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就

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就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浅谈中国共产党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与发展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张宁科王天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近30年的探索和实践,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搞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思想,形成了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的新思路,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同志会见美国国家代表团团长格隆瓦尔德一行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了进一步阐述。

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就

浅谈中国共产党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与发展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张宁科 王天丹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近30年的探索和实践,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搞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思想,形成了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的新思路,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回顾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程,对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创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迈向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目标走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搞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思想,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探索。在实践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卓有成效的符合中国特色的经济体制改革之路——迈向市场经济。但探索的过程是艰辛而漫长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过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至1984年,即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间的六年时间;第二阶段是从1984年到1987年,即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到党的十三大的召开之间的四年时间;第三阶段是从1987年至1992年,即从党的十三大召开到党的十四大召开之间的六年时间;第四阶段是从1992年至2008年,即从党的十四大召开至今的16年时间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确立(1978—1984)

(1)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的思想,从而提供了市场趋向改革的起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地方和农业企业在国家同意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坚决实行按计划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虽然当时没有市场经济的提法,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问题。从而提供了市场趋向改革的起点。

(2)1979年春党的最高决策层形成了新的思想,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后,最高决策层便开始探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向问题。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入手,当时达到的认识是:原有体制的弊端是只有“有计划按比例”,没有“市场调节”,也就是没有按价值规律调节。社会主义经济应该包括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个部分,计划经济是基本的和主要的,市场经济是从属的和次要的,它既是必须的,但又“只能是有益的补充”。这个观点成为当时比较权威的全党的共识。与此同时,在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脑海中也已孕育了市场经济思想的萌芽。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等人时,明确地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够说是资本主义社会。我们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邓小平同志关于市场经济的第一次谈话,开始突破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的框子,否定了将市场经济限定在资本主义范围的观点。

(3)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对我国最初几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就做了科学的总结,把我国之后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并做了进一步的阐述:我国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题,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须的、有益的。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的发展。报告进一步具体指出,对于国民经济中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和分配,必须实行指令性计划;对于各样的小商品,产值小,品种多,生产供应的时间性和地域性一般很强,可以让企业根据市场供应的变化灵活地自行安排。这种“主辅论”的提法,与过去把社会主义经济完全等同于指令性计划和排斥市场调节作用相比,无疑是一个历史的进步,成为1979—1984年期间我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导思想。

(4)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重大突破,提出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思想”。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做了新的构思。该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经济为主,应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步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社会主义经济必须自觉依靠和运用价值规律”。并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的科学论断。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提出,标志着价值规律这一市场经济主要规律的确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已经成为必要的逻辑趋势,“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当时《决定》中所讲的商品经济,实际就是今天的市场经济。邓小平同志在中顾委的讲话中称赞了这个文件,他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同志会见美国国家代表团团长格隆瓦尔德一行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了进一步阐述。他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对城市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市场体制建立(1984—1987)

商品经济在我国得到认可之后,如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应当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调节微观主体的生产和经营,调节全社会的供给和需求。但在国家计划调节和市场机制调节之间仍然存在着分工不明确的问题。1996年10月,在国家计委召开的“全国宏观经济管理问题讨论会”上,桂世镛、王积业、李成瑞同时提出了“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间接调控模式。他们认为,在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的环节,应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节微观主体——企业,在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环节,国家应实施直接调节。即绝大部分经济活动将沿着国家控制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方针,使企业按照宏观经济的要求自主地进行活动。[2]1987年党的十三大指出,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这一方针的确立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同时党的十三大还作出了完善市场体系的论述,指出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单一的商品市场不可能很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1987—1992)

1988年我国出现了农业发展速度放慢、高通货膨胀、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在治理通货膨胀、紧缩银根的致力过程中又出现了市场疲软、经济效益下降等问题,经济体制改革处在徘徊不前的境地。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反对市场取向的理论工作者重新提出了一场关于计划和市场的争论。在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更是把“计划取向”和“市场取向”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存废直接联系起来,认为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就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挑战。对“市场取向”改革的批判之所以没有导致改革退回到“计划取向”,其中的主要原因是邓小平在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召开前同计委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中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3]1991年1月至2月邓小平在同上海市的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4]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讲话时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5]党的十四大第一次提出我国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党的十四大在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中指出,继续大力发展商品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积极培育包括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发展技术劳务、信息和房地产等市场,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过程(1992—2008)

(1)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设计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蓝图。

自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人们都希望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一个更为完善和系统的表述,以便结束长期以来“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促使我国的经济改革配套、协调,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满足了这一要求,指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包括六个主要环节: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及要素参与分配的肯定,大大深化了市场取向的具体内容,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十五大在经济理论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是提出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是我党文件中首次肯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实际上预示着我国经济体制开始向“现代市场经济”迈进。

(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具体任务。

一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三是建设市场体系和改善国家经济与社会管理;四是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二、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

市场经济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既有其共性又有其特殊性。市场经济的共性主要表现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政府主要通过经济手段间接调控宏观经济;企业是独立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经济运行有一个健全的法制环境;等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也会体现这些共性。但另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还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

邓小平指出: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江泽民也曾经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几个字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西方市场经济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符合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东西,毫无疑义,我们要积极学习和借鉴,这是共同点;但西方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搞的,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的,这是不同点,而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性也就体现在这里。

我们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性以外,还具有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经济的企业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企业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各类不同的企业都进入市场,国有经济在市场平等竞争中发挥主导作用。

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各种调节手段,及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3.在宏观调控上,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我们有着作为国家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国家对市场的调控具有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我们能够把市场调节和宏观调节很好的地结合起来,在实现经济总量平衡、进行大的结构调整、开展公平竞争、搞好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以及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有着由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决定的优越性。

三、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宏观调控体系的不断完善(www.daowen.com)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6]。同时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将“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这都将指导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尽快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

(一)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经过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功能完善、有序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活力得到了充分发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我国市场体系的建设与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制约我国市场体系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市场发展滞后;第二,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第三,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诚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

(1)加快要素市场化进程。

生产要素市场是指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交易的场所,具体由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构成。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完善,对于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发达的生产要素市场,就无法建立起现代的市场体系。我国在发展要素市场方面重点推进了劳动力、技术、土地、资本的市场化进程,劳动力市场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土地由过去的无偿划拨改为通过市场拍卖来优化配置,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调动了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日益增长。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要素市场的总体发展水平滞后于商品市场的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加快我国要素市场化的进程对于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2)积极促进市场体系的对内统一和对外开放。

强化市场的统一性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打破地方市场分割,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市场的对内统一和对外开放,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地方市场分割,深化改革,从根本上消除阻碍市场开放的各种体制性障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职责。结合地方行政体制改革,通过加强立法等方式对地方政府的职责作出进一步的明确。

清理和废止各种阻碍竞争的行政壁垒,建立和形成全国统一的商品流通政策和贸易体制。根据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发展趋势,推行全国统一的商品技术标准,防止各种以商品质量为由的歧视外来商品的地方保护。

在市场经济对内统一的同时,还应当注重我国市场体系的对外开放,按照世贸组织的各种要求局部开放我国的市场体系,并鼓励国内企业积极地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分享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的经济利益。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的各项谈判,对于我国重要的产业要给予充分的重视,防止国际贸易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在局部降低关税税率的同时,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的健康发展。

(3)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保障市场体系健康运行。

社会信用是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社会信用的支撑,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我国现代市场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倡导信用观念,必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把信用关心作为重要的社会道德准则,形成以道德为支撑的社会诚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不仅要建立在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上,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在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准则上。因此,完备的信用法律体系是社会信用健康成长的基础和必然要求,当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系统的规范社会信用的专门法律体系,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失信承接机制,使社会信用体系能够切实地保障市场体系健康运行。同时,还应加快社会信用主体的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和评信体系的建设,建立社会信用管理机构,逐步建立政府对社会信用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素,也是保障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党的十七大对今后财税、金融、投资领域的改革做了具体部署,这对于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统筹兼顾地调节好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是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的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任务,并就今后财税改革提出了一些思路:一是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二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三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四是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2)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竞争日益加剧,我国目前的金融宏观调控任务也随之变得艰巨,进一步提高金融宏观调控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显得日益紧迫和重要。

党的十七大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些要求和思路,具体而言:一是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二是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国际融资比重:三是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四是加快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五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对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今后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是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健全和完善核准制和备案制,落实和保障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三是健全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和改善投资宏观调控;四是加快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投资与建设的市场秩序。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以极大的魄力和超人的智慧领导全国人民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它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30年的改革历程创造了我国史无前例的经济繁荣,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科学发展,面临诸多体制性的阻碍,经济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这就需要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经济体制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就一定能够完成。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8页。

[2]桂世镛:《从我国实际出发探索计划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载于《宏观经济管理》1986年第9期;王积业:《建立新体制的基本框架》,载于《宏观经济管理》1986年第8期;李成瑞:《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若干问题》,载于《宏观经济管理》1986年第9期。

[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367、373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367、373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367、373页。

[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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