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陇南重大自然灾害研究成果直击社会发展需求

陇南重大自然灾害研究成果直击社会发展需求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要紧紧围绕陇南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自然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发生机理、预报预测、风险评估、防御对策以及各种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等的科学研究,加大科技成果在自然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应用力度,扩大防治重大自然灾害宣传的覆盖面,在全社会普及灾害防治常识,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救能力,大力提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的防御能力和水平。(二)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宣传教育。

陇南重大自然灾害研究成果直击社会发展需求

第一节 加强研究宣传

抗御自然灾害始终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伴随。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其实也是一部与各种自然灾害不断抗争的历史。由大气、水、冰雪、岩石生物圈组成的气候系统,既给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和丰富的资源;同时,各类自然灾害也不断地威胁着人类生命安全,破坏着人类所创造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财富

20世纪以来,伴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水资源短缺、大面积干旱、海平面上升、冰川退缩、土地荒漠化、粮食产量波动、流行病传播,以及地震海啸等,对经济和社会安全的威胁越来越严重,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呈明显上升趋势。

近十多年来,陇南市各地平均气温均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气候变暖已成为我市气候变化最突出的问题,其变暖幅度西汉水流域大于白龙江流域,白龙江流域大于徽成盆地。我市近十年来增温趋势最为显著,与前四十年相比,各地年平均气温上升0.6~1.1℃,高于全球平均增幅。由于气候偏暖,导致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出现,特别是干旱、暴雨、冰雹等极端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强度和区域分布变得复杂和难以把握,所造成的灾害十分严重。

为此,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要紧紧围绕陇南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自然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发生机理、预报预测、风险评估、防御对策以及各种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等的科学研究,加大科技成果在自然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应用力度,扩大防治重大自然灾害宣传的覆盖面,在全社会普及灾害防治常识,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救能力,大力提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的防御能力和水平。

一、加大防减自然灾害科研投入,充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水平。防灾减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把防灾减灾的重心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

(一)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科学研究。组织科技力量,切实搞好全市自然灾害的全面普查。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的联合,深入研究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的成因、征兆、规律和特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探索防灾减灾的新方法、新途径。

(二)积极推广现代实用科技。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人工降雨、集雨节水、喷灌、滴灌等生态技术,增强抗旱能力。积极改进耕作技术,大力实施低产田土地改造和坡改梯工程,切实防止水土流失,减轻洪涝灾害。

二、要把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宣传,以及预警服务系统全面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提高和强化对于自然灾害防治的公共服务职能。

(一)通过行政推动,切实改善手段、拓宽领域、丰富形式、提高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各行各业对灾害信息的迫切需求。要以各级政府的行政推动来落实防灾减灾的社会责任,有关媒体、网络和通讯企业要积极配合主管机构做好信息的播发工作,以气象警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立畅通的信息服务渠道。(www.daowen.com)

(二)科学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部门配合,整合人力资源,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灾减灾责任机制和群防群治、运转高效的实战机制。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建立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自然灾害预警应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积极推进自然灾害科普示范村创建,动员基层力量广泛开展科普工作。市、县(区)科技部门要制定自然灾害科普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把科普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视做好广大农村防灾减灾,公众灾害知识的普及和预警服务问题,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

(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切实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通过加强对重点防御区域和人群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公众广泛参与的防灾避灾演练。

(五)依托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大力推广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村村通”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渠道,解决预警信息不灵,传递速度缓慢的问题。市、县(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类现代化媒体、通信工具和通信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公众,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群众,扩大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

三、采用多种形式提高群众自救能力和自然灾害防治知识

健全的防御措施和必备的自救能力,无疑是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必备前提。常年的平安,让我们失去了自我防范保护意识。特别是由于针对普通民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加之我们的基础教育一直以来以应试教育为主,群众防御自然灾害的意识普遍不强,防灾减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对多发性自然灾害的识别、监测、预报、避让等知识极为有限。在生产建设过程中,不尊重自然规律,不考虑地质条件,随意开山取石、乱垦滥伐,侵占河道、在滑坡体下建房筑路等现象在我市较为普遍,人为造成山洪及地质灾害隐患。一些群众对自然灾害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灾害存有侥幸心理,不愿从灾害隐患点撤离搬迁;而当灾害一经来临,往往使人措手不及,是常常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巨大损失的原因之一。

(一)要大力普及防灾知识,树立减灾意识。在市、县(区)建立自然灾害学习馆,面对在校学生和公众免费开放,使公众充分体验各种自然灾害来临时的状态,认识自然灾害的巨大危害,强化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县(区)政府应当每年组织一次防灾演练,普及应急对策,加强危机意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举办防灾减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防御山洪、滑坡、泥石流、干旱、冰雹等多发自然灾害的基本常识,帮助群众掌握和认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懂得如何防灾避险,提高群众应急自救、抗灾减损能力。

(二)加强防灾减灾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全市开展自然灾害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地质、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灾避险和遭遇灾害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大力宣传《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依法防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环保意识。

(三)加强自然灾害的警示宣传教育。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市各地遭受自然灾害的惨痛教训,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自然灾害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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