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关于人的生产劳动是创造价值源泉的观点或理论。它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石,也是剩余价值学说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劳动价值论中的重要观点———劳动=重性,称为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由此可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重要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内容丰富,思想深刻,难点较多,始终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特别是20世纪40年代后,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兴起,当代的生产劳动与19世纪的生产劳动相比,发生了深刻变化。如商品价值创造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科技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些变化,促使人们对劳动价值论进行新思考。有人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要用知识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这显然是错误的。理论源于实践,理论要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一)要拓展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的范围,肯定服务性劳动也创造价值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在19世纪,而当时资本主义尚处于工业化的初期。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主要是考察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动,认为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并创造价值,而对服务性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马克思没有太多的研究。这是由马克思所处时代条件决定的。这是因为服务行业在当时很不发达,就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当时马克思并非没有看到服务业的存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了商业、金融业,谈到了物质产品的流通和金融业务,但马克思没有涉及其他类的服务活动领域。19世纪资本主义工业制造业,如纺织业、煤炭业、钢铁业、机械制造业等物质生产部门蓬勃发展,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支柱,社会的物质财富都是由这些行业创造的。由此,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而服务性劳动对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的作用微不足道,因而可以置之不理。需要指出,后来马克思意识到对服务劳动置之不理,是片面的。他在《剩余价值论》一书中,指出服务是一个经济范畴,“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一定的交换价值。”的问题。但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没有明确论述服务性劳动能够创造价值的问题。他主要研究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劳动与价值创造的问题,他十分肯定创造价值的劳动是物质生产领域中的生产性劳动。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服务业发展异常迅猛。在西方国家,服务业产值早已超过第一、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在发展中的国家服务业也不断壮大。服务性劳动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也要与时俱进。要肯定服务性劳动也属于生产性的劳动,也创造价值。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号称“经济学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天才地预言,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将会增加。如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已完全证实了这一预言。服务业是适应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需要而逐步成为社会的支柱产业。
服务业具体包括:邮电通讯、交通运输、商业流通、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旅游酒店、法律、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广播、影视、网络、娱乐等行业。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判别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当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劳动力的绝大多数都从事工农业物质生产活动,其服务业是不可能得到迅速发展的,服务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就较低。只有当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时,直接从事工农业物质生产活动的劳动力才会不断减少,从事服务业劳动的人就会愈来愈多,服务业的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的比重就会越来越大。目前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多在60%以上。例如美国的产业结构就是以第三产业为主。1950年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7.4%、36.1%、56.5%,到1984年,其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调整为2.5%、28.5%、69%。美国的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达2/3以上。产业结构变化也带来就业结构的变化。美国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70%以上。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国家,第三产业的比重也不断在上升。1978年我国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23%,1998年上升到32.8%。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也从1978年的12.1%上升到1998年的26.7%。第三产业即服务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和马克思所处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今天,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越来越重要。没有服务业,就没有经济的繁荣和社会进步,就没有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资公司、种子公司,没有它们存在,农民就无法进行农业生产。又如,网络购物为人们提供了便捷、价廉的购物渠道。旅游服务为人们带来愉悦的精神享受。这些服务性的劳动都在创造价值,服务性劳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样凝结了人类无差别的一般劳动,也耗费了人的脑力和体力。同时,在今天,从事服务性劳动的人越来越多,在发达国家已超过总劳动力一半以上。(发展中国家将来也是如此)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服务业就业占就业总人口的比重1994年在北半球富裕的国家已达68%。在南半球发展中的国家也达40%。如果只承认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服务性劳动不创造价值,那就意味世界大部分的人的劳动都不在创造价值。只有少数人劳动在创造价值。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说不通的。实践决定认识,理论要服从于实践。因此,在今天,既然服务性劳动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我们就应当拓展生产性劳动的范围,肯定服务性劳动也是属于生产性劳动,服务性的劳动也创造价值。这样的劳动价值论才能解释现实,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二)深化对“总体工人“的认识,充分肯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生重大作用
由于蒸汽机等发明应用,19世纪资本主义生产进入机器大工业阶段,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大大增强,生产的分工、协作越来越突出。这使生产过程中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彻底分离开来,原来单个劳动者的劳动产品现在变成了社会的产品。不同的劳动者在生产共同产品中各执行着不同的职能。由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总体工人”的概念。他说:“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后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敌对的对立状态。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集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个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在以上论述中清楚地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生产不仅需要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直接动手生产的普通工人,即体力劳动者,而且也需要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不直接动手生产的脑力劳动者,他们都是总体工人的组成部分。总体工人就是生产劳动者的总称。对此,马克思又进一步解释:“有的做管理工作者、工程师、工艺师等等的工作,有的人做监督者的工作,有的人做直接手工劳动者的工作或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愈来愈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之下,这种能力的担当者也被列在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之下。”在这里马克思肯定工程师、管理人员的劳动,同普通工人劳动一样,也是生产劳动。工程师、管理人者等也是生产劳动者。因而,在今天世界已进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我们要充分肯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是生产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www.daowen.com)
我们不仅应当肯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创造了价值,而且还要肯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的价值高于一般劳动力的价值。因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是高级复杂的劳动,他们可以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创造比简单劳动多倍的价值。先说科技人员的劳动。科技人员的劳动能够创造比一般劳动力大得多的价值,主要表现在科技人员通过辛勤的研究,做出了发明、创造。它们应用到生产领域,就能极大提高生产力的水平,创造日益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如著名的物理学家法拉第经过10年的研究,发现了“磁生电”的原理,并应用这一原理研制了发电机。有了发电机,人类从此进入到电力时代。我国水稻专家袁隆平经过多年艰辛研究,发明了人工杂交水稻,使水稻亩产量大幅度提高,为我国和世界粮食增产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劳动创造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科技人员创造价值,就在于他们能为社会提供科技创新的成果。而要进行科技创新,首先必须经过长期的学校教育,积累大量的知识。因此,科技人员培养的周期是很长的。培养一个技术工人需要12年左右,而培养一个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则需要15-20年。这大大高于一般劳动力培养的时间。同时,科技人员仅有知识的积累和脑力劳动还是远远不够的。知识的积累和脑力劳动是科技创新的前提条件。科技人员要想取得科技创新成果,更重要的还取决于他们自身的创新能力或创造能力。而这样的创新能力不是人人都具备的。再说管理人员的劳动。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他要掌握专业知识,又要具备经营管理的才能。他要善于处理各生产要素之间协调关系,合理配置资源,也要善于处理生产、流通、交换、分配各经济环节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确立企业正确的经营战略目标,开发生产出市场需要的产品,提高企业竞争力。因此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如何,对企业的兴衰成败有决定的作用。管理人员的劳动能够创造比一般劳动力大得多的价值。
既然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从事高层次的复杂劳动,其劳动创造的价值要大大高于一般劳动力的简单劳动。因此,他们在收入分配方面要获得较高的报酬,使他们的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相对称,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要充分认识科学技术知识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科技本身不创造价值,但科技的应用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发明了电子计算机技术,原子能技术等,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日益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科学技术的进步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在资本、劳动力、科技等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中,科技因素贡献率最大。在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从20世纪初的5%~20%,提高到现在的60%~80%。由于电子计算机技术应用于生产,使机械化的生产方式向自动化生产方式转变,直接操纵机器进行生产活动的工人不断减少,而资本家获取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却越来越多。为此,有的学者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在现代,是科技知识创造价值,要用知识价值论来取代科技价值论,这是不能成立的。
马克思在19世纪就已经看到科技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作用会愈来愈大。他明确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20世纪科技的发展更进一步证实马克思的上述论断。20世纪中叶以来,由于微电子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技术发展,人们在商品生产中越来越多地应用科技知识。例如在创造集成电路芯片中,知识投入占生产成本70%,在药品生产中,知识投入占生产成本50%。科技知识在商品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日益增大。但这不等于说,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成立了。因为科技知识本身不能创造价值,科技知识的应用才能创造价值。科技知识一般指科学的定理、定律及技术发明的原理等。如果它们不应用到生产过程中,它们只是纸上的知识,不会发生任何作用,更谈不上创造价值。而科技知识应用于生产过程,可以使生产工具更先进,生产工艺更科学,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可以不断扩大劳动对象的范围,如发明出新材料、开发新能源,促进生产力发展;可以转化为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提高劳动效率。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一个掌握了信息技术,使用数控机床加工部件的人与一个不懂得信息技术、只会使用普通机床的人相比,前者创造的价值大大高于后者创造的价值。因此,科学技术的应用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科学技术的应用过程就是一个劳动的过程,而且是复杂的脑力劳动。肯定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创造价值,就是肯定劳动创造价值。同时,还应指出科技知识本身也是劳动的结果。没有科技人员的刻苦钻研,就不可能发现科学定理、定律,也不能做出技术发明。总之,不论是科技知识本身的产生,还是科技知识的应用,都离不开人的劳动。这说明人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科技知识本身不创造价值,科技的应用创造价值。所以我们应正确认识科技在创造价值中的重要作用,把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肯定劳动创造价值与肯定科学技术在创造价值中的重要作用并不矛盾,两者是一致的。
参考文献:
[1]韩玉军:《创立服务劳动价值论势在必行》,《经济学家》2004年第1期。
[2]陈征:《现代科学院劳动探索》,《经济学家》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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