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体育发展策略研究:关注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

中国体育发展策略研究:关注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的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务工的劳动者,其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志,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与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结果[1]。事实上,我国农民工的健康状况并不容乐观,亟待加强。因此,在我国农民工整体健康状况不断下滑的背景下,保障其体育参与权利,提升其体育参与水平,进而增强其健康素质就成了改善农民工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国体育发展策略研究:关注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

所谓的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务工的劳动者,其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志,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与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结果[1]。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人口的转移主要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划分的节点是国务院为了防止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给城镇带来就业与食品供给上的压力,于195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进而对全国的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进行了严格区分,并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城乡分割的社会福利体系。在此之前,我国并没有对农村人口的转移设置强制性的制度障碍,居民的迁入与迁出只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这也致使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了大幅的提升,如在1952—1957年间,我国城镇人口的比重由10.6%上升到15.4%,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由83.5%降至81.2%[2]。1958—1978年间,受户籍制度以及“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移基本上处于停滞的状态。

图6-3 1984—2004年中国农村农业劳动力比重与非农劳动力比重的变化(%)

资料来源:朱贵云.中国农民工收入与生活状况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0:19.

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开始在农村尝试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这一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到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致使我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比重出现了短期内的回升,如在1978—1983年间,我国农业劳动力占乡村全部劳动力的比重由89.7%上升到了91.2%[3]。到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带来的农业经济增长效应一次性释放完毕,农业经济增速逐渐放缓,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开始凸显出来。为了鼓励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国务院于1984年颁布了《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入集镇落户[4]。因此,从1984年起,蔚为壮观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潮开始拉开了序幕。从图6-3中,也可以看出1984—2004年间,我国农村农业劳动力比重与非农劳动力比重的变化。最新的数据也显示:1984年我国农民工的人口总量为4283万人,到2012年时已增长为26261万人,翻了6倍多[5]。事实上,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在不改变目前户籍制度的前提下,我国农民工的人口规模仍将继续呈增长的态势,预计到21世纪中叶开始趋于稳定[6]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然而,受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体系的影响,这些农民工虽然已经离开了乡村到城镇就业与生活,但其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却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仍处于一种“半城市化”的边缘状态[7]。这种制度上的不公平造成了城镇人口与农民工人口的对立与紧张,制约着和谐社会的建设。据卢国显(2010)[8]于2005—2008年对北京、石家庄、广州三大城市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社会距离的调查研究显示:“从心理距离来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度非常低;在交往意愿上,城市居民倾向于与农民工保持距离,而农民工则倾向于缩小与城市居民的距离;在社交活动上,有49.8%的城市居民“从未”与农民工共同参与过娱乐活动,有73%的农民工“从未”去过城市居民家中做客”。

制度上的不公平也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没有“根”的人群,他们既不能扎根城市,也不愿回归农村[9]。这样一个人群在经济发展困难或出现危机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无业的漂泊群体,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尤其是在新一代农民工日益成为农民工主力的背景下[10],其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更加渴望身份认同与社会融入,对于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歧视性政策也更为敏感,更容易采用极端的方式对抗不公平的待遇。此外,由于不能获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无法融入城市,对城市没有认同感,导致其工作与居住的过度流动性,不利于劳动力的稳定供给,进而会影响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11]

基于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其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的重要意义。我国于2006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12]

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人数比例为35.7%,从事建筑业的人数比例为18.4%,从事服务业的人数比例为12.2%,从事批发零售业的人数比例为9.8%,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人数比例为6.6%,从事住宿餐饮业的人数比例为5.2%。可见,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仍主要以体力劳动为主,这也对其健康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尤其是在其目前仍无法公平地享受到城市医疗保障资源的背景下,保持身心健康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经常参与体育锻炼恰恰在促进人的身心健康上具有独特的作用。

事实上,我国农民工的健康状况并不容乐观,亟待加强。如刘莹(2011)[13]的研究得出:我国农民工人口的健康水平在1997—2006年间整体上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个人健康行为、工作强度和教育程度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主要因素。陈小蓉等(2010)[14]对珠江三角洲农民工健康状况的调查显示:在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上,珠江三角州农民工的自评总分低于深圳市的普通居民;在心理健康量表的测定上,珠江三角州农民工的心理健康水平也低于普通人群,是心理障碍的高发群体;在体质健康测定上,珠江三角洲农民工的体质状况也不容乐观,尤其是在心肺功能的相关指标测定上,要低于同龄的农村人口。因此,在我国农民工整体健康状况不断下滑的背景下,保障其体育参与权利,提升其体育参与水平,进而增强其健康素质就成了改善农民工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农民工来自全国各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差异使他们与城镇居民之间存在着价值观念、生活习俗上的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其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排斥。这种排斥既与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所造成的身份认同差异有关,也与农民工与城镇居民间缺乏交流与沟通的平台有关。因此,在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方面,除了要改革目前的户籍制度,为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政策外,还应积极搭建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相互交流的平台,而体育运动便是这样的一种平台。因为,体育运动是基于身体建立的,它规则的普适性和开展的简易性,使得它至少在形式上不涉及意识形态和阶层利益的问题。所以,它能够吸引不同阶层的民众参与进来,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有利于缓解他们之间隔阂,促使他们形成共同认可的价值观[15]。张艳(2012)通过对南京市农民工的问卷调查也发现:农民工的体育参与有助于提升其对城市生活的认同感,促进其文化融合与经济融合[16]

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极度贫乏,基本上没有什么业余精神文化生活,他们打发闲暇时间的主要方式是聊天、睡觉、打牌和闲逛[17]。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农民工提升其自身文化素质、融入现代城市生活,还有可能使其走向反面。因为,文化生活的匮乏,有可能促使农民工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消遣,以填充心灵的空虚,如酗酒、赌博、阅读或观看具有低俗、暴力内容的书刊或影视等,甚至会有个别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给社会安全带来隐患。

正是基于此,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1年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农民工文化工作切实纳入到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范围内,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进而推动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18]。体育运动从本质上讲是伴随着人类生产方式的改变而产生的一种休闲文化。其不仅倡导公平竞争、追求卓越的人文精神,还宣扬维护和平、团结友爱的伦理价值,是一种积极的文化休闲方式。从这种意义上讲,保护农民工的体育参与权利是丰富其文化生活、提升其人文素养的有效渠道。

为了了解我国农民工的体育参与情况,本研究以上海市农民工为例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获得了861名农民工的有效数据。在所调查农民工的性别分布上,男性农民工占56.6%,女性农民工占43.4%;在年龄分布上,16岁以下农民工占0.7%,16—25岁农民工占3.7%,26—35岁农民工占38.4%,36—45岁农民工占51.2%,46—55岁农民工占5.1%,56岁以上农民工占0.8%;在受教育程度分布上,小学及以下学历农民工占13%,初中学历农民工占57.5%,中专或高中学历农民工占25.1%,大专以上学历农民工占4.4%;在所从事行业分布上,制造业农民工占9.4%,建筑业农民工占4.8%,交通运输业农民工占12.2%,批发零售业农民工占17.2%,社会服务业农民工占22.8%,金融保险业农民工占0.6%,其他行业农民工占33.1%;在收入水平的分布上,见图6-4所示。

图6-4 上海市农民工的收入分布情况(%)

调查发现:仅有60.7%的上海市农民工认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有7.2%的农民工在2010—2012年间住过院,有5.7%的农民工患有慢性病,可见上海市农民工整体的健康现状并不容乐观。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发现:年龄、学历、收入与性别依次排在影响农民工身体健康状况自我评价的前四位,所从事行业的影响最小。具体到不同性别农民工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上,女性农民工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为60.9%,男性为60.1%,两性间的差异不显著。在不同年龄农民工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上,如图6-5所示:16岁以下农民工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最高,56岁以上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年龄增长而对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评价下降的趋势,基本上符合人体正常的生长与衰老规律。

图6-5 上海市不同年龄农民工认为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

在不同收入农民工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上,如图6-6所示:月平均收入在4800元以上的农民工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最高,在800元以下的农民工的该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收入增加而对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评价提高的趋势,其原因可能是收入越高越有能力享受到优质的医疗与保健资源,也就越有能力维护其身体健康。

图6-6 上海市不同收入农民工认为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

在不同受教育程度农民工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上,如图6-7所示:大专以上学历农民工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最高,小学及以下学历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学历提升而对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评价上升的趋势,其原因可能是学历越高越能获得较高的收入,也就越能提升自己的健康投资。通过相关性分析也得出,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图6-7 上海市不同学历农民工认为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

在不同行业农民工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上的认识上,如图6-8所示:金融保险业农民工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最高,建筑业农民工的比例最低。导致这种行业差异的原因可能与不同行业从业者的学历程度与收入水平不同有关,而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又是影响农民工身体健康状况自我评价的重要影响因素。数据分析也发现:金融保险业农民工同时满足收入水平高于3200元且为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最多,交通运输业次之,建筑业最少。所以,在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上,呈现出了行业间的差异。

图6-8 上海市不同行业农民工认为身体健康状态“较好”或“非常好”的比例(%)

如图6-9所示:做家务劳动、上网或看电视、辅导子女学习排在上海市农民工闲暇时间消耗的前三位,进行体育锻炼、社交活动、读书或看报纸排在农民工闲暇时间消耗的后三位。数据表明:上海市农民工的闲暇时间大部分用在了做家务劳动、辅导子女学习等生存型休闲方式上,而用于进行体育锻炼或读书看报纸等发展型休闲方式上的时间还较少,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农民工文化生活与休闲方式的单一与贫瘠。导致这种壮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一是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较长,致使其闲暇时间相对较少;二是农民工的收入较低,致使其缺乏足够的金钱进行发展型休闲活动;三是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较低,限制了其对发展型休闲活动的认知,四是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农村,受农村休闲方式的影响较深,制约着其接受发展型休闲活动的积极性。

图6-9 上海市农民工闲暇时间的消耗状况(%)

在对体育健身功能的认识上,有70.1%的上海市农民工认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仍有29.3%的农民工认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的促进作用一般或没有促进作用,说明上海市农民工的体育健身意识仍有待提高。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发现受教育程度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健身功能认识的影响最大,年龄因素次之,所从事行业的影响最小。具体到不同性别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的认识上,女性农民工认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的比例为68.2%,男性为71.7%,两性之间的差异并不显著。在不同受教育程度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的认识上,如图6-10所示:大专以上学历农民工认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比例最高,小学及以下学历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学历的增长而上升的趋势。

图6-10 上海市不同学历农民工认为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比例(%)

在不同收入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的认识上,如图6-11所示:月平均收入在4800元以上的农民工认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比例最高,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收入增加而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收入水平与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关系,而受教育程度又是影响农民工体育健身功能认识的最主要因素所造成的。

图6-11 上海市不同收入农民工认为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比例(%)

在不同年龄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的认识上,如图6-12所示:16岁以下农民工认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比例最高,56岁以上农民工的比例最低。出现这种年龄差异的原因主要与各年龄段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不同有关。数据调查也显示:在各年龄段拥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农民工的人数比例上,26—35岁年龄段最多,16—25岁年龄段次之,56岁以上年龄段最少。故,受各年龄段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影响,在对体育健身功能的认识上出现了年龄间的差异。

图6-12 上海市不同年龄农民工认为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比例(%)

在不同行业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的认识上,如图6-13所示:金融保险业农民工认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比例最高,其他行业农民工的比例最低,其原因也与不同行业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不同有关。

图6-13 上海市不同行业农民工认为体育锻炼对身体健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比例(%)

调查发现:有26.1%的上海市农民工在2012年参加过体育活动,但仅有3.6%的农民工能够达到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判断标准[19],可见上海市农民工整体的体育参与现状并不容乐观。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发现受教育程度对上海市农民工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影响最大,性别次之,所从事行业的影响最小。具体到不同性别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程度上,女性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率为24.1%,男性为27.7%,女性略低于男性。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女性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整体上低于男性,影响着其对体育健身功能的认识;二是女性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整体上低于男性,制约着其体育参与的能力;三是我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使得女性农民工的闲暇时间大部分用在了做家务劳动与照顾子女上,使其缺少体育参与的时间;四是传统的审美文化要求女性要“安于室内,静若处子”,制约女性农民工体育参与的积极性。

在不同年龄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程度上,如图6-14所示:16岁以下以及16—25岁两个年龄段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率最高,56岁以上农民工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年龄增长体育参与率下降的趋势,与我国普通人群体育参与的“马鞍形”分布趋势有所差异。普通人群的“马鞍型”体育参与趋势的形成原因主要是因为中间年龄段人群由于工作或家庭负担较重而没有时间参与体育活动,两端年龄段人群的体育参与率则相对较高,尤其是老年人由于退休或身体上的原因不再工作或务农,得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进行体育锻炼。然而农民工则不存在“退休”之说,因为他们到城市的目的就是务工。一旦失去了工作能力,其一般选择回到农村,而不是滞留在城市。因此,即使是大龄农民工其依然要继续工作以维持其在城市里的生活,致使其不能像普通老年人一样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事实上,正如调查结果所显示的:真正制约农民工体育参与意识的是其受教育程度,而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又呈现出随年龄增长而降低的趋势。受此影响,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率也呈现出随年龄增大而降低的趋势。

图6-14 上海市不同年龄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率(%)

在不同受教育程度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程度上,如图6-15所示:大专以上学历农民工参与体育锻炼的比例最高,小学及以下学历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学历增长体育参与率上升的趋势,与不同受教育程度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认识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图6-15 上海市不同学历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率(%)

在不同收入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程度上,如图6-16所示:月平均收入在4800元以上收入的农民工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比例最高,收入在800—1600元之间的农民工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收入增加而上升趋势,与不同收入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认识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图6-16 上海市不同收入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率(%)

在不同行业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程度上,如图6-17所示:金融保险业农民工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比例最高,其他行业农民工的比例最低,与不同行业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认识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图6-17 上海市不同行业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率(%)

长跑或散步、球类活动、游泳排在上海市农民工所参与体育项目的前三位,多为一些技术要求相对简单、器材花费较少、体能消耗较大的运动项目。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其在学生时代系统接受过学校体育的人数比例也较低,缺少一定的运动技能;二是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其缺少足够的金钱进行专业技能的学习或购买运动器材;三是农民工居住的社区条件较为简陋,缺少相应的社区体育指导员对其进行指导。

个人锻炼、与家人一起锻炼、与朋友一起锻炼排在上海市农民工参与体育锻炼形式的前三位,说明农民工的体育参加具有较强的自发性、血缘性和地缘性的特征。调查还显示:农民工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的比例均较低,说明单位或社区在组织农民工体育参与方面的责任仍有待明晰。此外,公共的体育场所、公园或广场、住宅小区前的空地排在农民工体育参与场所的前三位,表明农民工倾向于去免费场所进行体育锻炼。另有39.5%的农民工表示其所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体育场地与设施“比较匮乏”或“很匮乏”。

有87.9%的上海市农民工表示通过参加社区或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会增进其对城市生活的认同感,有67.6%的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与所工作城市的本地居民一起参与体育活动,说明农民工群体有较强的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发现性别因素对上海市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与所工作城市的本地居民一起参与体育活动的影响最大,所从事的行业次之,年龄因素的影响最小。具体到不同性别农民工的城市体育融入意愿上,女性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与所工作城市的本地居民一起参与体育活动的比例为70.6%,男性为65.3%,说明女性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更为强烈。

图6-18 上海市不同年龄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参与城市居民体育活动的比例(%)

在不同年龄农民工的城市体育融入意愿上,如图6-18所示:16岁以下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与所工作城市的本地居民一起参与体育活动的比例最高,56岁以上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年龄增长而意愿减弱的趋势,说明新生代农民工更愿意融入城市生活。

在不同受教育程度农民工的城市体育融入意愿上,如图6-19所示:大专以上学历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与所工作城市的本地居民一起参与体育活动的比例最高,小学及以下学历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学历增长而意愿上升的趋势,说明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工越愿意融入城市生活。

图6-19 上海市不同学历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参与城市居民体育活动的比例(%)

在不同收入农民工的体育参与程度上,如图6-20所示:月平均收入在4800元以上的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与所工作城市的本地居民一起参与体育活动的比例最高,收入在800—1600元之间的农民工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收入增加而意愿上升的趋势,说明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民工越愿意融入城市生活。

图6-20 上海市不同收入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参与城市居民体育活动的比例(%)

在不同行业农民工的城市体育融入意愿上,如图6-21所示:金融保险业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与所工作城市的本地居民一起参与体育活动的比例最高,社会服务业农民工的比例最低,其主要受不同行业农民工平均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影响。

图6-21 上海市不同行业农民工表示很愿意或愿意参与城市居民体育活动的比例(%)(www.daowen.com)

虽然,农民工有较强的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但却受制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很难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体育服务。调查显示:有25.9%的农民工表示其在城市公共体育资源的享受上受到了歧视性待遇,有8.9%的农民工表示其曾在公共体育场地的使用上与所工作城市的本地居民发生过冲突。

调查显示:仅有15%的上海市农民工表示参与体育消费“很能够”或“较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可见农民工对体育消费标识性的认识并不高。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发现性别因素对农民工体育消费标识性认识的影响最大,受教育程度次之,所从事行业的影响最小。具体到不同性别农民工对体育消费标识性的认识上,女性农民工表示参与体育消费“很能够”或“较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比例为14.2%,男性为15.6%,女性略低于男性。在不同年龄农民工对体育消费标识性的认识上,如图6-22所示:16岁以下农民工表示参与体育消费“很能够”或“较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比例最高,36—45岁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年龄增长而认识下降的趋势,说明新生代农民工对体育消费标识性的认识更明晰。

图6-22 上海市不同年龄农民工认为体育消费很能或较能体现社会地位的比例(%)

在不同受教育程度农民工对体育消费标识性的认识上,如图6-23所示:大专以上学历农民工表示参与体育消费“很能够”或“较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比例最高,小学及以下学历农民工的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学历的增长而认识提升的趋势,说明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民工对体育消费标识性的认识也更明晰。

图6-23 上海市不同学历农民工认为体育消费很能或较能体现社会地位的比例(%)

在不同收入农民工对体育消费标识性的认识上,如图6-24所示:月平均收入在3201—4000元之间的农民工表示参与体育消费“很能够”或“较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比例最高,收入8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最低,整体上呈现出随收入增加而认识提升的趋势。

图6-24 上海市不同收入农民工认为体育消费很能或较能体现社会地位的比例(%)

在不同行业农民工对体育消费标识性的认识上,如图6-25所示:金融保险业农民工表示参与体育消费“很能够”或“较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比例最高,制造业农民工的比例最低,其原因与不同行业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不同有关。

图6-25 上海市不同行业农民工认为体育消费很能或较能体现社会地位的比例(%)

此外,调查还发现:购买运动服装、体育彩票、运动器材排在上海市农民工体育消费的前三位,说明农民工的体育消费结构以实物型体育消费为主,其主要是由农民工的收入较低所致。另有67.3%的农民工表示如果收入能够提高,会增加其体育消费投入。值得注意的是,购买体育彩票排在了上海市农民工体育消费的第二位,这可能与其想获得偶然性机会由穷变富,进而改变自身阶层地位的投机心理有关,带有较强的功利性。

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农民工群体中,文盲的人数比例为1.5%,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数比例为14.3%,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比例为60.5%,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数比例为13.3%,拥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比例为10.4%,可见我国农民工整体的受教育程度偏低[20]。受此影响,其所从事的工作也主要以大强度、长时间的体力劳动为主。而且,我国在农民工劳动权利维护方面的制度建设一直较缓慢,再加上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的缺乏,使得很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农民工的劳动时间,进而压缩着农民工的闲暇时间。据第二次中国社会状况的综合调查:2008年,我国农民工的周平均工作时间为56.2小时,比城镇职工高出8.8个小时[21]。大强度、长时间的劳动常常使得农民工身心俱疲,无暇于体育锻炼。这一点在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参与制约因素的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如图6-26所示:“缺乏余暇时间”与“工作强度大”排在制约农民工体育参与因素的前两位。

图6-26 制约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参与的因素(%)

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农民工群体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人数比例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比例占25.6%,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比例高达69.2%。职业技能的贫乏与受教育程度的偏低使得农民工的经济收入普遍不高。第二次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的结果也显示:2008年,我国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1270元,而城镇职工的月平均收入为1665元,相差近400元[22]。收入水平的偏低制约着农民工体育参与的积极性,这一点在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参与制约因素的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如图6-26所示:“经济条件不允许”排在了制约农民工体育参与因素的第三位。

在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健身功能认识的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对体育健身功能认识并不高。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除了与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有关外,还受政府对农民工体育参与工作宣传不到位的影响。在鲁长芬等(2005)对湖北、广东、浙江等11个省市农民工的调查中,发现:有42.7%的农民工对有关工作单位和居住小区的全民健身宣传工作表示“不太满意”,有15%的农民工对宣传工作表示“很不满意”,仅有2.6%的农民工对宣传工作表示“十分满意”。受此影响,对《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表示“完全不知”的农民工人数比例高达46.3%,对体育健身和卫生保健常识表示“很了解”的农民工人数比例仅占3.5%”[23]。农民工对体育多元功能认识的匮乏致使其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不足,影响着其体育参与的主动性。这一点在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参与制约因素的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如图6-26所示:“缺乏兴趣”排在了制约农民工体育参与因素的第四位。

农民工虽然长期生活在城市里面,但却由于受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不能够取得城市户籍。再加上,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制度,即把公民的一系列权利与义务依附在户籍上。所以,对于农民工而言,他们虽然为城市的建设付出了辛苦的劳动,却不能公平地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他们虽然人在城市,但其各项权利的归属却被滞留于农村,这样一种流动性的状态使得他们的体育参与权利问题往往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也为其体育参与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尤其是在技术操作层面上,使得其无法获得城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支撑,而被迫游离于体制之外[24]。事实上,由于全民的政府逐渐异化为城市居民的代言人,制度的供给权也基本上归城市居民所独占,农民工很难参与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政策的制定上来,也使得其失去了表达体育利益的话语权[25]。制度上的排斥也进一步地弱化了农民工体育参与的动力。这一点在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参与制约因素的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如图6-26所示:“怕受歧视”排在了制约农民工体育参与因素的第五位。

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农民工群体中,居住在单位宿舍的人数比例为32.3%,居住在工地或工棚的人数比例为10.4%,居住在生产经营场的人数比例为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人数比例为19.7%,独立租赁住房的人数比例为13.5%,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的人数比例为13.8%,在务工地自购房的人数比例为0.6%,可见外出农民工仍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然而,受利润的驱使,用工单位在组织农民工体育参与上常常持规避或投机的态度。再加上,地方政府与用工单位在利益追求上的正相关关系,使得地方政府在农民工维权问题上常常存在缺位现象,这也间接地纵容了用工单位对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的漠视。在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参与形式的调查中也发现:农民工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的比例仅为15.2%。缺少了单位或社区的支持,农民工的体育参与便失去了组织依靠,使其体育参与往往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不利于其体育参与习惯的形成。这一点在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参与制约因素的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如图6-26所示:“没有人组织与指导”排在了制约农民工体育参与因素的第六位。

由于市区内的住房较为紧张且租金较高,对于大部分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民工是难以承受的。因此,很多农民工只能选择在条件较为简陋、区位较边缘的城乡结合部居住,进而在城市边缘形成一个较为封闭的“都市村落”,而这些区域又往往是体育社区指导员活动场所与器材配置较差的地方。在对上海市农民工的调查中也发现:有39.5%的农民工认为其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体育场地与设施“比较匮乏”或“很匮乏”。体育场地与器材资源的匮乏进一步制约了农民工体育参与的积极性。这一点在对上海市农民工体育参与制约因素的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如图6-26所示:“体育场地与设施不足”排在了制约农民工体育参与因素的第七位。

目前,我国的农民工大部分仍集中在一些低端的劳动力市场,导致其经济收入较低且劳动时间较长,制约着其体育参与主动性的提升。在这种背景下,建议政府应简化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审批程序,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尽快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让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进而提升农民工的工资收入[26]。此外,还应严格遵守《劳动法》中对我国劳动者劳动时间的规定,加强对用工企业用工时间的监督,进而保障农民工的体育参与时间。最后,还应加大政府投入,在农民工居住较为聚集的区域建设符合其健身需求的体育场地与设施。同时,还应利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措施,积极地创设良好的投融资平台,鼓励市场组织在农民工体育场地与设施的建设上发挥作用。

首先,政府应利用新闻媒介加大舆论宣传,使整个社会能够正视到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与国家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进而转变城市居民对于农民工群体的偏见和歧视,并积极地创造各种平台加强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群体的相互认同。其次,要加大对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的宣传力度,使农民工意识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对其身心发展的积极作用,并对与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相关的法律与法规进行积极地宣传,进而提升农民工维护其体育参与权利的意识,鼓励并扶持农民工体育维权组织的发展。最后,还应建立以劳动部门为主体、其他主行业部门密切配合的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监督机制,加大对损害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行为的惩罚力度。

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附着于其上的城乡福利差异是导致我国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无法落实到实处的根本性原因。因此,要保障农民工的体育参与权利,首先要改革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具体就是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27]。此外,还应逐渐取消与户籍制度相挂钩的社会福利,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化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在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还应将农民工纳入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范围之内。首先,应理清农民工体育参与管理的归口,避免出现责任主体缺位的现象,进一步明确农民工用人企业和所处社区的管理责任,使农民工群体的体育开展有可以依靠的实体[28]。此外,还应建立公平、开放的社区体育管理机制,引导农民工加入社区内体育活动辅导站,并安排社会体育辅导员为其体育健身提供指导,进而提升农民工体育锻炼的科学性。最后,政府还应鼓励、帮助农民工人口建立自己的体育社团组织,进而提升其体育参与的组织性与积极性。

总之,随着我国农民工人口的逐渐增多,其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遭受到的歧视性待遇日益引起了政府与民众的关注。在这种背景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利,促进其公平地融入城市生活就成了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而体育参与权利作为我国公民发展权的一种,也应引起政府的重视。然而,受体育参与意识薄弱、组织管理制度缺位、收入水平较低、体育场地设施匮乏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的实现状况并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体育参与权利,首先应创新就业政策,提升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改善农民工的体育参与条件。其次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农民工体育参与权利的宣传,提升农民工的体育参与意识。最后是要改革目前的户籍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到城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来。

注释

[1] 郑功成,黄黎若莲等.中国农民工问题与社会保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8.

[2] 朱贵云.中国农民工收入与生活状况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0:16.

[3] 朱贵云.中国农民工收入与生活状况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0:19.

[4] 郭青.农民工权利问题研究——基于伦理视角的农民工权利分析[D].长沙:中南大学,2011:1.

[5] 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N].中国信息报,2013-05-28.

[6]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2:5.

[7]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中国发展报告2011/12: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114.

[8] 卢国显.农民工:社会距离与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372-273.

[9]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273.

[10] 新一代农民工大都成长于20世纪80、90年代。据统计,2009年新一代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达到8487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比例约58.4%。

[11]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中国发展报告2011/12: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117.

[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Z].2006-01-21.

[13] 刘莹.中国农民工健康状况动态趋势分析——基于1997—2006年CHNS调查数据[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9(6):33-37.

[14] 陈小蓉,谢红光,张勤等.珠江三角洲农民工身体健康与体育行为调查研究[J].体育科学,2010,30(3):11-21.

[15] 马德浩,季浏.从单一走向多元:重新定位体育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3,47(12):5-11.

[16] 张艳.农民工的体育参与与社会融合——南京市农民工体育参与情况调研[J].体育与科学,2012,33(4):81-85.

[17] 刘丽娟,李晓东.论政府在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中的职责[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3(3):29-31.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Z].2011-10-13.

[19] 为了便于比较,该问卷在经常参与体育锻炼人口判断标准的题目设定上与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问卷中关于该标准的题目设定相一致。即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每周参与3次及以上体育锻炼,每次锻炼在30分钟及以上,锻炼时身体中等出汗或出大汗。

[20] 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N].中国信息报,2013-05-28.

[21] 李培林,李炜.近年来农民工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态度[J].中国社会科学,2010(1):119-131.

[22] 李培林,李炜.近年来农民工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态度[J].中国社会科学,2010(1):119-131.

[23] 鲁长芬,王健,罗小兵等.城市农民工参与全民健身的现状调查与分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20(5):10-12.

[24] 张世威,宋成刚.社会排斥与农民工体育话语权的缺失[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8,23(2):175-178.

[25] 张世威.论我国城市农民工体育贫困的产生与应对[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9,43(4):23-27.

[26] 张世威.论我国城市农民工体育贫困的产生与应对[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9,43(4):23-27.

[27]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13-11-12.

[28] 刘宏业.农民工体育“荒漠化”的社会致因与脱困出路[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34(9):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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