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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现代农业发展对策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南宁市的土地现状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成为非农业劳动力,从而出现农村当期土地相对剩余。结合南宁市人多地少的实际,要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探索出一条符合南宁市实际,适合南宁市发展的土地流转管理方式。二是有关自治区党委、政府、南宁市委、政府先后制定下发的一系列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性文件。

南宁现代农业发展对策

四、推进南宁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建设现代农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未来一段时期,推进南宁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途径有:通过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财政、信贷保险等手段,为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培育壮大各类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通过发展教育培训事业,全面提高农民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通过构建高效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和服务水平等。为了全面加快南宁市现代农业发展,本文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提出南宁市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中期阶段在消费结构快速升级的带动下,进入产业快速升级,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农民阶层快速分工分业分化的阶段,是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快速变迁的时期,[4]因此,应当适应这一发展形势,不断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的发展环境,解放生产力。

1.探索和实践家庭承包土地流转管理方式,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经营制度,是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目前南宁市的土地现状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成为非农业劳动力,从而出现农村当期土地相对剩余。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进行相应合理的土地流转。结合南宁市人多地少的实际,要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探索出一条符合南宁市实际,适合南宁市发展的土地流转管理方式。

(1)在农村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登记制度作为国家确定和保护不动产产权、降低产权交易费用及土地利用管理的一项专门制度,在中国农村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实践证明,它能增强农户土地产权稳定性,创造有利于农地流转的环境。作为中国最新的农地制度,尽管土地登记制度还不够成熟,但我们可以结合南宁市实际,逐步探索并加以实践,促进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

(2)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户依法有偿向产业化经营组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现代农业经营。发挥县(区)积极性,多渠道争取增加工业用地指标,鼓励县(区)进行农地复耕工作。

(3)积极实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以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依法、自愿、有偿的基本前提,以制订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布局为依据,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集中和大户经营,帮助农民从粗放型生产的低效益循环中解放出来,从延长的农业产业链条中获得更多的增收和就业机会。其中主要围绕具有南宁农业优势的粮油、畜禽、果蔬、花卉苗木、茶桑、林竹、水产等优势产业,建设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在城市近郊区,着力推进以都市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的土地规模经营;在中远郊平原地区,着力推进以优质粮油、蔬菜、花卉苗木等产业为主的土地规模经营;在中远郊丘陵地区和盆周山区,着力推进以优质水果、蔬菜、茶叶、蚕桑、旱粮、山地中药材、水产、优势畜牧等产业为主的土地规模经营,并着力提高优势农产品加工水平,积极发展农业现代物流业,按照规划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批发市场。

2.统一城乡税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

城乡二元财政制度有悖于税负公平的现代税收原则,是阻碍农民增收的体制性根源。城乡分割的二元税制加重了农民负担,降低了农产品的竞争力,也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改革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硬约束,形成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确保各级财政中用于支农的资金份额稳步增长,在预算内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较快速增长。积极推行和完善“乡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明确县乡财政职能和支出范围,优化支出结构,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水利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村级组织因减免农业税减少的附加收入乡(镇)以上财政要给予必要的补助,保证农村村干部的报酬和办公经费的正常开支需要,有效遏制农村乱收费的现象,减轻农村的负担。

3.进一步推进户籍和就业制度改革,让农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1)放宽对农民进城的限制

按照“户随人走”的原则,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就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逐步实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规定在南宁市连续三年(含三年)、缴纳“五费”(养老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和“一金”(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口人员就可以落户南宁市范围内的各城镇。

(2)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改变以往以计生部门核发准生证,卫生部门核发出生证为前置条件的户籍登记制度,提高出生人口求实率,避免“户口漏登”现象。要建立建立由户口登记、身份证管理等制度构成的科学的人口管理系统,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

(3)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规范企业招工行为,使进城农民工平等就业并享受公共服务权利,根本消除进城农民工的就业歧视性政策和障碍,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同时还应该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农业科技知识及技能培训。

4.优化农业发展环境,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1)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有关国家调整农业税收、对农民实行补贴、国家对粮食价格支持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

二是有关自治区党委、政府、南宁市委、政府先后制定下发的一系列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性文件。这些文件对加快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增强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各种政策文件的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在贷款、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农业企业充分的优惠政策,给予农业企业更大的经营权,如企业出口自营权等,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2)制定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扶持政策

加大农业科技项目的投入力度,将现有市级财政和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用于农业方面的投资,进一步向优势产业聚集。加大对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加强优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标准化配套种养技术和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的开发利用。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加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发展壮大企业规模,增强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加大对优势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优先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的优势产区,建设、培育发展若干个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完善市场交易、检测检验和信息服务等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范围。

(3)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和微观动态,审时度势,研究出台加快现代农业经营的政策措施。建立激励政策,研究出台鼓励加大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包括外来客商和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兴办加工、销售实体,打造品牌,增强现代农业发展后劲。继续完善农业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的奖励政策,加快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航母。健全培训服务政策,每年对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重点龙头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培训。继续强化产业化联席会议的职能,合力推进,加大宣传南宁市产业化经营的新举措、新成就。

(4)及时研究并制定有关现代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其中包括:积极支持农民组织化,尽快制定《农村合作社法》;完善和规范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内部利益机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条例》;按照农业产业一体化原则,改革南宁市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等。

(二)完善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相关措施,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

1.用现代工业的生产经营手段和经验来发展农业,加快传统农业升级

(1)用现代工业生产经营方式方法来组织农业生产

借鉴工业生产方式组织农业生产,引导农民、农业企业和种类农业组织转变观念和思想,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划化、区域化程度;强化农业质量意识,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程度,培植发展品牌农业;借鉴工业的营销策略,搞活农产品流通,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型农业市场主体,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采用工业技术进步手段推动农产品加工,对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使农业增值增效。

(2)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

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支持力度,发挥科技对传统农业的改造,积极推行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推行良种、高效、无公害等优质农产品品种的应用与推广,加大对农产品技术监测、病虫害防治、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用现代工业发展成果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充分利用现代工业发展的成果来发展现代农业,改造传统过时的旧工具,生产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新型生产工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工作效率;通过加大对农药化肥、生物技术成果等生产资料的研发应用,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低价、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提高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

2.用工业经济的积累来增加对“三农”投入,建立健全长效的投入机制

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

(1)将财政支农资金列入政府常规性财政支出项目[5]

确保南宁市和各县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财政支农投入总量和比重逐年增加,形成稳定的政策性支农资金来源。

(2)强化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

建立健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府投入机制,深入调研,针对各县(区)发展实际,强化农村电力、水利、交通环保等公共物品、基础环境设施建设,建立年度建设项目预算和项目审核验收机制。

(3)加大农业科技项目投入

加大对农业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投资,定期进行农业科技项目培训,继续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作用,加大农业科技能手的培养,加强病虫害防治、农产品的检验检疫以及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

(4)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农业发展力度

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

(5)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通过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持和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进一步创新财税政策支持“三农”的方式。

3.用工业社会发展基础推动农业产业化,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南宁市目前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仍是以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兼业经营为主,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不高,在新的市场条件下,满足消费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难度将日益加大。为此,必须加速新的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1)大力发展具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的农业企业

采取一些更加灵活、更加优惠的措施,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扶持。在产业发展方面,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本地的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大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逐步形成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带;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行业进行联合,形成有强大国内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群,加快本地优势行业成长壮大。同时要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也农户之间的利益连接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和利益联结方式。

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向农户提供各种服务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切实提高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的获利水平。

(2)全面培育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兴办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生产者组织化程度。对农民自己组织兴办的,要给予积极扶持;对农民确实需要而目前尚无力兴办的,可以依托政府有关经济技术部门兴办,但合作组织发展成熟后,政府部门要及时退出;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为农户服务的各种服务组织,或组织引导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组织,但对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及时加以规范和引导。抓紧制定政策措施,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

专业合作组织、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其经营活动在一些方面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扶持专业生产大户、营销大户及农民经纪人,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逐步形成以农户专业化生产为基础、产加销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一体化经营格局。

(3)努力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村后续劳动力文化知识水平。

——加大农村教育投资力度,改善教学环境和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拓展多种办学形式,使农村基础教育有一个在的提高。

——制定、完善优惠政策,提高到农村地区任教的教师工资水平、改善工作条件,从而稳定教师队伍,特别是留住优秀的教师,并鼓励有真才实学的教师到农村从事教育。

——转变教育观念,充实教学内容,考虑到受现有资源的制约,有相当一部分初、高中毕业生不能得到进入高中和大学继续学习的机会,一些农村学校可以尝试在初、高中阶段就根据农村生产经营的需要,开设一些实用性的专业技术课程,使学生掌握一两种致富技能,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

——发展多层次的成人教育,面向广大农民开展普及型教育,传授基本的文化知识、农业技术、专业技术和实用的经济知识民政策法律知识;面向农村优秀中青年开展提高型教育,对他们进行较为系统的农业现代化所需知识的技能的培训,以培养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较高水平的专门人才;面向农村各类专门人才开展学历型教育,通过农村自学考试、电大、函授教育等途径,提高他们的学历水平和实际能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职业教育,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当地特色产业,根据农业劳动者与非农业劳动者、外出力与外来劳动力、普通从业者与经营管理者的不同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和对象的需要,选择最有效的培训方式,将集中培训与单独指导、课堂传授与实地讲解、有偿培训与无偿培训结合起来。提高农民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鼓励兴办村级报刊图图书阅览室,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逐步为村级配备电脑及网络介入设备,并提供内容服务及技术支持,以便农民随时了解各种信息,自主安排学习内容。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的支持和领导,区级财政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的教育和培训,促进该项事业的稳步发展。

(三)加快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着力构建“四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进一步推进优势农产品的优化布局,建立和完善南宁优势农业产业体系

加大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逐步提高优质粮食(主要产品有:优质水稻、甜玉米、马铃薯)、蔬菜(主要是:无公害蔬菜、特色蔬菜、山珍野菜)、优质水果(主要产品有:荔枝、龙眼、香蕉柑橘、西瓜、菠萝、芒果、板栗、木瓜)、桑蚕食用菌、中药材、香料(主要有茉莉花、八角)、花卉苗木、水产畜牧(主要产品有猪、鸡、鸭等大宗畜禽产品,以及肉牛奶牛、黑山羊、罗非鱼)、生物产业(生物能源生物制药、生物农业等如蔗糖、木薯)、林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或产品集中度,借鉴现代工业组织形式,大力推进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改变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相互割裂的封闭经营方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提高农村经济整体效益,促进农产品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1)优质粮食生产基地

以宾阳、横县、邕宁、良庆为主,沿邕江干支流河谷一带平原地区,充分利用当地光、热、水、地形、生产习惯以及临近广西农科院、广西大学农学院的技术优势,发展优质稻米,夏种粮(优质品种稻米),冬种薯(利用稻草种植马铃薯)。

(2)桑蚕产业基地

承接东蚕西移,大力发展桑蚕产业,以宾阳、横县两县龙头,沿南宁周边丘陵地带发展桑蚕产业,并逐步发展产业中介,发展初步的和适度的加工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形成聚集。

(3)优质水果生产基地

充分发挥南宁热带亚热带气候的条件,结合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发展香蕉、菠萝、龙眼、木瓜、荔枝、柑橘、西瓜、芒果、板栗等,重点是在隆安、良庆、宾阳沿邕江干支流河谷一带发展香蕉、菠萝种植,在南宁市东、中部丘陵地带发展龙眼、木瓜、芒果种植,在南宁市西部山区地带发展优质板栗种植。

(4)生物产业基地

以南宁市设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生物产业基地)为契机,以武鸣、隆安、良庆、邕宁等为主,利用甘蔗、木薯、生物柴油树一类原材料较为丰富的特点,大力发展生物酒精、生物柴油;以宾阳、邕宁、武鸣、横县农业较为的县(区)为主,利用现代科技,大力发展生物农业,提高农业产量;以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宁经济开发区、东盟经济园区为主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www.daowen.com)

(5)黑山羊生产基地

以国家确立的黑山羊产地标识为据,在南宁市西部的隆安、马山、上林、武鸣等县(区)的山区大力发展黑山羊,建设黑山羊生产基地,成立推广中心,组织生产中介,研制新产品,鼓励工商企业、个体户进入该行业。

(6)壮族医药药材产业基地

以广西药用植物园为载体,环大明山一带的武鸣、上林、马山、隆安一带,大力发展、推广壮族医药药材,逐步形成带有一定宣传和影响力的市场品牌。

(7)珍稀果蔬生产基地

在环大明山一带的武鸣、上林、马山、隆安一带,大力山区小气候条件下生产的珍稀果蔬、绿色食品、特色农家产品,不断开拓市场,占据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8)都市观光农业基地

在南宁市郊一带选择取交通条件好、风景优美、有一定观光农业价值、有一定农业体验功能的区域或村庄,建设具有南宁地域特色的农家乐基地,形成具有一定系列、有较强农村体验的都市观光农业基地。如在南宁现在的花花大世界、乡村大世界之间,开发建设系列开放性农家乐基地。

(9)花卉苗木及香料产业生产基地

依托南宁市区的消费市场,以南宁市郊周边地区为主,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不断丰富美化城市风貌和市民生活;

依托横县茉莉花品牌,以横县为龙头、茉莉花为主导产业,发展香料产业,逐步扩大种植,扩大香料生产品种。

(10)现代农业综合推广示范基地建设

在南宁市郊一带农业综合推广基础较好的地方,设立5~10个左右现代农业综合推广示范基地,既可以设立农业科技推广的基地,也可以是观光农业基地,既可是专业农业产品种植示范基地,也可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示范基地。

2.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由于产业化程度不高,南宁市农产品小农生产与大市场需求之间的客观矛盾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大农业发展要求、能有效解决小农生产与大市场需求之间客观矛盾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即建设中心批发市场、产销地批发市场为重点,集贸市场、零售市场和超市连锁商场为辅助,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

(1)规划建设南宁市农产品物流中心

加强现代化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围绕区域农产品贸易,尽快规划建设一个全市统一的农产品物流中心,集农产品物流、配送、连锁超市、拍卖市场为一体,并通过完善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加强政府监管,健全服务功能,提高对产业带内优势产品产业化经营的带动水平。

(2)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

加大政府对农产品市场建设的公共投入,同时采取资金扶持、土地使用和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投资、集资兴办建设、改造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原有中小市场,完善硬件设施设备和市场功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对南宁市名优农产品促销、展销、宣传等活动以及相关培训活动,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在大宗农产品主要产区和重要集散地建设农产品市场,重点在畜牧、蔬菜、水果、蔗糖、粮油、水产、桑蚕、林产、中药材、花卉等十大产业主产区培育和建设一批辐射区内外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花卉拍卖市场、租赁市场,为区内外各种流通主体进入南宁市农产品市场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3)大力健全市场组织,重点建立健全自治区、南宁市、各县农产品市场流通协会

鼓励农民创办组建运销组织,发展民间经纪人,乡及乡以下建立农产品流通合作社,大力推行“协会+合作社+农户”的营销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市场流通主体,发展包括现代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农村种养大户在内的农村信息员队伍,从而在市、县、乡、村四级构筑农产品生产者与市场、消费者的快捷联系平台。鼓励兴办服务型企业集团,开展远程运输和远程贸易,重点建设信息交换、分拣包装、仓冷链运输设施,不断完善统一结算、大宗农产品拍卖、产品评级、质量检测、纠纷仲裁、品牌设计、包装、宣传推广等中介服务组织。鼓励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营销活动,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逐步将城市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

(4)建立南宁市农产品电子网络市场

建设好南宁市农业信息网、桂农网,创办农产品网上交易市场、农产品销售网上超市等,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网上市场、网上交易会、网上订货业务,建立完善快捷的农业信息体系,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进出口、价格、供求形势等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的跟踪分析和监测预警,在调控农产品市场中发挥积极作用。

(5)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

加强对外现代农业交流与合作,突出抓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两廊一圈”经济区以及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等区域的现代农业合作。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对外合作和竞争,加快引进市外、区外和国外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一方面,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库,搞好现代农业项目储备,加大农业项目推介力度。通过投洽会、博览会等各种招商形式,推介重点农业招商项目,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吸引外资创办生产基地、兴办龙头企业、发展深加工、开拓国际市场,推动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新品种、先进技术、管理方法和人才,改造传统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转变经营方式,开展与国外特别是东盟国家的农业技术和信息交流。另一方面,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努力培育自治区级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在培育名特优新产品、农产品加工及保鲜和包装、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下工夫,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

此外,要探索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建设,逐步建立门类齐全,大中小市场、期货与现货市场结合,产地与销地、城市与农村合理布局,小生产与大流通相互促进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3.建立健全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

不断完善现代农业科技、信息、中介组织等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及其他从业者参与现代农业经营提供社会化服务。

(1)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充分发挥各行业专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民和企业的技术推广组织,建立科技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推广队伍,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密切与农业企业的联系,搞好科技扶持。

(2)完善现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

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发布制度,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和管理信息,引导农民按国内外市场需要安排生产和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为现代农业生产提供技术、信息、营销服务。在优势农产品集中区选择若干重点县优先建立网络信息平台,乡(镇)农技推广站、畜牧站、水产站等成立信息服务站,县市一级建立局域网,配备专、兼职信息员。

(3)充分发挥科技对农业的带动作用

只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才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因此,南宁市现代农业建设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创新”活动,增强农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科技进步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本地科技人才的带动作用,开展“乡土专家”、“种养大户”的评比、培养,鼓励他们开发、引进和推广适合本地的农业新技术,每年开展一次评比,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提高本地技术人员的素质,解决本地农业中的技术难题。

(4)进一步加强农业发展的综合配套建设

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并与其他产业类型相近区域搞好协作,力争在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搞好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杠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

(5)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

强化农村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构建政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服务网络.

4.健全现代农业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1)不断提高政府对农业的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

加强支农资金的管理,一是确保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使农业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由现在的20%~30%提高到50%~60%;二是对投资进行总量控制、总体规划、择优投放,引进竞争机制,进行项目招标和投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充分利用WTO“黄箱”、“绿箱”的规定,制定和出台有关政策和办法。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和推广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实行财政投资补贴政策,以政府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税收和贷款优惠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

(2)完善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

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及时总结各地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逐步扩大试点产品和地区范围,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产品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尽快形成完整的国家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性保险体系。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开展股权贷试点;加强引导,探索建立适合本地情况的民间金融机构;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银社合作”、“银企合作”、“银农合作”,加大贷款力度,帮助解决农产品购销、加工等环节的资金需求。

(3)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要把农业投入品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推进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区域化,使基地尽可能成方连片,形成规模;

三是加强对生态环境的检测,对产地土壤、水、大气进行连续监测与评价,控制外源污染物和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四是加强基地管理,强化对生产技术规程的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禁止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推行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统一服务。

(4)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能力

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积极引导农民改进栽培、饲养方式,推行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养模式,发展保护性耕作,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推行有机肥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培肥和提高地方。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河道治理,建水源、截潜工程,增强对水源的涵养;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加快推广节水灌溉农业设施,普及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减少高耗水农作物种植;加大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尽快转移影响生态和水源涵养功能的产业,严格控制并逐步淘汰资源开采型产业,确保水质安全;积极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充分利用地表水、雨水和地下水,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积极扒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

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反应机制,健全防灾减灾体系。要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关键时段、薄弱环节、重点作物、重大病虫害、重大动植物疫情的防治与防控工作。落实好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的物资、资金和人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综合治理”的防灾减灾方针,建立可持续防灾减灾的长效机制。

(四)建设农业投融资平台,培育农业投融资市场主体

1.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搭建投融资平台

一是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的重要作用。建议各大银行增加对农村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三大金融机构尤其要发挥好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主体金融机构的基本职能。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鼓励各大银行在南宁开展“金融服务‘三农’”试点,各类银行年度涉农贷款占贷款发放总量的比例要有所限定。二是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促进商业银行增加在马山、上林等县的商业网点,确保“一镇(乡)一点”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地区经济流向和市场需要新增设一批网点,实现ATM、POS机等自助银行服务终端“下乡进村”,同时在全市各行政村聘请农户客户经理,进一步延伸金融服务触角。三是创新针对农户的金融产品。各银行要积极尝试适应于农户创业需求的各类金融产品,如养殖户小额贴息贷款、多人联保贷款、惠农卡、农业订单链式贷款等方式,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四是组建形式多样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加大对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组织、县域金融机构等农村金融机构的定向费用补贴,奖励涉农贷款增量,拟在武鸣、邕宁两个条件成熟的县、区进行试点,成功经验逐步推广到全市。[6]争取近5年内每年发展2个正式或非正式金融机构。

建议组建由财政主要出资,多方筹资、市场化运作的南宁市农业投资公司、农业担保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搭建三位一体的投融资平台。一是农业投资公司。通过采取直接投资、委托贷款、贷款担保、贴息、补贴、奖励等支持方式,集聚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发展项目,投资方向的确定要根据每个县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优先保证基础设施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资金及农业优势发展项目,要根据投资风险控制投资金额。二是农业担保公司。主要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的流转以及宅基地、房屋的抵押质押进行担保,担保形式灵活多样,旨在解决普通农户贷款环节的担保难问题。三是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县(区)财政投入为主,以社会资金等其他渠道投入为补充而设立,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提供银行贷款担保、贴息、补助和奖励,进而培养和扶持一批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农业发展项目。

2.创新投融资方式方法,培育和壮大农业投融资市场主体

(1)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农村金融市场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支持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机构,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面向农村创新金融产品和经营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专业贷款组织通过委托贷款、转贷款、银团贷款、协议转让资金等方式加强农业贷款业务合作。二是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积极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三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把农民拥有的各种资产和权利转变为可质押、抵押物,尝试房产、宅基地等的抵押,探索发展基于订单和保单的金融工具,建立和完善农业订单贷款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推广农业保险。运用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运用财政补贴资金,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涉农金融机构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信贷损失。补偿对象和补偿金额可根据风险类型、贷款用途、贷款金额等来确定。

(2)积极吸引更多的工商企业投资农业

按照“谁主管、谁受益”、“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培育和壮大与本地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相应的龙头企业。在投资环境的营造上,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各项扶持现代农业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事业和项目进行扶持。在产业发展方面,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本地的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健全大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逐步形成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带。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行业进行联合,形成有强大国内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加快本地优势行业成长壮大。

(3)探索建立适合本地情况的民间金融机构

鼓励政策性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银社合作”、“银企合作”、“银农合作”,在时机成熟的地方,有条件地允许民间金融业务开展,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的需求。

3.逐步建立现代农业资金体系和农业保险体系,完善金融支持

南宁市可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建立起以现代农业资金体系和农业保险体系为代表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加快制定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放。二是建立风险调控基金。基金来源可以由企业(合作社)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扣拨一定比例计提的风险金,也可以由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共同逐年提取,财政也可每年拨出一定额度资金与企业共建风险基金。三是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实行农业保险,将由农业经营者独自承担的全部风险损失,分散给各个投保人,从而提高单个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开办农业保险业务。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陈洪毅、曹丽)

【注释】

[1]根据中国工程院士、中国农业专家咨询团主任,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任,农业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农科院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卢良恕先生所说的现代农业具有四个特征而得。

[2]本课题相关数据借鉴2007年南宁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南宁市农业发展研究》数据。

[3]本课题相关数据借鉴2007年南宁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南宁市农业发展研究》数据。

[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二之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观《城乡一体化——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研究,》蔡昉、程显煜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年11月,61页。

[5]我国《农业法》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6]参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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