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基于西安市实证调查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基于西安市实证调查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接纳、社会拒入”让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面临巨大的困境。随着体制改革和高速的现代化过程,中国社会结构特别是职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一个主要的标志是农民工阶层的迅速扩大和成长。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基于西安市实证调查

三、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环境变量

新生代农民工渴望融入城市,享受城市文明,和城市人一样“体面地活着”,然而与他们的渴望相比,从制度到心理到具体措施,城市显然还没有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经济接纳、社会拒入”让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面临巨大的困境。

在我们看来,经济发展、城市化、制度环境和社会认同构成了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社会环境因素,并且随着其关系模式的变化,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也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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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农民工市民化的环境变量

(一)经济发展

现代经济发展过程是一个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最基本的背景变量。经济发展过程对农民工市民化具有以下意义:

第一,经济—技术的发展都会导致社会结构的变迁。现代经济发展意味着整个社会的财富增加,以及更加多样和复杂的职业结构、权利结构和社会结构。随着经济发展过程的更替,每一个社会阶层的相对位置和相互之间的关系都会随之发生变化,甚至是根本性的变革。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及就业结构的变化,我国社会职业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整个职业结构中处于较高层次的职业类型所占比重逐步上升。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进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开始了不同于以往农业劳动的新的职业生涯。

第二,经济发展意味着农民工群体(阶层)的形成和发展。经济发展以及增长方式和机制的改变,使得原本一个两分的结构日益转变为多极化的结构。相对于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减少的处于最下层位置的农民阶层来说,伴随经济发展过程,农民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现代社会中成长最快的一个阶层。农民工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和市民化,正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凸显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农民工阶层得益并依赖于经济发展过程。

伴随改革开放的,是中国社会迅速的经济增长和工业化、现代化过程。当代中国几乎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维持了30多年人均GDP保持年均9.8%增长速度的国家。随着体制改革和高速的现代化过程,中国社会结构特别是职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一个主要的标志是农民工阶层的迅速扩大和成长。因此,迅速的经济增长过程,一方面催生了农民工阶层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农民工阶层异质性的增强。

第三,经济发展的迟缓或“中断”将会直接影响农民工阶层的生存和利益。因此,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农民工阶层可能彰显出不同的融入城市特征。

如果单纯考虑经济发展过程,我们可以将农民工群体可能显现出的不同的融入城市特征与经济发展直接联系起来。但是,这一分析是过于简单化了。经济发展无法直接解释农民工阶层融入城市时所彰显的不同历程。因为,一方面,经济发展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制度环境背景下实现;另一方面,农民工市民化除了受经济发展的因素影响之外,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经济变量可以作为一个基础性的背景变量。但为了更有效地揭示农民工市民化所彰显的曲折历程,有必要引进第二个社会环境变量: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一个国家的城市化对于农民工市民化所彰显的重要影响。

(二)城市化

城市化是指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的过程。城市化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镇数量不断增加,二是城镇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是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现代化发展中不可避免的过程,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现代化的关键性要素之一[40]。与城市化过程相伴随的,是农业活动的比重不断下降,非农活动的比重不断上升。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就业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一方面,城镇就业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非农就业比例不断提高。城市化的发展,人口不断向城市聚集,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随之带来了城镇就业和非农就业的不断增加。1978年,城镇就业人口为9514万人,2009年增长到31120万人,年均增长697万人,年均增长率为3.9%。1978年,非农就业人口为1.18亿人,2009年增长到4.83亿人,年均增长1176万人,年均增长率为4.6%[41]

由于历史原因,与英美等工业化国家相比,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时间远远滞后于工业化,走了一条城市化与工业化、非农化不同步的道路,导致城市化水平过低,低水平的城市化反过来成为现代化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从而阻碍了城市化与现代化的发展步伐。在社会工业化过程中,中国城市化长期以来一直处在城乡二元制度的抑制状态之下,从20世纪70年代、80年代与90年代三个阶段可以看出,城市化表现出从严到宽的大致演变过程:

20世纪70年代以前,中国只有工业化,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城市化”,由于选择的是一条工业化与城市化相分离的道路,大量农民被束缚在农村,城市干部下放到农村,城市知识青年也下乡去种田,城市人口向农村反向流动,走了一条“逆城市化”道路。因此,这一时期城市发展处在严重停滞状态,城市化水平不升反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始,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工业化开始,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农村地区就业机会得到大幅度的增长,不仅吸收了相当数量的农业劳动力,而且带动一批小城镇发展并吸引农民流向这些城镇。此外,在城乡户籍制度对流动的限制约束没有完全解除的情况下,小部分农民开始到大城市寻求就业机会,直到80年代后形成了大规模的“民工潮”,农民向城市的流动达到了一个高潮,严格限制城乡间流动的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城市化严重受抑制状况有所缓解,城市化水平开始提高。

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全面加快,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指令性模式,激活了区域经济与城市经济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就业机会大量涌现,为长期被土地束缚的农民脱离农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时,城乡二元分割制度已经无法阻挡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寻找新的发展与生存的机会,不仅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快速增长,而且迁入小城镇的农村人口数量也迅速增加。从这一时期开始,城市化的受抑制状态才开始真正松动,而城市化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幅度提高。

进入21世纪,虽然城市化对农民流动的限制并没有彻底消除,但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实际差距在逐步缩小,农村劳动力进城已经是势不可当了。至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中国从一个具有几千年农业文明历史的农业大国,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城市化继工业化之后,成为引领中国社会发展的巨大引擎。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城市化水平一般在达到70%左右时进入相对稳定状态。我国离这一水平还有相当的距离,城市化应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种变化不是一个简单的城镇人口百分比的变化,它意味着社会的生产方式、职业结构、消费行为、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都在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未来城市化面临的核心问题就是新进入者——农民工的适应、融合,即社会适应和市民化。

诚然,农民工已经在城市居住和生活了下来,当前所造成的城市基础设施问题,城市已经采取了措施,没有给城市带来混乱不堪的局面,似乎城市基础设施已经能够容纳农民工的存在。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只考虑城市的现有容量,在城市住房、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只满足于城市市民的现有需要[42],显然是不行的。但是,应该看到,一旦农民工市民化以后,农民工脱离农村,完全转化为市民,其情形就会大不一样:新的“市民”就会把农村的家安置到城市,购房家具,把农村的妻儿接到城市;新市民就不会像原来那样在城市节衣缩食,把钱寄往农村,而是要把收入用于城市生活的日常开支等等。而所有这些不是一个单身的农民工在城市所能够比拟的,必定要形成新的城市基础生活服务设施的压力,造成新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的负担;必定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硬件建设的瓶颈障碍。(www.daowen.com)

为了更有效地揭示农民工市民化的历程,有必要引进第三个社会环境变量:在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背景下,一个国家的制度环境对于农民工市民化所彰显的重要影响。

(三)制度环境

制度是由非正式约束(道德的约束、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和正式的法规(宪法、法令、产权)组成的。作为制度的规则,是业已成型的行为准则,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长效性。构成制度的行为规则既包括成文的规范,也包括不成文的规范;既有得到权威机关认可并要求强制服从的法定制度,也包括未经任何权威机构发布但潜在地制约人们行为的非正式规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称的“潜规则”。

制度作为“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43]。农民工的市民化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必然会受到国家相关制度的约束。我们把国家用以规范和制约农民工的市民化活动的所有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准则,统称为农民工的市民化的制度环境。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法律、法规:首先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农民工的市民化合法性的基本来源;其次是法律,即国家关于农民工的市民化的普通法律和专门法律;再次是行政法规,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民间组织的相关法令、条例、准则、规定、规章等。

(2)党的政策:即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民工流动及农民工市民化的决定、通告、通知、意见、办法、指示等。

(3)非正式制度:一是官方对农民工的市民化的态度,包括各级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市民化及其活动的态度;二是社会认同;三是散布于公民及政府中的影响农民工的市民化活动和作用的各种“潜规则”。

其中,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属于具有强制性和刚性约束的正式规则,而官方对待农民工市民化的态度以及相关的文化和传统则属于具有软性约束的非正式规则,它们共同构成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发展的制度环境[44]

在经济发展的前期阶段,伴随现代经济的增长,农民工阶层将随着经济发展的过程而逐渐发育和成长起来。在这一阶段,我们会看到农民工阶层在总体上对于制度环境的依附性特征,这主要是因为其发育、成长都依赖并得益于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起飞和增长过程。在这一阶段,农民工阶层的社会空间受到很大限制。但这种依附性将随经济发展而变化。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制度环境和农民工阶层之间的关系模式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因为现代经济发展过程意味着:第一,新的、更加多样化、复杂和互相依赖的经济体系;第二,新的财富和职业结构;第三,农民工阶层的规模急剧扩大。由此,尽管农民工在经济发展的初期依附于“制度环境”,但其社会空间不断扩展,相对独立性和利益日益凸显。所有这些变化都有可能导致农民工群体与“制度环境”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制度环境对于多样化的经济体系越来越难以驾驭和进行干预;另一方面,制度环境就其本质来说,始终像一把达摩克利斯剑,随时有可能威胁到农民工阶层相对独立的地位和利益。这时,制度环境自身的性质导致它有可能从农民工阶层依附的对象转变为超越的对象。同时,如果在制度环境下出现经济增长的迟缓甚至“中断”,其体制的合法性也将随之受到极大损害。因此,在制度环境下,经济发展会导致农民工阶层的市民化经历一个从缓行到快速推进的转变过程。

农民工的市民化受到制度环境的包围,它的每一步发展都必然受到制度环境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农民工群体的形成嵌入在社会的制度体系之中。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各个方面发挥着这样或那样的作用,最终塑造着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形态、特征和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我们把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分解成若干要素,通过对这些制度环境要素的分析,来认识现存的制度环境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整体作用。我们抽取的这些制度环境要素主要有: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定性和定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的规定、社会管理措施;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培训、政治参与以及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扶持措施和激励政策等。

(四)社会认同

“认同”一词,有“同一”、“归属”或确认、赞同、同意等含义,既包括客观的一些相似或相同特性,如相同的身份、相同的表现等,又包括心理认识上的一致性、归属及由此形成的关系。社会心理学偏重于对认同的心理活动层面的研究,而社会学更偏重于社会现象的一致特性(比如身份、地位、利益和归属)、人们对此的共识及其对社会关系的影响。作为社会成员在感情、心理上趋同的过程。社会认同理解农民工及其社会交往(人际交往、群际交往)行为的重要中介变量。“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群体当中,群体深深地影响他人如何看待我们的方式,同时群体也深深地影响我们如何看待我们自己。”[45]也影响到我们所持有的态度和价值观、我们的处世方式,以及个体的归属感等。认同还可以分为自我认同和集体(社会)认同。

进城农民工能否顺利融入城市社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一员,既有农民自身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也受到城市居民对进城农民的认可和接受程度的影响。随着两大群体之间的交往和互动不断增加,市民对农民工群体的认知状况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并且呈现新的特点。同时市民对农民工的这种认知状况可以作用于和农民工的交往互动过程中,反映为市民对农民工的接纳或拒斥、歧视或同情、认同或不认同等方面。因此市民对农民工的认知对农民工能否顺利地融入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有学者认为,青年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着认同危机,这些认同危机阻碍了其城市适应的能力[46]。认同危机主要表现为身份认同危机、制度认同危机、文化认同危机和心理认同危机。有学者指出,农民的过客心理使其对城市缺少归属感和责任感,不愿意积极主动介入城市社会,不愿意主动吸纳城市文明,加剧了短期行为和越轨行为的发生。这种过客心理阻碍了进城农民的现代化和城市化。还有学者从农民市民化的心理状态和困境及农民市民化的社会文化环境两方面,分析了农民市民化的障碍,指出虽然制度性问题是根本性的,但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社会文化因素和农民自身存在的矛盾心态也是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47]

一般认为:农民工来到城市,首先必须找到一份工作,获得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和住所,才能在城市中生存下去;之后,便有对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的进一步要求,它反映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广度;随着对城市生活方式和自己“市民身份”的认可,才会产生内在精神性的深刻变化,在心理上融入城市,这是农民工经过一段较长时期的生存环境适应的结果,反映了农民工参与城市生活的深度。只有在心理上实现了城市融合,才能完成由农村人转化为城市人这一社会化过程的真正实现。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农民工经济层面的融入是较为成功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现在若离开农民工就无法正常运转了。但社会层面的融入尚有距离,城市仍处在“经济接纳、社会拒入”层次,总体处在“半城市化”阶段。

农民工的城市融合与融入并非是农民工单向地嵌入城市,而是一个农民工与市民双向互动的过程[48],不仅需要农民工对城市的适应以及自身的转变,同时还需要城市的接纳。而市民的态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政策制定以及制度藩篱拆除的过程,另一方面更会直接影响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态度与情感,以及农民工的非制度性融入。

文化教育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工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文化教育程度越高,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越强,从调查中得出的教育制度对农民工机会缺失有显著影响的结论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因此,加强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文化教育,是农民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之一。

经济发展、城市化、制度环境和社会认同这四个方面构成了影响农民工市民化过程的主要社会环境变量。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和环境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随着环境变量的变化,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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