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宁市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总体构想
(一)基本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为重点,尊重和保障农村基层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突出市场化、民主化原则,以增强农民主体地位为基础,以理顺组织关系为主要内容,以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为目标,着力强化农村基层自治功能。扩大基层民主、改善治理结构、规范决策行为、理顺执行关系、强化执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还权于民的运行机制,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南宁市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农村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农村管理社区化,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到2015年,在南宁市统筹城乡发展的试点乡(镇)所管辖的村屯,结合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基层治理结构,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加快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初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到2020年,在南宁市1395个行政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基层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相关制度基本制定完成并正常运行,农村基层治理得到加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并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农村基层行政村管理向社区化管理发展,逐步与城市社区实现一体化的统一管理模式,初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主要任务
(1)建立新型农村基层治理结构
在保留传统村级组织的基础上,新建村民议事组织,完善村委会服务经济发展职能,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形成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多元治理结构,构建适应城乡统筹科学发展要求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www.daowen.com)
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和协调者。负责召集村议事会,审核议题、决议程序、决定事项。议事会形成的决议或决定,报村党支部备案,并向全体村民公示。领导和监督村委会开展工作,定期听取村委会工作汇报。组织实施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引导、教育和组织党员群众;引导和监督经济社会组织;领导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
村组议事会:村组议事会为村组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研究决定村组日常事务,向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反馈社情民意。村组议事会分别对村党支部提交的议题和村民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决定。
村民主监事会:合并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立村民主监事会,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和党务、村务、财务及其他事务公开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村委会:负责执行村议事会决议。加挂村服务站牌子,主要承接政府延伸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村委会增设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村和村民小组的土地、鱼塘、林地等集体资产进行储备和委托管理。
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其他社会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大力培育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多元化治理机制。
(2)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
村级组织整体构建按照政经分离、议行分离的原则,设置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进一步理清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职能,明确工作定位;突出强化村党组织的核心地位,确保党的领导和执政基础牢固;逐步分离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村民委员会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职能,村集体经济组织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和资产经营管理。
(3)加快制定相关制度
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在统筹城乡发展试点乡(镇)所管辖的村屯加快制定《村民小组议事会组织办法》、《村民小组议事会议事规则》、《村民主监事会暂行管理办法》、《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暂行管理办法》、《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用以指导农村基层治理工作的开展。在试点结束后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总结完善,并在全市进行推行,统一指导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基层治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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