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境内伊斯兰法对回族的影响

中国境内伊斯兰法对回族的影响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伊斯兰法在中国境内的影响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疆土上共有十个少数民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这十个少数民族分别是回族、维吾尔族、塔吉克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伊斯兰法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不仅深深影响着每一个中国穆斯林的思想、情感与行为,而且深深影响了中国穆斯林的社会生活。再次,伊斯兰法通过宗教组织对中国的穆斯林社会施加影响。

中国境内伊斯兰法对回族的影响

(一)伊斯兰法在中国境内的影响

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疆土上共有十个少数民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这十个少数民族分别是回族、维吾尔族、塔吉克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目前,我国伊斯兰教的信教群众已达1759.73万(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字)。伊斯兰教成为这一特殊群体的精神内核,而伊斯兰法则成为了他们共同的外在行为规范。伊斯兰法伴随伊斯兰教在中国流传、发展了一千多年。经过与中国十个穆斯林民族的结合,与这些民族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发展,伊斯兰文化深深地渗透到各民族文化之中,成为这些民族思想文化的核心内容,从而也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对中国境内信仰伊斯兰教的各个少数民族群体而言,伊斯兰法(主要是伊斯兰教法)一方面是穆斯林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同时它也深刻地影响着这些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伦理道德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伊斯兰法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不仅深深影响着每一个中国穆斯林的思想、情感与行为,而且深深影响了中国穆斯林的社会生活。过去如此,今天亦然。

首先,伊斯兰法通过制度化的宗教教义、伦理道德来规范和影响中国的穆斯林社会。宗教通过其信仰体系为社会提供一种世界观或指导思想,以回答人们对自身、对自身所生存的世界所产生的种种疑问。宗教总是以其独特的视角对社会群体给予同一的答案。尽管不同的宗教所给予的答案不同,而且常常是不科学,甚至是有悖于常识的,但宗教教义使社会群体的认知一体化,对人们的思想认识有一定的稳定和聚合作用。此外,宗教能够提供一种标准统一的社会规范(如伊斯兰法),以调节信徒之间、信徒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宗教教义使这种社会规范神圣化,从而加强了群体对社会规范的尊重,维护了社会秩序。伊斯兰法确立了这样一条基本准则,即认为有一个永恒的超越万物的主宰——真主存在;而真主无形象、无性别、无所在而又无所不在,宇宙万物和人类全是真主的创造物。人为了感赞真主的造化之恩才要崇拜真主,人类受真主派遣治理大地,因此要积极地活着,还要积极地参与现实生活。伊斯兰法确信,一个信仰真主并服从真主“诫命”的人,其生活才更有意义。中国穆斯林认为,人死是归真——归回到真主那里接受真主的审判:有信仰且行善者将得到真主的赏赐,进入永享福禄的天园;无信仰且作恶者将受到真主的惩罚——遭受火狱之苦。伊斯兰法还宣扬,真主在不同时期曾派遣使者引导人们走上“正路”——真主所指定的道路,并先后颁降过多部经典来引导人们,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使者,《古兰经》是唯一一部没有遭到人们篡改的“天启法律。因此,它是人们的行动指南,是穆斯林社会中人人必须遵循的最高法典。伊斯兰法通过对伊斯兰教教义的固化和提升,使穆斯林有统一的世界观和认知体系,使穆斯林在许多方面形成统一的认识。重要的是,伊斯兰法以这种已经固化的宗教教义为中国的穆斯林社会提供了一套统一的社会规范,以调节穆斯林之间、穆斯林个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包括穆斯林与穆斯林、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关系。伊斯兰法还利用伊斯兰教宗教教义的形式把一些社会规范,如保护家庭的稳定,保护个人生命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的基本道德,同情并援助弱者与穷人等社会规范神圣化,以宗教的形式强化世俗的伦理道德,以法律的手段维护传统道德,从而使伊斯兰道德比一般的道德规范更具约束力,它能对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强大的保障作用。

其次,伊斯兰法通过制度化的宗教仪式,如礼拜、朝觐、斋戒、葬礼等方式影响中国穆斯林社会。伊斯兰法以强化了的伊斯兰教的宗教教义为中国穆斯林社会的每一个成员提供情感、心理慰藉,消除他们面对自然、社会或内心所产生的压力、紧张、焦虑,增强他们的信心。马林诺夫斯基曾指出,当人类面对其经验知识中不可逾越的沟壑时,仪式有减轻焦虑和激发信心的作用。[22]穆斯林面对自然、社会、人生有许多仅凭个人力量无法战胜的困难和因素,如自然灾害、疾病、灾祸等,尤其是广大生活在自然条件极其落后地区的穆斯林,干旱少雨,没有饮用水,缺医少药,甚至几十里没有医院,生活难以保障,于是他们需要生存的信心和勇气,而伊斯兰法倡导的集体主义观念和集体宗教仪式(如集体会礼、参加殡礼等)对穆斯林的信心和勇气的树立具有极大的鼓舞和聚合作用。有人把宗教仪式称作“社会组织的黏合剂”,认为它对确立群体之间的联合与团结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国社会人类学家迪尔凯姆(E.Durkheim)在《原始宗教的初级形态》一书中指出,宗教仪式在本质上是用来表达和加强集团的感情和团结的一种主要途径。伊斯兰法予以制度化的各种宗教仪式不仅加强了穆斯林与被崇拜者——真主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加强了穆斯林个人与集体之间、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每逢聚礼日(阿拉伯语、波斯语为“主麻”),穆斯林都要赶赴清真寺参加集体的聚礼,即使平时不去清真寺的人,主麻日总是要抽空去礼拜。尤其是穆斯林的三大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几乎所有的男性穆斯林都要聚集在清真寺参加集体会礼和举行圣纪节的纪念活动。在中国穆斯林聚居区,每逢三大节日,前来参加“会礼”和“圣纪”节日活动的穆斯林挤满清真寺,成千上万人的壮观场面非常普遍。每年一度的“朝觐”期间,包括中国穆斯林在内的全世界几百万穆斯林汇聚在伊斯兰教圣地麦加,身着统一的服装,怀着同样的心情,履行同样的仪式,那种波澜壮阔的场面令世界瞩目。没有哪一种世俗的力量能影响如此众多的人们,没有哪一种社会力量能与之相比。社会规范在宗教仪式中不断地被重复、被强化,从而巩固了群体的内聚力,加强了社会的控制力,有利于社会的团结和稳定。中国境内信仰伊斯兰教的不同少数民族群体,有着许许多多的差异,但他们却保持了很大的一致性或共同性,就在于伊斯兰法具有特殊的固化和提升作用。(www.daowen.com)

再次,伊斯兰法通过宗教组织对中国的穆斯林社会施加影响。宗教组织也是一种社会组织,它在组织宗教活动的同时,为社会成员提供了相互交往与交流的机会。宗教组织能够把单独的社会个体聚合在一起缔结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团体。这种团体能够为信徒提供归属感和安全感。公元7世纪先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率先建立的“乌里玛”(穆斯林公社),突破了阿拉伯半岛上的氏族部落制和血缘关系,以宗教为纽带将人们编织在一起,并为这个组织中的人提供安全和保护。在中国,自唐代开始便形成了无数的以清真寺为中心的“蕃坊”,具有特殊的社会组织功能。它既是一种组织,又是一种制度,主要以伊斯兰教法为依据处理穆斯林内部的各种纠纷。直至今天,中国的穆斯林们仍然以清真寺为中心而居,在古代“蕃坊”制度的基础上自发形成了一个个“教坊”(回族俗称“哲麻尔体”)(波斯语音译有社区、村落、地方之意),现代中国穆斯林聚居区教坊制度的功能已经不仅仅只限于解决穆斯林内部的纠纷了,教坊把分散的、个体的穆斯林家庭联系在一起,通过参加群众性的节日庆典、宗教活动(如礼拜、把斋)以及世俗礼仪(如婚、丧、嫁、娶)活动而维系在一起。同一教坊的穆斯林之间相互往来,加强了联系,不同教坊之间通过聘请阿訇、招收清真寺经学堂的学生等互有联系。流行于西北回族地区的门宦、道堂等更以其严格的管理方式把不同教坊的穆斯林紧密联系在一起。伊斯兰教虽然没有天主教基督教那样等级森严的教会和教阶制度,但以清真寺为象征和实际中心的“教坊”对维系穆斯林的团结和统一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中国内地,像回族、撒拉族、保安族、东乡族等处于汉族和其他非穆斯林民族包围中的少数民族,教坊对伊斯兰法在这些少数民族中的实施,对保持民族传统、历史文化及宗教信仰发挥着重要功能。教坊尽管是在中国穆斯林聚居区内通过国家法律、政策的引导自发形成的宗教组织和社会组织,它以宣扬爱国爱教思想为己任,它的存在并不妨碍穆斯林遵守国家法律,接受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管辖;而且教坊对调适伊斯兰法与国家法的相互关系,协调穆斯林之间以及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群体和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最后,伊斯兰法通过自己所确认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教育思想和伦理道德来影响中国穆斯林社会。中国穆斯林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往往是在伊斯兰法的指导下进行的。例如,《古兰经》中的:“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应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这节经文就成为中国穆斯林拥护、支持当政者的依据,也是中国广大穆斯林爱国爱教优良传统的经典依据。伊斯兰法鼓励经商的思想也影响着中国千千万万的穆斯林。在漫长的封建统治时代,中国穆斯林虽然生活在重农轻商的社会中,但因受伊斯兰法的影响,穆斯林中的大多数人积极经商并善于经商。解放前,穆斯林的商号遍及全国各地,穆斯林的商队也活跃在内地和边疆。如今北京、河南、河北、宁夏、甘肃、新疆、云南等地一大批新兴的穆斯林企业早已投入到国家经济建设的大潮当中,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繁荣贡献着力量。中国各族穆斯林的文化教育也深受伊斯兰法的影响。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穆斯林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就是清真寺。阿訇、毛拉、掌教在各种节日里宣讲“瓦尔兹”(劝导、教诲)时,不仅介绍伊斯兰教的教义知识、宣扬伊斯兰教的法律和伦理,更多的时候是结合伊斯兰教的教义和精神,劝诫中国广大穆斯林承担社会义务和家庭责任,行善助人,远离秽行,遵守国家法律。这些思想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利于穆斯林社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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