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南宁市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研究成果

南宁市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南宁市在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方面具有了一定的现实基础。目前,南宁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方面基本上能达到国家的要求。

南宁市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研究成果

二、南宁市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的现实基础[2]

对南宁市来讲,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持之以恒、逐渐发展、最终实现的漫长过程。目前,南宁市在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方面具有了一定的现实基础。

(一)教育方面

1.投入加大,义务教育办学差距逐步缩小

2001~2006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114.68亿元。其中,教育财政拨款为70.74亿元,多渠道筹措的教育经费为43.94亿元。全市用于中小学校基本建设资金共7.01亿元,建成各类教学用房131.56万平方米,小学生人均占有校舍面积从“九五”末期的每生5.64平方米增至6.29平方米,中学生人均占有校舍面积从每生8.44平方米增至10.87平方米。针对原企业办转公办及地处城区偏僻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硬件设施较为陈旧落后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这些薄弱学校的教育投入力度,2000~2006年,共计投入专项资金1.39亿元,对学校校舍进行维修或改扩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新的教学仪器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城区学校的基础设施。目前,南宁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方面基本上能达到国家的要求。此外,政府投入资金3593.5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项目建设,为所有2570所农村小学教学点配备了教学光盘,1089所农村小学建成装备了卫星教学收视点,72所农村乡(镇)初中装备了计算机教室,农村中小学教学设备得到极大改善。

2.做好“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工作,城乡教育差别缩小

早在1997年,南宁市就已实现“两基”达标,2001年被评为全国“两基”先进地市。但2003年广西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新划入南宁市的5个县大多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县,它们的“两基”都没有达标。2004年,南宁市再次吹响“两基”攻坚号角:一是全力抓好农村中小学项目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认真落实《南宁市“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实施规划(2004-2007)》,从2004年至2007年市本级安排1.08亿元用于全市“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2004年以来,市本级共安排隆安、马山、上林三个攻坚县“两基”基本建设项目32个,投入专项资金1476万元。至2007年12月,国家、自治区、市、县(区)财政及利用贷款等共投入7.01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其中中央和自治区投入3.12亿元,市本级投入1.08亿元,县(区)配套资金1.76亿元,其他资金1.05亿元,改造项目1898个,建设面积131.56万平方米,全市中小学消灭了D级危房,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二是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教育区域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成立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通过教育督导考核,督促县级政府切实承担起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责任,提高县级政府统筹和管理教育工作的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

3.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教育资源配置得以优化

2003年,市教育局与市规划局密切合作,将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与改造危旧校舍、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相结合,精心编制了《南宁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及实施方案》,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农村小学重点撤并教学点及撤销在校生100人以下、不足6个教学班的学校,扩大中心校的规模;农村初中主要是撤并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寄宿;普通高中学校布局调整则是以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为契机,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仅城区规划调整的学校就达199所,其中扩建52所,改建36所,新建65所,撤销9所,合并28所,迁建9所,总投资达25亿元。通过布局调整,逐步形成了“小学和初中相对集中,高中向市县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教育格局。至2005年,全市撤并教学点1495个,小学167所,初中65所,教育投资的社会效益得到有效的提高。

4.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近年来,为缩小城市与农村学校校长队伍水平之间的差距,南宁市启动了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至2007年2月止,已对全市3200名农村中小学校长进行了全员培训。同时,优先选拔农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参加自治区级、国家级校长培训,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与全区、全国范围的中小学校长交流。2003年以来,选派了约150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参加了自治区和国家级培训。为了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教育放在继续教育首位;开辟“专家论坛”,实施“免费专家讲座”教师培训计划;启动“中小学教师(赴)国外培训工程”和“国外专家来邕培训中小学教师工程”;送教上门,落实农村教育“312工程”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与华东师大合作,制定《南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实施方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继续教育要求等。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实行“两免一优先”政策。把“免费专家讲座”的专家报告刻录成光盘,免费赠送农村中小学校长;向自治区和国家级培训推荐培训对象时,优先农村中小学教师。向农村输送优质教育资源。每年动员市区100名的骨干教师,组成若干个支教队,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到受援学校挂职,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开展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局直属中小学校分别和农村一所学校结对子,进行对口支援。每年帮助农村学校培训一批教师(每年培训校长20人,教师200人)以提高农村地区的师资水平。

5.深化中考招生改革,生源分布逐步均衡

一是建立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教育更为关注每一个学生,推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二是完善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的制度,将考试分数转换成等级,以等级制度形式录取新生,淡化了过细的分数在选拔中的作用,推进了普通高中的均衡发展。三是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将评定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改变了传统单一的以考试分数简单相加录取新生的办法,使教育评价更为客观、公正,更趋向多元化。四是完善将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给初中学校的办法。为了抑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3年以来,将传统重点高中市二中、三中指令性计划的30%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承担地段招生任务的初中学校。在此基础上,2009年,将南宁一中等7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3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各承担地段招生任务的初中学校,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优质高中就读,使得初中择校的学生逐年减少。五是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2003年起,拿出本校招生计划的5%,让学校自主招收特长生。这一办法施行后,得到考生原初中学校和高中招生学校的支持,使一批兴趣广泛而又学有所长的学生能够进入优质高中就读。

6.落实各项政策,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的权利得以保障

一是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工作,在全区率先建立市级中小学校贫困学生档案库,落实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08年完成“资助8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入学”等为民办实事项目。200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2787万元、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拨给普通高中助学金160.70万元全部按时发放到位。与此同时,积极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全年为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军烈属子女减免各项费用2496.9万元,涉及学生5.38万人。其中为家庭困难学生减免费用2471.4万元,照顾残疾儿童入学8.15万元,照顾军烈属子女17.32万元。二是高度关注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出台《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收费标准及费用减免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据统计,2008年春季学期,共为25770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办理就读手续并免收借读费。三是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对贫困的残疾儿童给予特殊的关照,做到“应补尽补”。目前南宁市各县都已建立了特殊教育学校,初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弱智儿童辅读班为补充,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特殊教育体系,构建了以市区为中心,辐射各县的特殊教育网络。

7.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一是明确市、县(区)教研部门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各中小学校按国家规定开齐课程、保证课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及时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二是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积极探索教研工作的新途径。创新教研工作的管理模式,积极倡导“合作互动”的教研方式,广泛开展“个人备课、同伴互助——轮流上课、人人亮相——教学反思、集体评课”的教研活动,逐步形成学校教研工作的特色。创新校本培训工作,采用现实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教师进行分级培训,建立教师培训记录袋,记录教师培训的内容、成果和学分。创新教师评价模式,制定教师评价方案,采用行为评价,成果(作品)评价,学生、同事、校长、家长评价,骨干教师评价等办法,从多个维度对教师进行评价,引导教师专业发展。三是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每学期由市教科所组织命题,对全市中小学分年级、学科进行教学质量抽样检测,各县(区)教研室对辖区学校进行部分年级和学科教学质量抽样检测。学科教学质量检测要形成科学的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实行全市初中毕业考试统一命题,严格把好义务教育出口关。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南宁市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当前,南宁市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点放到城区企事业办、民办学校和农村学校上,力争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地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

(二)就业方面

2006年12月南宁市被原国家社会和劳动保障部确定为全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城市,这为其更好地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更大的动力。市委、市政府在十分重视城镇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同时,把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作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于2009年把“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作为开展城乡统筹就业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经过将近三年的努力,南宁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

1.破除在劳动用工上先城镇后农村的就业限制,建立了公平、公开、平等的就业制度

取消对农村劳动力求职就业的多种限制,打破原有的“三先三后”规定,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一样凭学历、技能、素质等条件参与市场就业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资源中的基础作用,用人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不再实行调控限制;取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审批制度,对在各类经济组织中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实行备案登记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取消向用人单位收取使用农民工管理费;实行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2008年,南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计划人数17.5万人,完成人数18.94万人,完成比例108.2%。2009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7426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2.51%。

2.完善了就业援助制度

开展针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针对南宁市各类不同的就业困难群体,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性就业。通过出资购买就业岗位以及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企业或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08年3月28日,南宁市“12333”就业援助呼叫中心正式开通运行,为城镇持《失业证》的“4050”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单亲家庭、夫妻双方下岗人员、双代下岗人员、领取“低保”有就业愿望的适龄人员、“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复退军人中的下岗失业人员等八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只要求助者对工作岗位不挑不拣,拨通“12333”专线号码后,基本可以实现三个工作日内上岗。2008年,南宁市城镇新增就业计划11.6万人,完成人数13.44万人,完成比例115.87%。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人数30610人,完成人数35435人,完成比例115.76%。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计划人数6400人,完成人数7787人,完成比例121.6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7%。2009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69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1.06%。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54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3.76%。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92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www.daowen.com)

3.抓好农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建设和重点乡(镇)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信息网络,对城乡劳动者实行公平待遇;全市12个县(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123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1392个行政村和336个社区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离城镇比较远、人口比较多、劳务信息比较闭塞的乡(镇)成立了21个人力资源市场。六个城区成立了10个“一站式”服务大厅,12个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与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充分开发城乡人力资源,在试点期间充分利用统计局资源依托农业普查为契机,对全市城乡130万户上了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按年龄、性别、文化、技能、分布就业情况、失业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从每个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建立了三级人力资源信息库,为统筹开发利用城乡人力资源奠定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4.着力抓培训促进就业,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性矛盾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教育资源,在鼓励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的同时,着重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培训内容的合理设置和教师队伍的组织建设。从2006年到2009年初,全市已建立自治区级重点技工学校1所,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1所,73家社会培训机构,300多家各种社会竞技协会,7个职业技能鉴定站,可承担50多个工种(职业)的鉴定任务。截止到2009年6月底,南宁在各县(区)认定了67个培训基地,40多个品牌培训基地、20多个返乡创业品牌培训基地。二是大力实施百万农民培训战略。着重抓好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前的岗前培训,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对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统一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2008年,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计划人数2.6万人,完成3.165万人,完成率121.7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计划培训人数20万人(含农业技术培训),完成21.6万人,完成率108%。创业培训计划人数4300人,完成6126人,完成率142.47%。库区移民培训计划人数2万人,完成3.54万人,完成率177%。2009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22422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0.19%。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213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9.31%。完成水库移民就业培训6012人,占年度目标任务50.10%。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劳动力转移性培训7116人。

5.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引导全民创业

先后下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指导和推进创业的政策文件,引导和鼓励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增强其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在全市挂牌12个“返乡创业基地”,并提供创业奖励资金创业后续服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措施,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增多的情况,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对那些已经在外打工多年、有一定经验和资金积累的农民工,为他们提供创业培训,帮助他们增强创业信心。抓住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带来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遇,着力加快创业项目库的建设,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采集开发了涵盖一、二、三产业,具有地方特色和一定科技含量的创业项目1000多个。成立了13个市、县(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依托市、县(区)、开发区创业指导服务平台,聘请了劳动、经贸、工商税务、担保、个协等职能部门的政策行家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组建一支200人的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成立12支县(区)创业指导专家服务队。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招聘周和再就业援助月、创业项目推介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延伸到农村,21个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建设工作。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推进力度加大。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26万人,比预期目标多1.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7%,低于4.5%的预期目标。

(三)社会保障方面

1.社会保险实现“整体推进”

2006年,启动了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2007年启动了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保险。针对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问题,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实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新突破。2009年下半年,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同时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目前全市1392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立了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了100%覆盖。每个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了一名协管员,市财政给予每个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100元/月的岗位补贴。特殊困难群体老有所养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从未参保、中断参保、保龄不足、已办退保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人员的参保、续保、补保服务逐步完善。在对1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及时和足额发放的同时,积极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中断参保、保留不足、从未参保、已办退保等符合规定的人员提供参保、续保、补保服务。从2006年至2009年,南宁市共为14.39万人办理了补缴手续。2009年9月底,南宁市的社会保险基本实现了政策上的全覆盖,全市五项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93.64万人次,其中养老保险53.46万人,失业保险36.62万人,医疗保险138.99万人,工伤保险32.74万人,生育保险31.83万人,居民医疗保险79.39万人。

2.社会救助体系覆盖城乡

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扎实展开,以“个人申请、入户调查、两榜公示”为主要内容的低保操作程序更加严格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2009年南宁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各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260元/月提高到每人280元/月。2009年底,全市6县有5个县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截至到2009年9月,城市低保对象达240192户,465356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7363.409万元,人均补差158元/月。为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出台了《南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原则、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以及低保对象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规范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报表统计等措施,推动了农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07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生活水平逐步提高,2009年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650元/年提高到每人1000元/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2008年3月,原来没有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宾阳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全部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定点医疗机构从原来的14个扩大到155个。医疗救助资金不断增加。2009年南宁市共筹集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56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888万元。截至到2009年9月,全市享受城市医疗救助1697人次,救助资金支出1193万元,其中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169405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支出339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农村五保供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五保定补金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70元,乡(镇)敬老院、五保村的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2009年实现了全市每个乡(镇)都有敬老院的目标。临时困难救助制度不断完善。自2002年开始启动城市临时困难救助制度以来,市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作为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资金,全市有4000多人次得到临时困难救助,发放临时困难救助资金1045万元,其中上大学困难救助达到877人,发放助学救助资金179.2万元,城市困难群众的重大疾病、子女上学、天灾人祸等特殊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四)医疗卫生方面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加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为重点,抓好城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1.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三级医疗卫生网络

全市已基本建立三级医疗卫生网络,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医疗服务质量和卫生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南宁市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至2008年年底,全市辖区(含自治区直属)卫生机构2240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83个,乡(镇)卫生院118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个,卫生监督所14个,妇幼保健机构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91个,门诊部2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862个,其他卫生机构25个。2008年全市辖区(含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22696张,其中医院16727张,卫生院4374张。与2007年相比增加2129张(以县及县以上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床位增加为主)。全市辖区(含自治区直属)每千人口床位数由2007年2.82张增加到2008年3.28张。

2.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县和乡(镇)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得到重点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传染病医院建设得到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地方病、职业病得到积极防治。

3.重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继续完善

市中医院搬迁扩建、市红十字会医院医技综合楼、市疾控中心等项目继续建设,市一医院新门诊综合楼、市五医院门诊综合楼、市九医院住院综合楼等项目开工,市急救中心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五)社会治安方面

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平安广西”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的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全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始终牢固树立固本强基、面向基层的思想,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实现了“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工作目标。一是基层社会治安组织网络健全,覆盖面广。村委、社区的各个治安组织,例如社区(农村)警务室、人民调解员、群防群治队伍等构成城市社会治安组织最基层的“网底”。二是强化社会治安源头治理,通过综治组织向社区和村屯延伸、整合基层治安资源进行、实现社区治安网络向企业覆盖,强化农村联防队伍建设,建立社会治安信息网络等手段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防范方面的职能作用。三是加强社会治安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科技防范的投入,以全市公安指挥体系为核心,完善城市、市公安局与各县(区)、各县(区)、重要部门和场所等社会治安动态管理的四级监控报警平台,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形成了实惠治安的“天罗地网”。通过上述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专门力量与群防群治紧密结合,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联动快速的治安防范体系,逐步建立了辐射性一般防范向网格化严密防控的群防群控体系。2009年南宁市荣获“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这是国家在政法综治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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