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为适应这种形势,中国经济发展必须冲破行政区经济的束缚,深化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增强国家及地区经济增长实力。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目标在区域层次上的率先实现。进入21世纪后,区域经济一体化显示出了强劲的发展劲头,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或地区都纷纷加入了各种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当前世界经济有两大趋势,一是经济全球化,二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应对前者,我国加入了WTO;应对后者,我国与东盟正在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在当代的具体体现,是走向经济全球化的必由之路。通过区域一体化组织的扩大和各个一体化组织的联合,可推动经济全球化。
(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协同发展
1.经济全球化刺激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源于分工理论的深化。信息时代的来临,技术的不断创新,促使国际间联系紧密。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分工越来越细,而分工的细化意味着合作与协作的深化。企业间的垂直分工,把不同区域、不同生产性质、不同生产规模的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促成产品及生产要素在国际间、地区间的流动;跨国公司的大发展,更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形成。据联合国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五万多家跨国公司及其遍布全球的数十万子公司和附属企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全球生产和销售体系。如今世界上任何一件现代化产品,已很难判断它是哪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不同程度地波及整个世界经济,使整个地球日益成为一个“地球村”。不仅传统经济活动走向全球化,而且生产、服务和技术创新也明显全球化。与此相对应,社会文化、生活方式等各方面,也已跨出原来的地理界限,日益显现出全球化的色彩。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2.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出现,促使国际间、区域间频繁交往,国际间、区域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区域经济组织迅速发展。 目前,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共同体、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范围越来越大,联系越来越紧密,一体化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尤其近十年,区域经济组织发展很快,世界贸易组织(WTO)1995年成立时,除日本及香港地区以外,几乎所有WTO成员均是一个或多个区域经济组织的成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有利于消除民族、国家间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障碍,有利于劳动和资本的节约,有利于生产要素在成员国间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从而达到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市场的目的,促进各成员国及世界经济的增长。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
虽然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但国内外对经济一体化尚无统一定义。“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的使用是近年出现的。据专家考证,在1942年以前一次也没有被使用过。到1950年,经济学家开始将其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过程。也有人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域内,贸易壁垒被削弱或消除,生产要素趋于自由流动。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地理范围。根据经济地理的观点,世界可以分为许多地带,并由各个具有不同经济特色的地区组成。但这些经济地区同国家地区并非总是同一区域。为了调和两种地区之间的关系,主张同一地区同其他地区不同的特殊条件,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经济的一体化是一体化组织的基础,一体化组织则是在契约上和组织上把一体化的成就固定下来。
区域经济一体化可分为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一体化具有许多经济方面的优点:(1)根据比较优势的原理通过加强专业化提高生产效率;(2)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达到规模经济提高生产水平;(3)国际谈判实力增强有利于得到更好的贸易条件;(4)增强的竞争带来增强的经济效益;(5)技术的提高带来生产数量和质量的提高;(6)生产要素跨越国境;(7)货币金融政策的合作;(8)就业、高经济增长和更好的收入分配成为共同的目标。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世界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各国经济的一体化。国际商品和劳务贸易增长速度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加强了,跨国流动的人数越来越多,对外直接投资迅速扩大,跨国公司的活动日益频繁。各国政府政策上的变化,特别是放开以前对外国公司封闭的产业,更强更广泛的区域贸易集团化运动,资金流动限制的取消以及降低关税壁垒的长期影响,认同并强化了一体化的潮流。
参考已建立的国际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及我国目前存在的各种区域经济联合体,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可定义为: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地域上较接近或地理特征较相似的省区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城市之间,为谋求发展而在社会再生产的某些领域,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联合与共同经济调节,形成一个不受区域限制的产品、要素、劳动力及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区域的动态过程,它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区域内各地区合理分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联合体共同繁荣。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巴拉萨把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贸易一体化,即取消对商品流动的限制;二是要素一体化,即实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三是政策一体化,即在集团内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四是完全一体化,即所有政策的全面统一。与这四个阶段相对应,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根据市场融合的程度,分为以下六类。
1.优惠贸易安排
即在成员国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给予特别的关税优惠,这是经济一体化中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形式,典型的有1932年英国与一些大英帝国以前的殖民地国家之间实行的英联邦特惠制。
2.自由贸易区
即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一个贸易区,在区内各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区内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留对非成员国的原有壁垒。
3.关税同盟
即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或其他壁垒,同时协调其相互之间的贸易政策,建立对外的统一关税。这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又更进了一步,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典型的有欧洲经济共同体。
4.共同市场
即成员国在关税同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对生产要素流动的限制,使成员国之间不仅实现贸易自由化,而且实现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典型的如欧洲统一市场。
5.经济同盟
即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成员国之间不但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起对外的共同关税,而且制定和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典型的如目前的欧洲联盟。
6.完全经济一体化
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上完全统一,在国家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区域内商品、资本、人员等完全自由流动,使用共同货币。
经济一体化是关于成员间贸易壁垒的撤除和各种合作互助关系的建立。贸易壁垒的撤除被称为一体化中“消极”的一面,合作关系的建立则被称为“积极的”一面,因为合作的建立往往要求参加者改变现有的制度或机构,或建立新的制度和机构使一体化地区的市场能适当而有效率地运转。在一体化的各种形式中,较初级的形式,如自由贸易区等主要是消极的一面,而较高级的形式,如经济同盟等则更充分地体现了积极的一面。消极的形式比较易于达到,因为,消除关税和数量限制易于做到,特别是在经过长期的多边贸易谈判后许多国家的关税水平本来就已经很低。积极的形式不易做到,因为它要求采取某种形式的共同行动,而且要求在关税以外的领域合作,而金融、货币和雇佣等方面的合作往往涉及国家主权的协调等更深一层次的问题。但对一体化的形式的划分只能是大体上的,实际上每个组织都不可能是标准的某种形式。
除以上分类外,近年还有学者根据成员国构成的不同,把经济一体化组织分为三类。
一是发达国家型,即由发达国家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典型的如欧洲联盟。
二是发展中国家型,即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东南亚国家联盟。
三是南北型,即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三类组织虽然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但目标、运行机制、发展历程等都有明显不同。
经济协作区是我国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初级的、松散的区域经济组织形式,主要围绕加强能源、交通及其他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通过大跨度的联合,促进区域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根据行政区范围大小又分为四种形式:一是省(区)际经济协作区,即相邻的若干省、区、市,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的区域合作组织;二是省际毗邻地经济协作区,即相邻几个省、区、市间的部分接壤地区,按照历史的经济联系和现实经济发展需要,建立的经济合作组织;三是省内经济协作区,根据本省、区的经济布局和各市、县经济发展要求,自愿建立的合作组织;四是城市间经济协作网络,即若干地域相邻,或沿海、沿江、沿路的若干城市,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的合作组织。
城市间经济协作网络,往往以城市群的形式出现,在区域经济联合中起重要作用。城市群是社会生产力和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在相邻地域范围内,由相当数量规模等级不同、各具特点而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城市,构成的网络体系。现有的城市群都是各国最主要的经济发达地区,具有很强的辐射功能,在本国经济甚至世界经济中,发挥着枢纽作用。 由于它集聚的产业、金融、贸易、科技、信息等力量,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具有较大影响,所以,它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与国际竞争,日益成为主宰世界经济活动的主导力量。城市群中的每个城市,都有占优势的产业部门,它们之间通过生产上的协作与联系,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形成一体化经济,从而形成城市群的整体功能优势,推动城市群的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及其层次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了关贸总协定(GATT)后,在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下,国际社会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相互渗透,全球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不断推进。但随着世界经贸形势的变化及其WTO成员的增加,多边贸易体制在发展中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多边贸易谈判困难重重,进展迟缓。与此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逐渐蓬勃发展起来,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开始面临区域经济组织所带来的各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冲击。协调好WTO与各个区域经济组织的关系、将区域经济更好的纳入WTO协定的多边贸易体制并引导区域经济融合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就成了日益紧迫的问题。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1.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
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已成为支配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主流趋势。
区域经济一体化依其深化程度,可分为优惠性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及经济同盟等形式。优惠性贸易安排是最基本层次,主要给予另一方的特定产品优惠贸易待遇;自由贸易区则是在保留各自对外政策条件下相互消除关税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同盟采取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共同市场允许人员、资金、商品等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经济同盟包括政策协调,经济和货币同盟实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单一货币。
截至2006年3月,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RTA)已达340个,其中80%是近10年缔结的。在已实施的区域贸易协定中,84%是采取自由贸易协定的形式。在正在拟议的区域贸易协定中,采取FTA的比重也高达96%。
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实现相互之间贸易自由化而签订的区域贸易安排,缔约方所构成的区域就成为自由贸易区,如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在世贸框架下,特惠贸易安排、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协定(包括服务协定)等形式得到授权和认可。由于具体国情、发展阶段以及利益需要的不同,各经济体签订的FTA也有所不同。除包括相互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以外,还包含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政府采购、竞争政策、中小企业合作、服务业开放、人员移动、标准化以及金融货币等新领域的相互承诺,发展成广义的FTA。目前,FTA已成为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主要形式之一。世界GDP排名前30位的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地参与了某个FTA/RTA组织,几乎所有的世贸组织成员都隶属于一个或多个FTA/RTA组织。
FTA的新特点:一是发展出由低到高、各具特色的一体化路径,如欧盟就经历了从煤钢联合体到欧盟的发展阶段。二是协议内容由少到多,由货物贸易产品自由化逐步进入服务贸易一体化和便利化。三是跨洲建立FTA的趋势发展很快。四是在促进贸易和相互投资增长的同时,战略、政治和外交意义日益凸现。五是FTA显现出降低区外贸易和投资障碍的正面效应(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东亚地区更强调与世贸组织原则相一致的开放地区的趋势。
2. WTO条件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
(1)WTO条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原因。世界范围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已势不可挡,它的形成是在特定条件下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由于WTO无法满足一部分国家在开放贸易方面的需求,导致一些相似的国家绕开国际组织而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无法达成的协议经常能够在双边或诸边贸易谈判中达成。其次,当代国际分工的深化和经济生活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主要经济基础。再次,国家地区间经济贸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发达国家间的不平衡是促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个因素。如西欧六国最初成立经济共同体,就包含了与美国进行竞争和抗衡的因素,从欧共体发展为欧盟更是体现了区域经济竞争的背景和对欧洲联合和统一进程的挑战。而发展中国家由于不同社会制度的矛盾,各国经济发展相当不平衡,致使贸易歧视和贸易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因此,发展中国家难以发挥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也开始寻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保护。此外,地区利益的保持和追求也是促进各国走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因素。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它代表了一定的地区利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内部自由开放,对外却有不同程度的排他性、封闭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使特定区域的利益得到强大的支持。(www.daowen.com)
(2)WTO条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征。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其发展进程中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区域性。相对于全球经济一体化来说,区域性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特点。在一体化进程中形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般是由地理位置相邻,具有相似的历史文化背景,有共同追求的经济利益的国家所组成。这有利于节省交易成本,容易开展国与国之间商品、服务、资本、人员交流,有助于确立和扩大共同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形成互补的国际分工。二是稳定性。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将成员方之间的合作范围、宗旨和目标都作了明确规定,各成员方在条约规定的范围内,固定的对象之间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直至实现条约规定的目标。三是排他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合作仅限于其成员国各方之间。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不容他方介入和参与;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的优惠,他方不能享受;成员方和非成员方及其他国际经济组织的交往,不得影响和干扰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且必须符合组织共同制定的规则和对外政策。但目前一些区域经济组织也同样提供给非组织成员以贸易优惠安排,不搞内向型的排他性的贸易集团,诸如APEC要组建的亚太自由贸易区。
(3)WTO条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结构。区域经济组织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其一体化结构日益复杂。
第一,组织重叠。传统的经济一体化组织边界清晰,成员关系单一,而在WTO时代成立的一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互相重叠,或者大区域组织包容次区域组织,或是一个成员参加多个不同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相互关系错综复杂。
第二,成员双重权利与义务的协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类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中,97%以上是WTO的成员,对于他们来说,拥有双重权利又必须承担双重义务。正是拥有双重权利才使它们加入二者,既可以在全球多边贸易体系中获取利益,又可以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保护和发展自己,但双重的义务也必须履行,并且,有时双重权利和义务也有矛盾的地方,这就有一个协调问题。
第三,南北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引人注目。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通常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结构互补、地理相邻的国家之间建立。而在WTO时代,在世界各主要地区,出现了由经济发展水平悬殊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组建的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这种跨区域、跨洲的南北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还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层次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层次是区域经济组织根据其经济整合的深化程度进行的分层,可分为五层:优惠性贸易、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
1.优惠性贸易(Preferential Trade)
在此安排之下,成员一方给予另一方部门个别产品优惠贸易的待遇,而不将此项待遇给予非区内成员。一般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式贸易,也称单向自由贸易区(one-way free-trade areas)。例如美国的《加勒比海盆地经济复苏法》(Caribbean Basin Economic Recovery Act),即是美国给予加勒比海国家优惠关税措施,受惠国产品可免税出口至美国市场;此外还有欧盟对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地区(ACP)等发展中国家的《洛姆协议》(Lome Convention)、美洲对非洲国家的优惠待遇等。
2.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自由贸易区成员相互同意消除其间的关税及非关税贸易障碍。但成员国仍可保有其各自对外的关税及贸易政策,即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并无共同对外关税及贸易政策。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
3.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关税同盟的成员除相互同意消除彼此之间的贸易障碍之外,还相互协议采取共同对外的关税及贸易政策。如欧洲关税同盟。
4.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成员除彼此允许货物自由流通及采取共同对外的关税及贸易政策之外,并允许其他生产要素(如人员、资金、劳务、商品)的自由流动。
5.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
成员除达到前述共同市场的全面自由流通各项要素外,还须彼此协商,以制订共同的经济政策及货币政策。
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以统筹协调、缩小差距为特点的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全面系统地建立一个完善的多层次区域经济区划体系,为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和前提。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国这样的大国,完善的区域经济区划体系应该由以下四个层次组成。
第一个层次——宏观区域经济层次。其目的在于从全国区域经济的整体上揭示一个大国区域经济的基本态势和特点。在自然条件背景下,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与城镇分布密度以及宏观区域政策的制定等因素,划分若干大区域。
第二个层次——综合经济区域层次。其主要目的是统一规划和建设大型跨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如区际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等,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必要的硬件条件。划分方法是以省区为基本单位(保证行政区的相对完整),根据省区间经济联系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文化风俗等区域特征因素,按照统一规划与建设基础设施、省区临近、行政区划完整并不打破上一级经济区划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大体一致等原则,将若干临近的省区划分为一个综合经济区。
第三个层次——特色经济区层次。这个层次的经济区划主要着眼于在较细的产业分类层次甚至产品层次上,建立合理的区域分工与合作关系,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体系。划分方法是以地级市为基本单位,根据自然条件的同质性、要素禀赋的相似性和产业发展的关联性,按照以区域主导产业发展为核心、区域产业集群为依托、分工协作为纽带、共同区外市场为目标等原则,将临近的若干地级市划分为一个特色经济区。
第四个层次——基本经济区层次,又可称为城市圈地区(本质上是城市与其直接腹地组成的区域)。其目的在于建立生产与生活一体化的基本区域经济空间,实现统筹城乡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的目的。划分方法是以点状的地级市为核心,根据城镇应形成的辐射能力和范围、生产与生活基本在城镇群内完成以及城乡建设一体化等要求,按照以一个或几个较大的城镇为中心、城镇间交通通信网络完整以及人口与产品交往达到一定密集程度等原则,将相邻而彼此联系紧密的地区,实际上相当于或就是地级市及其所管辖的县域地区划分为基本经济区。
在相对完善的区域经济体系的基础上,在特色经济区和基本经济区两个区域层次内部,可以根据建立主体功能区要求,进一步划分功能区,以实现区域经济体系和主体功能区的有机结合,避免工业化和城镇化遍地开花的局面,形成城乡区域经济合理的“大分散、小集中”的空间分布格局。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效应分析
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效应问题,目前主要的分析方法就是将其分为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分析基本以维纳的关税同盟理论为基础,主要阐述了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态效应分析则比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规模经济效应、刺激竞争效应、刺激投资效应和资源配置效应几个方面。
(一)静态效应分析
根据关税同盟理论,结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贸易创造效应
贸易创造效应是指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区内进口成本高的产品被区内进口成本低的产品所替代,这样不仅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还增加了贸易量,提高了成员国的整体福利。贸易创造效应的具体分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
从关税壁垒来看,中国和东盟都为发展中工业化国家,双方的平均关税水平都比较高,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后,关税水平必然要大幅度的下降甚至为零。根据理论分析,区内各国原有关税水平越高,自由贸易区建立后贸易创造效应越明显。
从商品的供给/需求弹性来看,一般认为某一商品的供给/需求弹性越大,商品价格下降所引发的供给/需求增加的可能性也越大,而这一过程又与一国的消费能力密切相关。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中国和东盟各国的人均收入都已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整体消费能力处于不断上升的阶段,自由贸易区建立后贸易创造效应更加明显。
从产业的国际分工来看,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之间存在着相似性,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的产业分工更多的呈现出水平型分工特征,双方的产业结构之间存在着较大的互补性;理论上认为如果成员国相互间经济结构比较相似,而且在产业链的分布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那么贸易创造效应能够更好地促进区域内产业的竞争与整合,提高产业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中国和东盟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低劳动成本优势,但中国的皮革制品、纺织品等产品具有世界性的比较优势,而进口的多为技术密集型的电子器件产品和资源密集型产品,这些恰好是东盟国家的主要支柱型产业,因此,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可以使双方更好地发挥出自己的比较优势,获取更大的贸易创造成果。
2.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转移是指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并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所带来的成员国的相互贸易代替了成员国与效率较高的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从而造成贸易方向的转移。贸易转向将给参加国带来福利的损失。贸易转移效应是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使得区内成员国原先从区外非成员国获得的低成本进口产品,现在被区内成员国的高成本进口产品所取代。显然这没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也降低了区内成员国的整体福利水平。但是,通过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当加入一体化的成员越多,各种产品可以实现相互交融,贸易的创造福利效应就越大,贸易的转移效应就越小,福利水平越高。
(二)动态效应分析
1.刺激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效应
传统经济学中一个很重要的假设就是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但是现实情况中往往是不完全竞争结构,甚至是垄断。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即使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贸易自由化也能根据比较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还能带来各种竞争效应,使得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果得到增强。我们在此将在不完全竞争的假设下来进行分析。
目前,中国国内某些产品的市场规模虽然不小,但是不完全竞争的结构却广泛存在,尤其是在电信、航空和铁路等部门,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垄断。在这些部门里,竞争趋于消失,价格居高不下,最后出现了高价格、高利润、低效率、小规模生产的怪现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会打破这些部门的垄断优势,迫使这些部门与东盟国家的同类产业进行激烈的竞争,并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式来获取有利于这些部门的竞争优势,最后使双方经济出现大市场—激烈竞争—大批量生产—大量消费的良性循环。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会形成一个庞大的市场,将之前由于保护主义而被分割开来的众多小市场融合到一起,实现了区内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劳动力、资本可以从边际效率低下的部门自由流向边际效率高的部门,从而使得整个共同市场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2.规模经济效应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原来分散的小市场组成统一的大市场,形成一个GDP近2万亿美元,贸易额1.2万亿美元的经济区,其市场潜力十分巨大。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促进区内经济的一体化和专门化,使得各国可以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新的产业分工,使得某种产品的生产可以集中到一个国家,从而出现较大规模的产业集聚,实现产业的规模经济;各成员国的企业也可以摆脱国内市场规模的限制,面向统一的大市场,进一步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在这个稳定的大市场里实现规模经济产量。
3.刺激投资效应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可以使双方获得积极的贸易效应,而且也可以大量吸引区外资金,并促使区内国家之间相互投资的扩大。
区内投资:①企业会在劳动力成本低的地区投资以获取低成本优势,在各种贸易投资壁垒消除之后,企业会对区内不同国家的各项成本、优惠政策进行比较,然后选择理想的场所进行投资,从而促进区内投资的增长。②规模经济的实现要求企业加大投资,更新设备,增强自身实力;获取规模经济之后企业为了维持自身的优势,必然要在技术创新上加大投入,不断引进新技术,使企业始终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③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虽然最近几年中国对东盟的投资增长很快,但总体而言仍落后于东盟对中国的投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给中国企业带来了一个便利广阔的大市场,同时可以享受到自由贸易区内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发达国家针对东盟国家所设置的普惠制关税,借此规避发达国家针对中国设置的贸易壁垒(如“非市场经济地位”)。
区外投资: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必然也对外部实施各种贸易、投资壁垒(例如原产地规则),区内的各种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区外国家也无法享受。为了突破存在的壁垒,享受区内的优惠政策,区外国家只能直接在自由贸易区内投资设厂,有利于区内国家吸引外资的流入。②《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对吸引外资做出了法律上的规范,为区外投资者提供了稳定的政策保证;中国和东盟各国在投资环境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也将进一步吸引外资的流入。
其他效应:除了能够取得以上的效应,还有市场规模扩大的福利效应、国民收入扩张的传导效应、吸引外资、促进成员国企业之间的竞争、增加国际谈判力度等效应。
通过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中国和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从静态效应来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所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不会十分明显,但在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贸易创造效应方面却有着十分巨大的潜力;从动态效应来看,由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区内的资源要素实现了自由流动,这使得区内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而激烈的竞争又会促使企业加大投资,进行技术创新活动,降低成本,最终形成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发现区域一体化组织确实为成员国带来许多经济利益。因此,全球区域一体化迅猛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而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对内开放,对外保护”的政策,势必给其他非成员国带来影响,应引起其他非成员国的高度重视。因此,只要中国和各国积极合作,努力创造各种有利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条件,就一定能够按照计划在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使中国和他国都能享受到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各种经济收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