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国务院医疗卫生改革的指示精神,结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要求,我们根据多年的研究经验,认为解决医患矛盾的医改顶层设计模式应该是“54321”模式。
一、“5”就是五定
(一)首诊医疗机构——医院(社区)
1.概述
西方发达国家的患者有80%~90%在社区就医,只有不到20%的重症患者才住进医院。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分级医疗制度,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就医,造成了大医院拥挤不堪,医患纠纷不断,而小医院门可罗雀。在群众自费就医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很难解决。随着各种医疗保障制度逐步覆盖城乡居民,建立分级医疗制度已基本具备了条件。推行这项制度,将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实行首诊制和分级转诊制,不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而直接到医院就诊的,不予报销。这样,可能会减少大医院的门诊收入,但可以增强大医院收治疑难危重患者的能力,充分发挥大医院医教研的作用,促进医院人才结构调整,组织医务人员下基层、进社区,提高基层服务水平。这对于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2.要求
凡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以申报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自愿选择首诊医疗机构。首诊医疗机构为参保居民提供:免费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住院医疗管理,负责转诊、转院登记,结算在首诊医疗机构和转诊医疗机构发生全部住院费用及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大病的门诊治疗费,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报销居民子女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急诊医疗费。
参保人员住院,原则上应在首诊医疗机构诊治。除急诊、抢救重危病人外,未在首诊医疗机构诊治和办理转诊登记手续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支付。首诊医疗机构因技术、设备、条件不具备,3天之内不能作出诊断需要转诊转院的由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登记手续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因病情较轻病人或家属要求转往夏季医疗机构的首诊医疗机构应及时办理转诊登记手续。首诊医疗机构要与转诊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对转诊人员的医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
(二)界定基本医疗项目质量和费用
1.基本医疗服务
这是城镇医疗保险服务的一个概念。因为中国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们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只能采取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要实行低标准,所以才有了基本医疗服务的概念。我们的城镇医疗保险的补偿范围只限于基本医疗服务。对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也不是全部报销,只报销其中的一部分。但是今后的发展是突破这个概念。
从社区卫生服务的深层次意义上说,预防、保健是它的核心,然而医疗服务往往是居民最广泛需要的项目。2006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定位于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医院收治的有关病人的康复治疗,这既有利于有限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又可以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真正让老百姓受益。
广东省提出将高血压病(Ⅱ期)、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肾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恶性肿瘤、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症等16种疾病作为门诊特定病种参考范围。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基于循证医学思想,采取文献研究、专题讨论、专家论证的研究方法,初步对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普通外科疾病、眼科疾病和皮肤科疾病6个学科的60个病种制定了医疗临床诊疗常规。它结合了医疗保险学、临床医学、循证医学、卫生经济学的理论,为实现医疗保险管理标准化和医疗行为规范化奠定了科学基础。
2.基本医疗内容
(1)基本药物。在新医改方案中,对基本药物的政策倾向是: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级医院如三甲医院按一定比例使用。的确,目前各社区医院药品的进货渠道、药品种类相差很大,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统一配置有利于实现医疗公平,规范医药市场。
(2)基本病种。本人根据卫生部要求进行了研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病种是25个。
表4-1 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前25位病种
3.基本医疗服务费用
报销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它是公共卫生服务,而是因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已经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用,所以他们有权要求医疗保险机构在他们发生医疗费用风险时,提供保险理赔。所以,作为医疗保险费用的一部分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不是公共卫生服务,不是政府财政的责任。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相对于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而言的。
(三)界定公共卫生项目质量和费用
1.概念
公共卫生服务是指那些为了改善、保护和促进全体人民健康而由政府出资、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产品和卫生服务,是为全体人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的重要手段。其内容主要包括对人群传染病、职业病、公害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生存环境因素和不良生活方式引起的疾病进行综合性预防和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最终目的在于确保社会全体成员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使之能平等地获得基本的健康权利。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在基层社区的实现,是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在上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以社区为范围,以社区居民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为导向,动员社区居民参与,以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载体,实现预防疾病、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是社区卫生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中有效融合,将促进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的落实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发挥,对完善我国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意义重大。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指出,人民健康始终是国家的一个重点:政府持续地和永久地对其负责。世界银行提出,政府基于公共卫生的公共产品特征以及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保健对穷人减轻贫困重要性,应当在医疗卫生部门发挥主要作用,并用以指导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确定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和范围是进行社区卫生服务政府补偿的重要依据。通过公共财政确保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社区的开展与落实,明确政府在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的职责,满足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是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界定最终目的。
2.界定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遵循原则
(1)公共性原则。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核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先要满足供给上的非排他性、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以及具有正外部效应等公共产品特点。
(2)成本效果(效用)原则。预防为主,服务所产生的效益超过其资源消耗的机会成本,能以小的资源投入获得卫生环境的较大改善、人群整体健康水平的较大提高等社会效益。
(3)健康需要原则。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优先解决严重影响社区居民健康的社区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的影响程度确定应当优先开展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社区承受能力原则。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主体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哪些具体项目要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行能力,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如制定公共卫生规划与政策等公共卫生服务不属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5)政府主导原则。由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共性特点,政府投入应该是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筹资的主要来源,政府职责在社区卫生服务领域首先体现为确保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充足投入。
(6)因时因地区别原则.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确定要与当地目前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考虑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经济水平高、政府经济承受能力强的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要相对丰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该有所区别。
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居民的健康档案,从2009年起步,到2011年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建档率城乡分别达到90%和50%,一般人群建档率城乡均达到30%;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体检,2009年至2011年3年时间,为1.1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体检;为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发育做检查,3年时间要为4800万0~3岁的婴幼儿进行生长发育检查;每年将为1600万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服务;为1.6亿高血压病人、4000万糖尿病人、849万重性精神病人、336万结核病人、9万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提供防治指导的服务,逐步提高这些疾病的发现率和管理率。
2013年国家规定12项公共卫生费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教育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4.费用
经费来自公共卫生服务的政府补助,也就是2009年人均补助15元,2011年人均补助不低于20元,2014年人均40元。随着卫生服务的不断发展,政府越来越重视公共卫生服务改造,投入会越来越大。
(四)界定医疗保险费用(健康保险)
我们希望今后的医疗保险费用变为健康保险服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健康体检工作进入医疗保险。
(五)服务人群
按照服务功能,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5万~10万人口的情况进行界定。
二、“4”就是四方付费
(一)政府方付费
政府主要是支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费用。这就要求要充分研究基本医疗的项目质量和费用,给政府非常明确的信息。同时要测算成本效益,什么样的投入才能产生最大的效益。
(二)保险机构支付
保险机构主要支付是健康保险费用,就是从基本医疗保险变为健康保险。
(三)医院(社区)机构
1.单病种付费概念
医疗机构也要有费用意识,因为今后要实行单病种付费。单病种付费是指医院对单纯性疾病按照疾病分类确定支付额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它可以被看作病种支付方式的一种初级形式,病种支付方式在世界各国比较流行,是按照疾病分类确定支付额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2.要求
病种选择遵循以下几项原则:①常见病、多发病;②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③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④治疗处置差异小;⑤病情容易控制,疗效确切;⑥成本易于核算。
3.制定临床路径
单病种限价收费的关键环节是临床路径的制定和实施,临床路径是既能降低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和医疗费用,又能达到预期治疗效果的诊疗标准,逐渐成为既能贯彻医院质量管理标准,又能节约资源的医疗标准化模式。以循证医学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确定筛选出单病种的临床路径对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实施临床路径一般要经历准备阶段、制定路径、实施路径、监测与评估、改进路径几个阶段。(www.daowen.com)
制定临床路径阶段:针对入选病种,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该病种在本院的住院患者所占比例、平均住院时间、医疗费用、治疗护理、检查、化验、用药相关疾病、并发症、愈后情况等相关信息,并运用循证医学理念检索国内外该病种治疗、护理、检查、用药最新进展。
监测与评估临床路径:临床路径实施一段时间后,定期收集资料,进行分析评估:①从执行医师、护士处了解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并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②收集住院天数、医疗费用、患者的平均住院费用、治愈率、感染率、患者或家属的满意度、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资源的使用、患者的并发症发生率、患者再住院率等评估指标资料进行分析,对临床路径的合理性、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论证。
改进与完善临床路径:根据临床路径监测与评估得出的结论,对路径进行不断改进。临床路径的监督评估阶段与改进阶段应定期进行,不断循环。同时,结合国内外最新进展与本院实际,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临床路径,使之更加科学、规范、合理。
4.范例
例如,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单纯)修补术,依据临床路径内容按现行医疗项目收费的价格标准计算(理想状态),费用为13500元,病种成本测算需要9850元,最终确定的收费价格为10000元。
(四)个人方付费
按照共付原则,个人在健康管理方面也要交纳一定的费用(5%~8%左右)。
三、“3”就是三个方面监督
(一)政府监督
政府监督主要在体系、机制、经费使用、人才培养方面。在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会议上,卫生行政部门人员要求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医疗服务的价格监管。规范医院、医生的医疗和用药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
(二)居民监督
重点在满意度和反应性方面。满意度是一个传统的评价方式,反应性是一个比较新的方式。
1.概念
居民监督是卫生系统的产出之一,指医疗卫生机构对个体(公众)普遍合理期望的认知和适当的反应,反应性与保护病人的权利和为病人提供适当及时的服务有关。
2.内容和测量
卫生服务反应性的构成:
(1)对人的尊重方面。尊严——隐私保护(一人一诊一室);自主性——自己有权决定治疗方案;保密性——谈话的保密。
(2)以病人为中心。病人应得到及时治疗——地理位置、设备和时间;治疗过程病人应得到社会支持;基本环境设施应该舒适整洁;病人可以自主选择卫生机构和卫生服务提供者。
(三)社会(第三方)
就是由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最近提出信任度评价体系。
四、“2”就是双向转诊
双向转诊包括以下工作。
(一)完善组织结构,形成网络化管理
成立领导小组、专家及业务小组,双方均有专人负责此工作,明确职责,各自功能定位。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为管理方面;另一个层面是业务方面。在社区试点单位和大医院分别设立专人负责,选取相关领导成立课题领导小组,选出医院的专家、技术骨干及社区全科医生组成慢病管理员团队、健康教育团队、康复医学团队等各专业团队,根据社区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共同制定社区医院负责“首诊”的疾病种类,制定社区向综合医院上转指征及综合医院向社区下转的标准,研究切实可行的双向转诊程序,确定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按课题拟达到的目标进行全程跟踪研究。探索基于信息技术平台支撑下的社区与综合医院双向转诊长效机制,实现对社区居民全方位、生命全周期、全人群的健康管理。构建综合医院与社区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网上预约门诊、检验、检查等,综合医院对就诊之后的患者病例、诊疗及指导意见通过网上传回社区。
(二)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
全科医师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标志。因此需要制定全科医师培训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尽快培养出与国际接轨的全科医师,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病人就诊,从而逐步推行全科医师首诊制度。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的合作关系,每年安排社区全科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接受上级医院的正规培训。只有提高了全科医师的自身素质,才能为“守门人”制度设计提供主要的技术保证,才能保证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良性发展。
1.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医学教育阶段,是住院医师培养的一种形式。以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后,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医师为培养对象。通过4年的规范化培训,基本达到全科医学专业主治医师水平。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具备全科医学思维能力和诊疗策略,在社区卫生服务专业队伍中发挥技术骨干作用,能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融预防、保健、康复、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掌握医学科研的方法,掌握计算机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社会协同能力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的能力。
2.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基层医疗机构要面向社区和家庭,逐步形成社区卫生服务的新格局、新模式,这是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是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举措。在基层医疗机构转变格局和模式的过程中,积极发展全科医疗,加快全科医师的培养,已成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人力资源的保证。以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执业医师为对象,通过600学时的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其防治社区常见疾病和解决社区健康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融医疗、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达到全科医师的岗位要求。
3.全科医学知识普及培训
社区卫生工作面广量大,仅靠经过岗位培训的医师是难以完成任务,必须让参与社区护理等其他岗位的卫技人员普遍了解全科医学才能更好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因此,普及培训的任务是十分繁重迫切的。按照85%健康问题解决在社区的目标,针对不同的对象,依据“按需办班”的原则,采用“快速充电”的方法,制定不同的课程,举办各种短期培训班,有目的地补充、拓宽知识面,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以便能迅速投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去。
4.全科医学继续教育
要对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中级以上医务人员逐步开展知识与技能更新的继续教育,使其跟上全科医学发展的新进展。同时,在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中进行全科医学教育,明确全科医学与专科医学的区别和联系,使其树立大卫生观念,在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发展全科医学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的改造
要想让小病进社区,最重要的是要保障社区医疗服务的质量。而医疗服务的质量除了体现在医师自身素质的“软”件上外,还包括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环境和医疗设施等“硬”件上。因此,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设施上的投入和改造,在“硬”件上缩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院间的差距。从而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患者前来就诊,真正做到小病进社区。
(四)出台双向转诊实施过程的相关规章制度
1.卫生计生委
卫生主管部门应调整现有医保制度,限制就医过度自由,建立社区医生“守门人”制度。且针对双向转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完善统一的双向转诊体系,制定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规定上转、下转指征、原则、标准及流程,规范转诊中各项规章制度。
2.地方机构
在没有卫生主管的明确制度下,要社区和医院共同制定双向转诊标准、规范转诊流程。由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和业务小组,负责双向转诊的具体业务对接,首先有医院专家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参照关于社区常见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方案中双向转诊指征,结合现在社区的发展,制定新的双向转诊标准,界定社区医院负责“首诊”的疾病种类,同时给综合医院相关科室人员及社区全科医生进行统一培训,社区医生实行“首诊”负责制,根据病情将在社区首次就诊的患者,按照慢病上转的标准,将患者的个人健康档案及这次就诊的电子病例通过网上传给综合医院,从网上预约人民医院开放的各种医疗资源,如门诊、检验、检查、住院,同时打出预约条交给患者,患者手持预约条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医院就诊,综合医院大厅专门设立社区接待处,专人负责接待,独立的社区接待诊室,安排相关的专科医生接待社区患者。无论是看完门诊、检查、检验及住院后病情稳定出院之后,则由人民医院协管中心将这次病历及下一步指导意见通过网络信息交换平台转回社区,社区医生将病历归档,严格按照上级医院的处理意见,给予指导,进行追踪管理,实行社区全程健康管理。对于在社区就诊急诊病人,社区医生给予对症处理之后,呼叫急救车,电话通知人民医院急诊科,同时将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例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传送到人民医院,实现患者未到、病例先行的急诊绿色通道就诊新模式。
3.进行制度设计
社区与综合医院价格梯度及费用给付办法:上转病人在综合医院诊治疾病过程中免收挂号费,在就诊时所需费用完全按照所在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收取,报销比例相应的上调一定的百分比。
(五)在转诊中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鉴于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不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之间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规范转诊双方和病人三者之间的医疗行为,确保“小病放心在社区,大病顺利进医院”,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级医院和患者三方保持良性互动。政府应出台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有关政策,建立起双向转诊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按照要求开展双向转诊的医疗机构给予适当的奖励,对那些不按标准转诊病人,故意截留患者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从而推动双向转诊工作深入开展。
(六)在转诊中加强政府监管与考核
政府监管不到位也是有的地方双向转诊问题较多的原因之一。根据我国现实情况,在已经建立双向转诊协调中心的地区,可以强化协调中心的职能,让协调中心承担起部分监管职责,监督上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当地的双向转诊标准进行转诊,并将结果汇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由卫生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罚。对于没有转诊协调中心的地方,可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赋予该中心管理社区卫生和双向转诊的职责,成立一个独立的机构,负责对双向转诊实施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院的信息共享平台
针对医疗机构之间信息不能共享的情况,可以首先在各地探索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居民健康状况和就诊情况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从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保证卫生服务的连续性和综合性。政府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了解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情况,并进行监督和考核。
例如,在社区试点单位,全科医生团队、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各专业团队,对社区居民的个人健康、慢病信息进行采集,利用现有的社区医生工作平台进行储存、管理,建立电子化的健康档案及慢病管理档案,建立4种慢病病情评估与随访的数据库,构建社区的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综合医院建立信息协管中心,在信息平台上开放各种医疗资源,如心内、内分泌、神经内科等门诊;各种检查如血管B超、CT、核磁等检查,及社区不能开展的各种检验,社区信息通过社区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平台与综合医院建立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同时通过视频进行专家与社区医生面对面远程会诊,全面提高社区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八)加大双向转诊的宣传,增强患者和医务工作者对双向转诊的认识
可以通过电视、电台、网络和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的宣传,或通过长期在社区的健康橱窗张贴画报,出黑板报,组织居民开展双向转诊的讲座等形式介绍双向转诊,使居民了解双向转诊的内容和形式,在观念上能够逐渐接受双向转诊这种新的医疗服务模式,为双向转诊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对各级医疗机构,无论是作为转诊上级机构的综合医院,还是转诊下级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医务人员都应开展双向转诊的教育和培训,使这些医务人员能充分了解双向转诊的指征、原则、标准及流程。并且各级医疗机构对关于双向转诊的最新政策、制度或者修改,都应及时地、完整地传达给医务人员。让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就诊时,能够充分利用好双向转诊,使其在实际运作中运转得更顺利。
五、“1”就是1年1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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