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毕远佞
党的十七大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1]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3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始终抓住党的建设这个“法宝”,毫不留情地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进行着坚决的斗争,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形成了有关反腐败的一整套完整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基本战略、工作任务、工作步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累了反腐败斗争的丰富经验。
一、新时期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的探索
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党保持自身清正廉洁、反对腐败的必然性。新时期以来,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的探索,为全党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第二代领导集体的贡献
进入新时期之前,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核心与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创建人,毛泽东为创建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早在建国前夕,毛泽东就提出了党要经受执政考验的思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清廉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顶住了国际上的“反华大合唱”,成功地度过了“三年困难时期”,取得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改革开放条件下反腐败斗争表现出的新特点,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实际出发,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这两个历史性课题,科学地揭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必须反对腐败和怎样反对腐败的问题。形成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理论,初步构建了中国共产党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论框架。第一,提出了反腐倡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思想。这一重大论断,标志中国共产党清醒地看到腐败的严重危害和反腐败的极端重要性,把反腐倡廉作为极为重大的问题郑重地提到全党面前。第二,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邓小平多次强调,一定要恢复和发扬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恢复和发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只有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第三,坚持“两手抓”、“长期抓”的方针。邓小平强调,要把反腐败贯彻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第四,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第五,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邓小平指出,反腐败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他提出,要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通过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邓小平强调反腐败充分依靠群众但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第六,要以党的领导干部为重点。邓小平多次指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强调反腐倡廉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表率。此外,邓小平还特别强调对腐败现象要严厉打击,除恶务尽;要把端正党风和纠正社会各种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党要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等。邓小平的反腐倡廉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指导思想,有力地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发展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198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同年8月,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江泽民指出,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我们党很重视这个问题,也是有能力克服腐败现象的。1993年,中共中央作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以后每年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门进行研究,并通过中央纪委全会向全党作出部署,及时解决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中共十五大以来,中共中央在反腐倡廉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第一,在全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和保持先进性教育,使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很大提高;通过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第二,通过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党政齐抓共管,推动部门各负其责;同时通过严格党的政治纪律,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维护了中央权威和政令统一。第三,通过严肃查办违纪违法大案要案,突破了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向国内外昭告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并通过注意解决初露苗头的普遍性问题,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取得了显著成效。第四,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作出了机构改革,反走私斗争,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以及向国有大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等重大决策,尤其是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通过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国所有县以上执收执罚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收坐支、资金管理混乱的状况有所好转。第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群众监督。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充分保证了人民群众监督权的依法行使。第六,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从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督促各部门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明令禁止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克服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探索损害公共利益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等制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赞誉,使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势头。
(三)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创新
中共十六大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续不懈地推进源头防腐与制度创新工作,提出了新世纪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和新构想:第一,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第二,提出反腐倡廉是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强调坚决惩治腐败是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第三,提出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第四,提出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坚持发展民主、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第五,提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突出强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强调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做到标本兼治。第六,强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对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两个务必”,从思想道德教育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维护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强调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第八,提出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在原来党的建设的四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上增加了反腐倡廉建设,使党的建设的内容拓展为五大建设,表明我们党对反腐倡廉的经验更加丰富、认识更加深刻、信心更加坚定、措施更加科学成熟,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反腐的新智慧。
二、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
中国共产党在反腐倡廉的实践过程中,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深入探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规律,形成了有关反腐败的一整套完整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基本战略、工作任务、工作步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累了反腐败斗争的丰富经验。其主要内容有:(www.daowen.com)
第一,在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力量和指导思想方面,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共中央提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全党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深入研究和解决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从利益原则、公平原则、透明原则等市场经济规则中,探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为发展营造了健康有序的环境,使人民群众日益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惠和利益。
第二,在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方面,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向是否正确,关键在于是否有利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否有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否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反腐倡廉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实践证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摆正反腐败斗争的位置,正确处理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关系,是保证反腐败斗争保持正确方向和取得显著成效的基本前提。
第三,在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宗旨方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维护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这是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重要的经验。群众利益的充分满足,有赖于对公众民意的充分尊重。秉持“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与构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公共政策的科学化,推动公共服务的精细化,保证公共利益的亲民化,把公权监督、行政问责、公众参与、民主评议,努力体现到同人民群众发生联系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当中。
第四,在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战略方面,把反腐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在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十分注意从管权、管钱、管人等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具体体制、制度和薄弱环节入手,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相互依存、有效结合、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惩防腐败的综合实践中。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
第五,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加上执法监察、廉政文化建设、源头治腐、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等,构成20世纪90年代以后反腐败斗争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内容。反腐败的目的是增强党的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既对极少数腐败分子严厉惩处,使他们在党内无藏身之地;同时,又着眼于教育和防范,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制定道德和行为规范,及时教育,防患于未然。这样,就在全党逐渐地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党纪国法防线和思想道德两道防线,对于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具有战略意义。
第六,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步骤方面,坚持战略上总体规划,战术上分阶段部署,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具体问题抓起,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有现实的紧迫感。我们党在工作目标上,坚持把长期性任务和阶段性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思路上,坚持从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首先遏制住腐败蔓延的势头,进而逐步把腐败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工作方法上,在从宏观上作出战略规划的同时,还注意从群众反映强烈、干扰改革开放、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政策界限比较清楚和经过努力能够取得成果的问题入手,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目标,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力求抓一项成一项,积小胜为大胜。
第七,在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政治、思想、作风、纪律上积极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诚信环境、服务环境,提高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保障群众利益的能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善于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各方力量,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保证领导与群众、上级与下级、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同心协力,形成全党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面。
第八,在反腐倡廉的精神支柱方面,坚持不断扩大社会廉政文化的内化力量,巩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中共十六大以来,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共中央不失时机地进行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遵守贯彻落实党章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八荣八耻教育和八大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促进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同时,明确公民道德规范和基本行为准则,面向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这些举措,都有效传播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反腐倡廉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时期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对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懈探索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反腐倡廉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只有深入学习和正确把握这些来之不易的宝贵经验,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注释】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3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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