耶〔168〕?约为无罪必矣。

进而言之,苏宝生作《元嘉诸臣传》,事在孝建之初〔169〕,其时何尚之父子,踞居要津,权倾朝廷,谓其嗾使宝生,曲笔《晔传》〔170〕,则今之传中,曷得有:“寄语何仆射……若有灵自当相报”之语。故详情如何,尚难定论。即其史实,读者可自得之也。

先生死时,《后汉书》诸志尚未脱稿。其《狱中书》云:“欲遍作诸志,《前书》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未果。”〔171〕其作志体例,大要如此。

章怀注引《宋书·谢俨传》曰:“范晔所撰十志,一皆托俨搜撰。垂毕,遇晔败,悉蜡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已不复得。一代以为恨。其志皆阙。”〔172〕然《后汉书·皇后纪》云:“职僚品秩,事在《百官志》”〔173〕,《东平王苍传》云:“语在《礼乐舆服志》”〔174〕,《蔡邕传》云:“事在《五行天文志》”〔175〕,是其志已有成者。《南齐书·百官志序》云:“蔚宗选簿梗概”〔176〕,《檀超传》云:“立十志……《百官》依范晔”〔177〕。则齐时其志尚有存者;及刘昭注书时,已称“全阙”矣〔178〕。《俨传》所谓蜡以覆车者,似指先生尚未删定诸志而言也。今书所有,则为司马彪《续汉书志》,刘昭借以补之。

先生自许颇高。其《狱中书》云:“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论》,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含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此书行,故应有赏音者。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179〕当时学者,亦承认之。沈约云:“晔自叙并实”〔180〕,刘昭云:“范晔《后汉》,良跨众氏”〔181〕,刘知幾亦曰:“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盖云备矣。”〔182〕又曰:“观其所取,颇有奇工。”〔183〕及宋,有翟公巽者,独谓其书语近词冗,事多注见,乃作《东汉通史》五十卷〔184〕。王鸣盛氏亦讥其不自量矣〔185〕。爰迄于清,学者咸以《后书》论中,间有华峤之语,乃谓先生全袭华氏〔186〕。实则章怀注中所示,止于寥寥六条〔187〕,俱不关纪传正文。刘知幾尝曰:“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异夫范依叔骏,班习子长。”〔188〕知幾尚不之病,下走更可屏息矣。

注其书者,梁有吴均〔189〕、刘昭〔190〕,皆已不传。惟唐章怀太子李贤等所注,今尚习用。清末,王先谦氏网罗众家,参以己意,勒成《集解》,都一百二十卷,学者称之。

《后汉书》外,先生遗著,有集十五卷,录一卷,《和(或作上)香方》一卷,《杂香膏方》一卷,俱见《隋志》,今亡;《百官阶次》一卷,见《旧唐志》,亦亡(《唐志》又有《齐职仪》五十卷,题范晔撰,实为王珪之撰);今所存者,《双鹤诗序》一篇,见《艺文类聚》九十,《乐游应诏诗》一首,见《文选》卷二及钟嵘《诗品诗例》下(《绿窗女史》中有《王昭君传》一卷,题晋范晔撰,又不见史志,故不录)。

附 范氏世系表

① 《晋书》609《范汪传》目下注云:“汪叔坚。”又611《坚传》谓“子启。”

② 《晋书》721《范晷传》云:“广……姐适孙氏。”(www.daowen.com)

③ 《晋书》606《王忱传》:“尝造其舅范宁。”忱,坦之子。

④ 《晋书》729《范宏之传》:“汪之孙也,袭爵武兴侯。”按汪长子康袭封,则宏之必为康子矣。

⑤⑩ 《梁书》229《范缜传》:“汪六世孙。祖璩之,中书郎,父濛……从弟云……子胥,字长才。”按璩之应与泰等同辈。以名例之,似应与宏之一脉,故得俱为康子,而幼于宏之。

⑥⑦ 范宁《穀梁传注序》杨士勋疏曰:“案《晋书》……范宁……长子名泰,字伯伦;中子名雍,字仲伦;小子名凯,字季伦。”

⑧ 见《宋书》571《范晔传》,又参见本书38页注②。

⑨ 《宋书》568云:“出继从伯宏之。”

⑪ 《梁书》79《范云传》:“汪六世孙也……父抗……子孝才。”以《范缜传》“从弟云”一语观之,则云父抗与缜父濛为兄弟矣。故亦系璩之下(宏之无子)。

⑫ 《宋书》471《谢景仁传》:“述……子综……与舅范晔谋反。”又见568《范晔传》。

⑬ 《宋书》570《范晔传》:“妹及妓妾来别。”

⑭ 《周书》250《范迪传》:“祖缜……父胥…………子裒,迪弟遹。”

(原载《史学年报》第3卷第2期,1940年)

注 释

〔1〕 《晋书》721(引者按:这个数字是原作者所称1936年上海中华书局刊行之《四部备要》洋装本的页码,下同)《范晷传》云:“南阳顺阳人也”(《四部备要》洋装本),《宋书》509《范泰传》云:“顺阳山阴人也”(《四部备要》洋装本),同书568《范晔传》止云:“顺阳人”,三说不同。今按《宋书》361《州郡志》三称:“顺阳太守,魏分南阳立,曰南乡。晋武帝更名。成帝咸康四年,复立南乡,后复旧。”顺阳郡下有顺阳县,自魏以来,郡或称南乡,然辖县如故,《晷传》谓“南阳顺阳”实为费解。方恺《新校晋书地理志》十三云:“岂顺阳未立国时,县属南阳,不属南乡耶?未详。”后附吴羽寅曰:“案《郡国志》,顺阳属南阳郡”(《二十五史补编》本)。予谓此或作传者本之范氏家传(范汪撰,见《隋唐》志),故沿用旧名也。《泰传》称“顺阳山阴人”,亦欠正确。《宋志》山阴属会稽郡,不属顺阳。李慈铭《宋书礼记》11a谓:“山阴字有误”(北平图书馆印本),然不知误在何处。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10/14b云:“似山阴当为无阴之误,而《州郡志》无阴属南阳,不属顺阳,未详”(广雅书局刊本)。今亦存疑。惟据《晷传》“南阳顺阳”之语,知顺阳确为县名;又据《宋志》,知县确属顺阳郡,故书以“宋顺阳郡顺阳县”也。又《南阳府志》5/89b(《人物》中)注云:“晋置顺阳郡,所辖顺阳南乡析三县,太守丁穆殉苻坚之难,郡人范守为之立碑,今属内乡,故址在焉”(康熙甲戌年序刻本)。故范氏父子,《志》皆列入内乡县,今从之。

〔2〕 以上见《晋书》721《范晷传》,609《范汪传》、《范宁传》。

〔3〕 以上见《宋书》511《范泰传》。

〔4〕 《宋书》570《范晔传》,471《谢景仁传》。

〔5〕 《宋书》568本传。

〔6〕 《宋书》36《文帝纪》谓:“二十二年……十二月乙未,太子詹事范晔谋反,及党与皆伏诛。”571本传云:“时年四十八。”上推之,则当生于晋安帝隆安二年。王鸣盛《十七史商榷》61/3b以为隆安三年者误(广雅书局刊本);钱大昕《疑年录》1/34a所推是矣(小双寂掩刊本)。

〔7〕〔8〕 《宋书》568本传云:“嫡母随暠在官”,则必为庶出。

〔9〕 《晋书》610《宁传》云:“江州刺史王凝之上言曰……太守臣宁……肆其奢浊,所为狼藉……诏……以此抵罪,子泰时天门太宰,弃官称诉……会赦免。”《宋书》509《泰传》谓:“荆州刺史王忱,泰外弟也,请为天门太守……忱病卒,召泰为骠骑谘议参军迁中书侍郎。”又按万斯同《东晋方镇年表》9称:“太元十七年壬辰十月,荆州刺史王忱卒。”(《二十五史补编》本)则宁之抵罪,至迟当在太元十七年,且《晋书》75《武帝纪》言,太元十七年正月大赦,适与忱卒同岁,则宁之赦免,要在彼年也,故曰“此时家居”。

〔10〕 依上注所言,王忱卒至此已六七年,泰似已迁中书侍郎矣。本传又曰:“父忧去职”,则此时尚在职也。

〔11〕 《宋书》486本传云:“元嘉二年卒,时年七十四。”上推之。

〔12〕 《宋书》535本传云:“(元嘉)二十八年卒,时年八十。”上推之。

〔13〕 《宋书》538本传云:“(元嘉)二十四年……卒于家,时年七十八。”上推之。

〔14〕 《宋书》512本传云:“(元嘉)十二年……卒,时年五十六。”上推之。

〔15〕 《宋书》547本传云:“(大明)四年……薨于位,时年七十九。”上推之。

〔16〕 《宋书》478本传云:“(元嘉)二十七年卒于家,时年六十三。”上推之。

〔17〕 《宋书》530本传云:“(元嘉)二十六年……卒,时年五十三。”上推之。

〔18〕 钱大昕《疑年录》1/28b云:“史不著其卒年,以《宋书·范泰传》父忧去职时约计之。”

〔19〕 《春秋穀穀梁传注》序/3a(《四部备要》本)。

〔20〕 《晋书》611本传。

〔21〕 《宋书》509本传。

〔22〕 《晋书》78《安帝纪》。

〔23〕 《晋书》668本传。

〔24〕 见《宋书》509本传。按《晋书》78《安帝纪》,元兴元年三月,玄自称侍中丞相录尚书事,二年夏,又自号相国楚王,十二月篡位,则泰之废徙,当在元兴二年篡位之前,姑从其极数。

〔25〕 《晋书》334《司马休之传》:“闻义军起,复还京师,大将军武陵王令曰,前龙骧将军休之……可监荆、益、梁、宁、秦、雍领州军事,令护南蛮校尉,荆州刺史……无几……出奔襄阳。”又79《安帝纪》云:“义熙元年三月,荆州刺史司马休之出奔”,万斯同《东晋方镇年表》11谓:“元兴三年四月,命休之为荆州刺史”,与本传“闻义军起”语相合。且泰入为御史中丞,亦在此年,可以万说佐证。严可均辑《全宋文》15/1a范泰文序谓:“义熙初,荆州刺史司马休之以为长史南郡太守”(光绪十九年王氏刊本),于时间史实皆未确。

〔26〕 《宋书》141《礼三》云:“义熙二年六月,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启云,元兴三年夏,应殷祠,昔年三月,皇舆旋轸,其年四月便应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议云,应用孟秋……御史中丞范泰议……遇时则殷,无取于限三十月也。”推核文意,则泰元兴三年已为御史中丞而参议殷祠矣。《通典》285载其事于义熙三年(《万有文库》洋装本),似误。

〔27〕 《宋书》141,出为东阳太守,不知何时,然必距白衣领职甚迩。故附之

〔28〕 《宋书》561本传云:“(元嘉)二十八年……以被掩杀之,时年四十三。”上推之。

〔29〕 《晋书》79《安帝纪》。

〔30〕 《宋书》509本传。

〔31〕 《宋书》509本传。

〔32〕 《宋书》578本传:“劭入弑……见害,年四十四。”上推之。

〔33〕 《宋书》511本传。

〔34〕 《宋书》568本传。

〔35〕 《宋书》509本传云:“司徒道规无子,养太祖,及薨,以兄道怜第二子义庆为嗣。高祖以道规素爱太祖,又令居重,道规追封南郡公,应以先华容县公赐太祖。泰议曰……讳宜还本属。从之。转大司马左长史右卫将军加散骑常侍。”464《道规传》称义熙八年卒,而31《文帝纪》又谓义熙十一年封帝为彭城县公,则知泰之议事,必在八年后十一年前,而其迁官,又似与封太祖为县公同时或稍前,故附此。

〔36〕 《南齐书》288本传云:“永明六年卒,年七十四。”(《四部备要》洋装本)上推之。

〔37〕 《宋书》20《武帝纪中》,谓义熙十二年十月策曰:“……命使持节兼司空散骑常侍尚书阳遂乡侯泰,授宋公茅土。”又471《袁湛传》谓:“义熙十二年……与兼司空散骑常侍尚书范泰,奉九命礼物,拜授高祖,高祖冲让。”

〔38〕 《宋书》570《范晔传》云:“上……诘责前吏部尚书何尚之曰:‘使孔熙先年将三十,作散骑侍郎,那不作贼?’”《南史》249《晔传》载此曰:“使孔熙先生三十。”(《四部备要》洋装本)二书所言微异,然其死时,必去三十无几,故附此。

〔39〕 《宋书》486本传。

〔40〕 《宋书》21《武帝纪中》,谓高祖至洛阳在此年。

〔41〕 《宋书》568《晔传》云:“高祖相国掾。”按19《武帝纪中》,诏命高祖为相国,在义熙十二年,然21《纪》又称,高祖十四年还彭城后,始受命。则先生为掾,亦当在此年。

〔42〕 依上注,则实授宋公九锡,在此年,非十二年。

〔43〕 年月据万氏《东晋将相大臣年表》16(《二十五史补编》本)。

〔44〕 《宋书》559《义康传》云:“年十二,宋台除督豫、司、雍、并四州诸军事,冠军将军。”其十二岁,为武帝永初元年。传又云:“时高祖自寿阳被征入辅”,而22《武帝纪》中称:“(元熙)二年四月,征王入辅。”元熙二年,即永初元年,足证义康此年始为冠军将军。《义康传》又云:“永初元年……进号右将军。”则晔之为冠军参军,与转右军参军,并此年事。

〔45〕〔46〕 《宋书》509本传云:“高祖受命,拜……。”

〔47〕 《宋书》510本传。

〔48〕 《宋书》559《义康传》云:“永初元年……进号右将军,二年……将军如故,三年……将军如故,太祖即位……进号骠骑将军。”31《文帝纪》则称:“元嘉元年……卫将军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进号骠骑将军。”今检《南史·义康传》、《武帝纪》、《废帝纪》,及《宋书·义康传》,俱无进号卫将军之文,而仅一见于此,似难征信,且万氏《宋将相大臣年表》1载,废帝景平元年,卫将军为王弘,而非义康,是知《纪》文本有误矣。今认义康解右将军之时,即其拜骠骑将军之日,俱在元嘉元年。晔之入补尚书外兵郎,不知何时,然至迟必在此年义康解右将军之前,故附此。

〔49〕 《宋书》509本传。

〔50〕 《宋书》546本传云:“义真被废,入为中书侍郎。”按29《少帝纪》,废在此年(即景平二年)。传又云:“太祖即位,出为临川内史。”盖一年事。

〔51〕 《宋书》510本传。

〔52〕 《宋书》486本传。

〔53〕 《宋书》577本传。

〔54〕 《宋书》568本传。按559《义康传》云:“元嘉三年,改授都督荆、湘、雍、梁、益、南、北、秦八州诸军事,荆州刺史。”31《文帝纪》亦云:“三年春正月……丁卯……骠骑将军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改为荆州刺史。”晔之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或在此年。568《晔传》称:“晔屡经义康府佐,见待素厚,及宣城之授,意好乖离”,则谓其随义康而出,非尽无理(395《百官志》下,刺史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其转秘书丞时亦不悉,然传云:“寻召为”,则必相距不远,姑附此。

〔55〕 《宋书》571《晔传》云:“死时年二十。”上推之。

〔56〕 《宋书》510本传。

〔57〕 《宋书》32《文帝纪》。

〔58〕 《宋书》571本传。

〔59〕 《宋书》556本传云:“太祖登祚,诛徐羡之等,征为秘书监,再召不起,上使光禄大夫范泰与灵运书敦奖之,乃出就职。”按《文帝纪》诛羡之等在元嘉三年,而范泰卒于五年,则灵运之出整秘书,当在四年前后。

〔60〕 《宋书》712本传。

〔61〕 《宋书》32《文帝纪》。

〔62〕 《宋书》509,511本传。

〔63〕 严可均辑《全宋文》63/14b有《释意义答范泰书》,自称“祗洹寺释慧义”。

〔64〕 《宋书》568本传。

〔65〕 《宋书》32《文帝纪》。

〔66〕 《宋书》577本传。

〔67〕 《宋书》535本传。

〔68〕 《魏书》274《崔浩传》(《四部备要》洋装本)。

〔69〕 《宋书》568本传,按下文从道济北上,在七年十一月,则其为征南司马,至迟当在七年十一月之前,姑从其极数。

〔70〕 《宋书》32《文帝纪》。

〔71〕 《宋书》421《檀道济传》。

〔72〕 《宋书》568本传。

〔73〕 《宋书》568本传。按33《文帝纪》云:“八年春……二月……癸酉,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引军还。”又:“九年春三月……丁巳,征南大将军江州刺史檀道济进位司空。”则晔之为司徒从事中郎,或在同时。又其年冬,晔即出守宣城,故迁尚书吏部郎,亦当在此年。

〔74〕 《南齐书》257《谢朓传》云:“宋元嘉中,范晔让吏部……三表诏答。”

〔75〕 《宋书》568及《南史》248《晔传》,俱以彭城王太妃薨,在元嘉元年(《四部丛刊》景宋本及明南监本《宋书》同)。然按传文,叙事已过元嘉九年,后忽出以元嘉元年事,似不可能。且其时义康尚未当权,何以怒而黜晔。今检《宋书》559《义康传》云:“元嘉……九年……太妃薨。解侍中,辞班剑。”(《四部丛刊》景宋本及明南监本同)据本传言,“给班剑三十人”,在元嘉三年,元年安得辞乎?故知《晔传》误矣。今从《义康传》。此讹,前人如钱大昕、王鸣盛、赵翼、李慈铭、陈澧等,俱未言及,故特愿学者注意之也。

〔76〕 《宋书》568本传。

〔77〕〔78〕〔80〕 刘知幾:《史通·正史篇》(《四部备要》袖珍本)。

〔79〕 《宋书》571本传。

〔81〕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卷首/1a云:“范《狱中书》云:‘纪传例为举其大略’,刘昭《补志序》云:‘范叙例所论,备精与夺’,章怀注《光武纪》、《安纪》,并曾引范叙例之文,自应别有传述。”(乙卯长沙王氏刊本)

〔82〕 《隋书》448(《四部备要》洋装本)。按此当是蔚宗《序例》之文。

〔83〕 《后汉书》17(《四部备要》洋装本)。

〔84〕 《后汉书》26。

〔85〕 《后汉书》76。

〔86〕 《史通·序例篇》。

〔87〕 《魏书》738《自序》。

〔88〕 《史通·列传篇》。

〔89〕 见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卷首/3b。

〔90〕 《晋书》381《华峤传》。

〔91〕 《史记》677(《四部备要》洋装本)。

〔92〕 何焯:《义门读书记·后汉书》1/10a(乾隆年原本,光绪庚辰重修)。

〔93〕 《后汉书》970。

〔94〕〔95〕 章学诚:《文史通义》1/7b《书教上》(民国十四年上海会文堂印本)。

〔96〕 《义门读书记·后汉书》4/7b。

〔97〕 刘咸炘:《〈后汉书〉知意》68a(壬申年十二月刊本)。

〔98〕 惠栋:〈后汉书补注〉19/1a(嘉庆九年德裕堂刊本)。

〔99〕 《〈后汉书〉知意》66b。

〔100〕 顾炎武:《日知录》13/2a(明治甲申乐善堂缩本)。

〔101〕 《义门读书记·后汉书》4/9b。

〔102〕 《史通·论赞篇》。

〔103〕 《后汉书集解》卷首/2a。

〔104〕 《后汉书》605。

〔105〕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61/3b(广雅书局刻本)。

〔106〕 《后汉书》134后纪注。

〔107〕 《后汉书》605。

〔108〕 《宋书》679《王景文传》云:“十七日晚,得征南参军事谢俨口信,云臣使人略夺其婢。臣遣李武之问俨元由,答云,使人谬误。”

〔109〕 《宋书》33《文帝纪》。

〔110〕 《宋书》568《范晔传》;年月则依万氏《宋方镇年表》4(《二十五史补编》本)。

〔111〕 《宋书》33《文帝纪》。

〔112〕 《宋书》557本传。

〔113〕 《宋书》529本传。

〔114〕 《宋书》546本传。

〔115〕 《宋书》34《文帝纪》。

〔116〕 《宋书》546本传。

〔117〕 《宋书》721《杨运长传》。

〔118〕〔119〕 《宋书》568本传。

〔120〕 《宋书》34《文帝纪》。

〔121〕 《宋书》536本传。

〔122〕 《宋书》731《雷次宗传》云:“元嘉十五年,征次宗至京师,开馆于鸡笼山,聚徒教授,置生百余人……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凡四学并建。”《通鉴》123/6a本此,乃以立四学隶于元嘉十五年(丁巳涵芬楼印本),《南史》26《文帝纪》载玄史文三学,立于元嘉十六年,而以雷次宗居儒学馆事,属之十五年,《南史》得其实矣。《次宗传》文不当过泥。

〔123〕 《南史》26《文帝纪》。

〔124〕 《宋书》568本传。按34《文帝纪》谓十七年十二月濬改为扬州,754《二凶传》亦云十七年。以《晔传》文推之,其为后军长史领下邳太守,似在濬迁扬州之先,而母丧又在十六年,故知其为后军长史领下邳太守,乃十六、十七年间事也,尤以十七年为可信,今以为断。

〔125〕 以上并见《宋书》762沈约《自叙》。

〔126〕 《宋书》34《文帝纪》。

〔127〕 《宋书》568《范晔传》。

〔128〕 《宋书》529本传。

〔129〕 《宋书》477本传。言:“义康出藩,湛伏沫,以炳之为尚书吏部郎。”则当在十七年。

〔130〕 《宋书》546本传。言:“湛诛,迁吏部尚书。”万氏《宋将相大臣年表》4谓,在十七年。

〔131〕 《宋书》577本传。言:“迁中护军未拜,又迁太子詹事,寻加侍中。”《南史》128本传云:“再迁太子詹事,寻加侍中。”按此紧接刘湛之死。湛死于十七年,则湛之为太子詹事,亦当在十七、十八年之交。又本传明云未拜中护军,而万氏《宋将相大臣年表》4于十七年,谓为中护军,于十八年至二十年,谓为中护军兼侍中,而无为太子詹事之文。较之本传,《万表》误矣。今据其年月,而易中护军为太子詹事,庶几近实矣。

〔132〕 庾炳之见万氏《宋将相大臣年表》4;徐湛之见注⑤。

〔133〕 《梁书》82本传云:“(天监)十二年卒宫,时年七十三。”(《四部备要》洋装本)上推之。

〔134〕 《南齐书》277《陆厥传》。

〔135〕 《诗品·总论》5(民国二十四年世界书局排印本)。

〔136〕 《南齐书》190《王僧虔传》。

〔137〕 《宋书》571本传。

〔138〕 《宋书》571本传。

〔139〕 《宋书》568。

〔140〕 《宋书》568本传。按541《刘道产传》云:“弟道锡……元嘉十八年,为氏寇所攻,道锡保城退敌……初氏寇至……道锡募吏民守城,复租布二十年,及贼退……右卫将军沈演之,丹阳尹杨玄保,后军长史范晔,并谓宜随功劳裁量,不可全用本誓。”又35《文帝纪》谓,氏平在元嘉十九年,与《道产传》文似合,则晔为后军长史,直至十九年矣。姑断于此。

〔141〕 《宋书》529《沈演之传》。

〔142〕 《宋书》569本传,徐湛之表中语。

〔143〕 《宋书》571。

〔144〕 《宋书》152《礼四》云:“元嘉……十九年,又授孔隐之兄子熙先,谋逆又失爵。”

〔145〕 《宋书》530本传。

〔146〕 《宋书》530《沈演之传》。

〔147〕 《宋书》568本传。

〔148〕 《宋书》35《文帝纪》,及万氏《宋将相大臣年表》5。

〔149〕 万氏《宋将相大臣年表》5。

〔150〕 《宋书》568本传。

〔151〕 《宋书》570。

〔152〕 万氏《宋将相大臣年表》5。

〔153〕 《宋书》569《范晔传》

〔154〕 《宋书》569《范晔传》。

〔155〕〔156〕 《宋书》570。

〔157〕 陈澧:《申范》15a云:“叔蒌不知是蔚宗之子,抑蔚宗叔名蒌也?”(《古学汇刊》本)王鸣盛《十七史商榷》61/3b以为蔚宗之子。余按《宋书》571本传又云“叔父单布衣”,则蔚宗确有叔矣,且据范宁《穀梁传注序》,知其不止一子。陈、王似未详也。今解作叔名蒌。

〔158〕 《宋书》571本传。

〔159〕 《十七史商榷》61/3b—3a《范蔚宗以谋反诛》(广雅书局刊本)。

〔160〕 《申范》一卷,见《古学汇刊》第二集第十八册(民国十二年国粹学报社印行)。

〔161〕 《缺斋遗稿》2/2a《读宋书范蔚宗传书后》(壬戌北京印)。

〔162〕 傅氏云:“沈约作史,逊蔚宗远矣。文人之弊……苟有隙可乘,则诋毁诬谤排挤倾轧……约蹈此弊,固所不免。”王氏云:“为其传不极推崇,似犹有忌心。”陈氏则曰:“史官承何尚之等授意为之,沈休文仍之而不改也。”

〔163〕 赵翼:《廿十二史札记》108(世界书局印本)。

〔164〕 《宋书》599《臧质传》。

〔165〕 《宋书》471《谢景仁传》。

〔166〕 《宋书》632《竟陵王诞传》。

〔167〕 《宋书》677《谢庄传》。

〔168〕 陈澧:《申范》8b云:“休文此言,可为蔚宗雪冤矣。”

〔169〕 《宋书》719《徐爰传》。

〔170〕 陈澧:《申范》9b云此。

〔171〕 《宋书》571本传。

〔172〕〔173〕 《后汉书》134。王鸣盛:《十七史商榷》29/2a称俨妒贤嫉能,不欲其流传,故毁之。其说似未尽然,见下自明。

〔174〕 《后汉书》620。

〔175〕 《后汉书》797。

〔176〕 《南齐书》103《百官志》。王鸣盛:《十七史商榷》29/2b云:“蔚宗又别自作《选簿》,以述百官。”其言无稽。予按“选簿”即指《百官志》而言,乃史臣行文之便耳,非别有一书。

〔177〕 《南齐书》275《檀超传》。

〔178〕 《后汉书》1120刘昭《补志序》。

〔179〕〔180〕 《宋书》571本传。

〔181〕 《宋书》⑤。

〔182〕 《史通·补注篇》。

〔183〕 《史通·书事篇》。

〔184〕 王应麟:《困学纪闻》13/1a(明治壬午乐善堂缩本)。

〔185〕 《十七史商榷》38/8a云:“史裁如范,千古能有几人,公巽何物,妄加讥贬重修!”而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卷首/2b则谓:“王应麟叹曰:史裁如范”云云,误以西庄(按,即王鸣盛)之语出诸深宁(按,即王应麟)之口,未免疏忽太甚。

〔186〕 如黄奭《华峤汉后书序》曰:“今范书论赞,微章怀之注,谁复知袭华书而有?”又姚之骃序亦云:“微章怀之注,则掠美者胜矣。”(《汉学堂丛书》52辑本卷首)

〔187〕 见王氏《后汉书集解》卷首/3b。

〔188〕 《史通·序例篇》。

〔189〕 《梁书》238《吴均传》云:“注范晔《后汉书》九十卷。”

〔190〕 《梁书》236《刘昭传》云:“集注《后汉》一百八十卷。”今除所注《续汉志》外,余全亡。又《新唐志》有刘熙注百二十二卷,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1/4b谓即昭书(《二十五史补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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