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变迁与利益协调机制之初步探讨
西北大学 魏鹏娟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变迁的基本状况与趋势
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与此相应,我国的社会结构也正经历了深刻的变迁,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分化,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显,一些新的社会阶层逐步形成。在阶级阶层结构不断分化和细化的基础上,我国的社会阶层开始呈现出结构性改变,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的差异日益明晰化,以职业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逐渐取代过去的以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为依据的分化机制。我国社会正经历着由一个低异质性、低流动性的相对封闭和僵化的传统社会格局向一个高异质性和高流动性的相对开放和活跃的现代社会结构格局的深刻转型之中,不同阶层之间的关系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特点。因此,深入研究社会阶层分化与变迁的状况,建立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巩固改革开放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理论层面来看,关于阶级、阶层划分的标准可以说是众说纷纭。马克思对于阶级划分的标准主要是依据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韦伯的则提出以经济上的财富、政治上的权力、社会上的声望来划分社会阶层;美国吉尔伯特等学者则提出了测量阶层的九个变量:经济上的变量有职业、收入和财产,地位变量有个人声望、交往和社会化,政治变量有权力和阶级意识,还有一个特殊的因素就是继承与流动。这些因素在社会阶层分化中都可以作为衡量的标准,目前我国学术界通常以综合性标准为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情况为标准,把我国的社会阶层划分为十个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郑杭生教授在《中国城市社会结构》课题中把城市社会阶层划分为七个:管理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工人阶层、自雇佣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其他阶层;此外还有学者提出了其他的观点。虽然不同学者的具体划分有所不同,但对于我国改革开放至今社会阶层的结构性变化则并不存在大的分歧。
从新中国成立一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呈现出高度的整体性。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我国的阶级划分按传统的生产资料所属关系一直称之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各个群体内部同质性较强,利益上呈现平均化、无差别性;各个阶层之间界限分明,相互封闭,互不开放,阶层之间流动性差,形成一种刚性的利益结构。他们各自的社会功能依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而分别为: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工人和农民的巩固同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坚实基础,知识分子是依附于工人和农民两大阶级的不具独立性的社会阶层。这种划分显然是理论上和政治上的,我国社会生活中的社会集团归类和层级管理比理论上的划分要复杂,但相对来讲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的结构组成是简单的,超稳定的,是同我国当时落后而简单的社会经济元素相吻合的。
但是从1978年开始,原有的社会分层结构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演变趋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分层呈现出显著的多元化趋势。新中国刚成立时,我们通过土改、镇反和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几年时间内就把地主、富农、资本家分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所划定的革命的敌人没有了,只剩下革命的力量——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以及依附于他们的知识分子阶层。这种社会集团层级的减少和单一,是与当时我国经济结构的单一和生产力水平落后相一致的。而现在,我们是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存在的条件下,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高科技给人们提供了多种职业可能。社会职业群体的多元化趋势正是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同时,我国当前社会中阶级阶层构架的多元化发展具有不可逆转的趋势。社会群体的分类是以社会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内容为依据的,现代社会生产活动的复杂性、多样性是简单的农业社会和相对复杂的工业社会所不能比拟的。复杂的生产活动、丰富的社会生活和混合的经济成分必然产生精细的劳动分工和多种多样的职业。因此,我国阶级阶层结构的多元化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2.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涌现,曾经消失的阶层重新出现,新兴阶层成长迅速。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我国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在整体上已经不存在了,根据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社会主义原则,资本家和地主富农分子正在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个体经营和私营经济开始在我国重新生长。私营经济在我国的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日益提高。近年来,私营经济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产值的增长速度上都远远高于国有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拉动我国国民经济GDP整体高速增长的生力军。统计资料表明,私营经济近年来对我国GDP新增部分的贡献均占60%以上。中国私营经济的经济力量、人群数量、发展速度和组织程度,都使它在中国未来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这个变化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带根本性的变化。与此同时,科技知识层、社会管理层、企业经理层、服务业、仲裁业(律师、法官、监察、审计、会计、评估等等)、中介公司、医疗保健、传播媒体等行业迅速崛起,从业人员不仅素质高,而且数量呈几何级的增长态势。这些日益庞大的高素质的社会群体的存在不仅是现代社会有机运转的重要驱动,而且支撑着社会结构的稳定,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同时,体育、影视、文化、旅游等娱乐业更是老百姓生活当中须臾不可离开的产业。这些进行精神生产的社会群体的人数不断增长,并与工人农民不断减少的趋势成反比。在社会变革中,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分化了,产生了诸如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理人员、农民工等一批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新阶层的涌现推动了社会结构从身份到契约,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刚性变为弹性,使社会更富有活力,更具有持久的社会稳定功能。然而,新生社会阶层的出现也打破了原有阶层之间的利益均衡,带来新的利益矛盾和冲突。
3.目前我国的部分社会阶层身份还存在不确定性。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和列宁的定义,阶级是劳动分工的产物,劳动分工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即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的。按照这种分析,在生产关系的强力制约下,人们的劳动分工,即职业很难发生变化。这种描述符合工业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社会结构,比如,许多手工艺或劳作内容都是家族世代相传的,甚至在阶级等级之间都禁止通婚。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户籍制度就曾经是人们改变身份的一道几乎是不可逾越的鸿沟,但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比如,中国目前有1亿多具有农民身份的人在城市里的加工、制造等工业领域和社会服务领域里劳动。他们在当地有国家根据他们的农民身份分配的土地(城镇户口的工人不能享受这种政策),实际上他们并不种田,他们的农民义务是由他们的家庭来承担的。他们在城镇的工业或服务领域工作,被人称做“农民工”,是靠工资吃饭。那么,无论是从所有制的角度还是从劳动分工的角度来看,他们到底是农民还是工人呢?在农业户口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他们占有数目庞大的资金和生产资料,雇用劳工,已经具有企业家的所有经济和政治的特征。可以推测的是,在中国8亿农民中,不靠农业生产吃饭的有2亿左右,他们的身份在现行的政策和观念中很难被确定。在城镇人口中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有些人的职业是工厂的工人,但同时又兼有第二职业;有些人今天还是政府官员,靠工资生活,但明天下海了,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企业主。今天的现实生活变化多、节奏快,有的人一生从事过多种职业,有的人同时从事着几种职业,因此,按照在劳动分工和以对财产的占有关系为基础的职业特征来划分阶级阶层的原则,就很难给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群体归类和定性。
4.在同质的阶级内出现不同的利益要求、不同的政治倾向和不同的社会地位。列宁有句名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现在也是这样,只是在体现的方式上有所变化,不都是集中,而是也有分散。比如,同是当工人,私企的民工和国企的工人就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相差很多,就是在国有企业内部,企业的正式工人和聘用的民工在管理和待遇上也完全是两个系列。而外资和合资企业的工人,其经济待遇和社会福利保障有高有低,政治地位几乎没有。私企、国企和外企的工人群体,其职业素质、利益要求、劳动条件都相差很大,因而具有不同的政治倾向。农民人口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别:中国的6000万贫困人口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温饱问题尚未解决;而中国沿海地区及发达地区的农民,很多已达到人均年收入1万元以上,拥有自己的住宅、交通工具等,已进入小康阶段。这种差距不是阶级群体中的,而是地区性的。阶级的整体利益已被分割,因此,阶级的整体力量也已被分散。笼统地讲什么阶级意志、阶级利益是缺乏分析的,在劳动分工基础上的以职业为特征的阶级已在多元化经济成分的社会中被层极化所分解。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变迁的原因与特点
分析引起上述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方面与我国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有着直接的关系。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我国开始了经济体制的改革。1981年,开始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只有集体经济一种经营形式的框框,允许多种经营形式并存。从此,个体经济成分在中国大地上消失了20多年后重新萌芽。1982年,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提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定性为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十二大允许个体经济的基础上更加开放,指出:除个体经济外,私营经济、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对私营经济的公开接纳,是19世纪社会主义理论和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以来的历史性变化。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十四大及随后修改的宪法规定,在所有制结构上,公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相统一,是社会主义历史上的新课题。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非公有经济定性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召开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把这个提法写进宪法,这是从新中国建立50年以来,第一次为私有经济提供重要的法律保护。
从1981年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开始到现在,30年的时间里出现的认识上和理论上的迅速提高,是与我国改革实践的巨大发展相一致的。目前我国经济成分出现了多极化: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股份、合资、外资、国际资本,在不少地区私营经济的比例甚至远远高于公有经济。生产关系中所有制结构的这种变化,必然在阶级阶层的构架上产生直接影响。与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相适应,阶级成分也日趋多元化。[1]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阶级阶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之一,是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另一个重要方面则源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加快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发展创建出许多新兴产业部门,使得从业人员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产生了的新的职业群体,带来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多元与分化。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就是世人瞩目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已经从求生存的温饱型提高为追求生活质量的享受型。由此,信息产业、宇航业、电信业、生物产业、医药业、环保业、生态农业等高科技产业,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科学研究部门、管理部门、法律、保险、咨询、中介、广告等行业,纷纷出现并迅速形成规模,而人们在物质生活达到生理需求的满足以后,进而要求文化娱乐、卫生保健、服务和环境等精神和身心健康方面的高层次需求。于是,教育、体育、文化(广义的文化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音乐舞蹈、电影、教育科普、小说诗歌、美术等等)、旅游、环保、保健、服务、社区管理等领域日益扩大,都已形成巨大的产业规模,并拥有稳定的、庞大的从业人员。现在我们常常能听到诸如电影人、电视人、音乐人、体育人、文化人、广告人等新群体的职业称谓。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上新兴科技产业和文化娱乐产业将日益快速增长,从业人员也将形成越来越大的社会群体。这些群体已经并将继续分割我国传统的社会阶级阶层群体,真正形成社会层级群体的交叉多元化。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多元化是因为现代社会经济比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有大得多的生产内存和复杂得多的社会分工。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阶级阶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之一,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不断发展引起的,是客观因素造成的。这种因素使我国社会群体发生的变化具有不可逆转的趋势。
在以上两个重要因素综合推动下,当前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显著变化,对这些变化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正确的判断,将会对我国社会发展的现状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以此来分析近期我国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各集团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制定我们的政策走向。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整体特点是速度快、面积大,并带有根本性,带有鲜明的特点:
1.各个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内部的层化现象明显,群体内部的异质性增强。特别是在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阶层的单一化逐渐演变为阶层的多层化。首先,就工人阶级内部分化来说过去的工人阶级是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包括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人员,也包括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办事人员。现在,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办事人员与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人员的阶层地位拉开了差距,一大批农民以“农民工”的身份进入了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业人员的队伍,而另外一部分工人和职员由于多种原因成为“下岗工人”,转入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队伍。其次,就农民阶级内部分化来说,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是改革最早的受益者。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民阶级本身也分化成多个阶层,但大部分农民属于农业劳动者阶层,仍然以农业为谋生手段。此外,在农民中还产生了不少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一些农民通过考学、进城务工等方式跳出农门。
2.社会分化和社会流动机制发生了变化,社会阶层流动普遍加快。阶层之间相对开放,刚结构向弹性结构转化。我国相对僵硬的社会结构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松动,人们的身份和社会地位迅速变化。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以职业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逐渐取代了过去以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为依据的分化机制。
3.社会阶层的分化使社会群体利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由内潜而外化。社会分化的结果产生更大的社会差别,各阶层收入的差别有不断拉大的趋势。在社会利益结构调整过程中,一些集团或群体获得利益,同时另一些集团或群体损失利益;一些社会阶层的社会地位有所上升,规模有所扩大,而另一些社会阶层的社会地位则有所下降。在新的富裕者阶层日益增加的同时,新的贫困者阶层也在产生着。一部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富得很快;然而,广大的工人、农民没有得到与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实惠,有部分群众如失地的农民、失业的工人、被拆迁的居民的利益反而受到损害。
4.通过正当途径进入富裕阶层的人会越来越多,而贫困阶层将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护。虽然各阶层收入的差别有不断拉大的趋势,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实施力度的加大,非法致富所要支付的成本增大,过渡时期出现的体制转换中空当和漏洞将会逐步减少,依靠体制的空隙而发财的机会将会日益减少,通过正当途径进入富裕阶层的人将会越来越多。进入21世纪,中国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的新的发展阶段,而小康社会建立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确保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权利得到充分实现。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和社会财富的积累、综合国力的增强、国家反贫困战略实施力度的加大、社会公益活动的日趋活跃,使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有了良好的基础,社会安全网将更加结实,从而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或贫困阶层。
5.随着中间阶层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将逐步从“金字塔形”向“橄榄形”发展。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形态应该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结构。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以社会中间阶层为主体,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态不再是金字塔形,而是橄榄形,社会大部分成员处在中等和中上层地位,只有少数人处于高层和较高层,而处于最低阶层的人也是少数。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发展,社会中间阶层将会不断得到扩张,最终成为中国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最重要部分、最稳定的社会力量。[2]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分化的正负影响分析
中国发展的现实及世界现代化的进程告诉我们,当代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是一次巨大的历史进步,是符合世界潮流的进步现象。与此同时,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进步意义和对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www.daowen.com)
1.推动了我国“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化过程。身份,是指生而有之的可以成为获得财富和地位的依据;契约,是指依据利益关系和理性的原则所订立的必须遵守的协议。用契约取代身份实质上是人的解放,是用法治取代人治,用自由流动取代身份约束,用后天奋斗取代对先赋资格的崇拜。中国是一个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传统因素的影响相当大,其中“身份制”便是束缚人的主要因素之一。建国初期,我们依照阶级分析的方法,将人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成分,并以这种先赋性的、难以改变的家庭出身来定夺一个人的终生命运。“身份制”不仅大大限制了社会成员的流动,而且造成了人们先天的不平等。某些人可以通过身份优势获得社会财富和地位,某些人却一辈子难以改变农民户口。市场经济的兴起,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原有的利用身份优势来获取利益的空间大大缩小,而靠个人的才华和成就,通过自由选择去寻求服务社会、发展自我的机遇大大增长。以往老实的农民、世故的市民、小心谨慎的知识分子、善于用权的官员都在努力学习知识和本领,以便用契约的方式,来获取、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是增强社会活力、实现人的解放的具体体现。
2.促进了当代中国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进程。长期以来,
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一直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上,这除了有历史传统和政治生活本身的原因以外,社会成员构成单一、封闭禁锢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社会分化虽不属于民主和法制建设范畴,但它能够为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生长点”。这是因为:其一,农民阶级的大分化,瓦解了中国社会非民主、非法制因素的社会根基。其二,随着社会阶层的发展和稳定,阶层间界限愈益明显,阶层和社会成员个体的独立意识开始强化。其三,社会分化已经并且正在继续改变着当代中国的政治权力结构。
3.形成了政治稳定的社会基础——小康大众。现代化理论认为,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特点是“两头小中间大”,即中间阶层人数最多。中国社会历来是“两头大中间小”。随着农民群体的分化、工人群体的白领化以及整个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在不远的将来会出现一个人口规模最大的中间阶层——“小康大众”群体。这一群体将生活在暖衣饱食之中,将会在满足一定的物质利益需求之后,追求文化科学等精神需求。现代社会结构的研究表明,一个小康大众群体的形成和存在,将构成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和化解利益摩擦的“沉沙池”。这对于中国稳健地发展民主,保持政治稳定,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社会主义不能没有民主,而民主又不可能在贫穷的基础上构造。“小康大众”的存在,将使更多的社会成员摆脱贫困,注重文化水准的提高,追求精神食粮的获取,增强现代民主科学意识,从而自觉地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理性地参与民主政治建设。
4.与世界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发展大趋势相一致。世界各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历程说明,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社会成员的构成必将发生大变化,即工业劳动者不断增加,农业劳动者不断减少,劳动者“白领化”。我国在经历20余年的阶层加速分化过程中,已明显地表现出与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发展大趋势相同的一致性,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历史进步性。当代社会阶层的大分化和新组合,从整体上看是一次历史的进步。
但由于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是要经历从低到高、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因此,现阶段社会阶层在分化与重组的过程中出现了若干与过去不同的新矛盾、新问题,也引发出一系列新的隔阂、摩擦,乃至发生冲突。因此,其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具体表现为:
1.物质利益矛盾大量化。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内部彼此之间的物质利益矛盾也存在,但被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和高压的政治氛围掩盖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后,激发了人们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分配体制打破后,人们在收入方面逐步拉开了距离,使得原有的不明显的物质利益矛盾突出起来并日益增多。这种物质利益矛盾集中地表现在群众收入水平的差距上。一方面,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尚未完全打破,分配的合理格局尚未形成。另一方面,又出现了高收入层与贫困层,导致分配不公等问题。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例,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为2.57∶1,1995年扩大为2.72∶1,2000年为2.79∶1,2001年为2.91∶1,2002年为3.11∶1,2003年为3.23∶1,2004年为3.21∶1,2005年为3.19∶1。由此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拉大,虽然2004年以来这种趋势有所缓解,但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进入新世纪,由于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而引起的诸多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更加突出。实际上,贫富差距引发社会问题通过两个方面体现出来,其一是贫富差距本身。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贫富差距扩大很重要的原因是利益机制的不科学而导致的利益结构失衡和利益关系紧张。其二是由于贫富差距而引起的人们主观意识上的不公正感和失衡心理。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目前我国社会诸多问题的根本性原因。比如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仇富”现象,就是以上两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3]
2.群际矛盾明显化。由于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就业结构等方面的变化,使得人民内部形成了明显而独立的多种阶层和利益群体,这些阶层和利益群体由于与国家、政府的依附关系逐渐弱化,而相互之间的横向交往与联系日益增强,然而各自又具有独立的利益和自主意识,导致相互之间利益矛盾增加,关系紧张。其中较为有代表性的是:城市各阶层与农村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与官员之间的矛盾、知识分子(脑力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体力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与其他阶层之间的矛盾。这几对矛盾,有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有的是新时期产生的,有的在现阶段突出起来,有的又具有明显的独特性。此外,在各阶层内部,还出现了多种群体相互之间的矛盾,导致人民内部的阶层和利益群体矛盾呈多元化的态势,群体矛盾明朗化。
3.干群矛盾突出化。在整个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体系中,领导与群众的矛盾已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这主要是因为,在我们党成为执政党的条件下,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领导与群众的矛盾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一是各级领导既是改革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而每一项改革政策的制定和推行,都难免要触动一些人的原有利益,影响一部分人的收入。这样,群众意见和社会情绪就会直接指向政府和党政官员,使得干群矛盾突出起来。二是部分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以及官僚主义的存在,引起人民群众强烈的不满,加剧了干群矛盾的尖锐化和激烈化。新时期人民群众与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人民内部矛盾汇集的焦点,甚至有可能从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4.劳资矛盾显现化。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产生,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社会阶层矛盾,即劳资矛盾,它是指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之间在涉及各自利益问题上所产生的纠纷和矛盾。从广义上讲,当代中国的劳资矛盾应该包括国有、集体、合资、私营、“三资”等所有境内的企业劳资双方的矛盾。近年来,在国有和集体企业中,由于企业长期亏损,职工生活无保障等引发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事件等呈上升趋势。在“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由于一开始就存在着工资、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工作环境、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种种问题,使劳资双方的纠纷和矛盾较为普遍,个别地方甚至达到相当尖锐的程度。这在改革开放前是不曾有过的,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5.思想矛盾多样化。社会阶层的分化,源于社会分工和经济利益的差别,因此,正确处理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便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然而,这种经济领域的利益矛盾也会扩大、深入并产生连锁反应,出现思想政治、上层建筑领域中的思想文化碰撞、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观念混乱等问题,导致对经济问题产生消极作用。因此,在经济利益成为主导性矛盾的同时,也不可忽视思想领域的问题。思想领域矛盾的复杂性,一方面表现在新旧体制交替带来的新旧思想碰撞、是非观念冲突,使人们心理上产生波动、失衡和难以自控;另一方面,人民内部的是非矛盾,即先进与落后、革新与保守、科学与迷信,往往与封建主义残余思想交织在一起,如果处理不好,容易走向对抗,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总之,改革以来我国传统意义上通过单位来表达利益诉求的机制瓦解,而新的利益表达机制尚不健全的条件下,原来高度重合、相对简单的利益结构逐渐解体的同时,社会未能建构起公正合理的利益结构,致使整个社会利益结构日趋失衡,利益关系日渐紧张。利益结构日趋失衡,利益关系紧张主要通过各种社会问题明显地表现出来,需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四、建立公平的阶层利益协调机制的初步探讨
社会阶层的分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变迁的具体表现和必然结果,而协调好阶层关系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面对我国目前社会利益分化的现实,我们应运用经济手段、政治手段、法律手段、道德手段,来不断建立和完善“利益引导机制、利益约束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应通过法律调解、行政调解、社会自我调解等方式,建立一个“自下而上的、重新组织化的、通过谈判和契约方式、由国家作为最后协调者的利益协调机制和体制”;应尽快建立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规范强势群体的行为,形成一个“大体均衡的社会利益格局”。[4]因此,新的形势要求作为中国现代化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要有化解矛盾、凝聚民心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在多元利益结构的基础上有效地进行利益整合,以求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为此,必须做到:
第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在制定任何路线、方针和政策时,都要坚定不移地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尽管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可以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或一部分行业先富起来,但贫富差距必须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政策不动摇。改革开放是使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根本保证,是振兴中国的唯一出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正如邓小平所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随着企业改革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人员流动、职工下岗,甚至收入下降是难以避免的。这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这是萌发群众同党的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党应当积极承担化解矛盾的责任。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说明这些困难是暂时的,从根本上说,通过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是要配合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搞好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推进再就业工程。并要求职工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只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就能开拓新路,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充分发扬民主,建立通畅而有效的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机制。发扬民主,是化解矛盾,增强党的凝聚力,密切党和群众联系的客观要求。当前,建立通畅而有效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机制,是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举措。利益表达是人们温饱问题初步解决后,在政治上追求民主权利的一种表现方式。它是公民个人或一定的利益集团向党和政府提出自己的愿望和要求的正当行为,也是党和政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基础和前提。利益表达渠道多样并且保持畅通,可以使各利益主体之间相互沟通、了解,增加人们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和个人成就感。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转型的过渡期,无论是从利益表达主体来看,还是从利益表达客体来看,都存在着若干不适应、不顺畅,甚至无序等问题,从而导致一些非制度化、非合法化的行为出现,如围攻党政机关、卧轨拦车等等。政治参与是人们利益意识日益觉醒,利益表达愿望日益增强,在政治上要求参与国家或本地区、本单位重大事务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政治沟通渠道的建立需要一个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往往使迅速增长起来的公民政治参与热情与民主政治制度化滞后的现状形成反差,导致政治参与的非制度化、非程序化现象与政治冷漠症的出现。它们所造成的社会动荡与政治疏离是执政党失掉民心、丧失执政地位的最大危险。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体制下,通畅而有效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机制,可以增加社会成员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同时也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得到落实的具体体现。由此,巩固和完善各种利益表达渠道和政治参与途径,并使其规范化、程序化,便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题。当前,最根本的环节是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民意机关的功能。强化有中国政治特色和优势的一些制度,如信访、接待日、建议箱、听证会、旁听席、新闻曝光、焦点访谈等等,同时还应努力探索新的渠道,使公民和群体有足够的“通路”可以进行利益表达。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促进决策的科学化,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注释】
[1]王笑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阶级阶层结构变化的原因、特点及结果》,载于《前沿》2005年第一期。
[2]沈跃春:《社会阶层分化与工农利益保障问题研究》,载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年第5期。
[3]刘志礼、付玲:《试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及影响》,载于《世纪桥》2007年第2期。
[4]蒋永穆、纪志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利益协调机制研究》,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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