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清小说研究:揭示木石前盟悲剧

明清小说研究:揭示木石前盟悲剧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贾宝玉的爱情追求和婚姻实际正反映了这样一种现实,这就是作品中写到的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冲突。但只有她最终赢得了宝玉的爱情,这无疑与她对他人价值选择的宽容有密切的关系。宝玉的爱情,是在与这三人交往中,逐渐地定向于黛玉的。完全是替宝玉考虑,而且表示了对那些喜欢干涉他人自由的好事之徒的厌恶。

明清小说研究:揭示木石前盟悲剧

第四节 “木石前盟”的悲剧

如果说宝玉的“意淫”是以所有年轻貌美的女子作为泛爱的对象,那么,他也有着爱情。这建立在对女儿的钟爱的基础之上,但是绝不是泛爱,而是同正常人的爱情一样,具有专一和排他的性质。这便是打动了无数读者的那段凄美绝伦的宝黛之爱。作者用宿命的还泪之说将其规定为一个只有凄伤的过程而没有结果的悲剧,但是在对宝黛的爱情故事的具体描写中,作品凸显的却是极富人间世俗意味的一面。

在爱情问题上,他的不合流俗,一味任性同样表现出来。贾宝玉的爱情追求和婚姻实际正反映了这样一种现实,这就是作品中写到的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冲突。

二玉之爱在作者笔下充满了诗意美。这固然有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木石之盟、前世因缘,但作者的不同凡响之处在于,除了两人在初次见面时不约而同地感到似曾相识和黛玉爱哭“还泪”外,在对两人的爱情的发生发展过程的具体描写中,完全是根据生活逻辑,按照一般男女青年之间自然而然发生爱情的情状如实叙写的,极力避开了因果相报的因素。

林黛玉是个美丽聪慧的少女。出身于官宦人家,书香门第,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饱读诗书,博学多才,又使她具备了极高的文化素质。论赋诗填词,在大观园里也只有宝钗、湘云和妙玉能与她匹敌。因此她有种脱尘超俗的风度,不同凡响,不合流俗,这正如《葬花词》中她的托物言志:“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作品中非常细微的刻画了她的与众不同。她性格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多愁善感。这是因为,父母因为只有她一个女儿,宝爱异常,养在深闺,她无法与外界交往,而她喜好独自静处,这就形成了心理学气质分类中的抑郁质——行为孤僻,内心体验之深刻和丰富远过于常人,善于察觉到别人不易察觉的细小事物。特别是她自幼瘦弱多病,经常咳血,痛苦不堪,早已认识到自己无法得终天年、势必早夭的结局,因此具有一种悲剧心态。见花感怀,对月伤心,外界的一切都会激起她的一腔愁绪,再美好的事物,在她眼中,都如同自己的生命一样,笼罩在悲凉之雾中,转瞬即逝。

而孤高自傲的个性与父母早亡而不得不寄人篱下的处境,又使她往往过分的敏感,因此不惜用各种怪僻的手段来捍卫自己尊严。第七回中写到,薛姨妈委托周瑞家的给姐妹们送宫花,送到黛玉这里,她不看花制得如何,却偏偏问道:“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周瑞家的哪能想到许多,便如实答道:“各位都有了,这两枝是姑娘的。”她登时冷笑道:“我就知道么!别人不挑剩的也不给我呀。”让周瑞家的下不来台,她也不管。

她非常善于发现事物的悖谬,毫不留情地揭出,但往往失之于过分刻薄。刘姥姥是个村妇,为生活所迫,硬攀上贾府这门高亲。为了打秋风,不顾尊严,按照凤姐和鸳鸯的主意,在陪贾母吃饭时故意出洋相逗乐子,出了不少洋相,让贾母开心不已,结果得了一大堆财物,欢笑凯旋。在举家大笑的背后含有无限的辛酸,这本是令人同情的事情,但她却在事后骂刘姥姥是“母蝗虫”,并且为惜春尚未完成的大观园图起名叫《携蝗大嚼图》,惹得众人大笑。这种过度的刻薄绝对不会令人觉得可爱。

她确实是个“小心眼”,不容人,尤其是在她看来的庸俗之人,个性之强近于偏执,但是仔细分析,与他人的冲突都是要力图维护自己的尊严,保护自己的权力,尤其是与宝玉的爱情,凡是有可能成为自己竞争对手的,都是她主动出击,刻薄挖苦的对象。

但是难能可贵的是,她对于她人所选择的有人生意义的价值观,即便与自己的有冲突,也是宽容大度的,往往能够理解,不愿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不劝说别人认同自己的人生理念。宝钗曾以道学家的口吻劝她要留心妇道,甚至说出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样酸腐的话,而她也予接受,虽说内心里并没有认同。她具备了超前的意识,有了现代人的某种特点,即尊重他人的选择。当然,这在她身上的表现还是朦朦胧胧的,并不是十分明确,而且只局限于与她隶属于一个阶级的人。和宝玉的爱情,一开始她并不占有优势,论两小无猜,亲密无间,她不如湘云;论互相敬重,相安无事,她不如宝钗。但只有她最终赢得了宝玉的爱情,这无疑与她对他人价值选择的宽容有密切的关系。

黛玉与宝玉关系的发展,可以分成几个阶段。两人初识时还都是六七岁的孩子,(78)在第七回以前仍是两小无猜,谈不上爱情。宝玉虽说对她多了一些关爱,但也是缘于其泛爱的心理,特别是因为她寄身于自家,没有亲生父母在旁。而从第八回开始,宝钗的金锁和湘云的金麒麟纷纷登场。在贾府中,与宝玉身份年岁相当的异姓姐妹,除了黛玉,就是宝钗和湘云,而且这二人的金饰物,分别与宝玉的饰物相对应。宝玉的爱情,是在与这三人交往中,逐渐地定向于黛玉的。要说两小无猜,自幼耳鬓厮磨,湘云起码不逊于黛玉,而且她有种自然健康的天成之美,娇憨可爱,兼豪爽乐观,心胸开阔。宝玉对她的喜爱亲近,比之亲姐妹更甚。但是两人却并未产生男女之爱。她在黛玉面前,未战先败。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她和黛玉对宝玉“一味任性”的天性的态度。作品写了两个人对宝玉喜吃胭脂的反应。第二十一回,湘云来到贾府,夜里住在黛玉房中。第二天一大早宝玉前来。两人都已经有了少女意识,黛玉让宝玉先出去,好让她们起来穿衣。而宝玉央求湘云像以往那样,替自己梳头辫发。湘云道:“这可不能了。”显然是考虑到了男女之大防。而宝玉拈起胭脂,欲往嘴边送,又怕湘云说。湘云一把将胭脂从他手里打落,数落道:“不长进的毛病!多早晚才改呢?”显然她已经开始履行社会赋予的规劝教化的职责了。宝玉与她在一起的不自由自在,显而易见。第十九回也写了类似的事。在此前两天,黛玉看见宝玉腮上有胭脂,也数落了他。但是口气完全不是干涉宝玉的癖好,而是“你又干这些事了。干也罢了,必定还要带出幌子来。就是舅舅看不见,别人看见了,又当作奇怪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大家又该不得心净了。”完全是替宝玉考虑,而且表示了对那些喜欢干涉他人自由的好事之徒的厌恶。如果说,宝玉对湘云完全是一片兄妹之情,而对宝钗,他却有过一段心恋。同是看到对方雪白的胳膊,宝玉的反应是不同的。第二十一回:

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一幅桃红绸被只齐胸盖着,衬着那一弯雪白的膀子,撂在被外,上面明显着两个金镯子。宝玉见了叹道貌岸然:“睡觉还是不老实!回来风吹了,又嚷肩膀疼了。”

这明显是哥哥对淘气的小妹妹的爱意,而对宝钗则是别一样的态度。第二十八回:

此刻忽见宝玉笑道:“宝姐姐,我瞧瞧你的那串香串子呢?”可巧宝钗左腕上笼着一串,见宝玉问他,少不得褪了下来。宝钗原生的肌肤丰泽,一时褪不下来。宝玉在傍边看着雪白的胳膊,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想:“这个膀子若长在林姑娘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我没福。”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又呆了。

这显然已经是少男因女子的美貌而生出的爱慕之心,属于异性间地吸引了。特别应予注意的是,这是他刚刚在黛玉面前发过重誓:“除了别人说什么金什么玉,我心里要在这个想头,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可是一转头,就把下地狱的危险忘得干干净净了。(www.daowen.com)

从“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时二玉并枕对脸而卧,宝玉闻见黛玉的体香,情窦初开起,萌发了爱情。也许当时他还是无意识的,但是男女之间的气味是异性间吸引的重要条件,已经是现代生理学的定论。但是在这一时期,他仍然没有脱离泛爱,甚至在爱情问题上也是如此,也难怪黛玉不相信他说的话。但是经过一段时间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比较,最终,湘云与卫若兰订婚,而宝钗也没能夺去宝玉的爱情。因为这两位姑娘,都把改造宝玉当成了一种义务,而最终逼得“一味任性”的宝玉弃她们而去。而恰恰是黛玉,“自幼儿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所以深敬黛玉”。这就是那段著名的宝玉与湘云的口舌之争,这最终引致了他与黛玉之间的真情表白。在湘云劝宝玉留心仕途经济遭到宝玉的抢白后:

袭人连忙解释说道:“姑娘快别说他。上回也是宝姑娘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不去,嗐了一声就走了。宝姑娘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些话来,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过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是有涵养、心地宽大的。谁知这一位反倒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他赌气不理,他后来不知赔多少不是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吗?要是他也说过这些混账话,我早和他生分了。”

而黛玉凑巧在屋外听到了这一段话后,又喜又惊,又悲又叹,终于将宝玉引为知己。而黛玉也以当面对宝玉说,“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都知道了”,接受了他的爱情。而宝玉也死心塌地的非黛玉不娶了。他在梦中都高喊“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姻缘’!”黛玉也给了宝玉真心回报。宝玉去潇湘馆,正值秋雨绵绵。临走时黛玉非要让他拿上自己下雨天用的玻璃绣球灯,宝玉怕跌了,黛玉道:“是跌了灯值钱呢,是跌了人值钱?你又穿不惯木屐子。那灯笼叫他们前头点着,这个又轻巧又亮,原是雨里自己拿着的。你自己手里拿着这个,岂不好?明儿再送来,就失了手也有限的,怎么忽然又变出这‘剖腹藏珠’的脾气来!”宝玉只好接了。北静王戴过的珠子,她嫌龌龊,碰都不愿意碰,而自己的手灯,都心甘情愿地让宝玉这个男人用,而且跌坏了都毫不可惜,只要宝玉别跌倒。她将自己的小心仔细用在这里,其体贴周到正是热恋中的女子才会有的。而之后她睡下,“一回又想宝玉素昔和睦,终有嫌疑”。作者不愧是个语言大师,“素昔和睦,终有嫌疑”这八个字用得极富潜台词。“和睦”不只是指宝玉对自己的好脾气,更是指宝玉对自己无微不至的体贴;而“嫌疑”二字,则道尽了此刻的悲剧心态:怕外人说自己的不自重,竟敢萌生爱意,怕这段爱情会没有结果……

而二玉之爱正是在两人具有一致的对个性自由的追求的基础上才形成的。两人心迹既明,二玉的婚事在贾府相当一部分人的眼中,便是铁板上钉钉,已成定局。连凤姐都当面与小心眼的黛玉开玩笑,问黛玉道:“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甲戌本侧批道:“二玉事,在贾府上下,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第六十六回兴儿在对尤氏姊妹备细评说荣府诸女子时,也说到宝玉的婚事:“只是他已经有人了,只是没有露形儿,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所以还没办呢。”但是,自由的彻底实现,在任何时代都只是一个梦想,因为自由头上,还顶着巨石,这就是社会环境的意志,社会绝不会允许自己的成员“一味任性”随心所欲而不加管束的。

二玉的爱情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必然性。这是由于两人共同的人生观价值观而决定的。但是,这种人生观价值观与传统和现实中的主流观念是相离相悖的,这样来衡量,二玉之间的爱情注定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以悲剧收场。爱情是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认同,越是纯粹,对于非感情的因素就越是排斥。而在传统婚姻中,这种感情方面的相互吸引和相互认同所占的地位是相当次要的,有时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婚姻却是家族的大事,一旦缔结,就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二玉之婚遇到的阻碍正是最疼爱他们的老祖宗。兴儿确实有种旁观者明的机灵劲儿,看问题很准,如前所述,他对贾府诸女的评价是经典性的,直到现在评论家们还津津乐道地引用他的看法。但是这次他出了问题,说来这也怪不得他,因为他只是看到二玉之间好得化不开,并且一个是贾母的亲孙子,一个是亲外孙女,老太太自然乐于玉成自己的这两个心尖宝贝的好事,所以他说:“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他给自己留下了足够的退路。他知道,二玉的婚事不在当事人本身,也不在贾政、王夫人和凤姐,而在贾府的老祖宗贾母。但是他的推测却错了,因为老太太并没有按他说的办。可以看出,在这个问题上,贾母面临着价值的冲突。单就出于自然本能的爱来说,二玉手心手背都是肉,(79)亲上加亲,贾母不仅不会反对,而且简直是一定会玉成这段好事。要说贾母不喜欢黛玉,那完全不是事实。作者特别借冷子兴之口演说荣国府时强调了贾母特别喜欢孙女们,所以将贾赦庶出的女儿迎春,贾政庶出女儿探春,甚至隔了几代的堂侄儿贾敬的女儿惜春,统统都接到自己身边。迎春嫁给孙绍祖后备受虐待,贾政特别叮咛不让告诉贾母,怕她伤心。而黛玉是她已故的独生女儿的唯一骨血,本不打算离开父亲远赴荣府,但贾母必欲接其前来,由自己亲手抚养。而从她初见黛玉的一段中,我们也确实看出了她对黛玉的至疼至爱,脂砚斋都说,“移疼女之心疼外孙女者,当然。”(80)

贾母之于宝玉,一般读者只看到了一味回护,甚至是无原则的溺爱,连亲老子都不让插手管教。但是正如她平时对家事一概不管,可是在关键时刻会突然运用无上权威,雷厉风行的处理,(81)对于宝玉这个最受她疼爱的孙子的终身大事,老太太更会从家族利益的“政治”立场来考虑。在这一点上,她价值序列的层次倒是相当分明的。她没有义务替林家拯危继绝,而贾家却是她生为人、死为鬼的处所。她对贾家要尽的最重要的义务,就是要让这个家族延续下去。在这一问题上她要是有了失误,那就是这个钟鸣鼎食之家的千古罪人。从这点出发,她会非常仔细地为宝玉择偶的。黛玉不可能不是她考虑的候选人。但是,不可否认,从择偶角度考虑,黛玉有着许多常人难以容忍的缺陷,有些干脆就是“七出”之条。(82)

首先,二玉联姻并不能改善对家族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环境。恩格斯说过:“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按照通例,年轻王公的未婚妻都是父母选择的,要是后者还活着的话……对于骑士或男爵,以及对于王公本身,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83)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尤重社会关系,任何社会成分,都如网络中的一个节点,而只有在人伦和放大了的人伦关系中,才能获得生存的条件和意义。因此,个人意愿与社会意志的矛盾冲突显得更为剧烈。在选择正妻方面,有着特殊权威性的父母之命,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家族的利益。黛玉能带来这些吗?

其次,二玉联姻婚姻对家庭的稳定安康不能起到积极作用。家长不仅要考虑到结婚的政治意义,而且还要求娶入家里作为正妻的女子,必须能够适应主妇的角色,要能侍奉老人,和睦上下,供事丈夫,协调家内的各种关系。明眼人一望即知,黛玉在这方面是不合格的。

再次,妻子还要承担着延嗣的重任,嫡子必由其出,要能生儿育女。以黛玉弱不禁风的身体,也难当此任。

第四,在德容工貌方面堪称楷模,这对于包括下人在内的家庭整个的道德风貌关系至重。

总之,对于婚姻的社会性方面,旧时的大家长要尽可能多地考虑周到,一丝不苟,但是对当事人本身的爱情因素却会极力排斥的,要不宋儒也不会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了。(84)从这种极度压制人权人欲的立场出发,两性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常社会化和伦理化,必然会认为男女的两情相悦是有错的,当然不太会考虑当事人的意愿,而黛玉在上述这些方面的缺陷不言而喻。

正因如此,黛玉早早地退出了贾母的视野。在清虚观看戏前,他对张道士说:“你如今也讯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儿配得上,就来告诉我。就是那家子穷,也不过帮他几两银子就完了。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看来条件并不高,但实际上却不低。首先是要门当户对。虽说他说了不管根基富贵,但这是不言而喻的,否则,完全可以从家里的丫环中找一个。而且身体要没有问题。仅仅“性格好”一条,包含的内容就可列出一大堆,如知礼,会理家,能相夫教子……黛玉显然都不够格,很自然就被排除在外了。脂砚斋就此议论道:“二玉心事,此回大书,是难了割,却用太君一言以定,是通部书之大旨。”(85)就是说,贾母已经拿定了主意,不可改变了。也难怪宝玉回家后,“一日心中不自在,回家来生气,嗔着张道士与他说了亲,口口声声说‘从今以后,再不见张道士了’。”他怪罪张道士是没有道理的,张道士当媒人是应贾母之请。他不敢表达对贾母的不满,只好迁怒于他人。他已预感到自己与黛玉的事将要有麻烦。而这段爱情,果真被视宝玉为命根,视黛玉为心肝的老祖宗一手扼杀了。

宝玉是个情种。他以一种充满诗意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一切,对理想境界不懈地追求,这些最集中的表现在他对黛玉的爱情。但这种浪漫追求,最终因为与社会意志以及社会意志的体现,以贾母为代表的家族势力的强力压制下,最终失败。绛珠魂归离恨天的描写,虽然不能证明是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但是木石前盟的崩溃,玉带林中挂,确实是曹雪芹设计的全书大关目。这是情与理的冲突,而理是社会意志的体现,是礼的化身,而代表个人理想与诗意追求的情,是无能也无力与之抗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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