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性别比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出生婴儿中男婴与女婴之比,一般以每100个女婴对应多少男婴来表示,其是决定人口性别结构的基础[1]。从国际经验来看,在人口规模足够大、没有外部因素干预生育行为的情况下,正常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应是每100个女婴对应103—107个男婴(即105±2)[2]。从图3-1中可以,我国在1985年以前,人口出生性别比基本上维持在103—107的正常范围内,略高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然而,从1985年开始,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开始快速偏离正常范围,并于2005—2010年间达到峰值117,之后将缓慢回落,并于2055—2060年间回到正常范围之内。
图3-1 1950—2100年中国、发达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出生性别比的变化
资料来源:Population Divis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2012Revision.
伴随着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产生的另一个人口反常现象是女婴死亡率高于男婴死亡率。从世界各国的人口发展经验来看,婴儿死亡的男女性别比应在120—130之间,因为女婴的免疫力要强于男婴,其患遗传病的概率也低于男婴[3]。然而,从表3-1可以看出,我国1982年婴儿死亡的男女性别比为105.62,低于世界正常水平很多。1990年,这一比例继续下降为86.73,2000年时达到了70.85,低于世界正常水平近6成。至于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出生性别比的失衡以及女婴死亡率的偏高?多数学者认为是传统生育文化、性别鉴定技术以及劳动生产需要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所造成的狭小的生育选择空间,无疑加速和催化了这种失衡到来的时间与程度[4]。
单位:‰
资料来源:蒋正华.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7:531.
首先是影响人口安全。对于任何一个社会而言,保持正常的男女婚配比例(一般在100左右浮动)是维持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前提。然而,如图3-2所示,受出生性别比例失衡的影响,我国处于婚龄期的男女性别比一直大于100,尤其是从2010年开始,这一比值开始快速增加,并于2040年达到峰值116,之后开始缓慢下降。我们知道,女性是人口再生产的载体,女性人口占婚配期总人口比例的下降意味着人口再生产载体的相对缩减,可能会导致人口萎缩,影响人口安全[5]。其次是影响社会安全。婚配期男女比例的失衡将会导致婚姻挤压问题的出现,即由于婚姻市场上可供选择的男性与女性比例的失调所导致的部分男性或女性无法按照传统的偏好择偶的现象[6]。在男多女少的婚配格局中,大批的男性游离于正常的婚姻家庭之外,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潜在的挑战,滋生买卖婚姻、性犯罪等行为。最后是影响经济安全。因为男女两性从事的产业结构是不同的,两性比例的失调不仅会造成男性群体的就业挤压,还会影响到产业结构的合理性[7]。
图3-2 1950—2100年中国婚配期(20—39)人口的男女性别比
资料来源:Population Divis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2012Revision.
在如何破解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上,国内学界的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加大舆论宣传,淡化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文化;②加强法律建设,保护女婴的生存权,打击利用非法手段进行婴儿选择的行为;③发展非营利性组织,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促进两性平等,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④调整生育政策,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轻松的生育政策,尤其是要逐步废弃带有性别歧视色彩的“一孩半”政策[8]。事实上,不管是加大舆论宣传,还是加强法律建设,不管是发展非营利组织,还是调整生育政策,其最根本的目标都是改变我国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文化,促进两性的平等。因为只有两性平等的生育理念树立了,舆论宣传才找到了归宿,法律建设才找到了支撑,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才有了动力,生育政策的调整才可以得到落实。从这种意义上讲,促进两性平等才是解决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出路。
竞技场实际上也是权力场。在这个场域里,不同的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与性别权力相互角斗着,这种角斗不仅体现在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竞技规则的制定上,还体现在竞技过程的展现与竞赛结果的评判上。对于性别权力在竞技运动上的展现还要从其源头古希腊说起。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古希腊的竞技活动起源于宗教,是一种愉悦神灵的祭祀活动,各个城邦也根据其需求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竞技赛会[9]。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伊菲图斯国王为了感谢诸神、庆祝和平,于公元前884年创立的奥林匹亚竞技赛会,其于公元前776年得到了希腊诸城邦的承认,被确定为每四年举办一次,它也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前身。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赛会里,女性是无法参加甚至是不允许观看比赛的。史料研究的推测是:由于所有运动项目需要裸体进行,女性的参加可能会亵渎神灵[10]。然而,这种推测并不能解释为什么是女性不能参加,而不是男性。事实上,女性被排除在奥林匹克竞技赛会之外的真正原因很有可能是父系社会对女性的歧视。从这种意义上讲,奥林匹克竞技赛会也是男性显示其主导权的象征符号。
即使是作为现代奥林匹克之父的顾拜旦爵士也认为奥林匹克竞赛应是男人的事情,女性不应该参与进来[11]。所以,在第一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就直接没有设置女性体育项目。虽然,在第二届奥运会上有11名女性冲破禁令,出现在运动场上,但国际奥委会并不认可这种行为。直到1924年,国际奥委会才正式通过了允许女子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决议,而且很多项目仍不对女性开放。直到“二战”结束后,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这一现象才有所改观。这种对女性的排斥现象也存在于世界各个单项体育运动联合会所举办的赛事里。可以说,女性参与竞技体育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是女性为了寻求两性平等与男权社会进行斗争的过程。而且,竞技体育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身体的表演与展示。所以,竞技体育比赛本身又具有一定的剧场效应,尤其是一些大型体育赛事(如奥运会、世界杯足球赛等)能够吸引全世界观众的目光,其产生的剧场效应是全球性的[12]。女性通过参与体育竞赛不仅可以向男权社会证明女性地位的存在,还可以向世界说明女性可以与男性一样在竞技运动上表现出坚强的毅力与健美的身体,尤其是在一些女性特有的运动项目(如花样游泳,艺术体操等)上,可以向人民展示出女性优于男性的一面(如柔韧性与协调性)。通过这样的剧场效应,有利于改变男权主义文化对女性特有的偏见(如柔弱、怯懦等),促进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
其实,我国的性别歧视传统比欧洲要更浓郁。纵观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文化,无论是上至帝王将相的正统文化,还是下至普通老百姓的庶民文化,都把性别歧视的观念纳入到被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世界观里[13]。女性不仅被剥夺了政治参与的权利,还在“三从四德”的封建伦理道德下被剥夺了选择婚姻与接受教育的权利,甚至要为迎合男权思想的审美观,而强制性改变自己的身体形态,如裹足、束胸等。即使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大力倡导男女平等、保护女性权利的背景下,这种根深蒂固的封建文化仍在中国社会有着较大的影响,这也是造成我国男女出生比失衡的根本原因。所以,除了加强法律与组织建设、保护女性权利外,还应通过竞技体育、艺术表演等平台来加强对男女平等理念的宣传,使整个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的文化氛围,进而破解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难题。
新中国在刚成立不久后,就于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中确定了男、女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而同年颁布的《土地法》中又再次确定了女性拥有与男性一样的土地权和土地继承权。这些法律的保障使得我国女性可以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产,进入以前只有男性才可以进入的领域,包括竞技体育。事实上,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将竞技体育视为外交宣传的重要手段,所以政府也一直也鼓励女性参与竞技体育、为国争光。
首先,在我国女性运动员占所有运动员总数的比例上,其从1962年的33.3%增加到1978年的38.3%,改革开放后,这一比例继续呈从1978年的38.3%增加到1992年的39.6%[14]。其次,在我国全国运动会比赛项目的设定上,女性比赛项目数占赛会总项目数的比例一直维持在42%以上(如图3-3所示),在第2、3、6、7届全国运动会上甚至超过了50%。受项目设置的影响,在前10届全国运动会上,除第7、8届数据不详外,女性运动员的参赛人数占运动员总数的比例除第5届全国运动会的比例为34.4%外,其他各届都在40%以上,这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难以达到的,奥运会的该比例也只是在2004年时才首次超过40%[15]。最后,在女性运动员的参赛成绩上。据统计,从1949—2006年间,在我国运动员总共获得的2040个世界冠军中,女性运动员获得了1190个,占总数的58.3%;在创造的730项世界记录中,女性运动员创造了500项,占总数的68.5%;在己参加的6届奥运会中,共获得163枚金牌,其中女性运动员获得92枚,占总数的56.4%[16]。
图3-3 中国前10届全国运动会女性比赛项目数占赛会总项目数的比例
资料来源:卢玲.我国竞技体育女性参与的研究[D].上海:上海体育学院,2010:33.
因此,无论从女性运动员的发展规模和参赛人数来看,还从其获得的比赛成绩来看,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的发展不仅走在了女性群众体育的前面,也走在了男性竞技体育的前面,成为我国竞技体育迅速崛起的支柱力量。女性竞技体育取得的辉煌成绩向国人证明了女性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在促进我国的男女平等上起到了重要的符号价值。
首先,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的发展正面临着选材困境。我国女性竞技体育能够迅速崛起的原因除了与政府鼓励女性参与竞技运动有关外,还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举国模式”有关。这种模式的一个重要基础便是其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三级模式。正如在第二章中所论述的,受我国青少年人口比例下降、家庭对子女教育投资提升和社会就业选择增多等因素的影响,青少年群体从事竞技体育的期望正在减弱。再加上,传统竞技体育培养模式中所存在的高淘汰率和忽视运动员文化教育等问题,则进一步减弱了青少年从事竞技体育的期望。这种期望的减弱使得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陷入了选材困境。
图3-4 1950—2100年间中国5—24岁男性与女性人口数量的变化
资料来源:Population Divis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2012Revision.
事实上,如图3-4所示,我国处于竞技体育人才年龄区间内(5—24岁)的女性人口数量在1990年达到峰值21880.1万人后,就开始呈快速减少的趋势,仅2000—2020年间,就将减少了5896.8万人。到2100年时,其数量将下降为10908.9万人,仅是1990年的49.9%。而且,受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影响,处于竞技体育人才年龄区间内的女性人口数量始终少于同时期的男性人口数量,尤其在1990年以后,这种差距开始拉大,直到2060年才有所好转。处于竞技体育人才年龄区间内的女性人口绝对数量与相对数量的减少不仅从人口基数上为女性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拔提出了挑战,而且使得该部分人群将由于“稀缺”优势获得更多的教育与就业机会,从而又进一步削弱了这部分人群从事竞技体育的期望。这种双重的影响为女性竞技体育的选材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使得女性竞技体育的人才资源呈快速萎缩的趋势。如在田径项目上,我国注册的女专业运动员人数在2000年时为1543人,到2003年时下降为1272人,三年内缩减了17.6%[17];在足球项目上,我国注册的女专业运动员的人数在2003年时为490人[18],到2008年时下降为391人,五年内缩减了20.2%[19]。这种竞技体育人才萎缩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于女子篮球[20]、女子排球[21]和女子体操[22]等运动项目上。
其次,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的发展还面临着资金困境。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竞技体育“举国模式”正在逐步失去其制度土壤。而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崛起,我国的大国地位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政府通过竞技体育进行政治宣传的意愿也在逐步减弱。再加上公民意识的觉醒和社会需求结构的升级,使得民众更加在意政府在群众体育上的投资,这也为我国传统的竞技体育优先发展策略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在北京奥运会结束后,社会对国家应加强群众体育建设的呼吁日益高涨。政府也从民本理念的思想出发,逐步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并提倡竞技体育要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律走社会化、市场化的道路,进而拓展多元化的经费筹备渠道[23]。这些宏观环境的变化使得竞技体育的发展不能像20世纪80年代那样得到国家的全力支持。所以,国家体委于1993年提出了深化体育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自我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24]。并决定以足球职业化为突破口,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体育发展之路,之后又在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羽毛球等项目上进行了职业化尝试。
随着体育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竞技体育在经费来源上已经形成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元供给。正如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2011年所讲的:“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前是基本上靠财政的单一投入的话,那么现在的竞技体育投入机制已经是三分天下了,即财政投入占1/3、体育市场化开发占1/3,体育彩票占1/3”[25]。政府对竞技体育财政支持的相对减少对女性竞技体育发展的影响要比对男性竞技体育更为深刻。因为,不管是从女性竞技体育自身的观赏性上看,还是从其所拥有的群众基础上看,其通过市场化渠道获取发展经费的能力要逊于男性竞技体育,这一点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所以,女性竞技体育面临的经费困境要更严重。以足球为例,如表3-2所示,在参加2005年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的9支队伍中,有7支球队的经费来源仍主要靠政府财政拨款,仅有2支球队的经费靠自筹获得,且各球队间的经费差距较大,最高的约200万元,最少的只有30万元,但总体上与同级别男子足球运动队上千万的经费投入相差悬殊[26]。受经费投入较少的影响,仍有2支运动队没有专门的训练场地,且运动员的月平均收入都很低,刚刚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与同级别男子足球运动员动则上万元的月平均收入差距显著。这种现象也同样存在于女子篮球[27]和排球[28]等项目上。
表3-2 2005年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各队经费、场地和运动员收入情况
资料来源:张波,吴秋林.2005年全国女子足球联赛队伍现状调查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6,42(4):25-28.
最后,我国女性竞技体育还面临着项目发展困境。我国女性竞技体育之所以能取得辉煌的成绩,一方面与我国鼓励女运动员参与竞技体育并为之提供专业化的训练服务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西方国家的女性竞技体育发展相对滞后有关。因为,许多西方国家的女性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像男性一样接收系统的专业化训练的,落后于中国女性近20年,而且许多新型的男性项目也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向女性开放[29]。所以,我国女性无论在体制保障上,还是训练经验都要优于西方女性。相比之下,我国男性则没这么幸运,他们从事竞技体育的时间要晚于西方男性,在很多运动项目的技术水平上也要逊于西方男性。所以,我国竞技体育一直呈现出“阴盛阳衰”的现象(所图3-5所示)。
图3-5 中国男、女运动员在第23—30届奥运会中所获金牌数的比例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体育年鉴》(1985、1989、1993、1997、2001、2005、2009、2013)。
然而,随着西方国家女权主义的盛行,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投身于竞技体育。政府也希望通过女性竞技体育的符号价值来促进本国的男女平等,进而为女性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的经费支持与政策照顾,使得其女性竞技体育取得了快速的进步,并对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的优势地位造成了冲击。而且,正如前面所论述的,我国女性竞技体育自身也受选材困境与经费困境的双重制约而发展缓慢,甚至倒退。这“一进一退”使得我国女性竞技体育不仅在一些传统优势项目(如射击、举重、乒乓球、羽毛球、跳水和柔道等)上的垄断地位受到了挑战,也在一些潜优势项目(如摔跤、跆拳道、田径、游泳和皮划艇等)发展上后劲乏力[30]。
此外,由于我国在女性竞技运动项目的发展上采取的是重点发展优势和潜优势运动项目的策略,这也使得其他女性竞技运动项目的发展始终处于较低水平上。这其实就形成了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目前发展上的项目困境,即在优势项目的夺金点已经饱和甚至正逐渐被削弱的状态下,在潜优势运动项目和其他奥运项目上的夺金能力又得不到及时的补充。所以,自第25届奥运会后,女性运动员获得的金牌数占中国当届奥运金牌总数的比例呈逐步下降趋势(如图3-5所示),而男性运动员所获金牌数的比例则呈逐步上升趋势,这也反映出了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的竞争优势正在被削弱的现实。
破解女性竞技体育选材困境的关键在于转变我国女性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模式,具体就是要根据运动项目的发展特点、社会基础和市场潜力,逐步从政府培养的单一模式向政府培养、学校培养、俱乐部培养和家庭培养的多元模式转变,从而破解传统培养模式中的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较低、退役安置困难等问题。与此同时,还应从经验选材向科学选材转变,加大女性竞技体育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教练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女性竞技运动训练的科学化水平,进而破解其人力资源利用的高消耗、高淘汰率等问题。此外,还应加强对女性运动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打击竞技训练和比赛中的性别歧视行为,为女性运动员公平地参与竞技体育提供较好的制度保障。通过以上措施来增强青少年女性人口参与竞技体育的期望,提升女性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利用率,进而破解其选材困境。
从全球范围内看,虽然女性的社会地位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性别歧视的传统意识和文化氛围仍将长期存在,尤其是对于有两千多年封建传统文化历史的我国而言,性别歧视的意识在民间仍很浓郁。这种性别歧视的文化传统使得女性竞技运动项目无法像男性竞技运动项目一样在职业化发展上获得较大的市场收入,这一点在我国女子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联赛收入与上座率上就可以得知。此外,受性别歧视文化的影响,女性竞技体育的发展得到的社会支持也比较少,这一方面与我国女性的家庭地位不高、工资收入较低和女权意识较弱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女性社团组织的规模较小、自主性较差和社会影响较低有关。因此,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的发展还应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要促使政府增加对女性竞技体育的投入,一方面要积极向政府谏言,使其意识到发展女性竞技体育在促进男女平等、增进社会和谐上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应鼓励女性到政府部门中任职,增加女性在政府决策中的话语权,进而为女性竞技体育的发展争取更多的经费与政策支持。当然,除了加大女性竞技体育发展的政府投入外,还应积极地完善好女性竞技运动项目职业化发展的组织框架与政策法规,为其充分吸收市场资金打下制度基础。此外,还应在逐步改变我国社团组织注册登记“挂靠制度”与“非竞争性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女性竞技体育社团组织,为其充分地吸收社会资金提供组织基础,最终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支撑女性竞技体育发展的格局,进而破解其资金困境。(www.daowen.com)
随着西方国家女性竞技体育的快速崛起,我国女性竞技体育发展的早发优势正在减弱,再加上我国女性竞技体育自身所面临的选材与资金困境,使得我国女性竞技体育不仅在传统优势运动项目上面临着夺金点饱和、夺金能力下降的问题,而且在潜优势运动项目和其他奥运项目上也面临着发展缓慢、后劲疲软等问题,尤其是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与市场开发潜力的篮球、足球、排球等集体球类运动项目的发展上,更是出现了后备人才快速萎缩、竞赛成绩不断下滑的现象。在这种背景下,调整和优化竞技运动项目的发展布局,进而实现其协调、可持续性发展就成了我国女性竞技体育在后奥运会时代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竞技运动项目优化的操作建议主要是:在巩固我国女性竞技体育传统优势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田径、游泳、水上项目和自行车等基础大项,以拓展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的奥运金牌增长点。与此同时,还应加大政府投入,转变培养模式,扶持女子足球、篮球、排球和网球等群众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运动项目的发展,进而提升女性竞技体育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支持女性竞技体育的发展。此外,还应注重发展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女性运动项目(如武术、太极等),以提升我国女性竞技体育的民族内涵和国际吸引力。
总之,受传统生育文化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开始偏离正常范围,并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出生性别比的失衡不仅会对人口安全造成隐患,还会影响到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在破解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举措方面,除了应加强法律、组织与制度建设以保护女性的合法权利外,还应通过竞技体育等平台来加强男女平等理念的宣传,使整个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的文化氛围。然而,我国女性竞技体育在取得了巨大的辉煌成就后,目前却分别由于青少年人口从事竞技体育期望的减弱、国家财政投入的相对减少以及竞技运动项目的不平衡发展而陷入了选材、资金与项目发展困境。若要破解这些困境,继续发挥女性竞技体育在促进男女平等上的符合价值,首先要通过转变女性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模式来增强青少年女性人口参与竞技体育的期望;其次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吸引市场与社会的资金来发展女性竞技体育,进而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支撑女性竞技体育发展的格局;最后要调整和优化竞技运动项目的发展布局,进而实现女性竞技体育的可持续性发展。
注释
[1] 李建新.中国人口结构问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66.
[2] 杨菊花,宋月萍,翟振武等.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
[3] 李建新.中国人口结构问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7.
[4] 李建新.中国人口结构问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0-85.
[5] 杨菊花,宋月萍,翟振武等.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60.
[6] 李建新.中国人口结构问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9.
[7] 杨菊花,宋月萍,翟振武等.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60.
[8] 所谓的“一孩半”政策是指我国从1984年起采取的在大多数农村第一孩为男孩的不得再生,而第一孩为女孩的农户在间隔4到5年后允许生育第二孩的弹性计划生育政策。
[9] 阿伦·古特曼.从仪式到记录:现代体育的本质[M].花勇民,钟小鑫,蔡芳乐译.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2:25.
[10] 许月云等.社会发展视野下福建省城乡居民体育人口实证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192.
[11] 许月云等.社会发展视野下福建省城乡居民体育人口实证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193.
[12] 方千华.竞技运动表演论[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7:84.
[13] 许月云等.社会发展视野下福建省城乡居民体育人口实证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196.
[14] 董进霞.从社会性别视角探析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J].体育科学,2009,29(12):3-11.
[15] 卢玲.我国竞技体育女性参与的研究[D].上海:上海体育学院,2010:32.
[16] 卢玲,孟范生.我国女性参与竞技体育的主体意识探析[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0,34(6):10-12.
[17] 陈广.我国16岁——20岁田径竞技后备人才可持续发展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5:45.
[18] 曹卫华.我国女足后备人才培养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8:32.
[19] 楚丽娜.我国女子三大球衰落分析[J].体育文化导刊,2012(1):55-58.
[20] 孙保生.队伍日渐萎缩,人才面临断档,中国女篮“头重脚轻”[N].北京日报,2008-03-12.
[21] 钱晞.排球联赛为何冷飕飕[N].四川日报,2012-03-26.
[22] 慈鑫.中国女子体操陷入人才荒[N].中国青年报,2011-10-12.
[23] 马德浩,季浏.新时期的三大改革对中国体育发展方式改革的影响[J].体育科学,2011,31(5):14-19.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汇编(1993—1996)[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7:11.
[25] 王延辉.刘鹏:竞技体育投入机制三三制[EB/OL].http://news.cntv.cn/20110111/104626.shtml,2011-01-11.
[26] 张波,吴秋林.2005年全国女子足球联赛队伍现状调查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6,42(4):25-28.
[27] 岳冀阳,王玉瑾,陈小英.对当前我国女篮甲级联赛发展现状的分析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1,31(6):61-65.
[28] 王浩明,徐征.恒大女排董事长:排球职业化不及足球,投入差距大[EB/OL].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11-11/30/c_122353665.htm,2011-11-30.
[29] 董进霞.从社会性别视角探析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J].体育科学,2009,29(12):3-11.
[30] 王加新.我国女子竞技体育优势现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辽宁体育科技,2007,29(5):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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