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的伟大变革——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吴崇信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是党领导人民重新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开端,是中国第二次革命的新起点。从这次全会开始的伟大转变,不仅是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一个伟大的战略转变,而且使我国各方面工作,从封闭转变为开放,从固守成规转入全面改革。那种僵化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开始向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转变。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此中国社会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中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伟大创举,是中国人民对世界文明发展的巨大贡献。这个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首先由农村突破,然后向城市发展,席卷全国各地,涉及各条战线、各个角落,由微观领域向宏观领域深入,由单项局部试验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由浅层次向深层次渐次推进。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传统体制的各个方面都受到了猛烈冲击,经济体制格局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逐步形成和完善。
农村改革掀起了改革大潮的第一个浪头。它不仅为城市改革提供了成功的经验,而且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全面改革开放的强大推动力。陕西农村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和陕西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省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广大农村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改变人民公社旧体制的束缚,创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新体制;改变农村单一集体所有制结构,出现了以集体经济为主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新格局;改变农产品购销制度,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多种经营发展迅速,形成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服全面发展的新局面;贯彻“科教兴农”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科技在农业增产增收中的贡献份额;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30年来,陕西农村改革已经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呈现出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态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整个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农村改革探源
那么,这场伟大的变革为什么会首先从农村突破呢?我觉得这里面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
第一,因为农村太穷了,农民生活太苦了。毛主席说:“穷则思变,要变要革命。”所以,农村改革成了农民群众最迫切的要求。改革前,农村产业结构极其单一,长期处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状态,农村经济发展非常缓慢。1980年与1949年相比,陕西农业总产值年递增率仅3.6%,比工业产值增长率低10个百分点;农业国民收入年递增率为2.7%,比工业低11.7个百分点;按农村人口平均,农业国民收入年递增率仅为0.3%,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十分薄弱,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到1980年,全省人均占有粮食只有535斤,低于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农民人均消费粮食443斤(原粮),也低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水平;农民从集体得到的分配收入人均仅65.6元。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的农户,辛苦劳动一年,不但分文未进,还透支生产队的钱。全省透支户达210万户,透支金额达3亿元,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三分之一的生产队,连简单的再生产都不能维持,处于破产边缘。整个农业生产陷于进退维谷的困境中。特别是边远地带和山区,情况就更糟。因此,农民对改革的愿望最迫切,要求最强烈。而且,越是贫穷落后的地区,农民要求改革的愿望越强烈。
第二,长期以来,“左”的一套指导思想、“左”的方针政策使农民深受其苦。可以说改革是被这一套“左”的东西硬逼出来,这叫物极必反。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一直到“文化大革命”中,“左”的指导思想越来越严重,“左”倾思潮泛滥成灾,核算单位一再升级,频繁变动所有制关系,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一平二调”,瞎指挥,浮夸风,开展一系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批判所谓“资产主义经营方式”,割“资产主义尾巴”,严重压抑了农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这种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长期运动的结果,势必催生一场伟大的改革。
第三,农村改革也是我国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所造成的国民经济内部一系列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改革前的城乡关系的基本格局,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不仅经济结构是二元结构,而且整个社会也是二元结构。二元的经济结构和二元的社会结构相辅相成,互为前提,互为因果,并在运行过程中越来越紧密地凝为一体。在这个二元结构中,城市搞工业,农村搞农业,城乡经济各自在一个独立、封闭的体系中,按各自的轨迹运行,相互对立,相互分割,相互隔绝,而又有某种特殊的相互联系。这个二元结构的城乡关系格局,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旧中国的经济是一个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畸形的殖民地工业,只集中于少数几个大城市,数量不多,水平很低。广大农村处于纯农业的自然经济状态,而且生产方式非常落后,不少地方甚至还是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
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城乡关系的政治本质发生了变化,但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城乡二元结构却更加凝固、僵化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帝国主义的封锁包围,面临严重的战争威胁,要生存、要独立、要自强,就必须走工业化道路,而且必须加速工业化进程,并优先发展重工业。可当时,我们一无外援,二无可依赖的经济基础,工业本身提供不了多少积累,只能走依靠农村提供积累来实现工业化的道路。为此,国家采取了“一扶二挤”的方针,一方面积极扶持农业发展,一方面从农村挤出积累来发展工业。
扶持政策首数土地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其次是实行农业生产资料的低价政策;再是从农业积累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发展农业科技、农田水利、农村教育、能源等方面的建设。新中国成立30多年,陕西农业能够在超负荷情况下有所发展,与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有很大关系。
扶持农业是实现工业化的前提措施。扶持的目的是要挤出更多的积累。农业恢复和发展得越快,给工业化提供的资金积累、轻工业原料和副食品就越多。资金积累怎么获得?可以采取高赋税政策获得,也可以通过产品价格剪刀差来取得。由于农民很穷,长期以来备受统治阶级苛捐杂税的残酷剥削和战争摧残,对赋税的承受能力很弱。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采取高赋税政策而只能采取低赋税政策。而低赋税是提供不了多少积累的。于是国家只好主要依靠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以价格转移的方式,在产品交换过程中来获取农业积累。低价收购农产品,又相对高价出售工业品,从两个方面获得高额利润,为工业化积累资金。
为了垄断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所造成的巨额利润,保证工业发展所需要的原材料和城市人民穿衣、吃饭基本生活需要的供应,打击投机倒把,维护社会稳定,从1953年开始,国家又配套实施了统购统销政策。所谓“统购统销”,简单地说就是“三统”,即统一计划收购、统一计划销售、统一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管理农产品流通。统购统销最初先从粮食开始,1954年后逐步扩大到棉花、棉布、烟、麻、蚕、茶、羊毛、桐油、毛竹、生漆、瓜子、水果、水产品以及38种中药材等。1961年又把农产品划分为三类进行管理。对一类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对二类产品实行派购政策,对三类产品实行议购政策。由于需求日益扩大,而供给严重不足,统购、派购的范围越来越大,越统越“死”。统派购任务依靠行政命令强制执行,必须完成。由于收购和经营活动实行高度集中管理,而且又紧紧地与阶级斗争联系起来,稍有灵活就被扣上“资本主义”的大帽子。城市居民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也实行严格的定时、定量、凭票供应。在统购统销的政策下,绝大部分农产品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农产品的流通实际上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流通。价格失去了调节供需和配置资源的功能。这样,市场机制就无法发育起来。所以,统购统销的基本特征就是抑制、排斥商品经济。
统购统销要顺利、持久,国家控制要加强,就需要有一套强控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于是,以行政命令为基本手段的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就应运而生了。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既有苏联模式的深深烙印,又有我们自己的发明创造。它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严格的计划管理体制。农民种什么,种多少,收多少,吃多少,留多少,统统管起来。二是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先是初级社,后是高级社,最后是人民公社。在公社内部又分为生产小队、生产大队、公社等管理层次,而且是层层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把农民严严实实地管了起来。准干什么,不准干什么,怎么干,都管得很具体。到“文化大革命”时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甚至军事化的手段,把农村和农民管理得滴水不漏,最终使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完全失去了自主权。
有了剪刀差、统购统销、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严密的人民公社管理形式这样几个法宝,从农村聚集工业化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手段是大大强化了,但还不足以保护城市工业的发展。为了保护城市工业的发展,国家逐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形成了一种保护屏障。
第一,国家对工商业实行直接的垄断经营,不许私人染指。农民是种地打粮,不准经商搞工业。这样,就可以防止通过剪刀差获取的农业积累流失。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末,允许农村发展一些社队企业,也是严格限于“三就四为五小”的范围内。
第二,对城市居民实行低价限额供应粮油、副食品、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政策,而且不受丰歉年成的影响。低价供应也可以稳定和减缓对农产品需求的压力。
第三,实行城市教育、医疗、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及低价住房等制度。城市中小学教育基本上是国家投资;城市职工享受公费医疗;城市居民住房靠国家投资建设,按非常低的租金租住;城市居民就业由国家负责安置和培训;城市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制度以及退休金、公费医疗等社会保险。而这些对于农民来说,都是享受不到的。
第四,实行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把居民划分成标志鲜明的两大类。农业户口除了极少数上大学或被招工外,一般是不能转为城市非农业户口的。甚至婚姻制度上,城乡之间也存在着某种森严的障碍。市民一般只能和市民结婚,农民一般只能和农民结婚,如果城乡通婚,总有一方进不了城,连子女也进不了城。
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实行,加剧并维护了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了特殊的国民经济发展机制。它像一张庞大的滤网,通过这个滤网,农村的资金、原材料、生活资料源源不断地向城市流动,给农村留下的只是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和过低的劳动生产率。这个特殊的机制又像一个严实坚硬的大贝壳,城市产业就是在这个庞大贝壳的保护下生长发育起来的。它还像一堵又高又厚又结实、密不透风的城墙,把城市和农村分割成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城乡壁垒”。
综上所述,一个剪刀差、一个统购统销、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一个城乡壁垒、一个扶持农业政策,是加速我国工业化的五大支柱,也是加固和发展二元结构的五大法宝。二元结构的旧城乡关系,是我国特殊的工业化道路的产物。构成二元结构的这些政策和制度的产生,有其客观的社会历史原因。在当时环境中有其合理适应的一面,它对推进国家工业化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也要看到,为之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不容忽视的。二元结构及其一系列配套政策,严重限制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把占人口80%以上的农村和农民排斥在工业化进程之外;在二元结构下的这种发展机制,依靠统购统销维持剪刀差,违背价值规律,直接与商品生产相对立,严重限制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在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下,使农民在经济生活中完全丧失了自主地位,成为行政权力的附庸,严重压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在这种发展机制下,农业发展非常缓慢,长期处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状态下,只能艰难地维持简单的再生产;在这种机制下,农村以粮为纲,产业结构极其单一,造成资源浪费,农业陷于恶性循环;在这种机制下,国民经济被分割为城市产业和农村农业两个半封闭的独立发展系统,形成一种畸形的城乡关系。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相对差别不但不能缩小,反而拉大和僵化。
国民经济内部这些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使农业的发展处于一个越来越狭小的空间,农民没有自主权,缺乏生产积极性,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农业长期发展缓慢,农村长期处于贫困落后的状态,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得不到解决。对于“二元结构”这些内在矛盾,体会最深的是农民,改革愿望最强烈、最迫切的也是农民。
同时,也应看到,正是由于“二元结构”把城乡经济人为地分割为两个半封闭的独立发展系统,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联系不是十分紧密,受计划体制的束缚不像城市那样强,是旧体制链条中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比较容易突破。说到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改革为什么会首先从农村取得突破,为什么贫穷落后地区的农民会率先起来改革。
二、农村改革的艰苦历程
陕西农村的改革已经进行了30年,大致分两步走。
第一步,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到1985年。初期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包括进口粮食,减少公购粮和提高农产品价格。接着,改革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乡、镇政权和基层经济组织。这一步改革的实质,是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经济组织,使农民家庭成为农村经济的一个主体,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大致从1985年开始。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营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重新构造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逐步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一步改革已经超出了农村经济的微观领域,直接触动国民经济的基本结构和整个经济管理体制,触动旧的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碰到的问题更多更复杂。如果没有全社会范围的改革相配合,就很难再单独进行下去。农村改革呼唤、推动着以城市为中心的全面改革,并从这时起融合到全面改革之中去,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农村的第二步改革的内容很多,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体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以及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村流通体制,调整农产品价格,逐步取消统购统销,引入市场机制;合理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非农产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加速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形成农工贸一体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由于农村改革的内容十分丰富,而且每一项具体改革都经历了一场艰苦的探索过程,我不可能把它们一一叙述清楚。这里只简要回忆一下创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
说到农业生产责任制,历史上也是经历了若干波折的。早在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社就实行过“三包一奖”制度,即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财务和超产提成奖励、减产扣分受罚的制度。在生产队内,则推行“包工到组”、“田间零活包到劳”的责任制。到1959年,全省有94.5%的生产队实行了“三包一奖制”。这种生产责任制是大集体对小集体的生产责任制,不准搞包工或包产到劳、到户。谁若搞了包工到劳特别是包产到户,就认为是“变相恢复单干”、“破坏人民公社”、“瓦解集体经济”,就要受到批评。60年代初,一些地方也曾实行过包产到户,作为渡过困难时期的临时措施。当时,省地市县都有一批领导干部同情、支持包产到户,省委王伯惠同志在清涧调查时,还提出包产到户的十大好处。户县城关镇七一大队杨伟名、贾生才、赵振离等三名农村党员向党组织写信,反映农村存在的实际问题,要求实行包产到户,实行多种核算形式。结果,在1959年庐山会议和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后,都被当做“右倾复辟思潮”和“单干风”受到批判,甚至被整致死。“文化大革命”时期,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推行大寨的评工记分方法,评“政治工”,搞“大概分”,使本来就普遍存在的平均主义现象更严重了,进一步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是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阻碍农业生产发展的首要障碍。所以,农村第一步改革很自然地要从解决平均主义入手。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批判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战线上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总结了7条经验教训,提出了25项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改革的政策。在纠正平均主义倾向问题上,《决议》提出要“加强劳动组织,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并特别指出,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不论是否实行单独核算,都要根据生产需要,建立小组或个人的岗位责任制。根据这个《决议》(草案)的精神,农村的生产责任制逐步发展起来。
陕西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少到多,由不联产到联产,由联产到组到联产到劳、到户,由单项作物、单一农活的联产承包到全面的联产承包,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0年9月中央75号文件下达,主要推行“联产到组”责任制。当时的具体做法叫“四定一奖”,即生产队对作业组定劳力、定地块、定产量、定工分,超额奖励,减产受罚。眉县槐芽公社权四滩大队第二生产队就是实行这种责任制较早的一个典型。当年夏粮丰收,证明效果很好,报纸上进行公开宣传。秋播前后这种责任制进一步得到推广,到1980年夏收前全省实行“联产到组”的队已占到57.8%。实行“联产到组”责任制,劳动效率虽有提高,但是作业组内仍然存在平均分配,群众仍感到不满意。陕北和关中一些地方还试行联产到劳或作业组分配大包干的办法。边远山区也有少数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www.daowen.com)
第二阶段,从1980年下半年到1981年底,是多种责任制“百花斗艳”的阶段,但主要形式是“联产到劳”责任制。这种“联产到劳”责任制的具体做法可概括为“三不变”、“四统一”、“五定一奖”,即集体所有制不变,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生产队统一分配不变;统一计划,统一投资,统一调配使用劳动力、畜力和大型农具,统一管理使用水利设施;定劳力,定任务,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奖励,减产赔偿。这种责任制先在1980年晚秋作物中试行。当时咸阳地区有57%的队、渭南地区有43%的队实行这种办法。这年全省搞“联产到劳”的队,约占总队数的20%以上。1981年,全省28个产棉县有74%的植棉生产队实行“联产到劳”。同年7月,关中、汉中的晚秋粮田和陕北、陕南的早秋粮田,实行“联产到劳”的队约占20%。但在小麦生产上,多数地方仍坚持生产队统一经营,或者实行“联产到组”。少数地方有突破,比如韩城县(现为韩城市)有79.8%的队实行了麦田联产到劳。米脂县朱兴庄大队孟家坪生产队实行“专业分工,包产到劳”责任制。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肯定。《人民日报》还专文介绍,并发表评论员文章,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是一种大有前途的责任制。
其实,“联产到劳”和“包产到户”很相似,就是“包产到户”的前身。只是因为在1980年9月以前,政策上对“包产到户”控制很严,先是“不许”,后是“不要”,人们为了避嫌才创造了“联产到劳”这种形式。1980年9月,中央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作了初步肯定,认为对贫困地区,“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措施。虽然,这时候仍把“包产到户”限制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但毕竟是开了一个口子。75号文件之后,“包产到户”由暗转明,由少而多,迅猛发展起来,并且逐步突破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限制,向中心地带和平川、灌区发展。与此同时,在有些地方,“包产到户”又发展演变为责任更明确、利益更直接、方法更简便的“包干到户”(又称“大包干”)。到1981年年底,全省“双包到户”的生产队占到总队数的50%。
第三阶段,从1982年1月到1983年,“双包到户”特别是“包干到户”责任制迅速发展成为全省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1982年1月,中央发出1号文件,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和其他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肯定,指出它们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责任制。从此,“双包到户”特别是“包干到户”责任制迅速发展。尤其是夏收后的7、8、9三个月,是集中发展时期。短短数月,“包干到户”责任制犹如江河巨浪,势不可当,冲破山、原、川不同地区之间,穷队和富队之间,水地旱地之间,各种作物之间的一切界限,发展成为全省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到1982年底,全省16.26万个基本核算单位中,实行“包干到户”的占94.8%。
随着实践的发展,理论也在不断创新。责任制一些大同小异的做法和各种不同的名称,逐渐趋于统一,用语越来越规范,最后形成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科学的概念。1983年中央1号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高度评价,认为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耕地具体承包办法和承包地块作了适当调整,并明确规定从1984年,耕地承包15年不变,以后又规定“50年不变”、“长期不变”。这就给农民吃了“定心丸”,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入相对稳定和进一步完善提高阶段。
创建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营体制一次最深刻的变革。在这个变革中,广大群众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的过程,人们的思想也有一个不断解放、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认识的过程。由于长期受“左”的一套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理论体系的束缚,对来势迅猛的这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还有一些人,尤其是各级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人,思想一下转不过弯来,思想疙瘩一时解不开,因此发生“顶牛”、观望等消极现象。当“联产到组”刚刚兴起的时候,有人担心是不是变相划小基本核算单位,会不会影响到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当“联产到劳”出现时,则害怕滑向单干;对于“双包到户”,不少干部更是一下子接受不了,认为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除了对责任制本身的认识问题之外,干部群众思想上普遍存在着若干个“怕”字,“一怕右,二怕乱,三怕麻烦,四怕变”。由于在“社教”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反复批判“三自一包”,干部、群众谈“包”色变,心有余悸。说是“一提包,心发烧,挂过牌子弯过腰,今天若是包下去,明天挨斗谁撑腰。”
在这场来势迅猛的变革中,当时的省委领导层中也有一些同志思想跟不上变革的形势,表现得比较消极、被动。对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包产到户”责任制,认识滞后,行为拘谨。给人的印象,他们不是站在群众运动的前面,积极正确地引导群众前进,而是站在群众的对立面,层层设防,步步为营,限制、阻挡甚至压制群众的改革创新步伐和精神。当时群众中流传着一些看法和说法:“群众一边闯、一边干,干部站在一旁看”;“下边望,上边放,中间有个顶门杠”。这个站在一旁看的人和充当“顶门杠”的,不光是指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包括省、地(市)的一些中高级干部。咸阳地区的一些干部群众就曾批评他们当时的地委书记是“顶门杠”。
那个时候,谁要是在对待“双包到户”责任制问题上表现积极一些,就会受到冷嘲热讽,非难指责,甚至受到围攻和打击。我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的老会长白纪年同志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他那时是省委常委、副省长,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因为思想比较解放始终走在农村改革的前头,坚决支持群众创造的每一种责任制形式尤其是“双包到户”,被人们称为陕西农村改革的“主帅”。可是谁知道,他这个“主帅”也有无尽的麻烦和苦恼。1980年6月,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调查组来陕西调查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省委指定由白纪年和省委一位副书记向调查组汇报情况。汇报中,白纪年和这位副书记的观点发生了严重分歧。这位副书记说,农村出了严重的单干风,思想解放过了头,落实政策过了头;而白纪年的观点是:农村形势大好,但思想解放还不够,落实政策还不彻底,没有满足农民的要求。由于两人的思想观点严重分歧,在一起汇报不下去了,于明涛省长叫他们分别汇报。这位副书记领了一帮人在省委汇报,白纪年领上省委农工部、省农办的同志在政府汇报。由于白纪年在生产责任制问题上和省委领导人的观点相左,在以后的若干年里,他的麻烦始终不断。1980年2月,省委宣布撤销省委农工部,不久又重新设立;一会儿合并,一会儿又分设,几经折腾,结果是把白纪年的农工部长职务折腾没了。1980年8月15日,在省委召开的省、地、市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白纪年以副省长兼农办主任的身份在大会上发言,表示支持双包到户,并对省委层层设防而又节节败退的被动状态提出批评。他的发言得到大多数与会同志的支持与赞同。会后,新华社记者把他的发言整理成一篇通讯在《内参》上发表。这件事本来他并不知情,然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却对他提出严厉批评,说他“不听招呼”,“不和省委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由此产生了对他的不信任,原定拟报白纪年出任省委副书记的事也给吹了。一直到1984年民主推选省委书记的时候,还一再给他出难题,千方百计地阻挠干扰。1987年8月,白纪年在省委书记任期未满的情况下,被动下台,也不能不说和这段历史背景有一定关系。
三、农村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
30年的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为农村经济的运行注入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使之步入了一个新的全面健康发展的历史时期,带来了一系列巨大变化。
一是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经济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粮食生产大幅度增长。粮食总产量在30年间连续上了几个台阶,由1978的800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1200万吨,单位面积产量成倍增长。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尤其是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非农产业飞速发展,其产值已占到农村社会总产值的80%以上。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突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三为主”单一经营的旧格局,农村产品的商品率大幅度提升,农户经营的商品化迅速演进。这说明几千年形成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已经瓦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形成和发展。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大变化。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一大批水利工程相继建成,投入营运,两个2000万亩基本农田建成,使陕西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基本实现“三通”(通公路、通电、通讯)。“甘露”工程取得重大成就,渭北旱原人畜饮水困难基本解决。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机耕、机播、机收和机械化加工得到普遍推广。
三是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30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十几倍,农村储蓄增长近200倍。在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吃饭讲营养,穿用讲高档,住房讲究美观、宽敞。
四是农村原有经济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家庭成为农村财产关系的主体和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出现了以集体所有、家庭分散经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土地关系;农民合有财产形式出现,并且发展迅速;财产构成和流向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财产关系的变化,农林分配关系、交换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经济关系的这些变化,最重要、最直接的结果,是使农民家庭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自主的地位,从而使农民真正成了生产的主人。
五是农村两大生产主体形成,新的发展机制发育成长。在农村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农民家庭经济和乡镇企业以生产主体的身份登上农村经济的舞台。随着这两大主体的形成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新的发展机制逐步发育成长。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控由过去主要靠行政手段直接控制,转变为主要靠经济杠杆间接调控。价格发挥着调节需求和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以非农产业积累为主的新积累机制也已经形成。
六是农村经济关系随人民公社体制的瓦解,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基层组织建设在改革中不断得到加强。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省委作出抽调大批干部下基层帮助工作和培训农村基层干部的两个决定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状况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七是农村科技进步加快,成为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尤其是杨凌农科城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建成,对推动我省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多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在改革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市场观念大大增强,工作和生活的节奏明显加快,效率提高。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项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四、农村改革的宝贵经验
30年农村改革中的经验教训很多,就我自己感受最深的略述几点:
第一,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把蕴藏在群众中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在改革与发展的征途上不断地再造辉煌。
改革的过程就是清“左”破旧、解放思想的过程。改革要深入发展,思想要继续解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经历了三次思想解放的高潮。第一次思想解放高潮,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这次思想解放高潮,冲破了个人迷信,打破了“两个凡是”的精神枷锁,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改革开放的方针,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折。就陕西来说,这次思想解放高潮一直延续到80年代中前期,贯彻胡耀邦总书记重要谈话和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清“左”破旧活动。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成功,就是这次思想解放运动的结果。第二次是90年代初期,邓小平南方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把思想解放又一次推向高潮。第二次思想解放高潮集中解决了姓“社”姓“资”的争论,冲破了对计划经济的崇拜,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在人们头脑中树立起来。从此,又进入了深化改革、经济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第三次思想解放是在党的“十五大”前后。这次思想解放高潮冲破了“公有制崇拜”,解除了人们对姓“公”姓“私”的疑惑。陕西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和大力发展非公有经济的两个决定就是这次思想解放高潮的产物。三次思想解放高潮,说明三个问题:一是解放思想始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时刻不能离开。二是解放思想的主要内容就是清“左”破旧,即清除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所犯的一系列“左”倾错误,所遵循的“左”的指导思想,所执行的“左”的一套路线、方针、政策;破除旧的一套不适应当前实际、阻碍生产力发展、阻碍社会进步的一切旧的管理体制、旧的运行机制、旧的思想观念等。其实,旧的体制、机制和旧的思想观念,很大程度上也是“左”的产物,是在长期“左”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因此,反对“左”的东西是主要的,反“左”是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的一根主线。三是思想解放无止境,不能企求一劳永逸。改革继续深入发展,就要不断地清“左”破旧,解放思想。
第二,坚持让干部群众在改革实践中自己教育自己,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改革是对传统体制的否定,对传统观念的冲击,对旧利益格局的调整,每个人都感触至深,免不了会有这样那样的认识和议论,免不了会有阻力,免不了会有斗争,甚至是尖锐激烈的斗争。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党总结吸取过去的教训,没有采取那种“大批判开路”等“左”的做法,不强制,不压制,既不挑起公开争论,也不压服不同议论。允许改革有先有后,只要能促进生产发展,各种不同的责任制形式可以同时存在,让群众在实践中比较优劣,淘汰选择。允许思想觉悟有早有迟,让大家在实践中接受教育,逐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好思想弯子。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成功的历史经验。
第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把改革开放不断引向深入。
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先例可循,只能靠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前进。正像邓小平说的那样,要“摸着石头过河”。这“石头”就是实践,就是群众。“摸石头”,就是要到实践中去摸群众的意愿,摸清历史的脉搏、历史的趋势,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引导改革深入发展。农村第一步改革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群众走在干部前边,拉着干部走,实践推着理论走。群众的实践突破一点,上级的文件认可一点、肯定一点。当时,有人批评这是“尾巴主义”,其实,这一方面说明当时有一些干部的认识水平还赶不上群众的实践;另一方面,也正是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改革以来,党中央和省委先后发出一系列关于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包括著名的五个1号文件,所提出的若干方针、政策和措施,无一不是群众实践经验的总结。这些文件所提出的方针、政策,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对农村改革和发展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巨大的推动作用。这在当时是很有名的,农民一直念念不忘。群众路线向来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但长期“左”倾错误把它扭曲了、丢失了。农村改革中又把它恢复起来,发扬光大,并取得了光辉的成就。这是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经验。
第四,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加深对省情的认识,走符合陕西实际的改革、发展路子。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国情和省情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起初,只认识到地少、人多、基础薄弱这些表面现象;后来逐步认识到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缺乏活力等深层次的问题;再往后,从理论上认识到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建立起一整套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1984年9月陕西贯彻落实胡耀邦约见白纪年的重要谈话和1998年5月陕西省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是两次分析研究陕西省情的重要阶段。大家认识到陕西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欠发达省份,经济相对滞后,但又有巨大的后发优势。省情特征主要表现在:陕西地处我国东西结合部,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地位,随着国家开发重点的西移和亚欧大陆桥经济带的形成,曾经制约其发展的内陆封闭区位劣势,正在向全方位开放型的区位优势转变;历史悠久、传统文化积淀深厚,人们既继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淳朴忠厚、勤劳节俭、吃苦耐劳,但又受小农经济意识和封建残余思想影响较深,商品经济观念淡薄,开拓创新精神不足;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在中国革命史上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延安精神的发源地,但不能躺在光荣传统上吃老本,需要把光荣传统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形成新的政治优势;有一定的综合经济实力,形成几千亿元地方国有资产,但经济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较高,需要从整体上进行调整和重组;在计划经济时期受益较多,曾经是国家“一五”计划建设和三线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但同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也较深,体制僵化、条块分割、封闭性强、活力不足的问题也比别的省份严重,改革的任务非常艰巨;农业比重大,现代化水平较低,自然、半自然经济的烙印很深,还有一部分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工业基础较好,但传统工业比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化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较少;城市化水平不高,结构和布局都不合理,大中城市少,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国民经济现代化程度较低,省内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科技人才密集,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较多,综合科技开发能力强,是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但优势又尚未充分发挥出来;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富集,但开发利用水平却还较低,没有变为现实经济优势。
根据对省情的这些新认识,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了“教育奠基、科技兴陕”的战略方针和“重点发展关中,加快开发陕南陕北”的战略布局以及“两开、四换、三变为”的战略思想、引资方式与奋斗目标。即“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的开放带动战略;以“资源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市场换项目,以存量换增量”的引资方式;“努力实现变资源富省为经济富省,变科技强省为产业强省,变文化大省为旅游名省”的奋斗目标。经过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战略方针、战略布局、战略思想是正确的,富有成效的,必须把它坚持实施下去,并随着对省情认识的不断深化,适时推出新的战略举措。
第五,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精心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接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当前,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潜藏着的各种社会矛盾逐步暴露出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做细致的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战略目标。
同时,要坚持奋发向上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面对机遇与挑战同在、机遇多于挑战、希望与困难并存、希望多于困难的形势,坚决摒弃盲目乐观、不思进取的思想和妄自菲薄、悲观失望的情绪,拿出后来居上的雄心壮志,树立攻坚克难的必胜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两个文明一齐抓,把陕西的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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