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理斯的理情治疗法理论】
理情治疗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or REBT)是心理治疗法的一种,由美国心理学家艾理斯(Albert Ellis)提出。理情治疗法是靠帮助患者将情绪困扰理性化,从而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
艾理斯有以下四点基本假设性的看法:
(1)人具有“庸人自扰”的本性;人常为情绪所困,人非理性动物;而情绪困扰的原因多半是内生自取的,很少是外因造成的。
(2)人有思考的能力,但思考用于自身问题时,则多表现出损己害己的倾向;对攸关自身之事,做过多的无谓思考,是困扰自己的主要原因。
(3)不需要有事实根据,单凭想象即可形成信念,这是人类异于禽兽的独有特征。以过多的无中生有的想象力,常将自己带入愈想愈苦恼的困境。
(4)人有自毁倾向,却也有自救能力;如何转化前者为发展后者,正是理情治疗法的目的。
基于以上对人性的假设,艾理斯采取图解方式,用以说明人之所以被情绪困扰的原因。同时,也可根据此一图解说明如何实施心理治疗。(www.daowen.com)
上述图解,可用以代表理情治疗法的理论,也可以用来说明其实际应用。A代表发生的与己有关的事件,是既成的一桩事实。此一事件可能是既成的客观事实(如房子失火),可能是别人的态度或行为(如别人与自己的意见不一致),可能是人与己关系的改变(如离婚),也可能是自己行为的后果(如考试失败);无论是什么,总之,是一件与己相关的事件。C代表个人对事件的情绪反应后果;个人对事件的情绪反应可能是正面的(如喜爱),可能是负面的(如哀惧),可能是适当的(如当喜则喜),也可能是不适当的(如不当哀者而哀)。按图中箭头方向所指,无论个人情绪反应后果是什么样子,均非由事件本身所引起,而是由于个人对既成事实所产生的信念B所引起。换言之,事件本身的刺激情境,并非引起情绪反应的原因。个人对刺激情境的认知解释,才是引起个人情绪反应的原因。显然,理情治疗法对情绪发生的解释,是以情绪认知论为理论基础的。
设一个离婚之妇患了抑郁症。离婚是一个事件,是一桩既成的事实。抑郁症是当事人情绪反应的后果。按艾理斯的解释,离婚一事与抑郁症之间并不能直接构成因果关系;当事人对离婚一事所持有的信念,或当事人对自己婚姻破裂一事的认知解释,才是使她情绪抑郁而心理异常的真正原因。当事人在离婚后,可能将婚姻的破裂归咎于自己的错误,把离婚视为自己追求幸福的重大失败,把因离婚而失去丈夫的爱视为自己有缺点才遭对方遗弃。当事人自然会因自责而极感痛苦。如果当事人对离婚的既成事实持另一种信念;将婚姻失败解释为遇人不淑,把造成婚姻破裂的责任归咎于对方,她可能就不致因过度痛苦而形成抑郁症。因此,艾理斯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情绪困扰或心理异常者,主要原因不在于外在世界使然,而在于他自己应如何去面对外在世界。换言之,心理异常的形成是个人自己的责任。
基于以上解释,自然可以了解,理情治疗的基本构想就是要帮助患者对治疗一事自己负起责任;治疗人员的责任只是从旁指导与劝说,从而纠正患者对事件本身所产生的错误信念,借以达到心理治疗的目的。此即前面图解中的D。
基于以上讨论,可知理性情绪治疗法的实施,主要是经由对患者教导的方式,协助他跳出“当局者迷”的困境。在对患者给予教育性指导过后,即可按以下的治疗程序进行:①让患者自行反省检讨,目前生活中有哪些非理性的信念时时萦绕于心、挥之不去,造成他情绪上的痛苦;②鼓励患者自行分析验证,此等信念是否合情合理;③根据患者所陈述事实经过原委,明确指出其不合理之处,并说明此等不合理的信念正是造成他情绪困扰的原因;④建议患者尝试以合理的思考去取代原来非理性思考所形成的错误信念;⑤让患者学习以后遇有类似经验时,如何采取合于科学的思考方法去处理,以免重蹈非理性信念而导致情绪困扰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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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张春兴著:《现代心理学:现代人研究自身问题的科学》(第2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07~5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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