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作为一个复杂的事物,社会主义社会同样要经历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与时俱进的历史,因此,人们对它的认识也要坚持与时俱进的态度,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其本质及其特征的理解。回顾历史,自1827年11月“社会主义”一词在英国刊物《合作杂志》中第一次出现以来,世界范围内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没有停止过。随着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特征也逐渐显露出来,一代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不同历史阶段,都曾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作出过探索和回答,并形成了阶段性的成果。因此,我们不能也不想为社会主义有多少特征提供一个凝固不变的公式或标准答案,而是坚持与时俱进的态度,在实践和理论的探索中一步步地加深对其各方面具体特征的认识。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特征进行了初步的勾画和论述
1.马恩立足于资本主义的矛盾之上,运用唯物史观初步勾画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轮廓和基本特征
马克思恩格斯是从对以英法德等西方国家为蓝本的资本主义矛
盾的科学分析中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未来社会主义具有的特征进行了科学的论述。这里所描绘的社会主义如果用一个公式来表达的话,那就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生产的计划调节+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即马恩认为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包括计划经济体制,没有商品、货币,按劳分配,已经消灭了阶级,国家正在消亡等等。
具体说来,马恩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未来社会基本特征的论述归纳起来有这几个方面: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是未来社会的物质前提;在社会生产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实行生产资料单一的社会所有制;根据社会的需要,有计划地调节生产,不再需要商品和货币;在第一阶段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没有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国家随之消亡;人们具有高尚的道德风貌和高度的文化技术水平,社会对每个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提供条件,每个人的发展是其他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可以看出,这些特征不是通过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作出的总结和概括,而是马恩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和资本产义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趋势作出的一种预测,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中划清与空想社会主义的界限中而勾画出的未来社会的特征。因此,这些特征只是笼统地对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整个社会特征的预测,其中既有我们今天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特征,又有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在马恩的著作中,在对未来社会的一般特征作探讨时,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把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个概念是等同起来使用的。甚至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明确提出了共产主义两个阶段,即按成熟程度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的论断后,恩格斯还多次使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概念,其含义也是指完整的共产主义社会,仍然是在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对比中论述未来整个社会的一般特征。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马恩关于社会主义特征的这种设想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是以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客观现实和发展趋势的科学分析为依据的。两人都坚决反对在缺乏实践、社会主义还没有成为现实的情况下,对未来作过于具体的设计和规定,而是强调要立足于实践才能得出有价值的结论。如1886年1月,英国费边社的一位领导人爱・皮斯请求恩格斯为该社准备出版的小册子《什么是社会主义》写一篇文章,简要的叙述一下社会主义提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基本要求。恩格斯回信表示难以承担这一任务。他强调指出:“我所在的党没有提出任何一劳永逸的现成方案。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恩格斯还指出: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认为如果过多的“对未来的革命的行动纲领作纯学理、必然是幻想的预测,只会转移对当前斗争的注意力。”只有到新的社会建立起来之际,“到那时,首先需要的将是哪些措施,这要看当时当地的条件而定,———关于这一点,事前是无法概括地讲什么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强调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应当与各国的实际相结合,即使对《共产党宣言》这样的纲领性文献,马、恩也提出,“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正因为如此,恩格斯提出马克思主义是行动的指南,而非“现成的教条”。
以上阐述的是马恩关于社会主义特征的大致设想。虽然,由于缺乏具体革命实践的支撑,马、恩对未来社会仅能作出一种预测,且当这些推断所面对的实践和空间发生发生转换时,其中一些具体问题就值得进一步的思考和发展。但是事实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及对它们的预测是基于当时环境而得出的具有科学性的推断,是一个活水的源头。因此,就像马恩两人所宣扬的,马克思主义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任何意义上的“教条”,他们非常欢迎甚至是期盼后人对他们的理论进行与时俱进的发展与创新的。
可是非常遗憾的是,在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人们没有吸收到上述的精华思想,而且习惯于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离开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出发抽象谈论社会主义,从而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除此以外,人们往往把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混为一谈,在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时候,总是习惯停留在基本特征的层面上,忽视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而且,人们并没有没有认识到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不同国家将走不同的发展道路,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乃至社会主义制度都应该带有本国的特色。这就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辩证法。种种原因,导致了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了严重的挫折。
2.列宁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对社会主义特征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政治发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列宁立足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的规律,不仅认真总结了当时的新情况,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获得胜利的理论,并且在1917年11月7日,领导彼得格勒工人和士兵群众,通过武装起义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随后几年,列宁不仅领导苏维埃俄国开展了建设适合本国历史条件和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探索,而且能够正视国情,面对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拘泥于已有的结论,而是“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因此,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思考,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论述。
在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问题上,列宁采取了科学的态度。一方面,根据20世纪初资本主义和苏联的经济政治发展状况,列宁第一次把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明确为“社会主义”。但另一方面,他对具体特征的描绘,不是僵化不变的,而是根据实践的变化而随之不断进行调整的。例如,1918年在俄共七大讨论修改党纲时,布哈林建议在党纲中详细论述社会主义的特征,列宁的态度显得十分谨慎。他认为,社会主义将来是个什么样子,什么时候达到完备的形式,这些我们不知道,也不能说。只有未来的建设者才能具体描述未来是什么样子。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只是一些基本原则,如公有制、按劳分配、人民政权等。为此,他在探讨苏维埃俄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关系时曾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的一个著名公式———“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管理制度+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到了1920年底实施新经济政策前夕,列宁进一步把建设社会主义与发展大工业联系起来,以更加简明的语言提出了“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的公式。这一公式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期间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列宁对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有了新的认识并得出了一些新论断:实行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计划经济与采用商品货币手段相结合;要具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差别,国家、军队和各种执行机构存在。应该说,与马恩时期的认识相比,列宁的结论无疑是对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在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但是列宁从事社会主义的实践的实践毕竟是比较短的,随着他的过早去世,这些探索未能继续深入下去。
列宁去世后,联共党内及理论界在苏联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问题上出现了严重分歧,争论的结果是斯大林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占据了主导了地位。随后在斯大林的领导下,苏联模式也得以形成并最终确立。这一模式虽坚持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特征的经济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文化制度等特征,其形成初期较好适应了苏联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和独有的历史条件,因此在一段时期内,这种模式具有的功绩是显而易见的,它在20世纪曾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但是,随着国内外形势和时代主题的转换,苏联模式的历史局限性是很难避免的,而几任领导者又没有顺应时代潮流,及时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特征进行深入而科学的探讨,更没有采取能适应时势的改革措施,从而严重扭曲了对社会主义及其特征的认识,阻碍了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境地并最终导致了这种模式的崩塌。
(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特征的认识实现了新的飞跃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年轻的社会制度,一直处在探索和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对其本质和特征的认识,也只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面对如此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我们出现过在理论上的错误认识和实践上的严重失误。如新中国建立后,我们曾照搬照套马列主义本本,对于社会主义特征做了过于简单的规划,并企图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因此给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带来巨大的伤害。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并没有因此停止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脚步,他们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深入思考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命题,形成了新的认识。最终这些认识成果集中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理论体系中。
首先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冲破“左”的教条主义禁锢,开始重新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在党的十二大上第一次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命题,此后的几十年中,我们党坚持正确的发展思路并逐渐在实践中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由于特征是本质的外在表现,所以要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征,首先必须先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为此,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正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这个新概括中,邓小平关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论鲜明的向人们表达了一个意思:社会主义与生产力,是有机的联系,后者对于前者,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缺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突出表现和首要本质。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判断一切方针政策好坏的根本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另外,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最本质的特征出发,在十多年时间里,邓小平反复揭示了改革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价值目标作用等本质性问题,从而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逐步趋向清晰和完善。
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七大进一步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述所有认识,对我们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的特征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我党提出的本质论,借鉴世界上已有的社会主义各国的实践经验,尤其是依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现阶段可以将社会主义基本特征作如下的概括:(www.daowen.com)
第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具备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观点是: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只有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社会主义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推进,以至于共产主义的实现,都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离开生产力空谈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只能败坏社会主义的声誉。因此,“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我们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所以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要具备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劳动生产率。因为只有通过这个途径,才能创造出足够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物质基础,才有足够强大的综合国力,这既能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满足他们在物质、文化等多方面的需求,又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的优越性并最终战胜资本主义。
第二,建立和完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一主多元的所有制结构。
一方面,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没有公有制,就难以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公正,就没有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现,更谈不上社会主义了。因此,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其经济结构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的。所以,在社会主义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决定了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而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更不能实行单一的国有制。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大胆运用包括股份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与此同时,市场经济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本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相接轨。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明确提出要建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指的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这样一个体制。
第三,采用以共同富裕为目的,一主多元的分配制度。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社会主义本质的主要体现之
一,同时也是“以民为本”思想的集中体现。就像上面提到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其目的就是为了能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绝不能简单理解成平均和同步富裕,而是像邓小平提出的那样,是指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提倡先富帮后富的政策,最终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此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主多元的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一主多元的分配方式。考虑到我国在多种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性问题,而且现实生产力水平还较低,按劳分配只能在公有制企业中原则上实现。与此相适应,我国在保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实践中我们还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四,坚持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依法治国,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综观世界各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其本国历史和国情以及政治发展实践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治制度的产生也不例外。历史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才真正实现了民族独立,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共产党作为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当之无愧。因此,要真正坚持社会主义社会最根本的政治特征———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就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改革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的政治制度,切实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制度保障。另外,由于依法治国战略可以从法治的角度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可以监督和制约掌握在共产党手中的权力,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成为一种制度化、法制化的领导,所以要将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总之,在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是有机统一、缺一不可的。
第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内在要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治国的指导思想,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论基础。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因为没有正确的理论基础和思想灵魂而迷失方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同时,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瑰宝,这一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的沉淀,是凝聚和激励中国人民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社会赖以生存的最深层结构。尤其是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今天,我们更要在博采世界文明之众长的基础上,重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发展教育与科学、文学艺术等事业,要尽力为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第六,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
马克思曾经设想高级未来社会的本质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应该说,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与最高境界,也是贯穿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长期的历史任务。因此,社会和谐也应该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之一。正是基于这一理论前提,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指出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为此,胡锦涛总书记还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新概括,从社会活力、社会公平和正义、社会的法律意识、社会诚信意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团结等方面系统地概括了社会主义的社会特征,特别明确提出将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就将社会主义特征的认识
提升到一个较高的层次。
当然,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看,我们所指的和谐不是指没有任何差距、差别,没有任何矛盾冲突的绝对统一,而是源于差别又高于差别,源于多元而又高于多元的和谐,是指面对多元力量的社会现实,协调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而达到的协调境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的是共产党人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中华民族历来有热爱和平、睦邻友善的传统。在处理对外关系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张用和平、和谐的方式来处理国际事务,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走独立自主、合作共赢发展的道路。
总之,社会主义基特征的各个方面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是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表现。而且,这一个整体是动态的,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历史背景和民族特点来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特征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才会更加地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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