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金融服务是指为港航物流服务业主链条和横向关联产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金融服务的总和。对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具体金融服务内容进行梳理可以为金融资本支持宁波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发展提供基础。对国内外金融促进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领域和船舶融资领域的具体做法进行归纳与总结,形成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宁波下一步实践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
一、港航物流服务业金融服务架构
根据《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及宁波的具体实际,宁波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主要包括建设海陆集疏运网络、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发展航运物流服务业等,因此,金融服务的重点就在于如何结合各自的特点提供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与产品,从而推动港航物流服务业的发展。
(一)港航物流服务业金融服务内涵
根据港航物流服务业产业体系框架,港航物流服务业主要包括两条主产业链条,即由港航业和港口物流业构成的主产业链条和建立在港口物流基础上的商品交易主链条,以及为港口、航运服务的港口服务业和航运服务业这些主产业链条的横向关联产业。因此,港航物流服务业的金融服务则是指为上述港航物流服务业主链条和横向关联产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金融服务的总和,也就是在发展港航物流服务业过程中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整合资源为其提供相关金融支持的服务,包括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港航物流服务业的中间业务等。
金融资本是宁波港航物流服务业稳定发展的基本经济要素和内在动力,需要通过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金融政策以及投融资环境的优化,构建可持续的宁波港航物流服务业金融支撑体系,以增强金融资本的吸纳和集聚能力,实现金融资本与港航物流服务产业资本的对接。《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宁波的具体条件提出了宁波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包括建设海陆集疏运网络、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发展航运物流服务业等等。本章以此为重点来阐述港航物流服务业的金融服务构成与现状。
(二)港航物流服务业金融服务构成
1.海陆集疏运网络建设的金融服务
海陆集疏运网络的建设是基础性项目建设,具有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限长、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等特点,除了财政直接投入、投资主体自筹、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渠道外,还必须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实行多元化、市场化和体系化的融资策略,包括融资目标、融资供给、融资模式和融资政策等诸多方面。因此,融资需求是海陆集疏运网络建设最为重要的金融需求。
2.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金融服务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与发展伴随着巨大的金融交易、资金结算,必然产生融资、结算、支付、保险、资金存管、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金融需求。因此,金融服务对于整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需要构建起与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框架。
3.航运物流服务业的金融服务
航运物流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额大、回收周期长、风险系数高等特点,航运物流企业很难依靠自身力量进行投资活动,需要借助一定的外部力量为其提供庞大的投融资支持,并合理地规避海上运输的巨大风险。因此,航运物流服务业与金融息息相关。比较来说,航运金融已较为成熟,主要包括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资金结算、航运价格衍生产品等四个方面的服务。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率先在宁波市与交银租赁公司合作开展船舶租赁融资业务,为其他金融机构在服务航运物流服务业方面做出示范性表率。
二、国内外金融促进港航物流发展的成功做法
纵观世界著名五大国际航运中心——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和香港,无一不是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发达、成熟的港航物流服务业和与之相配套的金融服务,这些航运中心城市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政策扶持、市场建设、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都走在世界前列。此外,上海作为我国港航服务业最为发达的城市,近年来正在着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服务港航物流服务业方面早已先试先行,取得一定的成就。
(一)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领域
目前,全球已经形成了以C(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农产品、L(伦敦金属交易所)有色金属和NME(纽约商业交易所)能源为主的几大商品定价中心,决定着全球主要大宗商品的交易价格。国际知名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展历程表明,金融服务与支持至关重要,特别是在交易品种推出、新型交易产品合约设计、交易结算系统优化等方面所进行的金融创新。与此同时,各交易所自身也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推进场外衍生品场内化以加速产品创新,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通过金融创新,从一个以农产品为主要交易品种的商品交易所一跃而成为全球第一大综合性商品交易所;为适应大宗商品指数化金融化趋势,新加坡、伦敦、芝加哥、美国洲际等4家交易所为铁矿石掉期提供结算服务。此外,各交易所还有效地开展市场推广,如通过金融机构协助,投入大量的财力与人力资源,实施适合本国国情的市场推广策略;积极响应机构投资者的业务需求,采用多种激励形式吸引投资者参与并采取灵活、优惠的结算方式;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者教育体系,并积极寻求高端人才作为支撑。
(二)船舶融资领域
船舶融资是船舶制造和贸易的重要环节之一,本身具有回报期长、投入高、技术性强、波动性大等特点,国际上著名的银行都设有专门的船舶融资部门,如德国北方银行、美国花旗银行、挪威银行、汇丰银行等在船舶融资方面都位居世界前列。在当今的国际航运金融服务体系中,船舶融资仍然以银团贷款为主体,另外还有融资租赁、出口信贷机构贷款、航运企业IPO筹款、私人期权基金等主要形式。
在银团贷款方面,欧洲国家毫无疑问地走在世界前列,北欧银行和挪威银行占据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银团贷款(辛迪加贷款)是从双边贷款发展而来的融资方式,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组织多家银行参加,在同一贷款协议中按商定的条件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银团贷款的业务特点是:筹资金额大、贷款期限长、贷款用途受限制少(与政府贷款和出口信贷相比)、管理方便(与多头贷款相比)、可减轻银行的资金压力、分散贷款风险,能满足船舶行业融资规模大、期限长等。
出口信贷机构贷款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如利息补贴、加速折旧、信用担保、延期偿付),以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形式鼓励政策性银行给予船东低于市场利率的长期优惠贷款。韩国出口保险公社(KEIC)是典型的成功范例,韩国政府以国家财政为后盾,建立和制定较为完善的财政、财务政策,以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相继成立了韩国出口保险公社(KEIC)以及相应的KEXIM银行,开始了飞跃式发展,推出了期限长达12年的贷款政策。
私人股权基金募集方面,德国的KG[1]基金、新加坡海事信托基金模式以及伊斯兰债券模式值得借鉴。以德国KG基金为例。所谓航运KG基金就是通过KG公司这种模式募集基金,并投入航运业(包括新船的定购)。传统船舶融资是由船东向银行寻求抵押贷款,但银行提供贷款的金额一定小于购船价,两者之差即股本金部分由购船人自己提供。而在KG结构中,股本金由第三方提供,船舶的最终使用人需投入的股本金很少,甚至是零。普通合伙人通常会投入少量的自有资金,然后通过募集方式吸引有限合伙人的资金,发起设立一家专门拥有新船的KG公司,通过自有资本的投入,再加上银行债权融资,获得新船;新船投入运营后获得的收益,在支付营运成本和偿付贷款本息后,可以发放红利。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势,加大了对我国船舶企业的支持力度,为我国船舶出口提供了大量的融资和保险服务。据统计,2009年,中国船厂新订单有三分之一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所支持。该行自1994年成立至2010年年底,已累计发放船舶信贷1307亿元人民币和9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033亿元),开立出口船舶保函281亿美元,累计支持了4452艘、1.51亿载重吨的船舶出口。仅在出口卖方信贷业务方面,该行2010年全年发放船舶出口贷款就达139.34亿元。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总体业务规模已跃居世界出口信用机构首位,并已跻身世界知名船舶融资银行的行列。我国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条件已经成熟,买方信贷有望成为外国船东购买中国船舶的主要融资方式。国家开发银行明确把支持船舶产业作为未来的发展战略方向,已宣布在大连设立“国家开发银行船舶融资中心”。
(三)海上保险领域
完善的航运保险体系可以为高风险的航运业的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以伦敦为例,已拥有超过800家的保险公司,其航运保险费收入约占世界市场份额的19%。可见,航运保险成为衡量一个航运中心国际地位的重要标准。除伦敦外,东京、汉堡、纽约等几个城市占据了全球海上保险市场超过30%的份额。
国际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保险中介机构,尤其是保险经纪公司,在国内市场却被忽视,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市场作用。由于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过程中产生的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船东方往往处于相对弱势,保险经纪人的介入,可以改善这一失衡局面。在北美地区,通过保险经纪人投保船舶货运保险的比例已经达到100%,在欧洲该比例也有70%~80%。保险经纪人具有专业的业务水平,能够从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设计保险方案,并提供相当于批发价的保险费率。若客户发生理赔,经纪人还能够提供理赔协助服务,平衡保险双方的话语权。同时,保险经纪人对保险公司改革条款也能作出特有的贡献。站在业务第一线的保险经纪人,能了解客户最新的保险需求以及国际市场动态,通过设计保障方案,逐步改善现有远洋货运险发展滞后的问题。
2011年,中国保险机构继续创新产品,除了船舶保险、货运保险等之外,产品还包括码头财产与责任保险、油污责任保险、保赔保险、沿海内河责任保险、海洋工程与海上能源保险等。同时,与国际再保险市场开展深入合作,引导港口航运和贸易保险发展;开展与沿海港口、物流等行业相关的风险管理服务,改善保险承保理赔服务。2011年中国航运保险业务发展较快,以位居国内航运保险领域龙头地位的中国人保财险为例,2011年,其累计承担的航运业保险风险责任金额已超过8.6万亿元。
(四)资金结算方面
在世界主要航运中心注册的大型航运集团一般都拥有自己的财务公司和资金结算中心,它们都是通过财务公司实现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其设立的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业务广泛,包括设计航运集团内部资金管理、消费信贷、买方信贷、设备融资租赁、保险、证券发行及投资等等,并且盈利能力都很强,构成了航运集团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全球航运资金结算呈现三足鼎立之势,即挪威期货期权结算所、纽约商品交易所和伦敦结算所平分天下。香港与新加坡充分利用其自由港的便利条件,也发展成为了国际上著名的航运资金结算中心。而巧的是这几家结算中心所在地也正是国际航运中心的所在地,可见结算对于航运业的重要性。同时,巨额资金的结算也为航运中心所在地的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业务量,促使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五)航运价格衍生产品方面(www.daowen.com)
在国际航运界,对航运价格风险管理的探索从未停止过,航运界从市场波动更为剧烈的金融市场得到启示,通过产品创新和借鉴,航运价格衍生产品应运而生。随着金融工程技术的发展,航运风险管理技术也不断推陈出新,航运价格衍生产品也不断丰富,主要包括期货、远期和期权等。航运价格衍生品有其特殊性,其标的不是“实物”的商品,而是“无形”的服务,表现为单个特定航线的运费或者一组代表性航线构成的一篮子运费指数。
英国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于1985年开始编制波罗的海运费指数(BFI),该指数根据11条航线运费报价综合而得。同时,在成立的波罗的海国际运费期货交易所开始交易波罗的海运费指数期货,该期货的标的为波罗的海运费指数。目前,以波罗的海航交所发布的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BDI)为结算依据的FFA(远期运费协议)交易额每年高达数百亿美元。在国际航运业,波罗的海综合运价指数(DBI)是最权威的运价指数,被称为国际航运业的“晴雨表”。
2009年10月,上海航运交易所正式推出新版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2010年1月,以SCFI为结算标准,达成全球首笔集装箱运价掉期协议(CFSA);随后,伦敦结算所(LCH)和新加坡交易所(SGX)推出对CFSA的清算服务。2011年,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领域进一步取得突破,6月28日,上海航运运价衍生品交易平台问世;12月7日,上海航交所发布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CBCFI),并推出中国沿海煤炭运价衍生品交易合同上市。中国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的发展,为中外船东及贸易企业提供了规避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工具,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航运领域的话语权和定价权,也有利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和中国从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转型。与此同时,中国新造船价格指数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成立,并于6月30日推出中国新造船价格指数(CNPI),该指数为带有远期商品交易特征的行业价格指数。
三、宁波港航物流金融服务现状
如前所述,金融资本是宁波港航物流服务业稳定发展的基本经济要素和内在动力。因此,金融资本对宁波“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应贯穿于全过程,无论是体系开发阶段、大规模项目建设时期、稳步发展期,抑或后续的整合优化发展阶段,都离不开金融资本的吸纳和集聚能力。目前,宁波市港航物流服务业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各个方面的金融支持也开始或者已经渗入海陆集疏运网络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和航运物流服务业建设的方方面面。
(一)海陆集疏运网络建设的金融服务
长期以来,浙江省、宁波市政府非常重视海陆集疏运网络建设,为解决建设融资困难,已经做出多方面努力。
据报道,国家开发银行已相继牵头组建了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光明码头通用泊位工程、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等重大项目融资的银团,联合贷款银行23家,合同金额230亿元。2009年6月,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签订金融合作战略协议,积极参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重点工程项目的金融服务,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2009年10月,宁波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签订了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港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工程两大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银团贷款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作为牵头行组建了上述两个项目的银团贷款,并承贷88.19亿元。此外,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已为杭州湾跨海大桥及其南岸连接线、宁波绕城高速公路、同三线宁波段、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大碶疏港高速公路等交通建设项目提供信贷资金累计近190亿元。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107号文件《关于金融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全省各金融机构,优先安排信贷资金,重点支持港口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基地和集疏运项目建设。
(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的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对于整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市在积极加强金融服务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支持方面已经做出一定的努力与尝试,具体包括资金存管、金融结算、投融资服务等。
1.第三方存管制度保证交易金额的安全
第三方存管是指商品交易市场将客户保证金存放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并以每个客户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商业银行负责资金存取,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以保障资金安全为目的资金管理模式。在深入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和有关银行调研的基础上,并借鉴证券交易保证金第三方存管成功经验,宁波银监局按照“不改变交易规则,不限制存管银行,客户自主管理账户,系统自动审核,市场不掌控资金出入”的原则,拟定了《宁波市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暂行办法》。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按照《办法》要求成功开发了资金第三方存管系统,该系统具有账户管理、客户出入金管理、即时短信通知、信息查询、对账及调账、监督核查、密钥交换、系统维护等20余项功能,并与市场交易核心系统实现了实时对接。市场和银行分别为每位交易商建立独立的交易管理账户和银行资金存管明细账户,以用于记录交易资金变动情况,并一一对应,实现市场和银行系统自动对账。银行通过建立资金存管账户总分核对、限制存管账户资金划付功能等机制,杜绝挪用客户资金。
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率先实现与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宁波分行系统对接,对交易商交给市场的保证金进行适时监管。市场与银行系统对接,意味着第三方存管系统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市率先在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的监管中取得突破,这在全国属首创。新系统运行后,大大稳定和繁荣了市场。宁波都普特液体化工电子交易中心已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兴业银行等6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正在就相关数据接口进行开发,不久将实现高效、快捷、规范的资金监管体系。
2.金融结算服务确保交易市场交易的安全便利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资金结算管理一直是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一个难点。为破解无支付牌照大宗商品市场交易支付管理难题,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借鉴第四方物流市场结算模式,创新性地构建起了银行监管下的交易资金收付制度,以银行暂收账户作为资金转移的中介,充分保障支付的安全。大宗商品交易网上结算模式的推出,为大宗商品网上交易平台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拓宽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空间。
以目前建设中的浙江金属矿产品交易市场、宁波(进口)煤炭交易市场为例,预计每年有1500万~3000万吨铁矿石、3000万~3500万吨煤炭通过两大市场交易,交易金额分别可达人民币300亿元、200亿元以上。届时银行监管下的交易资金收付,将在资金安全、融资便利、市场信誉、外汇结算等方面凸显优势。
3.投融资服务为交易市场提供充足的资本
2011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数十家全国性银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与浙江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各金融机构将在资金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浙江发展海洋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金融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创新、重点为海洋经济提供投融资金融服务等要求。
就银企合作而言,浙江金属矿产品交易中心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以及宁波港相关部门和浙大网新等单位就金融服务达成了合作共识,旨在优先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提供融资服务。就金融产品创新而言,深圳发展银行宁波余姚分行、宁波银行、工商银行余姚支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了企业“仓单质押”业务,既为塑料城企业解决了仓储问题,也搭建了企业融资新平台;宁波(镇海)大宗生产资料电子交易中心的“通兑宝”系统则是由电子商务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网银系统无缝衔接的集信息服务、网上洽谈、电子订单与电子签约、物流对接服务、网上信用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一站式网上交易服务系统,已开展的主要服务包括质押融资、资信担保等。
(三)航运物流服务业的金融服务
1.航运金融相关服务
航运金融一般大致分为船舶融资、资金结算、航运保险和航运金融衍生产品服务四个部分,其中,宁波市船舶融资与租赁服务所占比重最大,因此我们主要将重点分析船舶融资与船舶租赁的现状。
(1)船舶融资服务
航运企业购置船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离不开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宁波港航管理部门开展“宁波海运企业与银行保险合作洽谈会”,工商银行、保险公司、航运企业聚集商谈合作,共同解决航运企业流动资金及在建船舶和新建船舶融资需求。
以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下称宁波交行)为例,该行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金融转型升级要求,紧跟总行航运金融实践与探索的推进步伐,精心为宁波航运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宁波交行航运金融服务部秉承“链式服务理念”,范围涵盖航运产业链上的所有环节,依托综合经营的优势、国际化的网点布局、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航运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投资银行、财务顾问、资产托管、融资租赁、信托、保险等综合化、特色化的航运金融服务。2010年年末,宁波交行航运行业(包括水运行业、港口业和船舶制造业)累计客户数已达39户,贷款余额27.48亿元。此外,围绕航运企业的发展需求,宁波交行充分利用总行航运金融服务优势,适时为企业提供预付款保函、信用证、船舶融资等非传统业务,而且率先在本市与交银租赁公司合作开展船舶租赁融资业务。2010年年末,交银租赁公司与宁波航运企业协议租赁融资达9亿元。
另外,与船舶融资密切的宁波船舶交易市场近年来交易活跃,发展势头良好,经营范围已涵盖船舶交易、船舶拍卖、船舶评估、船用技术开发、船舶进出口代理、船市行情编研等10多项服务。市场还将建立船舶评估技术中心,为买卖双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船舶勘验、评估;做大船舶交易国际贸易,帮助国内船东引进欧洲、日本船舶的同时,把国内二手船舶介绍到东南亚地区;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宁波船东提供融资服务等。
(2)船舶租赁等服务
2011年,招商银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宁波地区投放10亿元从事该业务,主要选择具备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高及营业收入稳定等条件的优质航运企业。目前,宁波市总运力达373.42万吨,居浙江首位,运力规模在5万吨以上的企业15家。招商银行推出的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包括直租和回租两种模式,适合于运输类船舶、施工类船舶、油田工作类船舶、港口码头设备以及船厂造船设备等。据介绍,该业务可满足航企和船企高额融资的愿望,便于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是华融租赁公司在宁波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定位为华融租赁公司的航运租赁事业部,其市场服务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航运、造船、港口、物流企业和宁波、舟山地区的各类生产型企业,主要的业务产品包括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船舶经营性租赁业务、港口物流设施及工业企业生产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等,截至2011年年末,宁波分公司租赁资产总额已达到52亿元。
2.航运物流信息系统的金融支持
第四方物流平台提供共享及发布信息服务,是供需双方及第三方物流的领导力量,它不是物流的利益方,而是通过拥有的信息技术、整合能力以及其他资源提供一套完整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宁波市第四方物流市场网上支付结算平台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牵头下建设起来的,是国内领先的B2B电子支付结算解决方案,已与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1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该服务与其他支付工具对比,具有安全、满足线下复杂的交易模式、自主订阅查询等多种优势。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向优质物流企业推介第四方物流,2010年与宁波国际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涉及融资额度15亿元。目前,包括农行与农行、农行与他行的第四方物流市场网上支付结算功能已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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