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发挥党群众工作优势-新时期成果展示

如何发挥党群众工作优势-新时期成果展示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新时期,如何正确认识我党的这一政治优势,并充分展示和发挥这一优势?党的群众工作的直接理论依据,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及其面临的新挑战,也要求党必须成功地开展群众工作,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如何发挥党群众工作优势-新时期成果展示

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的531”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简单地说,我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就在于善于做群众工作,特别善于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加强和改进自己的群众工作。在新时期,如何正确认识我党的这一政治优势,并充分展示和发挥这一优势?这在大学生,存在比较大的疑虑和困惑。

()擅长群众工作是我党的政治优势

说擅长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指我们党善于组织群众,即善于把分散的、个体的劳动人民集聚起来,汇成一种具有高度组织性和纪律性的巨大的社会力量;二是指我们党善于宣传群众,即善于以马克思主义、特别是科学社会主义来教育武装广大劳动人民,帮助其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和追求,并自觉地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而不懈努力;三是指我们党善于联系群众,即善于深入到劳动人民当中去,同他们打成一片,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疾苦,反映他们的意志和愿望。之所以说擅长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一方面是指这同党的政治目标、政治纲领最密切,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另一方面是指我们党对群众工作最重视,也做得最好。这不是那一个人主观随意性的判断,而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逻辑推论,也是对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党的群众工作的直接理论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观察和分析社会历史,正确认识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世界观基础。过去,中国共产党是靠着这种历史观透视了旧中国的社会基本矛盾,揭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并带领着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全新的、充满前途和希望的社会主义中国。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特别是“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在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宣传和教育群众,把群众组织起来,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成功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

党的性质和宗旨也决定了党必须坚定不移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群众工作。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核心是在于保持党的先进性。而人民从其本质上说,是指推动社会进步的人们,从而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基本来源和最重要的群众基础。正因为如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来看,她无不因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断发展壮大,无不在为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努力奋斗?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也逐步造就了党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这种优势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群众性的有机统一,正是这种优势,使党得以在长期的实践和斗争中不断增强自己的阶级基础,并不断扩大自己的群众基础,团结和吸引了最大多数的人一起来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而且,我们又是通过这种优势的充分发挥,才能及时地、源源不断地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吸取无穷的知识、经验和智慧,从而使自己的素质得以逐步提高和完善。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及其面临的新挑战,也要求党必须成功地开展群众工作,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党在执政之前,必须也必然同人民一道为推翻旧政权而努力,只有和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才能获得执政地位;而一旦执政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自己手中有权了,从而出现一个怎么用的问题,即可能用于造福人民,又可能用以谋取私利,甚至爬到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从而严重脱离群众;而且,党的执政时间越长,这种脱离群众的危险性越大,对全党同志的要求就越高。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党的建设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其根子都在于脱离群众。所以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一定要坚持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进一步发挥党做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切实唤起群众的思想和政治共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在中国的持久的、成功的执政。

()新时期充分发挥我党群众工作优势的原则思路

在新时期,我们党应该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这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也是一个只能正确解决而又刻不容缓的问题。我认为,除了要不断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之外,最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如下四点:

1.心系民众,以民为本

开展党的群众工作,党及其各级组织乃至每一个党员,都是这个工作的主体。但主体离不开客体,特别是离不开客体的配合和共鸣。我们的客体,就是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党的群众工作的实效,就必须坚持心系民众,以民为本。在当前,这起码包括如下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方面,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和事业,目的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开展群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若离开了这一前提和基础,一切群众工作都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成功。我们不能把群众工作仅仅理解为党的宣传、教育和建设的需要,更重要的应当看到这是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的需要;而且,我们开展党的群众工作,尽管有时看起来直接是为了完成党的历史任务和使命,但说到底还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不但要让全体党的组织和成员明白这个道理,从而始终沿着这个方向付出不懈的努力;而且要使广大人民群众也懂得这个道理,以利于鼓励他们更自觉地接受或配合党的群众工作,同心协力地为实现党的任务,从而也是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我们一定要充分调动这两方面的积极性,使之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动力,推动我们党的事业顺利、健康地发展。

另一方面,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凡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事都是大事,都要摆到头等位置”,即要把发展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摆在党的工作全局的第一位。党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当然都应该认真抓好,但要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理清其中的关系,摆正它们的地位。江泽民同志讲得非常明确: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党的一切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并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特别要注意首先实现好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这是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作用的重要保障。

2.拓展言路,广听民意

做群众工作,首先要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以利于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困难或疑虑,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往往是通过他们所发出的各种呼声表现出来的。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客观要求。邓小平同志曾经严肃指出:“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如果听不到群众的呼声,党的组织或各级领导就会变成“瞎子”或“聋子”,掌握的情况就可能失真,所作出的决策就可能脱离实际,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谈。

所谓广听民意或倾听群众的呼声,不是只听一句或几句,不是只听这里或那里的,也不是只听这种或那种的意见,应该广泛、全面、完整地听。这就需要拓展言路,广听民意。一是要加强决策的透明度。凡重大决定,都必须事先听取群众的意见;凡同民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措施,都应该基于对民意的充分了解;凡要民众去贯彻和完成的事,都应该让民众明白就里,充分知情。现在有的地方实行政务公开、“阳光工程”等,就是此类的有益尝试,值得大力提倡。二是要进一步疏通听取民意的渠道。一方面,要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定期深入基层调研的制度。这种制度本来就有,现在的关键是抓落实。有的领导、特别是第一把手,往往以“工作脱不开身”为由,久久不下基层调研;有的领导下基层没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只是随机性地走走或听听,东看一点、西看一下,这里听几句、那里听几句,由于无主题从而也收获甚微;有的领导下基层只是应付了事,听而不记,回来后也不作整理、归纳和思考,使下基层调研流于形式。这是应该引以为戒的。另一方面,要健全政策、决策、措施实行情况的搜集、反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根据民意作及时的具体的调整。过去,我们对这方面不够重视,总认为决定的东西都不能改,以利于“维护决策的权威性”。这是一种片面性的理解。其实,任何决策的权威性并非因其不变之故,而是因其本身的科学性,并能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实践证明,只有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我们的各项决策才能永葆科学性,才能具有不竭的生命力。此外,有的地方搞“市长热线”等,也是很好的尝试,关键在于保障有人接,接了有研究,研究了能解决问题。

3.集民之智,诱民于正

所谓“集民之智”,包含相互联系的两个意思:一是要充分开发群众的智慧。从可能性上说,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但就其现实性而言,这种智慧和力量并非每个时候都能充分发挥出来的。开展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把这种可能的潜力转化为直接现实的力量,使群众的创造性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这一方面需要人们确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以一种向人民群众诚恳学习的态度,深入到群众中去,不断发现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另一方面,需要人们千方百计地去挖掘隐藏在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并将之引导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二是要科学集中群众的智慧。征求或倾听群众的意见,不能停留于形式,不能只是摆摆样子,更重要的是要去集中,特别要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在现实中,无论关于什么问题,群众的意见往往存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状况,科学的集中是至关重要的。集民之智,不是把大家的意见简单相加,也不是简单地根据多数或少数来鉴别是非,甚至不排除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一时尚难以从群众意见中直接形成正确的结论,所以是一种科学的整合,有时还可能以此为基础进行再创造。在这里,不但要考虑实际工作者的意见,而且要考虑理论工作者的意见;不但要充分听取普通群众的意见,而且要向相应的专家作认真的咨询;最后通过决策者的理论分析和经验借鉴,才能从中整合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或改革的思路。但集民之智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而需要在进一步的实践中,不断接受新的检验,并加以及时的补充、修正和提高,使之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全面。

诱民于正,是开展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是以充分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为基础,是实行科学集中、集民之智的进一步沿续。发扬民主和倾听群众意见,并不是简单地以群众的意见为是非的标准,不能把群众的意见都当成正确的来接受,更不能搞群众说了算。现实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在群众的意见中往往不是绝对统一的,而是包含着各种各样相异的甚至截然相反的观点;即使是比较一致的观点,也不是绝对正确的。倾听群众的意见,不但需要科学集中,而且需要正确引导。对于群众中所出现的片面性的甚至完全错误的认识,我们不能听之任之,而应该积极地开展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乃至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教育。无论领导或群众都要对此有个正确的认识,不但要把发扬民主与实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而且要把采纳正确意见同纠正错误思想有机结合起来,既做到集民之智,又实现诱民于正,使党的群众工作收到最佳效果。

4.急民所需,勤政富民

开展群众工作不是空洞的说教,而必须付出实实在在的努力。各级党的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明确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领导就是服务”的深刻内涵,切实把关心和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第一职责。具体地说,就是要象江泽民同志所说的那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一是要随时了解民众之所需,并以满足群众的需要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邓小平同志曾经反复强调:领导干部有多种职责,服务群众是第一职责。不关心和了解群众的疾苦,或者明知群众的需求却麻木不仁,甚至对百姓的困难袖手旁观,这是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所不容的。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坚持“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本质又在于“坚持执政为民”。我们党执政的深层依据,以及党执政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实现“为民”。恪守为民之责,了解和满足民众之所需,正是“执政为民”的客观要求,也是以实际行动从根本上贯彻和实现“三个代表”。

二是要善谋富民之策,特别要从战略上指明富民的方向和道路。这在群众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党执政为民,最终都是为了不断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并实现共同富裕。只有人民不断富裕了,党的执政基础才会越来越稳固,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当前,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有善谋富民之策的自觉性和迫切感,真正能将之作为头等大事认真抓紧、抓好;其次要有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善于开展新探索,不断开拓富民的新路子、新办法;再次要有长远的眼光,注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战略利益,既关心人民群众的当下富足,更强调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全局性、根本性、持久性的致富和利益;最后要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但全力提倡先富帮未富,并有效引导落后者靠自己的努力赶上先富者,造成大家同心协力奔富裕的积极、良好的局面。

三是要多办利民的实事、好事,不断优化和改善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条件和环境。善谋富民之策,也是一种利民的实事、好事,但这主要侧重于宏观或战略方面的。利民的实事、好事,并不局限于此,涉及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主要侧重于具体和现实角度的,可以给予广大人民群众以实实在在的利益感受。一方面,要把工作做实,无论是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或联系群众,都要把工作做实,不要只说不干,甚至说一套、干一套;也不要光说大道理,而不帮助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努力办好关系群众生活和工作条件改善的一些事情,甚至包括每家每户的柴米油盐、水电暖气、生病就医、读书就业、衣食住行等方面。干这些事,虽然不一定轰轰烈烈,但却在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要作利民的好事,绝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永不作坏事。当前,特别要注意从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盼望、最不满意、最急需解决的事抓起,不因善小而不为。作为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为人民办实事和好事时,不但要勇于改革创新,而且要速办速决,绝不相互推诿或扯皮。勤政爱民、勤政富民、勤政为民,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自觉性,也是必须为之实现而不懈努力的。

()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必须辩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在新时期,要想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既要坚定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又要正确即辩证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所谓正确或辩证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主要是指应当科学地摆正和处理如下六个方面和关系:(www.daowen.com)

1.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与领导方法、工作方法的关系

一方面,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是以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为基础的。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是一种哲学方法,它是以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为根据的。只有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出发,才能真正理解人民群众为什么能够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进而更自觉地在领导和工作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如果我们只是在领导或工作方法上来谈坚持群众路线,而不是同时从世界观的意义来理解群众路线,就可能把它仅仅看成是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或手段,当自己认为需要时就坚持,当自己认为“不需要”时就会把它搁在一边,而不是在一切领导或工作中都应该认真贯彻和执行。这种“坚持群众路线”实际上是走样了的,已经违背了它的本意,必须切实引以为戒。

另一方面,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不是一种空洞的说教,只有当其进一步具体化为正确的领导或工作方法时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任何人都不能只满足于了解“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而且也不能认为了解了这一观点就懂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里首先有一个自觉性问题,即要主动地使之转化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和工作方法;其次有一个科学性的问题,不是有了群众观点就会形成正确的领导和工作方法,而是同具体人的经验和能力有着密切的联系。每一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但要有把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转化为领导或工作方法的自觉性,而且要努力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实现科学转化的成功经验,不懂的就要虚心学习,决不能自以为是。

2.坚持群众路线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致的,任何把它们绝对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但同时应该承认,这两方面在具体指向上是不同的。坚持党的领导,这首先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的,即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地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观点,是表现为人民群众向中国共产党的靠拢;而坚持群众路线,则主要是对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是以其向人民群众的贴近为特征的。正因为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群众路线在主体与客体上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的主体(党派或个人)所产生的直接感受也往往是彼此相异的。

坚持群众路线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彻底贯彻群众路线。从历史上来看,各个阶级及其领导核心,在其处于上升时期、特别作为新的生产力或生产关系的代表,都能程度不同地认识到群众对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能够这样或那样地团结群众去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但是迄今为止,除了无产阶级的政党之外,没有一个其他阶级的政党或领导核心能够自始至终地同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特别在执政后往往都或早或晚地走到群众的对立面。列宁曾经指出:如果“没有铁一般的和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全体忠实的人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可能的。邓小平同志也说过:“在中国,在五四运动以来的六十年中,除了中国共产党,根本不存在另外一个像列宁所说的联系广大劳动群众的党。”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人民的先进性同共产党的先进性是一致的,前者是促进社会进步的人们的集合体,而后者则是顺应社会历史发展趋势推动社会进步的领导集团,只有他们的相互结合才能创造最理想的人类社会形态。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是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而这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会是高度自觉的,才可能是永恒而正确的。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应该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干,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也离不开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是由人民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她必须也必然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要做到这一点,中国共产党就应该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忠实反映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毛泽东同志说得好:“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来说,不但要把坚持群众路线看成是取得工作成功的重要保障,而且要认识到这实际上是事关党的前途和生命力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

3.发扬民主与正确集中的关系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就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就要集中群众的智慧,就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所有这些,无一不要求中国共产党或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发扬民主是实现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从认识论上说,发扬民主就是要通过实践,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以获得丰富而真实的感性认识材料;而正确集中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认真的思考和分析,特别要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维加工,从中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关于本质和规律的判断。若离开前者,思维加工就可能主观臆测,当然就谈不上实现正确的集中。

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实现正确的集中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更为重要的。就认识过程而言,发扬民主是手段,是为实现正确集中服务的;而正确集中以指导人们的领导或工作,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如果只讲发扬民主而不讲正确集中,发扬民主就失去应有的意义。在这里,尤其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把发扬民主仅仅当成一种装饰品,完全是做给人家看的,在集中时根本不考虑人民群众的意见;二是以发扬民主取消正确集中,群众怎么说就怎么做。所以,对于中国共产党和领导干部来说,不仅要有发扬民主的自觉性,而且要具备实现正确集中的艺术和能力。

4.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上”,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党和国家;二是指上级组织;三是指上级领导人。一般说来,“对上负责’,最重要的是对党和国家负责,其他的都必须服从于这一点;其次是对上级组织负责,最后才是对上级领导人负责,要坚持以个人服从于党和国家、服从于党或政府组织的原则。

而所谓“下”,也有三层所指:一是指下级组织;二是指下级领导人;三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对下负责最重要的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特别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负责;其次是对下级组织负责,接着才是对下级领导人负责。尽管在实际操作中,就组织程序而言,应该先面对下级组织或下级领导人,但从其整个过程所遵循的最高原则来说,却要服从于实现或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无论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或领导干部,在其实际工作当中,都必须对上负责、尤其是对党和国家负责。但这种负责却不是机械或绝对的,更不是盲目的,而是积极、能动的。需要做上意下达的工作,却不做机械的“传声筒”,在不违背原意的基础上,应该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把“下达”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使下级或群众更易于接受,也更能取得实际成效;需要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但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向上申述,以促进上级乃至中央对决策的实施作更周全的考虑;需要对上级领导人负责,但主要是从其作为上级组织的代表或代言人来说的,所以很重要的还应该学会审视其言行是否符合上级组织乃至中央的意图。如果发现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就应该向上级领导人提出来,必要时还可向上级组织乃至中央作出反映,以求纠正或得到合理的解释。

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或领导干部不但要对上负责,而且要对下负责。一般说来,领导干部由于种种原因而更习惯于对上负责,至于对下负责则往往容易被程度不同地疏忽。其实,我们应该善于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在这里最大的困难是在于,当上级意图同下级利益或群众意见发生矛盾时,我们应该怎么办。从组织原则来说,应该以下级服从上级;但从人们领导或工作的最终目的来说,一切行为都必须以遵循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这就是矛盾的根源所在,关键是如何将之有机统一起来。正确解决的办法,首先要按上级组织的决定执行;其次要认真分析产生矛盾的具体原因,并分清是非对错;再次要向上或向下做工作,力求按正确的意见办。对下负责不是对下迁就,该关心、爱护、支持或该上传的决不麻木不仁,该纠正、批评或引导的也不放弃原则。关于领导干部要“向人民负责”,毛泽东同志说得很明确:“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认真做到这一点。

在这里,有必要特别强调一下正确处理尊重民意和引导民心的关系。我们党的各项工作都应该注意尊重民意,但尊重民意不等于一切按民意办事,还得讲求科学性的原则。毛泽东同志说得好:

“群众不愿干的事,我们硬要领导他们去干,其结果必然失败。”不过,也不是群众一时想不通的事都不能干。如果通过论证是正确的,而且也是完全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我们就一定要干,但首先或同时必须认真开展说服民心和引导民意的工作。毛泽东同志曾经尖锐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正确的做法,应该“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去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觉悟,在群众出于内心自愿的原则下,帮助群众逐步地组织起来,逐步地展开为当时当地内外环境所许可的一切必要的斗争。”所以,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注意顺乎民意,又要注意引导民意,以确保我们的各项决策真正是科学的。

5.抓大事、要事与深入群众调研、做过细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

抓大事、要事与深入群众调研、做过细思想政治工作,人们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容易把它们对立起来,似乎为了前者就可以不顾后者,或者“无暇”顾及后者。我们一定要形成这样的认识:抓大事、要事无疑是必要的,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深入群众调研、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正是大事、要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不开展深入的调研便无法了解实际,不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就很难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那么抓大事、要事都只能是一句空谈。江泽民同志说:“我们党历来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党的

建设的首位。”那种认为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只是“小事”或“无关紧要”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决不是可有可无、无所作为,而是必不可少、大有可为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现实状况,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毛泽东同志曾经给予高度肯定:“调查就象‘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象‘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这可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如果离开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又如何去正确解决大事和要事呢?

6.授权于民与用之于民的关系

授权于民与用之于民,实际上就是当领导干部与当人民公仆的关系。如果不能正确解决这个关系,坚持群众路线或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人民授权给谁,固然必须充分考虑每个应聘者的智慧和才干,也需要他们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优势;但从实质来分析,还是要看谁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或认可。人民心中有杆“称”,这把“称”的轻重标准是综合性的,自以为“最有本事”的人不一定会当领导,当上领导的人也不一定在各方面都是最有本事的。作为领导干部,只有确立了“授权于民”的意识,才能真正做官不当“老爷”。而且,领导干部一定要具有“先干一步”、为人表率的意识。领导干部的每一言谈举止都是一种无声的命令,身正为范,不令而行;反之,“上梁不正下梁歪”,即便三令五申也是白搭。

领导干部还应该有“人民公仆”意识。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在这里,“人民的勤务员”就是指“人民的公仆”,其要义就是“为人民服务”。现在领导干部对要当人民的公仆和为人民服务说得并不少,问题在于还有许多人做得很不够。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他尖锐批评有的人把党和人民的关系颠倒过来,完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人民中间滥用权力,做种种违法乱纪的坏事,危害很大。我们要提倡全心全意的为民、爱民、富民和安民清正,真正做到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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