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农村土地产权流转现状(规模、方式、成效)
2008年,南宁市土地面积221.12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1.79万公顷,园地面积7.76万公顷,林地面积77.31万公顷,牧草面积3.67万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11.08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9.99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1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74万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42.05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52万公顷。市区土地面积总面积64.79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0.31万公顷,园地面积3.26万公顷,林地面积26.31万公顷,牧草面积1.69万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2.21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4.13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478.6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8778.18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4.32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13万公顷。[4]
南宁市集体农用地1659万亩,其中耕地总面积554.99万亩,林地面积769万亩,园地83万亩。全市农业人均耕地面积1.1亩,户均经营耕地面积约3亩,从事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2.72亩。近年来,南宁市不断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取得了较大成效,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流转比率有所提高。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2008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7.3万亩,土地流转率(流转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达到3.45%,比2006年增加0.55%个百分点,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地面积约8%左右;流转涉及农户14.2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2.25%。二是流转向大户集中。从流向看,流向专业大户的29.15万亩,占50.89%;农户间自发流转的20.38万亩,占流转面积总数的35.59%;流向农业龙头企业的4.17万亩,占7.28%,合作社流转的3.11万亩,占5.43%;流向工商企业的0.47万亩,占0.81%。流向专业大户和农户间自发流转是全市土地流转的主要途径,占流转总面积的86.5%。三是流转形式较丰富。从全市土地流转形式来看,有出租、转包、互换、入股和转让等几种,主要形式是出租和转包。四是流转土地主要用于高附加值农业。流转土地主要用于发展水果、花卉苗木、蔬菜、经济林、甘蔗等高效种植业以及现代畜牧养殖小区、设施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等高效项目开发。
南宁市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体表现在:第一,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一方面解决了外出经商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其在获得劳务收入的同时,又获得了土地租金。另一方面解决了留守劳动力就近就业问题,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如横县百合镇芳岭村村民叶赏枝等17位村民通过校椅镇罗村村委各生产队队长,将罗村村委450亩水田以900元/亩的价格租下来种植黑皮果蔗,同时为当地群众提供农闲时就地打工的机会,使自身得到了发展,收入增加,又解决了当地年轻人外出打工后当地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第二,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农民的土地收益不断提高。农村土地流转有效解决了土地闲置和撂荒问题,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同时还促进了城乡之间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逐渐形成了城乡优势互补、工业化带动农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如良庆区通过引进广西万利来公司、南宁金泰尔公司、南宁美林农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租用农村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带动了良庆区2.5万亩菠萝及0.5万亩红龙果基地建设;2008年,那马镇昌盛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100亩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带动了那马镇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面积20000亩,直接带动1247户社员户均增收2500元。第三,有效促进了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的规模效益。土地流转向企业主、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集中,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经营者普遍采用先进生产技术,运用现代装备,推行企业化管理,培育产业品牌,而且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等措施,大大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如新桥镇新桥村委刘某承包水田150亩,种植优质谷,从种到收全部实行机械化,亩收入比单家独户经营的提高20%。兴宁区的富凤农牧有限公司和广西华桂源种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在兴宁区辖区内直接租赁农民或集体土地开办实体,建设孵化养殖基地,以“公司+基地+农户”形式规模经营,即公司以提供种苗为主,配套提供技术服务、饲料供应、产品收购等服务,农户则需交一定比例的抵押金,按公司要求做好场地建设,并按统一技术规程做好养殖生产,养殖产品由公司统一收购,按一定金额付给农户利润,农户通过与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从中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第四,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农民共同致富。大户经营者不再是单纯的生产者,不但仅仅把生产和经营、种植和养殖、加工与销售等有机结合起来,而且积极引进良种和科学技术,发展名、优、珍、稀品种,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如隆安县以租赁等方式进行的土地流转,为县内外的民营企业、个体老板提供了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几年内造就了一批种粮、种蔗、种果、种菜大户,培育了金穗公司、三实园艺、宋氏花木、乔建雷桑香蕉园等“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相关群体的“多赢”格局。广西八桂科技有限公司和南宁市桂福园农业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开展无公害蔬菜生产、玉米制种等经营,不仅给农民带来经济上的收入,同时还给农民带来了农业生产发展意识上的改变,有效地促进了当地农业发展。第五,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在土地流转中,有的是承包的村里废地或是撂荒地,有的是利用部分村集体的机动地,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有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村集体再将这些收入用于村庄的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的投入,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如武鸣县双桥镇伊岭、伏林村,将6000多亩的农地流转给外地业主,连片种植观赏性的花卉苗木,促成了规模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的花花世界园林有限公司的建立,提升了科技生产水平,开辟了产业化经营的旅游观光农业。第六,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了城镇化进程。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小块土地经营中转移出来,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非农产业,许多农民由此进城安家置业,成为城镇居民。如武鸣县城厢镇大同、大梁村农户将承包的1000多亩土地出租给外地能人连片种植大青枣、花卉苗木、香蕉、蔬菜等,本地劳动力因而得以外出务工经商,一些农民从此进城定居。
图4-1 2008年南宁市农地流转方向结构
数据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图4-2 2006、2008年南宁市土地流转率对比
数据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南宁市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存在的问题与驱动机制分析
1.南宁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应该看到,南宁市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初始阶段,加之各地区的条件不同,发展很不平衡,从总体看土地流转的效果还不明显,土地流转整体处于低水平、低收益状态,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农民群众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顾虑有待消除
调查中发现,农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存有不少顾虑。归结起来主要有:一是担心土地流转失去承包权。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仍然起着生存保障的作用,“离乡不离地”是许多外出从业农民的观念,他们希望能够保留土地经营权,当年老力衰无法外出就业时能有基本生活保障。二是担心价格补偿低。在目前的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是价格补偿,农民担心流出的收入比自己耕种的收入低。三是担心流转风险大。农民担心流转后能否得到收益,以及未来的土地能否复耕。四是担心土地用途改变。农民担心流转之后土地被用于挖矿、办厂、建房等非农产业,从此失去家园,由自主经营者变成打工者,或虽然成为股东却不能享受分红利益。
(2)土地流转缺乏必要引导,服务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不够高,很大程度上仍处于自发无序状态,缺乏对土地流转的引导管理和业务指导。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主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经部门职能严重弱化,多数县(区)和乡(镇)没有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农民土地流转收益缺乏与市场挂钩的增长机制。缺乏链接流转双方的中介服务组织和流转价格评估机构等,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出现“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现象。
(3)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不够规范
土地流转规范管理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合同、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土地流转大多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占有很大比例;许多签订的流转合同内容不完整、条款不明确,容易留下纠纷隐患,这是导致土地流转纠纷的主要因素。如武鸣县双桥镇伊岭村4个小组,前几年通过双桥镇政府与南宁某公司以合同形式转包土地250多亩,由农户自行选取适种土地进行榕树苗木栽培。但后来该公司以苗木达不到技术要求为由拒收购成品苗木,从而引起严重纠纷。(www.daowen.com)
(4)龙头企业带动规模经营的能力不强
全市的优势主导产业主要有糖蔗、优质粮食、桑蚕、果蔬、花卉、速丰林、特色畜禽养殖、优势水产品、奶业等,目前已形成一批龙头企业。但这些龙头企业普遍存在效益不高、品牌优势不明显、产业连接不紧密等问题,造成带动土地流转后劲不足,影响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如江南区吴圩镇渌村有1100多亩土地涉及300多户农户,为了整合土地资源,农民把原各家各户土地的界线彻底废除,整块土地出租给果王公司,用于种植水果。由于种植的水果没有特色,再加近年来普通水果供大于求,导致公司项目失败。由于土地原有的地界已经打乱,农民很难重新恢复地界,也就不能恢复种植,进而造成很大麻烦和损失。
此外,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着配套扶持政策不完善、项目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主要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究指导不足,尚未出台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和鼓励土地流转的具体措施,各类农业项目较少向农村土地流转倾斜等,制约了南宁市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
2.南宁市农村土地产权流转驱动机制分析
对国内多数地区来说,推动土地流转的驱动因素基本相同,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规模经营发展的吸引
改革开放以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也使得土地经营“碎片化”,增加了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影响了农业机械及其他现代农业设备与技术的推广使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只有打破碎片化经营,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才能突破土地瓶颈制约,实现规模经济,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高。推进土地流转,可以破解长期以来农村分散的小块土地难耕种的难题,使土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释放新的生产潜力。以先行一步的南宁市金穗公司为例,随着土地不断集中、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从1996年到2006年,地租及工资成本占销售收入比例为持续上升阶段;从2006年起,租金与工资成本占销售收入比例曲线则出现拐点,由逐步增长转为快速下降,公司实现规模经济(见下图),生产潜能了得到发挥。
图4-3 金穗公司历年地租及工资成本占销售收入比例(%)
数据来源:广西隆安县金穗农工贸有限公司提供
(2)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动
按照经济学观点,农民属于“理性小农”,具有理性经济人的特点,他们在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考虑到了边际成本的收益。但总体说这个收益是在农村劳动力比较丰富的前提下实现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出现土地大量闲置现象。以南宁市为例,每年外出务工的青壮劳力达到100万人左右,占全市农村劳动力近一半。当劳动力大量转移和非农收入达到相当的水平,而土地租金又比较高时,农民就会产生土地流转愿望。下图是1996年至2009年南宁市金穗公司土地租金价格变化曲线,由图可知,土地租金不断上涨,对外出打工、土地闲置的农民具有吸引力。
图4-4 金穗公司历年地租均价(元/亩)
数据来源:广西隆安县金穗农工贸有限公司提供。
(3)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在市场的驱动下,一些农民利用现代化的物质手段和区域内独特的优势农业资源,开发和生产出品质优、价值高、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农产品及加工品,发展设施农业、精细农业,在他们明确了产业发展方向并有了一定积累后,需要扩大规模生产经营,于是导致了土地流转的发生。
(4)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农业产业化是围绕农业产业的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它通过引导农户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经营活动,发展行业之间的经济合作,使外部经营内部化,对于克服传统小农经营方式、增强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有明显优势。南宁市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十分迅速,这些龙头企业通过租用农户的土地建基地,带农户,连市场,延长产业链,提高了农业经营的利润率。农业产业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的实施,促使农户自发与企业联合开展规模经营,从而形成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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