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受教育的普及程度
受教育的机会,也是测量生活质量的一项必要的指标。
我国青年接受教育的机会,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是极度匮乏的。在旧中国,教育非常落后,能够有机会上学的青少年为数很少,在广大农村更是凤毛麟角。在全国总人口中,80%以上是文盲。在校的大学生,平均每一万人口中只有2.2人。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教育事业,青年人有了受教育的广泛机会。文盲率大幅度下降,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已降至15.88%。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7.7%(1995年为98.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77.7%(1995年为86.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42.6%(1995年为46.4%)。每万人口的在校大学生数,也从1949年的2.2人上升到1993年的23人,增幅达到10倍多。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也迅速发展,全国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共607所,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单位共628个,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共271个。从1978年至1993年已培养了300多万名学士,25.7万名硕士,1.4万名博士。在校研究生人数,1994年已超过12万人。还建立了博士后制度,到1993年,博士后已达2000余人。还有通过广播、电视、函授等多媒体教育手段兴办的成人教育,更为广大青年提供了多种受教育的机会。到1994年,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有1183所,举办函授、夜大学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829所,各类成人中等学校30余万所,成人初等学校16万所。从1980年到1993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的本、专科生就有521.91万人,占整个高等教育培养学生数量的46%,成人中等学校共毕业453万人。另有90万人参加自学考试获得本、专科毕业证书,10.8万人获得中专毕业证书。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已经为年轻一代提供了受教育的广泛机会,青年的文化生活质量大有改善,令人鼓舞,值得欣慰。然而,当我们放眼未来,从我国跨世纪发展的战略目标来看,当今青年的文化教养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需要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还有相当一部分青年由于种种原因,仍未能在受教育中获得更多的深造的机会,文化生活质量尚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求得进一步的改善:
(1)扫除文盲
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在我国的总人口中还有1.8亿文盲、半文盲,文盲率仍有15.88%。在1.8亿的文盲、半文盲中,青年又占36.1%,也就是说还有6500万青年没有或几乎没有获得受教育的机会。不能不说,这已成为改善青年文化生活质量的一大障碍。文盲现象,既是愚昧、落后和贫困的一个标志,同时也是它的一大原因,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顽症”。尽管我国的扫盲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但把它置于世界范围来考察,则令人十分焦虑。全世界虽然还有文盲8.82亿人,文盲率为27.7%,但其中98%分布在非洲、亚洲和拉美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文盲率为33.5%,发达国家文盲率为1.8%,如美国为1%,日本为0.3%。这些国家现在关注的是要扫除“功能性文盲”(即不具备为其集团和社会有效行使职能,并使本人能够继续利用读、写、算为自己和社会的发展服务所必需的文化程度的人)和“职务文盲”(即不能用阅读技能应付日常工作,看不懂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指示和文件,不能将自己的特长与招工启事上的条件对号的人)。我国同发达国家的这种差距,必然增大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难度。为此,我国各级政府和共青团组织正在加大扫盲工作的力度,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把“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列为本世纪末教育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争取到2000年将文盲率降至10%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至5%以下。
如何有效地防止新文盲的滋生,这是多年来巩固扫盲成果必不可少的内容。许多地方的调查表明,近些年来。在“下海潮”和“打工潮”的夹击之下,中、小学生中的辍学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初中和小学的辍学率分别为5.38%和2.35%。这样,每年全国约有200余万青少年流入失学,并在他们中间滋生新的文盲。全国每年用很大的气力扫除几百万文盲,可同时又有几百万新的文盲在补充,扫盲的进度必将被大大延缓,扫盲的成果甚至有被化为乌有的危险,这是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包括青年人自身严重关注的。
(2)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我国人口的文化结构层次不高,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小学文化程度有4.2亿多人,占总人口的38.2%;初中文化程度有2.6亿多人,占总人口23.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1.07亿多人,占总人口9.6%。全国人口平均文化程度为5年,还不足小学毕业的水平。改变这种文化结构低层次的当务之急,是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发达国家人口的高文化层次,同他们早已普及了9年制义务教育或10年制义务教育是密切相关的。下表所列是世界若干国家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
美国——12年义务教育制
英国——11年义务教育制
法国、独联体国家——10年义务教育制(www.daowen.com)
日本、荷兰、瑞士——9年义务教育制
摩洛哥——7年义务教育制
菲律宾、泰国、希腊、埃及——6年义务教育制
我国在80年代确定9年义务教育制,并分地区逐步实施。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既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环节,又为青少年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1986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更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青少年在接受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的难点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到本世纪末,85%左右的人口地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这对提高我国人口文化结构层次,改善青年人的文化生活质量,都是很有意义的。
(3)发展高等教育
高等院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的主要基地,青年人可以从这里获得深造和成才的良好条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吸纳了越来越多的青年进入高等学府深造。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国际上有两个通用指标:一为大学生占适龄人口的比例。我国大学生占适龄人口的比例,1990年为2%,2000年目标为3~5%。而小康型国家为16%,富裕型国家为39%。二为平均每一万人口中的在校大学生数。我国每万人口的在校生数,有一个发展过程,具体见下表:
我国平均每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统计表
由上表可见,我国的高等教育在“文革”前的17年里发展速度是很快的,但“文革”10年受到很大的挫折,1978年以后则一直是逐年上升。纵向比较,1993年每万人口的在校大学生数比1949年增加10倍多,比改革开放前增加也有3倍,发展势头相当喜人。然而从世界范围看,我国的高等教育又相当落后。据80年代世界71国的统计,每万人口的在校大学生数平均为134.1人。其中:日本196.3人,原苏联197.5人,加拿大373.3人,英国148.9人,法国201.2人,罗马尼亚85.2人,埃及133.4人,韩国200.7人,印度66.4人。我国在校的农业专业大学生数更是少得惊人,平均每万名农业人口只有0.6人。这种状况,对我国的现代化事业,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障碍。
(4)推进业余教育
根据我国的国情,在相当一个时期里青年人能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只能是一小部分,大多数青年在接受初等或中等教育后就要走上劳动岗位,因此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还需要有其他的学习形式来满足。多年来的经验证明,开展形式多样的业余教育,既可弥补全日制学校数量的不足,又能满足各行各业在职青年渴求知识继续提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我国的电视教育、函授教育、业余学校、各种专业培训班、实用技术培训班,等等,广受青年的欢迎,需要在城乡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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