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南宁市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障碍

南宁市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障碍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财政投入的资金来源问题、财政投入的比例划分问题,均已成为南宁市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进程中的关键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越建设差距越大,越投入离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目标越远的现象发生。

南宁市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障碍

三、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障碍

(一)经济制约因素

1.经济发展不平衡

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下辖六城区六县,市区与县经济发展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性,地区之间经济差距很大。2008年,南宁全市人均GDP为19142元,南宁市市区人均GDP为35956元,而南宁下辖六县武鸣县人均GDP为16266元;隆安县为8499元;马山县为4931元;上林县为5274元;宾阳县为8094元;横县为8413元。即南宁下辖六县的人均GDP均低于南宁市人均GDP。市区人均GDP为六县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武鸣县人均GDP的2.21倍,而与马山县、上林县相比,差距扩大到了7.3倍,6.82倍[3],由上述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南宁市城区与各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仍很严重,短期内要拉紧城区与各县经济发展差距困难较大。

2.财力困境是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的关键制约因素

政府财政投入是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资金来源最基本的保证。2008年,南宁市全市财政总收入为1944674万元,财政总支出1734591万元,全市2008年投入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等设计民生方面的资金为42526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4.5%。[4]南宁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政府财政收入受限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内发达地区及城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同时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投入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也低于发达地区。当前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政府财力就显得捉襟见肘。财政投入的资金来源问题、财政投入的比例划分问题,均已成为南宁市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进程中的关键制约因素。

3.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

2003年“中国—东盟国际博览会”落户南宁后,南宁的经济有了较快速度的发展,城镇和农村人口收入不断增加。2004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67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26倍。2005年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8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43倍,2006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033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36倍;2007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7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462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43倍;2008年南宁市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44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001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61倍。[5]从过去几年的趋势看,虽然总体上南宁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不断增加,但是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在现有制度和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情况很难出现逆转的可能性。因此,在当前农村居民收入不高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在社会保障方面缩小城乡差距,仅仅依靠现有的政策、制度与农民自身努力是无法实现的。

(二)行政制约因素(www.daowen.com)

1.多头管理,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受到刚性约束

目前,涉及公共服务的各个管理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政出多门等现象,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城乡一体的“统筹”的管理体系。同时,在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方面,政府的管理机构和具体负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经办机构仍存在权责模糊、分工不清的现象,对使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资金的使用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浪费、挪用、挤占公共服务的建设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影响了公共服务的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在新的历史时期下,面对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这个庞大繁杂的任务,如果政府不能先解决机构重叠、政出多门、管理混乱等问题,有效提高资金利用率,那么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将事倍功半,公共服务体系的质量也不言而喻。

2.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

县乡两级政府承担了大量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但两级地方政府的财力有限。长期以来,市一级政府对县乡两级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小,严重阻碍了县乡两级政府发挥应有的公共服务职能。基层政府的事权主要表现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健全农村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有完善的政府财政作为保证,因此仍需加大对基层政府的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关系,合理划分、科学界定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提供有力的推动力量。

3.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有限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大量增加,政府面对的不仅是需求主体的增加,还有需求种类的扩大。原先的供给方式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因此政府在应对传统的群体性需求的情况下逐渐形成的供给模式、供给主体等,都要随着个性化的公共服务要求发生改变。同样,个性化需求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满足程度如何取决于政府如何提供供给。总的来说,政府仅靠原有的方式势必不能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不能满足新的需求增长趋势。

(三)观念制约因素

长期以来在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认为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比农村更重要,应该摆上更优先位置的观念。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城乡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观念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成为制约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发展的一大障碍。由于这一观念的根深蒂固,当前在公共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仍存在片面的政绩观、发展观。热衷于在城市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形象工程”,而对需要长期投入,见效慢,难度大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视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越建设差距越大,越投入离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目标越远的现象发生。因此,在公共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打破“重城市、轻农村”的这种传统观念和错误认识的束缚,只有将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到同一高度,促进其协调发展,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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