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人口结构转变对中国体育发展策略产生重要影响

人口结构转变对中国体育发展策略产生重要影响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阶层差距首先表现为不同阶层人群收入间的差距。1978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不同阶层间的收入差距相对较小。所以说,中国教育机会总量的增加,并未明显地缩小我国的教育分层。此外,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不同阶层之间的医疗资源差距也在不断拉大。除此之外,我国阶层之间的差距还表现在住房条件、文化资源占有与政治参与机会获得等方面,并也呈现出逐步拉大的趋势。

人口结构转变对中国体育发展策略产生重要影响

阶层差距首先表现为不同阶层人群收入间的差距。1978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不同阶层间的收入差距相对较小。据统计,改革开放前的29年间,我国城市与农村基尼系数[1]分别为0.16和0.22[2]。改革开放后,秉着“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共同富裕”的初衷,中央政府开始改革原有的分配制度,并逐步形成了目前所实行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力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按劳分配方面,由于不同阶层人群的身体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和工作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他们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与质量也不相同,在收入上必然会有一定的差距。在按生产要素分配方面,由于不同阶层人群所拥有的资金、设备与技术不同,他们在生产经营和分配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也不相同,必然会形成收入上的差别[3]

此外,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对有限的经济要素进行非均衡性的配置策略,使得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行业之间的经济要素占有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也进一步拉大了不同阶层人群间的收入差距[4]。再加上,我国税收制度始终未能有效地建立起收入监控体系,使得高收入者的“逃税”和“避税”行为较为普遍,这也致使低收入者群体的实际赋税负担高于高收入者[5]。尤其是在1993年推行分税制后,股份改制热、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也乘势而上,使得我国的基尼系数连年扩大,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其数值始终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到2012年时已经高达0.474[6]。据统计,2000—2008年间,农村20%的高、低收入群体的人均纯收入差距倍数从6.5倍扩大到7.5倍,极差[7]平均每年增加13.7%,极比[8]平均每年增加1.8%;1995—2008年间,城镇10%的最高与最低收入人群的可支配收入差距从4倍扩大到9.2倍,极差平均每年增长42.3%,极比平均每年增加9.6%[9]。另一项统计也显示:我国月均最高收入阶层(1980年前为国家社会管理者阶层,之后为私营企业主阶层)与最低收入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极比也从1971—1980年间的3.8上升为2005年的19.9,差距越来越大[10]

阶层差距的另一个表现是阶层教育资源获得机会上的差异。科尔曼(Coleman,1998)[11]认为家庭的社会资本(如父母职业)、经济资本(如父母的收入)和文化资本(如父母的学历)是影响子女教育资源机会获得的三个重要因素。这三种资本也正好与我国目前主流的阶层划分标准的依据(即组织资源、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相近,实证方面的研究也证实了我国不同阶层教育资源获得上的差距。如王伟宜(2013)[12]对我国上海、四川、江西、福建和陕西五省市7所重点大学的7864名大学生学籍卡的信息分析得出: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获得存在明显的阶层差异,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等阶层的子女进入重点大学学习的概率超出社会平均水平数倍,而商业服务业人员、产业工人和农民等阶层子女进入重点大学学习的概率则一直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民阶层子女的这一概率更是一直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一半。

大海(2007)[13]通过对1949—1999年间中国教育分层历时性变化的分析,也指出: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对较高社会阶层、尤其是专业技术阶层教育需求的政策性干预与抑制,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我国的教育分层;改革开放后,这种政策干预逐步减弱,使得较高社会阶层逐渐在高中入学的机会获得上取得优势,专业技术阶层在大学入学的机会获得上也具有了一定优势,而中下阶层在较高教育阶段依然处于弱势群体的状态。所以说,中国教育机会总量的增加,并未明显地缩小我国的教育分层。事实上,这种教育资源获得机会上的差异又反过来进一步拉大了阶层间的收入差距。

此外,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不同阶层之间的医疗资源差距也在不断拉大。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的这一阶段,我国的医疗卫生属于低水平广覆盖型,带有很强的福利色彩,阶层之间的资源差距并不明显[14]。然而,在1980—1985年间,伴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逐渐走向瓦解,国家力量也开始逐步退出农村的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在随后的1986—1992年间,我国的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到城市,并在城市中模仿国企改革对公立医院进行“放权让利”,以提升医院的效率和效益,而政府则相应地减少了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支持[15]

1992年的邓小平南巡讲话进一步加速了中国整体改革开放的进程,医疗体制改革也向着产业化与市场化的方向推进,政府对于医疗机构的财政支持则进一步减少,使得整体的医疗价格开始上涨,经济资源与组织资源逐渐成为个体获得医疗资源的决定性因素,不同阶层之间的医疗资源差距也开始逐步拉大。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全部卫生费用的比重由1978年的32.2%下降到2006年的18.1%,而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费用的比重则相应地从1978年的20.4%上升到2006年的49.3%[16]。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其成员国进行的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的排序中,中国位列191个成员国的倒数第四位[17]。除此之外,我国阶层之间的差距还表现在住房条件、文化资源占有与政治参与机会获得等方面,并也呈现出逐步拉大的趋势。

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强调平均主义,在意识形态上强调“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阶层平等理念,我国民众的阶层存在意识[18]并未表现出来,处于一种相对朦胧的潜伏状态[19]。然而,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由于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强调市场主义与效率优先,在意识形态上强调“先富带动后富”,致使我国民众的阶层存在意识开始萌芽,并随着阶层差距的不断拉大而逐渐稳固下来。李春玲(2005)[20]的研究发现:与1995—1996年相比,我国民众在1999—2000年间的社会区分意识明显加强,阶层间的分类界限和经济特征在被调查者的头脑中也越来越清晰,绝大多数受访人都认为人群间的社会经济区分是存在的。

与阶层存在意识增强相伴随的是阶层认同意识[21]的不断强化。马广海(2010)[22]的研究指出:我国目前的阶层认同表现为“两极清晰、中间模糊”的特点,即社会上层和底层人群能够对自己的阶层地位进行较明晰的定位,而中间层人群在阶层定位方面却表现出相对模糊的特征。李春玲(2005)[23]的研究也发现:农业劳动者阶层是我国十大阶层中主观身份认同与客观阶层归类一致性最高的阶层,其次是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两阶层的认同比例都在80%以上;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主观身份认同与客观阶层归类一致性也较高(64.3%);相比之下,经理人员阶层和办事人员阶层的身份认同率则相对较低,仅为1/3左右。然而,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上看,只有当人们在社会不平等结构的认知上倾向于阶梯式而非两极对立的阶级模式时,才表明该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处于中间阶层。事实上,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一个庞大的、阶层认同度较高的中间阶层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稳定器”与“缓解阀”。而我国目前的阶层认同度则表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非但没有培育出一个稳定的、具有较高认同感的中间阶层,反而在两极分化上走得更远了,这其实对整个社会的安全与和谐构成了较大的威胁。

一旦阶层成员之间具有了相互间的阶层认同,就为阶层集体意识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所谓的阶层集体意识是指在某一社会阶层内大多数成员所共同持有的某些价值观念与社会认知[24]。伴随着阶层差距的不断拉大以及阶层认同的“两极化”倾向,我国目前的阶层集体意识在总体上呈现出来的是日益明显的冲突性或对立性,而且这种冲突与对立的意识在社会顶层与底层两个人群中表现的更为激烈。目前,我国的阶层冲突主要有四大类:第一类是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之间就财富分配不均而引起的冲突;第二类是“党政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就政治权力使用不当而引起的冲突;第三类是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就社会资源配置不公而引起的冲突;第四类是企业管理者与普通职工之间就劳资关系处理不顺而引起的冲突。据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群体性冲突事件逐渐增多,从1993年的8700起逐渐上升到2006年的86000起,其中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弱势群体的维权性事件数占了全部冲突事件总数的75%以上[25]

从我国群体性冲突事件发起者的阶层归属来看,底层人群占据了主体。其原因可能是:上层或中上层的人群由于是改革的既得利益者,所以其更倾向于肯定目前的社会现状;中中层以及部分中下层人群的阶层认同意识较弱且其生活基本上处于相对舒适的状态,所以其对目前的社会现状持一种相对中立或观望的态度;社会底层人群由于在各方面的获益都很少,所以其更倾向于对当前的社会现状持否定态度。李培林等(2005)[26]的研究也证实:在“对当地社会形势的评价”中,认为“比较好”的人数百分比从社会下层人群到高层人群呈现出明显的“由低到高”的趋势。因此,在破解我国群体性冲突事件日益增多的困境上,应以着重关心、提升社会底层人群的利益需求,保护其各项基本权利为重点。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底层人群的规模比例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迹象,尤其是无业、失业、半失业人群规模的扩增速度更为明显,如2001年时,我国失业、无业、半失业人群的规模比例为4.8%,而到2006年时,该比例上升为5.9%[27]。导致底层人群规模扩大的原因除了与产业结构升级造成的次级劳动力市场中的失业群体增加(如国企改革造成的下岗工人增多等)有关外,还与城市化进程中征地拆迁造成的失业人群扩大以及高校扩招导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无业失业率高有关[28]。另外,不少城乡居民因为残障或长期卧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也是造成社会底层人群扩大的一个原因。

对于底层人群而言,由于其缺少足够的金钱去购买医疗保险,而政府的公共医疗保障资助又相对较少,所以,保持身体的健康,尽可能地减少患病的几率,进而节省医疗开支就显得的尤为重要了。而经常性地参加体育锻炼恰恰可以有效地保持身体的健康,减少机体患慢性病的概率。因此,保护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不仅有助于提升个体的生活质量,还有利于减少整个社会的医疗负担,尤其是在底层人群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促进其体育参与就显得更为必要了。而且,从人力资本的角度上讲,保护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也有利于其为再就业储蓄健康资本,进而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

经常参与体育运动还有利于调整人的心情,释放人的攻击性欲望。正如康拉德·洛伦兹(KonradLorenz,1987)[29]所讲的:体育运动是当代文明社会中能够较有效地缓冲人的攻击性欲望的方式,也是对人类整体死亡本能的最好控制与克服。除此之外,体育运动还可以转移民众视线,使愤怒得到消解。正如艾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1986)[30]所讲的:体育是解决人类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民众苦恼的重要途径,是维持社会缺陷的麻醉剂。正是基于此,西方国家普遍将体育运动视为缓冲社会冲突的安全阀之一,尤其重视体育运动在底层人群中的开展。所以,对于我国而言,保护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对于缓解日益严重的阶层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体育权在本质上属于人类发展权的一种。不管是《体育运动国际宪章》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都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公平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这些法律的颁布为保障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但由于其往往停留在原则性和方向性的指导上,对于具体人群体育参与权利的保护并未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所以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在这种背景下,就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旨在保护底层人群体育参与权利的相关法规,使每一项体育法律制度的出台与实施均有横向的不同类别、纵向的不同层次的法规性文件与之相呼应,进而提升其有效性与可操作性。

正如前面所论述的,我国的底层人群很大一部分由失业、无业、半失业人群组成,到2006年时该人群已经扩增到7717万人,而且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31]。然而,面对如此庞大的人群,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保护其体育参与权利的相关法规。即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也没有针对该部分人群体育参与权利的相关描述,法律上的缺失使得本就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更加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基于此,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制定专门针对失业、无业、半失业人群体育参与权利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以及促进该部分人群体育参与的资助计划。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民众在政治思想表达上,存在着“保守”和“沉默”的习惯,缺乏主动寻求自身权利的精神。尤其是底层人群更是普遍缺乏维权意识,在其体育参与权利的争取上也较消极。这一方面可能跟大多数底层群体的文化水平偏低、信息来源不畅、对体育法律知识的了解较少有关,另一方面也可能与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意识淡薄、对体育功能与价值的认识相对简单有关[32]。事实上,即使底层人群有主动维护其体育参与的权利,但也缺乏有效的表达渠道。以我国底层人群最常用的权利表达渠道——信访制度为例,各级政府为了降低上访率,往往会对上访持压制态度,常采用规劝、拦截等息访方式,阻碍底层群体相关利益的有效表达[33]

为了维护和实现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首先,政府部门可以借助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让底层人群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体育参与权利,引导其在宪法和法律的许可范围内,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途径表达自身的体育需求。其次,政府部门要不断增加体育政策制定的透明度,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广泛汲取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诉求,进而使相关政策能更有效地促进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此外,政府部门还应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权力观,从官本位管理作风向民本位管理理念转变,不断完善信访制度以充分听取底层人群的体育需求。最后,政府部门应积极建立底层人群的体育利益补偿机制,即在分配体育公共产品时应适当地向底层人群倾斜,并逐步健全补偿的规则、程序与形式,进而最大限度地提升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水平。

现代社会组织主要由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团组织共同构成。公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也主要由这三部分承担。然而,政府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往往考虑的是占社会主体部分的中间阶层的需求,对于底层人群体育需求的考虑相对不足。而又由于底层人群在经济资源上的劣势,使得其很难从以营利为目地的市场组织那里获得私人性质的体育产品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培育以公益性为目地的体育社团组织来维护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因为,其不仅可以弥补政府在提供差异性公共体育服务上的不足,还可以通过社会捐赠、企业赞助、财政拨款等多种渠道融得资金,进而为底层人群提供价格较低、甚至免费的体育服务。此外,体育社团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不仅可以利用组织优势为底层人群争取体育利益,还可以提升底层人群自身维护其体育参与权利的意识。

然而,受社团组织注册登记挂靠制度和非竞争性原则的影响,我国社团组织整体的发展处于“大而不强”的状态,尤其是体育社团组织的发展更是受传统的计划性体育发展模式的制约,处于“有名无实”的境地。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一些旨在维护底层人群体育参与权利的体育社团组织要么受挂靠制度的影响被同构到政府的相关部门中,进而失去了其代表底层人群发出声音的独立性;要么受非竞争性原则的影响无法自由地获得合法地位,进而限制了其数量的发展与服务质量的提升。这种“第三方力量”的缺位与弱势也是导致底层人群体育参与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议尽快改革社团组织注册登记制度,逐步取消“挂靠制度”和“非竞争性原则”,为体育社团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宽松的制度环境。

总之,实行30多年的改革开放政策一方面极大地解放了我国的劳动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打破了原有的“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使得我国不同阶层人群间的差距日益拉大。阶层差距的拉大使得阶层认同意识不断增强,而阶层认同意识的增强又使得阶层冲突不断加剧,尤其是在社会经济、教育与医疗资源的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底层人群的不满情绪正在升温。在这种背景下,保护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不仅有利于促进其身体健康,提升社会的人力资本储备,还有利于缓解阶层冲突,增进社会和谐。具体的保护策略有:进一步完善旨在保护底层人群体育参与权利的相关法规,使每一项法规的出台与实施均有配套的文件与之相呼应,进而提升其有效性与可操作性;积极构建畅通、有序的底层人群表达其体育参与权利的渠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广泛汲取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诉求;尽快改革我国的社团组织注册登记制度,为保护底层人群的体育参与权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撑。

注释

[1]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国际范围内较为常用的用来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一个指标。其数值在0和1之间,其中越接近0就表明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反之则说明收入分配趋于不平等。按照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处于0.2—0.3之间表示比较平均;处于0.3—0.4之间表示相对合理;处于0.4—0.5之间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则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2] 赵人伟,李实,李思勤.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再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130-133.

[3] 陈玉光.我国不同阶层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原因探析[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37-41.

[4] 王培暄.收入差距扩大格局下的社会阶层分化问题探讨[J].决策参考,2005(24):76-80.

[5] 闫永琴,靳共元,原玉廷.中国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在逐渐拉大[J].社会观察,2005(6):8-9.

[6] 陈月石.我国基尼系数十年超越国际0.4警戒线[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3-01-19/064926072495.shtml,2013-01-19.

[7] 极差是指最高收入值与最低收入值之差。(www.daowen.com)

[8] 极比是指最高收入值与最低收入值之比。

[9]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78.

[10]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179.

[11] J.S.Coleman.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Human Capital[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88,94(3):95-120.

[12] 王伟宜.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获得的阶层差异状况分析:1982—2010[J].教育研究,2013(7):61-67.

[13] 郝大海.中国城市教育分层研究(1949—2003)[J].中国社会科学,2007(6):94-107.

[14] 赖伟.医疗改革三十年[J].中国医院管理,2008,28(11):1-4.

[15] 任重.教育、医疗公共品供给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09:45.

[16] 任重.教育、医疗公共品供给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09:47.

[17] 赖伟.医疗改革三十年[J].中国医院管理,2008,28(11):1-4.

[18] 阶层存在意识是指处在一定阶层地位的个人对于自身所处阶层存在状况的认知和评价。如果一个人强烈地认为这个社会是存在着阶层的,那表明这个人具有明确的阶层存在意识。反之,则说明其阶层存在意识不明确或较微弱。

[19] 马广海.存在、认同与冲突:转型期我国社会的阶层意识概览[J].山东社会科学,2011(5):64-72.

[20] 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519.

[21] 阶层认同意识是指个人对自己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据的位置的主观感知。

[22] 马广海.我国社会转型期的阶层分化与社会心态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0:38.

[23] 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71-272.

[24] 马广海.存在、认同与冲突:转型期我国社会的阶层意识概览[J].山东社会科学,2011(5):64-72.

[25] 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分析[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11:387.

[26] 李培林,张翼,赵延东等.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97.

[27]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409.

[28]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410-411.

[29] 康拉德·洛伦兹.攻击与人性[M].王守珍,吴月娇译.北京:作家出版社,1987:294.

[30] 艾里希·佛洛姆.健全的社会[M].欧阳谦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86:27.

[31]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409.

[32] 韩玉彬.社会弱势群体体育权利的表达阻滞与实现路径[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7(1):26-28.

[33] 孔祥利,姚彬彬.我国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滞阻与实现途径[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6):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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