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青年:闲暇时间的历史演变

中国青年:闲暇时间的历史演变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闲暇时间的历史演变什么是闲暇时间?三分法把第三部分时间,即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称为闲暇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是闲暇时间内在的质的规定。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闲暇时间的长短,如同社会的发展一样,有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在世界范围提出“8小时工作制”的口号。这些都是为享有闲暇时间的权利而进行的斗争。

中国青年:闲暇时间的历史演变

1.闲暇时间的历史演变

什么是闲暇时间?通常人们往往把闲着没事干的时间叫作闲暇时间,也有人把劳动工作之余的时间叫作闲暇时间,还有人把玩乐的时间叫作闲暇时间。在一昼夜的24小时中,究竟哪一部分时间属于闲暇时间,由于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因此使用这一概念时常含糊不清。为了统一人们的认识,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对一天24小时中的闲暇时间作了个界定,即把一天的时间划分为三个部分的三分法:

(1)履行社会职责的必要时间支出,包括工作(上学)、上下班往返和家务劳动的时间;

(2)满足生理需要的必要时间支出,包括吃、睡和个人卫生的时间;

(3)除前两部分外剩余的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

三分法把第三部分时间,即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称为闲暇时间。显然,闲暇时间同业余时间两个概念是不等同的,业余时间指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而闲暇时间只是业余时间中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的那一部分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是闲暇时间内在的质的规定。这部分“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不像生产劳动那样是在必须实现的外在目的压力下决定的,“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14]

闲暇时间和劳动时间是相矛盾的,此长则彼短,此短则彼长。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闲暇时间的长短,如同社会的发展一样,有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在远古时代,劳动时间和闲暇时间是融合难分的。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工具非常简陋,劳动生产率极其低下,物质产品极其匮乏,氏族成员无时不面临着饥饿和死亡的威胁。为了生存,他们必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无闲暇时间可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铁器和牛耕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人们在劳动之余开始有了闲暇时间。据美国学者约翰·麦克哈勒在《世界的事实和趋势》一书中的研究,原始人一生中的闲暇时间仅为整个生命时间的16.6%,而劳动时间占整个生命时间的33.3%。然而,伴随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增多,出了私有制,社会开始分为两大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剥削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在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他们不劳而获,坐享其成,靠榨取大多数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为代价构筑自己的安逸生活。他们拥有充足的闲暇时间,而处于被剥削地位的劳动者整日劳作,休息时间也几乎被无偿地占用,因此也没有多少自己的闲暇时间。在这样的社会里,闲暇时间是剥削阶级独有的特权,剥削也包括对劳动人民闲暇时间的剥夺。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源》中所说:“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15]

进入工业社会以后,工人阶级对闲暇时间被剥夺日益不满,于是工时问题成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的一个焦点。工人阶级为缩短劳动时间,进行了长期的斗争。迫于工人斗争的压力,1802年英国国会通过了《学徒卫生及道德法》,从法律上规定每日工作不许超过12小时。尽管那时的劳动时间仍然很长,但是从此“把属于工人自己的时间和属于雇主的时间终于明显地区分开来……使工人成了自己的时间的主人,这就赋予工人一种道义力量,使他们也许有可能掌握政治权力。”[16](www.daowen.com)

一百多年来,世界各国的劳动者不断地争取劳动时间的缩短。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最早在1817年提出8小时工作制问题,并将其作为“理想社会”的一项内容。1833年,在他的支持下发动了一场争取8小时工作制的运动,还在曼彻斯特成立了“全国更生社”,确定其宗旨为“帮助工人阶级获得八小时的工作和全天的工资”。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在世界范围提出“8小时工作制”的口号。1883年,法国活动家拉法格写的《休闲的权利》,成为第一本劳动者拥有闲暇权利的著作。这些都是为享有闲暇时间的权利而进行的斗争。

到了20世纪中叶,世界经济一方面出现了技术进步使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又出现了失业现象并且日益扩大。人们开始意识到:首先,提高劳动生产率带来的巨大利益,工人理应分享;其次,缩短工时可以作为减少失业的一种途径。因此,世界各国先后都实行了8小时工作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工业化国家的工时又有了较大幅度的缩减,平均每周工时减至40小时左右。见下表:

到了本世纪后期,世界各国的工作时间还在进一步缩减,部分国家的工时已降至40小时以下。如:美国34.5小时(1990),德国39.7小时(1990),比利时33.9小时(1989)。

发达国家相比,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工时制还在40小时以上,有少数几个国家仍然实行周48小时工作制。这是由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见下表: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级,属于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周48小时工作制。随着现代科技在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许多部门普遍使用了机械化作业,职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普遍少于制度工作时间,造成了制度工作时间的巨大浪费和损失,影响了工人劳动积极性的正常发挥,一些行业出现了人浮于事、工作松散等不良现象。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为了改变工时中的空耗状况,我国于1994年3月进行第一次工时制度改革,将原来平均周48小时改为平均周44小时,即实行周5天半工作制。5天半工作制的实行,受到了广大职工欢迎,企业的生产不但没有减少,而且充分地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为了进一步改善职工的生活质量,使职工在做家务之余,有更多的时间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促进企业提高工时效率,增加劳动就业,我国又在1995年5月再次将工时缩短为周平均40小时,如今,我国的周工时数已接近世界平均水平,我国青年的闲暇时间因而也空前地增多了。

专家们预计,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未来世界各国的工时还将有进一步缩减的趋势。人们的闲暇时间与工作时间恰恰是一种此长彼短、此短彼长的关系,工时的缩短,给人们带来更多的闲暇时间,这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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