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等教育质量省级监控的运行动力
三个不同视角、不同主体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正如汽车的行驶需要引擎动力一样,要想高速运行更需要加大动力的推进。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系统的高效运行同样如此,一旦动力供给不足,则发展后劲缺乏,导致事倍功半,达不到预期的理想效果。可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动力支撑,评估机制、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便是必不可少的动力要素。
一、评估机制
对高等教育的评估能够极大地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这是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和质量建设的共同经验,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一条规律性措施,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高等教育评估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高等教育评估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价值判断,它所要解决的不是客观地描述教育教学中的各种事实、特征和属性,而是解决评估或评价的主体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估或评价的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判断评估或评价的客体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评估或评价主体的需要,分析总结出的信息结果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否一致。在设定评估指标体系时,要考虑到具体的时间、空间特点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定量分析时,要考虑到考察对象复杂的心理特征和精神特质,对其进行适当的定性分析,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统一起来。
三个不同主体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支撑是对高等教育质量科学、合理、客观的评估,对包括院校和专业认证、大学排行、学位教育水平评价等多项评估项目进行评价,形成完整的评价体系。这一评估过程是连续的。评估结果是作为整个质量监控过程的一部分而存在,要兼顾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将二者综合考虑,通过各自的信息渠道和共享的信息平台获取有效信息资源之后,各监控机构对高等教育质量做出适时评估,形成具有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的评估报告。但是,这一过程完成并不意味着结束,还将结合监控系统运行中的反馈机制,决定是否进行新一轮的评估工作。
高等学校内部教育质量监控系统在整理、分析信息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其目标体系的指导,根据所设定的指标体系将各项数据资源对号入座,最终形成高等学校内部的评估报告。这一评估报告将对高等学校内部各学院、学科、专业的教育工作做出科学评价,对其教育质量的改进提出客观的参考意见。省级政府教育质量监控机构和社会的权威质量监控机构则是从各自的利益立场出发,依据其不同的目标指导和具体的指标体系,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做出外部评估。省级政府教育质量监控机构在做出评估报告之时,会充分考虑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近期和远期规划,其评估结果具有政治权威性,对高等学校着手提高教育质量有着浓厚的行政指导意味,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社会的权威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的评估报告,其所依据的指标体系更为宏观,从社会整体、学科学术发展全局以及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等多个宏观层面做出评价指导建议,其向社会全体公布的权威评估报告对社会大众具有很重要的导向作用,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改进不仅具有专业指导性而且裹挟着一定的舆论压力。这三个不同主体的评估机制侧重点不同,都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改进有着客观、科学的指导建议,让高等学校在自主和被动两个层面上都有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性,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整个质量监控系统积极发挥系统效用。
二、竞争机制(www.daowen.com)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等学校面向社会办学自主权的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也不断深化。引入市场机制之后,在激烈的竞争面前,高等教育必须以质量求生存、促发展,在市场竞争机制的推动下,实现各自教育质量的重要突破。各省级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对高等教育质量做出评估,形成指导建议之后,潜在的竞争压力会从外部施压,让高等学校在充分考虑其实际情况之后,尽快按照评估指导建议做出具体改进,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其改进的效果则会在下一轮的三方评估工作中得到体现。在这种循环的封闭式运行过程中,潜藏在整个流程中的竞争力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会激活整个质量监控系统的运行,让高等教育得以改善提高,而且能够在竞争中寻找到创新的突破口,一定的量变积累达到质变,促使高等教育质量得到全面、全新的提升。
高等学校内部质量监控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收集相关信息资源之后,根据自身的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总结出评估报告,并根据报告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以改进高等教育质量。其中,贯穿着强烈的竞争理念和竞争行为。这种竞争理念、意识和行为的出现是在外部形势的变化之下由被动演化为主动调整高等教育发展态势,这是当前市场经济带来的重要影响。站在政府立场上的省级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和社会的第三方权威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正是带来外部竞争动力的重要力量。与高等学校自身不同,这两者面临的监控对象是同一行政范围内的一群具有共性的个体,即高等学校群体。一类相似的群体中必然存在着比较,有比较就有竞争,就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以帮助系统达到新的平衡。所以,前者通过法定规则,后者通过向全社会提供权威评估报告的形式产生出新的外部竞争环境和强大的竞争推动力。这种外在的竞争压力激发高等学校自身的竞争动力,形成线性的竞争机制。在这种竞争机制的推动下,高等学校通过相机抉择,势必进行自我调整,对自身的教育质量做出符合预期的改进和提高。
三、激励机制
在三方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通过各自的信息反馈渠道获取高等教育质量改进信息之后,再次进入质量监控的整体运行体系。在这个整体闭环控制系统中,有一个环节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即激励机制。各质量监控机构针对最新获取的信息,核对评估指标及之前的相关规定或指导建议,对不符合条件的部分高等学校拟定调整目标,制定限期调整计划,开始进行下一环节的监控循环;对符合规定或指导建议的高等学校则根据其实际情况提出更高更新的质量要求。同时,对这一部分高等学校实行激励计划,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质量向更高的层级迈进。
省级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通过公布名单、政策鼓励、资金支持等形式,对达到调整要求的高等学校进行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的激励。同时,可对高等学校主要管理责任人和内控系统主要工作人员等个体进行奖励,激发高等学校整体和个体人员的潜能和热情,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改进工作形成良好的推动力。社会的第三方权威高等教育质量监控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吸引社会各方利益主体的关注,在获取反馈信息之后,再次向社会公开高等教育质量自我改进结果,对教育质量提高明显的高等学校进行潜在的舆论造势,激励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改进工作。除此之外,这一权威质量监控机构可以对质量提高明显的部分优秀高等学校,提供专家指导和专业教育质量监控人才培养机会,为高等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更大的推动力。高等学校内控机构在获取反馈信息之后,可以通过会议表彰、资金支持、人才培养的形式对教育质量提高较快的学院学科进行鼓励支持,对单个个体的激励,要考虑到个体的多样性。高等学校工作人员尤其是教师是具有多样性的优秀人才,他们在某一专门领域都有自己的成就,对他们实施激励政策,能够鼓励他们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潜能,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有着很重要的意义。高等学校要综合考虑学科院系和单个个体的贡献,完善相关的绩效管理制度。“高等学校绩效管理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对教师的绩效评估要改变以工作量和论文数量为导向的急功近利的考核办法,要体现以育人质量和学术水平为本,鼓励创新。对机关部门则主要考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14]同时,要注意为各学院、研究所等学科机构的教育质量提供、增加动力。这三方主体的激励制度交错影响,形成合力,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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