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指在一定时间内不改变户籍身份而跨越一定地区的人口。流动人口在其流入地居住、生活、工作,往往又称其为“暂住人口”。从词面上解释,凡是从甲地到乙地工作、处在流动状态的都可以称为流动人口,没有身份的限制,没有职业的限制[1]。但是,流动人口又是因为伴随着农民到城市从事非农活动产生的,并在人们的心理形成共同的概念默契。无论“流动”、“暂住”或“外来”,最基本的标志,源自于“户籍”身份。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实际是公民的户籍登记地,它能够反映公民的“农业”或“非农业”身份,能够识别“本地”或“外来”的身份。我们可以把“流动人口”看成是一个宽泛、模糊、非正式的概念。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始,各省(区、市)政府已将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异地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外来人口统计为本地的常住人口,即各城市常住人口包括两部分:本地户籍人口+“离开户籍地半年及以上”的外来人口或流动人口。
农民工具有流动性,“农民工”一直是流动人口的主体人群,占流动人口的80%左右[2]。农民工属于流动人口,但流动人口不全是农民工;农民工仍然有在本地工作的,他们不全是流动人口。“农民工”与“流动人口”是内涵不同,外延相互交叉,但又不完全吻合的两个概念。
(二)农民工
从字面上理解,农民工就是农民工人。其中“农民”是他们的身份,“工”则指他们的职业。也就是说,在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民工是一个职业与身份相背离的特殊社会群体:从职业来看,他们从事的主要是非农职业,即他们的职业是非农产业,主要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他们实际上是工人阶层的一部分,但从户籍归属来看,他们却又是“农民”。他们是农业户口,户籍身份是农民,在家承包集体的耕地,也正是这种身份与职业的背离,使他们从农业劳动者阶层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农民工”的讨论总是囿于“农民”(即身份)而不是从“职业”的范畴内进行。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农民工”这一概念也非常形象地表现出了农民进行职业和身份转化(市民化)的制度性约束和身份性困境。
最初,进城的“农民工”被当做“盲流”加以遣返。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农民工”已经成为城镇不可缺少的劳动力资源的情况下,人们称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为民工,接下来被称作“外出务工人员”或“农民工”,今天不少学者称之为“新产业工人”或“新产业工人阶层”;也有学者以“新市民”来指称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从农业中游离出来的非农产业居民[3]。称谓的变化折射出的是社会主流意见对农民工态度的转变。这期间,农民工经历了从被排斥、打压到默许、认可,直至接纳、鼓励的过程。
陆学艺认为,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但户口仍然是农业户口,户籍在农村,有承包田,身份还是农民,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的这一阶层大体可被分为两类:离土离乡的农民工,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4]。从狭义上看,农民工是指跨地域流入城镇或其他地区、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即“离土又离乡”的农业户籍人口。如果从广义上理解,农民工则还应包括就近转移、“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职工,因为他们同样是农业户口。但是,乡镇企业职工在就业特点、相关的政策需求以及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上都与“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存在明显差异。但较多学者认为,“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职工有着共同或相似的特点,都是从农村到城镇,从农民到工人的过渡性中介阶层。
谢建设指出,“农民工”的叫法只是暂时性的,由于“农民工”的名词本身就是一种带有歧视性[5]的称谓,它既不符合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也不符合国际上的通行规则,如果人为地强化这种意识,将会伤害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的尊严。户籍、就业、福利和保障,还有别人看待他们的眼光,这给他们贴上了一个无形的标签:农民工——当了工人的农民,但依然是个农民。相对于他们的父辈,对于这个称呼,新生代农民工有着更多的反感。在西安一家企业打工多年的李某说起这个有些激愤:
LQ(男)说:“我最烦人家叫我农民工。我就是个工人,干活领工资,跟他们一样,为什么非得加上个‘农民’?”
而来自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一个乡村的18岁姑娘LN则说:
跟同是从农村来的同事聊天时,大家从来不提“农民工”这个词,“不喜欢”。
2012年5月29日,有位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爆料称,自己在去学校食堂吃午饭的时候,看见门口贴出一告示,上面写着:
禁止民工在此用餐,谢谢合作!
该学生顿时感觉一阵心酸,在换餐牌的时候问了一下缘由,对方解释称农民工在食堂用餐影响卫生[6]。
随着农民进城打工的社会作用的显现,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将会有更好的名称取代“农民工”。“农民”的帽子也会被摘除,“农民工”将会被看成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员工”、“新型工资劳动者”、“工人”或“职工”等。吴忠民也认为,“农民工”或“民工”,起初作为一种对尚未完全定型的劳动力现象的直接描述并无多大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特殊时期城市化的特殊路径,但是,随着这些人的工作逐渐定型,随着这些人逐渐成为中国非农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时,如果我们再稍微仔细地想一下,就会发现,“农民工”或“民工”不是一个准确的称谓,其中含有明显的歧视成分[7]。
李培林用“流动民工”的概念来界定:一是从地域上看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较发达地区的流动;二是从职业角色看从农业向工商服务等非农产业的流动;三是从阶层上看从低收入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向其他收入较高的职业阶层流动[8]。
在职业分化上,“农民工”已经分为三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即占有生产资料并雇佣他人的业主、占有少量资本的自我雇佣的个体工商业者和完全依赖打工的农民。
对农民工内涵的界定虽然描述各异、侧重不同,但仍有着基本相似或相近的认识:首先,他们来自农村,户籍制度中登记的户口性质为农业人口;其次,这一群体的社会身份虽然是农民,但是他们的主要生产、生活的时间是在从事非农生产活动,他们的非农活动不限于第二产业领域,还包括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活动;再次,他们是被雇佣者。普遍认为,农民工现象产生于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制度安排,硬性的户籍制度约束和软性的市场约束共同起作用,造就了中国农民工这样一个庞大而特殊的群体。本文认为,农民工就是具有农民户籍身份并从事非农生产的劳动者。之所以这样认定,第一,是因为农民工的主体是被雇佣者,这是没有争议的;第二,部分农民出身的个体户虽然是自雇者(甚至少量雇用别人),实际上大部分人在城市生存生活得比较艰难,随时有被别人雇用的可能,实际上依然是农民工;第三,所谓农民工成为企业家,生存境遇与普通的农民工完全不同,毕竟是少数,因此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用具有农民户籍身份的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来界定农民工,并不影响对研究对象主体的界定范围。
(三)新生代农民工
随着时间推移,农民工群体已经走向分化,并正在完成代际转换,改革开放后出生的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的参照系已经不再是父辈,更不是自己从事农业生产时期的比较,而是城市同龄人,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从来未做过农民,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客观事实。代的划分和更替是一个客观的自然现象,代首先是一个人群的自然属性,是通过年龄所区分的不同人群。这里,代际的自然属性仅仅具有形式的意义。从社会属性来看,当代与特定的历史现象相联系构成一代人的共同经验和文化价值观念时就成为一个迪尔凯姆所说的“社会事实”。其深层的划分标准应当是由于社会文化的不同而形成的具有不同价值观念、生活处境、思维方式乃至语言习惯的人群。
新生代农民工也称“第二代农民工”或者“民工第二代”[9]。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的研究报告[10]指出,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31岁之间,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30岁的占61.6%。据此推算,2009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在1亿人左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表明,农民工样本量共有102598人,其中16~30岁的新生代占47.0%。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占34.6%[11]。平均年龄23岁,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2010年全国1980年之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总人数为8487万,占全部外出农民工总数的58.4%[12],已经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
其中,“新生代”有两个内在规定性:一是年轻,这是从年龄的角度出发;二是“经历”,与老一代农民工比较,他们出生在城市或者成长在城市、没有或者较少务农的经历。
在我国,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群体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力。据张翼统计:新生代“80后”占农民工总数的比重为45.6%(“80后”的37%加上“90后”的8.6%),“80前”占农民工总数的比重则为54.4%。但从“不到半年”这一时间段看,2010年初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或城市的农民工中,“80后”达到47.2%,“90后”达到19.9%,其和为67.1%[13]。每年新增加的农民工,或者每年从农村户籍地流出的增量农民工,其主体已经是“80后”与“90后”的新生代。
伴随着农民工数量的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随父母离开了家乡(甚至有不少人就出生在城市),进入城镇或其他地区。总体而言,“第二代农民工”可以被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从小跟父辈来到城市打工,有的甚至就出生在城市;二是在农村的“留守儿童”,长大后跑到城市,投靠父母;三是处于来来回回的状况,小时候在农村待了很短的时间,然后到城市里读小学,因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初、高中又必须返回农村;四是跟父辈打工进入城市,后来又从农村考回城市,读大学,这是一部分非常少的人群[14]。
表2—1 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15]
单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16]。《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2004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2009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www.daowen.com)
就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本身而言,在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务工的比例分别为72.3%、12.9%和14.4%。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在东部地区务工。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跨省外出的比例更高。在上一代农民工中,2009年跨省外出的比例为46.8%;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2009年跨省外出的比例达到53.7%。而且,新生代农民工更愿意在大中城市务工。在新生代农民工中,选择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务工的比例为67.4%,而在上一代农民工中,相应的比例仅为57.5%。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17]。
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三大群体性特征——边缘性、双重性和时代性。
1.边缘性
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社会没有给他们准确的定位,他们自己也没有准确的定位,他们总是融不进城市中。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农民工是大城市里来自异乡的新来人。“边缘人”的内涵最初是由齐美尔提出的。齐美尔不仅在《陌生人》中论述了与边际人十分类似的一种特定的心理和行为模式,而且他本人实际上就长期扮演着一种“异乡人”或“陌生人”的边际角色[18]。1928年沿着齐美尔的思路,帕克将边际人形象地比喻为文化上的“混血儿”,他们寄托在两个不同的群体之中,但又不完全属于任何一方,他们的自我概念是矛盾的、不协调的。用帕克自己的话说,边际人“生活在两个世界中,在这两个世界中,他或多或少都是一个外来者”。不过,这种边际性,不仅是一种负担,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因为“相对于他的文化背景,他会成为眼界更加开阔,智力更加聪明,具有更加公正和更有理性观点的个人。‘边际人’相对来说是更为文明的人类”,“正是在边际人的思想中,由新文化的接触而产生的道德混乱以最显著的形式表现出来。也正是在边际人的内心——那里正在发生文化的变迁和融合——我们可以最佳地研究文明和进步的过程”[19]。我们可以将历时态边际人称为“过渡人”,而将共时态边际人称为“边缘人”。可以把边际人划为两种类型:其一是处在两种社会形态的转折点或者说是两种时代交界处的特定人格,就像当年恩格斯称但丁是“中世纪最后一个诗人和新时代最初一位诗人”,这是所谓历时态边际人;其二是处在两种文化接壤处的特定人格,他们由于国际联姻、出访、留学、移民等原因而生活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中,因此又称为共时态边际人。其实,无论是过渡人还是边缘人都是边际人,其区别只是前者是社会结构与文化转型的结果,后者是社会结构要素与文化交融的产物。
2.双重性
通过资料分析我们看到,新生代农民工在由农村村民变为城市居民的过程中,其生活境况和心理感受表现出明显的自相矛盾的双重性特征[20]。
一方面,虽然他们的父母在城市从事的大多是体制外的、边缘性的工作,但由于以原来农村更加艰苦的工作和生活作为参照,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生活还是表现出知足和满意的感受;新生代农民工家庭都做了长期在城市中生活的打算,他们也十分渴望融入城市社会,希望被城市居民接纳,成为城市的正式成员。来自陕西柞水县的农民工ZWY(男)说:
还是喜欢生活条件好的城市,希望待在城市。而在农村,不发达是一说,而且知识少,只知道种地,但种的那些东西又能值多少钱,还不如我打3个月的工呢!80后、90后的这一代人,谁愿意整天待在家里务农?没人愿意!
而另一方面,由于意识到自己和家人受原农民身份的限制而随时可能被驱赶和遣送回农村家乡,他们对城市生活的前途表现出忧虑、无奈和迷茫。由于受到城市社会观念上和制度上的种种歧视与排斥,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身份认同度比较低,他们与城市居民的交往也十分少,基本生活在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的封闭的圈子里。一方面,他们需要接触城市居民,需要接受城市文明的熏陶,以改变长期农村生活所形成的陋习;但另一方面,他们遭到城市社会的歧视、排斥和猜疑,只能与自己相同处境的人相处和交往,生活在相对狭小的圈子里。他们有人也感到,自己的明天不好说,但大方向会转向农村。虽然农村条件不够好,但易有安身之地,而且发展的潜力也比较大。
一方面,他们已在城市有了较为固定的住所;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取得在城市长期居住的权利,不时要受到检查、盘问,甚至在一段时间内受到驱赶和遣送的待遇。与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离乡土更远,却未必距城市更近。访谈对象TMM(女)说:
至于农村和城市,没想过喜欢还是不喜欢。在城市就想回农村,在农村就想回城市。
一方面,基于对城市歧视和排斥现象的不满和抗议,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很多人还是习惯把自己称作是原家乡所在地方的人,缺乏对所迁入城市的社会身份认同;而另一方面,由于迁离家乡的时间已经比较长,加之城乡生活的强烈反差,新生代农民工对原生地的“乡土认同”感也在减弱。虽然他们已在城市中有了较为固定的职业,并为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但他们还没有摆脱农民的社会身份,还被排斥在城市人的就业领域之外,所从事的都是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苦、最累、最脏、最不挣钱的活。孩子的教育无法满足;自身的价值无法实现。
而另一方面,受城市多元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选择也呈现多样性的特征,并没有如研究假设的那样存在职业期望自我边缘化的问题,在自我能力的评估方面往往表现得十分自信。访谈对象ZWY(男,22岁)说:
现在打算先到外面闯闯多学点技术,不能窝在一个地方,而且打工也不是长久之路,不如自己贷款开店干事业。
作出这一决定,是受他一个同学的影响。他有一个同学,自己向朋友亲戚筹钱15万元,去开太阳能专卖店,那朋友就告诉他们:
只要我富了,我让你们一个个都富了。
同时,在涉及实现职业期望的具体路径和措施时,他们深感目标的实现并非全凭个人努力,有许多个人之外的社会影响因素是难以克服的,因此,在自我能力的评价方面往往又十分自卑。
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境况和心理感受方面自相矛盾的双重性特征,源自于一个共同的社会事实,即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21]。在经济体制转变的同时,计划经济年代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政策却没有作相应的调整,尤其是造成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还没有根本改变。这种社会政策改革滞后的现象,既有社会政策的“路径依赖”惯性作用,也有政府为了经济转轨时期的一种政治安全考虑,而维持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二元劳动力市场。但是,这样一种政策选择,却使进城农民家庭在城市中的生活陷入了一种不尴不尬、进退维谷的状况。
此种现象就如同学者们分析的那样,农民迁移使中国原有的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农民迁移到城市,使得城乡间的人口流动不再遥不可及,城乡分割的状况有所改变,城乡格局从原来的“分割”转变为现在的“分治”,从僵化的二元对立转变为流动的二元对立;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城乡间人口流动的障碍并未完全打破,迁移到城市的原农民,并没有被接纳为城市居民,而是形成一个游离于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之间的“社会独立单元”,所以,“二元”社会结构变成了“三元”社会结构。
从以上分析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在心理感受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双重性特征,就是他们对二元社会结构下的城市生活的自然的心理反应。
3.时代性
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例如以下是对在西安打工的某大型私企两位工人的访谈:
LZ(男):“尽管已经在私企干了4个月,每月平均才拿1000元,但工作之余,我很会充实地安排自己的业余生活。他与两位朋友经常下班后一起打台球、上网,一起溜旱冰、看电视。看电视主要喜欢武打的、现代的古惑仔的,还有警匪片。”
MXL(男)说:“还是觉得城里比较好,交通方便,吃的玩的较多,农村没有网吧,就算有也是黑网吧,几台机子网速又差,还是想在城里发展。”[22]
(四)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
一般说来,所谓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借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使农民工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利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全面向城市市民转化并顺利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市民化是指农村中的农民向城市迁移,逐步融入城市的工作、生活中去,并转化为城市居民的过程或状态,即农村人成为城市人的过程。农民工流动从空间上表现为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行业上看是从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三产业,从职业上看表现为从农民转化为工人,从身份上看体现为由农民变为市民。在我国,市民化具体表现为: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地位、价值观念、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经济社会过程。在我国,农民转化为市民的具体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农民直接转化为市民,比如,城郊的农民因为城市化的扩张被政府征用土地后整体城市化市民化;另一种是外来的农民进入城市务工经商,成为农民工,农民工身份和生存状态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全市民化,即农民工市民化,本文研究的正是后一种市民化形态。农民工市民化既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
农民工市民化“主要是指在我国现阶段,在我国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农民工’已经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优势,使其在身份、地位、价值观念及工作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经济和社会过程”,“狭义的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工在身份上获得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会权利的过程;广义的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借助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使农民工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益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市民转化”,“所谓农民工市民化,指的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工业化的推动,让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地位、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经济社会过程”[23]。从上述的定义中,我们看到,各定义从不同的侧重点来界定农民工市民化的含义,对我们理解农民工市民化是有启发意义的,即农民工职业由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转变成正规就业的非农产业工人,社会身份由农民转变成市民,农民工自身素质提高,其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城市化:第一,都承认农民工是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已经在城镇中从事非农产业的特殊群体,即职业已经非农化;第二,农民工市民化的根本动力是要借助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来实现;第三,农民工市民化完成的标志是市民身份和权利的获得以及自身素质(价值观、生产生活方式)的市民化。本文所指的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在我国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利用农民工已经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优势和机会,借助工业化、城市化的推动力以及城乡体制的改革,使其经由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的熏陶和参与,并逐步获得市民身份、权利以及素质的过程和现象。
简言之,农民工市民化包括农民工社会身份的市民化、生存职业的市民化、自身素质的市民化和意识行为的市民化。但是农民工市民化实现的过程是复杂的、艰难的,其过程往往是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过程,或者说是社会公正不断实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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