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是西欧大陆国家中最早进行高等教育外部质量评估的国家。早在1984年,法国便成立了“科学、文化和职业公共高等学校国家评估委员会”(Comité nationald ’e Lvaluation des e Ltablissements Publics à Caractère Scientifique,Culturel et Professionnel,以下简写为:CNE),专门负责对全国高校、学科及教育专题的评估,以保障公立高校在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方面的自主权。此后,法国在不断发展与变革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与本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并表现出极强特色的高等教育外部质量评估体系,受到了全世界的普遍关注。
(一)基本框架
法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评估主要由CNE实施。CNE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实体,直接对共和国总统负责,不受高等教育部的领导,享有完全自主管理的权利;其经费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但有独立的预算。与此同时,CNE被评估的高等教育机构亦相对独立,不强迫高等院校接受、实施其建议,而只是指出大学运行机制不良的症结之所在,并表明自己的态度,提出自己的建议。
目前,CNE共有25名委员,另加24名负责评估后勤及数据收集工作的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和1位执行主管。CNE委员皆由总统任命,任期四年,且不能连任。其中,11位委员来自学术研究机构(从国家大学委员会、国家研究委员会和法兰西学院的各负责人的提名中选出)。3名从大学指导委员会主席的提名中选出。1位从大学联合会主席的提名中选出。1位来自技术信息部。3位来自国外的教学与科研机构。4位来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1位来自国务院。1位来自国家审计署。CNE的主席从以上委员中产生[7]。
CNE的主要职责是:对法国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包括高等教育部主管的大学、大学校及其他政府部门管辖的高等教育机构等进行评估,以了解和判断它们履行合同的结果;对高等教育内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对如何改善学校的管理、提高高等教育和科研的效益和质量,特别是关于高等教育的地理布局、学生入学条件和方向指导方面的措施等提出建议;对被评估高校开展后续评估,以考察评估对学校的管理职能产生的影响,此项工作通常在评估最终报告发表之后的18个月左右进行。CNE的评估内容涉及与公立高等教育部门使命相联系的所有领域,如职前与职后教育、学生的生活条件、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使用、高校的管理方式、高校的政策等。但CNE没有对个人进行评估的权力,也无权批准课程和分配国家经费。
CNE的评估以被评估高校自评为前提,以同行评议为基础,由1~3名CNE委员负责组织协调,强调与被评估高校的对话和合作。具体来讲,CNE的评估过程包括:评估负责人到被评估高校面见该校领导,向其介绍评估的过程;评估项目管理人收集被评估高校的所有相关信息,如统计数据、项目、合同等;评估负责人根据所收集信息确定拟评估主题并组建专家组,专家由CNE主席任命;召开专家培训准备会议,评估负责人详细地说明CNE的期望,与专家一道确定与每个主题相关的议题;专家现场评估,通常持续三天,期间专家将与被评估高校的负责人以及教师、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学生和校外合作伙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讨论;专家撰写评估报告并寄送至CNE;评估小组召开第二次专家会议对专家评估报告进行比较和讨论,以明确被评估学校的主要特征及其战略管理的基本框架,进而完成评估报告的初稿,此报告不包含任何结论和建议,它在经CNE全体委员会会议通过之后被寄送被评估学校校长;评估小组到被评估学校进行咨询访问,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以完善评估报告并形成含有结论和建议的最终报告,它经CNE全体委员会会议通过之后被寄送被评估学校校长,同时校长会对报告作出回复;公开发表最终报告,包括被评估学校校长的回复意见,所有报告均可在国家评估委员会的网站上(http:/www.cne-evaluation.fr)查到。整个评估过程通常需要一年时间。CNE自成立以来几乎已对法国所有高校进行了两次以上的评估,每年评估20所左右,主要是第二年政府将与之签订合同的大学,其评估结论是大学与政府之间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受到高校的高度重视。
除CNE外,法国参与高等教育外部评估的主要机构还包括:(1)高等教育评估所(ASK),属于独立的民间评估机构,受教育部委托对各所大学和大学校每五年评估一次。其成员由教师、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和校外(企业)人士组成,任期五年。(2)国家工程师资格认证委员会,隶属于教育部,主要负责对公立的高等专业工程师学院和综合大学的工程学课程进行评估和认证,它是院校的顾问而不是检查者,目的是为了鼓励院校进行评估和认证,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其成员包括学科领域的专家代表、工业界代表、主要贸易组织和工程学协会代表等,任期四年。(3)法国科学、技术和教育委员会,是教育部下属的一个专家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与院校签订的合同对公立高校的培训计划和科研进行评估,为高校的发展提出建议。
(二)特征(www.daowen.com)
1.国家权力在高等教育外部质量评估中占据主导地位
在法国高等教育外部评估体系中,虽说CNE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独立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时与高等学校是一种合作的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然而,就性质而言,CNE是一个行政机构,而非社会中介机构。其经费完全来自于国家拨款,其人员由总统任命,同时必须对总统负责,体现的是国家意志,表现出极强的行政依附性。事实上,在法国,“从评估目的的确立、评估指标的选择、指标权重的分配、评估信息的收集、评估标准的确定、评估结果的获得,直到评估结论的解释,可以说,评估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政府的直接参与,渗透着政府的意志和价值取向”。而“高校的自评活动更多的是配合政府行为,其主体意识淡薄,作用十分有限”[8]。与此同时,高等教育评估所作为法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体系中屈指可数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在评估中的作用和影响并不大,其主要作用是配合CNE的工作。这意味着市场在高等教育外部质量评估中的作用也十分有限。
2.评估机构人员构成多元化
法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评估体系特别注重人员构成的多元化,其成员除来自学术研究机构之外,还广泛来自政府机构、专门职业团体、工商界、行业协会等,几乎辐射到了与高等教育发生联系的社会各方。而在政府官员中,除教育行政官员外,还广泛吸纳了来自技术信息部、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国务院、国家审计署等多个非教育行政机构的代表。此外,法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评估体系还邀请了少数法国之外的高等教育教学与研究机构的代表。多元化的人员构成为高等教育不同利益主体在高等教育外部评估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保证了评估体系运行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侧重综合性的整体评估
在法国,除国家工程师资格认证委员会以及科学、技术和教育委员会开展的评估属于专项评估之外,CNE以及高等教育评估所的评估重点均在于对高等院校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高等教育系统进行评估,为国家的高教政策提供新的指导方向。也就是说,法国高等教育评估不只是简单地对每个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教学、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学习变革规划、教师、学生等具体问题进行评估,更重要的是通过分析各大学的情况,对整个高等教育系统进行评估。以CNE为例,它主要开展三种类型的评估活动:“一是院校评估,即对各院校整体及其各部门作出评估,分析其策略、运行和取得的成效。二是学科评估,即对全国范围内所有高校的某一学科进行评估,并现场访问部分学校,以确定学校该学科在全国的地位。学科评估运用事先设计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但不对所评学科进行排名。三是高等教育现状评估,以院校具体情况为出发点,对高等教育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的研究,为高等教育决策服务。”[9]
4.重视评估后的跟踪调查与监督
评估结束后根据评估报告对所评机构进行后续跟踪调查是CNE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同时也是法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评估体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其目的在于检测高校对评估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是否采取措施解决,所提出的改进意见是否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具体来讲,CNE评估后续跟踪调查的实施步骤包括:后续追踪程序的启动(重新审查已有的自评报告,决定调查的机构和领域);问卷调查(将基于评估报告设计的问卷邮寄给被评估机构);由评估总负责人、顾问或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到现场组织一次与被评机构的校长和接待小组的会晤;撰写报告;评估委员会确认报告后,再转交校长审阅并进行评论;公开报告几个阶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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