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区域是人类经济活动的空间基础,区域条件不同,区域经济活动的性质则不同;不同的区域经济活动则可能形成不同的区域经济特征;研究经济活动的区域性及其区域经济活动的整合问题,则应当首先界定区域、区域经济及一些相关性概念。
一、地理区域、经济区域与行政区域
(一)区域及其多维视角
地理学的观点:地理学把区域作为地球表面的一个地理单元,认为整个地球是由无数区域组成的。近代地理区域学派创始人赫特纳认为,区域是形态上内部性质相对一致,而外部差异性最大的地表连续的地段或状态。地理学研究的区域应是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所有自然界中与人类活动相互影响的一切要素,与自然环境相互联系的人文现象都是区域的特征。一个区域所包含的地表空间具有同质性,与其上的人类活动有密切的相关性和整体性。区域之间则表现出差异性,不同的区域,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及组合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发展潜力和可能性相互有差异,存在问题也不同。地理学的新兴分支经济地理学和新经济地理学则提出,区域是人类经济活动所占据的空间范围。但是在进行理论和具体区域问题研究时,学者们对区域这个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有所不同。在进行理论研究时,区域是一个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或者说是一个隐含着要素禀赋差异和经济活动差异特质的经济空间。它没有地理界线,在很大程度上是学者们用来标识其研究问题的特性或分析区域经济现象的工具。在进行具体区域经济问题研究时,区域则是指具有明确的地理界线的经济活动空间范围。它具有明显的要素禀赋、经济活动、范围大小等方面的特征,不能有完全相同的区域同时存在于另外一个地方。
经济学的观点:经济学把区域理解为一个在经济上相对完整的经济单元,将区域视为由人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特征的经济社会综合体。最早从经济学角度对区域概念进行界定的当推1952年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直属经济区划委员会所给出的定义:“所谓区域应该是国家的一个特殊的经济上尽可能完整的地区。这种地区由于自然特点、以往的文化积累和居民及其生产活动能力的结合而成为国民经济链条中的一个环节。”目前,广为接受的是美国著名区域经济学家埃德加·M·胡佛给出的定义:“区域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而所有的定义都把区域概括为一个整体的地理范畴,因而可以从整体上对其进行分析”。正是区域内在的整体性要求我们更多的考虑区域内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法国经济学家帕鲁提出了著名的“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区域的增长极能够引发空间辐射效应和规模经济,由此引申出区域内的点与面的互动关系问题。
社会学的观点:社会学把区域作为具有人类某种相同社会特征、承载相应功能的人类聚居社区。这种相同的社会特征是指相同的语言、相同的信仰和民族特征等。社会学认为区域更多的是一种功能区域,而非地理区域或行政区域。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认为,区域的概念更多的应是功能取向,而不是单纯的地理意义上的,一个区域内各个组成部分之间,重要的不在于地理环境或行政隶属关系是否相同,而在于整合程度的高低。
政治学的观点:政治学一般把区域看做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单元,主要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看待区域的问题,由此产生行政区域的概念。而当这种行政区划超脱了民族、国家的法定疆界的时候,具有战略意义的若干国家或地区会结成某种关联,由此引出地缘政治学的区域话题。
实践中,区域通常是指便于组织、计划、协调、控制经济活动而以整体加以考虑的,并考虑行政区划基础上的一定的空间范围,它具有组织区内经济活动和区外经济联系的能力,通常由一个以上高级循环占重要比重的中心城市和一定数量的中小城镇以及广大乡村所组成。“区域”一词在人文地理学,尤其是在区域经济学理论中,既是一种实体的概念,又是一个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往往没有严格的范围和界限,实际应用时常同行政区划界线相一致。“区域”又是一个普遍的概念,但对于不同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作为地球表面的一个地理单元;经济学把“区域”理解为一个在经济上相对完整的经济单元;政治学一般把“区域”看做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单元;社会学把“区域”作为具有人类某种相同社会特征(语言、宗教、民族、文化)的聚居社区。区域经济学家埃德加·胡佛认为“区域就是对描写、分析、管理、规划或制定政策来说,被认为有用的一个地区统一体”。作者认为,区域应是结合地理学和经济学概念,即以地理单元为基础而形成的经济上相对完整的单元。
(二)区域经济及其多维视角
区域经济是特定地区空间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总称,是有区域特色的国民经济,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经济地域单元为基础,按照地域分工原则建立起来的具有区域特色和密切联系的地域经济综合体。它是以某种经济活动(或产业)、特定的经济极点(城市或生产基地)为中心的具有宏观经济意义的地域性经济体系。实际上,目前的区域经济研究中的区域观念主要是基于行政区划边界,是一种事实区域,是一种静态视角。在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区域经济活动通常会突破政区划边界的刚性约束,形成经济活动联系范围更大的空间范畴。这种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要求区域经济研究不但要重视事实区域内部的经济活动空间配置,而且也不能忽视观念区域内部经济活动的空间配置。也就是说,区域经济边界不是一个静态的范畴,它是随着人类经济活动方式和联系范围的不断深化而发展的。在传统的以农业经济活动为主的社会阶段,经济活动受到落后的运输和通讯方式的制约,地理条件对区域经济活动的影响较为突出,因而区域经济边界往往是河流、山脉等自然边界的映像,表现出强烈的刚性特征。在工业社会阶段,由于运输和通讯方式的改进和发展,各种经济资源的流动与运输成本有所降低,河流、山脉等自然边界对经济活动空间配置成本的约束作用逐渐弱化,而以政治、经济等影响因素形成的区域的社会性边界则有所加强。在后工业化社会与信息时代的背景下,正在逐渐浮现的赛博空间已经明显超越了传统地理空间中所定义的距离、方向以及经济活动的传统联系性等概念。这种新的空间组织形式已经不同程度地融入到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之中,使得物质空间距离摩擦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有所减弱,而不同尺度特定空间的互动作用则不断强化,那么,区域经济边界也就变得更为模糊和柔性化,呈现出动态渗透性特征。
理论上,区域经济的发展要求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具有地缘关系的省区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城市之间,为谋求发展而在社会再生产的某些领域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联合调节,形成一个不受区域限制的产品、要素、劳动力及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区域市场的动态过程。其目的是在区域内真正按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规律,提高市场的统一度,打破行政区域的分割,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以期全面提升区域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但在现实上,各个行政区域(省、市、县、镇、乡)的划分与经济区域往往不一致,这种发展格局以行政区为单位分割市场,这必然导致行政利益主体和区域经济利益主体在现实中发生冲突。各级地方政府作为一级利益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取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形成了条块分割,即以行政区划为界限的行政区经济,人们通常称为所谓的“诸侯经济”。从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来看,虽然一些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无论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经济区,还是西南地区的成渝经济区,区域经济内地方政府的偏差行为成为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要因素。
(三)行政区域与行政区经济
行政区划本来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制度,是出于政治管理的目的而划分的,然而在现实中实体经济运行又确实是在各种行政区划的框架内部运行,从而形成了一种行政区意义上的区域经济形态。行政区域是行政管理的载体,其层次影响和制约着行政管理系统的纵向复杂程度,其幅度关系到行政管理体制的横向尺度。行政区域作为行政区划的基本要素,是地方行政单位和地方行政建制运营的空间物质基础,行政区域间合理的权限划分是地方政府行政机构设置的依据和履行行政责任和义务的原则,而地方行政机构的合理组织体系、制度规范体系又为行政区域简化层次、理顺关系和维护行政权威,保障政府行政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前提。不同类型的行政区域,其行政管理体制则是属于不同类型。区域行政对于政治发展的作用,以中央与地方关系为纽带,表现为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责任能力强弱,政府行为模式及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发展等。从比较角度分析,中央直辖市区域与普通省制区域虽有区别,却无根本差别,民族区域自治区域和特别行政区域则类型特征明显。
“行政区经济”最早由我国著名学者刘君德教授于1992年在“行政—经济区”的基础上提出,指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行政区经济”是我国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期出现的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是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行政区经济”的产生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在一定历史时期,行政区经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其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不断强化,表现出具有明显的行政性、封闭性、两面性和过渡性。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化即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关键在于协调好行政区与经济区的关系及其整合。随着市场发育、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交通通讯水平的提高和区域经济的加速集聚,行政区经济朝着淡化的方向发展。然而,行政区经济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市场发育迟滞的内陆地区,表现还十分突出。行政区的经济功能十分突出。行政区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主导性(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各行政区形成了封闭的经济系统,行政区之间行政界限如同“看不见的墙”对区域经济横向联系产生刚性约束,使区域经济表现出一种与一体化相悖的运行态势。(www.daowen.com)
二、从行政区经济走向区域经济
行政区经济是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是我国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期出现的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它主要表现出企业竞争中渗透着强烈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流动量受到很大阻隔、行政经济呈稳态结构、行政中心与经济中心的高度一致性、行政区边界经济衰减性等特征。无论从国外经济运行的经验观察,还是从我国现实经济发展的现状出发,区域经济一体化日益成为各国经济运行的一般趋势。各地区只有把自己置身于与其他地区更加紧密的相互联系之中,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区域经济社会问题的出现也是各地方政府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比如,跨地区的环境治理问题、区域内传染病等危机处理时的政府间联合应对问题),诸如此类的问题,仅靠某一地方政府加以解决既无可能,又缺乏现实的可行性。
(一)行政区经济的形成及其弊端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中央是唯一的经济利益主体,不承认地区独立的经济利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一元经济利益主体为国家、区域、企业和个人等多元经济利益主体所取代,这一转变调动了区域、企业、个人的积极性,我国区域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但由于改革的不深入与不配套,未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并实现这些利益所需的诱导和约束条件,使行政区经济间的矛盾由过去的隐蔽式发展成显性化、复杂化、多样化,有时还会出现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20世纪90年代的分权改革进一步增加了地方政府发展本地区经济的自主性和主动权。在这次分权改革中,地方政府的地区利益意识开始勃兴,在追求本地区利益最大化冲动的强烈刺激下,各个地方政府围绕经济发展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各个行政区域(省、市、县、镇、乡)的划分与经济区域往往不一致,这种发展格局以行政区为单位分割市场,这必然导致行政利益主体和区域经济利益主体在现实中发生冲突。各级地方政府作为一级利益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取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经济运行,形成了条块分割,即以行政区划为界限的行政区经济,人们通常称为“诸侯经济”。由于其排他性,地方利益与其他地区的利益乃至全国的利益可能不一致,行政区经济的弊端正在于此。具体而言,行政区经济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地方保护主义加剧了市场分割
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和现象大大加剧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难度。地方保护主义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反映在地方政府对区际要素流动和商品贸易的行政性不合理干预上。具体表现为:在市场容量增长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合理地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限制外地产品流入本地市场或限制资源商品、初级产品流出本地市场;运用经济政策倾斜,扩大管理范围,增加审批手续,强令当地商业企业经营、收购或推销当地产品;限制本区域的企业把资金、技术转移到区外,直接插手资金流转领域;在经济管理和执法方面,许多区域为了本区域的利益而失去公正的立场,比如在跨区域纠纷中,地方政府一般都是偏袒本区域的企业。这些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的地方主义行为,破坏了市场的统一性、竞争的公平性,造成经济结构封闭,经济开发偏离了市场方向,最终限制了区域市场的发展,加剧了市场割据,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构成了极大障碍。
2.重复建设削减了区域经济合作的空间
重复建设是指各地盲目引进与重复建设,其特征是企业规模小、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层次不高、产业效益低下。比如在地方利益的促使下,各地纷纷贪大求全,发展价高利大的行业,如轻纺工业及石化、机械、电子、汽车等产业。这种盲目的地方投资行为,造成区域产业结构趋同、企业规模不经济、加工能力与能源原材料的供给严重失衡等现象,浪费了资源和物力、财力,助长那种建立大而全、小而全的地方体系的自给自足倾向,地区之间的产业互补性较弱,整个区域经济的产业结构都处于低水平的同构状态,阻碍了区域产业的合理扩散,区域经济之间合作的空间和范围极大地减小,不利于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进程。
3.经济区域内部分地方政府对地区发展缺乏准确定位,与区域内其他地区发展缺乏整体协调分工
经济区域内各地区之间缺乏分工合作和协调发展,在发展战略上缺乏统一协调,在地区职能分工上也没有进行通盘规划。也就是说,经济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在发展规划上缺乏整体观念,没有进行战略上的协调与分工,许多地方政府没有准确分清本地区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地区发展缺乏特色。比如在功能定位上,各地区都对做金融中心、会展中心、港口机场、交通枢纽等区域中心争夺激烈,实际上许多地区根本没有做区域中心的基础和实力,定位不准确造成区域内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效整合。这是由于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各地区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经济体系和格局,宁做龙头不当附庸的思想也随着格局的形成而发展。这种格局和壁垒思想抑制了地区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丧失了地区分工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影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作为行政区经济的产物,我国省内的公路系统设计就带有某种区域的或地方省区的相对独立性和封闭性。我国的公路系统分为国道、省道和乡镇道路三个层次,其中的省道连接省内的县城或二级城市,乡镇道路连接乡镇、村与县城、二级城市。各个级别的道路都是向上一级城市汇集,然后逐渐汇集到该省的中心城市,形成一个辐射状的系统。这些二级或三级的城镇基本上都不独立地建立与外省的道路联系,即使是那些处在省区边缘上的县城或二级城市,也很少与外部建立道路联系。这种道路系统的地方封闭,也是我国在地方贸易往来中,出现“十里不走,走三十里”怪现象的一个原因。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目前我国经济区经济还是行政区经济,行政区与经济区之间的各种矛盾,使区域内统一的共同市场难以形成,最终导致这个区域的经济增长的成本加大,增长速度放缓,严重地阻碍了经济区的进一步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阶段,这种以行政区划捆死各地手脚、阻碍地区间协调发展的格局,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必须打破行政区障碍,实现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的转变,才能整合经济区内的各种资源,使经济区在全球区域经济竞争中发展成为辐射力更强大的经济圈,成为世界最具活力的经济区域,从而提高整个区域的竞争力,提高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在经济活动中,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弱化“行政区概念”,强化“经济区概念”,打破地域界限,扫清体制障碍,完善各项服务体系,以开阔的视野、开放的胸襟,探索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多边联动的协作机制,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的畅通,提升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当前,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已开始出现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的重大转折。区域规划将成为国家“十一五”计划的重点。从国际经济发展趋向看,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区域经济向全球化和一体化方向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尤其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能够形成以优势产业为龙头的产业发展格局,做到真正能够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形成区域经济的整体优势,使各地取得比较效益,给区域内各个地区和部门带来共同的利益,能从整体上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因此,它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就我国的区域经济而言,这种趋势在改革开放以后,表现得已经很明显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 20世纪90年代以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区域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区域合作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规模不断增大,包括资源、资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了像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环渤海、成渝经济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要的经济区域。这些区域的经济一体化进程正在加快,已经带来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区域内的产业结构得到了一定的调整,要素流动秩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资源得到了较合理的配置,居民的生活福利水平得到较好改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